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不仅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和规范性,还是保障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规章制度的范文中包含了一些常见的规定和流程,值得借鉴和学习。
卫生档案的管理制度(专业12篇)篇一
(一)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通过多种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及时更新,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三)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共享奠定基础。
(四)按照国家有关专项服务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各类检查报告单据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
(五)健康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保管设施设备,按照防盗、防晒、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应利用计算机管理健康档案。
(七)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健康服务,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健康档案管理。
考核指标
(一)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二)健康档案合格率=填写合格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三)健康档案使用率=抽查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有动态记录的档案是指1年内有符合各类服务规范要求的相关服务记录的健康档案。
1. 健康档案包括家庭健康档案、个人健康档案。家庭健康档案每户一份,个人健康档案每人一份,以家庭为单位成册。
2. 应为辖区内重点人群(老年、妇女、儿童)、弱势人群(孤寡、残疾、低保)、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建立健康档案。
3. 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肿瘤的病人,应在健康档案袋上用红、绿、橙、蓝、黑色标识区分。
4. 健康档案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项目齐全、字迹清晰、表述准确、不得随意涂改。诊疗记录按soap(主观治疗、客观检查、评价、计划)要求书写。
5. 健康档案每年至少随访记录四次,进行动态管理。
6. 健康档案应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个人健康档案分散存放的,应在家庭健康档案中标明其存放地。
7. 健康档案管理应责任到人、制度到位、硬件落实、管理达标,逐步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
卫生档案的管理制度(专业12篇)篇二
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
(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
(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
(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
(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十一、本规范印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当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完善,分类归档。
十二、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移交保管。
十三、各地区可以根据工作实际,对本规范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十四、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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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档案的管理制度(专业12篇)篇三
1、各种档案按组卷要求,由立卷人整理,按有关规定装订并移送档案室统一保管。
2、各种档案的文字书写,必须用蓝黑或黑墨水书写,禁用其它笔书写。
3、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时,均应在档案室按有关要求借阅。
4、档案要做到安全保管,定期检查,积极创造档案保管条件,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保持经常通风。
5、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电器。
档 案 统 计 制 度
1、做好档案组织机构和人员构成情况的统计。
2、及时、准确地登记档案的移交和接收,作到帐表相符。
3、做好档案室所藏档案种类、制成材料、设备和装具统计。
4、做好档案提供利用情况和档案利用效果的统计。
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1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保密制度加强管理,防止丢失、泄密。
2、查阅档案,一般应在档案室查阅,需要摘抄或复制的机密文件,必须经领导批准,否则不准摘抄、复印。
3、需要带回使用的档案,需经领导批准,不准横传、私自外借,不准带入公共场所。
4、外单位来查阅和抄录档案时,应严格履行手续,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调阅。
档案查阅借阅制度
1、外单位查阅档案时,必须持有介绍信,注明查阅人的姓名、政治面貌及查阅内容或范围。
2、查阅党组、局长办公会议记录、纪检工作等有关案卷和绝密数字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查阅一般档案资料时,档案员需进行登记,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查阅。
3、凡查阅档案者,一般不准将档案带出档案室,如需要借出时,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查阅者必须按规定查阅,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文字材料不准随意翻阅、摘抄。
4、查阅档案者要爱护案卷,不得将案卷拆毁、拆页、勾抹、圈点,严防污染档案;查阅时不得吸烟;也不得将案卷转借他人或带回家中。
5、查档抄录的材料经档案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6、借出的案卷一般不能超过七天,如延期使用,需补办延期手续。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库房是保存档案的重要基地,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库房内严禁吸烟、喧哗、动用火种,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
3、库房门窗要牢固,随走随关,班前班后要经常检查,严防档案丢失和意外事故发生。
4、库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防盗、防光、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污染等措施。
5、档案装具要坚实、耐用、整洁大方。
机关档案归档制度
一、凡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党、政、工、团、以及人事、保卫、专业、财会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均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进进整理、归档,并定期向本机关档案室移交。
二、机关领导人和承办人员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给办公室文书人员,统一进行归档文件整理。
三、凡本单位参加外出学习、考察、参加各种会议的人员返回单位后,三日内必须将所带回的.资料、材料、文件的原件交给办公室文书人员,统一进行归档文件整理。
四、各业务科室在办件过程中形成的材料、文件和所需的要件,按一件一卷的原则,由本科室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五、机关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应在第二年上半年向本机关档案室移交档案,并办理移交手续。
六、机关财务部门应把会议档案保管二年期满后,在三月末之前移交本机关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手续 。
国土资源专业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为了做好国土资源专业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不断提高立卷质量,制定本制度。
1、凡是在国土资源管理办件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按照归档范围和一件一卷的原则 ,由形成部门统一立卷。
2、要保证归档材料齐全完整,坚持谁主审,谁立卷的原则,做到案结卷成。形成档案的有机联系,便于查找和利用。
3、国土资源专业档案的立卷,以国土资源专业档案的形成单位为单元,在保持项目材料的完整性、成套性的基础上,按照办件程序所需的要件和批件,组成案卷。
4、卷内材料要准确一致,整卷内不能有铅笔、圆珠笔和复写。
5、案卷内要填写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卷内目录置于卷首,备考表置于卷尾。目录和备考表都不算页数。
6、编页号。用铅笔在每卷页文字的右上角或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顺序页号,不能有误和遗漏。
7、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并对破损材料要修补。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不掉张页,采用三孔一线的装订方法。
8、拟写案卷标题。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能够正确反映案卷的内容和成份。
9、立好的案卷要按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分开,按要求填写案卷封皮,注明专业档案的种类,按保管期限、时间顺序,并编写案卷目录并要求打印,一式三份,于每年五月末之前,要立好前一年的卷,连同案卷目录向本单位档案室移交。
卫生档案的管理制度(专业12篇)篇四
一、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严格执行本单位的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二、档案工作人员对所管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散失和泄密,严禁将档案擅自带出档案室。
三、保密档案须经有关领导人审批同意,并办理相关查(借)阅登记手续后方可进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提供或外借。
四、保密档案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翻印、复制、摘录、拍照、录像等,管理人员更不得带回家中。
五、档案库房应有安全设施,门窗严密牢固,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六、非工作人员严禁擅自进入档案室,工作人员不得在档案室会客。对库房各类查找工具应妥善保管,放置有序。
七、对违反保密制度所造成后果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予以追究。
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档案工作方针政策,全面接受地方各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二、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地做好档案的接收、管理、提供利用等各项工作。
三、科学管理档案,编制检索工具,做到编目清楚有序、保管完整无误,为档案的利用提供便利条件。
四、严格执行《保密法》,切实落实“八防”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五、督促指导本机关各业务科室年度立卷归档工作。
六、做好其他有关档案管理方面的`工作。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七、机关档案室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本机关档案的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八、档案的鉴定工作,应在机关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鉴定小组,按规定进行。
九、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机关分管负责人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情况特殊的专门档案另有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档案销毁清册应归入本机关全宗卷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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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档案的管理制度(专业12篇)篇五
一、档案管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和国家有关各项规章制度,档案管-理-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做到依法照章办事,努力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尽职尽责做好管理工作。
二、档案管理应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档案管-理-员应积极收取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交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三、装订成册的档案必须按规定立卷,填好案卷目录,然后按不同门类、载体分永久、30年分别入柜保管(财会档案分永久、25年、15年),柜面写明载体名称,以便查找利用。
四、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必须妥善保管。随时保持卷面的.清洁、整齐,保证档案的完整齐全。
五、档案管-理-员必须保证档案安全。档案管-理-员离开档案室时,必须关停电器,拔去电源插头,上好门锁,管好钥匙,节假日离开前更须严格检查,必要时可打封条。
六、档案管-理-员对所保管档案每半年要全面、仔细地检查一次,作好记录,做到帐物相符。对破损和褪变的档案要进行修复如复制。档案柜内每年放防霉、防虫药片一次。
七、档案工作要充分利用电子计算机等先进设备来加强科学管理,提高档案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八、做好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工作。档案管-理-员要绘制卷宗分类大纲和存放示意图。编制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认真编好案卷目录、卷行目录、专题目录、重要文件号索引、卷宗介绍、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立卷说明等卷宗材料。档案管-理-员要熟悉所藏档案情况,方便快捷提供利用。
九、坚持履行档案借阅手续,认真按照《档案借阅制度》办事,严格区分开放与控制使用的档案。
十、档案管-理-员必须认真负责管理档案。查阅档案必须由档案管-理-员查找、调取。
十一、档案接收、移出、销毁及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变动,必须进行档案交接,逐一清点核对,履行交接签收手续,及时记入《档案移交和接收登记簿》;对接收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卷册原貌,以分清责任。
十二、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要按照保管期限重新组织鉴定;对无需继续保存的档案要造具《档案销毁清册》,写出报告,经领导审核同意,由专人监销。
十三、档案在归档前由保存者个人负责,归档后由档案管-理-员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
十四、会计档案应由会计按照规定确定保管期限和填写题名,编制财务活动分析报表,依照报表、帐簿、凭证分别编文书处理号,并装订成册,并于次年交局档案室保存。
十五、档案管-理-员和直接责任人发生玩忽职守、擅自提供抄录、损毁、丢失、泄密等事件,要追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档案法》规定,给予行政或刑事处理。
卫生档案的管理制度(专业12篇)篇六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是指对卫生监督协管本底资料、监督检查情况、群众投诉举报记录、工作记录和相关文件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一、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转交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
二、档案分类及内容: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
2、计划总结: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检查安排、其他专项工作小结及图片资料等。
3、会议记录:召开或参加各类工作会议应留有记录。
4、投诉举报: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结果记录。
5、转交案件: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6、宣传培训: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总结、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及图片影像资料;卫生监督协管参加县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对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课件、签到册、试卷及图片资料。
7、年度报表:每年报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汇总表的存档。
8、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卫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
9、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餐饮单位、供水单位和医疗机构进行分类,并做到一户一档。每户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中应包含:被监管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和卫生监督协管现场检查记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万荣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卫生监督协管投诉接待制度
群众投诉举报主要包括电话投诉、信函举报、网络投诉及群众来访等形式,是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重要来源之一。要指定专人负责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调查和回复工作。
一、 群众投诉举报受理登记
1、卫生监督协管科要对外公布投诉举报受理电话、信箱或网址,并准确地记录投诉举报信息。
2、对群众投诉举报信息进行分类记录并造册登记。
3、来信、来电或来访人员咨询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3、要保护投诉举报人相关私人信息,未征得投诉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
二、群众投诉举报处理
1、受理的投诉举报和上报案件线索,报领导审批后转送相关科室查办,在调查核实后,查处结果要记录留存并答复投诉人,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2、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较轻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予以答复。
3、违法事实较重的要在1个工作日完成案件转交,并协助卫生监督员查处。将查处结果告知办公室,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将查处结果登记、归档,并告知投诉人。
4、每年年底要对群众举报投诉所涉及的领域、问题和处理经验进行全面归纳总结,为今后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点提供参考。
卫生档案的管理制度(专业12篇)篇七
1、卫生健康档案属于公有财产,应有专人负责,完善保管。
2、卫生健康档案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不得随意撕毁、篡改、损坏。
3、建立必要的借阅制度,原始材料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需竟学校领导书面批准。
5、档案管理要求制度化、规范化,分年度、年级等类别,便于查询。
6、学校卫生老师要及时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卫生档案资料。
卫生档案的管理制度(专业12篇)篇八
一、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洁、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渐实行计算机化管理。
三、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60岁以老人、困难群体、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四、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每年免费随访4次,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预防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五、资料管理人员及社区责任医师,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
凡非本人管辖区居民的诊疗情况应及时反馈给辖区责任医生,以便纳入该居民本人的健康档案;凡居民因大病转上级医院住院时应随带健康档案,出院后继续交由社区责任医生保管并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档案。
六、非社区卫生服务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档的各种资料。
未经资料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
卫生档案的管理制度(专业12篇)篇九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各矿井对矿各科室区队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简称“两档”,并由专人保管。
1、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记录卡;。
2、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
3、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作业人员登记卡;。
4、职业病危害、职业中毒记录卡;。
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6、职业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级管理表;。
7、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等;。
8、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
9、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方案、程序、指导书、管理制度;。
10、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12、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13、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档案:。
14、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汇总资料:。
15、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三、员工个人健康档案包括:。
1、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证名单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病例登记表等员工个人健康资料;。
5、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或合同;。
6、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7、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
四、“两档”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及时进行归档。
五、“两档”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并管好和用好“两档“。
六、随时、定期地根据本矿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核和补充“两档”,各表卡每年10月前系统地调整一次。
七、“两档”档案中各种资料按要求每三年复核一次;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过录,以备分析。
八、员工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个人键康档案资料,公司或矿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
九、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两档”资料时,档案室应如实地提供。
十、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日录,双方签字,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十一、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十二、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十三、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十四、每年按煤矿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十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执行。
卫生档案的管理制度(专业12篇)篇十
1、严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杜绝以各种形式泄露档案材料中有关保密的内容。
2、各类档案材料必须指定政治上可靠,工作责任心强的专(兼)职人员进行集中管理。
3、严禁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需保密的档案资料的借阅,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4、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材料和不需要归档的材料,应指定专人进行销毁,不得当废纸处理。
5、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坚持下班、外出时认真清理、存放好档案和关窗、落锁制度。
6、档案人员一旦发现档案材料有丢失情况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采取措施进行查找,并追查责任。
1、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并按有关规定向档案室移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占为己有或擅自处理。
2、学校档案室的归档时间:文书、会计档案材料每年五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学籍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科技档案、基建、科研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材料均在工作结束后和设备、仪器安装试用后立卷归档。
3、学校档案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个保管期限。
4、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分结果。
5、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园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6、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填写要字迹工整清洁。
7、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8、归档文件目录分保管期限装订并编制目录。
1、档案库房需保持适宜温湿度,适时通风降温。
2、档案库房须安装防盗门,防盗窗和双保险锁,库房照明必须使用白炽灯。
3、严禁在库房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用其他物品。对库内照明线路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抢修,防止短路引起火灾。
4、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5、要坚持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清理、核对工作,如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报告,对破损或褪变档案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6、档案库房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严禁将有害物质带入库房。
7、档案室管理人员进出档案室应随手关门,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入内。
1、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各方面的查档需求,充分发挥档案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2、档案人员要熟悉家底,了解需求,掌握规律,做到主动、及时、准确提供利用。
3、本单位工作人员查阅其所属业务档案,需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并有责任及时将查阅档案利用效果反馈给档案室。
4、凡外单位查档者必须持有该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档内容和用途,履行登记手续,经有关领导同意的方可查阅。
5、档案一般不许外借,确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领导同意,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但必须按期归还。如超过规定时间还需借用,应办理续借手续。
6、凡查、借阅者对所查借阅的档案材料,应确保安全、完整,不得撕毁、拆卷、划线、打圈、涂改、剪页、水湿、烟烧,以保证档案的完好无损。
7、利用者必须遵守保密规则,所查、借阅的档案材料,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准复制、拍照和对外公布。凡摘抄的有关档案材料,用后一律交档案室保存。
8、借阅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当面清点。
9、如遇借阅人员将档案丢失,应及时报告档案室,写出书面材料,利于采取补救措施。
1、学校档案室应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关于档案鉴定的规定,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
2、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可提出销毁意见,并填写销毁清册,报学校领导和上一级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销毁。
3、销毁时应指定二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方可执行销毁。
4、档案专(兼)职人员因工作变动,需办移交手续时,应将全部档案材料清点后,交予新的负责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5、交接档案材料必须严格履行手续,有关人员签字,并注明交接时间,案卷数目等,以备查考。
卫生档案的管理制度(专业12篇)篇十一
1、认真学习档案工作有关文件和基本知识,努力提高档案人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认真接受上级领导检查,不断改进工作。
2、收集教职员工在教育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
3、园内档案每月分类放置,每学期及时归档,每年装订成册;个人档案每学期更新,统计各类人员信息。
4、做好各类档案和资料的接收,征集,整理,编目,鉴定,保管,销毁和统计工作。
5、管理好档案,切实做好防潮、防湿、防蛀、安全工作。
6、严格保守档案机密。防止人为散失、泄密和缺损,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7、各种档案资料每学期和学年完后进行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入库保管。
8、各种档案资料包括行政管理工作、文化建设工作、教职工管理工作、教育教学工作、卫生保健工作、财务后勤工作、家长社区工作、和幼儿综合情况等需建档案资料,要求字迹清楚,尽量保留原始状况。
9、凡入档资料任何人不得随意取走和涂改,如需查阅归档资料,须经园长批准。查阅资料只能在档案室,不能带走。
卫生档案的管理制度(专业12篇)篇十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医学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办法》、《医疗事故管理条例》,为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达到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的目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卫生档案,是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卫生管理以及职业卫生科学研究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资料、图纸、照片、报表、录音带、录相、影片、计算机数据等文件材料。
第三条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参考依据。
职业卫生行政及监督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用人单位都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
第四条职业卫生档案按照职业病防治活动主体分为:。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案;。
第五条各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一)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
(二)法人资格及其他证明材料(委托书、单位编码、财政帐号等);。
(三)工作职责、监督员执法程序、道德准则;。
(四)当地政府职业病防治规划;。
(五)年度职业卫生监督计划及总结;。
(六)辖区职业卫生监督对象分布图和汇总表;。
(七)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状况统计分析;。
(八)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材料;。
(十)职业性健康体检报表;。
(十一)职业病报表;。
(十二)职业病事故报表;。
(十三)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记录及文书存根;。
(十四)监督员培训相关资料(培训计划、材料)。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一)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有关文本;。
(三)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四)职业卫生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
(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提供保存清单,注明保存地点)包括:。
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
3.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
4.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6.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
7.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
8.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
(九)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1.工艺改革技术措施档案;。
2.职业病防护设施档案:。
(1)职业病防护设施清单并注明安装地点。
(2)设备的操作规程、合格证书;。
(3)安装、调试验收记录;。
(4)使用记录;。
(5)维修记录,包括维修责任人、维修原因、维修日期、维修人等;
(十)职业病防护用品档案,包括工种清单,应配备清单,实配备清单,使用情况等;。
(十一)职业健康监护资料:。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
4.职业禁忌证名单及调离情况;。
5.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十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培训内容、授课记录及考核成绩;。
(十三)职业病病人档案;。
(十四)各种监督文书;。
(十五)各种设备、化学品中文说明书;。
(十六)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十七)各种汇总资料,包括:。
1.职业卫生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有害因素分布;。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3.职业健康监护汇总资料;。
4.职业病发病情况汇总资料;。
5.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
6.培训情况汇总资料;。
7.因病缺勤情况汇总资料;。
8.职业病防护设施汇总资料;。
9.劳动者死亡资料;。
10.职业有害因素接触情况汇总表;。
11.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总结。
第七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过程中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明资料(法人证明材料、资质证明材料等);。
(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文本等;。
(三)质量控制文件;。
(四)上级技术单位对技术服务质量考核文件;。
(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技术文件;。
(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文件;。
(七)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文件;。
(八)职业病防护用品评价文件。
第八条承担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过程中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除第五条(一)至(四)规定内容外,还应当包括:。
(一)医疗执业执照;。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健康检查报告;。
(三)职业病禁忌证调离通知书及调离结果统计表;。
(四)职业病诊断记录及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五)职业病鉴定记录及职业病鉴定证明书。
第九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科研时,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科技档案,包括:。
(一)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科技合作协议书、选题报告、科研方案、年度计划等;。
(二)有关科研项目的委托、批准文件,专家的建议、协作合同等;。
(三)实验、调查和考察的原始记录、统计数据或经过整理的计算数据、配方等;。
(五)各种稀有实物、标本、样品等分别编号登记,在科室指定专人保管;。
(六)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图表、幻灯片、录相带、录音带、电影胶片、坐标图等;。
第十条职业卫生档案要进行案卷归档工作。案卷归档前要做好以下事项:。
(三)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及案卷皮、编号,装订成卷;。
(四)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
第十条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第十一条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第十三条对保管的职业卫生档案要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
第十四条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第十五条体检和职业病例档案借阅和保密还应当按《病案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涉及用人单位技术秘密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