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遵守是每一个组织成员的责任和义务,是维护整个组织稳定的重要保障。规章制度是指为了维护秩序与安全,保护个人权益,规范人员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条例,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规章制度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份较为完美的规章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项目工区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一
在沟通机构建立后,编制了沟通的制度和具体流程,规定了各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相应的奖惩条例,并以具体的流程来规范各方的沟通行为,其中包括一般情况和紧急情况下的沟通方式。
(1)要求各方必须建立相应的沟通机制,列出沟通责任人员的名称、职务、联系方式和负责的范围,其中包括对内和对外沟通范围。
(2)要求各方人员应进行对等沟通,即技术层人员与技术层人员沟通,管理层人员与管理层人员沟通,尽量避免2个不同单位之间的跨层沟通,以防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3)在同一单位内,各层之间要掌握沟通内容和深度,技术人员应清楚向管理层反映什么情况,什么内容,期望管理层解决什么问题;管理层也需要知道应解决什么问题。
(4)沟通的响应时间应明确,什么问题需要多长时间响应,应记录每次响应时间,对超时响应的况进行原因分析,对于无故拖延响应的给予一定的惩罚。
(5)定期召开碰头会,碰头会主要由项目的管理层和相关的技术人员参与,集中各方的工程进度完成情况和在工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工程中隐存的风险,探讨降低风险的手段。
(6)确定紧急情况下的沟通方式和投诉途径。
(7)确定项目监理方在沟通中的主导地位,负责组织各方定期开会,解决有争议的问题。
项目工区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二
1.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服务用户,坚持质量第一,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2.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大胆改革,务实创新,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推进企业发展,增强企业在建筑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3.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加强项目经营活动的组织的管理,不断完善项目内部管理体制,抓好项目内部管理工作,使之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向管理挖潜力,向管理要效益。
4.清正廉洁,公正无私密切联系群众,办事公道正派,对工作敢于负责,不推过揽功,严于建已,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5.坚持原则,求真务实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政策观念,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做遵纪守法的带头人,指导和支持职能部门依法经营和开展工作,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培养、选拔、使用干部要出以公心,不搞亲疏有别,排斥异已。
6.关心职工,尊重人才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的身心健康和安全,尽心尽力为职工排忧解难,搞好后勤服务工作。遵守《劳动法》,不强迫职工超负荷工作和生产,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努力提高企业的科学技术水平,推动企业生产力提高。
(二)项目副经理职业道德规范。
1.强化管理,争创效益对项目的人财物进行科学管理,加强成本核算,实行成本否决,教育全体人员节约开支,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努力降低物资和人工消耗。
2.讲求质量,重视安全精心组织,严格把关,顾全大局,不为自身和小团体的利益而降低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加强劳动保护措施,对国家财产和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高度负责,不违章指挥,及时发现并坚决制止的违章作业,检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4.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发扬所主,主动接爱管理,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用公款请客送礼。如实上报施工产值、利润、不弄虚作假。不在决算定案前搞分配,不搞分光吃光的短期行为。
5.用户至上,诚信服务树立用户至上思想,事事处处为用户着想,积极采纳用户的合理要求和建议,热情为用户服务,建设用户满意工程,坚持保修回访制度,为用户排优解难,维护企业的信誉。
(三)工程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1.热爱科技,献身事业树立“科技是第一产力”的观念,敬业爱岗,勤奋钻研,追求新知,掌握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拓宽视野,忠于职守,辛勤劳动,为企业的振兴与发展贡献自己的才智。
2.深入实际,勇于攻关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现论和实际相结合,科研和生产相结合,把施工生产中的难点作为工作重点,知难而进,百折不挠,不断解决施工生产中的技术难题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3.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牢固确立精心工作,求实认真的工作作风。施工中严格执行建筑技术规范,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到技术上精益求精,工程质量上一丝不敬,为用户提供合格建筑产品,积极推广和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大力发展建筑高科技,不断提高建筑科学技术水平。
4.以身作则,培育新人谦虚谨慎,尊重他人,善于合作共事,搞好团结协作,既当好科学技术带头人,又甘当铺路石,培育科技事业的接班人,大力做好施工科技知识在职工中的普及工作。
5.严谨求实,坚持真理培养严谨求实,坚持真理的优良品德,在参与可行性研究时,坚持真原,实事求是,协助领导进行科学决策;在参与投标时,从企业实际出发,以合理造价和合理工期进行投标;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程序、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质量安全标准,决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四)工程质量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1.遵纪守法,秉公办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秉公办事,树立良好的信誉和职业形象。
2.敬业爱岗,严格管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实行管理,严格按照标准核定工程质量等级。
3.提高效率,热情服务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管理工作及时到位,做到急事快办,热情服务。
4.公正严明,接受管理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管理、群众管理和上级主管部门管理,提高质量管理、检测工作的透明度,保证管理、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准确性。
5.严格自律,不谋私利严格执行管理、检测人员《工作守则》,不在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中兼职,不利用工作之便介绍工程进行有偿咨询活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
(五)安全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1.依法管理,坚持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广泛宣传和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2.敬业爱岗、忠于职守安全管理人员要树立敬业精神,以做好本职工作为荣,以减少伤亡事故为本,开拓思路,克服困难,大胆管理。
3.实事求是,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基层,深入施工现场调查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改进措施和意见,保障广大职工群众的安全和健康。
4.努力钻研,提高水平认真学习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努力钻研业务,不断积累和丰富工作经验,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推动安全生产技术工作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5.廉洁奉公,接受管理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利用职权谋私利,自觉抵制消极腐败思想的侵蚀,接受群众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
(六)生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1.遵纪守法,为人表率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办事公道,用语文明,以诚相待。
2.钻研业务,爱岗敬业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精通本职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
3.深入现场,服务基层深入施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积极主动为基层单位服务,为工程项目服务,急基层单位和工程项目之所急。
4.团结协作,互相配合树立全局观念和整体意识,部门之间、岗位之间做到分工不分家,搞好团结协作,遇事多商量、多通气,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不推、不扯皮,不搞本位主义。
5.廉洁奉公,不谋私利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朴意识,廉洁奉公,不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吃拿卡要,谋取私利。
项目工区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三
(1)为严格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根据本项目经理部管段施工工程特点,结合工程所在地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施工现场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设施布置整齐,场地出入口设置牢固美观、开启方便的大门,在大门处设置门卫值班室。
(3)工区、梁场、拌合站、作业队必须设置“五牌一图”,五牌即: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一图(施工现场平面图)。
(4)施工现场严格划分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场地道路平整畅通,无积水。
(5)施工区材料堆放整齐,并悬挂标牌,标明材料有关资料。
(6)施工现场要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检查应有记录。
(7)生活区设置食堂、卫生间等设施,其设施符合有关文明卫生要求。
(8)现场消防设备齐全,并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和消防制度。
(9)有标准和合适的.材料堆放场地(库、棚)及其车辆、机具停放场。
(10)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工班长必须挂牌上岗。
项目工区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四
第一条为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明确部门管理职责,建立科学的财政专项资金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实现既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在必须时期内,由市级财政性资金(含各区统筹)在市、区范围内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的资金。主要包括: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农业、服务业、教育和环保等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市(区)发展支出,省级及省级以上专项资金配套支出。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和撤销,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和执行,绩效评价适用本办法。市级依法征收的各类基金(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专项资金,一并纳入本办法管理。中央、省级财政补助的专项资金按本办法规定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救灾、应对突发性事件等安排的,不宜实行项目管理的资金,不纳入专项资金的管理范围。纳入市级各单位部门预算的专项支出,按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专项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设立的原则。设立专项资金务必具备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依据,具有明确的绩效目标,贴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市本级财力状况,安排专项资金,并体现示范性、激励性和动态性。重点支持推进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最急需的支出项目,着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的决定。
(三)公开公正的原则。专项资金管理要做到公开、公正、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的确定实行群众决策、联合会审、专家评审等制度,建立科学的决策和筛选机制。
(四)规范运作的原则。专项资金的设立、申报、分配、执行、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要充分体现依法行政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管理程序和方法运作。
(五)绩效管理的原则。根据既定的绩效目标,将专项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紧密结合,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监管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市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市级财政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专项资金管理职责:
(二)负责专项资金设立、调整和撤销等事项的审核工作,并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负责汇总梳理专项资金类型和目录,报市人民政府审议后确定;
(四)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
(五)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规范项目申报、审核与分配;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八)监督管理专项资金支出活动;
(九)组织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或者被撤销后的清算、资金回收以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对本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履行以下职责:
(五)负责对执行期届满或者被撤销专项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市级审计部门应会同财政、业务主管部门,加强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并出具绩效评价和审计报告。
第十一条市级监察机关对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本办法行为作来源理。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应当重点满足政府带给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促进产业提升,加快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保障民生工程的要求。
第十三条设立专项资金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新设立的专项资金,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或者由市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设立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务必具有明确的依据,至少要贴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要求;
(三)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
(四)市人大议案要求;
(五)市级部门(单位)业务工作开展和事业发展需要,并经市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申请设立专项资金,应当带给文件依据、绩效目标、可行性报告。市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对专项资金设立的必要性、可行性、资金规模和绩效目标认真论证。必要时,可透过组织听证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
第十六条专项资金的设立要结合市本级财力状况合理确定。专项资金不得重复设立,不得增设与现有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或者用途一致的专项资金。凡需要新增的专项资金,应首先思考从现有同类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整合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七条中央及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要求市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的,由市级财政部门按规定批准。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向市级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带给要求配套的文件。
第十八条专项资金应当明确执行期限,执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专项资金执行期限届满后不再纳入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目录。
第十九条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确需延期的,应当在执行期届满前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时重新申请设立。
第二十条专项资金在执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级财政部门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或者由市级财政部门直接报请市人民政府调整或者撤销该专项资金:
(二)客观状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使用范围或者金额的;
(三)对同一类使用方向和用途的专项资金,有必要归并整合,统筹安排的;
(四)专项资金的绩效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的;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情节严重或者经整改无效的;
(六)财力状况发生重大变动;
(七)其他需要调整或撤销的状况。
第二十一条专项资金一般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量入为出,注重发挥引导和杠杆作用。建立健全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优先安排重点项目、急需项目、成效明显的项目。
第二十二条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程序:
(一)市级主管部门会同市级财政等部门,按规定组织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指导区级部门和项目单位进行申报。凡贴合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
(二)项目申报每年组织两次,或者实行上半年预申报,下半年集中审核制度。
(三)项目申报主体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申报资料应主要包括企业状况、项目状况、绩效证明材料、相关文件、报表资料等。
(四)预申报两月内,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及时核实项目申报的真实性、效益性,构成初步核实意见,联合下达项目初审确认书。
(五)实行项目集中评审制度。在项目初步审核认定的基础上,再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业务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对申报的项目集中联合评审。并按必须比例实地核查,择优立项,合理确定补助资金。
(六)专项资金项目分配方案,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重大项目需要公示的,应当在媒体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严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一)同一类型专项资金的项目,明确牵头的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其他相关部门配合,避免重复申报。
(二)同一单位的同一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专项资金;同一单位的不一样类型项目能够分别向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
(三)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和省财政资金奖励或补助的,一般不得重复奖励或补助(国家或省文件规定需要地方配套的除外)。贴合市级专项资金奖补条件的,同一单位同一项目只能享受一个类型资金奖励。
(四)对于已批准项目尚未完成的,除特殊状况外,项目单位不得再申报同一类型的专项资金。
第二十四条市级、区级业务主管和财政部门应当督促实施经批准的专项资金项目,保证项目如期完成,确保专款专用。
第二十五条项目单位应当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未经批准,不得变更项目资料或者调整资金。确需变更项目资料或者调整资金的,应当按项目和资金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市级业务主管和财政部门审批,重大项目变更的,需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六条撤销或者调整专项资金项目构成的资金结余,市级财政部门有权及时收回,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用心配合。
第二十七条制定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具体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专项资金的主要用途、绩效目标、使用范围、管理职责、执行期限、分配办法、审批程序、支出管理、绩效评价和职责追究等资料。对未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的,市级财政部门暂缓拨付资金。
第二十八条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项目分配方案,编制专项资金具体用款计划,按规定报市级财政部门审核拨付。专项资金的`拨付按财政国库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专项资金支出实施分类管理。
(一)实行财政“以奖代补”方式的,能够采取根据项目进展状况预拨部分资金、使用项目完成并经考核后拨付剩余资金的方式管理。对经考评后,不贴合奖补条件的,由财政部门收回预拨资金。
(二)实行财政直接补助方式的,根据项目计划和实施进度,分次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前资金拨付一般不得超过补助总额的80%,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三)实行财政贴息补助方式的,能够按贴息比例分期或一次性拨付到位。
(四)实行财政专项借款方式的,根据文件或合同,分期或一次性拨付到位。
(五)股权投资等其他支出方式的,按“一事一议”原则拨付。
(六)专项资金支出涉及基本建设投资的,应当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七)用于项目评审、业务培训、会议、考核评比、工作性奖励等方面的工作性经费,按照不超过专项资金总额的5%提取并统筹使用。由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开展状况,提出使用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政审批后安排。
(八)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专项资金用于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第三十条市级财政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拨付专项资金,不得无故滞留、拖延专项资金的拨款。区级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市级财政部门应予扣回资金。
第三十一条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当年未使用完的专项资金预算不再结转下年使用。经批准的跨年度执行的项目专项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
第三十二条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级财政部门能够根据专项资金使用状况,对间隙资金统筹安排,合理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三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要严格按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专账核算,切实加强财务核算的基础工作。
第三十四条专项资金按规定构成国有资产的,应当及时办理决算验收,进行产权、财产物资移交,办理登记入账手续,并按规定纳入单位资产管理。
第三十五条建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对专项资金加强过程跟踪、组织验收和绩效管理。
第三十六条市级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由市级审计、财政部门牵头,联合业务主管部门,采取抽查、重点检查、全面检查等方式,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和审计。
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应于下一年度组织新一轮项目评审前完成。
属于尚未执行完毕的跨年度支出项目,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继续跟踪项目实施,项目建设结束及时组织验收。
第三十七条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后,市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审计部门,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绩效评价和审计结果。
第三十八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审计结果,应当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完善预算管理和支出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设立专项资金,或者未经批准延长专项资金执行期的,由市级财政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该专项资金,并收回相关资金。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级财政部门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并对相关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三年内取消申报各类专项资金资格;严重违纪违规的,由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调整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或者金额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督查仍未按计划规定如期完成的项目;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变更项目资料或调整资金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将专项资金用于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
(八)其他违反财政法律法规或财务管理的。
第四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罚,追究直接职责人员和主管人员的行政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三条其他机关、社会团体、个人如发现专项资金支出管理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投诉和举报。
第三十条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按照本办法实施。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项目工区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五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支付与使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xx年第1号令)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预案演练等所需的所有费用,以及因业主及监理工程师为保证工程安全生产要求整改的措施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第三条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为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是确保安全生产拟投入的最低费用;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必要时适当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保证工程施工安全。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严禁挪作他用。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及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督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费用支出。
第五条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六条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第七条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八条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第九条依据现行的标准规范定期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对于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应立即整改。
第十条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隐患。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贯彻落实到位,防护措施有效。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费用施行按实签证支付。
第十三条施工过程中要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配备和投入安全保护设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与监理单位共同研究,结合危险源清单,列出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工程量清单,作为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的基本依据。
第十五条报批开工报告时,可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和安全费用支付计划,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确认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已经到位后报请业主予以支付。
第十六条财务部、安全质量部对工程安全费用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费用列支须专项记账,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须认真核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发票和实物等。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及时签署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证书。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工程交、竣工验收,业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作出评价。
第二十二条用于安全生产的物资设施,要建立入库、出库台账,做到账物相符,入库、出库、使用记录台账一一对应,保证安全生产物资、设施真正用于安全生产,确保工程安全施工。
项目工区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六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统一申报、建设、考评和验收程序,按照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项目资金由单位相关部门及所属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申报。
(二)项目资金申报文件必须真实、科学和完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规定的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三)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及分管领导提出初审意见,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再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申报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跟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
(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
(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实物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
(三)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一)坚持公示制度。对于专项资金项目,在项目实施前,项目实施单位应主动公示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等情况。
(二)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部门或单位定期向项目单位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申请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接受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资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由审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经检查、验收和审计的项目,由分管领导组织对实施方案制定、各方面资金整合、各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实施效益和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等进行绩效考评。
(二)绩效考评采用百分制打分办法,根据得分的具体情况排定名次。
(一)项目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拔付,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应适当调整或取消补助款。
(二)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随时接受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
(三)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合法的票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
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章印。否则财务会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五)支付补助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及签字,有收款人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报销用的票据必须按财务规定办理: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财务会计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报支。
项目工区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七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1、权威性
2、完整性
3、排它性
4、可执行性
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偏离组织本身事务,成为一纸空文;
5、相对稳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6、社会属性
因而,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项目工区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八
制度。
二、坚守工作岗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项目部全体员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项目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对需要登记入册、记录备案、定期检查检修或交接的工作,应做到当日(班)处理完毕,并达到及时、准确、符合规范要求。
三、具有很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员工之间互相沟通和交流,彼此间互相关心和帮助。
四、服从领导的安排,认真而高效地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和自己的本职工作,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失职的行为,也不能任意顶撞上级。
五、严格上班管理。上班人员要穿戴整洁、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在办公室,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看网络电影,玩电脑游戏、干私活、办私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每发现上述现象1次,综合办将发出警告通知,以后再出现,每次将罚款100元。对每月工作表现突出,吃苦耐劳,尽职尽业的员工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禁止赌博,弘扬正气,保持良好的生活工作作风。违规者除没收赌博玩具外,第一次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将处200元的罚款,第三次被发现的,作辞退处理。员工间不得打架斗殴,不得酗酒滋事,有矛盾有误会通过项目部进行解决。
七、严禁员工喝酒和醉酒上班,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
八、遵守法律法规及当地风俗习惯。不得与当地村民来往过密,不得走村串寨,不得与当地妇女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因自身原因与村民发现纠纷或发生男女关系应主动向项目部领导汇报,通过组织程序进行解决,不得通过极端手段自行处置。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自己承担。
九、各科室要加强工作的协调和配合。项目部全体员工要团结协作,互相支持,主动与友邻科室搞好关系。工作上不得“踢皮球”,不得推诿扯皮,根据任务区分,完成本阶段本工序应该完成的工作。全体员工要服从管理,下属人员要多请示多汇报。严禁拉帮结派,搞小集团主义;严禁各行其是,不服从管理;严禁利用手中权利为难别人,刁难工作,甚至阻扰工作。
十、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或借职务之便,贪污舞弊,或以项目部名义在外行骗。
十一、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不得聊天闲谈,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十二、同事之间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以维护正常工作。
秩序。
十三、项目部公用设施,员工共同爱护,以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寿命,尽量做到节约资源,每天下班自觉关闭办公设备、电器线路,门窗。
十四、员工每天应注意保持工作地点的环境清洁和自身的卫生清洁。
十五、从事外联工作的员工正式场合衣着须得体、言谈举止端庄、大方、不亢不卑,不得有损项目部形象。服饰色泽稳重、搭配合理,禁止穿奇装异服。
十六、来访客人,每个员工都必须用主动热情的态度对待,并做好应答或解释工作,无论何种原因,都不得与外来客人大声争吵,影响工作秩序。确实委屈之事,应采取暂时回避态度,并通过正常渠道向上级反映。
十七、接电话时,用语尽量规范、简洁、使用文明用语。接电话人在时,应尽快转接电话。接电话人不在,应留下对方姓名、单位、职务等信息。接到重要电话,应及时转告项目部领导。
十八、项目部全体员工应该主动培养自己的工作技能,在工作上精益求精,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十九、项目部全体员工应保持旺盛的战斗力,活力充沛地将短期和长期目标结合,力求不断改善工作业绩,积极主动,敢于承担责任和压力,用不懈的努力和不断创新的方法确保任务完成。
二十、学习能力。从自身或他人实际工作的成功、失败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能够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具备学习新知识与技能的能力。
二十一、严格遵守项目部考勤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二十二、项目部每月初召开一次管理工作会议,就上月管理工作进行讲评小结,通报违纪违规情况,表彰好人好事,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制订相应的对策。
一、项目部的人事使用,由项目部领导集体研究,按项目机构设置来决定。
二、人事使用遵循“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配置适当”的原则,定员定岗,各司其职。
三、建立人事档案并备案。
四、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因工作需要增减人员,应及时报科室领导和项目经理,经项目部领导研究决定后按要求招聘或聘用。
六、所有人员必须手续齐全,填写履历表,并将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操作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交项目部存档。
七、施工队因工作需要做人事的变更或调整,需经项目部领导审批同意。
八、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实施期间。
一、考勤和请假、休假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合同段内部管理,统一作息、请假时间及休假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合同段项目部全体职工。项目部可根据工期进度情况及季节气候特点,适时调整作息时间表。
第三条、作息、考勤制度。
(一)、作息时间:
早:7:00—7:30早餐时间。
7:40—12:00上班时间。
中:12:00—13:30中餐、午休时间。
13:30—19:00上班时间。
晚:19:10晚餐时间。
(二)、综合办于每天早上上班时间在办公室食堂门口对上班人员打考勤,上班迟到10分钟以内记一次迟到,一月内累计迟到3次记旷工半天,以次类推;迟到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记旷工半天;迟到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记旷工1天(病、事假除外,但必须向本部门领导及项目经理请假;但因特殊情况,生病、加班者可提前请示项目经理并告知综合办,第二天可适当推迟上班时间或安排休息;因特殊事情迟到且迟到前跟主管领导和项目经理请示过并有主管领导和项目经理签字认可的,可视为没迟到;凡未假离开者均视为旷工,一月累计三次旷工者,按自愿辞职处理),发工资时根据考勤表扣除。当天无论迟到时间长短,除记迟到或旷工外,任何员工还必须正常上班。
(三)、项目部由专人负责考勤,统一制定考勤表格,每月严格按照考勤计发工资。
(四)、职工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和配合考勤。
(一)、无重要事情,无正当理由,非不得已不能随便请假离开工地和工作岗位。在重要岗位且无人替代的情况下,或在工期紧张或缺少人手的情况下,将严格控制请假。请假1天以内,由科室领导审批,到综合办办理请假登记手续;1天以上10天以内,由本人填写假条,由科室领导签字,送项目经理审批后,到综合办办理请假登记手续。
(二)、请假时先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好请假条,经科室领导或项目经理签字批准后,将签好字的请假条交由综合办公室考勤人员保存,所有请假的人员离开工地前均需当面或电话向项目经理报告,返回工地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三)、对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假外出的人员,每发现1次,扣除天数的双倍工资,出现3次,将劝其离工作岗位或解除职务。
(四)、职工因病请假的,病假期七天以内不扣发工资;超过七天到十五天以内的,当月工资按70%计发;十五天以上的,当月工资按实际上班天数计发。
(五)、若是为了工作需要而被安排出差的人员,应先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好出差报告单,先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再由项目经理签字批准。最后将签好字的出差报告单交由综合办公室考勤人员保存,所有出差的人员离开工地前均需当面或电话向项目经理报告,返回工地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六)、考勤以天为单位计,上午10:00前离开或下午4:00后返回工地,当天均不计考勤。
(七)、超假处理:按累计超假天数,扣除超假天数工资。
(八)、本请假制度请项目部全体员工认真、严格遵守。
第五条、休假规定。
(一)、主要管理人员每半年可以请假1次,假期10天(包含路途),差旅费用自理。一般职工每季度休假一次,休假时间6天(按每月2天累计6天)。项目部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休假。
(二)、休假不得超过规定的天数。若超出一天扣发一天工资。
(三)、每月工资发放严格依据考勤表扣发请假时间工资,全年休假时间未超出规定的天数,按天数补发其未休假天数的工资,超出规定天数工资不补发,全年未休假、无病假或事假的职工,奖励一个月工资。
为了提高项目部职工生活水平,创建整洁有序,饭菜可口,服务周到的食堂,特建立本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
(二)、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生活服务的思想,工作人员分工合作,共同搞好食堂饭菜质量、清洁卫生及食品卫生,保证热饭热菜,并保证职工按时就餐和公共饮食安全。
(三)、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提前就餐,按规定的时间摆桌开饭。
(四)、必须高度重视食堂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食堂餐厅地面、桌子、台面每日要冲洗、擦拭,保证食堂及餐厅无蝇、无尘、无污渍。餐具要清洗干净,定期消毒。食堂周围的环境卫生也由食堂负责。菜品做到生熟分放、分墩,菜品必须清洗干净,注意防蝇、蟑螂和老鼠。
(五)、每日的伙食由厨师安排,采购员按要求尽量满足所购菜品及辅料。
(六)、坚持成本核算,既要保证饭菜质量,又要努力降低成本,注意节约,杜绝浪费。食堂采购要求两人同行。一般到大型正规的蔬菜卖场进行采购。坚持货比三家,对腐烂变质食物坚决做到不采购、不验收、不制作、不出售。要千方百计杜绝影响职工身体健康的事件发生。保证饮食卫生。
(七)、采购发票、单据必须由采购员和验收员两人签字方为有效。对采购回来的食物验收人要点数,复称,不弄虚作假。食堂开支日清月结,采购员将单据按月整理成册,经复核无误后,由项目经理签字报销。
(八)、工地送餐由工程科提前将就餐人数报给食堂。食堂要优先保证工地送餐的供应,保证在外加班的同志能按时吃到热饭热菜。工地送餐个数由食堂登记到专用表格上。
(九)、工地晚上加班比较常见,食堂两位师傅轮流值班,负责晚班加餐的制作和热水供应。要随叫随到,热情周到。
(十)、食堂要积极配合项目部及综合办公室的安排,积极、热情招待好外来客人在本食堂就餐。并做好相应的就餐记录。
(十一)、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验,患传染病和有传染病史的人不得担任炊事工作。
(十二)、非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许进入制作间,不准擅自加工私菜,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十三)、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应对食堂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经常征求职工对饭菜质量的意见,加强公共监督,以便更好地改进食堂的管理工作。
项目工区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九
:
1、完成新产品、改良产品包装的评估与检测(含自检和发外检测);
3、负责新实验室的规划、建设及常规人员培训;
4、统筹或参与包装实验室相关制度的回顾及更新,新制度的'制定;
5、统筹或参与现有包材测试方法的回顾及更新,新方法的制定;
6、完成上司安排的其他安排。
:
1、熟悉健康食品、日化产品、养生产品常规包材类型及表面处理工艺;
2、熟悉行业常用的包材验证方法及测试标准;
3、熟悉常规包装设备操作及维护;
4、熟悉实验室日常管理。
项目工区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十
一、保护市场设备、设施,爱护公物。
二、禁止乱拉、乱搭、乱接电线与管道,如确实需要,须向物业公司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相关人员方可安装施工。
三、严禁使用电炉等超负荷电器设备。
四、大市场内所有公共部位区禁止搭建和改建,不得占用公共场地作为经营场地。
五、如电气故障、线路障碍、卫生设备漏水等,及时报修,请维修人员及时维修,望用户配合。修理后请在维修单上签字认可,商户如有特殊需要,请与物业公司及时联系。
六、大市场内所有配套设施,如路灯、消防栓、机电设备、电表、水表、园林绿化、广场、上下水管道,沉淀井、化粪池、公厕等,不得移动、拆迁,如人为造成损坏,应由损坏者负责修复或赔偿,对责任人加以处罚。
七、相邻房屋维修时,商户应予以支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维修工作。
八、爱护市场公共部位(如屋顶、外墙面、走廊通道、设备机房)及公共设施、设备(如上下水管道、供电线路/通讯线路、供暖管道、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广场公厕、视频监视器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项目工区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十一
1、坚决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物业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领导能力。
2、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并在实践中不断根据管理计划目标和工作成效,调整管理体系。
3、负责制定实现目标实施方案、并组织员工全面落实,争取一至二年内达到市级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
4、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费原则,负责审批项目部财务收支,合理使用管理费,节约开支,保证管理费的95%用于项目员工的工资开支、办公开支和小区的.维修养护,不得向商户乱收费、乱摊派。
5、积极协调好与项目内的各业主之间的关系及与当地主管部门、业务部门的业务关系和人际关系,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建立良好的个人形象,树立领导威信。
6、接受公司总经理和业主委员会组织的年度和任期考核,接受奖惩,对总经理和业主负责。
7、关心员工生活,为员工解决实际困难,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集体凝聚力。
8、完成物业公司交办的其它任务。
项目工区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十二
1.1为了使装饰工程现场施工管理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是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我公司管理文件编写。在贯彻执行中,所属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章文明施工管理。
文明施工是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是体现企业管理水平的标志,是企业形象的窗口。
文明施工要以“安全、规范、健康、环保”为主题。
2.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作业工人一律佩带安全帽。工地出入口要有公司标牌标志及告示警语,无关人员不许进入施工场地。
2.2施工单位现场办公室要布局合理,地面水泥砂找平;台、椅、文件柜要摆设整齐、清洁;门口挂项目现场办公室标牌。墙上适当位置应挂设以下标牌:
(1)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或横度图。
(4)安全生产禁令。
(5)现场防火制度。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火警,盗警、急救电话)。
(6)有关管理部门要求挂设的标牌。
2.3施工现场道路必须畅通,材料堆放要整齐,标识清楚。场容场貌干净美观。
2.4工地现场宿舍、材料仓库、厨房、厕所等要挂牌标明,保持整齐、清洁卫生。
2.5现场人员服装整洁,言行文明。
2.6施工区域内严禁住人。施工单位雇用的外地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向所在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并留存相关证件复印件。
第三章现场防火管理。
3.1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条例,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健全和落实自防自救各项防范措施。
3.2要求施工单位现场必须配备工地防火责任人,正常施工期间必须有责任人在现场。防火责任人要熟知消防法规,了解本工地的消防方案。
3.3施工现场落实义务消防人员及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器材使用培训。做到人人会使用灭火器材。
3.4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定期、不定期地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当即整改,把火险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3.5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开存放,严格杜绝不按操作规程使用,要设立临时危险物品仓库,标明警示标志,及放置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
3.6现场施工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先领证后动火”规则,绝对不允许“无证作业”。烧焊作业前,必须清除场地内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并有专人携灭火器跟进。作业后应及时清除场地内火种,并确定场地内无火种后方可离开,以确保安全。
3.7饰面油漆、加工木制品场地遗留的易燃物等必须每天及时清理干净,不留火险隐患。
3.8施工照明用电严禁使用500瓦以上高热灯具,禁止使用花线剪接电器、电灯线路,不准电线拖地使用。
3.9施工作业场内严禁吸烟及一切火源火种存在。
3.10根据施工场地面积大小,装饰装修格局以及周围环境情况,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按规范放置,易见易取,并保证消防器材有效使用,同时设置防火警告牌。
第四章现场质量安全管理。
第一节工程质量管理。
4.1.4以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为手段,认真做好质量检查、质量验收、质量评定等工作。
4.1.2工程部根据装修项目的特点及工艺划分,有针对性的制定具体质量管理措施。
4.1.3质量管理坚持过程控制为主,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按合同条款约定质量要求及相关的规范标准等实测检验,及时消除质量隐患。
4.1.4质量验收。
(1)材料质量验收:根据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及所定材料样板验收;首次进场甲供材由材料部牵头,工程部、监理、施工方到场检查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所有材料应按材料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确保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2)专业工程项目验收:电气、通讯、空调、消防、给排水和设备工程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会签记录和签证,由工程部经理主持,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3)成品保护:要认真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以免失窃和损坏,影响工程交工验收。
(4)竣工验收:单位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监理、工程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预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预检合格后,填报竣工报告。会同设计,质监、监理、和施工单位有关部室参加,并办理相关手续,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4.1.5质量评定:质量评定必须以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为基础,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由施工方预评,监理、工程部人员确认后按质量验评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质量评定,并填写好质量评定表格,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第二节安全生产管理。
4.2.1施工现场必须符合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及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求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安全生产落实到人,建立安全管理体制。
4.2.2要求施工方在开工前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
4.2.3施工期间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教育:要求施工单位新工人进场或变换工种时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必须办理签名手续;坚持每周进行安全活动教育的制度。
4.2.4所有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大型、特殊工程,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否则不得开工。
4.2.5特种作业人员(如焊工、机械、电工、架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并要做到名册齐全。
4.2.6坚持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所有装饰工程项目必须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检查。
4.2.8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所需用的材料、仪器、设备、机具、器材,其质量要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不得使用不合标准的失效的防护器材、机具、材料、设备。
4.2.9做好安全标牌及示警工作。单位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有安全标语和安全标志牌。施工现场的六口(电梯口、线井口、笼口、通道口、楼梯口、预留洞口)、五临边(阳台边、周边、通道边、坑道边、斜道边)、易燃易爆场所,要设围栏、盖板和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易燃易爆材料、物品要设危险品仓库和设警示牌,并放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4.2.10施工现场脚手架的搭设要按现行技术规程或设计规定搭设,经验收合格方能使用。
4.2.10高空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佩带安全带,立体交叉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帽。
第五章现场用电和机械管理。
第一节现场用电管理。
5.1.1现场用电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1)用电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电工证。
(2)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电工在场跟班。
5.1.2现场用电的有关规定: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用电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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