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优质18篇)篇一
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
4.1在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4.1.1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具体执行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
4.1.2员工在厂内调动工作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安全环保部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4.1.3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生技科与安全环保部共同认定后配置或借用。
4.1.4凡作业环境会对从业人员产生危害的岗位按照标准规定发放保健品。
4.1.5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均属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4.2劳动防护用品由专人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按规定入库,发放给使用人员,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由公司安委会监督、检查发放情况。
4.3.1员工进入生产装置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照违章处罚。
4.3.2各车间对特种型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要建立台帐,常用的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公众易于取用场所,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损坏。
4.3.3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必须认真研读使用说明,正确掌握其使用方法。
4.3.4对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生技科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4.4违反本管理规定,按《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作综合管理考核情况表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优质18篇)篇二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所必需的预防性辅助用品。企业根据安全生产、防止工伤、职业病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有强烈的辐射热、烧灼危险的作业;
2、有刺割、纹辗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
3、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
4、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
(二)劳保用品的采购应按质、按量、按时采购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向定点经营单位采购。
(三)防护用品的品种、规格和式样,应当以符合工种安全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四)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发放,涉及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对不按规定发放或作业时不按规定穿用防护用品的要进行教育和处理,对由此而造成员工伤亡(中毒)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员工因缺勤(包括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等)或借外单位工作人员在三个月以上者,其防护用品顺延使用期。
(七)各岗位人员按规定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优质18篇)篇三
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确保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3.1综合管理部负责制订工厂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3.2综合管理部负责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控制。
3.3各部门负责制订应急性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供应部负责具体的采购、检验、发放工作。
3.4供应部建立“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台帐”。
3.5综合管理部对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确保劳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3.6各部门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劳保使用情况,确保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4.1选择供应商:其必须有营业执照、有满足生产需要的场所和技术人员、有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的生产设备、有必要的检测手段、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有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产品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4.2特殊防护用品:购买特种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安全网等,必须到具备“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的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
4.3劳动防护用品式样的选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穿戴要舒适方便、美观大方,不影响工作。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优质18篇)篇四
1、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4、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制订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5、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6、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单位应当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无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9、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10、按照各工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按时发放或更换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相应记录,领用者在领用单上签字。
11、在使用前应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性能要求对其安全防护性能进行必要的检查或检验。严禁使用无“三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及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
12、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13、安全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三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4、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没有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按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5、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优质18篇)篇五
一.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
四.使用单位应教育本单位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五.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六.使用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验收。
七.安全部门每年在职工进场前编报劳保用品资金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核批准后列入年综合计划,由安全部门按计划审批实施,专款专用。
八.职工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妥善爱护,负责保管不得任意转让、•出售,厂里对防护用品使用比较好的职工应予表扬,对无故丢失,损坏的应给予教育及折价赔偿。
xxxxxxxxxxxxx公司。
xxxxx项目部。
xx年x月x日。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优质18篇)篇六
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
1.发放范围:。
(1)从事高温、辐射低温操作者.
(2)从事有烧、烫伤机械伤害危险操作者.
(3)从事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等有害气体粉尘等有害作业的操作者.
(4)从事腐蚀、潮湿或苦脏岗位操作者.
(5)从事高空或湿式作业的操作者.
(6)从事有可能受到电击、电伤等危险的电气操作者.
(7)从事有强噪声或可能令人窒息作业的操作者.
(8)从事有磨损和油灰等污染作业的操作者.
(9)从事露天作业而必须在雨中坚持生产的作业者。
(10)凡是在严寒气候中,从事露天作业边疆时间超过4小时的作业者.
2.发放原则:。
(1)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严格招待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得任意扩大发主和范围和提高标准.
(3)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送、转卖.
1、发放、使用管理标准,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单位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
2.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结合同类单位发放使用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
1.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
3.基层干部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
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实习生、代培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品由实习单位提供,费用按协议规定处理.
6.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7.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期满手以旧换新.
9.员工调出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一律由单位收回;员工单位内部调动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卡片同时转交新单位;工种变动时,原工种和新工种标准之间的差别按实际情况增减.
1.安全管理部门。
(1)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招待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3)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
2、物资采购部门。
(1)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3.材料供应部门。
(1)要认真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
(3)对库内劳动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
4.财务部门。
(1)按主管部门提出的季度劳动防护用品的预算计划,及时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经费。
5.其他部门。
(1)人事劳资部门提供工种及人数,对改换工种人员办理手续,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2)技术部门负责新工艺、新工种认定。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优质18篇)篇七
1.指导、教育从业人员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发放不合格(国标)或用货币、其它物品替代。
5.从业人员有权合理申请劳动防护用品或提出合理建议,根据情况合理采纳、落实。
6.合理、按时发放,完善发放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优质18篇)篇八
1、机械设备应按照有关技术资料和出厂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安装。安装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安装队长、技术员、安全员在现场指挥安装。
2、凡经过大修改造重新组装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检验,虽经试验未取得合格签证前不准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装设备试验前应做一般技术检验、空载试验、额定荷载及超载试验,在试验前先对整机的外观进行全面检查,看润滑油是否充足,机件的装配是否牢固,工作装置与试验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试验与负荷试验,主要试验机械设备的起动性能、动力性能、经济性能、操作性能等,对试验中所发生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与处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决定,试验合格后按照技术试验记录本逐项填写,由参加人员共同签字认可。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精心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会、二精”,即: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精心保养,精心操作。
6、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端正工作态度,保证作业质量。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如发现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以确保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优质18篇)篇九
为了更新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我们在20xx年1月4日公司标准化建设会议上,要求各分公司调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实施和发放使用情况。根据各分公司反馈回来的信息,结合现在的发放标准,经过20xx年3月22日下午董事会和经理办会议讨论通过,修订方案如下:。
1、小件劳动防护用品,指洗浴类(香皂、洗衣粉、毛巾等);手套类(线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绝缘手套等);口罩类(纱口罩、防尘口罩、防毒口罩、过滤纸等);眼镜类(电焊眼镜、电焊面罩、防护眼镜等)和耳塞。
2、小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公司制定,分公司负责发放,分公司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3、小件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供应部购进,购进的小件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管理规定,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化要求。分公司发放小件劳动防护用品,到公司仓库办理出库手续。
4、新增小件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同大件劳动防护用品一起下发预发表,月底发放结束,返回人力资源部上台帐。原来由分公司发放的洗衣粉、手套、毛巾等按原发放标准和办法执行。
5、有分公司发放的小件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标准发放,公司安全部负责监督管检查,发现没有配备或者没有佩戴的,从重处罚。
6、每月底,企管部根据人力资源部报出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汇总表》,把小件劳动防护用品费用单另择出,计入分公司费用。
1、炸药总库保管:发放防静电服、防静电鞋,不发其他工作服。
2、烧火工发放标准:布工作服(12月)、蓝色安全帽(12月),皮手套(3月,分公司发放),皮工作鞋(12月),防护眼镜(1年,分公司发放),毛巾(3月,分公司发放)。
3、修理工:增加护脚,使用期限6个月。
4、挡池工:增加防水手套(3月,分公司发放),高筒胶鞋(12月)。增加分身雨衣(12月)。
5、破碎工、给料工:增加防尘口罩、耳塞4个月1个;皮带工增加防尘口罩4个月1个,由分公司发放。
6、井上、井下勾料工:增加防尘口罩3个月1个,由分公司发放。
7、磁选工、过滤机工、砂泵工、振网筛工:需要防水手套由分公司和车间自备,公司仓库办理出库手续。
8、本条款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优质18篇)篇十
为了更新,我们在20xx年1月4日公司标准化建设会议上,要求各分公司调查实施和发放使用情况。根据各分公司反馈回来的信息,结合现在的发放标准,经过20xx年3月22日下午董事会和经理办会议讨论通过,修订方案如下:。
1、小件劳动防护用品,指洗浴类(香皂、洗衣粉、毛巾等);手套类(线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绝缘手套等);口罩类(纱口罩、防尘口罩、防毒口罩、过滤纸等);眼镜类(电焊眼镜、电焊面罩、防护眼镜等)和耳塞。
2、小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公司制定,分公司负责发放,分公司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3、小件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供应部购进,购进的'小件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管理规定,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化要求。分公司发放小件劳动防护用品,到公司仓库办理出库手续。
4、新增小件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同大件劳动防护用品一起下发预发表,月底发放结束,返回人力资源部上台帐。原来由分公司发放的洗衣粉、手套、毛巾等按原发放标准和办法执行。
5、有分公司发放的小件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标准发放,公司安全部负责监督管检查,发现没有配备或者没有佩戴的,从重处罚。
6、每月底,企管部根据人力资源部报出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汇总表》,把小件劳动防护用品费用单另择出,计入分公司费用。
1、炸药总库保管:发放防静电服、防静电鞋,不发其他工作服。
2、烧火工发放标准:布工作服(12月)、蓝色安全帽(12月),皮手套(3月,分公司发放),皮工作鞋(12月),防护眼镜(1年,分公司发放),毛巾(3月,分公司发放)。
3、修理工:增加护脚,使用期限6个月。
4、挡池工:增加防水手套(3月,分公司发放),高筒胶鞋(12月)。增加分身雨衣(12月)。
5、破碎工、给料工:增加防尘口罩、耳塞4个月1个;皮带工增加防尘口罩4个月1个,由分公司发放。
6、井上、井下勾料工:增加防尘口罩3个月1个,由分公司发放。
7、磁选工、过滤机工、砂泵工、振网筛工:需要防水手套由分公司和车间自备,公司仓库办理出库手续。
8、本条款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优质18篇)篇十一
1、单位应明确劳动防护用品主管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强制性预防措施,依据岗位工种特点及安全防护的需要发放。单位应无偿向员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3、各级管理人员、班组长应监督职工在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并标有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书和安全标志。
6、职工应保管好自己的劳动防护用品,避免不必要的破损、报废或者丢失。
7、未到使用期限劳动防护用品,凡有破损、报废或失去防护功能的,经有关领导批准,以旧换新。
9、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应在使用期限内使用,超出使用期限的,一律不得使用。防毒、防尘类呼吸器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时更换过滤材料。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优质18篇)篇十二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企业免费发给员工个人保管使用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主要依据《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xx版),《标准》未列入的工种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参照本单位同类工种相似条件发放。
三、劳动防护用品中的服装(含工作棉衣)款式,必须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工作服的面料以全棉材料为主(特殊作业的.例外)。
五、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改发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原工种的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时间相应延长)。
六、员工因某种原因离开原生产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
七、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建立定期品质检查制度,不合格和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
八、特殊防护用品的购置,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计划,被购置的物品必须符合《职业危害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具有合格检验证书。
九、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十、凡领用绝缘防护用品及工具的部门或个人,在重新更换领取时,必须实行以旧换新的制度,以保证人身安全。不属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或个人,需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防用品时,必须提出申请报有关部门批准。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优质18篇)篇十三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第1号令《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职业危害配备的防护用品,包括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规定,需持有国家生产许可证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七类:1、头部防护类;2、呼吸器官防护类;3、眼面防护类;4、听觉器官防护类;5、防护服装类;6、手足防护类;7、防坠落类。
4.2车间负责对各班组上报的劳动防护用品计划进行审核、登记并按时上报集团安环部。
4.3车间负责制定本车间的劳保管理制度,设立专(兼)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帐,负责本车间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登记、领取、发放、核实、等工作,按期将劳动防护用品发给职工。
5.1.1车间劳动防护用品报料按标准制定计划,并登记劳动防护用品领取人员,经本车间主管主任批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审核、登记、签字,并把人员报车间备案,经车间审核、签字确认后,书面的以每月12日之前,车间报料计划电子版格式于每月10日前发至安全科,安全科审核、签字后于15日之前发至集团安环部。若规定之日不能将报料计划上报车间,由车间、劳保管理人员负全责。
5.2.1车间接到厂部劳保发放的通知后,要按报料计划到劳保库房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5.2.2新入厂员工由车间劳保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协调开取证明后,到库房领取。新员工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阻燃服、鞋、安全帽)在分配后发放,由分配后车间车间收取押金,新员工三个月以内退厂的劳动防护用品押金不再退还,三个月以后凭押金条领取押金;如有其它车间调入或本车间内部调换的人员,必须出具原车间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证明。
5.2.3所有进入生产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车间将对职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优质18篇)篇十四
耳罩耳罩是两只能覆盖住耳廓的壳体,用弓形连接件连在一起,以便于佩戴使用,降低噪声对人体听觉的影响.为了加强耳罩与佩戴者皮肤接触部位的`密封性,改善使用者的舒适度,在壳体的周边包覆着内装有泡沫塑料或液体的密封垫,其表层一般采用仿鹿皮,有良好的弹性.同时,要求它能够更换,并耐消毒和清洗,以及对皮肤无刺激性.耳罩壳体可用专门的头环(用来连接两个耳罩壳体)、颈环或借助于安全帽或其他设备上附着的器件而紧贴在头部.
作者:杨文芬陈倬为作者单位: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刊名:劳动保护英文刊名:labourprotection年,卷(期):2007“”(9)分类号: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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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优质18篇)篇十五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
1、发放范围:
(1)从事高温、辐射低温操作者。
(2)从事有烧、烫伤机械伤害危险操作者。
(3)从事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等有害气体粉尘等有害作业的操作者。
(4)从事腐蚀、潮湿或苦脏岗位操作者。
(5)从事高空或湿式作业的操作者。
(6)从事有可能受到电击、电伤等危险的电气操作者。
(7)从事有强噪声或可能令人窒息作业的操作者。
(8)从事有磨损和油灰等污染作业的操作者。
(9)从事露天作业而必须在雨中坚持生产的作业者
(10)凡是在严寒气候中,从事露天作业边疆时间超过4小时的作业者。
(11)其他需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作业者。
2、发放原则:
(1)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严格招待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得任意扩大发主和范围和提高标准。
(3)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送、转卖。
1、发放、使用管理标准,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单位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
2、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结合同类单位发放使用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
1、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
3、基层干部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
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实习生、代培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品由实习单位提供,费用按协议规定处理。
6、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7、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期满手以旧换新。
8、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
9、员工调出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一律由单位收回;员工单位内部调动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卡片同时转交新单位;工种变动时,原工种和新工种标准之间的差别按实际情况增减。
1.安全管理部门
(1)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招待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3)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
(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领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批。
2、物资采购部门
(1)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需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方可采购。
3、材料供应部门
(1)要认真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
(2)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总是时,要报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进行处理。
(3)对库内劳动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
4.财务部门
(1)按主管部门提出的季度劳动防护用品的预算计划,及时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经费。
(2)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专款专用台帐。
5.其他部门
(1)人事劳资部门提供工种及人数,对改换工种人员办理手续,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2)技术部门负责新工艺、新工种认定。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优质18篇)篇十六
目的:为了加强管理和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统一发放标准,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制订本规定。
1、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和保证工作质量的辅助措施,不是改善生活的福利待遇,不得任意扩大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范围,增添项目,提高标准,缩短年限,也不得将劳动保护用品折发现金。
2、要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优质18篇)篇十七
为了保证在作业场所安全装卸危险化学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危害、化学灼伤及避免发生静电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我单位特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第一条单位正确提供职业中毒危害、化学灼伤防护设备和作业人员使用的职业中毒、化学灼伤危害防护用品。
第二条防护用品按月发放,由专职安全员按作业人数领发,并在发放清单上签名。
第三条所领取的防护用品应正确使用,作业时应按《劳动保护用品的佩带和防火花工具使用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分类穿戴,认真执行使用。
第四条卸车作业结束时,受污染劳动防护用品应立即清洗干净并晾晒干。放回劳动防护用品专用点放好。损坏不能用的防护用品不能随意乱丢,应放入专用垃圾筒内,统一处理。
第五条劳动保护用品原则上按年度发放,若遇有损坏情况,应立即向仓库领导申请更换。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优质18篇)篇十八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1.发放范围:
(1)从事高温、辐射低温操作者.
(2)从事有烧、烫伤机械伤害危险操作者.
(3)从事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等有害气体粉尘等有害作业的操作者.
(4)从事腐蚀、潮湿或苦脏岗位操作者.
(5)从事高空或湿式作业的操作者.
(6)从事有可能受到电击、电伤等危险的电气操作者.
(7)从事有强噪声或可能令人窒息作业的操作者.
(8)从事有磨损和油灰等污染作业的操作者.
(9)从事露天作业而必须在雨中坚持生产的作业者
(10)凡是在严寒气候中,从事露天作业边疆时间超过4小时的作业者.
(11)其他需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作业者.
2.发放原则:
(1)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严格招待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得任意扩大发主和范围和提高标准.
(3)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送、转卖.
1、发放、使用管理标准,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单位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
2.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结合同类单位发放使用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
1.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
3.基层干部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
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实习生、代培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品由实习单位提供,费用按协议规定处理.
6.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7.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期满手以旧换新.
8.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
9.员工调出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一律由单位收回;员工单位内部调动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卡片同时转交新单位;工种变动时,原工种和新工种标准之间的差别按实际情况增减.
1.安全管理部门
(1)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招待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3)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
(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领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批。
2、物资采购部门
(1)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需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方可采购。
3.材料供应部门
(1)要认真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
(2)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总是时,要报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进行处理。
(3)对库内劳动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
4.财务部门
(1)按主管部门提出的季度劳动防护用品的预算计划,及时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经费。
(2)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专款专用台帐。
5.其他部门
(1)人事劳资部门提供工种及人数,对改换工种人员办理手续,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2)技术部门负责新工艺、新工种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