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一本书后的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思考和理解作者的意图和深层次的含义。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汇总18篇)篇一
品味名著后,书中那些紧张曲折而又富有生活气息的故事;那些带有传奇色彩而又栩栩如生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活着》第三章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活着》给人的感受是,哇,这个人好幸福,谁知下一页剧情陡然转变。读这本书是一种把喜剧读成悲剧,把悲剧读成喜剧的感受,它不遗余力的展示命运如何摧毁生活,到最后好像活着是一件无比心酸的事情却又显珍贵。
富贵这样一个小人物,实际上折射的是整个社会的底层人物,他的悲剧实际上也是当时整个社会的悲剧。他们被时代的洪流激地无法喘息,那个时代有很多像他们那样的悲剧人物,他们虽愚昧无知,但却勇敢勤劳。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与我们的无聊和平庸,幸福和苦难。”
虽然不知前路如何,一直走下去却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有时作出选择就意味着胜利。纵然要担当众多难以承受的苦难,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就像是福贵,尽管风雨飘摇,但他从未倒下,带着已被时间冲刷成黑白色的回忆,牵着那条新买的老黄牛,仍能从容的漫步与夕阳下,淡然地讲述过往。我想,这应当便是坚持的结局,生命的力量吧。
一口气读完,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泪水多次掉落。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此时此刻我想说的是,命运怎会如此残酷?有种向苍天怒吼不甘的冲动,太多的不甘。
死亡不可怕,也并不以你的可怕而不来找你。真正可怕的是有些时候你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都一一离你而去,而你却一点办法也没有,独留自己一个人,就像本文主人公。
活着,短短一篇。朴实无华的第一人称平淡的道尽了他们的一生。故事从解放前一直到19世纪末。这不正是我们祖辈,父辈,都亲身经历过的那段岁月吗?也包括我们80后的那点有限的童年记忆。那样的年代,字里行间已经令人十分动容,而实际更是不敢想象……小时候常听起祖辈,父辈提起过他们的岁月……而我也仿佛跟随故事跟随儿时的记忆碎片在里面找寻他们的影子。如今,让人不经感叹,我已长大,你也白发,时间都去哪了?让人不胜唏嘘。
活着,活在当下社会是我们莫大的福气。和祖辈父辈以及书中的各种动乱,战乱,饥荒,疾病等等来比现今的我们可算得上是天上神仙的日子。这让我们怎能不好好珍惜呢?没有比活在当下更幸福的事了。好好活着,活出自己的精彩,把美好的生活一直传承下去!
本来想先看影版,看到书架里的书就点开一口气读完了。高一时的语文卷有一个老福贵牵牛福贵的片段,才知道这是选自《活着》第一次听说这本书。其实,我很早就接触余华的这部作品了,小时候看过电视剧《福贵》,开头以为是喜剧,没想到越看越悲,每一次甜美的剧情只是为了下一个更悲的剧情做铺垫。我爸有个习惯,总是爱把喜欢的电视剧再看一遍,福贵就是在我爸多次追剧的影响下,我已经明络了大部分情节。我感觉福贵这部剧拍的很好,很多片段都把小说里的情结演活了。尤其是有庆死的时候,福贵埋有庆看的我心都要碎了,电视剧里还原度还是很高的,我也一定要去看看影版。
印象中,电视剧里的结局苦根没死,骑在黄牛身上,福贵牵着牛走在路上…书里,真的很现实,很让人难过。福贵爹娘、有庆、凤霞、家珍、二喜最后连苦根也离福贵而去,只剩下福贵一个人了,经历了大起大落的人生,最后孤独老去。福贵只是那个年代的一个人物缩影,我想,晚年福贵其实并不可怜,他经历了那么多事情,慢慢找回了真正的自己,不去赌,努力生活,疼惜家珍和子女,一直努力的活着。
我们为了什么活着?为父母,为学习,为了感受世间百态……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不论为了什么,我们都应该好好的,坚强的活着。
福贵原来是那么富裕,享尽多少荣华富贵,可是命运不会让人一帆风顺,他挥霍无度,最终将家产败光,父亲的离世使福贵渐渐收敛了脾气,开始对家人好。小时候曾被他当马骑的长工告诉他“要饭的皇帝也是皇帝,你没了钱也是少爷”。从战场上逃回来的福贵深知活着不容易,他不再颓废下去,接受现实,脱掉绸缎换上了粗布衣,从砖瓦房搬到了茅草屋,开始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然而,命运仍觉未尽兴,儿子,女儿,妻子相继离世,只留福贵一人在着世上,与一头老牛那头他用最后的家当在菜场救下的待宰的牛相伴,孤苦伶仃,一贫如洗,渡此余生。虽然晚年落寞,可他并没有放弃,为了自己和家人坚强的活着。一生一世一人一牛。
福贵的人生大起大落,老天与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这个玩笑使他遍体鳞伤。可他还是顽强的活下去。
也许,命运会捉弄你,请不要放弃,请你一定坚强的活下去,即使这一生到头只有你一人。因为我们活着就是为了活着。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所活着,这是《活着》这本书中的中文版自序所提到的一句话。我并不懂这句话的意思,但在看完《活着》这本书之后,却对它有了很深的感触。
老人吆喝起来:“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的好,苦根也行啊。”其实这里只有一头牛,叫福贵。可谁也不知道,这个名字却包含了老人的一生。
在他年少时,是远近闻名的阔少爷,有着一个还算美满的家庭。但是他爹因为得知他赌钱输掉了所有家产后气死在粪缸上。他娘没过多久也随他爹去了。女儿凤霞得了疾病,变成了哑巴。儿子有庆给他们学校的校长——县长的女人献血,却被医生无情的抽干了他的鲜血以保住那个女人的命,他唯一的儿子死在了那个医院。人民公社成立以后,他唯一的哑巴女儿终于找到了男人,一个偏头,叫万二喜。没过多久,她的女儿因为生孩子时失血过多也死在了那个医院。随之,他的媳妇家珍也平静的死了。只留下他的孙子苦根和他的女婿双喜和他相依为命。后来,女婿在做工时被水泥板压死,唯一的一个孙子也因为在吃豆子时撑死。只剩下他和那头老黄牛。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人为什么要活着?
“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虽然是薄薄的一本书,可读完后我的心情久久难以平复。
文章运用了朴素的手法记叙了福贵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既经历了战争的腥风血雨,那不堪入目的混乱。不仅如此,他还体验了家族由盛至衰的过程以及家破人亡的悲惨经历。
每当看家珍死亡的部分时,总感到鼻子一酸,一股热泪总涌上眼眶。那是一段最宁静的死亡过程,看着福贵抱着家珍的尸体,一步步艰难地走向西村口,那个埋着儿子有庆的地方,他默默地将家珍也埋了进去。此时此刻,看似平静的福贵,那撕心裂肺的痛感应该早涌上心头了吧!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家族的悲剧并没有到此结束。女儿凤霞生孩子时因大出血而死;女婿二喜在工作时被水泥板夹死;就连他那唯一的孙子也难逃厄运,在吃饭时被噎死了。
但他并没有对命运屈服,独自一人顽强地活着,我想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吧。人活着时被命运制造的坎坷绊倒是必然的,但唯有你不屈服,才能战胜命运。
面对生与死,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生存。要战胜命运,活得漂亮。
在读完余华的这本书后,我想我知道了答案。
为了活着而活着。即使你回顾你这一生,发现自。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汇总18篇)篇二
《活着》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从青年到中年再到老年的岁月;经历了人一生中的大喜与大悲。他死了爹娘,也丧了儿女。说他可怜,也是,也不是。至少,他,还活着。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了金钱?为了名利?不!只是为了活着!如果人死了,那还讲什么金钱,什么名利啊!你来了,并没有带来什么,那你走了,也不能带去什么。你是清清白白来的,就得清清白白地走。任何人都是一样。所以,活着只是为了活着。
虽福贵失去了一双儿女,还没有了温柔贤惠的妻子家珍,但他还是得活着。从人性的角度上看,他确实很可怜。但是生活总是这么艰辛、残酷和神秘莫测。活着的确很难,他饱受着岁月的风吹雨打,但,他还活着!
在生活中,福贵他几乎一无所有。在别人眼中看来,他也只是一个疯疯癫癫的糟老头子。可是他至少还有一样失去了就再也得不到了的无价之宝,那就是——生命!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汇总18篇)篇三
人为什么而活着?人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是余华在书中的自序。
《活着》这本书太过于沉重,它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那些鲜活,最终变得死寂的生命,深深地映在我的心上。作者用平静的近乎残酷的笔触诠释了主人公富贵的一生,书中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惊艳的语言和词汇,也没有刻意的煽情,但全书令人感到深沉,令人对生命产生深深的感悟。从初始的淡然到后面的凝重,翻动书籍的手指越发迟疑,期待着一个转折,让主人公富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样的残酷和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走到最后。
富贵,又富有贵,多好的名字啊。是他父母对他的期望,但他穷困潦倒,厄运相随。他赌博成瘾,地和房契都抵给了龙二,一无所有,但是富贵的妻子却不计前嫌,他们有两个子女,一个叫凤霞,一个叫有庆,凤霞只做了4年的小姐,因为发烧,成了聋哑人,因为想让有庆上学,她被送走,却没有一句怨言。欢喜的是,她嫁人生育了一个儿子,名叫苦根。不幸的是,她突然大出血死在了医院……苦根的爸爸活活被钢筋板夹得血肉模糊,苦根也因为一次发烧吃多了包子,撑死了。
全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有庆死的那一章。有庆天真可爱,从小就懂得干农活,帮父母分忧。也就是有庆的善良,他抢着要给市长夫人献血,但护士的漠然态度,为了讨好高层,几乎抽干了有庆所有的血。看到这一段,我的眼泪不禁掉了下来,是对有庆的心疼,也是对护士的行为感到愤怒。就是护士的漠然,八九岁的有庆就这么离开了这个世界。富贵为了不让家珍伤心,偷偷地将有庆埋了。但家珍终究还是知道了,但她却没有拆穿富贵。终于有一天,太想念孩子了,便对富贵说:“带我去埋他的地方看看吧。”这几件事无疑是给了他巨大的打击,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而是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残忍世界。他亲手埋葬了六位至亲的家人,我不能想象富贵的承受能力有多么了不起。
在我看来,余华是冷漠无情的,他何以让那么善良的妻子,那么聪明伶俐的儿子女儿乃至更多的人相继离富贵远去。余华用他的笔杆直戳人性的弱点。富贵为什么不去自杀?我们有时候会想,在经历了一次次的悲剧,看着自己身边的人相继地离自己而去。他不应该绝望吗?他不应该对生活失去自信了吗?他不应该很孤独吗?我想,富贵是绝望、孤独和寂寞的,但是,余华偏偏让富贵活着,这活着就是一种折磨。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唯一能描述富贵的形容。
读了《活着》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什么叫做苦难、坚强,什么叫做平凡而不平凡。有一句话说:我连活着都不怕,我还怕死吗?活着才是最美好的希望。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汇总18篇)篇四
阅读《活着》这本书,简洁朴实的文字,读完,潸然泪下。
这本书里回忆了老人福贵悲苦的一生。福贵出生在一个富裕家庭里。活得潇洒奢侈,迷上赌博,输光了家产,从此福贵的人生就完全改变了。生活贫苦,社会混乱。先是老爷子被气死。接着,福贵又被抓去当兵。走到了阎王门前,九死一生回到家后又得知娘已病逝。祸不单行,不久后,福贵的儿子有庆给市长夫人献血过多死去。福贵的妻子家珍也患了软骨病。女儿凤霞嫁给了二喜。过上了好日子。但不久后,凤霞因生产失血过多死去了。留下了儿子苦根,接着家珍,二喜都死去了。只剩下福贵和苦根。造化弄人,苦根,最后吃豆子撑死了。福贵买下了一只老牛,与它度过了余生。
读完此书,我是热泪盈眶的。书中有许许多多心灵美好的人物。却因曲折的命运,恶劣的环境而失去生命。最终一个悲剧结尾。如书中的有庆,一个纯真善良的孩子,却因医生的失误而死去。当读到有庆死去时,我的眼前好像还浮现着他每天都去公社里为那两只已不属于他的两只羊。浮现出他冬天仍提着鞋子光脚跑去学校。浮现出他获得一只小羊羔而欢喜雀跃。他的死去,不仅给我们带来了悲伤与惋惜。更带来的是深刻的思考。 难道有庆的死仅仅是因为医生的失误吗?不,不是的。若不是当时社会文化,技术的落后,生活环境的贫苦与无奈,像这样的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了。在那个年代里,不知还有多少百姓做大量的活,受无名的罪,得微薄的钱,流苦涩的泪。
面对亲人接二连三的逝去,面对生活的艰苦困难,一般人又怎能受得了啊?文中的春生,面对生活的艰难,想要自尽,福贵再三劝说,最终,春生还是选择了死亡来逃避现实。令人叹息。
但是,福贵一次一次的熬了过去。当仅剩自己独自一身时,他能感受到生命的快乐。在作者笔下“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的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
令人惊叹,他到底是不是那个命运坎坷的福贵?面对挫折与痛苦,他能以宽容的胸怀去包容它,接受它。尽管生活艰难,但他仍笑着去面对;尽管他的身体已经老了。但那颗心却充满了童趣。那么富有生机与活力。
也许,活着的意义就在其中了吧。
如今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有序的社会,可总有人抱怨。抱怨,抱怨大大小小的事:为什么我做不到?为什么别人总比我厉害?为什么我的时间总不够用?……然后便只是在心里生闷气,什么也不做。当挫折和苦难来临他们不敢去面对,不愿去面对。甚至以结束自己生命的方式来逃避。轻轻地来到人世间,默默的返回原点。像条干扁枯燥的线,漫无目的的划过世间。
反之,却有人坚持学习,努力充电。不断扮靓自己,照亮自己的心。他们,用宽容去化解冲突;用微笑请教困难;用理智去面对不幸。用五彩缤纷的色彩,为自己的人生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活着是一种未知;活着是一种幸运;活着是一种宝贵。活着,我们要学会珍惜。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汇总18篇)篇五
周国平说:一个人要对自己整个人生的目的有明确而坚定的认识,清楚地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活着,这是一件极难的事。
因为极难,所以,更想知道答案。因此,在看到余华的小说《活着》时,便急迫地读完。
这部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法,用一种冷静、平常的笔调,娓娓叙说福贵老人并不平常的一生。
在福贵还是一个阔少时,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终于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名不文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入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福贵不懂得伤心,破败后的福贵却没有资格伤心了,因为他成了佃户,佃种着曾经属于自己的五亩田地。此后的日子,他经历了战争,被抓丁到战场而死里逃生;经历了自然灾害年,饱受饥饿的折磨而侥幸活命。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七岁的外孙苦根。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而他却活着,与那头同样叫做福贵的老牛“幸运”地活着。
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己,我觉得他更多的是感受到了幸福(余华语)。
“坐在我对面的这位老人,用这样的语气谈论着十多年前死去的妻子,使我内心涌上一股难言的温情,仿佛是一片青草在风中摇曳,我看到宁静在遥远处波动。”——小说中的描述。
作者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视,他们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他解释:“活着”,作为一个词语,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忍受,成为生命之予生活的一种状态,是活着的一个必需条件,但忍受,需要力量的支撑、爱的牵引,如果在忍受之中看不到希望,感受不到幸福,那么,这种活着的方式也是不能忍受的。
读过《安妮日记》这本书,书的主人,年仅十三岁的犹太少女安妮·弗兰克,为逃避纳粹的迫害,同家人一起,躲避在几间密室里,忍受著名副其实暗无天日的日子,在那种牢狱一样的环境与低沉、紧张的气氛中,仍然坚持读书、记日记,她在日记中写道:“只要我还活着,能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只要这一切还在——我就不可能不幸福。”她能忍受的力量,来源于她心中的光明。
沈从文先生的笔下、《边城》中的老船夫,“使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于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唯一的亲人——翠翠”,他能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的力量,来源于他肩上的责任与心中的爱。
而我们,生活在真实社会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忍受呢?忍受生命的艰难与痛楚,忍受生活的琐碎与平庸,忍受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并在忍受的过程中,明了活着的理由,在忍受的过程中,让生命变得有意义。
很欣赏余华说的一段话: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在这种心态的使然下,他写出了这部小说《活着》,他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汇总18篇)篇六
至于有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乖巧懂事得让人心疼,为了不磨坏鞋子,大冬天的光着脚跑去学校,每天来回几趟割草喂羊。凤霞也是,父母为了弟弟上学把自己送人,她除了不舍之外,没有一点怨念,反而一直惦记着回家……所幸,最后福贵还是把凤霞留了下来。这一家人艰苦却又宝贵的相处时光,真的太少太少了。尽管生活充满了艰辛,严厉地对待有庆也不是福贵本愿,但一家人是没有隔夜仇的。而若是福贵的父亲还在,大概会训斥他:自己都不成器,是个败家子,有庆比你小时候懂事多了。——总之,一定会护着有庆。
接着,又是人民公社、吃食堂、炼钢……时代裹挟下的福贵一家人,在我们这些局外人看来辛苦吗?辛苦的。他们自己心里觉得幸福吗?幸福的。这就是余华在自序中所说的,“活着”的力量吧。
灾年之下,原本朴实本分的人为了活命,也会做出缺德的事。“仓禀实而知礼节”,我们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不为五斗米折腰——正是因为圣人的数量如此之稀少,而其品格又如此之高洁,所以才显得尤为珍贵,也才值得大家敬佩和学习。
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福贵和家珍,也都垂垂老矣——“我不想死,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们。”因为对家人的眷恋和不舍,家珍挺过来了,真好。就像电影《流浪地球》里说的那样,希望是比钻石还珍贵的东西。——哪怕是在那样艰难困苦的生活中的希望。
可谁知,意外来得那么的快——有庆死了。从愤怒,到痛恨,再到无力,最后,只剩心疼。心疼一个勤劳能干而又善良懂事的孩子,还没有来得及长大,就离开了人世;心疼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家珍和福贵,生活已经够苦的了,却还要承受那样的打击。余华没有特意煽情,可读来心情依旧沉重。
纵观全书,凤霞出嫁是福贵一家为数不多的幸福时光,所有人都流下了喜悦的泪水。家珍对福贵说,自从他回家以后,这个家就“什么都好了”,但其实,生活还是那么的苦,只是,一家人在一起。就什么都不怕了。
然而,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要是按年头算,苦根今年该有十七岁了。”凤霞死后,家珍也很快便去了。福贵亲手埋葬了自己的一双儿女,又送走了家珍。现在,只有他自己、二喜、苦根这三代在人世间“受活”。爱无生离,只有死别。
最后的最后,家人全部离去,就连苦根也死了,只剩下福贵,还在人世间“受活”。我们也就突然明白了,在故事的开头,福贵为什么要骗老牛还有其他的牛在干活——或许,他也是这样安慰自己的;或许,在他心里,那些人儿从来就没有离开过。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老人唱着歌,和老牛一起,渐行渐远,消失在了茫茫岁月之中。人这一辈子啊——黄昏转瞬即逝,人生白驹过隙,黑夜从天而降,死亡终会来临。“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铭于斯,其魂气无不之也,其死而有不澌者矣。”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汇总18篇)篇七
在资本主义盛行的世界里,简爱就是那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她善良坚强,自尊自爱,敢于追求人格平等。《简爱》是我第一本读的外国名著,合上书,心中对简爱的敬佩是少不了的,但回过头来,“现在社会中真有像简爱这样的女子吗?”现在的人们常常在金钱利益中,迷失最初的自己,少了一份坚定,少了一份对尊严的`重视。
《简爱》的问世,敲击了无数人的心灵,它曲折的情节和生动的描写使得人们对它爱不释手,不愧是一部久经不衰的经典!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汇总18篇)篇八
红岩给人们塑造了革命者的光辉形象,骤然间矗立在读者面前,给人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读完红岩并写一篇红岩读书心得会让自己得到更多的收获。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红岩第三章读后感”,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红岩》,这本书描述的是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收到国名党反动的特务机关残酷的压迫,但是,他们在监狱中顽强的与敌人进行抗争。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一位伟大的人,她的名字叫江竹筠,大家都亲切的叫他江姐。在这本书中,敌人在狱中残忍的折磨她,用夹手指,灌辣椒水,做老虎凳去折磨一个弱女子,想让她吐露事情,一次次酷刑使她疼晕过去,但是她却咬紧牙关。她的坚强令我佩服,她的不屈令我震撼。我想,要是我必须会经不住折磨而说出军情,比起她,我们是多么的渺小。
在书中,我还认识了“小萝卜头”他的眼睛很大而有神,正因营养不良而又瘦又高。因此大家爱怜的称他为“小萝卜头”虽然他看起来瘦弱,但是却肩负着为狱友送信的重任。
读了以后,我不禁潸然泪下。我在想,是什么让他们都不畏强敌,是什么让他们坚强不屈,是什么支撑着他们,在一次次折磨中,晕死过去,却不吐露事情。此刻我最后知道,是一份对国家的爱,是抱着对国家的期望,是为了祖国的亿万人民。为了我们他们牺牲了,虽然惨痛,却也壮烈!
我在这个假期中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一本关于红色经典的书,一本对我影响很大的书。那就是《红岩》。
这本书所记述的是一九四八至一九四九年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展开的激烈斗争。小说的主要情节集中在“中美合作所”这个关押政治犯的监狱里。在这样的魔窟里,避免不了对血肉酷刑的描写,但小说着重表现的是两种政治力量和两种精神力量的较量。对许云峰、江姐等共产党人,敌人尽管可以进行肉体上的摧残,但在由精神和信仰筑成的铜墙铁壁面前,敌人却是一筹莫展、一败涂地。在狱中斗争的中心线索之外,小说又以地下党组织的城市运动与华蓥山根据地的武装斗争为另外的两条支线,这三条线索交织成一个整体,揭示在敌人统治的地区和严密控制的监狱里,共产党人牺牲、赴死、将生命化为胜利的曙光的精神风貌以及反动派在濒临灭亡之际垂死挣扎的丑态。
而这本书的作者罗广斌、杨益言也都是重庆中美合作所集中营的幸存者,他们亲身经历了黎明前血与火的考验,目睹了许多革命烈士为革命牺牲的壮烈场面。根据这些亲身经历,他们于一九五七年写出了革命回忆录《烈火中永生》,随后在这个基础上创作了长篇小说《红岩》。
它让我们看到了那些敌人的惨无人道,也让我们看到了江姐和许云峰等共产党人将生死置之度外,不怕身体上的痛苦也要坚持下去精神。这本书中最令我感动的也是令我最敬佩的是江姐,特务们为了从江姐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而用粗长的竹签钉入江姐的指甲缝间中,俗话说:十指连心。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到了当时的那种艰难、痛苦,也知道了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是由无数战士的鲜血换来的。即使他们已经遍体鳞伤但他们仍然坚持不懈。这是为什么?这是为了中国变得强大,为了百姓过上好日子。即使他们的身体受到了巨大的痛苦,可是他们坚定依然自己的信念,何曾想过要屈服,而我,遇到一点点小困难就很容易倒下,有很多的计划还没有实行就开始打退堂鼓了这样怎么能够成功呢?这样怎能对得起那些革命烈士的牺牲呢?我们幸福的生活来之不易,一定要好好珍惜,是多少人拼死换来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报答他们,让他们的痛苦和坚持没有白费。
忠诚与背叛,是两个对立的词,忠诚(正确的事)会被人歌颂,背叛(正确的事)会被人唾骂。不只现在是这样,在革命期间也是这样。
在重庆革命期间,出现了许多著名的共产党人:许云峰、江雪琴、余新江……,也出现了很多阴险狡诈的反动派的人:徐鹏飞、甫志高、陆清……,《红岩》这本书是写这些共产党人被捕,然后到反击、越狱的革命斗争的全过程。
私人感情。从何说起呢?首先是让他的.一个同志陈松林去重庆大学活动(这不属于他的工作范围内),接着想把书店扩大(书店是党的备用联络站,他在里面工作),招收新的店员,进一些有激进性的读物。这是什么行为!要知道,在那时,特务横行,主要是抓共产党人和这样的人。而他却有这样一种想法:“要在革命斗争中露出头角,而不被时代的浪潮淹没,就应该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尽可能发展自己”!他还想着要“混个司令员”!个人主义太重了,共产党员李敬原就说他是“利令智昏”。这样还当什么共产党员呢!他还说“党还给我了什么好处”!像他那种人一点也不为党和人民做点贡献的人,必定要退出党;只为自己的生命、权利、地位做事而害于其他人的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人,不可原谅!
你知道祖国的山河为什么这样美丽如画吗?你知道红领巾为什么这样红吗?《红岩》,它会告诉你。每一次读《红岩》时,我都会有个心声:烈士们,当雄浑的国歌慢慢响起的时候,当五星红旗渐渐升起的时候,那一刻就证明你们是中国民族的骄傲,是中国民族的象征!
我永远也忘不了1949年11月27日那一天,国民党反动派在逃窜前夕惨无人道地制造了震惊中外的歌乐山大屠杀,两百多个英雄啊!在重庆解放前夕,歌乐山仰天长啸,悲声壮绝!书中那一副副真实的照片,那一首首豪壮地诗句,那一桩桩感人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革命先烈与敌人进行英勇斗争的可歌可泣的画面,展现了他们敢于牺牲自我的乐观主义精神。
在《红岩》这本书里,我佩服江姐,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了她的十指的时候,还是那么沉着冷静,并且她还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我也佩服许云峰,他在书店能敏感地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在茶园为保护同志机智冷静地面对叛徒、在宴会上巧妙识破敌人的阴险陷阱等等,都显得他是那么机智勇敢;我更佩服华子良,即使写他的笔墨并不多,但是他的形象却深深地映在了我的脑海中,那疯疯癫癫的样子使每一个人都看不出破绽,应该说是一点破绽也没有!却没想到他是共产党最重要的人员还有罗世文、杨虎城、陈然等先烈们,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个个都是钢铁汉,他们的精神惊天地、泣鬼神!
他们这样无怨无悔地忘我牺牲是为什么呢?我深深思考着,突然想到烈士们豪壮的诗句: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愿意把这牢底坐穿吾愿吾亲爱之青年,生于青春,死于青春。战士的坟墓比奴隶的天堂更明亮。嗯!我明白了!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也换来了新中国!烈士们的每一首首诗,每一句句话都深深震撼着每个炎黄子孙的心灵。
《红岩》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启迪,它领着我们热爱中华,保卫中华,领着我们奔向世界的顶端,成为二十一世纪的优秀接班人。我永远相信!在东方的土地上,红岩精神将放射万丈光芒,普照全世界!
在假期的时候我读了《董存瑞》、《邱少云》和《红岩》三本书,他们的英勇事迹令我非常感动。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红岩》中的小萝卜头的故事。
小萝卜头原名叫宋振中,他出生才八个月,就和妈妈一起被国民党反动派关进了监狱里,吃的是发霉发臭的牢饭,穿的是妈妈改小的囚衣,住的是一年到头不见阳光既阴暗又潮湿的牢房,这样时间一长,他被折磨的面黄肌瘦,长得脑袋大身子小,监狱里的叔叔、伯伯们心疼极了,都亲切地喊他小萝卜头。
小萝卜头六岁的时候,他的父亲想让他出去上学,可特务们怕暴露他们的罪行,硬是不让。但是小萝卜头非常想学习,渴望读书。经过小萝卜头的父母和狱友们的多次斗争,特务们才同意由监狱里的黄显声教小萝卜头念书。小萝卜头十分珍惜这次学习机会,学习非常刻苦,不管牢房里冬天多么寒冷,夏天多么严热,他总是趴在地上写呀、算呀,不知疲卷。因为小萝卜的行动比较自由,所以常常为狱中的叔叔阿姨们传递消息。可惜的是,在1949年9月6日,他和父母同时被害,年仅9岁。
一个身处监狱,才几岁的孩子就懂得要刻苦学习,多么的不容易啊!我们现在的生活、学习条件比小萝卜头好得多,就更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刻苦努力读书来回报他们当时抛头颅洒热血,为我们换来美好生活的英雄壮举。在今天的和平年代里,小萝卜头的故事已深深地埋藏在我心底,他时时刻刻对我敲响警钟,我们只有加倍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条件,发奋学习,天天向上。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汇总18篇)篇九
在学校里度过了三个月,对她来说简直像一个世纪那麼长。她在学校吃的东西很少,冬季的星期日很乏味,他们吃的冷肉和面包少得可怜。回校以后,他们渴望围在火炉旁,可是那里总是被大孩子占住,像他们这样小的孩子只好蹲在他们后面,用围巾裹住冻僵的胳膊。
自从她来到学校,便没有见过他,但他终究来了。一天下午,我手里拿着块写字板,正为一道算数题犯难,突然看到一个人走进教室,是那位在里德舅妈客厅的那个男人。
见到这个人,她立刻觉得很沮丧,里德太太曾恶意告诉他品德不端,他把简。爱的事情毫不留情面的说了出来,最后让教师们把她的坏品性改过来。于是她觉得无比的愤怒和耻辱。彭斯走过来,对我说,没事。彭斯劝她吃点东西可是她哭了起来,最后倒是她先开了腔,“彭斯,你会和一个说谎的人在一起吗?”“简,你错了,学校里没有一个人会瞧不起你,而且我敢肯定,很多人都会同情你。”“怎么可能。”“这里的人都不喜欢那个男人,现在,会有好多人同情你!”一会老师来了,叫彭斯和简爱过去,安慰了简爱,简爱心里才好受了一些,把他们俩招待了一晚上,那天晚上,他们享受了一次盛宴。
寒冬过后,一个明媚的春天,阳光和煦,可是学校里却闹了斑疹伤寒。很多小孩进了拥挤的教室,整所学校变成了医院。
在学校了,好多小孩都死去了,草草的埋掉了。就这样,死亡成了常客,简爱和其他健康的人从早到晚玩耍,爱干什么就干什么。最后,彭斯也病了,是肺病,简爱去看望她,要走的时候,彭斯不让他走,天色已晚,简爱和彭斯搂在一块,睡着了,早上,简爱醒了,可是彭斯永远也起不来了。彭斯永远的离开了简。爱。
这一章写出了学校里生病,简爱的好朋友彭斯离开了她,她很痛苦,写出了好朋友之间的友情!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汇总18篇)篇十
真希望自己好像从未活过,最好像流星,划过即逝。也可以像夏天的蝉,知知的叫个几天几个星期。
你存在着即是一件苦差事。你得经历许多难以想象的事情,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你无法预知明天的太阳到来之时,他会带着怎样的光色。也许在明天,下一轮太阳升起之时,有些人有些事,就从此与你擦肩而过。
你渴望有个人知道你,了解你,就像月亮了解太阳落下她就要升起一样。
你渴望被照顾,渴望被理解,渴望被安慰。可是很多事情都好像差一点点一样。
很多事你只能暗暗埋在自己的心里,因为新的记忆会随着岁月的增长慢慢吞噬旧的记忆。活着即一种修行,一种历练。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难处,你无法选择自己的身世。不过既然出生,你就得竭力得好好活着,为了自己,为了自己,为了自己。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汇总18篇)篇十一
去年六月份入职,就看到同事的办公桌上有一本叫“干法”的书籍,听这个名字,就感觉讲的是关于工作方面的内容。后来下班的时候,就翻开书来看了一看,感觉还不错,对人生和工作都具有一定的指导价值,一口气把书看了一半。然后就丢在那里了,直到最近公司发了这本书,又重新复习了一遍,感觉半年前看了,很多都忘记了,于是想到写读后感也算是一种备忘录。下面我把书中的重点内容结合自己的想法阐述一下。
第一章,磨练灵魂提升心志。讲的是我们为什么要工作?书中的观点是:提升心志。我认为很有道理,工作同时能让我们度过有价值的人生。现在的社会是一个极度浮躁的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房价的飙升,物价的上涨,我们担心未来的同时产生的一种浮躁和恐惧的心里,坐立不安,很难静下心来工作。很多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把工作当做是资本家剥夺的工具,很多人的工作的观念就是打工养家糊口,不思进取。然而在这个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时代里,很多人面临被社会淘汰的困境,因为人生的价值问题。所以要有好的心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才能有积极的投入到工作里。工作是人生最尊贵、最重要、最有价值的行为,工作中的困难年和挫折是人生的起点,也是人生的必经之路。就我个人的言,我为什么要工作?我的回答是:为了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而工作。工作能造就人格,也能扭转人生,也可以激发智慧。努力工作能助你实现美好的人生,工作中我们必须每天反思,并认真、诚实的工作。全神贯注与自己的工作可以磨练灵魂,造就美好的心灵。
第二章,让自己喜欢上从事的工作。将的是我们如何投入工作?首先,我们需要改变心态。作者为什么50年的时间里能够一心一意的专注于工作呢?他的回答是:那是因为我付出了努力,我让自己喜欢上了自己的工作。其实,就是一个兴趣爱好问题,我们需要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把工作中的事情当成兴趣爱好来培养。没有哪一个人,天生下来就是喜欢某一件事的。后天的兴趣需要我们专注某一领域和努力培养。比如做软件开发的,其实刚开始我们刚开始什么都不知道,随着不断的学习,现代社会问题的增多,很多问题需要软件来解决,然而随着我们解决的问题越来越多,遇到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如果我们全力以赴,途中兴趣也会慢慢增强,于是兴趣就培养起来了。做自己喜欢工作,无不是人生的一种享受,不给工资我都要干,给了工资我更加积极的干。
第三章,以“高目标”为动力。书中提到:工作要持续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我们的人生需要目标的指引,我们的工作同样需要目标的指导,同时通过自我的努力,来实现目标,实现人生的价值。目标的重要性,人人皆知,在实现目标的途中,我们还要认真思考,多总结、多反思。做每件事,我们都需要抱着实现目标的强烈愿望,竭尽全力地去做,始终以百米赛跑的速度奔跑,并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公司有公司的目标和战略,我们每个人也需要有,这样才有不断向前发展的希望。
第四章,持续就是力量。抓紧今天这一天,专心致志于一行一业,不腻烦、不焦躁,埋头苦干,人生就会开出美丽的花,接触丰硕的果实。当遇上难以克服的困难,认为“已经不行了”的时候,其实并不是终点,而恰是重新开始的起点。持续的力量能将“平凡”变为“非凡”,每一秒积累成今天这一天,每一天积累为一周、一月、一年、乃至人的一生。这和孔子所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很类似。就拿目前的工作来讲,每天积累一个小的知识点或经验,人的一生中会积累多少的知识和经验啊。每天阅读1小时书籍,几年后便可成为行业专家。关键不在多,贵在坚持。
第五章,追求“完美主义”。这样才能出色完成工作。这和最近公司发的“细节决定成败”有点相似,要完成一个产品,99%的努力是不够的,1%的差错可能导致产品出现问题,客户不认可,导致公司财产损失。任何时候不允许出一点差错,只有抱着完美主义的思想,我们才能出色的完成工作。“最佳”是同别人比较,比起来最好,这是相对的价值观。低水平中也有最佳。我们要“完美”。因为没有东西可以超越完美。
第六章,“创造性”地工作。工作中需要创新,每天都要钻研创新。创新多一个国家、企业乃至个人都需要十分重要的意思,敢于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敢于做没人敢做的事,创新需要勇气,更需要持续不断毅力。如果每天工作墨守成规,不思改进,必将落后,久而久之被时代所淘汰。即使是平凡简单的工作,只要不断钻研和创新,也会带来飞跃性的进步。在每天的工作中时刻思考“这样做是否可行”带着为什么的疑问,今天胜过昨天,明天胜过今天,持续不断的对工作进行改善和改良,最终一定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结束语:工作结果=思维方式w热情w能力。投入极大的工作热情,发挥自我最大的工作能力,再加上正确的思维方式,就能把工作做得最好,给出一个最好的工作结果。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汇总18篇)篇十二
寒假期间,我读了高尔基的名著《童年》,读完后,我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深深感感受到了阿廖沙童年的痛苦。
《童年》讲述了阿廖沙四岁时,他的父亲就逝世了。他随母亲来到了外祖母家。后来,母亲又漂泊他乡,阿廖沙从小就与外祖母与外祖父相依为命。他的外祖父十分贪财,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孩子们和他的妻子。而他的外祖母却和蔼可亲,教会了阿廖沙许多做人的道理。他还有两个性情暴躁,自私的舅舅,他们整天为了争夺一些财产打得头破血流。
他们的妻子和徒工都被他们害死了。家里处处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炽热的仇恨,阿廖沙就这样心惊胆战的度过了他的童年。读完《童年》后,我深深的感受到当时社会的腐败,我对俄国的儿童感到同情。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呀!我们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着老师讲课,回到家就有美味的佳肴。父母处处顺着我们,不愿意让我们受一点委屈。我们就这样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
读了《童年》后,才知道什么是童年,什么是美好童年,为什么要珍惜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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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第三章读后感(汇总18篇)篇十三
《童年》第三章分四大块,即由四篇散文或短篇小说组成。
它们也可以有明确的标题。一、“一双金不换的手”。伊万是一把干活的能手,去市场购物时也会替外祖父省钱当小偷;二、“热闹的家庭舞会”,主角是伊万和外婆;“雅科夫的吉他”。他当然也是舞会的核心;四、“小茨冈的惨死”。别号“小茨冈”的`伊万是本章的中心人物,是外婆的养子,从他生下来被遗弃到他的惨死,写得有血有肉,有情有爱。小茨冈是个善良、勤劳、能干的小伙子,是“我”童年时最好的朋友。他的惨死,跟自私卑鄙的兄弟两人直接有关,但根原还在于造成自私卑鄙等劣根性的社会顽症。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汇总18篇)篇十四
我妈总是担心我会越活越孤单,怕以后孤身一人,客死于他乡,连一个埋我的人都没有。
我知道她的担心,她太了解我的性格。自卑且自负,孤单又不知道如何融入人群。
她总试图用在我情绪低落时候给我讲些自己周围的事和人,自己种的芝麻谷子今年长的可高了,隔壁邻居搬走了,然后让我放宽心,时日还长,别想太多。讲到最后,以我的不耐烦告终,因为我早已忘了村里的地,地里该怎么种的的种子,我告诉她,别和一个精神病讲道理,你的道理在他那里是把尖刀。
我时常想,或许他们没有送我读书,我会比现在快乐的多,在东山放羊,西山种地,傻呵呵的娶个老婆,生个孩子,在北山的山腰盖个房子,然后平平淡淡过日子。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活的不开心,我同学说这是矫情。
我原来一直以为自己看了那么多书,知道那么多道理,但是我依旧没能过的很好,我百思不得其解,却依旧到处给人讲道理,劝人好好活。
知道我后来的自以为是,工作后我自以为经历过确切的讲是看过那么的生命流逝,自己应该可以结合那些道理让自己更加阔达,让自己的道理更加深入人心。
于是,我给老l讲道理,我告诉她什么才是好好活,什么才是康庄大道。只是她听不进去,我知道她抑郁症犯了,越说越激动,摔碎边上的盘子,要拉开自己的手腕,我都蒙了。我从来不知道讲道理能杀人,还自以为是的和她讲道理。
或许是太脆弱,或许是性格,也或许是后天经历。
我和人一直举《活着》的例子,结局是牵着牛的李富贵。为什么要牵头牛呢?人性哪有道理可言?一个疯子就更没有道理可言了。
某些人,垮掉了。
悄悄的,像个人是的,悄悄的跨掉了。
l说从来不奢望有个人去深入了解自己,也不需要谁雪中送炭,只是希望那些不了解自己的人留些口德,也不要自以为是,在一场自以为是的道理里杀死一个脆弱的灵魂。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汇总18篇)篇十五
看了《昆虫记》后,我才知道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奥秘:蝉在地下待四年才能钻出地面,蟋蟀善于建窝、管理窝巢;蜘蛛很会织网、捉虫子;螳螂用心理战术让对方害怕……这本书让我们身临其境一般,足不出户就能感到昆虫世界的奇妙。
当我看《昆虫记》时,一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他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汇总18篇)篇十六
初中时代曾读过一些文学名著,其中有一篇就是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高尔基出生在俄国尼日尼.诺夫戈罗德一个木工家庭,早年丧父,寄居在外祖父家,十一岁走向社会,饱尝了人生的辛酸。而《童年》正是根据他童年的生活而写成的,可以说是自传体小说,正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
小说中的主人公同样是三岁丧父,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但已快濒临破产。而两个舅舅也是同样的粗暴、自私的市侩,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沿袭着这样的风气。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虐待:外祖父经常痛打外祖母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的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在这样的环境下阿廖沙幼小的心灵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吗?!所以这本书都会令我们每一个人感到不快和压抑,这也是必然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恻隐之心。
处在这样丑陋的社会,我们不得不担心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完全是丑陋不堪的一面,身边还会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便是他的外祖母,她把蜜送到了阿廖沙的心窝中去了。作品中外祖母是最慈蔼、最有人性的形象,她总是用她的温存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祖母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然而我觉得与其说是被他们害死的,还不如说是被这个黑暗的社会所吞噬的。高尔基正是以他无产阶级作家特有的感情和娴熟的艺术技巧,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地再现了阿廖沙作为一代新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难历程。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我想这大概就是高尔基想要表达的另一个更直接更迫切的主题--批判俄国几世纪以来形成的小市民习气,痛斥小市民的卑鄙灵魂。让这种卑鄙灵魂消失,正是无产阶级努力的方向,直至今天还在继续......
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你想想,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的光明定会到来。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汇总18篇)篇十七
第三章《大闹天宫》讲的是,东海龙王和阎王告了孙悟空的状以后,玉帝欲遣兵捉拿,太白金星建议,把孙悟空召入上界,做弼马温。孙悟空到了天宫,知道了弼马温只是个管马的小官后,便打出天门,返回花果山,自称“齐天大圣”。玉帝派天兵天将捉拿孙悟空,孙悟空连败巨灵神、哪咤二将。孙悟空又被请上天管理蟠桃园。他偷吃了蟠桃,搅闹了王母娘娘的蟠桃宴、还把太上老君的金丹吃了个精光。孙悟空知道自己把祸闯大了,逃离天宫,回到了花果山。
读了这章,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人都希望有自由,但没有人可以拥有无限的自由;那些想拥有无限自由的人,得到的往往是自由的束缚。人也不能过于骄傲,骄傲会让人迷失了自己。孙悟空就是因为骄傲自大,大闹天宫,终被压在了五行山下。孙悟空大闹天宫的行为不值得效仿。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汇总18篇)篇十八
昆虫,是我们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种生物,昆虫学家法布尔就用自己的眼睛细心观察写出了《昆虫记》这本书,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这本书中讲了许多昆虫有螳螂、蝗虫、天牛、红蚂蚁、蟋蟀、狼蛛等等。这些昆虫有益虫,也有害虫。千奇百怪的昆虫,在法布尔的描述下,让我也想去“探望”这些昆虫了。
我曾经也试过去观察一些小小的昆虫哦!就说观察蜗牛吧!
在一个雨天,我回家时意外地发现小区中庭有许多蜗牛在爬来爬去,我觉得很好玩,就抓了几只回家养着。我先拿一个空的巧克力盒把这些蜗牛全部装进去,在放几片青菜叶进去,然后,我就写作业去了。写完作业,我去看看我的小蜗牛,哈哈!菜叶已经被它们啃了好多小洞洞,真可爱!可是好景不长,过不了多久,那个盒子就很脏了,妈妈说,盒子太脏了,会转播病毒,所以,只好连蜗牛带盒子把他们扔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