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守则标明了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行为规范。规章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和共同努力,以下是一些相关的培训和宣贯材料供您参考。
设备部相关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一
设备部本质安全围绕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应急处置、持续改进四个环节,针对人员、设备、环境、管理四个要素,从全员安全生产理念的培养、制度的建设、管理的严密、设备的健康、系统的完善、技术的支持、人员的保障、环境的和谐等同步开展工作,真正转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达到“目标明确、标准完善、流程清晰、偏差控制、绩效评价、持续改进”的要求,实现管理无漏洞的目标。
遵循“管理制度化、制度标准化、标准表格化、表格信息化、流程轨道化、信息实时化”的工作思路,从规范各生产管理要素的基本台账、记录、定期例行工作入手,把“三大标准”、四个责任,与体系要素的流程、节点控制有机结合,做到“四个凡事”。通过对要素管理流程的轨道化设计,实现管理过程的偏差控制,实现精细管理、精确定位、精准考核。
设备部要求改变现有的学习方式,彻底摆脱纸上谈兵、脱离生产实际的学习模式,首先要形成讲安全的风气,营造企业的安全文化氛围,同时把安全教育工作与职工的切身利益相结合,促使职工自觉遵守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对于事故通报、安全简报、安全指示的学习,不能形而上学,不为学习而学习,一定要联系职工的思想实际和本岗位的生产实际,进行举一反三的讨论分析这样才能使安全学习真正起到提高员工素质的作用,通过安全学习剖析问题所在,通过安全学习的个人发言,激发人员思考安全问题,从而达到我要安全。
从设备、系统的设计、选型开始,切实提高设备、系统的完整性、协调性、可靠性;进一步深化点检定修、标准化检修,切实推动岗位分析、专业分析和异常分析活动,规范dcs报警点管理、开展sis点检,从劣化趋势和倾向管理入手,把设备缺陷彻底消除。实施科技兴安,不断提高技术监控水平,为实现设备无缺陷、系统无障碍奠定基础。
通过体系的正常运行,不断提高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落实安全设施标准化,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消除现场影响人身安全与健康的因素,为员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实现人机环境的和谐统一。
对于生产电这种高危特殊产品的行业,应该靠不断强化安全教育来实现安全意识的转变,完善自我保护意识。在现场作业中,老员工应指导和教育年轻的.员工注意并避开方方面面的危险点,保证自身的安全。做任何工作之前,应先检查是否存在危险,三思而后行。从习惯性安全检查到反习惯性违章作业,持之以恒,久而久之,安全意识便能根深蒂固,得到永久的巩固并提高,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围绕集团公司“务实和谐、同心跨越”的企业精神,“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理念,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作业”作为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的切入点,为本质安全型企业的创建工作提供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
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要求职工对现有的安全工作进行诊断,做到心中有数,是提高安全管理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职工根据自己的责任范围,科学地、客观地按照自查项目表逐项进行,对配电设施、生产设备、安全工器具进行查评、填表,并对查评结果进行总结,对总结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以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做到预先发现各种隐患,达到减少和消灭事故的目的。
为扭转现状,点检员作为工作票签发人和责备的主人,现场检查的第一要务就是工作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设备部相关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二
适用于生产部所属各班组、部门和个人。
3.1、经理助理负责生产设备台帐、资料管理。
3.2、车间主任督促员工定期、不定期进行维护。
生产设备是从事生产工作的最基本的工具。保证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可靠性、完好性,才有能力保障生产的安全性、连续性、稳定性,由此可见加强对生产设备管理的重要性。
4.1、建立健全设备实施台帐。(包括: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参数、设备数量、设备采购日期及设备生产单位、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装配图纸、设备使用范围及所配属岗位等与设备相关资料)。
4.2、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将工厂的设备保养与维护工作按所属岗位分别落实到个人,实行专人专管(包括:设备加油、设备防锈蚀、设备除尘、设备清洁等与设备相关的日常保养和维护)。
4.3、设备易损配件的备库。对设备的易损配件根据其使用周期及使用寿命长短制定相应的库存方案,实行充足的备库。防止出现设备因易损配件的缺欠而造成对生产的影响。
4.4、生产经理助理配合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常对设备进行巡检,对设备可能出现的故障要有充分的预见性,防患于未然。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及设备使用要求对设备实行半年检或年检工作。
4.5、任何设备的使用环境必须干净、干燥、防止设备电器元件的因工作环境受潮短路或烧废。
4.6、在设备使用之前遵循“一看、二听、三检查”的原则,使用完毕后必须对设备进行清洁清理工作。
4.7、对于长期不使用或工厂停产放假等情况,必须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洁和维护,并切断其电源进行封存处理,以保证设备能够因生产工作的需要而随时能够正常启动。
设备部相关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三
第一条为使电话的使用能发挥最大效力,并节省成本,特拟本办法。
第二条电话的管理由管理部总筹负责。使用则由各单位主管负责督导与控制。
第三条电话使用须知:
(一)辖区内的洽公。
(二)时间以三分钟为限,自我控制。
(三)注意礼节,长话短说,简洁扼要,以免耗时又占线。
(四)使用前应对讨论、商洽事情稍加构思或略作记录。
第四条长途电话使用须知:
(一)各办公场所应备置长途电话记录表,并记录使用人、受话人、起讫时间、联络事项及交涉结果。本表每月转管理部呈总经理核阅。
(二)长途电话限所长以上人员挂拨。
(三)一般人员需挂用长途电话时需先经所长以上人员批准(无所长者由该单位主管核准)。
(四)禁止挂用私人长途电话。
(五)违反长途电话使用电话需知,或控制表未记载,或记载不实者,一律作记过处分。
设备部相关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四
第一条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不准使用,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条搞好锅炉登记、建档和软化水的工作。随时提供锅炉和受压容器的技术资料,并组织司炉工培训工作。
第三条组织设备大、中、小修时要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安全措施,根据现场情况设置安全通道和临时围栏。
第四条负责组织对各种机手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对考试合格者签发合格证,严格执行专人专机制。
设备部相关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五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二、设备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确定设备“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做好设备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朮状况良好。
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保持设备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五、设备检查制度
1、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设备日常保养记录表》上。
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组织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并在《设备维修登记表》上作好记录。
4、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六、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己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有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在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的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2、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朮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朮部审核,经副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
七、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记载设备一生全过程的状态。按照设备选购,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管理表格或图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盘保存。
6、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协议中应有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
7、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设备部安全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机械、电气、压力容器制造、安装、使用、维修等条例、标准、规程的规定。负责制定设备安全技术规程。
二、对因长期失修、设备缺陷、备品备件不合格或防护装置缺乏而造成的事故负责。
三、参与安全检查,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工业建筑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制订计划限期整改。
四、组织大、中修要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按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不准冒险作业。
五、新设备和自制改造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险设施和装置,使用前要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
六、加强物资库房的安全管理,对易燃、易爆、有毒等物资库房的保管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对库存备品备件要进行保养,防止腐烂、变质,对采购入库的物资要进行质量、安全、数量等核实验收,不合格品不得入库。
七、在技改、技措和基建项目的设备、原器件采购、安装、调试、竣工移交和资料归档工作时,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
八、负责检查、督促企业内防雷接地、电网接地装置的定期测试,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
九、负责临时用电线路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在用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十一、主持或参与各类机械、电气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制定并落实实施防范措施,及时统计上报。
设备部相关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六
第一条公司的固定电话主要是作为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挂私人电话。
第二条员工挂电话、用语要礼貌,同时应尽量简洁、明确,以节省通话时间。
第三条不允许员工在公司挂私人长途电话,各部、室因工作需要挂长途电话的,应事先经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挂拔。
第四条各办公司应备置电话记录表,并记录使用人、受话人、起止联络事项等。
第五条员工未经同意挂拔国内长途电话或以公事为由骗挂国内长途电话的,每次罚款50元;私挂香港或澳门的,每次罚款100元;私挂国际长途电话的,每次罚款500元。屡教不改的,视情节给予扣发奖金。
第六条利用固定电话上网的部门,绝不允许以工作为由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宜,如上网聊天、打游戏等。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第七条电话的管理由综合部总筹负责,使用则由各部、办主任负责督导与控制。
设备部相关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七
3负责建立本部门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岗位新员工职业监护档案,并上报本单位安委办。
4负责本部门定期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按照安委办下发的指定检查表开展检查,并将双版(检查签字版与电子版)检查结果上报安委办。
5负责本部门接触职业危害员工职业防护用品的申购、发放,防护用品申购到位,录入防护用品台账上报安委办备案,防护用品发放要求以旧换新原则并有使用记录和本人签字确认。
6负责本部门新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以及职业健康相关知识宣贯。
设备部相关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八
第一条本公司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维修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应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应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管理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负责人。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及有关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 ”,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 ”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 ,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 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 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主管签字维修。
第二十九条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主管人员验收签字。
第三十一条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为加强生产设备日常管理,提升生产设备人员素质、业务技能,更好地为生产服务,树立公司的良好的窗口形象,生产部设备科对人员考核管理特制订以下规定:
第一条 设备科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反,除按相应管理制度处罚外,罚款5元。
第二条 晨会为每天早8:30准时召开,无故迟到罚款5元;无故缺席罚款10元。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召开晨会,将临时给予通知。
第三条 所有设备科人员应无条件服从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如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或顶撞领导,罚款5元。
第四条 所有设备科人员应礼貌对待生产操作人员,对操作人员提交的设备报修,应及时反馈。如无法立即到达现场时应立即协调其他设备科人员或向主管领导反馈,禁止故意刁难他人,或说“不知道,不管我事”,一旦发现或接到报怨,罚款3元。
第五条 上级主管安排的工作必须按时完成,无法完成加班或拖班完成,未完成当日工作下班,罚款5元。
第六条 所有设备科人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通,如遇到电话关机,每次罚款5元。
第八条 设备科维修人员应合理管理按规定发放的维修工具,并做好工具保养维护,如有遗失工具责任人按原规格要求自行添补齐全。使用损坏工具可按工具使用年限凭原损坏工具和工具领用单到五金库领用,并登记记入个人工具台账。发现工具缺损未更换、添补者罚款5元。
第九条 现场出现故障后设备人员应及时到达设备现场,并针对故障及时维修维护。在设备维修、调试过程中未将常用工具携带齐全来到现场造成故障维修时间延误的,每次罚款2元。
第十条 所有工具领用人员应爱惜自己的维修工具,并对工具存放工具柜内进行维护清理。维修工具在工具柜内要求摆放合理整齐,并按6s规范对工具柜内进行管理。如发现工具柜内工具凌乱;杂物繁多;工具未按要求放入手拎工具箱内;工具满是油污无法使用的;工具柜门未及时锁好致使工具柜门始终敞开的,发现一次将对工具柜责任人罚款2元。
第十一条 每次产品切换更换模具模头等装备时,每人根据晨会分配在各人的分工岗位上。对模具更换和模头更换将划分责任人现场负责人员协调分工,并在晨会后将换模常用工具放置到现场,出现换模时工具不到位情况;换模结束后未及时将工具收齐放置到摆放区域;换模现场未清理干净,发现一次罚款2元。对连续两次换模正常,缩短产品切换时间的`,将在月度考核中加分奖励。
第十二条 在换模过程中为按《换模作业指导书》、《换模安全作业指导书》中要求内容完成的,相关人员将罚款5元。
第十三条 各个模具、冷水架、焊接机、工位机分配、水检架到位责任人保证设备完好,并在开机生产前对设备工装进行试机检查,出现因设备工装因维护未到位停机无法使用致使开机调试延误的,每次罚款5元。情况严重者将在当月月度考核中扣分。
第十四条 每次产品切换调试过程中相应设备调试人员应按分配在设备现场调试跟踪,并在本工序设备开始调试前1小时电话通知到时现场;调试结束后设备运行正常稳定1小时后才能离开现场,发现设备跟踪过程中责任人未在现场者,每次罚款5元并在月度考核中扣分。
第十五条 对维修区、模具库6s责任区负责人每天应检查责任区内情况,及时组织清理整顿,如发现责任区内有脏乱现象,而责任人置之不理,未提出清理整顿,则每次对当事人罚款3元。
第十六条 设备科人员损坏工厂设施,除照价赔偿外,每次对当事人罚款50元。
第十七条 严禁在电脑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玩游戏、纸牌,看小说、电影、听mp3等)。如有违反,每次对当事人罚款50元。
第十八条 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以及工作服,严禁在生产现场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每次对当事人罚款5元。
第十九条 严禁上下班代打卡,工作时间内不得打架斗殴,相互辱骂。如有发生,除按公司规定处理之外,每次对当事人罚款10元。
第二十条 严禁酒后到岗。违反者,除按公司规定处理之外,每次对当事人罚款50元。
第二十一条 设备科人员中午就餐时间为12:00之后,对提前者,除按公司规定处理之外,每次对当事人罚款5元。
第二十二条 设备科人员上班期间,严禁消极怠工,对于消极怠工者,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对当事人罚款5元,第三次待岗处理。
第二十三条 设备科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安排加班的,加班期间应积极完成安排的工作,如遇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反馈,禁止不作为或消极对待工作,一旦发现或接到证实,除按相应管理制度处罚外,每次罚款20元并在月度考核中扣分。
第二十四条 设备科人员应做好所负责的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并在设备保养表上如实反映保养结果,若发现未按要求保养的设备责任人罚款5元;对应保养不到位造成设备故障停机,超过2小时及以上的,除按相应管理制度处罚外,设备科每次罚款20元并在月度考核中扣分。
第二十五条 设备科人员对设备以及设备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提供可执行改进方案的,每次奖励5-20元并在月度考核中给予酌情加分。
第二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5年12月25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如与公司相关规定有冲突,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与公司其他文件相抵触,按公司规定执行。
设备部相关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九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工程发包、劳务发包、外用工、技术咨询服务、物流服务、外来培训、参观考察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我厂工程发包、劳务发包、外用工、技术咨询服务、物流服务、外来培训、参观考察等业务活动的安全管理。
相关方:参与我厂的工程发包、劳务发包、技术咨询服务、物流服务、外来培训、参观考察等相关业务,在全厂范围内进行活动或作业的个人或团体。
外用工:是指直接与劳务派遣单位或工程项目承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通过劳务派遣或者工程项目承包方式到用工单位、发包单位从事生产、检修、工程建设、服务作业的人员。
4.1、相关方安全管理落实“谁接待、谁负责”的归口管理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4.2、接待(牵头接待)单位应根据业务情况,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管理合同或协议,组织审核相关方各类证件、证照、资格、合同、安全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要求)等,负责相关方及其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落实执行。
4.3、相关方业务活动所在单位(小甲方)负责本单位区域内相关方作业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
4.4、生产行政部负责相关方的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5.1、工程、劳务发包安全管理。
因技改、设备设施安装调试检修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使用劳务人员时,必须建立《相关方(承包商和供应商)档案》(附件1),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安全资质,并填写《相关方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风险评价表》(附件2),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或劳务。具体管理要求按照《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执行。
5.2、技术咨询服务安全管理。
5.2.1、技术咨询服务主要指中介机构或各类承包商、供应商等来厂从事的中介评价、检测检验服务、设备设施使用培训等技术、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活动。
5.2.2、技术咨询服务联系或接待单位是技术咨询服务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主体,负责相关方的安全资质、资格审核,负责相关方在厂区的交通、消防、应急协调,负责相关方在厂区内的活动、作业安全管理。
5.2.3、技术咨询服务发包单位必须配合接待单位做好活动、作业场所的危险源辨识,安排现场安全监管,全程跟踪指导相关方安全作业。
5.2.4、技术咨询服务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合同(协议)要求,对本单位在公司的各类活动、行为全面负责,严格执行公司、厂部相关管理制度,接受相关单位(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隐患整改,确保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实施。
5.3、外用工安全管理。
5.3.1、综合管理科应牵头与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与条件进行审核,对不具备合法资质和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不得与之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5.3.2、设备能源科负责对参与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与条件进行审核。工程正式施工前,对参与施工的有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附件3)。
5.3.3、综合管理科依据合同或协议开具用人通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从事任何作业。
5.3.4、外用工必须遵守标准工艺和施工规范,必须遵守我厂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接受安全监督检查。
5.3.5、用工单位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外用工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未排除的生产经营场所或岗位作业。
5.3.6、外用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5.3.6.3、违章作业或指挥,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3.6.4、《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退回的情形。
5.3.7、外用工享有《安全生产法》第三章四十四条至五十一条中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5.4、物流服务安全管理。
5.4.1、物流服务是指在厂区内从事的主料、原辅料、产成品、钢铁渣、工业垃圾等非公司内部运输单位的运输服务。
5.4.2、生产行政部必须与物流服务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必须明确交通、消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罚。
5.4.3、物流服务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对各类交通、消防及工伤事故按照政府规定和公司、厂部管理制度执行,并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接受处罚。
5.5、外来培训、参观考察安全管理。
5.5.1、外来培训是指公司或厂部接受的中职、高校、科研院所、兄弟单位等业务相关单位在厂区内从事的学习、实习、培训、科研论证、经验交流等学习培训事务。参观考察是指股东、合作者、媒体、政府机关、行业协会、民间团体等组织在厂区内从事的各类访问、考察、调研和检查事务。
5.5.2、综合管理科负责牵头联系公司有关部室,对外来培训和参观考察视情况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合同或安全注意事项、要求,并经生产行政部进行培训后方可进入厂区。
5.5.3、综合管理科负责牵头协调其它科室对相关方在厂区内的安全全面负责,对应职能科室必须安排专职专人陪同。
5.5.4、外来培训、参观考察单位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培训、参观考察人员的安全全面负责,并必须信守合同、协议约定事项,必须遵守公司规定,听从接待人员的安排,不得擅自操作各类设备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协议、合同要求的事项。
6.1、工程发包、劳务发包、外用工、技术咨询服务、物流服务、外来培训、参观考察等相关方,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必须按照政府规定和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及厂部管理制度对各类人身伤害事故,进行处罚。
6.2、相关方主管单位对其相关方的安全负有归口管理责任,相关方业务活动所在单位对其相关方的安全负有属地管理责任,必须履行规定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对相关方的各类事故依据合同、协议、公司及厂部管理制度予以考核。
设备部相关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
为强化监督管理,明确和落实各自的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加强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外来施工、承包和租赁方(以下简称相关方)的安全管理。
3.1、外来施工(作业)方在进入厂区施工前签订安全协议,施工现场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外来施工(作业)队伍进入企业,在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书的同时,签订安全管理承包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责任,以及安全管理、防火管理、设备使用、人员教育与培训、安全检查与监督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且必须符合“合同法”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不能侵犯双方的合法权益。
承包工程项目有新增或削减项目内容时,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外来施工(作业)方应有相应的安全资质、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且建立了各级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具备安全生产的保障条件。企业和发包方应对外来施工(作业)方的上述资质进行审查。
进出我厂的施工单位材料、物品,须接受我公司管理人员管理。
3.2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发包或出租必须符合安全管理的规定企业内部实施的.经营承包和财产租赁活动应考评承包或租赁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条件,不得与不具备安全生产保障条件的企业或个人签定承包或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书和承包或租赁合同同时签订,且有效期一致。租赁项目有变更、新增或削减内容时,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出租方和发包方应加强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采取多种措施施加影响。
3.3、相关方提供服务,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并随时接受监管部门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正确使用、穿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消除事故隐患。
3.4、由于相关方安全及防护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人身安全、生物安全)方面的一切损失、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设备部相关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一
为向进入天钢作业场所内的相关方宣传、传达公司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管理体系要求,对相关方施加影响,达到确保不危及人员安全与健康以及保护环境的目的,特制定本程序。
适用于对公司建筑及装修施工、运输、固废处置、设备安装与维修等所有进入生产区域的可对其施加影响的相关方人员。
相关方:关注组织的环境绩效、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有关的或受其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影响的个人和团体。包括:培训、实习人员;政府公务人员、外来参访者;生产临时用工;外施工人员;保驾人员;设备、原料供应商;运输承包方;其他不隶属天钢与天钢有业务关系的`人员。
4.1安全管理部是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方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各部门对相关方的控制和管理。
4.2能源环保部是公司环境相关方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监督各部门对相关方的控制和管理。
4.3.行政卫生部负责通勤班车、绿化公司、食堂、固废处置单位等相关方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
4.4销售部负责对顾客和产品运输承包方的管理。
4.5规划建设部负责工程项目外来施工单位、外来设计勘察、工程监理等相关业务单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
4.6原料部和材料部负责外来销货方(供方)、相关方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
4.7设备部负责设备检修工程项目外来施工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监督管理。
4.8生产技术部负责固体废物运输承包方的管理。
4.9保卫部负责外来人员在厂区内的治安管理;负责检查办理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的相关手续。
4.10人力资源部负责外用劳务单位、外来培训实习人员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
4.1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辖范围内的建筑承包方、设备安装与维修承包方、运输承包方、生产生活固废承包方和参观者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的管理工作。各部门在科研、技术交流工作中做好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的管理工作。
5.1各联系部门应对相关外来人员的资格、身份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后给予接洽安排。
5.2接待单位负责向外来人员介绍天钢有关安全、环保要求,内容应包括:。
5.2.1工作现场的危险因素;。
5.2.2本公司安全操作规程;。
5.2.3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
5.2.4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5.2.5工作现场的环境因素;。
5.3接待单位应对进入现场的外来人员安全健康负责,安排熟悉现场的人员陪同和监护。
5.4各单位与相关方业务往来签订合同时,合同或协议内容必须有关于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条款及环境保护条款。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对合同方人员进行培训并记录。
5.5对关注公司环境与安全健康绩效的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来访人员,通过宣传安全健康方针、环境方针,汇报工作等方式宣传本公司对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承诺,以促进持续改进。
5.6.1承包方确定之前,负责施工的各部门应要求承包方提供相应资料,如资质证明、公司简介、经营范围、施工方案等。
5.6.2负责施工的各部门承包方签订合约时,应先签定安全协议和环保协议,并在相关条款中规定承包方应遵守公司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规范。
5.6.3负责施工的各部门向为本公司施工的承包方宣传本公司方针,并对其施加影响,鼓励其建立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5.6.4承包方入厂施工前,负责施工的各部门向其传达公司环境和安全方面的要求,需传达的主要内容有:固废管理、化学品管理、噪声管理、用电管理、用水管理、消防管理和施工过程安全和环保管理等,承包方制定相应管理规定。
5.6.5承包方作业人员进入公司施工作业时,应遵守公司相关法律法规。
5.6.6施工现场要洒水抑尘、禁止焚烧废弃物;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防止环境污染,具体按《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程序》、《水污染防治管理程序》、《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程序》和《固体废弃物管理程序》执行。
5.6.7承包方入厂进行特种作业之前,承包方应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资质,相关单位方可与其签订合同,其作业人员要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5.6.8在公司内动火施工前必须办理相应级别的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5.7.1承包方的运输车辆在厂区内要按规定的道路行驶,禁止鸣笛,必须遵守公路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车辆行至路口、转弯时要减速行驶。
5.7.2运输车辆在运输散流体时要苫盖,不准遗洒。
5.7.3进入厂区内的运输车辆尾气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运输货物时车高、车宽和载重要符合国家要求。
5.7.4运输车辆在厂区发生故障时,检修后的废物应进行收集带走,不能随意遗弃,严禁往排水管网倾倒废油。
5.7.5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有相应的资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槽罐以及其它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装卸管理员、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具体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程序》执行。
固废处置承包方必须具有环保局认可的处置资质。到公司回收固废时要具备相关的运输资质,并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环保规定。
5.9设备安装与维修承包方的管理。
5.9.1设备部和各部门要选择有资质的承包方和人员进行设备安装与维修,特种设备的维修要选择有特种作业资质的承包方和人员进行维修,其作业人员要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5.9.2负责与设备保驾队签订承包合同的部门必须将环保要求、安全要求作为合同附件向承包方传达公司环境和安全方面的要求,需传达的主要内容有固废管理、噪声管理、用电管理等,并要求承包方依照相应规定作业。附件中提出的环保要求内容应经能源环保部认可并签字盖章。
5.9.3环保工程承包方及特种设备、危险气体管道和压力容器承包方的评价,必须有安全管理部、能源环保部、保卫部和设备部参加。
5.10参观者的管理。
5.10.6参观者主要包括外来技术交流人员;培训、实习人员;政府公务人员、外来参访者和其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人员。
5.10.7接待单位负责向外来人员介绍公司有关安全、环保要求,告知生产区域安全环境危险、有害因素及安全环境控制措施,为外来人员配备所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5.10.8接待部门应安排熟悉现场的人员陪同和监护参观者,并对进入现场的外来人员健康安全负责,直至参观结束。
5.11劳务人员的管理。
5.11.1劳务单位应备齐作业方案、作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环境污染防护措施文件及施工协议。用工部门负责人根据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的具体情况,审查作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环境污染防护措施文件的适宜性和可行性,提出具体意见并签章。协议办理须经协议方单位法人签章。
5.11.2用人部门在劳务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及作业现场环境保护要求和危险、有害因素告知,并在实施书面安全交底后,劳务单位人员才能进入作业现场作业。用人部门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对作业人员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
5.11.3用人部门对劳务单位作业现场实行过程安全管理,并对劳务单位的安全绩效测评,结果反馈到安全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
5.12.1禁止外来闲杂人员擅自进入生产区域,保卫部负责监督管理。
5.12.2机电公司、绿化公司、医用气体厂等相关方的人员由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环境告知、培训和监督检查。
5.13相关方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按合同和协议条款执行,未签订合同和协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14相关方造成环境污染事件,遵循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处理。
5.15接待单位接洽完毕后,方可解除对相关外来人员的安全/环保管理责任。
5.16各部门应建立并保持告知、培训、监督检查及处置等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记录。
tg/cx-4.2.4-01《记录控制管理程序》。
tg/cx-7.7-02《建设项目安全和环保管理程序》。
tg/cx-7.7-04《危险化学品管理程序》。
tg/cx-8.3.2-01《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程序》。
tg/cx-8.3.2-02《水污染防治管理程序》。
tg/cx-8.3.2-03《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程序》。
tg/cx-8.3.2-04《固体废物管理程序》。
设备部相关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二
1、电脑是重要的办公设备,列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电脑采购须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严禁将电脑用于个人私事或玩游戏,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3、电脑内存各种信息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信息外泄,违者将严肃处理。
4、电脑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5、电脑应由专人负责操作、使用和管理,如有必要操作人员可设置电脑密码。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操作、使用,否则,按违规论处,造成设备损坏的应负赔偿责任。
6、办公电话是公司为加强对外联系,提高工作效率而使用的专用工具,严禁个人使用公司电话办私事;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7、办公电话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公司文员)接听,一般情况下,铃声响后不超过三声接听。
8、接听电话提倡文明礼貌用语,使用普通话。
9、公司员工实行话费补贴据实报销制,依据不同岗位,补贴标准不同,一月集中报销一次。在工作期间必须确保联系畅通;否则,取消补贴。
设备部相关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三
为对相关方(业主、供方、装修施工方、废物处置方、运输方、设备维修方等)施加影响,使他们了解本公司的环境方针,努力去满足本公司的环境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为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可施加影响的相关方。
3.1本公司对外有业务联系的部门(管理部、品质部、市场部、工程部、人力资源部、礼兵部、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了解相关方的情况,以便确定是否建立合作关系。
3.2本公司对外有业务关系的部门负责向相关方宣传、解释本公司的环境方针,提出本公司对相关方的环保要求,指导和监督相关方的环保活动。
4.1供方。
4.1.1管理部在选择供货方时优先选择已通过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或正在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单位,或已得到地方环保部门认可的污染物达标的单位。填写《供方质量、环境保证能力调查记录》,并予以保存。
4.1.2对可施加影响的供货方,管理部要宣传本公司的环境方针,要求供货方提供环保产品。采购危险化学品时,管理部应要求他们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数据表(msds)。
4.1.3对供方可提出下列要求:。
a)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明,需要时提供检测报告;。
b)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回收;。
c)运输时不得洒落;。
d)汽车油料无滴漏;。
e)车辆尾气排放达标。
4.2承包方。
4.2.1物业服务中心。
a)负责向绿化承包方宣传本公司的环境方针,并在合同中提出明确的环保要求,使其在作业活动中将环境污染降至最低,不发生扰民事件。
b)负责向废物处理、处置承包方宣传本公司的环境方针,索取资质证明并在合同、协议或附加环境要求文件中明确在处理、处置废物的同时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c)负责向社区内提供服务的工作单位和人员提出明确的环保要求,必要时提出环保知识培训要求。
d)负责进入社区车辆的管理,不允许在社区内鸣笛、油料滴漏等,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e)负责对装修作业现场的监督管理,预防公共设施、设备的损坏、噪音扰民、污染或安全事故发生。具体执行《业主入住及装修控制程序》。
4.2.2工程部负责向设备维修承包方宣传本公司的环境方针,并在合同中提出明确的环保要求,使其在作业活动中将环境污染降至最低,不发生扰民事件。
4.3各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对业主施加下列影响。
4.3.1宣传本公司的环境方针、目标、指标。
4.3.2与业主共同识别及协商解决物业服务中心管理范围存在的环境因素,使其得到有效控制和改善。具体执行《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4.4各相关部门将本部门的主要相关方名录传递给品质部,由品质部建立本公司《可施加影响主要相关方清单》。
4.5本程序产生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5.1《业主入住及装修控制程序》。
5.2《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6.2《供方质量、环境保证能力调查记录》jw/jl-7.4-004。
设备部相关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四
为加强外来劳务、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各类伤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相关部门,适用于在我公司内从事生产活动的劳务人员及项目、工程承包单位。
3.1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合同的责任单位是相关方归口管理部门。
3.1.1负责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对相关方各类证件和资格进行审查。
3.1.2负责对相关方及其作业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
3.1.3负责督促相关方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并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传达到相关方。
3.2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的相关方的安全监督管理。
3.2.1负责对相关方的安全资质进行鉴定审核。
3.2.2负责监督责任部门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2.3负责监督检查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2.4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1工程发包管理规定。
4.1.1公司因基建、设备安装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发包部门必须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安全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4.1.2对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各一份。
4.1.3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后,发包方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向承包方介绍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1.4发包方生产技术部门、工程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应负责对对口的承包方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流,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落实安全措施。
4.1.5发包方责任部门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和作业中达到发包方的安全管理要求。
4.1.6承包方负责对作业人员开工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4.1.7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措施。
4.1.8未签订承包合同的其它施工作业等项目,发包部门与承包单位也必须签订由公司统一印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手续,严禁口头安排。
4.1.9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包部门要对承包方的安全施工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4.1.10承包方在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1.11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发包方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人员或妨碍企业安全生产的作业,企业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4.1.12承包单位在我公司范围内,违反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一经发现,除对其进行教育外,并按我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同时追究发包方单位相关责任。
4.1.13承包单位须提供以下安全资质资料:。
4.1.13.1施工企业相关安全资质证。
4.1.13.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1.13.3现场负责人安全职责及授权书。
4.1.13.4有关承包劳务合同(协议)。
4.1.13.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4.1.13.6施工、服务人员劳动合同书或授权委托书。
4.1.13.8施工设备、设施台账。
设备部相关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五
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场从事生产活动的劳务人员及项目、工程承包单位。
1、负责招用和项目工程发包部门应对劳务人员、承包和施工单位在市场内的生产、生活活动进行安全管理。
2、承包、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全体人员在市场内的生产、生活安全情况负总责。
3、安全办负责对外来劳务和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控制过程。
(1)城内用工的管理。
用工部门根据生产需要招工时,在签订用工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劳动保护方面的责任,并对录用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新录用的劳动者,招工部门必须组织进行劳动技能教育培训、场纪场规教育及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接受安全管理及检查、监督、考核。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人员要进行安全资格审查;未经有关劳动部门认可的,不准与其签订相关项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工程项目发包的管理。
工程项目的发包部门在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在合同里明确双方在劳动保护方面的责任,并对承包施工单位进行必须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指导。
发包部门在与承包、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必须组织承包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和施工人员接受入厂前的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并与市场签订《安全协议书》,否则不准入场施工。
承包、施工单位,只有在获得有效安全资格认可的前提下,方可参加相关项目的投标。
承包施工的法人代表,要对自己单位及其人员在市场内的`施工安全负责,要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中日常的安全管理及与其它施工单位或市场相关部门的安全协调工作,并服从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承包施工单位及其全体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无条件遵守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场规、场纪、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为保证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正常秩序,单项工程一般不准多单位承包,总承包单位若将工程二次发包时,要对二次承包单位的安全负责。二次承包单位同样要进行安全资格审查与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否则不准开工,违者严肃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
承包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与其它施工单位在同一处交叉作业时,必须事先报告发包部门和安全办,并由发包部门组织协调,与相关单位签订同时作业安全、环保协议书,制定安全保证措施,负责安全保证措施的贯彻落实,并在作业现场指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施工,否则不准施工。
承包施工单位因违反国家或市场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等而受到经济处罚,其罚款金额将由市场财务部门从承包工程经费中扣除。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