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工作汇报,我们可以反思工作中的得失,并找到提升自己的方法和策略。这些工作汇报范文还包括了一些实践经验和建议,通过借鉴可以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职业发展。
国务院营商环境大督查工作汇报范文(14篇)篇一
自20xx年x月x日全面推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国、省、市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相继推进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年度检验制、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实行“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实行38证合一”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放宽工商登记条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从20xx年以来我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深化便利化改革。对接国省市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协调区局相关部门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国务院第一批xxx项涉企审批事项我局按照“证照分离”改革确定的四种方式有序实施。全面执行全市“三十八证合一”登记,实行“一套表格,一口办理”。
二是认真执行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限。我局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20xx年底将全区范围内企业开办时间从十五、六天压减至五个工作日,同时积极运用四川省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目前我们采取的是线下窗口办理和力推线上使用“一窗通”平台。将企业开办的x个环节压减到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x个环节。按照上级要求正准备在保证质量前提下进一步压减至3个工作日。
三是认真执行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改革。按照上级要求从20xx年4月1日起,我区企业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办理清算组成员备案和免费发布债权人公告,企业注销时,我局窗口不再收取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和报纸公告样章等材料。通过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落实了“宽进严管”的要求,建立了“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通过清理工作,唤醒了一批,规范了一批,注销一批、吊销了一批,引导了企业诚信经营,净化了市场环境。
四是深化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区全面推行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按照省、市局部署,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核准或者总局、省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外,全部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五是开展了企业登记实名身份认证。20xx年x月起在全区开展线下实名登记,企业只需进行一次身份认证,即可在政务服务平台上办理各种政务服务事项,有效的防范了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虚假工商登记注册行为。
六是动态调整权力责任清单。去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对《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进行了清理和调整。经清理,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共计xxx项,其中,行政许可xx项,行政处罚xxx项,行政强制xx项,行政确认x项,行政裁决x项,行政检查xx项,行政奖励x项,其他行政权力xx项。按照要求上报后,由区政府对外进行了统一公示。
在放宽市场主体准入管制的前提下,按照国省市的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市场秩序。通过“双告知、一承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使用等工作。在实行“先照后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加快实施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为强化市场监管,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我局根据《xx市xx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xx区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的x大项、xx小项项随机抽查事项,及全区系统企业抽查工作“六统一”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同时我们制定《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健全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按照抽查工作分工,各负其责,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企业抽查结果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是实时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对重点商品和市场的监管。我们认真组织开展“春雷行动20xx”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共检查市场、商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xxx个次,捣毁制假窝点1处,牵头和协助开展行政指导和行政约谈xx次。通过“摸、商、打、治”“四字法”工作举措既全面打击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又靶向查办了“大要案和典型案”,工作成效较为明显。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达x件。其中万元以上案件xx件,x万至x万元以上案件1件,x万以上案件x件,个案最高处罚额度x万余元。查处涉及疫情防控案件x件,涉案口罩x万余只,移交公安机关刑事打击x件。
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疫情期间,涉及行政审批,一律放宽政策到位。全程实施行政许可“网上办”、“零见面”服务,开通绿色通道,放宽审批条件,简化审批流程,全力优化食品生产经营、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行政许可服务措施,延长已经到期的相关许可期限,为xx实现“饱和”式复工复业创造了条件。截至x月xx日,xx共登记市场主体xx户,其中各类企业xx户,个体工商户xx户,农民专业合作社xx户,市场主体总量位居全市第一。实现企业新增注册资金xxx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注册资金xx万元;个体工商户新增注册资金xx万元。开展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满意度”活动。
二是规范了窗口建设。通过强化了业务学习,强化工作责任等措施,我们优化了登记流程,实现了办照提速,按照企业办照“零见面”、“最多跑一次”、“三天办结”的要求,提出“最多跑一次”的登记事项、“三天办结”的登记事项,为了力促涉企事项登记“零见面”我们从去年以来积极开展了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依托全省企业全程电子化系统进行登记,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线上办理体验感。
三是开展“政银合作”。全面实现“就近办、一次办、多点办”我局通过省局批准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在我辖区的网点,力促企业按自愿的原则为申请人无偿提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中所有登记业务的导办及咨询服务。
四是开展工商质进万企活动。去年底提出了优化政策环境、优化政务环境、优化服务环境、优化法治环境、优化人文环境的要求,开展了“工质进万企问计放管服”活动,以“问计与企、服务于企”为途径,以“讲精神、送政策、解难题、建机制”为主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企业,听取“放管服”改革意见帮助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我们为了使辖区企业能够健康持续的发展帮助xx户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
国务院营商环境大督查工作汇报范文(14篇)篇二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公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当好企业发展的“服务员”“守夜人”。企业家坦荡真诚与党政干部接触交往,做强实业、做大主业,成为地方发展的增长极、强引擎。“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生态圈”已形成。截至目前,全县各类民营企业共有xx家,其中工业企业xx家,占比xx%,建筑类企业xx家,占比xx%;三产服务业企业xx家,占比xx%;农业企业xx家,占比xx%。
(一)抓好政策扶持这一关键措施。不断完善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激励政策,先后出台了《关于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xx县发展的意见》《关于落实涉企扶持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等十余个文件,大力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逐步增加财政投入,支持鼓励全民创业和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积极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降低企业负担;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助推企业发展。在2018年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中,对缴纳税金贡献突出的xx等x家企业,亩均纳税额表现突出的xx等x家企业,新建项目、技改扩规表现突出的xx等4家企业,争创品牌方面表现突出的xx等x家企业,科技进步与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xx等x家企业给予表扬奖励,对在企业税费、就业带动、产业拉动等方面贡献突出的xx等x家企业,给予xx余万元的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最高的达xx余万元,极大激发了民营企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近期,围绕省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全县集中开工了xx工程、xx集团xx工业园等x个项目,总投资xx亿元,涵盖了新能源、生物科技、新材料制造、休闲旅游、扶贫产业等领域,为新一轮跨越发展注入更强劲的动能,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二)抓好改革创新这一根本动力。一是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xx家,xx个“三强”企业税收增长xx%;县经济开发区被列入全省第二批机制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县委、县政府积极引导xx集团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鼎力合作,总投资x亿元的粉煤气化二期工程一次点火成功,粉煤加压气化炉、空分、净化等关键装置均为全国同类最大规模,增效降耗成效明显,在全国化肥百强企业中跃升至第x位。xx集团多功能纸和高速纸机生产线技术装备领先同行业x年以上,被评为省“工业绿动力”计划示范项目;xx集团综合经济指标稳居全国同行业前三位。创新有亮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xx家、科技型中小企业xx家,新增研发平台x家,引进创新型人才x名。2017年,全县新增中国驰名商标x个、xx名牌产品x个;xx装备获得“省优秀节能成果”称号。二是创新现代投融资模式。坚持“财政+基金+金融”投融资模式,加快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扩大产业直投基金规模,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企业发展。不断加大解决企业资金瓶颈力度。积极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积极引导企业利用股权出质、商标权质押、动产抵押等新型融资手段,盘活静态资产,拓宽融资渠道,金融机构与企业成功对接资金xx亿元,xx集团获得x亿元的产业直投资金,为企业扩规增效打下坚实基础。加快金融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优化了全县金融生态环境,有效防范化解了金融风险。认真落实涉企扶持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建立企业转贷应急机制,组建xx万元的转贷应急资金,帮助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xx多家企业渡过续贷难关,建立贷款利息补贴机制、担保补贴机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等,2018年为企业贴息xx余万元。积极鼓励、引导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启动xx孵化园区建设。三是加快园区载体建设。充分发挥园区聚集生产要素、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载体作用,坚持园区建设与城市发展走向一致、与产业布局高度契合原则,持续完善管理体制、用人分配机制和市场运作机制,引导推动县经济开发区、xx新区向“区管村居”“区街合一”“区镇共建”方向发展,不断创新优化内部管理体制,积极推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加大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力度,完善服务体制机制,最大限度激发了园区动力、活力和承载力。积极引导各乡镇依托传统历史条件、区位优势和发展基础,建设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精而美、制度活而新的综合性特色小镇,目前,全县已经建成xx影视特色小镇、xx生态旅游小镇等x个特色小镇。
(三)抓好环境优化这一重要保障。一是营造务实高效的营商环境。出台实施《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行政审批做“减法”、市场监管做“加法”、公共服务做“乘法”,有力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启动实施五大行动xx项改革,调整县级行政权力事项xx项。推出xx大项xx小项“零跑腿”和“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全面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各类市场主体同比增长xx%。继续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试点推进“证照分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和诚实守信的服务环境。二是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持续开展“法治xx”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活动,结合“七五”普法,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努力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企业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教育引导企业家依法诚信经营、公平公开竞争。政法机关协调配合、密切沟通,依法惩处侵害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积极预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三是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政法机关牵头开展“政法护企”“企业宁静日”等专题活动,深入实施“一企一警”包保制度,加大政法机关服务企业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风险预警、处置机制,推进“平安企业”建设。将每年的元旦定为全县“安全生产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带队督导检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成为惯例。建立完善风险科学预判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全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全县各级安全生产理念,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构建起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抓好躬身践行这一责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把新型政商关系精辟而深刻地概括为“亲”“清”二字,言简意赅,思想深邃,既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廓清边界、干净干事提供了重大方法论,也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指明了方向。一是始终践行“亲”“清”政商关系。县委、县政府引导各级持续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总书记提出的“亲”“清”要求作为为官从政的终身追求,作为经商兴业的根本遵循。建立企业县级领导包保制度,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包保xx家企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包发展规划、包企业运营、包项目建设、包难题破解、包目标完成“五包”责任,将每月xx日定为企业工作日,各包保领导带头深入企业座谈交流,及时掌握企业运营状况,破解运行难题,增强发展信心。全面实行县政府经济顾问制度,坚持每年选聘3至5名优秀企业经理担任县政府经济顾问,落实兑现经济顾问待遇,激发了企业干事创业的激情和热情。二是始终坚守宽阔正道。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守商规、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成立了工业联合会(联盟),为实现政府、企业间良性沟通和企业间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积极开展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上自信、发展上自强、守法上自觉。深入开展“同心扶贫攻坚行动”、党外代表人士结对帮扶活动,发动企业继续结对帮扶贫困村、贫困户,特别是加大对未脱贫贫困人口及省市级贫困村的帮扶力度,全县企业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xx多个。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光彩事业和慈善事业,帮助相关部门管理运营了慈善扶贫超市,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三是切实履行职责使命。坚持以“亲”为先,始终秉持亲商爱商富商的理念,坦荡真诚地同民营企业家打交道、交朋友。坚持以“清”为要,在同民营企业家交往时做到一清二白、公私分明,不掺杂私心杂念,不乱搞权钱交易。同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增强政务服务透明度;搭建服务平台,建立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家经常性联系沟通机制,及时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帮助支持。
1、“辨”而不“准”。在对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度”的把握上,由于当前“不能”“不得”的禁止性规范出台多,“可以”“应该”的指引性规范出台少,导致干部和企业家之间横亘着无形的“隔离门”和“玻璃门”。对干部来讲,一些干部搞不清与企业交往的分寸,担心“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对企业来讲,一些企业负责人与政府部门打交道时瞻前顾后,遇到困难不敢去找相关单位和领导,甚至影响到企业正当权利的获取,一定程度上损伤了企业信心。对大局来讲,政企之间沟通受阻,联络渠道变窄,双向互动遭遇“冰点”,产生了隔阂,导致“背对着背”现象的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2、“清”而不“亲”。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有的领导干部担心做多错多担责多,处处以政策、纪律为借口,不敢为、不愿为、不作为。在不敢为上,有的干部只怕不“清”,不怕不“亲”。不能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对企业家能躲就躲、能避就避。在不愿为上,有的干部以消极态度对待企业家,到企业调研少了,与企业家联系少了,为企业发展谏言献策的更少了;有的干部对企业家表面上客客气气,但对企业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不关心、不回应、不拍板,打“太极拳”。在不作为上,由以前的“脸难看、门难进”,变成了“饭不吃、礼不收、事不办”,不能担当,急难险重“撂挑子”,掩盖问题,欺上瞒下“捂盖子”。这不仅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也极为不利。
3、“亲”而不“清”。对于民营企业家来说,长期存有一种思想误区,认为做生意必须与干部搞好关系。因此,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形势下,仍有部分企业家“信权不信法、信人不信法、信钱不信法”,习惯于“剑走偏锋、绕过规则”。在信权不信法上,有的企业家片面认为政治权力决定经济利益,赢到政治权利的支持就等于为企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因此,千方百计向政治权利靠拢,多方面疏通关系。在信人不信法上,有的企业家习惯于与干部“搞人情”“圈圈子”“交兄弟”,认为在行政领域有自己所谓的“朋友”“熟人”,可以在关键时刻帮自己一把,特别是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干部成为“首选”。在信钱不信法上,有的企业家为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扶持,背地里仍然存在“请客吃饭、走夜路”的现象,依靠丰厚的经济优势,谋取不正当利益。
1、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将政府行政之手从微观经济领域撤回,由事前监管转为事后监管,由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下力气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从公正平等对待非公有制企业、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加强和改进投资促进工作、依法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等方面统筹发力,推动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让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进一步改善政企关系、重塑政企信心。
2、积极打造“诚信型”企业。以守法诚信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增强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扎实开展案例剖析和警示教育,增强企业家法治意识,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积极引导企业恪守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坚守诚实守信的价值理念,引导企业家树立市场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守法经营、依法治企、公平竞争,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企业形象。同时,引导广大非公经济人士更好履行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回报家乡。
3、积极打造“过硬型”组织。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突出政治责任,把权力、责任、担当对应统一,紧盯扶贫攻坚、资金审批、土地审批、资源开发等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着眼细节持续开展廉政教育、约谈提醒、督查考评、党风廉政巡察、重大项目督查等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监管约束机制,不断构建“不能腐”的监管体系。对为官不为者,坚决打板子、挪位置、摘帽子。
根据批示要求,市教育局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方式,深入查摆梳理问题,聚焦教育营商环境优化,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具体工作举措,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是精神状态方面。仍然存在思想守旧不愿为的情况。体现在:面对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缺少新思路、新举措,存在“路径依赖”。个别干部缺乏危机意识,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红瓦绿树综合症”。对标深圳、广州等南方教育发达城市,在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质量提升、教育现代化程度上还有差距。工作中存在拙于创新不善为的情形。比如,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职融通、城乡教育全域统筹、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成果不够多。在主动顺应教育工委成立新形势,推动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一体化,构建统筹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大教育格局方面,缺少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实在的成果。
二是工作作风方面。缺少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执行力。体现在:存在重制度建设轻制度执行的现象,比如关于加强公办、民办大、中、小学、幼儿园党的建设,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但从调查研究的反馈情况看,在基层落实得不够好。深入贫困地区、薄弱学校调查研究少,对基层反映的意见勇于担当不足,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在审批服务方面,对跨部门的民办学校审批登记事项尚未实现一链办理。
三是民办教育方面。民办教育是优化教育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目前制约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瓶颈或关键问题,土地征用方面,因近几年公办学校建设任务繁重,土地资源有限,自2015年以来,市、区市两级划拨的教育用地,全部用于公办学校建设,民办没有享受到与公办同等的土地政策。规划方面,由于城市规划有关法规规定无法突破,民办学校利用闲置的厂房、医院、商业设施等存量土地和用房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后进行办学,在规划变更、消防验收等方面得不到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主动作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优化市场化、法制化营商环境。
凤岐模式说到底是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的问题,是工作作风的问题。为更好地做好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将作风建设作为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举措,建立四项机制,强素质、提能力、正风气、树形象,主动担当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建立“三个一”学习机制,提高思想认识。举办“青岛教育大讲坛”,开展每周一学、每月一讲、每季一考“三个一”活动,推动干部开阔视野、提升修养、增强能力,做善学、善谋、善做、善成的典范。
二是建立“三多”调研机制,掌握第一手资料。把2019年作为调查研究年,机关全员参与期初调研视导工作,强化机关干部联系中小学、市教育局服务在青高校等制度的实施,促使机关干部“多下基层、多到一线、多联系群众”,深下去、沉下去,察实情、办实事,更好地回应社会对教育的期待。
三是建立“三抓”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将优化工作方式作为提升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全面强化“抓重点、抓落实、抓质量”的意识和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创新点、亮点,解决关键问题,突破核心环节,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推动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四是建立“四项”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益导向,全面推行“台帐管理、清单管理、项目管理和精细管理”四项管理,并将2019年全局工作梳理出创新工作、重点工作和常规工作三项清单,分别对应38项创新工作、91项重点工作和58项常规工作;根据市委要求确定了攻山头、推典型工作清单,每一项工作均明确责任人、成果形式、完成标准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督任务、考进度、看成效,推动各项工作高标准、高效率完成。
(二)深化改革,全面落实“一次办好”政策措施。
市教育局将进一步推进方式创新、流程再造、服务优化,围绕“简政放权、主动服务、简化程序、规范管理和效能提速”,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审批环节最优、审批时限最短、服务对象更满意”的工作效果,不断提升审批质量和服务水平,真正实现“一次办好,群众满意”。
一是标准先行,优化准入服务。在全面落实2018年新修订《青岛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基础上,制定新一轮《青岛市教育局民办学历学校设置标准》;统一区市办事指南及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落实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制度。
二是共享互通,推进审批服务资源平台建设。加强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完成全市教育证照信息数据收集整理,建成全市教育行政审批信息库,积极参与实现全市部门间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数据互认共享。根据上级部署,探索开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开发普通高考网上信息确认系统,深度实施“互联网+”,在已经全面实现网上审批的基础上,持续扩大政务服务网上办事范围、提升网上服务水平。
三是部门协作,提升教育审批“一链办理”水平。完善民办学校审批和校车使用许可“一链办理”,努力实现跨部门的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行“一链办理”,并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四是流程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政务服务事项“应进、能进”的都进入市行政审批大厅办理,市教育局新入驻大厅政务服务事项5项,做好事项入驻交接,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三)完善政策,全面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一是落实民办教育公共财政投入责任。根据民办教育发展规模,结合公办学校经费拨款水平,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同步建立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机制,通过安排生均教育经费、保障教师待遇和专业发展经费、补助学校教学科研经费等形式对民办学校进行公共财政扶持,逐步完善差额补助、定额补助、项目补助、奖励性补助等多元化的公共财政资助体系。
二是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的土地使用政策和待遇。协调争取各级国土等部门应将民间资本投入教育领域的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明确一定的比例。为鼓励对存量土地挖潜,民间资本投入教育建设项目利用原有闲置的厂房、医院、商业设施等存量土地和用房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后用于教育设施用地,由规划部门出具同意临时改变功能的规划意见,办理用地、消防等手续。
三是鼓励探索多元化投资办学模式。拓宽民间资本参与教育事业发展的渠道,形成不同投资主体、不同举办主体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大幅提升公共教育资源的供给能力。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鼓励大中型企业以职业学校为重点投资办学。鼓励优质公办学校通过各种方式支持民办学校办学。对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积极探索建立“社会投资建校、政府支持师资、收费保障运转、部门协调监管、资产学校所有”的民办教育发展体制。
四是建立青岛市民办教育资金管理平台。学习借鉴重庆市经验,以青岛教育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依托,建立全市民办教育资金管理平台,确保民办学校的学费、捐赠、财政补助奖励等收入,分别记帐,流向分明。建立健全民办学校会计制度、财物管理制度和资本运作监管机制,确保民办学校资金、财物等事项阳光透明,最大限度降低办学风险,同时也确保政府投入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最大化。
市教育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把相关精神宣传到位,把有关政策督查落实到位,不断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为青岛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做出贡献。
市政府督考办:
按照大政督[2017]133号通知要求,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软办结合《大连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大连市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内容,对我区今年以来营商环境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区牢固树立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将2017年确定为“优化营商环境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全区各部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紧锣密鼓抓推进,凝心聚力促发展,叫响“123”(即坚持稳中求进一个总基调,牢固树立“精品和引领两大意识”,着力推进“三抓三创造”)工作思路,筑牢营商环境堡垒,以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提早谋划,开好新春第一会。
新春伊始,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区优化营商环境年暨2016年度纳税百强企业座谈会,区四大班子领导、区委常委、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区百强纳税企业60位企业董事长,40名集团公司ceo、行政总裁、总经理参加会议;区14个部门和9个街道,**区首批聘请的8名经济智库专家,全国15家媒体记者受邀参加会议。会议发布了**区“招商、安商、暖商、富商”十项承诺,推动了政府与企业,以及纳税百强企业与银行企业间的紧密合作,标志着**区正式启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二)制定方案,对症下药求提升。
立足**区实际,结合省市关于营商环境推进的相关文件,对标世界银行关于营商环境评价的10条标准,制订了《**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提升城区品质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体制创新、完善服务保障为重点,细化20条目标任务,聚焦营商环境“痛点”、“堵点”和“难点”,拿出硬招数,打出组合拳,着力打造务实高效政务环境、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开放包容招商环境、严肃公正法治环境、温馨和谐社会环境,为建设大连品质立市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
(三)组织保障,全力推进抓落实。
为进一步推进《方案》各项任务有效落实,我区成立由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各副区长任副组长,各街道及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为优质高效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供政治保障。同时,成立由区委督查部门、区政府督查部门、区经信局、区监察局组成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小组,督查方案落实,查处与营商环境相关的作风建设及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背政府承诺的行为,确保《方案》落实不走样,工作开展有实效。
市区方案发布以来,全区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区关于营商环境整改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在全区大兴务实之风,大行实干之举,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营商环境建设浓厚氛围。
积极整合多方资源,在本地新闻、各大平面媒体、v**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优化营商环境宣传。“鸡年上班第一天撸起袖子加油干,**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更优营商环境,锻造更强总部经济”、“畅通优化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释放城市发展新动能”等专题采访在大连新闻栏目播发;《**区多维度营造营商环境》、《**区:发挥金融要素优势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等一系列文章在本地全媒体刊发;“优化营商环境**区是认真的”、“大连龙商与**区携手前行创造一流营商环境”、“‘加急’注册令检验大连**区营商环境”等文章通过v**和各类网络平台发布。同时,各部门还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各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群发平台、楼宇大厦电子显示屏等载体,积极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宣传推广。此外,为了增进各单位关于营商环境工作经验交流,从6月份开始,我区每月定期刊发“营商环境工作动态”,现已刊发两期。目前,全区上下已逐渐形成“人人是营商环境、时时是营商环境、事事是营商环境、处处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顶层设计,打造务实高效政务环境取得实效。
1.加速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目前,区属14个部门89项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受理,彻底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利,大厅之外无审批”。
2.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工作效率。按照能简则简、能优则优原则,将194项公共服务和审批事项中的171项承诺办理时限平均压缩60.8%。对审批事项发生频率较少的部门,采取综合窗口受理模式,将每个审批事项形成标准件,实现行政审批标准一体化受理。
3.加强智慧政务建设顶层设计,开创“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加速推进“一张网、一个窗口、一个平台”建设,按照《大连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内容,编制《**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并进行任务分解。同时,创新开展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通过规范化联动预案梳理,打造标准化政府服务流程,推动信息共享,促进部门间业务互联互通,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企业四处找”为“部门协同办”,服务群众和企业无死角,推进“指尖上的**”逐渐成为现实。
(三)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化为企服务,打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取得实效。
1.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召开**区加快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准入机制促进营商环境建设会议,解读关于加快改革完善机制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专项整治和监督、投诉举报等工作机制,确立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分解落实具体推进措施,有力助推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认真推进“五证合一”、“先照后证”、“证照分离”工作,推行证照办理“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开展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实行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整合,为推动营业执照信息集成化、电子化奠定坚实基础。
2.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由企业登报公告改为网上公告,省略清算组备案登记程序,不再收取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等申请材料,市场主体退出程序更为简便、退出成本有效降低、退出机制更为完善。
3.深化“服务企业暖心工程”,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完善“走企业解难题”长效机制,在去年区领导带队走访企业300余户、解决问题300余件的基础上,持续开展“走企业解难题”活动。对东港商务区项目普遍存在的基础设施配套滞后问题、个别项目施工与城市建设冲突问题等,与市级相关部门持续协调,持续跟踪,直至提出解决办法。为及时解决楼宇内企业关于工商注册、市场准入等方面的问题,在52座大厦建立“楼宇经济服务站”。采用“互相进驻”方式,在国、地税大厅设置受理窗口,让企业“进一家门,办两家事”;联合开展辖区纳税企业税收政策辅导会,让企业“进一家门,听两家课”,既节省时间,又提高效率。积极走访科技企业,促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落地生根,帮纳税人“造血”,为纳税人“壮骨”,助纳税人“强身”。各部门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在共筑亲清政商关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项目服务体系,打造开放包容招商环境取得实效。
1.强化全民招商意识,扩展招商领域。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采用地块招商、产业链招商、中介招商、主题招商、以商引商等手段,充分利用商会、校友会资源,营造全民招商氛围。为更好推进楼宇招商,对辖区内建筑面积5000平以上的楼宇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楼宇资源数据库,为企业落户提供一手资源。制定《**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设立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引进以总部经济为龙头的高端服务业,在企业落户、高管人才引进、以商招商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全面提升城区竞争优势。
2.全面落实区级领导包重点项目、包市容工作。区委、区政府印发《2017年区级领导干部联包重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调整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包片督导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区委书记、区长率先垂范,各区级领导快速响应,在抓好各自工作的同时,对照“双包”责任清单,把项目建设和市容环境整治作为自己工作的“责任田”,针对企业存在的亟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及时给予解决。对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及时同区委、区政府反馈,召开联席会议,综合研究解决方案。
(五)规范行政执法检查,严格依法行政,打造严肃公正法治环境取得实效。
1.加强依法行政事项督查整治。按照《辽宁省“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辽宁省破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准入门槛专项工作方案》、《辽宁省清查审批和认证暨行政收费等专项工作方案》精神,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领域实际情况,积极为企业减负。按照国家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取的“预防性体检费”,将为企业年均减负约5万元。
2.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各执法部门和执法机构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探索跨部门联合执法体系,合并、减少对企业的行政检查,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目前,全区12个行政执法机关已完成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区环保局实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批准、登记制度,并及时在大连市环保局官网“污染源监管信息”栏目中进行公示。
3.建立规范有序的司法运行体系。通过开展法治宣传、加强法律援助、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助力良好司法环境建设。已在全区所有街道和社区,实现司法援助绿色通道全覆盖,并建立“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大调解服务工作网络。通过积极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目前,已排查企业类纠纷220余次,预防纠纷100余件,调处纠纷120余件,书面调解协议书80余份,涉及金额50余万元。
(六)深化平安**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打造温馨和谐社会环境取得实效。
1.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发改、环保、城建、安监、执法等多部门联合,通过召开协调会、现场指导等多种途径,加强企业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在今年“达沃斯”会议等重要节点期间,以及接受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营造了企业依法施工、安全施工、环保施工的良好氛围。
2.维护安定有序治安环境。区公安分局全力营造“无缝隙、无干扰、无死角”的安商护商优质环境,强化企业周边治安整治,建立巡、查、控三位一体护商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企业安全经营。区交警大队大力治理违停乱象,对15条主干路街进行整治,规范道路停车秩序。开展马路市场“退路进厅”,形成干净整洁、证照齐全、规范有序的经营环境。
3.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加大公共服务供给。在全市率先试点“居站分离”制度,将社区服务性工作和行政性工作,按类别划归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分别负责,让社区回归自治功能。同时,积极引导社会服务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构建居家养老“1+1+n”服务体系,即:建立1个老年人需求数据库;成立1个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协调推进机构;提供若干个服务项目,包括签约医生等7个基本项目及财务托管等7个创新项目。力争三到五年全区实现“1+1+n”模式全覆盖。为向辖区企业提供优质的劳动争议调解服务,我区大力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在18个大厦内设立劳动争议调解所,在6个大厦成立和谐劳动关系服务站,定期聘请律师指导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成立全市第一家“调解工作室”,促进企业和员工劳动关系和谐。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为营造温馨和谐的社会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虽然我区营商环境工作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目前推进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营商环境推进工作抓手上,载体还不够多,内容还不够新颖;二是将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与本部门工作推进有机结合做得还不够深入;三是倾听企业呼声方面有待于加强,还没有彻底摸清企业最急需解决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将采取四个“进一步”以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水平。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各部门各街道要对本单位营商环境工作开展进行深入自查,及时纠正不利于营商环境推进的行为。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严肃工作纪律;各部门各街道,特别是直面企业和居民的窗口单位,要把机关作风建设和严肃工作纪律作为抓好营商环境工作的突破口。三是要进一步丰富营商环境工作内涵;各部门各街道要立足本单位工作职责积极设计并开展推进营商环境的有效载体和活动,努力做到本职工作推进与营商环境提升有机结合,无缝衔接。四是进一步广开言路,倾听企业呼声;各部门各街道要与辖区企业积极沟通,上门听取营商环境推进意见和建议,做到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五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小组将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召开企业和投资者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建立多方参与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及时发现问题,深入了解实情,严厉追责问责,以确保我区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扎实开展。
近年来,我局通过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营商环境走访调研,推进简政放权,坚持放管结合,优化财政服务,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企业服务、民生事业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地方经济发展成绩喜人。通过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在八步区财政通过稳固重点税源,努力挖掘潜力,多方组织收入,成绩喜人,提前一季度完成全年财税收入任务。xx年第一季度,全区组织财政收入xxx万元,完成年初预算xxx万元的xxx%,同比增长率xxx%。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xxx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的xxx%,同比减少xx万元,下降xxx%。
(二)清理财政部门对外收费项目和行政审批项目。经过全面梳理清理,财政局目前没有对外收费项目和行政审批项目,在政务中心窗口开展一站式便民服务。
(三)加强园区建设项目投资工作。我区积极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升级。xxx年一季度,201x年一季度,本级财力资金支出耕地占用税补助粤桂经济示范区xx元。
(四)加大对非公经济扶持力度。为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增加八步区税收,我区制定了《xxx市八步区201x年度企业废旧物资利用财政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研究制定对外来投资的企业给予财政扶持奖补政策,按照企业缴纳税款八步区所得部分的xx%,201x年一季度,拨付广西鑫之源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财政补助金xx万元。
(五)规范高效使用财政资金。为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和各项财政政策的落实发挥应有的作用,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20xx年我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部门xx个,占全区xx个一级预算单位总数的xx%(其中武装部和机要局是保密机构,不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所有非涉密区直一级部门都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六)强化非税收入管理。依据《xxx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做好减缴、免缴、缓缴政府非税收入等工作,xx年一季度,八步区政府非税收入完成xxx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xxx%,比去年同期增加xx万元,同期相比上升xx%。
(七)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经统计,xxx年,八步区政府采购登记备案项目共xx个,比上年度减少xx个;政府采购预算xxx万元,同比增加xx万元,增幅为xx%;实际完成采购金额xx万元,同比增加xx万元,增幅为xx%;节约财政资金xx万元,节约率为xxx%,其中:货物类采购节约率3.07%、工程类采购节约xxx%、服务类采购节约率xx%。
(八)加大投资评审力度。通过采取委托评审、联合评审、独立评审等方法强化财政资金节流增效,拓宽评审领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潜力,促进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全面开展。xxx年一季度,共审核项目xx个,送审工程造价送审总造价为xxx亿元,审定造价为xxx元,核减造价为xx亿元,核减率为15%。
(十)优化营商环境获得信贷指标百日攻坚行动进展顺利。由于我区财政局(金融办)职能受制约,因此该项工作由市财政局(金融办)和市人民银行负责承担与辖区各银行金融机构对接和办理,即便如此,我区财政局(金融办)一直全力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各金融机构并跟踪其工作进展,目前,获得信贷指标百日攻坚行动正按“xxx”工作目标和制定的方案努力推进,在市财政局(金融办)强力推动下,不动产登记硬件设备的采购、申报材料、和办理时间以及数据的连接都在按工作方案和目标有顺操作和办理。
二、存在的问题(一)财政投资评审结果决定了招标上控价,牵动了施工企业和评审中介的利益,投资评审风险大,但投资评审专业人员欠缺。
(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有待加强,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力度不够,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处于探索阶段,八步区本级“政采云”平台尚未完善。
三、工作规划(xx年-xxxx年)(一)以粤桂示范区、古柏生态科技园区为平台,突出精准招商、专业招商、产业招商,以商招商,围绕新型建材、商贸旅游和林产品精深加工业、引进一批对八步区经济发展起支撑作用的重大产业项目,如纯一建材陶瓷物流配送仓储中心、新型环保日用及陶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xxx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的建设。
(二)巩固脱贫摘帽成效,探索产业扶贫长效机制,引导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增强脱贫群众后续发展能力。大力发展生态休闲乡村旅游,林下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三)推进交通项目建设,完善八步区路网工程,确保城乡物流畅通,服务八步区经济社会发展。
(四)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抓好八步街道城中村改造、旧街综合整治,加快大钟山环山休闲跑道建设,提升城市品位。
国务院营商环境大督查工作汇报范文(14篇)篇三
第一条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的环境。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主动、协作、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制度和具体措施,营造开放包容、合作互利、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营商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增强市场服务意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政府支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市场主体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听取有关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汇集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以及创业、创新、金融、市场、权益保护等各类政府服务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无偿的咨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以新闻发布会、书面问答、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形式,对涉及市场主体的简政、减税、减费、项目申报、经费补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解读,提示市场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和职业技术培训。
第八条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九条司法机关应当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依法化解各类纠纷,保护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以及企业家和从业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平等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第十条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创新宣传方式,系统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成果,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舆论监督,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
第十一条市场主体一律平等,其财产所有权、知识产权、生产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自主权;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市场准入实行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应当列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禁止或者限制市场主体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并向社会公布。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第十四条非公有制市场主体与国有市场主体享受同等待遇,已经向市场开放或者承诺开放的领域,民间资本均可进入。
禁止颁布、施行歧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禁止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场主体。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平等保护本地和外地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禁止、限制外地市场主体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督管理要求明确、有关领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第十六条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外商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完善境外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依法转移其投资收益。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等合同、协议,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政府有关机构职能或者相关责任人调整等为由,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由此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市场主体依法享有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并有权咨询有关情况以及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适时进行清理和评估,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有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倾向的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予以公布。
市场主体认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损市场公平、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制定机关予以审查,制定机关应当在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对已取消的资格资质变相进行认定,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加入行业协会商会。
开展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评比、评估、升级、排序、表彰以及其他相关活动,应当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评选。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未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提供。
第二十三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全省统一的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规范全省行政事务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一)制定现场管理、基层平台建设和办事事项、办事指南等标准,规范和简化服务流程。(二)制定窗口建设、数据管理、公共支付等标准,实现数据共享,保障数据安全。(三)制定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标准,提升咨询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四)制定监督检查办法,优化行政检查措施和效率。
(五)制定事项编码规则、业务协调规范、服务测评规范等标准,建立联合审批、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等一体化的办事流程。
(六)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规范综合行政执法。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年度确定公共服务工作重点,采取简政放权、规范透明、便民高效等措施服务市场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参与政府公共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主动征询、听取其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市场主体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时答复。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完善与生产经营活动配套的医疗、教育、商业、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优化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水平,减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地震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应当建立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工作制度,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及时向社会公开,向用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条件。禁止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等公用服务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依法向市场主体提供免费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设立信用信息查询环节,将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作为重要参考。在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活动中,推行第三方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应当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相结合,对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可以指定政府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并帮助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承诺的招商条件不得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或者超出其职权范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承诺的招商条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并履行,因未按约定履行承诺条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招商引资成果应当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加注册资本,扩大业务规模,建立、健全融资担保风险分担补偿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规范融资担保收费标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以及各类政府性投融资平台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国家和本省规定。
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高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的抵押物折扣率。
第三十一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重点为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通过降低服务成本等,降低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融资成本。
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应当执行国家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经营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竞争力的市场主体给予信贷等金融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激励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第三十三条推进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息交流提供服务,提升融资效益和效率。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新业态和新兴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质押融资。第三十五条税务主管部门应当简化税务管理程序,推行网上办税业务,优化税收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保障市场主体全面、高效、便捷的享受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降低中小微企业税负。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人才培养开发、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健全人才供求信息网络,完善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具体措施,在医疗、社会保险、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市场主体,应当给予奖励补助等政策支持。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投资境外的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落实财政补贴、政策优惠等措施,并在法律咨询、市场信息、风险防范以及融资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服务。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一个窗口受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办结、一个窗口收费等运行管理机制,建立网上统一监控和查询平台,推进各部门间、各级政府间信息资源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等。
进驻政务服务机构的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合理设置审批事项、配置工作人员,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确保依法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
第三十九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工商登记标准和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简化涉企证照。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提供注册便利,在保留窗口登记的同时,实现市场主体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各环节网上办理。市场主体可以选择全程网上办理或者窗口一次性办结的方式完成注册,降低其制度性交易成本。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登记、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制度,优化受理和登记、审批环节的协同协作,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者副件有欠缺的登记、审批事项,先予受理并进行审查。凡属容缺受理范围的登记、审批事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可容缺申报的材料,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仅缺副件材料的,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工作人员先予受理。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所有容缺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登记或者核发许可证。
登记、审批事项较为复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提前介入,了解登记、审批事项的具体情况,提供前期准备工作的咨询辅导,指导申请人准备有关材料,并告知注意事项。
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市场主体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先行予以登记,提高登记效率。
第四章规范政府监管。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将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等,也应当推行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效率。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行统一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建立大数据平台等方式,实现工作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共用共享,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需要提供的有关信息,工作部门能够通过网络自行核实或者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一次性办结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整合精简执法工作队伍。
第四十四条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当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核定和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没有列入清单目录的项目不得向企业收取。行政事业性、涉企经营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设置的,按下限标准收取。禁止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应当取消。第四十五条行政许可依法设定。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可、省政府规章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应当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的审查论证,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禁止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化管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动态调整,未纳入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无法定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实施。
建立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三级行政许可项目通用目录,确保同一审批事项在本省区域内的项目名称、服务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等统一规范。
第四十七条实施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不得违法增设程序或者前置性限制条件。工商登记前置和后置审批事项范围按照国家和本省编制的目录执行。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行为,编制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或者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第四十九条行政处罚应当具有法定依据并依照法定程序实施。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规范、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予以公示。
行政执法机关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先责令改正,进行教育、告诫、引导,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对市场主体做出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听证。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重大行政处罚在提请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决定前,应当经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查。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部门网站公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第五十条行政强制应当具有法定依据并依法定程序实施。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办理涉及市场主体的案件时,不得影响市场主体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法律依据,不得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依法控制范围和期限。
第五十二条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全额上缴国库。
禁止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禁止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第五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检查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未经备案的行政检查不得开展。
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市场主体的行政检查,每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次;同一系统的上级行政机关已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行政检查的,下级行政机关不得再次检查。多个行政机关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执法检查计划的,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行政机关为主体实行联合检查。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行政检查,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规范实施。检查结束后三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实施情况。
第五十四条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被检查对象有权拒绝检查。
行政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应当向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结论,并载明行政检查的时间、人员、内容和结果。
实施行政检查,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不得牟取非法利益。
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防止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省、设区的市、县(市、区)联动的政府违约案件投诉和解决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应当会同有关政府部门定期依法组织开展政府违约案件汇总分析工作,适时开展政府违约问题的清理和整治。
第五章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平等对待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按照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管。
各类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十八条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编制并公布市场监管清单,明确监管主体、行业分类、监管范围和内容等,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具有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纳入监管清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规范行政监管行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的工作方式,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智能监管,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结合第三方服务,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第六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市场主体应当采取包容创新、谨慎稳妥的监管措施。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教育劝诫为主,不予行政处罚,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市场环境。
第六十一条市场主体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其采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相关证照等市场退出措施。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市场主体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申请注销。
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市场监管,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职责权限和分工查处下列违法行为:(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危害生产经营秩序的;(二)偷税、骗税、骗汇、制贩假币、非法集资等危害金融税收秩序的;(三)在工程建设中弄虚作假,转包、违法分包等危害建筑市场秩序的;(四)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五)采取不正当竞争或者垄断等行为破坏市场秩序的;(六)其他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的。
第六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当保障市场主体建设施工和生产经营场所的秩序。对哄抢财物,滋扰、冲击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强揽工程、强行装卸、强买强卖等强迫交易以及侵犯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制止,依法严厉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四条行业组织应当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服务标准、行业公约、行业职业道德准则等,规范会员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鼓励行业组织按照诚信建设的基本要求,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健全会员信用档案,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第六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各行业各领域市场主体的信息共享,建立信用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依法采取重点监管、信用预警、失信曝光、准入限制等惩戒措施。
第六十六条建立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应当招标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加快电子平台建设,在投标、资格审核、评标、专家选择和建立企业资源信息等环节采用先进技术,减少人为干扰。已经建成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不得再要求报送纸质招标投标文件。
招标方和采购方应当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确定产品价格或者项目费用的合理区间,以质量作为决定因素,同时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品牌、信誉、售后等因素确定中标方和供货方,保证其合理利润,避免因恶意低价竞争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六十七条县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度,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对无行业监督部门监督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依法对本级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第六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不得以下列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一)越权审批、核准招标方案或者招标方案未经依法审批、核准,擅自办理招标相关手续;(二)以指定、抽取或者其他方式为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三)强制招标人设置标底或者干预招标人编制最高限价;(四)干涉资格审查、评标或者确定中标人;(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方式。
第六十九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十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招标投标活动信用制度。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公示,建立行业信用黑名单制度、市场禁入制度等。将市场主体信用评分纳入评标指标体系,实现社会信用资源共享,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第七十一条司法机关应当依法惩治侵犯市场主体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维护管理秩序,保障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第六章监督保障措施。
第七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对本条例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第七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行政效能督察,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下级人民政府实施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依法及时纠正。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所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本条例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予以处理。第七十四条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评价制度,确立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本省的营商环境状况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行政问责制度,对营商环境考核结果不达标的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督促其优化营商环境。
第七十五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整合现有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平台,建立本省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举报中心,公布全省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实现全省行政区域内统一受理、统一督办、按责转办、限时办结。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举报中心转办的投诉、举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书面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第七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代表中聘请特约监督员,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市场主体破坏市场秩序、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十八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营商环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市场主体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未听取有关市场主体意见和建议的;(二)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自主权的;(三)颁布、施行歧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四)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五)禁止、限制外地市场主体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六)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合同、协议,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七)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中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有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倾向的规定,不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予以公布的;(八)对市场主体依法提出审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申请,未按照规定作出答复的;(九)对已取消的资格资质变相进行认定的;(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加入行业协会商会的;(十一)未制定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的;(十二)要求市场主体提供未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或盖章的;(十三)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十四)承诺的招商条件,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或者超出职权范围的;(十五)未编制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场监管清单的;(十六)拒不配合或者协助其他市场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十七)对违法行为线索不依法进行核查或者不移送有监管职权的市场监管部门的;(十八)对投诉、举报的市场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或者泄露投诉、举报人信息的;(十九)依法制定的优惠政策不落实的。
第七十九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符合容缺受理范围的登记、审批事项,未按规定办理的;(二)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三)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的;(四)继续实施已经取消、下放、转移的行政许可事项的;(五)实施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时,违法增设程序或者前置性限制条件的;(六)违法设定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或者将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的;(七)不办理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
第八十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行政收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未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核定和清理,并未及时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的;(二)行政事业性、涉企经营性收费未按下限标准收取的;(三)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的;(四)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仍按原项目、标准收费或者变更名称继续收费的;(五)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继续收费的。
第八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者不按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影响市场主体合法经营的;(二)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三)对市场主体做出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未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听证的;(四)没有法律依据,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五)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未全额上缴国库的;(六)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的;(七)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的;(八)未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或者未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的;(九)未向社会公开备案的行政检查计划的;(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行政检查,行政机关未依法实施的;(十一)实施行政检查,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索取或者收受财物、牟取非法利益的;(十二)实施检验、检测、检疫时,未按规定抽取样品或者返还样品的;(十三)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及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第八十二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的;(二)越权审批、核准招标方案或者招标方案未经依法审批、核准,擅自办理招标相关手续的;(三)以指定、抽取或者其他方式为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四)强制招标人设置标底或者干预招标人编制最高限价的;(五)干涉资格审查、评标或者确定中标人的;(六)以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
第八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存在本条例第七十八条至第八十二条所列行为的,由有关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并可采取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式追究责任:(一)责令改正或者公开道歉;(二)诫勉谈话;(三)通报批评;(四)取消年度评选优秀、先进资格,或者撤销年度内已经取得的优秀、先进荣誉;(五)取消或者收回经济奖励;(六)暂扣、收缴执法证件,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七)停职检查;(八)引咎辞职;(九)责令辞职、降职、免职、辞退或者解聘。
第八十四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责令限期退还或者收缴,无法退还的应当予以赔偿。对所获得的非经济利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纠正。第八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受到责任追究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通报批评、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责任追究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免职责任追究的,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职务。
第八十六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章附则。
第八十七条本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营商环境大督查工作汇报范文(14篇)篇四
首先,非常欢迎和感谢市考核组各位领导莅临检查指导工作。为方便各位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现在我把区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
一步优化。三项重点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审批服务事项10692多件,现已全部办结,群众满意率100%。
二、规范涉企收费和检查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市改善营商环境的要求,今年以来,由物价部门牵头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一是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凡国家、省市明令取消和暂停的,予以取消和暂停;凡国家、省市有上下限幅度的收费标准一律执行下限标准。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我区开展了“价格服务面对面活动”,主动送价格政策到企业、基层。组成专门工作组,宣传涉企收费政策,征求企业对涉企收费单位意见建议,受理企业咨询举报。二是严格涉企社会团体会费收取标准。由主管部门严格把关,涉企社会团体只准收取合理会费,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会员大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三是密切配合抓好监管。严格实行涉企违规收费责任追究制度,由物价、财政、监察、纠风、审计等部门联合执法,切实加大对涉企执收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从9月份开始,组成两个检查组,开展了全区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对项目不公开、政策不透明、标准不落实,擅自多收费、乱收费的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并严肃处理。同时,畅通涉企收费投诉举报渠道,更新完善了两级价格举报中心,接入国家价格举报网络,配齐配强了价格举报机构工作人员。可以直接登录价格举报平台或直接拨打“12358”价格举报服务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并及时受理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同时,为打造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我区进一步完善了入企检查联合会审制度,严格入企检查审批,坚决取消可查可不查、无检查依据的入企检查。今年以来批准的入企检查单位减少到只有区国税局、区住建局2税局按照省市局关于对重点税源企业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区实际,拟选47家企业进行检查,并报送了检查计划,实际检14家,如期报送了检查情况汇报。区住建局下属单位xx区污水处理费征收办公室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报送了入企征收污水处理费的申请,申请检查9家,实际检查9家,按时间要求如期报送了入企收费情况回复。经过严格落实涉企检查备案制度,控制涉企检查次数,杜绝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清理中介组织工作。
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加强中介机构防治腐败工作的意见》要求,为促进中介机构规范化、法制化发展,我区按照“清理、整顿、规范、发展”的工作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四个到位”,从9月15日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全面规范中介机构经营行为,切实解决中介机构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有效维护健康、公平、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一是开展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清理摸底工作。由区编办、监察局、物价局、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开展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清理摸底工作。凡是区直部门、单位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全部纳入清理范围,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定、证明、审查报告、培训、设施设计、咨询等。二是部门联动,严格审核。由区编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审核组,联合办公、集中审核,依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要求,对部门上报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逐项逐条审核与反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xx省市区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有关事宜的通知》(x政办字„2015‟x号)公布的区级行政许可通用目录,凡未列入通用目录相对应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一律不列入清单;凡不属于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和部门规章规定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一律不列入清单。9月份编制完成《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共清理出15直部门的38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43个部门(单位)零报告。三是全面公开公示。印发了《xx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x政发„2015‟x号),同时,在区政府网站和区机构编制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四、积极引进中介组织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引进涉及企业“六评一审”的中介组织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对入驻的中介组织设置了窗口,并在窗口显要位置摆放了桌牌,公布了联系人、联系电话和业务范围。
距。在此,恳请考核组各位领导为我们留下宝贵指导意见,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进一步强化措施,完善机制,抓好贯彻落实,努力营造快捷、高效、公平、开放的一流营商环境。
国务院营商环境大督查工作汇报范文(14篇)篇五
按照xx市督办督查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国务院大督查”迎检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x督通字〔2019〕x号)要求,xx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八个方面督查重点105项工作开展自查,主要涉及五个方面的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意愿,从品种改调、产值对比、经济效益等多角度宽领域为群众算好经济账,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自觉融入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中。截止目前,我镇x个村、x个村民组均已召开宣传动员会,带动农户x余户,x余人。三是抓技术培训。发挥镇农业开发中心技术人员专业优势,并邀请市农业局果树专家2名到镇,指导农户进行科学种植、科学管理,确保苗木“种得下、养得活”,更好带动农户实现脱贫增收。目前,我镇已开展技术培训x余次,涉及农户x余人。
2.强基础,为脱贫攻坚提供基础保障。一是抓农村“组组通”公路三年大决战机遇,集中火力开展组组通建设,加快搭建好xx公路“局域网”。自农村“组组通”公路工作启动建设以来,坚持主要领导周调度,分管领导牵头进行日调度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建设工作中存在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2019年18条x公里组组通道路建设,2019年7条x公里的组组通公路正紧密锣鼓地建设之中。二是加快推进“机耕道”建设步伐,打通群众生产生活最后一“米”。机耕道建设是发展农业生产的关键环节,是提高农民生产效率,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程,近期,按照路随产业走的思路,并结合前期我镇三资清理工作摸底实际,正积极推进小沟、韩家坝、木刻村6.4公里机耕道建设,已启动蒋家院、鼓钟村x公里机耕道建设。三是千方百计推进水利设施建设。2019年,全年上报水利项目11个,目前已实施完成小沟村一、二、三组人饮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小沟村四组排洪沟整治项目,其余9个项目待批复下发后组织实施。
3.谋三变,助推贫困户增收致富。继续依托“龙头”企业引领,采取“公司+村集体+合作社+农户”和“公司+村集体+农户”的合作模式,助推全镇三变改革工作。截至当前,一是依托云南华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小沟村组织实施玫瑰花种植x余亩,xx智联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关口村组织实施精品果蔬300余亩;二是依托xx军辉生物有限公司在韩家坝村、朝阳村实施构树种植项目x亩;三是依托xx勇勇辣椒食品厂、xx瑞森农业有限公司、xx景德花林下养殖场等龙头企业,拟计划带动全镇发展辣椒x亩、天麻x亩,养殖土鸡x万羽。
度。截止目前,我镇省级和贵阳市级扶贫资金报账率均达x%。
5.抓重点,全力推进贫困户错评漏评错退工作。我镇2019和2019年贫困户x户x人,按照市脱贫攻坚存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我镇多次组织各站(办、所)、村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经过各村民小组开会评议,各村复查组复查,截止到目前共梳理出张xx等x户为漏评户,向xx等x户为错评户,喻xx等x人为贫困户户内漏人,黄xx等x人为贫困户自然增加人,廖xx等x人为贫困户自然减少人。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
1.严格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放管服”工作是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我镇按照市委、政府决策部署及有关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对我镇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办理指南、办事流程图和办事要件,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规范运作。“放管服”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建立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培训、教育干部,干部思想观念大为改观,牢固树立了“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大大增强,精神面貌、敬业精神有了极大提高。
3.拓宽服务渠道,促进办事程序的优化。目前,我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窗口8个、工作人员21人。纸质材料摆放于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对服务对象进行相关政策的解释,群众服务中心负责接待窗口基础信访工作,保障群众的服务需求。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长坎村群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丰富了群众娱乐生活。其他方面:发放低保金x万元、救助金x万元、为33户特困群众办理了x万元的医疗救助,发放救济粮x公斤。
(四)营商环境调查。
以全市营商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牢固树立优化服务、提升水平的服务理念,继续在全镇开展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进一步加大对辖区企业的走访交流,致力于深挖并解决辖区企业投资兴业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把工作做到实处,把帮助暖到心窝里,真正为到我镇投资兴业的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确保企业真正能够引得进、稳得住、不想走、能增收。
二、存在问题。
一是事业干部空编严重,导致各项工作不能全速推进;二是经济下行压力巨大,经济增长的任务十分艰巨;三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保刚性、保民生、保运转的压力持续加大;四是交通、水利、产业等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五是改善民生的任务还十分繁重,社会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
下步工作措施。
(一)打好扶贫攻坚“四场硬仗”,助推脱贫攻坚奔小康。
第一,打好“产业结构调整”这场硬仗。一是理清一条思路,制定“一纵三横”的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方案(“一纵”即s210省道沿线种植精品水果和中药材为主;“三横”即一是以成贵高铁景观沿线种植精品水果和花卉为主,二是以低收入因难村小沟村通组沿线种植花卉为主;三是以xx河花杆至朝阳村至王庄乡沿线种植精品水果和构树为主)。二是以农村“三变”改革为契机,围绕辣椒、经果林、花卉苗木、中药材等产业,培育壮大一批种养、加工、观光农业合作社和特色农产品,推动“接二连三”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取得新成果,逐步实现由传统种养业向特色产业转变,由规模农业向精品农业转变,由产品农业向旅游农业转变。三是坚持市场需求原则和生态高效原则。立足我镇生态优势,因地制宜,发挥本地资源、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坚持走差异化、规模化、组织化农业产业发展道路,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优势农产品,推动逐步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主导产品和支柱产业,全面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组至青杠坝组等13条19.5公里道路的规划设计。二是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质量到位。明确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强化沟通,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抓好项目建设等相关保障工作,全力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
第三,打好“易地扶贫搬迁”这场硬仗。不断加大生态移民搬迁政策的宣传力度,同时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有保障”的工作目标,积极扩宽搬迁群众就业渠道,鼓励搬迁群众自主创业,进一步解决搬迁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促进农民增收,确保我镇生态移民工程顺利推进。
第四,打好“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这场硬仗。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加快推进全镇农村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和上岗就业,对因病致贫群众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同步实施“三改”工作。确保稳定,努力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二)深入实施先锋党建工程,全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育”;“1”即:围绕服务群众宗旨强化作风建设,确保全镇百姓能够一次性办成各项事务;“4”即“四千工程”,围绕“近千家门”全镇干部真正做到入村入户开展走访工作;围绕“知千家情”,利用“相约星期三”下村工作制度深入各村各组,利用座谈会、院坝会等形式倾听百姓心声;围绕“助千家富”,实行联系领导帮扶制度,借助贵阳市及xx市驻村干部及联系帮扶单位积极献言献策,帮助老百姓脱贫致富;围绕“解千家难”,真正深入各村各组,了解民生,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明确支部和党员职责,确保学习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二是持续发挥支部和党员战斗力。巩固和深化xx镇“四队一库”工作成效,真正把“四队一库”人员用在刀尖上,干出xx人的“先锋精神”。三是强化全镇宣传工作。进一步抓好xx镇信息考核制度,明确专人撰写、专人审核,宣传xx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四是全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设好“高压线”。聚焦“四风”和基层腐败问题,形成一个不能腐、不敢腐的高压态势。同时,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敢于较真、叫板”,发挥执纪监督的震慑效应。
(三)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巩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企业入驻xx,实施农旅一体和xx河景区开发,通过大旅游助推大扶贫,确保全年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上新台阶。二是加大水利设施建设力度,抓紧实施韩家坝、光明、蒋家院、沙田等村人饮工程项目建设和小沟村、关口村排洪沟渠项目建设进度。三是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争取启动景区旅游通道道路建设、全力推进xx河生态型清洁小流域治理、xx河景区综合开发、xx镇旅游小镇建设、xx镇宗教文化遗址修复、诸葛武侯驻军文化遗址恢复建设、xx镇休闲养老养生度假中心、xx镇瑞森农业生态旅游园、xx镇xx河村现代生态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区等大健康建设项目。四是加大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争取xx至新店县乡公路建设、xx至王庄县乡公路建设、xx镇镇域环线道路建设、卫城至xx至修文道路建设、东西环线道路建设工程、西南环线公路升级改造工程(豹子洞至下坝平桥)、镇区主干道等建设项目。五是加大村居环境整治力度,一方面,加快推进全镇人居环境改造项目进度,配齐垃圾箱、垃圾桶等环保基础设施,继续从人力、物力、财力三个方面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推进全镇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另一方面,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在有效整改前期存在的网箱拆除和环境卫生两个问题的基础上,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做到举一反三,确保问题不反弹。
国务院营商环境大督查工作汇报范文(14篇)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优化营商环境是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内在需要,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意义十分重大。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看得很重、抓得很紧,也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县“放管服”改革获省政府督查激励,“最多跑一次”改革*经验在全省推介,去年营商环境试评价结果全县各类指标在全市排位第三。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相关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更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特别是市优化办长期以来对*工作的关心、支持。借此机会,向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打好营商环境建设的持久战,任重道远。市调查组今天亲临我县调研指导,我们倍感振奋、更倍感压力。等会儿,*主任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这里,我先讲四点意见,既是对大家的要求,也是向*主任他们的一个表态。
伟军县长任“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抓、带头干,有力推动了各项任务全面落地。当前,我们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发挥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作用,重点组织好三个方面的活动。一是召开一次分析会。相关部门“一把手”持续开展“三个一”活动,在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听取办事群众、企业对我们工作的看法,现场听取办理人员解答,做到在一线了解、掌握实际情况。二是召开一次座谈会。召集企业、部分群众代表,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三是召开一次调度会。对照标准、按照要求,解决好“厅”外一些应进驻部门单位目前仍未进驻的问题,并明确进驻时间节点。后段,要通过人大满意度测评、纪监委介入,实现“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改进、大落实。
二、完善行动推进机制,落实上再加码。充分发挥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确保各项工作紧密衔接、有序推进。一是明确两个清单。实施好总体工作方案和“十大专项行动整治方案”,尽快出台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排出时间表,划出路线图,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优化方便企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具体措施,最大限度简化审批流程。二是系统把握政策。我县出台的政策和方案要与省、市形成体系,避免“碎片化”,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搭建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框架。三是强化综合研判。建立健全涉企问题综合研判机制,通过征求意见、政府网站、电话专线等形式,梳理总结企业、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困难问题。特别是,对此次市优化办督查发现的问题,县优化办要迅速建立台账,组建工作专班,分解细化任务,确保每一项任务有措施、有标准、有时限、有责任主体,通过领导包抓专题研究解决。
要重视对监测评价结果的运用,查找并解决突出问题,倒逼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更加有力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二是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各乡镇改革事项的沟通对接,有效疏通改革堵点,坚持“纵向压缩”与“横向整合”同步发力,在整合审批事项、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上多做文章、多下功夫,推动政务服务提速增效,今年要确保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提速60%以上。要持续深化企业开业“110”、不动产登记“160”、工程领域审批“170”“全域通办”“村镇办”等改革,坚决消除制约审批提速的瓶颈掣肘,全面提高审批效能和服务质量。三是强化案件查办。大力推行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互联网+监管”等监管模式,充分发挥专项巡视和督察的“利剑”作用,将市场主体最困扰、群众最反感、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作为“亮剑”惩戒的重点,“零容忍”查处一批不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件,“出重拳”打击一批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包强揽等犯罪行为。
对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彰奖励。三是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对在招商引资中的违约失信行为,要进行集中清理、集中督办、集中规范,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同志们,优化营商环境,贵在坚持、贵在深入、贵在动真碰硬。我们将借这次市调查组调研督查东风,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全力打造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增创*发展新优势!
谢谢大家!
国务院营商环境大督查工作汇报范文(14篇)篇七
20xx上半年是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节点,宝山镇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了打赢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这场硬仗,宝山镇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的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会议,主要领导亲自动员,将任务分解到村。同时,强化监察力度,对各村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村,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在此基础上,多形式广泛宣传,利用政府微信群广泛宣传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学习动员,逐步形成"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舆论氛围。
公布举报电话,为群众的监督提供了保障,切实改变了我镇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镇政府将后院空余场地进行整合划分出近20个停车位,全部供外来办事群众免费使用,在醒目位置告知群众并安排专人进行管理,使办事群众更加方便。企管办、安监站等相关站办深入企业内部,对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进行现场指导,并将相关的政策告知企业,在宝山境内打造出一流的营商环境,促进全镇的和谐发展。
在营商发展中,我镇还存在一些问题,成为制约营商环境的重要因素。一是营商环境要素缺乏竞争力。创业意识淡薄、与先进乡镇在思想、观念上的差距较大,"走出去"意识不强,忽略科技、依赖资源等观念阻碍改革创新、解放思想。二是政府支持企业力度还缺乏实打实举措,一些文件规定的支持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三是招商引资缺乏一盘棋思想观念,各级各部门推动签约项目的后劲不足,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成为地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
边治,对征集到清单上的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像化解信访积案攻坚一样,采取领导分包、限时办结等方式千方百计加以解决,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件一件销号、一个一个突破。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用制度固化整治效果。
国务院营商环境大督查工作汇报范文(14篇)篇八
为切实做好全省地税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助力辽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辽宁省地税局制定了《第一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方案》,以“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明确活动内容、方法、步骤等,旨在为辽宁全面振兴贡献力量。经过省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地积极行动,分别制定本地区活动方案,并从5月15日起,集中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有力推动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其中,沈阳市局联合国税召开“深化税收改革、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纳税人座谈会;葫芦岛市局一把手带头参加户外办公,答疑、问需、解读;抚顺、阜新、铁岭市局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与宣传周结合,通过进校园、进社区、服务大学生双创等开展宣传;朝阳市局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暨廉政监督员座谈会;盘锦市局联合公安、金融、国土等部门联合走上街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铁岭、本溪、鞍山市局税务骨干走上街头面对面问需、问计,认真收集意见和建议,了解涉税需求,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据了解,在活动第一天,辽宁地税系统共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10余次、座谈企业270余户、上门服务160家,现场解答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4000余册。
此次宣传周活动,辽宁各级地税机关通过做好“三项措施”提升活动效果。
第一,创新宣传形式。各级地税机关通过开展启动仪式、召开座谈会、开办纳税人学堂、“请进来、走出去”活动等多种形式、手段,拓展宣传渠道;还积极利用微信、微博、在线访谈、网络直播等多种渠道和手段开展营商条例宣传;青年志愿者等骨干纷纷走上街头,并通过免费发放税法宣传册、悬挂政务公开条幅、设立税收政策咨询台、在各个平台及时推送政务公开信息和最新税收政策等手段,累计发放各类税收宣传资料6000余份,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果。
第二,对工作成效的宣传。通过开展各类活动,向纳税人宣传地税系统的一系列改革成果:一是创新工作方式,方便纳税人;二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主动简政放权;三是落实优惠政策,维护纳税人利益;四是拓宽服务领域,帮助纳税人;五是兑现服务承诺,取信纳税人。
第三,发动基层力量和各类媒体。此次活动,共发动13个市局及基层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贴近纳税人的宣传活动,并依托报刊、电台、电视台及新媒体的优势,图文并茂、声画并行地传递地税优化营商环境“好声音”。
接下来,辽宁各级地税机关还将开展“走进直播间 答疑解惑助营商”“我为民营企业添活力”“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城市建设”等一系列活动,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获得感”,继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有效助力辽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国务院营商环境大督查工作汇报范文(14篇)篇九
全市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制定印发了《xx市xxxx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等文件,重点实施政策完善创新专项行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专项行动、提快项目落地速度专项行动、提升窗口服务专项行动、优化开发区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加强诚信建设专项行动等六个专项行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和创新不够、企业减负不明显、项目落地不便捷、窗口服务不便民、开发区承载能力不强、信用体系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加强政策落实和政策创新,全面梳理现有政策措施,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实现行政审批更简、收费项目更少、透明度更高、服务质量更优,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加快推进,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1、开展政策创新完善。
一是加大政策文件宣传解读力度。我市印制了中央和省、市支持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文件解读明白纸,深入企业、乡村宣讲,通过多种途径解读宣讲企业扶持政策,使上级相关政策深入人心,为企业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
二是营造良好的税收政策环境。我市税务局广开税法知识宣传渠道,避免因为纳税人对相关政策认识不到位造成的“无法落实”及“不遵从”。进一步完善纳税人学堂制度。在现有实体纳税人学堂的基础上,打造“空中纳税人学堂”,使纳税人随时随地就可以接受税务部门的“私人定制式培训”。将财务会计知识及纳税人日常办理涉税业务时有针对性热点难点问题制作成动漫视频放在微信公众号、xx地税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供纳税人学习,形象生动的学习内容极大增强了纳税人学习兴趣,同时减轻征收分局大量、重复解答纳税人问题的工作量,提高咨询服务岗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共制作《印花税年报申报操作》、《财务数据采集申报讲解》等热点视频x期,累计点击量达到xxxxx余人次。
2、服务企业,提高工作效率。
一是加速职能转变,强化服务企业意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或“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的情况,对申请项目备案或审批的事项能快速及时办结,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的理念。在持续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水平的同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政策。
二是服务机制落实到位。xx经济开发区成立了帮办服务中心,积极为企业帮办、代办工商注册、房产登记、供水供电、资金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安生生产监督、安全许可、税务登记、选址证明、环评及报建手续,顺利为格锐特钻头、天基板、鸿宇通信等十几家企业办结土地证。建立交流沟通平台,如微信服务群、qq群等,企业有任何困难和问题,在各群中找到自己的“分包保姆”,时限内解决。量化服务标准,专人负责、限定时间、每月调度、严格考核,确保项目按期推进。严格落实《两区意见》中各项优惠政策,分类制订帮扶处置方案,打造涵盖上市辅导、专利申报、企业培训、投融资咨询等特色服务,专业引导助力企业腾飞。
三是开发“在线约谈室”手机app软件。进一步依托互联网,提高工作效率,提高非接触式服务在纳税评估中的应用,xx市地方税务局自主开发“在线约谈室”手机app软件,通过该系统,税务人员与纳税人人的约谈内容及纳税人举证相关资料照片全部实现电子存储,有效降低纳税人往返奔波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针对纳税人使用手机情况,可自由选择安卓系统和苹果系统。截至目前,共约谈纳税人xxx户次,该项目受到广泛好评。
四是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市财政局正在起草关于政府性基金方面减轻企业负担的具体措施。发改、工信及各乡镇根据相关分管职能,制定涉企收费方面的措施,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
3、推进项目落地,服务企业发展。
一是深入推行县级领导分包重点项目制度。我市对亿元以上项目,由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分包,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分包责任人共同负责重点项目从前期工作、开工建设到竣工投产的全程推进,全面落实“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四个一”工作机制。市委书记定期亲自召开项目调度会,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同时,要求分包领导及时跟踪项目、服务项目,及时兑现扶持优惠政策,改善营商环境,使更多的项目落户我市。
二是调整优化项目审批流程。项目建设是经济建设的“牛鼻子”,我市全面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进一步梳理审批链条,削减审批环节,压缩承诺时限、规范中介服务,努力打造“流程最佳、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办理流程。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网上受理、办理、监督“一条龙”服务。以互联网为依托,积极推进“xx市项目审批平台”应用,最大限度地把项目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局综合窗口受理,实现全程网上办结,提高了项目审批效率,达到项目审批快捷、流程阳光透明、程序科学高效、系统精准监控,真正实现了“一号一窗一网”审批和“一枚印章管审批”。自xxxx年x月平台正式运行以来,共受理了xx个投资项目。审批实际效果显现,审批、核准、备案三大类项目审批时限普遍压缩了xx%以上,单项审批事项时限压缩率甚至更高。
4、提升窗口服务。
一是深入开展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我市行政审批局以“照后减证”为重点,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已经实现“五十证合一”办理。开通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x天。截至x月xx日,我市市场主体增量实现新突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xxxx户,已完成xxxx年新增市场主体xxxx户年度目标,超额完成xx%,其中各类企业xxxx户(已完成年度目标xx。xx%),个体工商户xxxx户。
二是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我市行政审批局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化建设,强化了“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暂行办法》等制度。对划转事项,按要求全部调整承接到位,重点对审批事项的受理流程、时限、程序进行统一规范,完成了操作规范、流程图和办事指南的编制,达到了程序规范有序,标准统一。在政务服务大厅推行微笑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全力打造“公开透明、畅通便捷、优质高效”的文明服务机关。xxxx年以来,截至x月底,审批局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xxxxx件,办结xxxxx件。
三是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功能。结合大厅实际,设置了办事等候区、自助服务区等配套区域,完善了大厅服务设施设备,配备具有上网服务、排队叫号机、自助查询机、自助打证机(不动产窗口)等功能的智能化设备,提供互联网查询、咨询、办理、投诉等服务;完善了视频监控系统,大厅实现视频监控无死角全覆盖,实时监督窗口的服务情况。
xxxx年x月x日《x日报》做了题为《网上审批,跑出效率加速度》的专题报道,x月xx日《x日报》做了题为《让“数据跑”代替“人腿跑”》的专题报道。
四是通过设立涉税咨询热线。xx市税务局通过建立微信公众号、xx个微信群、x个qq群、电子税务局等“非接触式”服务,建立纳税人联系地税机关机制,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服务,确保征纳沟通更加方便快捷。
5、加强开发区环境建设。
一是提升服务质量。服务是xx经济开发区永恒的主题,开发区把抓服务作为抓形象、抓环境、抓生产力的重点。从项目洽谈、签约、落户到投产,开发区大力推行“一条龙”全程代办服务,做到行政服务“一路绿灯”。建立快速服务机制,项目从洽谈、签约、落户到投产,xx经济开发区服务人员、分管副职、管委会主要领导三级负责一包到底,xx小时全天候无缝隙对接。尽全力为企业和投资商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是责任意识提升到位。深化打造项目的“金牌”服务,优化提升项目工作水平。按照责任文化建设工作要求,制定执行了《项目开工用地零障碍制度》、《签约项目问题清单制度》、《项目公示和“三挂一数”制度》和《“以事定责”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升xx经济开发区的本位责任意识。
三是审批权限承接到位。按照省、市发改、国土等部门下发的审批权限规定,积极承接权限下放。在一个审批阶段涉及多个审批项目的实行并联审批,涉及多个部门的现场踏勘业务,由开发区组织一次性联合踏勘。年办理备案审批、土地预审几十项,大大方便企业发展。
目前,xx市经济开发区已经成功引进了多个京津项目,如总投资xx亿元的x电力设备总厂的高压封闭母线项目、总投资x。x亿元的x天基新材料有限公司钢构架膨石轻型板项目,总投资x亿元的x银龙集团宝泽龙预应力钢材生产线项目等,xx已经具备成熟的承接京津企业的能力。
6、加强政府诚信建设。
我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府和部门服务承诺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承诺措施,不断提高政府信用水平。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意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各级公务员中树立起为民服务的从政观念,努力搞好各类政务工作。我市在化解金融风险、解决遗留问题上下功夫,勇于发现问题,敢于破解难题,依法依规推进金融风险化解,坚定不移解决遗留复杂问题。健全了信用领导机构,进行诚信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入企服务,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吸引外来投资,真正体现政府担当,努力打造诚信政府。
一是运行机制方面。内部管理、窗口衔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规范化服务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偏少,一人兼管多项工作,既忙业务审批,又忙现场勘查,工作衔接存在一定障碍。
二是各相关审批平台功能需进一步优化。围绕审批事项,多条审批系统并存,不能互通互联,增加了审批成本,降低了审批效率,急需打通,实现一网通办。
一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作进度。按照工作方案中确定的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结合各部门工作台账,持续努力,狠抓落实,加快工作进度。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牵头部门开辟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工作中的便民利企措施,营造“重商、尊商、育商、聚商”的良好氛围。
三是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提高服务群众和企业水平。
四是深入推进“xx市项目审批平台”应用,促进项目建设提质提效。
五是加强对我市业务人员的培训,强化作风建设,提高业务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和能力。
国务院营商环境大督查工作汇报范文(14篇)篇十
营商环境是指企业在开设、经营、贸易活动、纳税、关闭及执行合约等方面遵循的政策法规所需的时间和成本等条件。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营商环境工作汇报,感谢您的阅读!
近年来,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全面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加速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的进程,构建登记注册便利服务新平台,打造门槛更低、服务更优的一流营商环境,有力促进了我县企业发展。
一是深入开展商事制度改革。成立商事制度改革改革领导小组,按照上级的部署,先后实行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实行企业年报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法无禁止即可为”,努力为企业创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极大激发了大众创业的热情,20xx年,我县新增企业608家,个体工商户342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20xx年我县新增企业787家,个体工商户437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3家;20xx年,截止目前,新增企业1家,个体工商户681户,合作社22家,均比改革前有大幅增长,20xx年比20xx年同期各类市场主体增长达27.6%。
二是开展市场主体增量,推进实施全民创业。成立市场主体增量服务领导小组,紧盯市场主体增量指标,制定增量发展方案,对全县市场主体增量指标进行了详细分解,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部署,与各基层分局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强化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更新相关登记知识,转换登记监管思维,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实施全民创业工程。
四是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按照石家庄市工商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登记便利化的“十八条”措施》和《石家庄市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申报登记制,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登记,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由申请人负责。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可实行申报登记制,也可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五是实施简易注销退出新机制。按照《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将企业注销办理环节由原来8个减少到2-3个,提交材料由9项减少为5项,办理时间由原来近2个月缩短为可当场办理,平均5至10分钟即可办理完成注销手续,节约了企业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截止目前,办理简易注销5户。
六是实行“双告知”制度。办理登记注册时,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审批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推送告知相关审批部门,以便于相关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查询,根据部门职责做好监管工作。
七是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建设。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建设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制定了县级方案,建立小微企业库,依据企业年报信息和新设企业注册资本(出资额)等,在小微企业名录(石家庄)系统“小微企业库”板块,建立全新动态小微企业库,向社会公示;建立协作机制,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工作建立了县级联络员统计表。将扶持小微企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扶持政策实施情况,于发布、实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收到信息5个工作日内,通过“小微企业名录(石家庄)”系统向社会公示。
八是强化内部制约机制。完善日常行为规范制度和。
岗位职责。
把工作职责权限落实到人今年以来注册科相继建立完善了《注册大厅人员规范》和《注册大厅。
规章制度。
》,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ab角工作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登记,相互监督。以县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和各工商分局办事大厅为依托,做到“一单清、一口清、一门清、一站清”。积极参与“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注重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说文明话、着文明装、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自觉形成“人人是形象、处处是窗口、事事是服务”的氛围。开展“延时、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绿色通道”等特色服务,将法定工作日缩减至2个,并规定,能即时办结的一律即时办结。
九是保持职能服务常态化,实施了市场主体帮扶专项行动。聚焦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走访等制度,实行上门、跟踪、帮扶等服务,积极运用股权出质、股权出资登记职能,帮助企业融资。20xx年,我局办理股权出质起,为企业盘活资金27681.5万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72起,为企业融资3.2亿元。为解决企业贷款难问题,我局主动与有关部门、银行、企业保持联系,找准国家金融政策和支持企业发展政策的结合点,本着互帮互助、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20xx年3月30日,组织举办了银企对接洽谈会,8家金融机构代表与县内98户企业现场进行了贷款融资洽谈对接,23家企业代表与8家金融机构当场签订了2.01亿元的项目贷款协议。大力实施“商标兴企”战略,引导全县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加强对各类商标的指导和服务,规范商标管理,积极推进全县商标发展,有效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为全县经济跨越赶超添翼助飞。20xx年,新申报著名商标5家,延续著名商标5家,新申办石家庄市知名商标4家,全县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件,河北省著名商标21件,石家庄市知名商标8件。
十是着力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照权力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照清单,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并以我局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成检查人员名录库。目前已将企业信息抽查、农资经营行为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检查、广告发布单位检查等14项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全县27**1户市场主体列入检查对象名录库,将全局具有执法资格人员110名纳入检查人员名录库,统一实行动态管理。并以“双随机”抽查工作为契机,积极推进抽查结果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将随机抽查的结果及时在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监管效力,提高经营者信用意识,促进广大市场主体自觉自律,提高监管实效,建立起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
一是一边支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一边违背改革精神。国家和省、市刚出台改革意见,后面有些地方和部门就随意发文,把环境影响评价、消防等已经取消的前置许可又予以恢复,如不执行,甚至要求司法部门追究工商登记人员责任,与改革精神相违背。建议环保问题应当交由环保部门管理,企业选址后,经营前应当到环保部门办理有关许可再开展经营活动。不应要求工商部门把关。
二是注册资本“认缴”虚报成普遍现象。注册资本由原来出资20%变为“认缴”后,虚报注册资本成本很低,使得企业普遍有虚报注册资本倾向。虚高的注册资本对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产生不利影响。如投资公司等金融企业,通过“认缴”高额注册资本,以标榜企业实力,吸引老百姓投资,资本运作一旦失控就申请破产,或卷钱跑路,造成群众财产损失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是“先照后证”导致市场主体“有照无证”。有些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后置审批迟迟不能获准,或因不符合条件而根本无法获取。对于此类市场主体,如果不及时处理,将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取得营业执照但无法开展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而导致无证经营户的大量增加。
四是市场主体的退出机制有待完善。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后,要求企业在办理注销登记时必须先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而众多小微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根本没有开展经营活动,也没有到税务部门申报纳税,税务部门不可能为其出具“清税证明”,或要求企业先按照规定接受处罚后,方可出具。许多企业不愿办理注销登记,造成僵尸企业逐年增加。
五是简易注销的风险防范有待加强。简易注销的实行进一步简化了企业注销的流程,但是当前社会诚信体系尚不健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尚不完善,存在个别企业用“快进快出”的方式逃避责任的可能,尤其是对于美容美发、教育培训、健身娱乐等预付式消费较为普及的行业来说,存在较大的隐患。这些风险隐患一旦爆发,有可能会引发群众对改革的不满情绪。
虽然我局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深知距离省市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自我加压,再上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建设幸福和谐新赵州做出更大贡献。
按照《中共武强县委、武强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机关作风整顿的实施意见》和《武强县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转变组。
》要求,商务局以机关作风整顿工作为契机,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改善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为要点,切实解决在政策落实、项目落地和企业经营环境中的突出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武强县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转变组工作方案》任务要求,结合省政府《关于大力改善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我局已经起草了《中共武强县委、武强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改善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草稿),从12个方面对省政府的政策进行了全面落实、对我县的营商环境改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责任部门,分工合作,扎实推进。
1、加强部门配合、提高思想认识。
改善营商环境一个部门无法完成,但每个职能部门都应转变自身角色定位、积极作为,改进服务,应该从根本上认识到只有招商成功、项目落地运营、企业做大做强,才能增加税收,财政收入才有保障,县域经济才能发展,全县人民生活水平才能真正提高。各职能部门需进一步统一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构建服务型政府机关,打造人人重商、爱商、护商的最有投资软环境。
2、落实责任、督促任务。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关于大力改善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与县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转变组的沟通联络,与上级部门搞好对接,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切实推进自身职能转变。商务局将围绕自身职能定位,研究制定更加优惠的招商政策和考核奖励办法,搞好投资服务、抓好政策落实。
3、建议尽快审议《中共武强县委武强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改善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并发文落实。
国务院营商环境大督查工作汇报范文(14篇)篇十一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1、学校高度重视,利用行政会、教工会经常性进行宣传,充分统一全体教工的思想认识。
2、学校本着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实行外来学生入学零障碍,建立并完善了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各年级不设重点班,并且实行小班制,每班不超过50人。
1、实验室数量是物理两个、化学两个、生物一个,均配有仪器准备室,生师比9/1,学校已接入互联网,带宽流量为10m,,教学软件资源配备丰富,班班通设施9个教室,阶梯教室多媒体设备部分老化,急待维修,但目前尚能使用。
2、学校教职工能按核定编制配备,目前不超编,但从生师比来看,教师显得富余,体育老师2名,音乐、美术教师各1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英语教师能满足教学要求。
3、在职教师能通过多渠道培训,其中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是主渠道,其他有参加国培计划、上级组织的学科课程标准培训等。
(三)1、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开足开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
2、在校学生巩固率达99.8℅,能达到省规定的要求。
3、学生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体质健康及格率能达到省规定的要求。
4、学校制定了《金社初中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二、项目工程1、2012年及以前校安工程、学生食堂建设等项目审计工作除一项情况特殊外,其余已全部结束,并完成了债务清理上报工作。其中一项沼气工程,属县能源办2008年的扶持工程,于2009年开工,因工程未完工,也没有进行验收,故至今尚未审计。
2、2013年学校老厕所维修改造、校园绿化工程建设等项目建设均按合同如期完工。
三、学校安全。
(一)常规工作。
学校对校舍、旧房屋等基础设施,水电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及设施,校园监控设施,学校大门、围墙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定期排查,建立安全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重点内容。
学校安全重点工作内容,均按上级要求,认真落实,完善资料。如:
1、防火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森林防火安全课,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
2、h7n9禽流感防控。
3、学校食堂安全监管。
4、校车安全管理。
5、休课时间安全情况。
四、学校标准化建设。
1、已下发实验器材、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图书、音体美等器材均已安装并能高效使用。
2、学校在校学生共11个班级、各班学生数均在45人左右,教学用房充裕,运动场地建设已初具规模,目前学生进入操场的下坡路有安全隐患,但学校已申报操场看台建设工程项目,准备随工程实施一并解决此安全隐患。学校有两名体育教师,体育开课情况正常。
3、学校校长和师资队伍均按编制要求配备,校长符合任职资格,学科教师基本齐全。
4、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定期打扫,长期保洁,时时清洁;2013年学校投入了大量资金,对校园进行了局部绿化,使校园绿化状况大为改观,让人走进校门,便有如临公园的美的享受。
五、规范办学行为。
学校认真落实县局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年”的具体措施:
1、规范课程开设,控制课时总量。
2、规范作息制度,控制学习时间。
3、规范作业布置,控制作业数量。
4、规范考试行为,控制考试次数。
5、规范学生用书,控制滥用教辅。
6、规范办班行为,控制过度竞争。
7、规范教师行为,加强收费管理。
8、规范社会行为,维护学校秩序。
国务院营商环境大督查工作汇报范文(14篇)篇十二
今年以来,我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产业项目建设、营商环境优化”为抓手,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一)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核心是创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的政务服务,让他们在这里发展的安心、顺心、暖心,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能。为此,我镇积极围绕《县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创建了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将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大厅,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工作中,我们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便民为目的、以满意为标准”工作目标,提出了“便民、利民、惠民、为民”的工作理念,树立人民是主人,干部是公仆,我们都是老百姓的勤务员的思想,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政府形象,真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店小二”式服务,深刻诠释了“便民用心、有爱”的使命初心。
(二)招商引资破解发展难题。作为开发区主阵地,作为全县商贸重镇,要发展首先得有项目做支撑。近年来,我们立足资源优势,紧盯产业转型,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丰汇新能源热电联产和山东贝隆公司杜仲种植等多个项目,为全镇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在项目审批建设上,我镇积极为企业提供便捷的优质服务,日常持续加强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和沟通,了解企业的经营现状和存在困难,并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各种问题,为企业在这里安家落户保驾护航。
(三)重拳出击、规范治理,打造一流商业环境。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展现全镇镇风镇貌。针对多年来镇区道路拥堵问题,今年以来,我镇联合交警中队、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对镇区乱停乱放、乱搭乱建情况进行了集中专项整治,重新设置了停车位,规范了交通标线,全镇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乱停乱放、乱搭乱建得到进一步改善,镇区面貌焕然一新,为各类企业入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今年以来,我镇虽然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尚需久久为功。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大;二是政企沟通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服务群众的理念还需进一步增强。
(一)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精准施策,紧盯企业实际需求和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审批流程,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提高服务效能,切实把便民服务大厅打造成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形象的前沿阵地和重要窗口。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联系。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通过日常沟通交流和定期走访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谋企业之所谋,积极当好企业发展建设的助力器。
(三)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利用开发区主阵地优势和商贸重镇地理区位,通过上级有关营商环境等各项措施,为全镇积极引进各项产业项目,并对接、协助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以优质的服务及引新的企业安家落户、做大做强、反哺区域经济。
国务院营商环境大督查工作汇报范文(14篇)篇十三
5月15日上午8:30我镇在对桩石乾隆绿道组织了20xx年5·15政务公开日暨第一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恰逢春季登山时节,前来咨询的人络绎不绝。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镇领导高度重视这次活动,把活动当作“促进政府职能发挥、营造和谐发展氛围”的有利契机。要把此次政务公开活动作为加强群众联系、密切群众感情的重要契机,促进镇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根据镇里工作实际,结合百姓群众的近期关注的热点问题,确定了司法、社保、安监、城建、营商环境等部门作为此次活动的主体,了解百姓心声、解决百姓困难。
为了更好的做好此次宣传活动我镇选择了人员密集的对桩石乾隆绿道为主会场,各村(社区)为分会场宣传点,分别悬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建设法治千山”,“推进政务公开、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横幅,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政务公开内容,大力营造政务公开日氛围。组织村(社区)干部和志愿者向居民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介绍我镇各部门及村(社区)的工作职责、业务分工、服务流程、工作动态、联系电话等内容;发放便民服务宣传单,推进政务公开日活动贴近生活、贴近百姓、贴近民生,大力营造浓厚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
政务公开活动的对象是普通百姓群众,如果群众不参与,活动也就失去了意义。为做好这次活动,镇党委政府加大了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张贴条幅、发放传单、无线广播等多种形式对这次活动的时间、地点、人员、方式及活动意义和目的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反复的宣传。
前来咨询的.群众都是各村的村民和来到乾隆绿道游玩的群众,他们分别对司法、社保、食品安全等问题提出了疑问,工作人员对所提问题一一解答,得到圆满答复后,对政务公开活动的方式表达了认同和感谢。部分不隶属我镇的群众也对一些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进行了咨询。
活动结束后,镇领导着眼长远建设,认真分析总结此次活动的经验、收获和不足,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疏理和研究,对于正确的和有借鉴意义的进行精心提炼,为科学行政、依政行政,不断提高镇的行政管理水平而服务。对于受理的一些关系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了解,尽全力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我镇注重把活动成果向日常行政工作中延伸,不仅仅是在组织活动中公开政务,而是把它作为一种制度、一种方式,贯穿于政府改选职能的整个过程,让我镇的全面建设在和谐、健康的环境中不断前行。
国务院营商环境大督查工作汇报范文(14篇)篇十四
优秀作文推荐!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不断提升,盘锦市把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市”写入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并确定为今年的目标任务。近日,国家统计局盘锦调查队对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率先参与打造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2.0版。
三是通过对录入事项要素细分“最小颗粒度”,穷举每一种办事情景编制窗口受理标准、后台审批办理规程及服务对象办事指南,全市网上办事效率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2.坚持政务服务标准化国家试点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四是通过按服务动线合理布局服务区域,按服务需求合理增设服务设备,按服务导向合理配置服务标识,按服务感受合理规范服务行为,综合运用标准化手段提高政务服务品质。
3.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扁平化落实就近“通办”民生实事。
二是全市首批211个异地申请就近“通办”事项已正式公布实施,在省内率先实现了17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项“全城通办”。
4.依托综合窗口集成化,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二是《盘锦市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正在征求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待对市县区各100个高频“最多跑一次”事项及30个“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进行综合论证后,拟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5.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是积极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
三是建强“8890”综合平台做好便民利企服务。截止目前,“平台受理各类投诉咨询37000余件,办结满意率达到90%以上。
6.大力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便利度。
一是升级项目管家专班服务坚定企业投资信心。由各级营商部门对项目管家实施情况进行监管,通过对接启动“项目专班”服务,以马上就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不漏事、不压事、不误事的'精神,有效帮助解决项目发展中的问题。
二是加强营商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业务水平。目前盘锦市及各县区(辽东湾新区)均组建了独立的营商环境建设局,均具备政务服务管理、营商环境监督、审批制度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8890”及民心网平台建设职能。
由于盘锦市各级营商部门组建时间较短、职能作用发挥有限以及各地区、各部门在营商观念认识层面尚不到位等原因,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存在以下问题:
1.营商投诉案件办理满意率不高。
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对营商投诉案件特别是政府拖欠企业款项问题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勒紧裤腰带也要处理好的认识和决心,导致盘锦市营商案件办结率、满意率不高,甚至有“假办结”、“被办结”现象。
2.各级营商部门权威性有待提高。
各级职能部门存在本位思想,知道有问题、有短板不敢自曝“家丑”刀刃向内解决问题,加之各级营商部门担当精神不足,特别是面对一些矛盾问题还未“长出牙齿”,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大。
3.机构改革后续有关“先立后破”工作受制约。
个别县区机构改革后续工作跟不上,其中“8890”平台存在人手不足业务不熟和案件推诿扯皮等问题,工程消防审查验收移交等工作存在专业力量支持不到位问题。
4.办事“推脱缠绕”仍“小鬼不散”。
通过明察暗访发现个别县区政务大厅社会民生类服务窗口存在设置不合理和限号“服务”现象,个别基层窗口工作人员变相“吃拿卡要”和被要求开具“奇葩证明”“不合理证明”问题依旧存在,对基层干部“能办缓办、能办不办”等“小鬼难缠”问题整治不彻底,曝光问责力度不够。
1.全力做好营商环境评价,打造有量化指标支撑的“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市”。
借鉴全国文明城创建成功经验做法,狠抓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推进,加强培训、出台方案,建立营商环境建设“一盘棋”格局,编织好营商环境建设“有人干”这张网,严格落实责任、严肃问责,全面提高评价量化成绩,举全市之力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市”。
2.建立政务服务扁平化办理机制,全面落实就近“通办”民生实事工作任务。
重点针对各地区、各部门建立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和“综合窗口”无差别受理等政务服务扁平化管理机制进行督查考核,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争取在公安、税务、医保、社保等条线管理领域推出更多更高质量的跨层级跨区域“全城通办”事项,并积极推进热门和高频事项在县区内跨层级综合受理、县区层面跨区域综合受理,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就近“通办”民生实事工作实效。
3.认真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系列专项整治。
一是深入公众反映强烈、投诉问题集中的地区和行业领域进行明察暗访;。
二是重点整治基层“能办不办、能办缓办”等“小鬼难缠”问题;。
四是加大对营商环境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后进单位和反面典型及时曝光、督促整改;。
五是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约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