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过程中,我不断总结经验,发现了很多有用的心得。"总结自己的心得体会,让我意识到了自身存在的种种问题,因此我决定要进行自我调整和改进,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体会福尔摩斯读后感(优秀14篇)篇一
我有一个精致的胡桃木书橱。一本厚厚的崭新的《福尔摩斯》夹在中间。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丰富了我的人生。
福尔摩斯,不用说你就知道。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谁呢?是f。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以《四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闻名于世。
《福尔摩斯》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非浅的《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体会福尔摩斯读后感(优秀14篇)篇二
这本书是从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写的,也就是说,文中提到的“我”,一般指华生。
福尔摩斯是一个精明、睿智、拥有极强的洞察能力和推理能力的人。他的身手不错,又很善良。他的能力使他像可以预知未来一样。华生是一个从阿富汗战场回来的士兵,他因租房子而结识了福尔摩斯,因为他们俩合租一个公寓。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很多,我在这里先介绍一下《血字的研究》吧。罪犯是在花园街三号杀了被害人,凶手是个赤面人,他临走前用自己的鼻血在墙上抹了一串字母——rache.(德文复仇的意思)。福尔摩斯在第二天得到消息,对被害人尸体进行了一番检查后,断定被害人是被毒死的。凶手是美国人,这一点也被福尔摩斯推测到。为了破案,福尔摩斯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失物招领的启示,凶手化装成一个老太太领走了戒指。通过这个计谋,福尔摩斯断定罪犯精通易容术,且还有同伙。后来,经过一系列的推理与考证,确定凶手就是赤面人。经过一番侦查,最终,逮住了凶手。
这整本书告诉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能对你有很大帮助,或许,它就能使你成功。
在这里,我还要说一下作者阿瑟先生。他写的侦探小说严密、严谨,逻辑性很强;悬念设置巧妙,对读者很有吸引力;故事描写的细致,很容易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华生。
我已经深深喜欢上了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体会福尔摩斯读后感(优秀14篇)篇三
从小就受我姐姐的影响喜欢看一些侦探类的书或者是电视,所以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受益不少。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的自己宝贵的生命来挽救那一场场悲剧的发生,而我只能用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于观察和推理的侦探。
直到“歪唇男人”这,一股暖流一直流便我全身,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此时我才知道自己是那样的渺小,那样的不值一提,那样的不堪一击。
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五个桔核”中,那个毫无线索,毫无根据的凶杀案,根本就无懈可击,而福尔摩斯竟以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惩罚并破了这个至今我仍摸不着头绪的案子。
终于,我读到了“最后一案”,此时此刻,我是多么不想读下去的,因为我知道,福尔摩斯的最后一案一定是匪夷所思,而又令人痛心的。
不出所料,当我看到“我怀着悲痛的心情握笔写下这个最后的案件”时,我深深的明白了,福尔摩斯离我们远去了,看到这几个比凶杀案更能恐怖的字眼,我不由得心头一颤,这位杰出的天才就这样走了,无声无息的……我想,他一定是为了破案才牺牲的,我想,他一定是!
知道书本只剩下最后三页的时候,我再也没有什么勇气接下去读了,只是看着福尔摩斯就这样即将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一个“肺结核后期”就将华生引开了,虽然这也是福尔摩斯的意思,但是,这毕竟让人痛心了点,假如华生一直与福尔摩斯同行,事情的结果会不会改变呢?也许不会,也许会断送两个人的性命,所以,我相信福尔摩斯,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读完“福尔摩斯”留给华生先生的信时,我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泪水悄然滑落,伟大的福尔摩斯侦探,你就这样同你一生中最强劲的对手被埋葬在了瀑布之下,你的生命得到了永恒。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体会福尔摩斯读后感(优秀14篇)篇四
暑假中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这书中的福尔摩斯是让人敬佩的,他总能抓住线索,破了一个又一个别人看来古怪离奇的案子,他是最出色的护法使者,不图名利,无人能与他比。
我走进书中,每读一篇文章便对这位侦破高手更添一份敬佩。我读的第一个故事是《银色马》,可能是出于我对马的喜爱,看到这个标题就吸引我读下去,故事是围绕一匹银色的白额马莫名其妙的丢失,驯马人的死亡展开的,线索错综复杂,福尔摩斯却从容不迫,他根据马儿的习性,寻着马蹄印非常准确地找回了失踪的马儿,让它如期参加了赛马,并成功串出了案子的前因后果,随着谜底一步步的揭开,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驯马人竟然是被马踢死的,不是被人害死的,这个福尔摩斯真是比神还厉害,仿佛自己亲眼看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一样,简直是西方的“诸葛亮”啊!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罪犯多么的狡猾,总会被福尔摩斯找到蛛丝马迹,并最终落入法网。
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一丝不苟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很值得我学习,不仅如此,他为大家服务,不为利益与名望,一生光明正大,正义凛然,即使粉身碎骨也不愿意向世间的罪恶低头的精神,也让人钦佩,在故事的结尾,福尔摩斯与罪大恶极的罪犯一同掉入深渊,连尸骨都没能留下,实在让人遗憾,但是他破的无数个奇案,让每一位读者都牢牢记住了他,一个最出色的护法使者——大侦探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体会福尔摩斯读后感(优秀14篇)篇五
妈妈最近给我买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我一开始觉得不搞笑,可最近没书看了,只好看着这本我觉得没搞笑《福尔摩斯探案》,但是我看着看着就着了迷,看了一星期就看完了。我没想到这本书的资料那么精彩。
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案中讲了犯罪人物侯波为了复仇不惜杀害锥伯,用公平的方式:在一个盒子里装了2个药丸,这2个药丸其中有一个是剧毒的,另一个是无毒的,他和锥伯各选了一个药丸。锥伯不幸吃了那个有剧毒的药丸,而侯波吃了那颗无毒的药丸。侯波看见锥伯吃了那颗有剧毒的药丸,说:“哼,就连老天也不帮你了,你活该,谁让你侮辱了我的未婚妻,让她忧郁而死。”侯波正准备驾着马车逃走,他突然想到了别人杀人的时候一般都会在墙上用血写出“复仇”二字用来迷惑police以为这是某个帮派杀得。福尔摩斯得知这个案件以之后到杀人现场,他在检查尸体的时候突然从尸体上落下一个结婚戒指。
他又在墙上看见“复仇”二字从而推断出这个犯人是一个红脸,身高六尺,又从路上的2个马车轮子留下的印子,发现被害者在被杀前是跟犯人是坐同一个马车的。福尔摩斯雇了一些流浪汉帮他打探消息,最终流浪汉发现了福尔摩斯推断出的犯罪人的样貌长得很像的人。那些流浪汉跟那个福尔摩斯描述很像的人说:“前面几栋楼有人要雇车,”那人听了有人要雇车,立马就跟着去了。福尔摩斯听到那人来了,从抽屉里拿出一副手铐,那人一上来就被福尔摩斯用手铐铐住了。那个人说:“唉,看来还是逃不出你的眼睛呀!”那个人承认了自我就是侯波。并开始叙述他杀人的过程,他说这全是真的,没有一句谎言,因为他自我活不了多久了。可能连审讯都等不到。他说自我得了绝症。果然在监狱里的第二天就病发身亡了。死的时候他满脸微笑,好像他完成了一项伟大的事业。
这本书都讲了福尔摩斯的探案推理经过,虽然这本书有点恐怖和悬疑,让我很期盼看的每个案件的最后答案。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对周围的环境多观察,多思考,遇到困难时要多想多看多观察,这就是这边本书里福尔摩斯给我的启发。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体会福尔摩斯读后感(优秀14篇)篇六
《福尔摩斯的原型》这篇文章是生本教育体系实验教材语文第八册第33课的课文。学了这篇课文后,我才知道,原来我最崇拜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原型是一个叫约瑟.贝尔的医生。
看到这,你们可能会问我,医生跟侦探之间有什么联系?为什么医生会变成侦探?这正是今天我要说清楚的东西。
福尔摩斯是大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一个成功人物,福尔摩斯破案时精确的推断术,使他成为很多人心目中的偶像。柯南为什么能把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写得那么生动呢?原来他所写的每一个故事都是受外科医生约瑟.贝尔的推论影响而写出来的。
读了课文后,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贝尔医生对于一些复杂的案件,能作出那么有深度、那么准确的判断,原来是他比常人特别注意观察、善于观察。例如他说,可以通过看一个人的脸,知道他的国籍;通过看他的手,知道他是干什么工作的;从人的步伐、举止、服饰可以看出一切东西。
从今以后,我也要向贝尔医生学习,做一个凡事善于观察、细心分析的人。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体会福尔摩斯读后感(优秀14篇)篇七
把不可能的东西剔除之后剩下的,即使难以令人相信,但那就是真理。——题记“姐姐,谁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侦探啊?”一个略带稚气的声音从身边响起,让正在读书的我微微一顿,刚想回答,却瞥到了手中还未看完的书,便把书轻轻拿到弟弟面前,微笑着摸了摸他的小脑袋,说道:“看完这本书,你就会知道了。”弟弟似懂未懂地眨了眨眼,接过书后,认真地指着封面上的几个大字,一字一顿:“福—尔—摩—斯……”
《血字的研究》,非常短小的一个案子,却充分地表现出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正因为它短小,所以它更说明福尔摩斯推理能力的高超。另一个方面,这个案子也是华生认识福尔摩斯的开始,读者认识福尔摩斯的开始。他的推理能力无容置疑,除此之外,他更是一个活灵活现的人。他不是十全十美的,他有优点,也有缺点;他有精通的方面,也有一无所知的方面。虽然并不完美,但更接近了生活,让人感觉他就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员。他有鲜明的个性。他会为了一个单纯的目的在实验室钻研几天,他也会拉拉小提琴来打发无聊的时光。在遇到案子时,他会很亢奋;在无所事事时,他又会很沉默。他似乎是一个很理想化的人,从来不计较金钱,名利。他活得自由,活得精彩,他就是为了自己而活。
夏洛克·福尔摩斯已经陪伴人们跨越了一个世纪,但他仍然留在亿万人的心中,这是为什么呢?从《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自己的叙述中,我找到了答案:“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蒂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夜空中,一颗耀眼的流星,划破长空,为人们带来光明,即使转瞬即逝,那一道绚烂的光芒也会永远地留在人们的心里。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体会福尔摩斯读后感(优秀14篇)篇八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这本书记录了福尔摩斯几个离奇精彩的探案故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套书共有三本,分为上中下,它的作者是亚瑟·柯南·道尔。今天小编带给大家的是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仅供参考。
每年,妈妈都要给我买一批精神食粮——书。今年,妈妈照常给我买了一批书,可我却不再感到乏味,因为其中有我最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书中的七个故事分别是《带血的字迹》、《溪谷惨案》、《新娘失踪案》、《丢失的宝石》、《慷慨的雇主》、《神秘的红发会》以及《恐怖的带子》。每个故事都描绘出华生与福尔摩斯的勇敢、聪明的品质。其中,让我百看不厌的是《神秘的红发会》。福尔摩斯和华生等人在星期六晚上捉住了一个名叫约翰的犯罪团伙的头儿,更是体现出他们的智勇双全。
看完这本书后,我想起之前一个画画同学的“抓贼经历”。
这个同学叫胡依,她有一个弟弟,叫胡浩。胡依十二岁生日时,她的爸爸给她买了一盒巧克力,胡依可高兴啦,把它放在自己的抽屉里,就和同学狂欢去了。可是这一切被小胡浩发现了,他偷偷摸摸地拿出巧克力,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不过一会儿,这盒糖便成了胡浩的“胃中之物”。当胡依回来发现巧克力失踪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胡浩,后来经过证实,发现“小偷”正是他,我实在是佩服胡依的判断力呀!
大侦探福尔摩斯栩栩如生地存活了百余年,依旧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他带领我们进入惊险的凶案现场,查找狡猾凶手的蛛丝马迹,逻辑缜密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凶案真相,使我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他,是侦探之巅,胜过任何虚无的、浮华的侦探,他曾破解了无数个疑难案件,他就是闻名全世界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套书共有三本,分为上中下,它的作者是亚瑟·柯南·道尔。
其中有两个故事是我最感兴趣的,分别是《暗红色研究》和《巴斯克维而的猎犬》。
《暗红色研究》吸引我的并不是简单的故事情节,而是福尔摩斯推理出犯人身高和年龄的方法。福尔摩斯的方法简单而实用,当判断犯人的身高时,他总结道:当一个人在墙上写字时,他本能的会在他眼睛的高度之上写,而那个字离地刚刚六英尺。而对于犯人的年龄,他是这么精确的判断的:在花园小径上有一个颇宽的泥水坑,嫌疑人很明显的跨了过去,如果一个人能不费力地一步就跨出四英尺半,那他不可能太老弱。
福尔摩斯看上去神通广大,无所不能,但他只是有一双敏锐的、善于发现细微事物的眼睛,不是吗?他那些线索,都是从日常生活中发现的,然后再一个个拼接起来,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使犯人哑口无言。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我最喜欢的一篇小说,那紧张的情节,扣人心弦的瞬间无不使它成为经典中的经典。作品合乎逻辑的推理引人入胜,结构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鲜明,《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最为光彩四射,引人入胜的巅峰之作。
好想去贝克街拜访一下这个大名鼎鼎的世界神探,好想像华生一样可以做他的助手,亲眼看他侦破一个个的疑难案件。
福尔摩斯乍看冷漠无情,狂放不羁,但是随着案件的逐步推进,让人对他渐生好感,直至着迷。
说实在话,我真的很喜欢看《名侦探柯南》,那里面的江户川柯南,也就是工藤新一,他就是个福尔摩斯迷,但是,在那之前,我也早就就认识了福尔摩斯,并且,也为他那高超的技术而深为着迷。
前几天,我从汇文读书馆那里借到了英国的阿·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好像已经是我第三遍看这本书了,但每次总都有些新的收获。在中篇里,我最感兴趣的就算是《归来记》的第一篇,也就是《空屋》。它非常的使我惊讶!没想到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的时候,竟没有从那么深的峡谷里掉下去,而是躺在岩架上,竟然躲过了两次的大石头的袭击,真的是很了不起。我也很佩服福尔摩斯的模仿技术,他竟然化妆成一个买书的老头,非常的像,当他回到贝克街他和华生医生的住所时,又让华生医生吓了一大跳,这是他唯一的一次昏过去了。接下来,他们就进行了一次很好的探险,福尔摩斯用一个蜡像,给他披上自己的睡衣,当一次他自己,而这样,就把了一个伦敦最好的猎手套上了勾,而且,用的还是他自己的办法,真的是太奇妙了!
福尔摩斯这个人,具有非常丰富的科学知识,又有严密的逻辑推理,在加上细致的调查研究,总是能使人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惊喜,就好像是奇景一般,比如说在《海军协定》一案中,竟然使那个蓝色的纸卷突然出现在了密封好了的罐头盒上,由此可见,福尔摩斯,真的很有才华,尽管他只是一个虚幻的人物。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这本书记录了福尔摩斯几个离奇精彩的探案故事。其中,有一场偷窃案。最令我深受感触,聪明的福尔摩斯利用了唱片、蜡像、窗帘、秘密通道、巧妙的把这场案子破解了。想要知道的话,就赶快来听我给讲述一下。
一天,发生了一桩盗窃案——一块珍贵的宝石被偷窃了。经过福尔摩斯经过长期地化妆和跟踪,终于发现了扒手——西而维亚斯伯爵和他的手下莫顿。福尔摩斯想到了一个办法,机智地把两名罪犯骗到了家里。当罪犯悄悄地窃窃私语时,福尔摩斯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拉起了小提琴。正当罪犯商量准备给福尔摩斯一块假宝石时,忽然,福尔摩斯闪电般地从客厅的窗帘后冲出来,一把夺过罪犯手里的真正宝石,并将他们捉住。此时,这两位罪犯感到非常困惑,一个蜡像怎么会变成一个活人呢?为什么小提琴声现在还在响着。福尔摩斯哈哈大笑的说;“我的卧室有通往窗帘后的门,我悄悄地蜡像转移走,偷听你们的谈话,而琴声则是唱片中传出来的。
这个案例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勤奋与超强的观察力。当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不能解决的问题时,他就会几天几夜,甚至几个星期废寝忘食的梳理着案子,从各个角度去看问题,俗话说的好:”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正因为福尔摩斯拥有着超强地推理能力和勤奋的精神,他才会成为了一名优秀的侦探家。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的闪光点,他的勤奋和观察力永远值得我去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体会福尔摩斯读后感(优秀14篇)篇九
在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以后,我又接着看了一些电影,如: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演绎法。这打破了我以往的观点,曾经我认为无论是什么形式都不如看书来得真切与有韵味,这次,我不得不承认,电影比这书好看。或许,我不该这么贬低一本名著,但这确实是我心里的真实想法,我永远不会违背自己的心。
这本书还让我有了一种很深的感触,那就是一个人不能失去目标,生活的幸福就是有事可做,思想时刻在跳动,而不仅仅是那颗心,还有就是,在你对一件事哪怕有了百分之九十九的肯定时,你也绝不能妄下结论,这对自己,他人都只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这也使我开始反思自己的大学生活,从一开始的新鲜感,到现在的无力感,貌似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曾经的梦想被冷落,人也开始变得麻木,身边的人大多如此,可我是否本该如此,我自己是有数的。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体会福尔摩斯读后感(优秀14篇)篇十
《福尔摩斯探案集》里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千千万万的'读者。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与狡猾的罪犯做斗争,捍卫的法律的尊严。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本书的最后一个故事,福尔摩斯为了除掉一个世界上的祸害,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他是这么说的:“我一想到我能为社会除掉他(莫里亚蒂)的存在而带来的祸害,就很高兴。”多感人的话啊!我们虽然不能像福尔摩斯一样牺牲自己的生命,但是我们必须要学习他在这本书里所有的精神。
比如有一次,我和同学在小区里玩儿,发现有一个人鬼鬼祟祟的,不像好人。于是我们便去喊警卫员,警卫员礼貌地问:“请问你是来找人的吗?”那个人指着身旁的小狗说:“不是的,我住在这里,我带着我们家的母狗出来溜达溜达。”我看见那只狗大摇大摆地走到一个电线杆旁,右腿翘上去小便。我和同学使了个眼色,让她去报警,我在这儿看着他。
过了一会儿,警察来了,将那个人带走了。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母狗是不会翘着腿小便的。之所以我能识破他的阴谋,是因为我学习了福尔摩斯的精神,仔细观察的精神。
读完这本书,我想:歇洛克·福尔摩斯之所以能破这么多案子,是因为他不仅有着仔细观察的习惯,而且他有着广泛的知识面和大胆、新奇的想法。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体会福尔摩斯读后感(优秀14篇)篇十一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来挽救那一场场悲剧的发生,而我呢?只能用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于观察和推理的侦探。
直到“歪唇男人”这,一股暖流一直流便我全身,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此时我才知道自己是那样的渺小,那样的不值一提,那样的不堪一击。
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五个桔核”中,那个毫无线索,毫无根据的凶杀案,根本就无懈可击,而福尔摩斯竟以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惩罚并破了这个至今我仍摸不着头绪的案子。
终于,我读到了“最后一案”,此时此刻,我是多么不想读下去的,因为我知道,福尔摩斯的最后一案一定是匪夷所思,而又令人痛心的。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体会福尔摩斯读后感(优秀14篇)篇十二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体会福尔摩斯读后感(优秀14篇)篇十三
近期,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集》这本书,福尔摩斯的推理之准确及观察之细致使我颇为钦佩。
“歇洛克·福尔摩斯”,相信这个名字大家都不陌生吧,对,他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他破过的奇案数不胜数,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案子就属《银色马》这一案了。
此案主要讲了金斯皮兰马场有一匹连年得赛马比赛第一名的名马—银色马。临近赛马比赛的时候,银色马忽然消失了,伴随着它的消失,警方还发现了驯马师约翰·斯特雷克那在荒野中的尸体。大家都懵了,这是怎么回事呢?后来,福尔摩斯通过认真观察,和华生(福尔摩斯的好友,帮手)一起推理,以及他惊人的知识,给了金斯皮兰的马场主人一个顶呱呱的惊喜—银色马如期出现在赛场上!原来呀,约翰·斯特雷克受了那些赌银色马输的人的贿赂,半夜把银色马牵到荒野准备把它的后裸骨筋腱划上一刀,这种方法既看不出伤痕,马又会因此轻微跛足而影响比赛。可是马感受到危险的来临,所以猛烈地尦起蹶子来,驯马师被踢到,当场倒了下去。后来,福尔摩斯通过推理和观察,在旁边的一家马场找到了被马场主人发现并改变颜色藏起来的银色马,破了此案。
看似简单的案子,破起来可不容易,所以一个优秀的侦探必须具备四点:
一、冷静的头脑;
二、敏锐的观察力;
三、敏捷的思维以及
四:无人可及的、在遇到困难时敢与死神一搏的精神。
福尔摩斯正是拥有这几点,所以他是个杰出而又令人尊敬的侦探。
记得看看这本书哟,你的收获会很多!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体会福尔摩斯读后感(优秀14篇)篇十四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看的书,而有一些人不知道看那些书就随意看,而最后什么都不记得剧情只有满足于一时的快乐,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索集》。
而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勇敢,虽然他是个侦探但经验却很多,分享给了我们,福尔摩斯说过:“人的脑像一个阁楼是有限的,是要选择性的放一些对你来说重要的东西,而不是随地乱放,摆好整齐,这样当你需要时就很容易取出来,不然没整理好,一些新知识把旧知识挤出这样你脑袋的东西对你来说就轻而易举拿出”。像这样的话有很多,我永远记在心中,书就像我的朋友在无聊和难过时给我看,让我逃离尘世的杂乱,在书中漫游。
这样的书我还想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