银行由于其特殊性质,受到金融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以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和国家经济的安全。银行的信贷政策对个人和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以下是一些金融专家对信贷政策的分析和建议。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论文(汇总15篇)篇一
1.1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环境不乐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金融管理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得到了充分发挥,但是它的发展缺乏稳定乐观的环境作为支撑,所以进一步限制了资产管理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究其原因,主要可归结为以下几点:第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一个新兴行业,在我国刚刚起步,并未在社会范围内得到公众的普遍认可,所以社会的关注度和支持度并没有预期中高,而且一段时期内金融业表现出极强的“边缘化”倾向。第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信用环境缺乏可信度,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逃废债现象的发生,加大了资产处置的难度和风险。第三,资产管理公司在发展过程中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撑,所以在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中难以展开有力的法律手段,缺乏足够的制度保障和管理。第四,资产管理企业缺乏强有力的市场体系,同时员工业务水平和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多数员工无法准确预测和把握金融市场行情,由此导致资产管理公司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掌握战略主动优势。
1.2资产管理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压力大。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后起之秀,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压力与日俱增,为了掌握竞争的主动优势,它面临着极大的压力。这种发展压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资产管理公司在接受和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中,没有展开充分、细致的调查研究,而且其本身就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法律文件和法律手续的不完善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压力。第二,在“债转股”的过程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缺乏完善的管理措施和手段,所以导致项目实施状况的差水平。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首先,个别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水平有限,不具备债转股的相关条件,只是享受政策上的连带福利;其次,某些债股权企业受自身认识水平的局限,片面重视减债,而忽视了转制,导致发展过程中的不平衡;最后,债转股企业的法人股未上市交易,所以不能直接进行转股业务。
1.3未来改革与发展的定位和主业可持续性不确定。资产管理公司在发展改革的进程中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所以难以将公司经营管理体制与市场处置手段有机的结合起来。资产管理公司经营的主体业务即不良资产处置,但是受经济周期的限制,不良资产也有其独特的市场运行规律,所以,资产管理公司要获得长远发展,就要创新思维,转变盈利模式,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经营主业。同时,资产管理公司要在业务和改革上实现突破,就要逐渐摆脱定式思维的束缚。最后,资产管理公司要想建设高效稳定的职工队伍,最大限度的激发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就必须明确企业改革和发展方向,明确企业的市场定位。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措施与发展途径。
目前,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在较大范围内呈现出波动态势,而银行业在发展业务时,也会较大程度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进而滋生出大量的不良资产,阻碍整个金融系统的发展。由此可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顺应时代发展需求,适应金融改革的现实需要,就必须积极探索,走出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改革之路。而要实现改革,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1进一步建立并完善政策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在改革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建立并完善政策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健全、完善的政策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置不良资产,而且对于之前的遗留问题也能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第二,政策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发展目标定为管理、处置和收购银行类金融机构的不良债权,它能最大限度的规避金融风险,而且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三,政策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全国总资产的保值。所以,政策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建立,能为现代投资银行的建立打下坚实的基础。
2.2逐步扩大商业性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金融机构要逐渐拓宽不良资产的处理范围,就要适时扩大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便于在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中掌握战略主动权。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接受有关机构的委托代为处置不良资产,积极配合有关机构工作、调查高管层的刑事及民事责任,依法收购及其处置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按照法定程度接管和并购陷入危机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依法进行债券的管理和回收等。在这个过程中,资产管理公司要转变发展策略,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不良资产的处置及定价上,最大限度的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优势。
2.3建立完善的激励和约束制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要不断转变经营发展策略,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激励与约束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念受到极大的冲击,资产管理公司要预防员工产生道德风险,避免不良资产的随意处置,就必须不断健全和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首先,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不良资产评估体系,加深公司对不良资产的全面了解。其次,除了建立完善的市场评估体系外,公司还要规范考核指标,建立起绩效考核体系,对员工进行奖励和惩处。再次,建立并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最后,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按照规定,相关部门要及时披露公司的资产回收、处置情况以及公司经营现状,以便于推动资产管理公司的良好运行,防范道德风险的频繁发生。
2.4培育资产管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资产管理公司要获得长远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质,培养出处置不良资产的核心技能,以便于在今后的业务发展中掌握战略优势。第二,资产管理公司要加强同行业之间的交流合作,同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我国国情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资产处置方法,并且不断创新,推陈出新,形成独具特色的不良资产处置技能。第三,资产管理公司要不断钻研业务,加深对企业控股市场的了解,逐渐深入到企业债转股业务治理中。第四,资产管理公司要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必须注重人力资源的竞争,所以企业要广泛吸纳和培育人才,增加企业的人力资源储备,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三、总结。
总而言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断拓宽改革发展进程,促进企业的跨越式发展,不仅关系到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方向,对国有企业的生产发展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此可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实现改革和发展,就必须以市场经济发展现状为根本着眼点,不断拓宽和创新业务范围和模式,建立起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同时,企业间要加强交流与合作,广泛吸纳优秀人才,使其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更好的为企业的发展服务,推动资产管理公司的改革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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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论文(汇总15篇)篇二
外资银行在长期的商业化经营中,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较为科学、规范的信贷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对贷款准入原则、贷款程序、贷款审批、贷款风险分析和计量、风险控制体系等有规范而严格的要求,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信贷风险。相比之下,国内银行的信贷管理机制目前尚处在调整和逐步完善之中,诸多方面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结构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
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架构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一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了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结合。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市场营销部门或信贷政策委员会)、风险评估部门、风险审查和管理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内部稽核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专业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即由若干(一般为3到5名)信贷审批官共同背对背独立审批,全票通过或者达到有效票数后贷款审批通过。而行长主要负责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并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其审批流程强调独立、客观、公正。
国内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组织结构与专业银行时期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垂直分级管理。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和评估贷款风险,旧体制下信贷部“包办”信贷业务流程的局面得到了一定的改变,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分工合作和相互制约不充分。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早期评估计量和防范,将管理风险作为整个信贷业务流程的核心,在各个业务环节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主要有:1.通过确定目标市场、制定详细的风险资产准入标准来筛选客户。如每年会根据信贷政策委员会确定的地区最高额度指标,确立市场目标及风险接受标准,只有符合目标市场条件的客户才能发放贷款。风险管理部门通过行业研究,列出可接纳客户的条件及细节,包括对公司规模、管理者经验、股东资本、杠杆比率等方面的指标限制,信贷人员以此为依据寻找符合条件的客户进入贷款程序。2.通过现代计量方法和借助各种软件工具对客户进行动态评估与分析,对客户的第一性进行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广泛运用于信贷管理的各环节。3.建立大客户专管制度。大客户的贷款由总部统一专管,总部每年对其总公司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分公司申请贷款时在总的授信额度内统筹考虑,通过这种方式实现集团企业授信风险的集中控制。4.通过对信贷资产组合进行评估,尽可能地选择多种相关度较小或者负相关的资产进行搭配,以便分散风险。5.通过不定期的.风险测试,提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如风险管理部门会定期对贷款组合进行风险测试和敏感性分析,通过假设某些宏观(政治/经济)事件发生,测量信贷资产可能遭受的影响。根据测算结果,一些敏感性和波动性较大的贷款其五级分类评级将会下调,有关客户的信用等级也会相应下调。6.设立独立机构评估风险与绩效。如渣打银行设有独立的风险稽核小组对各分行信贷组合和信贷管理程序进行一年一度或两年一度的审核。审核小组通过计算信贷组合的加权平均损失概率,确定信贷组合的风险级数,5级以上为合格。如果不合格,审核部门将及时给予改善建议,要求业务管理部门改进,并在6个月后复查,12~18个月后再次复查,直到确保风险隐患消除。
与外资银行相比,国内银行由于历史包袱较重,把很大一部分的工作重心放在了存量风险的化解上,风险的早期度量和防范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我国商业银行较少进行行业研究、地区市场分析和市场细分工作,大多都是在审查借款企业的合规性,包括企业执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审、对外投资比例、有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之后,就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行业和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个案分析,对如何科学搭配、合理运用信贷资产,将资产风险降到最低缺乏全盘考虑。突然的表现就是近几年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无论规模大小盲目“抢大户”的情况,新增贷款大量涌入交通、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基础建设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数贷款大户。贷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虽然能增加银行盈利,降低不良贷款,但从长远看,贷款大户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风险大,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对放贷行甚至整个银行业都将带来较大的冲击。在风险控制的其他环节,国内银行虽然借鉴外资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一般只能在新客户申请贷款时和每年年审进行,不能即时反映风险,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和量化分析模型设置的科学性、全面性和代表性以及评级结果的普遍运用也与外资银行有一定差距。
(三)信贷人员管理手段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人员控制。
外资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主权。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垂直管理,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并且十分重视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序列,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信贷管理人员的“超然”地位既保证了他们有足够的独立思考空间,有效地避免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市场部门和行政方面的干预,又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在外资银行,道德风险的防范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实现:一是实行科学评价,动态管理。如在某些外资银行,贷款审批权限实行一年一定,借助业绩评价系统对信贷管理人员的“表现”打分,上级信贷主管据此决定提高或降低该信贷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等级。审批权限的动态调整一方面给信贷管理人员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督促其提高贷款审批和风险管理质量,另一方面便于管理层在短期内能够查明风险、采取对策。二是通过设计科学的激励机制,采用激励措施,如股票期权制度、内部持股制度,将股东价值最大化、信贷人员自身报酬最大化和人力资本增值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止信贷管理人员由于外部影响而无法尽职的可能。三是通过设计相互制衡的组织体系,通过权力的分工和分配实现人员间的权责制衡,有效制止内部人控制行为。
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加强管理以控制信贷风险,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健全,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加大违规成本的方式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许多要求和规定相当严格,如一些银行规定如果确因员工的过错形成不良,则经办人员将立即被解除合同,有关负责人也要受到相应行政处分。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不断加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一方面,贷款审批权基本按行政职务层层下放,基层以及中层信贷管理人员自主决策的空间有限,积极性受到挫伤。另一方面,激励手段和措施仍然单调,基本还是传统计划体制下的老一套,主要的财务激励措施——按照绩效考核进行的奖励变成了较为固定的奖金,实质上成为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作用。
综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上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外资银行在竞争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如在现有的风险评估部门、贷款管理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资产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潜在集中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行监管机构、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还可设置信贷政策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制订地区性信贷政策、草拟信贷文件,与信贷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等。通过建立健全的信贷组织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的水平。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分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从而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三)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我国银行业在信贷管理中往往陷入两个极端:一是灵活性过强。对上市公司、垄断性企业等客户群体,在信贷管理中放松条件,不顾企业负债总规模和偿债能力,为企业多头开户、盲目授信,甚至于违反国家账户管理、现金管理等有关制度,依赖垒大户带来的短期效益。二是过于教条。在商业银行贷款企业结构中,中小企业仍是绝对主体,但在信贷管理中,过份强调形式上的风险防范,一味要求提供抵押担保手续,不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品种,消极逃避信贷风险。灵活性过强实际上是没有原则性,过于教条则制约正常发展。银行本质上就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不可能消除信贷风险,只能通过制度的完善适度规避信贷风险,对风险的过度约束必然制约商业银行的正常发展。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在重新树立正确的信贷风险观念,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经营效益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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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论文(汇总15篇)篇三
所谓利率市场化,是指金融机构在货币市场经营融资的利率水平由市场供求决定。具体讲,利率市场化是指存贷款利率由各商业银行根据资金市场的供求变化来自主调节,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引导,以同业拆借利率为金融市场基准利率,各种利率保持合理利差和分层有效传导的利率体系。利率市场化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我国金融间接调控的关键,是完善金融机构自主经营机制、提高竞争力的必要条件。
1993年,中国共产党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设想。,党的十六大报告重申“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指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中央银行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市场利率”。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重要决定为利率市场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确定为:先放开货币市场利率和债券市场利率,再逐步推进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顺序进行。
近年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以后,先后放开了银行间拆借市场利率、债券市场利率和银行间市场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的发行利率;放开了境内外币贷款和大额外币存款利率;试办人民币长期大额协议存款;逐步扩大人民币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尤其是,利率市场化迈出了重要步伐:1月1日再次扩大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3月25日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10月29日放开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上限,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上限扩大到基准利率的2.3倍,实行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制度。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央行只确定利率下限,商业银行可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利率水平和内部定价规则。
利率市场化的过程,是一个金融市场由低水平向高水平、由简单形态向复杂形态转化的过程,商业银行在迎接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利率风险的加大,将会扩大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存在于银行的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利率波动所引发的商业银行市场风险按照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重新定价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
1.重新定价风险。
重新定价风险也称为期限错配风险,是最主要和最常见的利率风险形式,来源于银行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到期期限(就固定利率而言)或重新定价期限(就浮动利率而言)所存在的差异。这种重新定价的不对称性使银行的收益或内在经济价值会随着利率的变动而变化。在分析这类资产时,须对可能受到利率波动影响的资产和负债项目加以分析,即对利率敏感性资产和利率敏感性负债加以分析。如果利率敏感性资产大于利率敏感性负债,则为正缺口,当利率下降时商业银行有利息损失;如果利率敏感性资产小于利率敏感性负债,则为负缺口,当利率上升时商业银行有利息损失。缺口越大,银行所承担的利率风险就越大。例如,如果银行以短期存款作为长期固定利率贷款的融资来源,当利率上升时,贷款的利息收入是固定的,但存款的利息支出却会随着利率的上升而增加,从而使银行的未来收益减少和经济价值降低。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由于资本充足率较低,不产生利息的不良资产较多,资产负债结构匹配布合理,利率敏感性资产与负债间相对固定的负缺口较大,资产负债结构原未调整到有利于应对重新定价风险的状态。
2.收益率曲线风险。
重新定价的不对称性也会使收益率曲线斜率、形态发生变化,即收益率曲线的非平行移动,对银行的收益或内在经济价值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形成收益率曲线风险,也称为利率期限结构变化风险。斜率为正的收益率曲线表示长期债券的收益率高于短期债券的收益率,这时没有收益率曲线风险;而斜率为负的收益率曲线表示长期债券的收益率低于短期债券的收益率,这时有收益率曲线风险。
债面值已经超过3万亿,如此大的国债余额在负收益率曲线的情况下,市场风险非常大。
3.基准风险。
基准风险也称为利率定价基础风险,是另一种重要的利率风险来源。在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所依据的基准利率变动不一致的情况下,虽然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的重新定价特征相似,但因其现金流和收益的利差发生了变化,也会对银行的收益或内在经济价值产生不利影响。例如,一家银行可能用一年期存款作为一年期贷款的融资来源,贷款按照美国国库券利率每月重新定价一次,而存款则按照伦敦同业拆借市场利率每月重新定价一次。虽然用一年期的存款为来源发放一年期的贷款,由于利率敏感性负债与利率敏感性资产的重新定价期限完全相同而不存在重新定价风险,但因为其基准利率的变化可能不完全相关,变化不同步,仍然会使该银行面临着因基准利率的利差发生变化而带来的基准风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多次调整存贷款利率,每次调整中存贷款的利率变动都是不同步的。以一年期存贷款利率(年利率%)为例,20世纪90年代以来,最大利差达3.6%,存贷利差处于起伏不定的变动中。在利率市场化之后,这种存贷利差的变动将更为明显。
4.期权性风险。
期权性风险是一种越来越重要的利率风险,来源于银行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中所隐含的期权。一般而言,期权赋予其持有者买入、卖出或以某种方式改变某一金融工具或金融合同的现金流量的权利,而非义务。期权可以是单独的金融工具,如场内(交易所)交易期权和场外期权合同,也可以隐含于其他的标准化金融工具之中,如债券或存款的提前兑付、贷款的提前偿还等选择性条款。一般而言,期权和期权性条款都是在对买方有利而对卖方不利时执行,因此,此类期权性工具因具有不对称的支付特征而会给卖方带来风险。比如,若利率变动对存款人或借款人有利,存款人就可能选择重新安排存款,借款人可能选择重新安排贷款,从而对银行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商业银行的客户有权提前支取存款或提前偿还贷款,每次利率调整后,都会出现大量提前提款或还款的现象,可见我国商业银行所承受的期权性风险之大。
1.树立强烈的利率风险控制意识。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上偏重于信用风险、政策风险和操作风险,而对利率波动引发的市场风险重视不足,没有专门的内部机构来管理市场风险,市场风险管理意识薄弱。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我国商业银行要成功应对市场风险,必须树立强烈的'利率风险意识。商业银行必须认识到,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推进,利率风险必将成为其主要业务风险之一,利率风险将渗透其各种业务活动,且将影响其盈利模式。商业银行必须从经营观念上高度重视利率风险管理,设立专门的利率决策机构,从产品设计、风险控制等各个业务环节全方位落实利率风险管理,才能化被动为主动,在利率市场化的大潮中生存发展。
2.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市场。
监管部门可以考虑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适时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市场来转移凝聚在我国商业银行头上的市场风险。如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货和期权、互换和互换期权等,既增强风险的分散化效果,又不会对既有的客户关系产生不利影响。因此,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可以有效地促进我国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增强我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
3.大力发展中间业务。
传统业务的依赖,逐渐降低利率风险。
4.提高资本充足率。
银行资本金是决定其经营实力和支付能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利率市场化的情况下,利率的走向是难以预测的,资本充足率的高低代表着银行应付金融风险能力的强弱。因此,必须尽快使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达到《巴赛尔协议》的要求。增补资本金最快的途径:一是发行次级债,补充附属资本;二是进行股份制改造,上市筹资。总之,银行应从多渠道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抗风险能力。
5.建立合理的产品定价体系。
利率市场化使我国商业银行进入自主风险定价时代,产品定价成为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定价不合理会使商业银行在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建立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是商业银行有效配置资源参与竞争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商业银行应从传统的信贷定价模式中跳出来,主动加强金融资产风险度及盈利能力的分析与研究,为合理定价与有效配置资产奠定基楚。商业银行应成立专门的机构,确定每一时期的利率定位、利率政策和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建立以效益为中心,高效协作的产品定价机制。
6.加快人才培养。
利率市场化导致银行竞争加剧,商业银行必须有一支靠近市场、贴近客户,对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具有敏锐分析能力的专业队伍,才能在激烈竞争中生存发展。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和培养金融人才,增强自身竞争力,应对利率市场化大潮的到来。
银监会应定期对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完善性、有效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监管中发现的有关市场风险管理的问题,商业银行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整改方案并采取整改措施。银监会可以对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提出整改建议,包括调整市场风险计量方法、模型、假设前提和参数等方面的建议。对于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有效采取整改措施或者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的商业银行,银监会应采取严厉措施,防止其市场风险的扩大和蔓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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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论文(汇总15篇)篇四
序也降低了财务成本。如要更加深入的理解综合授信的内涵还需要解释其功能性的概念,那就是企业债务上限、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及授信余额。
所谓企业债务上限主要是指同一个法人客户所能够承担的最高的债务限额,也是所能承担的外部各单位授予多种方式的信息量的总和,能够准确的反映出企业总体上的财务风险水平。
最高授信额度主要是指企业债务上限范围内的授信额度理论最高值,只针对于同一法人客户,银行自身的'资本和实力及风险偏好在特定期限内能够摒弃愿意承担的信用风险总量,能够直接反应出该银行的资本和实力以及其风险偏好。银行测试授信风险资本收益率主要是根据自身资产组合与风险资本的配置情况来进行的。
授信额度是指一家银行的内部程序得到审批后,公开向外界承诺或者是在内部规定,通过最高综合额度的预算给予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使用的信用额度。它是各商业银行所提出的授信申请。
授信余额是指实际所使用授信额度之后形成的各项还没偿还的信用余额总和,而并不是指企业还未使用的授信额度。
(二)综合授信的分类:从原则上来讲,综合授信是有多个不同的授信品种所组合运用的,银行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向客户提供不同的授信业务及授信额度,而按照综合授信的操作程序给予客户单个品种的授信,则是一种特殊的综合授信方式。通过综合授信中的不同业务品种及组合的分析,大致可以将综合授信分为以下两大类:。
1、融资类综合授信:该授信方式主要是为了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例如,企业因为扩大规模而资金不足,这时企业需要从外部借如资金,以用于购置厂房或者是相关设备等固定资产用作流动资金。
2、信用类综合授信:这类授信方式主要是满足与企业对银行的信誉保证需求。通常情况下,客户在申请此类业务时并非缺少资金,而是需要通过银行信用的介入,使企业之间的交易能够顺利的进行,实现合同的签订与利益的获取。
各部门的责任,杜绝在工作中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增强各部门的责任心,以保证在授信风险审查与合规性审查之间没有漏洞与隐患,只有这样,才能使综合授信的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大多实行审贷分离,并在授信方面设置各个业务部门,例如,授信风险管理部、结算、国际、放款中心部门等。各个业务受理部门在对客户情况的调查上需要结合客户的授信需要,提出相应的评估意见意见各业务品种的额度分配方案,并要对客户的综合信用风险进行严格的审查。
(二)综合授信的风险管理。
1、额度管理:综合授信额度的管理是风险管理中最为重要的。其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最多不能超过两年并应从协议生效当日算起,在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内,具体的授信使用期限不能超过一年。在授信有效期内所办理的任何业务的到期日都不能超过授信额度的有效期3个月。在授信额度的有效期期间,若某一种授信品种的额度不足,业务受理部门可以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和客户所申请的风险管理部门申请调剂使用分项额度,额度的调剂则必须根据银行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2、合规性管理:在综合授信的模式中的每一笔授信业务,都需要业务部门对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初步的评估以及严格的核准。与此同时,授信业务的合规性也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查,用以防范除客户信用风险之外的其他授信风险。审查的内容主要是:企业是有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其业务量是否正常的增加、贷款的用途是否合理等等。对于国际贸易融资性的业务,其合规性也必须由国家结算部门进行审查。
3、内部评级管理:内部的评级管理可谓是综合授信风险管理中的核心工具,主要是包括客户评级及责项评级这两个维度,前者是指客户对自己本身进行评级,后者则是对授信方式进行评级。
优化综合授信的政策建议:1、合理的确定综合授信额度,降低过度授信风险。2、持续完善授信管理制度,培育授信合规文化。3、建立完善的内部评级体系,提升风险量化能力。
总结:。
上述主要对我国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风险管理的各个流程进行了仔细的探讨,指出了在综合授信风险管理中的重点项目流程,并为优化综合授信风险管理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参考文献:。
[2]李晋川.我国商业银行综合授信管理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论文(汇总15篇)篇五
摘要:近年来,以互联网平台为依托,引发的金融托媒逐渐将商业银行传统的支付以及中介职能边缘化。这给主要依靠资本利得为生的商业银行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冲击。但是,金融技术的革新也为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策略的改进提出了新的思路。本文基于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的背景下,指出其对传统银行信贷业带来的冲击,并提出通过优化信贷管理策略来应对冲击。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信贷管理;商业银行。
风险无处不在,无处不有。商业银行的每一项业务都与风险紧密相关。对于银行资产业务中占比最大的信贷业务,由其带来的风险管理问题一直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从信用敞口的结构来看,银行发放贷款和垫款的信用风险敞口金额以及占表内信用风险敞口的比重都是最大的。对于信贷风险的管控,不仅与银行内控以及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有关,还深受外部宏观经济运行周期的影响。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经济在突破发展瓶颈实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同时也深刻影响着传统商业银行的生存状态。如何适应形势复杂多变的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实现信贷管理效益的最大化,稳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是银行经营不变的主题。
(一)不良贷款率的上升。
自以来,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呈上升趋势。在拨备覆盖率方面,不同银行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银行坏账风险亦趋扩大。引发不良贷款率上升的原因,一方面与经济进入下行周期,经济增速放缓有关。事实上,,中国gdp实际增幅为7。4%,创中国经济发展30年以来的新低。另一方面,在经济逆周期阶段,中国经济所面临的房地产、钢贸、制造业以及零售业等产能过剩,以及基于在复杂的宏观经济状况下,信息不对称强化银行逆向选择行为等问题都是导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的客观因素。
(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存在差异。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以及中国银监会所发布的相关监管制度要求,商业银行应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性风险等风险信息进行披露。虽然各家银行都披露了各自风险管理情况,但各家银行在披露信息的口径和详细程度方面存在差异。其中,国有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较为全面。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各自存在不足。值得强调的是在信用风险披露项目中,不良贷款结构是大部分银行信息披露的盲点。此外,相比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制度建设披露较为简单,各个银行风险制度建设程度规模参差不齐。
(三)商业银行贷款投放结构的不均衡。
从信贷投向规模来看,公司类贷款占据绝对的优势地位,而个人类贷款的比重较小。,19家上市银行的公司类贷款占据总贷款和垫款净额之和的70%到80%。这直观的反映了传统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业务选择性偏向。
二、互联网金融对传统信贷业的冲击。
(一)网络信贷蚕食传统银行信贷业市场份额。
据统计,截至12月底,网贷行业运营平台达到了2595家。20全年网贷成交量达到了9823。04亿元,相比20全年网贷成交量(2528亿元)增长了288。57%。虽然从成交规模来看,互联网贷规模不会对传统商业银行信贷业务规模(依据20人民银行年度统计,全国19家上市商业银行的`贷款和垫款净额之和为48。34万亿元)造成大规模冲击,但是其业务规模增长速度以及运营平台数量增加速度依然可观。足见投资者对网贷市场不断上升的关注度与不断高涨的投资热情。与传统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相比,网络信贷模式的核心优势在于去中介化,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样使得网络信贷在信贷服务种类、额度、服务效率以及用户体验上具备更多的优势。传统的贷款业务流程主要依据严格的审批流程,从贷款业务受理开始逐级向上审批。这种业务流程不仅审批周期长而且需要占用相对较多的人力资源。此外,商业银行贷款投放更倾向于公司类客户,尤以实力雄厚,财务状况良好的大型企业为主。因此,针对与大型企业相比财务透明度低、抗风险能力差的小微企业,其信用意识缺乏所造成的与银行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以及不适应小微企业的发展特点的商业银行现有信用评级体系。都使得商业银行较难对小微企业的贷款业务进行合理的风险管控,以致于造成此类贷款投放占比较小。因此,传统的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受理和审批工作很难为此类客户提供借贷服务便利的最大化。相比之下,网络借贷能够绕开传统的金融中介,并以借贷平台为担保为客户提供更符合客户需求的多样化信贷产品、灵活的额度选择、便捷的审批流程以及个性化金融服务情景设计。这从根本上瓦解了商业银行发展传统信贷业务的集成规模优势。
(二)金融托媒影响下的传统银行信贷资源规模以及期限结构的变化。
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聚拢主要依靠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然而以余额宝为代表的网络理财产品以其低门槛、高流动性以及操作的便利性引发了商业银行的低成本存款流失。依据人民银行的数据统计,截至年,全国商业银行存款流失达到8967亿元。事实上,从网络信贷余额来看,截至年12月底,网贷行业总体贷款余额已经达到了4394。61亿元,而年年底总体贷款余额为1036亿元,增长幅度为324%。此外,从网络贷款各年平均期限趋势来看,网络借贷的平均期限介于6个月到7个月之间。逐渐趋于稳定的网贷行业平均借款期限使得网络信贷产品与相同期限的商业银行信贷产品形成竞争关系。从信贷业务成本上看,网络信贷借助互联网技术优势突破了传统信贷业务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界限,实现了业务成本的最小化以及运行效率的最大化。
虽然,网络信贷模式与传统商业银行信贷经营模式相比具备众多优势,但仍然存在弊端。其一,在于相关监管法律的缺失;其二,在于网络信贷对于信贷风险的可控性有限;其三,网络安全存在风险隐患。这些网络信贷模式的劣势正好能为我们提升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竞争力提供有利借鉴。
(一)实现从以“信贷产品为中心”到“以客户为中心”的信贷服务理念的转变。
传统的银行信贷业务服务是以不同种类的信贷业务划分为基础来提供给客户的。这种服务划分方式从本质上将客户需求与银行信贷业务服务相剥离,容易使得银行忽略客户需求,阻碍信贷业务服务的进步。事实上,银行是以提供金融服务来实现盈利的企业,服务质量是决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因此,实现“以客户为中心”的信贷服务管理理念有助于银行更深层次地挖掘客户需求,优化客户体验。具体来说,一方面借鉴互联网金融的惠普金融的理念,重视弱势客户群体的需求,服务大众群体。同时开发更多的创新产品,实现教育培训、农业生产、医疗保健、旅游美食等信贷需求场景的全面覆盖。另一方面,通过多样化的银行营销手段最大化的发挥“自媒体”的宣传效应。
(二)借助网络平台突破技术瓶颈实现借贷业务的创新。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从本质上来讲,其实就是运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了金融产品与网络渠道的对接。然而,在这种对接的背后缺少严格的法律监管以及有效率的风险管控体系。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其自身相较完备的风险管理手段来弥补这样的缺陷。这样不仅能够通过整合互联网数据和支付信息对用户征信提供依据。同时也实现了整个贷款流程的信息网络化,以及简单化。在这种互联网技术与新型银行金融服务的结合之下,解决了以往银行传统信贷业务的(尤其针对小微企业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申请难”、“批准难”、“用款难”、“还款难”以及“再借难”等各种金融服务难题。提高了客户体验满意度,也更加易于用户使用习惯的养成。
(三)建立以大数据资源库为支撑的信贷风险评估管控体系。
要实现前文中所提出的银行信贷服务理念的转变以及信贷业务的创新是以建立大数据资源库为前提的。在此基础之上完善信贷风险评估管控体系使得商业银行后台运营的复杂化、数据化、模型化的风险识别、审核、控制以及技术安全保障工作水平拥有新的突破。以建立针对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相对应的风险评级标准体系为例,这其中包括对小微企业这一特殊而独立的借贷对象借贷行为、行业评价指标、区域经济指标、贷款地理分布以及贷后跟踪分析。
四、小结。
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激励了商业银行对传统业务模式的创新。尤其是在信贷业务的管理方面,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的便利,最大化发挥自身集成效益。为客户提供符合个性化服务需求同时更加便捷、优质的信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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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论文(汇总15篇)篇六
商业银行实施信贷的管理制度也一直呈现与时俱进的态势,并逐步完善形成了较为具体的管理制度。而且高效的和完善的信贷管理制度也对经济的发展发挥了宏观调控的重要作用。信贷管理制度的实施对市场发展的水平的提升也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商业银行对信贷管理的目的是有效规避金融风险,通过对金融风险的分析和预测,实施有效的分散和化解风险的目的。银行对企业的资金收支进行对比分析,从而对企业的风险进行评估,实施规避风险的目的。以科学管理的手段对信贷资金进行集中和分散的管理,预防金融风险的发生,也可以有效保护好银行和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
企业在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后,由于经营不善,导致贷款不能如期归还,导致银行呆账、坏账增多,极大地影响了银行企业的自身发展。虽然政府层面对此也给予了很好的政策支持,但是对银行企业自身来说还是出现了严重的亏空。导致大部分资金没有能够发挥真正的作用,损害了银行自身的利益。所以企业的低效管理和经营是银行金融风险的`主要因素。银行信贷风险主要还有几方面的因素,信贷文化内控、营销、管理体系缺陷等三种风险因素。商业银行内部的风险意识不强,以及银行内部各部门之间配合不协调出现的矛盾,从而诱发信贷风险的出现。没有风险意识或风险意识不强,都可能导致管理上的疏忽,使风险容易钻空子。在目前的银行信贷管理制度中,依然是沿用多年前的管理制度,没有突破传统的管理理念,沿用传统的管理形式。对于当前国家的相关政策和国际国内大气候、大环境的变化缺乏适应,不能很好的利用和解读贸易政策,导致银行对企业的服务滞后。在营销方面,由于银行大力提倡创新金融服务理念,为小微企业服务等意识增强,信贷产品的多样化,也使得银行在营销方面出现了一些风险因素,导致影响银行自身的建设和完善。目前银行信贷制度不完善,管理和执行力度不足,也是导致风险因素提高的直接原因。信贷制度不完善的后果是管理上的漏洞出现,一些人员会利用这些漏洞进行损害银行自身利益的活动。一些客户的信息银行无法或者不能完全掌握,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都是导致风险出现的重要因素。
三、健全和完善当前银行信贷制度的思考。
没有一个健全的制度是无法控制风险的发生的,也无法保证银行企业的健康发展。不能很好掌握企业的发展经营信息,也不能有效控制贷款的呆账风险。缺乏风险意识更使得内部管理以及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性而导致风险的存在和出现。
通过健全和完善信贷管理制度,堵住管理上的漏洞,从而控制信贷风险的出现是一项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银行信贷风险的预警制度,这也是基于银行资金在当今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位置而定。银行企业要对企业的信贷信息精细考察和周密判断,形成最为科学的信贷评估体系,在充分评估后,确定企业的贷款信誉,再实施贷款。尤其是企业的贷款资料,一定要认真研究和分析,严格审核制度,在经过严密的审核之后,在确定是否给予贷款,保证贷出去的款能够按时收回。
(二)重视贷款信息的完善。
在银行管理中,对企业的信贷信息掌握,也是有效控制风险保证。在银行内部,要加强统一管理,个部门之间要充分协调,将贷款信息进行综合,整合各部门的信息,充分评估。提高信息搜集、整合、分析的意识,在充分做好评估工作之后才可以实施贷款。建立企业信息整理和评估的专门机构,由信贷中心负责管理。准确掌握企业发展的信息,是实施信贷安全的基本保证。不掌握企业的发展信息,就不能准确评估信贷风险,也就不能保证资金按时回收,从而影响和损害银行自身的利益。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论文(汇总15篇)篇七
摘要: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重组改制旨在提升市场竞争力;分立重组是银行面临的首要的最大法律风险;通过分立进行重组改制是合法现实的选择;此种分立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必须遵循法律并有所突破;分立重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并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公司分立银行重组法律风险债权债务。
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了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商业银行,基于种种考虑,采取分立重组这种特别方式进行股份制改造,是一种较为现实的选择。但是,由于商业银行是金融的核心,而金融又是一国现代经济的核心,特别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产占到国内银行资产总量的60%,关乎国计民生,它的一举一动都必须有所遵循。因此,商业银行的分立重组就显得特别敏感,也就必须更加严格的遵循现有法律框架,进行规范运作,避免先天不足,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建立创造良好氛围,为公开上市打下坚实基础,力争创造高起点,发挥后发优势。
一、分立重组的基本法律风险。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善和商业银行管理的日益进步,对银行业务和管理的法律保障的要求越来越高,通过法律分析保障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充分尊重和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从而维护银行信誉,显得日益广泛和重要。
商业银行的分立重组在本质上是现代产权制度的建立,就是要把国有银行变成国家控股的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使其产权明晰,从根本上解决单一所有制长期存在的所有者缺位和经营者越位的弊端,建立权责分明的法人治理结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迟迟迈不开步伐,恰恰是因为产权改革的敏感性。无论是注资充实资本,还是剥离不良资产,依法进行分立重组都是一家银行恪守信誉、进一步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和前提。具体到银行分立重组本身,遵守法律、规则和标准有助于维护银行的商誉,符合银行客户、市场及整个社会对银行的要求,客观上也会吸引其他投资者,有利于公开上市。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颁布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将银行业的风险分为八类,法律风险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类,在银行管理经营活动中必须引起重视,也必须引起银行监管者的重视。法律风险是指由于现行法律不完善、不明确以及法律修改不完善、不正确的法律意见、文件,使交易行为违反法律和监管规定等原因导致银行损失的风险。通过法律手段保障业务合法合规,乃至于更进一步对业务提出在合法框架内符合业务需要的方法和措施的建议,都需要对银行面临的所有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分立重组法律风险的分析,是确认新的股份公司制银行合法合规的基础,也是防范法律风险最关键的前提。
分立重组中要关注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
1.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是社会的基本准则和普遍评价。企业依法设立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规则,国有商业银行作为一种企业形式也应当然不能例外。所不同之处,在于它是国有独资,规模庞大,要同时满足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的规定。
2.满足监管方的要求。为了满足监管当局的监管要求,银行必须采取有效的合规政策和流程规定,以确保在违反法律、规则和标准的情形发生时,银行管理人员能够采取适当措施予以纠正。在立法过于原则和抽象的情况下,不健全的法律势必赋予监管部门更多的发挥空间,何况银行业又属于目前国内进行准入条件限制的特殊行业,影响国计民生,对它严格监管无可厚非。
3.满足债权人的需求。银行的债权人主要是广大的存款人。按照通例,国有商业银行由过去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重组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乃至于吸引战略投资者和公开募股上市,按照法律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仍然是有限责任,况且分立形成的新的银行公司会承接所有的主营债务,债权人利益受到的影响微乎其微。
4.考虑股东及投资者的预期。遵循资本多数决定原则,分立决议要充分反映大股东的意志和要求。在此基础上,完成发起设立之后,要严格遵照股份公司法律规定,按照“三权分立”原则,充分尊重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小股东的权益,对反对股东提供必要的法律救济。
二、商业银行分立重组的程序。
综合国内现行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法定程序分开设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分立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新设分立,另一种方式是派生分立。如果商业银行属于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其分立方式应就上述法律规定进行选择,不能突破,否则,如果属于新的分立方式,或者对于二者界定不清,势必导致要修改现行法律,要征得立法机关的同意,要寻求合理合法的依据。
新修正的《商业银行法》第25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适用《公司法》的规定。《商业银行法》是《公司法》的特别法。依据法理,除特别法作出特别规定、应予优先适用外,其余事项均应适用一般法。这些就是国有商业银行进行公司制改革的法律依据。现代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的重要法律根据是《公司法》,商业银行的分立也适用《公司法》。
分立不涉及其他公司,在程序上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商业银行分立程序主要是:。
(一)公司分立决议与批准。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先由公司董事会拟订分立方案,然后由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讨论作出决议。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而作为金融业核心的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的,公司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司法》第227条)。
(二)进行财产分割。
财产是公司设立的基本物质条件,也是承担公司债务的保障,因此,进行公司分立,必须合理、清楚地分割原公司的财产,对于派生分立,是原公司财产的减少,对于新设分立,完全是公司财产的重新分配。
(三)编制表册、通告债权人。
《公司法》第185条第2、3款规定: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不按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法》第217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四)登记。
公司派生分立,必然出现原公司登记注册事项,主要是注册资本的减少等变化和新公司的产生;新设分立中,必然出现的是原公司的解散和新公司的产生。因此,公司分立时,要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设立登记。对此,《公司法》第188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9条都作了具体要求。要注意的是,在公司分立时产生的新公司是独立经济核算的法人,按企业法人登记程序办理,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它不同于公司的分公司,也不同于公司的子公司,因为公司分立实质是财产上的分割。
基于上述法律规定,商业银行一旦发布分立重组公告,所导致的法律后果则包括:发布分立公告;通知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法律角度下的分立公告即是一种通知行为,其基本内容至少应包括:背景叙述、分立公告、对相对人及社会公众的通知、债权债务处理的安排等。由于商业银行客户数量庞大,根据重要性原则,逐一通知所有债权债务人是不现实的,只能选择通知和公告通知。
三、商业银行分立后债权债务的安排。
作为法人的银行分立后,消灭或变更原法人,设立新法人,因分立而消灭的法人,其权利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合同法》第80条、84条、88条、9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权债务可以概括转让。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以后的债权债务承担情况,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约定承担。
约定承担,即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协商约定债权、债务具体应由哪几方承担。约定承担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明确约定由分立后的某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即由单一的一方承担;另一种情况是约定由分立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一定的份额承担,即按份承担。按份承担债权、债务是指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在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时,其债权债务若要分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担,须具备以下条件:1.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分立,这是产生按份承担的必要条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后,才能产生多个债权人或债务人,才能按照约定的分担方法分享权利,承担义务。2.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时的债权债务须为同一可分的给付。可分的给付是指一个给付可分为数个给付而无损于其性质或价值,可分给付的内容必须统一。3.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互相约定由分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按份分担。这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时,其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按份分担的必要条件。至于如何按份分享权利或分担义务则无关紧要。
(二)法定承担。
法定承担,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在没有约定时根据法律的规定,由分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债权债务,但它们所分享的债权性质属于连带债权,所分担的债务也为连带债务。合同法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债务人采用分立的手段来逃避债务,从而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不受侵害。然而,在这一点上争议也颇大。近年来,有的学者认为公司分立后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由分立后的公司按承接的资产比例来承担债权债务,而不当然地相互间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说法有点突破传统民法的理论,但由于更符合现代企业改制的实际情况,也广为人们所接受。持有这种观点的理由为:企业分立后根据各自承受的资产成了两个独立的法人,原先的债权债务在分立时已经由分立后的企业根据资产的承受比例约定各自承担,债务人也没有异议(如有应在公告期间提出),为什么还要对原先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第79条规定,“被执行人按法定程序分立为两个或多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分立后存续的企业按照分立协议确定的比例承担债务;不符合法定程序分立的,裁定由分立后存续的企业按照其从被执行企业分得的资产占原企业总资产的比例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在这个概念下,分立后的公司并不当然对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商业银行分立后,新公司的经营范围有着严格的法律界定,主营业务是不同的。这相应的导致新公司的承继能力和债权债务范围的不同,债权人的利益安排只能遵从法律规定,其利益会得到高度重视和充分保护。本着上述原则,新公司可以按照分立协议,确定新公司对于债权债务的承继情况。对外互不承担连带责任,不承担对方的债权和债务,因为新公司仍属于商业银行,对外担保有着严格限定,而且由于双方的关联关系,互相担保既与法律冲突,也不合适。总之,分立重组并不是债权关系的变更,不需要做任何的变更手续。与原银行有业务关系的公司、企业或者集团的权利和义务都不会因分立重组发生变化。原有合同将继续有效,一般客户不需要因分立重组重新办理手续,新业务可按照现行手续进行办理。
针对有些企业或者个人债务人可能借银行分立之机,以债权变更不符合有关法律为由,逃避银行债务。因此,对公告通知或者选择通知中的持有债务安排异议的债权人,接到选择通知的可以自接到之日起30日内,没有接到函件的可以在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原银行将依法满足债权人的合法权利要求。分立后,新公司将按照分立公告中的债务承继安排,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至于商业银行分立中债权人的抗辩权,它是指债权人(主要是存款人)的权利在公司的分立得不到满足时所享有的法律所赋予的抗辩权。根据《公司法》第185条规定,公司分立时,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公司的债权人在公司分立时,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求公司对自己的债务清偿或提供担保,如果债权人的要求得不到满足,公司的分立就不能成立。但是,债权人对公司的分立所能主张的权利也仅限于要求清偿或提供担保,除此以外的其他阻挠公司分立的权利请求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针对债权人提出的权利要求,主要的对策是:区分正常业务与债权人的权利要求。
四、现行法律框架下的选择。
在完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作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体制的基础上,将其改组成由国家金融投资公司代表国家控股、其他法人单位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此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重组成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条件许可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国家股东、其他法人股东可以将其所持股权向国内外投资者出售(国家可先绝对控股,后相对控股);同时组建若干商业银行投资基金,吸收自然人资金组成基金法人对银行进行参股。最终,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改制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上市的商业银行。这是社会各个层面的共同需求,更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由于无先例可循,许多做法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政府作为主要出资人,就必须依法规范操作,不让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通过分立的方式实现整体改制的目标,依法合规是国有商业银行重组改制的重要原则。分立不是分拆,改制不应当是从区域或业务分类对一家银行进行分拆,而应当是对全部商业银行业务进行整体改制。通过分立的方式实施整体改制是现行法规框架内规范的操作方式。过去,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尚未真正转变成为《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商业银行,一些国有商业银行也没有自觉地贯彻执行《公司法》。市场灵活多变,造就了公司法的相对不确定性,即便是西方的发达市场国家,也在努力适应经济发展,不断完善公司法。
当前,国内现行法律对于商业银行分立重组过程等方面的规定不够健全明确,缺乏特别规定,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绝不同于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重组,适用法律亦有所不同。一直以来,在中央层级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我国都没有制定和颁布一部系统地指导各类国有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操作性和程序性规定,《公司法》关于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的程序性规定更是过于简单和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在分立重组过程中,取得国家信用和政府支持就显得非常关键,征求国家立法及司法部门的意见并取得支持至为关键。分立重组后,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法定主营业务是不同的,这会同时导致两者承继的能力和债权债务范围的不同,而债权人的利益也会伴随重组后新银行公司体制机制的建立完善以及实力的壮大而得到高度重视和充分保护。同时,充分利用分立重组的契机,作为依法规范恪守信誉的全新商业银行,一定要合法、合理、合情的处理好债权债务人的正当民事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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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论文(汇总15篇)篇八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深,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逐渐激烈,而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能力逐渐成为这场竞争中的关键力量。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商业银行更应该注重信贷风险评级这一环节,以促进商业银行的发展。本文主要分析了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评级的现状、作用以及如何提高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评级水平。
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加深,世界各国联系逐渐紧密,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信贷风险也充满了不确定性。由于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商业银行所面临的环境等不确定性因素,都增加了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可能性。为了尽量避免信贷风险的发生,提高商业银行抵御信贷风险的能力,商业银行应该逐步完善信贷风险评级系统,建立完善的信贷风险评级制度。
1.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不良贷款比重较高,导致潜在的信贷风险较大。不良资产是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的大忌,会妨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发展。尽管我国已经开始认识到不良资产对商业银行的消极影响,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控制商业银行资产质量,但是当前我国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重仍然高于世界其他国家,这也为我国商业银行的正常化经营埋下了不少隐患,严重影响其盈利水平。另外,我国商业银行的大部分资产都用来贷款,而用于其他有价证券等用途的资金较少,银行盈利的'主要来源也为贷款,这样单一的资产运营渠道,在无形之中增加了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2.产能过剩的问题,使得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不断增大。产能过剩是当前国内部分企业存在的问题,这会直接或者间接地导致我国商业银行风险不断增大。产能过剩不仅导致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不断增大,也可能会使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增加,进一步引发信贷风险。因为除了商业银行自身存在产能过剩外,一些其他行业存在的产能过剩问题,会使得该行业的盈利能力下降,而这些行业在之前可能由于盈利能力较强而与商业银行进行合作,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但是由于产能过剩而导致的盈利能力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使得这些贷款成为不良贷款,而增加了潜在的信贷风险。
造成当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不断增大的原因众多,包含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针对这种情况,对商业银行进行信贷风险评级,从而降低或者避免信贷风险,显得非常重要。1.商业银行通过对自身资产进行风险评级,有助于商业银行从各方面评估信贷风险。商业银行对自身资产进行汇总与核算,通过风险评级,不仅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自身的总资产数量,也可以帮助商业银行了解自身的投资能力,当出现新的投资机会时,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自己的信贷风险评级评估自己是否进行投资,从而降低投资风险。如果没有进行信贷风险评级,商业银行在面对投资机会时,可能会出现手忙脚乱的情况,甚至可能会盲目投资,从而导致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严重。因此,商业银行通过对自身总资产进行评估可以增强对自身财力与能力的认识,出现机会可以从容处理,通过提高盈利能力降低信贷风险。2.商业银行对客户的信用等级和偿债能力进行评级,可以降低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重,也会降低信用风险。商业银行在进行信贷投资时,首先要考虑商业银行的客户的偿债能力,当商业银行对客户的偿债能力进行更好地了解时,确定客户确实有能力偿还债务,这种情况下进行信贷投资不仅可以降低客户由于不能及时偿还债务造成的损失,也能降低商业银行因为不良贷款带来的损失。另外,商业银行在进行信贷评级时,也会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考察,通过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评级,不仅能够帮助商业银行在日后进行投资时更好地选择,也能通过信用评级督促客户进行还债。如果在投资前没有对客户进行偿债能力与信用评级,那么可能某些客户信用等级比较好,但是不具备偿债能力,或者客户尽管有偿债能力但是信用较低,仍旧不还款,这样都会增大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在某种程度上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通过对客户的偿债能力与信用等级进行评估,可以降低不良资产的比例,降低信贷风险。3.通过信贷风险评级,可以全面了解客户的产能,评估客户的偿债能力以及信用水平。一般商业银行的贷款客户通常为一些大型企业或是工厂,那么对这样的客户进行信贷风险评级时,不应该仅仅考虑当前客户是否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而应该对这些客户的长远发展进行分析。例如,一些客户可能当前的经济效益较高,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但是这些客户可能内部存在产能过剩、财务风险等各种各样的风险,导致其在后期出现盈利能力下降等情况,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加大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在进行信贷风险评级时,不仅要考虑客户当前的盈利能力,更要考虑该行业的市场前景,该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考察其是否具备长期盈利能力,以决定是否进行信贷投资。通过对客户的整体情况进行考察,不仅可以帮助商业银行确定信贷投资的整体方向,降低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也可以促进商业银行盈利能力与盈利水平的提高,促进商业银行的更好发展。
信贷风险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遇到的主要风险之一,也是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主要障碍,但是通过对信贷风险进行评级,确实可以降低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提高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与水平,促进商业银行的发展。1.商业银行应该健全信用评级体系,以完善信贷风险评级,降低信贷风险。以往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评级制度,可能存在不健全的情况。例如,对客户的信用考察和偿债能力考察要同时进行,不能只考察偿债能力而忽略信用等级考察,这样会降低信贷风险评级的作用。另外,信贷风险考察不是一项短期工作,而是一项长期要检测执行的任务,因此,商业银行对客户的考察不应仅仅依据客户的短期指标进行。首先,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初步判断公司的偿债能力,然后对公司进行信用评级,判断公司在有能力偿债的情况下能否偿债,之后根据公司从事的行业,判断公司的发展前景,是否能长期盈利,根据综合指标来对信贷风险进行评级,在这种程序完整的情况下进行信贷评级,可以更好地为判断是否进行信贷投资提供了良好的方向,从而有助于商业银行降低信贷风险。2.商业银行应该加强信贷风险监督管理,完善贷款前期的款项审查和风险评估,完善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包括相关的制度、调查方法等,确保商业银行内部在接触相关业务时有可以遵循的依据与原则。同时,商业银行在进行信贷风险评级时应该遵循岗位责任制,将评级任务下发给不同部门,任务具体到个人,这样也就将责任具体分配给个人,以确保评级工作更高水准,高效率的完成。同时信用评估工作应该保证及时完成,并且要保证准确度,确保每项指标都是按照公司的标准严格执行,确保评估审查结果精确到每一项,确定每一项具体数额贷款的风险,当每一笔贷款达到一定风险时,应该有具体的解决方法与之相对应。另外,建立专门的信贷风险管理机构,收集客户信用的相关信息,并将不涉及隐私的信息存储到公司数据库,以保证每个人充分了解重要客户信息,避免出现公司员工对客户信息一无所知的情况。3.商业银行内部应该培养信贷风险意识,建立信贷风险文化体系。应该在全公司范围内培养公司的管理层尤其是公司员工的风险意识,确保商业银行在处理每一项业务时,都能用防范风险的意识去处理。要定期开展信贷风险的相关课程,传授信贷风险评级的相关知识,同时,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国内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评级与国外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评级之间的差距,要借鉴国际上先进的信贷风险评级经验,结合我国的特点,探索出适合自身的信用评级方法。另外,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基础数据建设,完善基础数据检测与计算,发现和解决不良数据的问题,建立一个符合现代化的信息系统,通过数据检测信贷风险。
四、结束语。
当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合作日益加深,我国的商业银行是以盈利为追求目标,那么在商业银行追求利润的过程中,便不可避免的出现坏账等情况,此时商业银行为了维护自身发展,建立适当的风险管理体系,进行风险评级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商业银行应该时刻关注形势变化,细心搜集每一个客户的信息,了解客户业务的发展前景,对客户进行评级,完善信贷风险评级体系,以降低信贷风险,促进商业银行的发展。
参考文献: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论文(汇总15篇)篇九
摘要:目前,经济领域中各种商业欺诈行为愈演愈烈,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问题而受到普遍关注。商业欺诈行为的泛滥一方面反映了经营主体的道德沦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现有市场经济存在的诸多制度缺陷。当有道德缺失的经济主体发现利用信息蒙蔽进行商业欺诈有利可图,并得不到现有制度的有效惩罚,就会铤而走险,并因示范效应而引发更多的类似行为。通过从信息经济学、博弈论和制度经济学等诸多角度,对商业欺诈的成因进行深入探究,以期从伦理德性及制度理性两方面结合找到治理商业欺诈的综合有效的良策。
关键词:商业欺诈;成因剖析;治理对策。
商业欺诈是指经济领域中某些经营主体为了获取短期经济效益和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在经营活动过程中采取的种种欺骗他人、损害他人利益的欺诈行为。目前,国内各种商业欺诈投诉案件连年上升,众多消费者和企业深受其害,商业欺诈已成为扰乱我国正常经济秩序的一个重要原因。事实上,商业欺诈并非我国独有,而是一个普遍的国际现象。世界知名的反商业欺诈机构卡罗尔(kroll)推出的《—2008全球反商业欺诈报告》中的数据显示,过去3年中,全球每5家企业就有4家成为商业欺诈的受害者。收入在50亿美元以上的大型企业因商业欺诈蒙受的平均损失超过2000万美元,其中10%的企业损失逾1亿美元[1]。可见,商业欺诈是一个世界性难题,防治商业欺诈是各国政府和经济组织的共同目标。多年的实践表明,要有效治理商业欺诈,必须挖掘出其背后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和机理,才能找到综合治理的具体良策。
一、商业欺诈成因的经济学剖析。
商业欺诈行为的泛滥一方面反映了经营主体的道德沦丧,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现有市场经济存在诸多制度缺陷。当有道德缺失的经济主体发现利用信息蒙蔽进行商业欺诈有利可图,并得不到现有制度的有效惩罚,就会铤而走险,并因示范效应而引发更多的类似行为,最终导致市场上劣币驱逐良币,推动商业道德进一步滑坡[2]。因此,对于商业欺诈形成的原因,我们不仅要从道德层面上加以溯源,还应从信息经济学、博弈论和制度经济学等诸多角度加以深入探究。
(一)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是商业欺诈产生的首要条件。
信息经济学对商业欺诈产生的基本条件做了深刻的分析。信息经济学家告诉我们,现代经济社会中的商品交换绝大多数是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发生的。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经济主体对于同一经济事件掌握的信息量有差异,即部分经济主体拥有更多更良好的信息,而另一部分则仅拥有较少的、不完全的信息。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因交易双方身份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例如,生产经营企业对于产品质量和成本的信息拥有量相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是不对称的,消费者有关商品效用状况的信息经常是直观的、肤浅的、零碎的、似是而非的,消费者在交易活动中由于信息方面的缺陷而构成了消费盲区,这一消费盲区的广泛存在为商业欺诈提供了生存空间,使得商家极有可能利用信息缺失甚至有意制造虚假信息来进行欺诈牟利,从而使交易行为产生了一定的道德风险[3]。
一般来说,若市场主体在确立某种经济关系或签约之前后,相互对应的参与人之间出现信息分布不对称状态,当掌握信息优势的一方在确立某种经济关系之前,通过提供虚假资料与掩盖真实情况——即隐蔽信息,而获得对自身有利的合约;或者在确立某种经济关系之后,通过隐蔽行动而转嫁风险或直接侵占委托人的利益,这就是现实生活中所谓的经济“机会主义”行为。与诚信背道而驰的经济“机会主义”行为在一方谋取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同时,不仅直接损害了另一方的利益,而且最终大大降低了市场运作的效率。halvarian(1992)的研究得出,一个低质量的企业往往通过广告、做宣传和做活动等方式来发出信号,提高产品知名度进而形成与高质量产品相似的市场影响,这个过程,可以简单描述为通过价格和信息公开度模仿寻求一种混同效应[3]。劣质产品在其“一锤子”买卖中,只要其广告能吸引足够多的`消费者,使其销售利润高于公司对该产品的广告支出,劣质产品企业就会通过较高的广告投入,混淆信号给消费者高质量的印象,从中牟取暴利。这样,劣质产品企业传递的信息就制造了噪音,使消费者无从区分不同品质的产品,形成优质和劣质产品的混同均衡,在这种情况下,最终可能出现“柠檬市场”和“逆向选择”问题,扰乱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
由于“机会主义”行为的普遍存在,要解决市场中有关信息模糊不清的问题,需要进行信息甄别。以斯蒂格利茨为代表的信息甄别理论,正是研究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中,处于劣势的一方如何调整交易合同以筛选具有信息优势的一方,从而确立起诚信原则。这种信息甄别理论是建立在信息优势方说真话的基础之上的,即通过提供不同的交易合同,让信息优势方自我选择,只要信息优势方是理性人,他就无法隐瞒也不愿隐瞒自己。但如果信息优势方不愿说真话或故意说假话,则信息甄别理论本身无法解决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柠檬市场”问题。因此,这就需要加入一种外力,促使信息传递渠道通畅,信息披露完全,并努力消除各种信息噪音。
(二)短期化一次性交易行为为商业欺诈提供了大量生存土壤。
为了进一步了解商业欺诈产生的原因,还可以从搏弈论中寻找解释。首先从构建一个简单的搏弈模型,参与博弈的双方具有以下共同特点:(1)博弈双方所有可选策略只有两种:诚信与欺诈;(2)博弈双方都是理性人,追求利益最大化,并具有机会主义倾向,即当企业发现欺诈可以获利时,企业就会选择欺诈策略。构建的这一搏弈模型非常类似“囚徒困境”,有四种不同的效益组合:双方都讲诚信,即双方都得5个单位的效益;乙诚信,甲不诚信,则甲得到的10个单位的效益,乙则损失5个单位的效益;甲诚信,乙不诚信,则乙得到10个单位的效益,而甲损失5个单位的效益;若甲和乙都不诚信,则双方各得0个单位的效用。从上述分析中可看出,为了追求自身的最大利益,甲、乙双方都希望对方讲诚信,而自己选择欺诈。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结局,是因为在单次博弈过程中博弈双方均发现在不知道对方是否信守承诺(即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如果对方欺诈,而自己诚信,诚信则有可能吃亏;如果对方诚信,而自己欺诈,欺诈反而可以得利。因此,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欺诈自然是博弈双方的最优策略。但是,如果上述博弈是重复进行的,即交易双方的一次性博弈能演变成为以一次博弈为原博弈的无限次重复博弈,则双方都不会为了占一次便宜而牺牲掉继续合作、长期获利的机会。如果某方企业在上一次博弈中因采取欺诈策略获利,则在下一次博弈中另一方企业将会选择欺诈策略来报复对方,最终两败俱伤。在重复博弈里,参与者每次行为都会关系到他们名声的形成,任何失信,都会造成合作的中断、利益的受损。因此,以彼此间诚信为基础进行的重复博弈所形成的合作才会维持下去。
当然,如果每次欺诈行为发现概率很大且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则经济主体会重新评估欺诈和诚信行为的代价和收益,此时,依赖欺诈行为获利的动机将减弱,当事者为了合作的长远效益,愿意抵挡欺骗带来的一次性短期效益的诱惑。因此,在一次性博弈中,交易中任何一方都没有信守道德承诺的动力,骗一次就跑是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只有在多次博弈中,诚信道德才显示出应有的价值[4]。而经济社会中一些小企业本着“捞一把是一把”的心理,根本不打算进行多次重复博弈,于是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选择了商业欺诈行为。即使是一些大企业由于过分注重眼前的经济效益,忽视了商誉所带来的长期经济效应,对于一些欺骗消费者和交易伙伴损害商誉的做法不予警惕,反而沾沾自喜于一点蝇头小利,导致企业经营行为短期化、经营方式边缘化、经营手段灰色化越来越普遍。
(三)市场经济中的制度缺陷是商业欺诈得以盛行的重要原因。
制度经济学对商业欺诈盛行的根本原因做了最好的注解。新制度经济学认为经济人的行为是有限理性的[5]。这种有限理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环境的复杂性,人们面对复杂的环境不能掌握完全的信息;二是人们对环境的认识能力有限,不能准确预测未来的变化。因此,这就必须通过设立制度或进行制度创新来降低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风险,协调不完全契约引起的利益冲突。此外,由于经济人天生具有机会主义倾向,在追求自身利益时会采用诸如说谎、欺诈或毁约等不正当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因此,政府要通过设立各种制度来约束人的行为,以便抑制人们的机会主义倾向。
一系列的约束人们相互行为的规则之所以能影响经济人的选择行为,是因为随着行为的约束规则的变化,当事人的收益预期也会随之改变,从而会使追求自身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个人行为发生变化。因此,有什么样的制度就会有什么样的经济人行为[6]。路径依赖原理也告诉我们,一旦某制度被选定,该制度所带来的收益就决定了制度变迁的方向:当收益递增普遍发生时,制度变迁极大地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使得人们不受约束地把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都用来从事收入最大化的活动,这反过来又成为推动制度进一步变迁的重要因素,从而出现互为因果、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局面;当收益递增不能普遍发生而是有利于少数特权阶层的利益需要时,制度变迁就沿着非绩效的路径发展,并且愈陷愈深,最终陷入“锁定”的轨迹中[7]。
商业欺诈的出现也是如此,当社会制度不完善使诚信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效益而欺诈行为却能获取暴利时,商业欺诈会越来越盛行,诚信危机会越来越严重,越陷越深。如果市场机制完备,政府监管有力,商业欺诈行为发现概率较高,则意味着其所付出的代价较大,这种高昂的成本将迫使经济主体遵循道德规则。就我国的情况来看,由于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内在约束机制和外在法律制度尚不健全,为欺诈者提供了可乘之机[8]。一是市场自身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尚未建立,源自市场自身通过道德工具来配置资源的功能尚未形成,有德者并未获得相应回报,无德者也未获得相应惩罚;二是法律制度尚未健全,还存在许多法律漏洞,且执法力度不够,我国经济实行市场化以来屡禁不止的造假现象在某些地区是公开进行的,甚至被作为利税来源加以保护,这无疑是我们法律制度缺陷所造成的。上述问题带来一个怪圈:一方面由于市场机制还不完备,还不能真正让市场机制褒奖有德者,淘汰背弃无德者;另一方面由于政府缺乏监管经验和存在法律及规章制度上的漏洞,欺诈行为被发现的概率低且惩罚过轻,难以形成有效震慑力。在违规经商可以逃避制裁而能获得丰厚利益回报的制度环境下,不讲商业道德的奸商就会多起来,这正是我国目前经济生活中商业欺诈行为扩大蔓延的主要原因。
二、治理商业欺诈的对策思路。
毫无疑问,商业欺诈行为不仅将扰乱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也将严重破坏一个社会赖以形成的诚信基础。由于商业欺诈的产生既有经济人内在的伦理根源,又有市场经济外在的制度根源,治理商业欺诈将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有外在的制度保证,也要有内在的道德保证,亦即不但要构筑制度的堤防,更要构筑道德的堤防,这就需要企业、政府和行业协会等多方面力量的共同努力,最终形成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首先,由于经济领域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为了尽量消除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负面影响,提高消费者的信息甄别能力,诚实守信的企业必须加大自己的信息披露,努力提高自己的信誉,塑造自己的品牌,通过品牌,将产品的属性、利益、价值、文化、个性和使用者形象等信号传递给相关的消费群体,使之区别于一般企业产品。其次,企业内部要加强伦理道德建设,大力倡导企业诚信价值观和诚信文化。基于伦理道德的企业价值观管理要在企业中扎根,最重要的是伦理道德观念在企业内部的培育、维护和扩展,从企业内部培育出一种内在的、自发的、不需第三方力量强制的诚信道德观念,只有如此,才能从企业内部治理企业经营中的欺诈问题。企业诚信道德不仅仅是约束防范性的,还具有进取性的功能,这是人们从长久以来对诚信道德发展的历史及其本身职能的探索中得出的结论,也是为经济活动的实践所证明的。许多企业在一些无法预测的突发事件面前,宁愿自己亏本,也要信守合同,虽然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却换来很高的美誉度,使公司绝处逢生,创造出丰厚的收益。因此,企业必须把诚信当作资本来经营,牢固树立诚信道德理念,要在企业中形成讲信用、重信誉的企业文化,尤其要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客户管理、营销管理、资金管理、税务管理、公共关系等环节严把信用关,在市场中树立良好的诚信形象。只有每个企业牢固树立了自己的诚信文化,全行业的诚信伦理建设才有望形成并得以长久。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要加快建立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加大信息透明度,实现信息共享。在“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性”普遍存在的商业环境中,进行买卖交易所需要的“准确信息”不可能全是企业的诚实守信所能保障给予的,会出现一些不良企业的“搭便车”行为。当有关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制作者和提供者有意造假,并把承诺当作谎言和戏言时,获取准确信息就会成为很大问题。因此,建立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记录和评价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十分必要的。目前,我国当务之急是要加快建设企业征信的专门信用制度,包括对信用记录的征集、调查、评估、保证等信用业务活动的组织及信用机构的设置等加以规范,以确保信用活动的正常进行。要尽快规范税务、工商、海关、司法、银行等与公共信用记录有关的政府部门与企业的行为,必须要求这些部门依法向社会信用机构和公众提供信用信息,并制定可操作的信用服务规则和信息传递披露机制,增强经济主体道德状况的透明度,使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状况真正成为其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
政府要继续完善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加大对商业欺诈的制裁力度。任何一种法律制度,只有在实际运用中能基本杜绝它要禁止的那些不当行为发生,才能算是有效的,反之只能是低效或无效的。必须根据这个标准去逐一衡量和修订既有的法规制度,使其变得合理有效。一旦消费者或企业受到商业欺诈的侵害,可以依法追索超额补偿。其次要加大对商业欺诈的制裁力度,让商业欺诈行为在经济上得不偿失。要在法律制度安排上要鼓励诚信行为,让讲信用的人通过依据其道德资产获得利益的可持续增长,让企业通过靠道德资本作为扩大规模的必要条件。同时,在“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层面上,一定要讲法律信用,起到惩罚欺诈行为、警示企图败德者和保护有德者的效果。让欺诈行为及时曝光并受到应有的经济和法律制裁,让进行商业欺诈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无法找到交易伙伴,让“有德者”能够“有所得”和“无德者”倾家荡产。只有这样,经营者就会视商业欺诈为畏途,商业欺诈就会失去自我繁育功能而呈现萎缩和消亡趋势。
从行业协会等角度来看,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促进行业自律。由于市场经济中人们之间的交易手段日益多样化和隐蔽化,诸如票据,存折和电子商务等,主体间面对面的交易日益式微,主体间的距离的放大无疑为商业欺诈提供了机会,而社会中介组织本身具有多方参与自治自律的特征和在交易中保持中立性公正性权威性的独特优势,它们大多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监督和沟通的作用,例如具有公正和监督功能的公正处、仲裁处、质量检测处、计量认证处、资产评估处等,具有沟通功能的各行业协会和商会等。因此,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有义务有能力发挥自身的协调、监督和制约职能,在反商业欺诈中成为一支重要的力量。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要积极开展社会信用管理和研究,提出有关信用的立法建议或者接受委托研究信用立法,提出有关社会和国家信用管理的法律法规等;制定各行业从业标准以及行业涉及的有关规章;协调企业与政府、媒体、消费者和企业等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与沟通等;促进行业自律,加强信用服务行业人员培训,健全惩罚机制,确保市场诚信行为不断生成。
行业协会也要承担义务教育消费者的功能,提高消费者的鉴别能力,帮助消费者识别商业欺诈。要向消费者如实介绍产品检验的性能、质量标准、检测手段、成本信息,帮助消费者掌握各种反欺诈的方法。对本行业出现的商品质量问题追查源头,从流通领域一直往上追溯,以彻底消灭假冒伪劣产品出现的窝点。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要积极接受消费者的申诉,代表消费者向商家进行协商,并将发现的商业欺诈行为提交有关部门处理甚至上诉,通过各种形式为受害者争取补偿和应有的权利。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论文(汇总15篇)篇十
摘要:20××年开始的美国次贷危机,逐渐演变成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中国也不可避免地遭受了这场“金融海啸”的袭击。本文正是基于此,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贷后管理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一、次贷危机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演愈烈,形成了一种“蝴蝶”效应,引发全球金融**。而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世界上每个国家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我国由于此次金融危机的影响,外汇储备部分损失,出口困难,失业增加,经济增长减缓。
首先,雷曼破产对于国内各大银行来说都是一个不小的损失。截至目前披露的情况,八大行持有的雷曼债券,不完全统计在8亿美元左右。其中,工行1.52亿美元、中行1.29亿美元、招行7000万美元、交行7002万美元、建行1.91亿美元、兴业银行3360万美元、中信集团1.59亿美元,其他银行正在核对所持雷曼债券,相信还会不断增多。这就直接影响了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收益。其次,我国大型商业银行海外机构的经营活动会受到影响。当众多著名金融机构受次贷冲击损失严重甚至陷入危机时,消费者对金融机构的信心肯定会受到打击,进而影响整个银行业的经营环境。银行海外机构在当地开展业务时很难避免次贷危机的负面影响。最后,次贷危机导致我国的出口需求下降,出口导向型企业的盈利将下降,部分中小企业甚至会面临生存危机,我国商业银行先前对此类企业发放的贷款的风险上升。
次贷危机虽然重创了全球经济,但在我国政府灵活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下,只要我国商业银行对次贷危机的影响保持清醒的认识,切实加强风险管理,就能将次贷危机的不利影响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
金融机构没有正确评估其面临的一系列风险是其在次贷危机中遭受重大损失的重要原因。这给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敲响了警钟。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的银行,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还不够完善和成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应该本着审慎的基本原则,来看待我国商业银行贷后管理的现存问题:
1.不够重视贷后风险管理。由于短期利益驱使和考核机制不合理,银行信贷人员对贷后风险管理认识不深不透,仍然存在重视贷款营销和贷前审查,忽视贷后管理的现象。目前推行的贷款“五级分类”标准约束力不强,本来可以发现的贷款风险隐患,却由于“轻管”,而使其变成实际上的风险。
2.贷后管理经常流于形式。贷后信贷资产检查作为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的重点环节,需要相关人员深入企业监控其经济活动和资金流向、认真分析其贷款风险变化情况。可实际情况是信贷人员对不少贷款企业的后续管理放松,无法随时把握企业生产经营变化情况。贷后管理主要是为了应付日常制度检查的需要,失去了贷后检查的真正意义,这是造成贷款预警机制失灵的主要原因。
3.没有建立起直观科学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目前银行对信贷业务贷后风险控制的内容多是定性分析,这些分析因素很难建立起直观科学的风险控制体系。虽然财务状况分析中涉及定量分析,但是对企业财务指标的风险预警、监控信息体系过于复杂,不易于操作。而且这些指标基本上是零散的而非系统的,而且缺少针对性,不易于实践操作。
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日常运营过程中面对的最大风险之一,每家银行都很关注信贷资产是否安全,然而相对来说贷后管理是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的软肋,在金融危机来临的今天我们更应该重视信贷资产的贷后管理。
1.及时更新国家及地方政府对各个行业(特别是银行发放信贷的主要行业)的相关政策举措。明确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全面完善的进行贷后管理建立一个良好的认知环境。
2.新建或完善客户信息系统,横向和纵向了解行业指标以及上下游企业的财务和运营状况,并及时更新,保持对企业客户的密切关注;并尝试了解企业的销售渠道和管理环境及管理模式,从而进一步了解企业客户的实际经营情况。
3.客户经理应对受危机影响的信贷客户予以高度关注。经常与客户保持联系,每季度及时完成贷后检查,定期了解贷款使用情况,若贷款投入再建项目,可以实地核查;并观察客户的主营业务波动情况以及现金流是否充足;是否有裁员或不完全用工等现象;以及在其他银行的贷款、授信是否有被压缩或解除的情况发生,并及时向分行反应相关情况。
4.调查发放信贷的主要行业在危机发生之后相关指标(行业的市场风险、企业的存活率、收益率等),再与往年比较,若指标大幅下降,应特别关注,可以考虑对该行业限额重新设定以及下调该行业的信用等级;关注客户的融资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调查客户的相关财务指标(短期偿债能力、收益率等),再与往年比较,若指标大幅下降,应特别关注;若在其他银行还有大部分借款,可以考虑调整其授信额度以及下调信用等级。
5.关注信贷客户(特别是外资企业)的资金账户,防止资金抽逃和挪用,必要时实行封闭管理,审查资金用途。对抵(质)押物的价值进行调查确认,若在此次危机中损失减值,应通知客户尽快弥补该差额。担保人的情况也要跟踪了解,若其不再符合担保人条件,应告知客户再选择一位担保人。
在当前的宏观经济背景下,即是挑战也是机遇,对于风险要严格把控,对于优质企业要坚决扶持。在风险管理过程中注意及时对客户跟踪回访以及企业的上门调研,都有助于信贷资产贷后风险管理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方红光:完善贷后管理体系的思考,银行家,20xx(11).
[2]王青:美国次贷危机及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启示,经济师,20xx(2).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论文(汇总15篇)篇十一
贷款是各大商业银行的重要经营业务,信贷资产的优劣,直接影响银行业的生存与发展。美国的金融危机,对美国是一场灾难,对全球的金融业也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后危机时代各大商业银行均应从中吸取教训,从源头上减少不良贷款率,降低信贷工作的风险。此时,为缓解信贷工作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各大商业银行都需积极推行先进的信贷技术。在我国,各类信贷技术中,基于财务报表的信贷技术和关系型信贷技术发展相对成熟。基于财务报表的信贷技术指贷款的发放决策和贷款条件主要借助于借款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所反映的财务信息。关系型信贷技术指信贷决策主要基于通过长期和多渠道的接触所积累的关于借款企业及其业主的信息而做出。可见,财务报表是各大商业银行进行信贷评审的基本资料来源,在财务分析和信贷实践中不断地提高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是各大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各大商业银行纷纷要求在信贷评审工作中运用财务报表分析技术。可是,由于信贷工作本身比较繁忙,评审过程中缺乏团队对授信对象进行系统的财务报表分析,分析过程往往流于形式,分析报告过于“八股化”,实际效果并不是很理想。本文通过介绍基本的财务报表分析技术,试图挖掘目前各大商业银行在运用财务报表分析技术时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方案,以期降低商业银行信贷工作的风险,提高工作的质量,保障银行业的发展。
(一)资料的真实性难以辨别。
在现实的贷款活动中,借款企业为了获得银行的信贷资金,往往会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骗取银行信用。更有甚者,银行有关人员与借款人串通,为其提供虚假报表出谋划策,以规避法律和银行信贷管理制度,达到骗贷逃债的目的,从中渔利。如果银行仅依靠报表表面的数据做出贷款决策,往往容易造成贷款落空。
(二)盲目相信财务比率分析的结果。
在如今的贷款活动中,经常运用一些财务比率指标来衡量授信对象是否具备授信要求。有时尽管借款企业各项指标良好,但实际上借款人或保证人其本身财务状况并不佳,没有按时偿还贷款的能力。并且由于所有的财务指标都是静态指标,非常容易受到操纵,有些信贷人员财务分析水平低,便会盲目相信财务比率分析的结果,搞形式主义,结果造成财务报表分析名存实亡。
(三)财务报表分析与抵押、质押的贷款脱节。
由于历史因素及银行信贷人员素质低下等原因,银行注重形式上的财务报表分析,注重信用贷款,而对担保贷款中的抵押和质押的贷款重视不够,所以形成大量的贷款坏账;再者,银行往往注重贷款的贷前调查,而疏于跟踪调查,但事物总是不断变化的,何况现代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已到无财产可供支配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银行贷款无任何财产担保,那么以前的财务报表分析就毫无实际意义。银行业又具有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特点,人员的跨行业流动性差,银行业太注重自身的专业训练,而忽视法律、经济、财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所以,造成银行信贷人员知识结构单一,特别是对工商企业财务活动缺少经验,在分析财务报表时常有许多主观片面的成分,更不能将财务分析与抵押、质押的贷款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熟练运用财务报表分析技巧降低授信风险。
以上问题均与财务报表分析技术运用不到位有关,要想解决以上问题,降低授信风险,笔者认为应注意结合以下分析技巧,并在授信工作中熟练运用。
(一)明确分析的目的。
商业银行信贷工作,分为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作为短期授信工作者,在进行财务报表分析时主要应评价客户近期是否有能力进行贷款的归还,及是否愿意进行贷款的归还。首先通过考察企业以往的资信程度解决愿不愿意偿还的问题,然后重点分析企业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关系及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质量及现金流量情况来判断企业有没有能力偿还。作为长期贷款的授信工作者,此时仅关注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关系以及考察企业以往的资信程度,肯定是不行的。首先必须关注企业的整体财务风险,从资本结构的角度进行评价,然后更重要的是关注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因为对资本结构的要求我们可以将其写入贷款合约,但盈利能力是无法控制的,此时信贷资金的安全完全取绝于客户的盈利能力。显然,不同的分析目的,其分析的侧重点有很大的不同。
(二)围绕分析目的,进行资料的搜集。
在明确相关的分析目的后,围绕分析的侧重点,进行资料的搜集,所搜集的资料包括授信对象3~5年的中期及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至少进行近3年的资料搜集。当然短期信贷工作者只需围绕其分析目标收集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客户信用档案,现金流量等方面的信息;长期信贷工作者不仅要收集上述资料,还必须收集其他资产、负债、收益、费用等尽可能多的信息,为盈利预测、财务状况的评价作充分的准备。此时重点明确,也容易搜寻到自己需要的信息,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从而节省人力和时间,大大提高工作的效率。
有针对性地搜集好资料后,阅读分析资料。首先,从审计角度考察分析资料的可靠性,这是验证资料真实性的重要环节。具体做法是在财务报告中找出审计报告,如果审计报告是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告中的审计收费稳定,未变更会计事务所,那么分析资料相对可靠;如果该财务报告未经审计鉴证,可以从报表的数量关系进行初步验证。然后,进一步阅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报告,了解企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事项(特别是担保、抵押贷款等问题),阅读关联方关系披露,熟悉企业的往来客户。再次,阅读会计报表附注,特别注意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是否发生变更。最后,通过几大会计报表,简单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方面的情况,从而熟悉分析对象,为授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运用基本分析技术。
基本分析技术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的内容。
1。静态分析。
静态分析是指对授信对象一定时期或时点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进行分析。包括:(1)财务数据的静态分析,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报告项目的静态分析;(2)财务指标的静态分析,包括计算各种财务比率,熟悉报告项目的相互联系;(3)静态的结构分析,包括进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结构分析,利润表的`结构分析,及现金流量表的流入、流出结构分析等。
2。趋势分析。
趋势分析是将分析期与前期或连续数期项目金额进行对比,这种财务报表项目纵向比较分析的方法,是一种动态的分析。采用这种方法分析财务报表的具体做法是:(1)对前后期各项目的绝对金额进行比较,求出增减的差额;(2)将增或减的差额作为分子,将前期的绝对金额作为分母,求出增或减差额的变化程度(百分比);(3)根据连续数期变化的统计数字,可以绘出一个统计图表,更形象地显示变化趋势。
如果某一分析对象的经营活动处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趋势,那么其主要财务数据或财务指标应该呈现出持续稳定发展的趋势。若其主要财务数据或财务指标出现异常变动,突然大幅度上下波动;或者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之间出现背离;或者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出现恶化的趋势,那么,这些意味着公司的某些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些都是授信过程中判断企业真实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及经营成果的重要线索。
3。同业分析。
同业分析是指将授信对象一定时期或时点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放在其行业背景下进行分析。
所有企业的发展状况必然受到行业发展状况和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影响。闭关自守显然是行不通的,只有将相关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放在其行业背景下,与行业平均数进行比较,才可以如实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及经营成果。具体操作时首先应细分分析对象所处行业,特别是综合类公司,我们要注意细分行业进行比较,分行业计算平均数;其次,找出严重偏离同业平均水平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最后,重点分析严重偏离同业平均水平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五)结合企业基本面。
企业基本面包括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行业现状及发展、企业分析3个方面。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状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能力与经营策略、公司的组织结构等均会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财务报表分析的结果只有结合企业的基本面才能得出恰当的评价。商业银行信贷工作者一定要具备对企业基本面的敏锐洞察力。
(六)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是降低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重要途径。特别是对小企业的信贷评审工作,由于小企业的会计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甚至没有专职的会计,会计核算资料质量极低,不真实成分较大,不可以作为信贷评审的依据,此时,现场调查、现场办公最能奏效。当然,中大型企业的信贷工作也不可忽视现场调查的作用,它能让结论更加可靠。
三、结束语。
商业银行的信贷评审工作责任重大,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益,关系到民生。每一位商业银行的信贷工作者,都应该积极运用财务报表分析技术,降低信贷风险。
最后,笔者认为,应制定《商业银行信贷中财务报表分析技术规范》,加强对信贷工作者报表分析技术的培训,提高信贷工作者的整体素质,从根本上降低信贷风险。
主要参考文献。
[1]葛家澍,占美松。企业财务报告分析必须着重关注的几个财务信息[j]。会计研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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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论文(汇总15篇)篇十二
(1)加强本银行的企业文化。一个前进的民族,必然有一种生机勃勃、昂扬向上的精神;一个改革的时代,必然有一种积极健康、开拓奋进的推动力;一个发展的企业,必然有一种团结拼搏、不断创新的文化。企业文化主要是通过精神和文化的力量,从管理的深层规范企业的行为,为实现企业的目标服务。银行企业文化建设只有贯穿到银行企业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的全过程,才能更有效地促进银行企业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提高。从这种意义上来说,银行企业文化建设是实施企业文化管理的基本途径与基本手段。每个企业都有属于自身的企业文化,国有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的强大压力下生存的中小商业银行要想企业的发展好,员工们能上下一心的去工作,文化是不得不提到的东西。商业银行要根据自身的地域优势或是政策优势来挖掘文化的潜质服务于自身,这样文化的作用才能够显现出来。
(2)重点支持具有良好成长性的民营企业为突破口,打造自己的市场份额。例如广东发展银行它的营销策略和定位就十分的准确,在武汉它向20余家民营企业授信6亿元。当其在武汉的分行成立时,又与湖北田野集团、武汉东湖软件公司、武汉猫人服饰等多家家民营企业,签订了超过3亿元的贷款合同。其中,授信额最大的达到了4000多万元。作为服务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重要举措,新成立的武汉分行将全面推出广发行“民营100”的金融服务方案,针对其“创业、成长、扩张”的不同阶段,为民营企业“量身定做”金融产品,提供高效、便捷的理财方案据介绍,广东发展银行各地分行在创新为民营企业服务的产品、化解民营企业贷款担保难题等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广发行“民营100”金融服务方案就是打造一个为民营企业提供百分之百全过程、全方位服务的平台,派出100个客户经理,为民营企业量身定做金融产品,每年选择100家民营企业,重点为其服务。其他的中小商业银行应该以广东发展银行为模型,再根据自身的资产和地区影响力制定出一套支持民营企业的具体可实施性方案。
(3)社区理财服务为老百姓带来家门口的金融服务实惠。因为社区是最大规模的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消费群体庞大,中小商业银行可在在社区推广一些特色服务,例如发行集存取款、缴费、消费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卡业务,社区业主可通过卡实现个人外汇交易、银行卡转账、代缴物业管理费、市话、手机费等一系列银行自助服务。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论文(汇总15篇)篇十三
商业零售企业成本核算希望能对零售企业的成本核算研究提供一定的帮助。
我国加入wto以后,零售业逐渐成为我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竞争最激烈的行业之一,在此情况下,零售企业要想在竞争中取得胜利,必须在关注收入的同时优化企业的成本管理机制,而零售业的成本核算问题是成本管理的基础环节和重要环节,对于零售业节约商品经营费用、增加企业收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商业零售企业成本核算的重要性。
商业零售企业是由生产企业或批发企业购买产品、向最终消费者(分为企业团体和个人)提供所需商品或服务的商品销售行业,具有交易次数频繁但数额较小、经营品类繁多且规格等级复杂和勤进快销的特点,该行业多数为填写销货凭证,“凭交款收银条取货”。零售业成本核算即将一定时间段内零售企业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分类收集、汇总、核算,从而得出该段时间内企业总的经营费用及每种商品的实际成本和单位成本的过程。加强企业的成本核算对于零售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加强成本核算是提高零售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成本核算的结果可以为零售企业制定企业计划提供参考,成为评估销售部门业绩和企业整个经营活动绩效的依据,同时为企业财务部门的资金管理活动提供借鉴,甚至影响到企业的劳动人事管理。
另一方面,加强成本核算有助于零售企业把握成本管理的重点项目。零售业通过对经营活动各个环节和经营商品的实际成本和单位成本的计算,查出总成本中比重较大的作业活动和商品类别作为成本管理的重点进行分析和研究,查找成本比重过大的原因,并针对问题找出解决方法,从而达到降低总体经营成本的目的。因此,对零售企业进行成本核算不可忽视。
二、商业零售企业成本核算的主要内容。
零售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多种多样,其中最主要的费用为采购费用、库存费用、销售费用及人工费用,因此,对零售业进行成本核算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采购成本核算。
采购成本是零售企业经营总成本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商品采购的实际成本,包括商品的购买价格和进货费用。根据会计准则,进货费用包括企业在进货过程中所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和燃料费等费用,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可以将进货费用归于商品采购成本中,也可以单独归集计算,期末在已销商品和期末库存商品中分配,也可以计入销售费用中,通常将商品的进货费用直接计入采购成本中进行核算。
2、库存成本核算。
3、销售成本核算。
零售企业的销售利润为商品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的差额,为计算出企业的销售利润必须对企业的销售成本进行核算。销售成本指零售业的主营业务成本,即企业在销售商品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零售业的销售成本主要包括销售商品的购进成本、为实现销售活动所产生的房租、销售环节发生的运输费用和包装费用等销售费用以及销售环节发生的税金。目前,通常采用售价金额核算的方法来核算销售成本。
4、人工成本核算。
零售业经过长期的发展,已逐渐将成本核算的管理思想和方法应用于零售业中,成本核算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特别是一些大型零售企业,对于成本核算的理论体系逐渐形成,但是,从整个零售行业上看,目前零售业的成本核算工作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和不足,具体如下。
1、零售企业对成本核算不够重视。
由于零售企业自身的特点,大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型零售企业对于成本核算的认识还不够全面,很多企业在相关的成本核算组织和人员配备上过于简单,对于成本核算的认识程度不够清晰,使得财务相关人员对于成本的管理和企业的其他管理活动不断产生矛盾,再加上,部分企业的成本核算人员的相关业务和知识储备有限,使得零售企业的成本核算工作很难高效有序地开展。
2、零售企业成本核算的准备工作不足。
由于零售业经营商品种类和数量繁多的特点以及成本核算人员的能力限制,导致收集到的费用数据不准确、会计科目分类错误等现象不断发生,再加上成本核算方法的错误选择,使得企业的成本核算工作难以进行,从而影响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
3、零售企业成本核算的方法选择不当。
目前,成本核算方法多种多样,常见的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售价金额核算法和在售价金额核算法基础上进行改善的数量售价金额核算法以及作业成本法,每种方法都有其自身的优缺点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企业组织类型。例如,售价金额核算方法虽然节约了填制销售凭证所花费的时间成本和劳动力成本,但是,该方法不易发现商品溢缺情况且难以查明原因,所以,该方法只适用于综合性(如百货商店)和部分专业性(如经营工业品)的零售企业。但是,部分企业由于对成本核算方法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导致选择不当,从而影响企业成本核算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商业零售企业成本核算的重要举措。
成本核算是零售企业财务管理的必要环节,因此,必须给予充分的重视。针对零售企业成本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几项重要举措。
1、增强零售企业成本核算意识。
性传到企业的每一个员工,同时,应注重成本核算部门和企业销售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使得成本核算贯穿于企业的整个经营活动中。此外,企业应提高成本核算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可以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将成本核算工作专业化、精细化。
2、积极做好成本核算的准备工作。
零售企业成本核算工作主要是对零售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费用所进行的核算工作,企业的各项经营费用的归集是成本核算的准备工作,因此,费用信息的准确性是成本核算的基础,积极的准备是顺利开展成本核算工作的前提,除了思想准备外,还需要更多的准备工作去做。首先,应该确保零售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的规范性,保证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的成本分类和会计统计信息的准确性,严格要求成本核算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以提高基础工作的准确性和正规化。其次,选择合适的成本核算方法。这就要求成本核算人员对相关的理论知识具有很高的认识,对各种成本核算方法有所了解,结合零售企业自身的性质和经营类别选择适当的方法或将多种方法相结合进行成本核算。
3、完善零售企业成本核算体系。
建立健全的企业成本管理体系是成本核算工作有效开展的条件,因此,必须确保成本管理体系的完善性、全面性。零售业成本管理体系应包括计划、分析、考察和改进等过程,其中,零售企业首先根据成本管理的历史数据和企业的经营状况制定企业战略规划、成本管理的目标以及具体的流程和方法等,通过对各项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费用进行分析研究以考察成本管理完成的情况和发生的问题,并通过对问题的分析得出解决方法,对现有的成本管理流程和方法等加以改进,从而提高企业成本管理水平。此外,应加强成本核算的制度建设,特别是监督体制的建设,确保整个实施过程的透明化、公开化。
4、加强零售业成本核算的信息化建设。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企业信息化已经成为一个必然趋势,企业信息建设的规模和水平逐渐成为企业强有力的竞争力,信息系统已经成为零售企业不可缺少的经营手段,企业日常的财务管理和其他各项管理活动都离不开信息系统,特别是连锁超市零售业,一旦信息系统无法正常运转,企业的经营活动将会陷入一片混乱,甚至根本无法运作。目前,我国的零售企业信息化建设仅仅出于探索阶段,针对成本管理方面的信息系统还不多,因此,必须加强零售企业成本核算的信息化建设,将企业资源计划(erp)、供应链管理(scm)等财务相关系统引入到企业中,提高企业整体的信息化建设水平,进而提高企业成本核算的效率和准确性,为企业制定战略决策提供更加有效的依据。
五、总结。
零售企业的成本核算问题是企业管理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零售企业应该充分重视企业成本核算问题,意识到成本核算的重要性,提高财务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选择科学合理的成本核算方法,通过对核算结果的分析发现企业成本管理过程中的问题,针对具体问题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法,商业零售企业成本核算从而降低整个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加企业收益、增强企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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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论文(汇总15篇)篇十四
摘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形势也受到了影响。当前情况下,在我们国家,金融也仍以银行为主,而信贷资产是我国银行业的主要收入及主要来源,信贷资产占据总资产的比例高达70%。信贷业务能给银行带来收益的同时,也伴随着不良贷款和信贷风险,要想获得较高的收益,就必须要承担较高的风险。信贷风险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银行经营的好坏。本文从我国商业银行的角度出发,对银行信贷风险规避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信贷风险;医改;基本医疗卫生制。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xx年xx月3xx日发布《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要求我国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程度不同将贷款分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五种类型。前两类称为正常贷款,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20xx年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通过了《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等文件。这几年随着经济形势越来越复杂,理财产品的收益及预期收益率成为了投资者、银行和信托等金融机构无法回避的问题,这引起了监管当局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中国银监会于20xx年xx月出台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文件试图规范投资于“非标准化债券资产”的理财业务。
这样做的目的不仅仅出去投资风险的放空,还意于防范这些投资变相规避贷款规模及贷款相关监管规则,更加完善了信贷风险防范体系。20xx年,我国不良贷款余额是20xx年的两倍以上,损失类贷款几乎占不良贷款余额的xx%。但是20xx年的不良贷款大幅度的减少,而损失类贷款只占不良贷款的xx%。分机构类型看,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xx亿元,比年初减少了xx亿元,不良贷款率xx%,比年初下降xx个百分点。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xx亿元,比年初较少xx亿元,不良贷款率xx%,比年初下降xx个百分点;股份制银行不良贷款余额xx亿元,比年初减少123。7亿元,不良贷款率xx%,比年初下降xx个百分点。因此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20xx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双降”的最大贡献来源于国有商业银行。从20xx年到20xx年里,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是处于逐渐减少的状态,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贷款也处于逐渐减少并趋于稳定的状态。
1、内部环境对策。
理性合理扩大银行经营。合理的扩大经营,降低信贷风险要树立两种观念,一是资本约束观念。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提高,能够强制要求银行的信贷工作人员对不良贷款高度重视,积极促其谋求中间业务,使资本的占用率降低,信贷风险降低,增强银行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银行内部治理的合理性。我国商业银行要加强对信贷业务以及不良资产的监管力度,完善银行内部治理结构,进而建立一个高效独立的主治结构。我国银行信贷业务的执行能力的关键就在于银行内部完善的治理。建立和完善风险利益分享机制,理性的平衡风险和收益之间的关系来提高金融资产的风险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高效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和建立科学的风险预警机制,加强信贷业务的控制流图。科学的风险预警体系应该是帮助加强监控银行信贷资产的风险,和有能力控制不良贷款。
完整的银行风险预警体系是通过信息子系统,分析子系统和报警子系统和中心控制子系统实现了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和管理科学、合理发展。此外,通过完善银行风险预警系统,也可以根据信用风险指数,综合分析操作风险的动态变化,及时挖掘潜在风险,及时控制以及规避风险。加强信贷业务流程监控。近年来各大银行信贷投放量增多,许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规模扩大,业务拓展,忽略了信贷风险和风险监控。这导致社会各界对信贷资金去向的不确定性产生怀疑,怀疑大量的信贷款流向了股市和楼市。由此我们可以总结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风险监控应放在首位,若监管不严格,制度不完善,贷款业务规模再大也是徒劳,最终会产生不良资产而产生重大信贷风险。
2、外部环境对策。
加强信贷的合理控制。主要做法就是要求对信贷市场进行科学的有据的划分以及各个市场的监控管理。一般说来,首先要进入并扩大的市场被叫做目标市场,银行要根据自身情况以及市场的状况,对市场进行有据的规划,并调研市场客户以及挖掘潜在客户等。调研市场可以从各个方面考虑如规模大小、客户群体、竞争强度以及开拓市场的难度等。银行对于市场进行细致的划分有利于能正确选择合适的目标市场,进而选择合适的目标客户,进行精准营销,通过市场来扩大经营和扩大营销。调整资本监管的框架。就当前形势来看,首要的可以建议改善巴斯阿尔协议的基本框架,将逆周期因素考虑到协议里来。
具体操作就是保证银行有稳定的资本充足率的同时,在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之上,拥有更好地资本充足率,以备当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有能力来应对突发状况,有能力继续经营。调整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我国各个行业企业的融资业务发展急速,大部分企业都依靠银行的信贷款给企业融资提供帮助,这导致银行的资产中融资比重过大的问题,但是过于依赖银行提供资金,使得银行的长期未能收回融资资金。究其原因银行业乃至金融市场对短期融资融券的业务开展较少,应多关注短期融资融券的发行速度、额度的全面提升,企业也应该将融资来源从银行渐渐向股市融资转换,这样可以提升企业的自身直接融资比重,调整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间接融资的压力,更加细致的开展客户质量区分和风险控制的工作。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论文(汇总15篇)篇十五
信息不对称是在市场交易中,交易的一方对另一方缺乏信息,进而影响其做出正确决策,导致交易效率降低的现象。根据信息经济学理论,信息不对称(informationasymmetry)分为事前的逆向选择(adverseselection)和事后的道德风险(moralhazard)两种情况。逆向选择是交易事前的信息不对称。阿克尔洛夫在分析二手车市场认为,在二手车市场上有好车也有坏车,买主很难分辨出来。所以买主愿意支付的价格是二手车的平均价格。好车的卖主索要的价格高于市场的平均价,坏车的卖主很愿意以平均价出售。从而导致好车退出市场,只剩下坏车。金融市场上同样也存在这种事前的逆向选择,最终的结果也是好的借款人退出市场,市场上留下的是质量差的借款人。道德风险是交易事后的信息不对称。在金融交易发生之后,借款人可能用贷款人的资金从事风险更高的业务,以使自身的利益最大化,比如企业用信贷资金从事高风险的投资。信息不对称普遍存在于我国商业银行中,使得银行交易效率降低,金融风险增大。
2.1惜贷现象。
由于借款人与银行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银行缺乏对借款人真实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的了解。借款人对自己的信用水平、偿债能力、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非常了解。银行提供的贷款利率是社会风险度的平均值。这样就会产生逆向选择问题,风险低的借款人觉得利率太高不愿意贷款,风险高的借款人却积极地寻求贷款。贷款银行单凭借款人的财务资料很难判断谁是风险低的借款人,谁是风险高的借款人,而且有些风险高的借款人为了取得贷款,向贷款银行隐瞒真实情况,更有甚者提供虚假信息,提供给银行的是虚假的财务报表。当银行难以正确判断时,就会拒绝借款人的请求。商业银行和借款人之间重复博弈的结果导致产生“惜贷”和“慎贷”现象。
在做出贷款决策时,银行最关心的是借款归还问题。然而银行对借款人的情况了解始终是有限的,在贷款发放之后,一些不良借款者欠贷、赖贷、逃贷,难以归还贷款,这就会产生不良贷款,银行同时会遭受经济损失。末据国家统计局统计,银行业主要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2.44万亿元,不良贷款的比例为17.8%。国家投资组建了信达、长城、东方、华融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这是专门剥离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金融机构。当时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剥离了1.4万亿元不良资产,但到目前为止,我国的不良贷款率还是很高。我国的金融资源配置仍然处于政府的直接控制之下,对不良贷款的控制主要是依靠行政手段和强制措施,所以金融资源的配置处于无效率状态。信息不对称也是不良贷款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2.3存款客户盲目选择银行。
存款客户和银行之间也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银行作为债务人对自己的信用水平和财务状况的了解显然超过存款客户(债权人),这种状况容易导致信息不对称。存款客户有可能误选一家信用水平低的银行,或者银行有可能用客户的资金从事高风险业务,那么存款客户就处于不利的位置。尤其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信用评级制度,银行也没有定期向客户公布自己的财务信息,存款客户更加难以判别金融机构的质量,在选择银行时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在无法判断时,利率就成为存款客户选择商业银行的标准。信用水平较差的银行自然会以高息揽存,然后银行用高息揽存的`资金从事高风险的业务以获得高额利润。一方面,如果银行的业务出现问题,存款客户就会遭受损失;另一方面,如果客户对银行缺少信心,客户就会抽回资金,银行有可能出现“挤兑”现象。这样对双方都不利。
2.4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的真正原因是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束缚了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发展前景难以预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这就是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从我国的银行业结构来看,我国的银行业过于集中,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不足,金融资产过于集中于大银行。中小企业获取贷款的渠道主要是通过银行,银行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无法预测,向其提供的贷款也就很少。企业有大量的融资需求,但是无法得到满足,而银行有大量的闲置资金却不敢贷出去。一方面是企业贷不到款,困扰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是银行找不到合适的客户,不能实现利润最大化。社会的资源无法实现最优配置,这同时也表明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决策上存在问题。这些都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使得企业融资困难,同时也影响了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转。
3解决信贷关系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对策探讨。
3.1加快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放松贷款利率管制。
长期以来我国的利率管制是相当严格的,这使我国的金融市场的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资金的资源配置效率无法得到优化,货币政策的作用得不到很好得发挥。利率市场化使金融机构可以依据自身的资金供求、头寸、盈利及风险等因素自行控制的利率,使资金的供需状况得到真实的反映。从贷款方面看,利率市场化后,让利率反映贷款项目的风险度,对风险进行合理量化。在受理每笔贷款申请时,银行对借款人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对于风险越大的、资信程度较低的客户,收取高贷款利率,这样可以补偿较高风险带来的损失。对于风险小的、资信程度较好的客户,收取低的优惠贷款利率,有利于吸引高质量、低风险的客户群。所以加快利率市场化对于解决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是很有必要的,这不仅是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的需要,也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3.2建立信用评级体系,使信用担保市场化。
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都有专门的机构从事企业的资信评定工作,它以独立、客观和公正为原则,按照经济标准、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对企业的历史、现状与趋势进行综合分析,所提供的分析报告和评定结果可以反映一个企业值得信赖的程度。信用评级可以对借款人未来债务清偿能力和信赖程度进行评判。我们不仅对商业银行的信用进行评级,而且对借款人的信用也进行评级。对商业银行的信用进行评级可以避免存款客户盲目选择银行,使存款客户在存款之前就对银行的资信、经营状况、盈利能力、管理水平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再做出选择。对借款人的信用评级,使银行能够得到充足的有关借款人的公开信息,辨别客户的优良,做出正确的贷款决策。信用担保市场化有助于提高金融市场运转的效率。
3.3完善法律制度,充分保护各个主体的利益。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法规不健全是信息不对称的重要原因,为了降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各个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对金融市场进行规范市场,以此保证公平交易和正当竞争,从法律上保证经济主体的利益,对于欺诈行为给予严厉打击。用法律制度迫使债务人披露真实信息,对那些提供虚假信息,做假帐的借款人进行严厉的惩罚。使银行在良好公平的环境下运用多种手段,减少不良贷款,提高盈利水平,应对国际竞争。
3.4加快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为中小企业建立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
我们要完善银行体系结构,为解决大银行和小企业的冲突,就要使中小金融机构多样化,建立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使之和我国的经济构成相适应。我们不仅要有商业性中小金融机构,也应当有政策性中小金融机构,不仅要发展城市中小银行,也要发展城乡信用社。在这样的银行体系结构中,中小企业取得贷款更加容易,同时也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4结论。
由于信息不对称,信贷市场上确实存在一些实际问题,致使我国一些商业银行的信贷工作缺乏效率。确立完善的信息机制,促进信息的充分化、对称化,是我们解决信息不对称,降低银行信贷风险的关键。为此,一方面,我们需要不断地深化银行业改革;另一方面,要结合我国体制转轨的现实,不断进行制度创新,支持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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