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心得的整理过程是一个反思和总结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发现自己的不足和进步的空间。以下是一些撰写学习心得的典型例子,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高中法律学习心得范文(12篇)篇一
通过本次远程培训中关于学校安全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我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正确理解了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明确了依法治校,科学管理班级的重要意义!学法是前提,用法是目的。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健发展。
通过此次学习,本人深知幼儿园中的安全工作对教师所提出的要求。我们要以更宽阔的视野去看待我们从事的教育工作,不断地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不断地总结自己的经验与得失,提高认识,不断学习,以期适应教育发展水平的要求。知名学者、专家讲座、培训学员的经验交流、答疑,教师自主研修、班级论坛的合作讨论、探究互动等,让参训学员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与价值观等多层面、全方位的得到提升。不少案例的分析与解答,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可以说是对我们教师工作的最佳指导,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
归纳所有学习内容,都会发现,要把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做真不容易,稍有某一细节处理不当,就会使学校、教师与家长之间产生隔阂,就会质疑处理的公平性,也会给幼儿园的声誉产生不好的影响。做一个终生学习的教师。“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教育的主要资源,教师队伍的建设、教师整体素质、能力的提高是教育发展和改革的保证。作为一名教师要敢于担当责任,适应改革,不断更新观念,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人文素养。实现个人的专业发展必须“立德、修行、正言”。做一个开放型的、研究型的教师。在这次学习,既有理论高度层面的培训,也有政策解读,尤其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纲领性法律法规更是对我们幼儿园各方面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与思路,有了它们,工作起来便可做到有章可循,从而可以避免安全工作的随意性与盲目性。通过反思我发现,很多时候由于对相关政策法规的不熟悉,工作难免出现一些纰漏或不足,通过本次远程研修培训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到安全工作绝不能走形式、搞过场,而应该扎扎实实地有效推进。
还有专家对理论指导下的教育实践情况介绍,对教材的分析到位透彻,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课程实施看,既有聆听的讲座,又有思想上的交流,形式多样又追求实效。通过学习幼儿在园期间老师不仅要教育幼儿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锻炼强健的体魄,还要保护好每一位幼儿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让幼儿健康成长。幼儿的心理发展也非常重要,所以在幼儿园里,老师必须关注每位幼儿的心理健康。首先,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虽然幼儿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有表现得不如意的地方,老师也不得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侵犯幼儿的合法权益。使幼儿在幼儿园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其次,教师不得向学生宣传封建迷信思想,强制信仰宗教等等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的思想和言论。要为人师表,为幼儿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引导幼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
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在学习中,我感受到了一种孜孜以求、学无止境的氛围。这种严谨实效的氛围,让每听一课我都认真准备,精心揣摩,每每遇到不明白的问题,我总要通过各种方式查阅相关资料,努力构建高效的教育教学活动。在实践过程中敢于迎接挑战,便也敢于创新。可以说,是培训激励了我的意志,启发了我的心智,让我更加执着地扑在学校平安和谐的安全工作上。总之,学习对我既有观念上的洗礼,一次次激起了我内心的感应,更激起了我的反思。在这种理论的对话中,我收获着专家们思想和精髓,理论的精华。我进一步体会到了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也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如何更好地去学习借鉴。
高中法律学习心得范文(12篇)篇二
闻名教育家陶行知说:“从生活与教育的关系上说,是生活决定教育。从效力上说,教育更通过生活才能发出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 教育承担了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社会化的重任,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其中的意义更是毋庸置疑。
人生在世,难免遇到难以抉择的时候,但,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应试教育的阴影仍然存在,不少学生成了应试教育条件下的失败者。他们年龄还小,心理压力大,心理发展很不稳定。
在他们身上,容易养成不良习惯,发生违法行为,加上一些学校应试当先,忽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极易导致上述学生造成或轻或重的法律后果,使得青少年犯罪率越来越高。因此当前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充实和完善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不过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
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收集你失去辨别善恶的能力。渐渐地,你就会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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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初,性本善。但由于后天所处的环境不同,性格也会变得迥然不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正是学习知识,树立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时候。我们更应该学法,用法。学习法律是为了防止自己由于无知而触犯了法律,用法则是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受到伤害。 多数中学生都希望获得相关法律知识,对法律问题感爱好,但却对法制教育感到困惑。我对本班级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发现所有学生都希望学法、懂法、用法,但普遍对法制教育存在不同程度的困惑。所以我们应该主动地,自觉地去学习法律。其实学习法律的方式很多:可以看法制节目,可以听法律讲座,也可以阅读相关书籍。
总之,只要我们肯去学,就不会不懂法。同学们,作为新时代的接班人,作为祖国的希望,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学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我认为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关键是要认识到 五个有 :
一是依法治国有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并写进了宪法,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 官 ,从 人治 走向法治,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都需要一支法律素质较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才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
二是党和国家有号召。党中央、国务院在批转中宣部、司法部 四五 普法规划时,都把领导干部列为重点。江总书记也多次强调领导干部对法律知识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中央从1994年以来连续举办了十四次法制讲座,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领导干部必须响应中央号召,抓住有利契机,以极大地热情投入到带头学法中去。
三是改革开放有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先后制定了近四万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中有80%以上是由政府执行的,作为领导干部要掌握保护市场主体权利,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管理以及与国际经济交往涉及的惯例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前年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更需要通过学法来更新观念,尊重市场经济运行规则。
四是自身建设有要求。领导干部分别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和决策者,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带头人,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自身法制观念强不强,严格执法做不做得到,直接影响到主管的一大-片部门能不能依法办事的问题,领导带了头,学在前,用在前,还能调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五是人民群众有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公民既积极要求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又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高中法律学习心得范文(12篇)篇三
在法律学习中提高了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同时也提高了的自身业务素质,普法学习不能是三分钟的热度,今后一定要将普法学习坚持下去,树立终生学法的观念,在此分享心得总结。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法律学习心得总结,欢迎大家阅读。
面对奋斗征程中的坎坷与挫折,我们的中国梦没有破灭;面对人世遭逢的巨大自然灾难,我们的中国梦没有破灭。一代代的中国人,怀揣着梦想,追逐着梦想,挺直了脊梁,憋足了一股劲,胼手胝足,顽强奋斗,走出苦难,走向辉煌。
学习会议精神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中国梦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实现中国梦是中国执政党的目标,更是全体中国人民的梦想。中国梦不只是富裕梦,还是对幸福和有尊严生活的期许。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过程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只要我们紧密团结,万众一心。为实现共同梦想而奋斗。实现梦想的努力就有广阔的空间。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过程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只要我们紧密团结,万众一心。为实现共同梦想而奋斗。实现梦想的努力就有广阔的空间。
我深切地体会到作为一名当代的人民教师更应该以建设好自己的国家、奉献社会为己任。自己的梦想与中国梦息息相关。因此,在未来实现梦想的道路上,除了要付出艰辛的汗水,更重要的是是自己的理想有一个正确的方向,紧随时代潮流,密切联系社会和国家所需,一路向前。
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这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这种精神是凝心聚力的兴国之魂、强国之魄。爱国主义始终是把中华民族坚强团结在一起的精神力量,改革创新始终是鞭策我们在改革开放中与时俱进的精神力量,全国各族人民一定要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不断增强团结一心的精神纽带、自强不息的精神动力,永远朝气蓬勃迈向未来。
中国梦”的科学实现道路来之不易,是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伟大实践中走出来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多年的持续探索中走出来的,是在对近代以来170多年中华民族发展历程的深刻总结中走出来的,是在对中华民族5000多年悠久文明的传承中走出来的,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与之同时,我们在“中国梦”实现道路中产生了实现梦想的中国精神。
这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这种精神是凝心聚力的兴国之魂、强国之魄。爱国主义始终是把中华民族坚强团结在一起的精神力量,改革创新始终是鞭策我们在改革开放中与时俱进的精神力量。全国各族人民一定要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不断增强团结一心的精神纽带、自强不息的精神动力,永远朝气蓬勃迈向未来。与之同在的是我们在实现“中国梦”的同时凝聚着实现它的中国力量。
“中国梦”紧密联系在一起,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为我的梦努力.
法律永远是公正严肃的。它捍卫着公民的权利,维护着公民的合法利益。任何人不能跨出它所规定的方圆。就本人对学习法律知识看法:
一、必须培养强烈的法制观念。
法制观念由来已久,作为我们处在现代社会的人,在法制建设不断健全、社会文明中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个人的社会活动都必须依据法律而进行,因此,更应该学法、懂法,用法、遵循法律。
常常会在电视、报纸的报道中看到一些人没有法制观念,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他们甚至在受到不法侵犯的时候还不知道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有的选择暴力、有的选择忍受。这是一种悲哀,我们要吸取教训,培养自身的法制观念,同时也员工进行普法宣传,只有大家都有法制观念了,法律才能更好的发挥它的作用。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务实的态度去学习普法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
学法的目的就是学以致用,明白什么是法律所允许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要在法律所限定的框架内做事。学习过程中认识到培养和树立诚信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三、要将普法学习落到实处。
普法的学习必须要有针对性,要有所的有所获,对于个人来讲,在普法学习中受益匪浅,通过学习不仅认识和纠正了自身所存在的一些法律盲区,同时通过学法可以很好的指导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对日常工作所产生的积极影响是明显的。
因此,普法知识的学习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
口号。
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在提高了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同时也提高了的自身业务素质,普法学习不能是三分钟的热度,今后一定要将普法学习坚持下去,树立终生学法的观念。
近日,学校开展了相关法制宣传活动,在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后,对于社会主义的法制体系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诚然,“规矩”在此可以理解为约束我们的法律法规。法之所以能成为人们行为的规范准则,主要是通过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方式来对社会起到规范作用,这是任何社会的法都具有的。
在社会主义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而我们的生活也紧跟着时代的步伐,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是非常有必要的。通过单位组织开展的法制讲座和法制知识竞赛,我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
1、要积极主动学法、懂法。认真学习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规范我们自身的行为,而且有利于维护我们自身权利。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就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学习了该项法规后在以后的日常出行中,就会主动参照该法律规范约束我们的行为,减少出行中出现的意外和伤害。
2、要做到自觉用法。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实现法律公正,人人平等。在学习一系列法律法规后不仅要“学法知法”,更重要的是学会“用法”。比如面对突发事件时,首先要保持冷静,再者可参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来处理所遇到的问题。而当前建设生态文明也可学习和运用环境保护法和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来建设和维护我们的家园。
3、要规范自觉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学法懂法是前提,怎样用法是关键,而能够自觉守法才是真正完善地落实了这一活动。“勿以善小而不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活动,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为自己为单位为社会树立行为规范,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每一次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形成良好遵守法律法规的观念,只要这样才能真正地知法,用法,才能把守法落到实处。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的社会里,只有学好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也为单位为社会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高中法律学习心得范文(12篇)篇四
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树干的因素。例如,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实施的状况,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应当透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觉得至少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应当透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用心宣传法律知识。在自我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个性是要宣传社会主义法律观念,帮忙人们彻底根除“权大于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封建残余思想,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了解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构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法律权威的蔑视。不仅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包括事中和事后制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高中法律学习心得范文(12篇)篇五
法律学习心得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法律学习心得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法律学习心得精品3篇】,供你选择借鉴。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法制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小学生,是走到的殿堂的梯子。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视的。所以,学好法制教育就是学会做人,它教会我们遵守守则;它教会我们不要迷恋电子游戏机;它教会我们不吸烟;它教会我们不喝酒;它教会我们不打人;它教会我们不小偷小摸。
今天下午第二节课,学校组织了法制讲座活动,我受益匪浅。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吸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
犯罪嫌疑人刘某(男,16岁,湖北省仙桃人),____年10月20日凌晨2时许,伙同夏某、陈某、黄某等人经过事先预谋,由陈某携带一把西瓜刀,四人窜至厦门湖里某处的路面,寻找作案目标,准备实施抢劫时,被治安巡逻队发现,当场抓获。刘某锒铛入狱。
听了这次讲座,我深刻地明白了不能冲动、不能不懂法、更不能不守法。我国每年有15万左右18岁以下的少年犯罪,不知把多少花季少年送进了少管所、工读学校,或许有人认为,反正未成年人犯了法会从轻处罚而无所谓,但是可曾想到这会使多少父母悲痛欲绝,给多少家庭蒙上了阴影,有的简直是对家庭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呀!我们这个年龄段是最危险的年龄段,易违纪、易上当受骗、易掉以轻心等,若不严格要求自己,学会保护自己,则易造成违法甚至终身遗憾的犯罪行为现在青少年犯罪率明显升高,就是由于我们遇事不冷静,心灵不成熟,判断能力弱,防范意识不强,纪律观念淡薄等造成的。
我们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民族学校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专业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我于6月13日参加由智联招聘hr学院举办、徐义成老师主讲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培训课程。《劳动合同法》虽从一审到四审经过激烈的争论,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颁布后也出现一些反对的声音,但最终还是于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合同短期化、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出现,最终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其立法思路上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结合所讲内容、学院实际情况及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现从人才引进、入职培训、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解除、档案及社会保险的转移等几个方面做一总结汇报。
一、人才引进。
新员工报到后,学院依照惯例组织岗前培训。对学院现有规章制度的培训也为其中应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我院情况,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培训时,就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等内容设置签名簿,使其签字认可已对所培训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签名簿留存,以备后期使用(仲裁时的依据)。或者对已有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使新员工知晓其内容(签字领取)。对于新制定并决定实施的规章制度,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后留存该文件。单位依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也是管理劳动者的重要依据。劳动者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此为据,解除与之所签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选择。
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提前签订合同,或是报到之日签订,但最迟应为劳动者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现有部分入院工作已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单位尚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这部分人员如在入院一年内离开本单位,向学院主张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将处于不利地位。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时效为期一年,仲裁不再收费,个别情况之下一裁终审,这都有利于劳动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这种情况曾在学院发生过,为避免这种情况的重复出现,最好在近期与这部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的约定。
试用期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合同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我院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一般的合同期限都是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下浮一定额度的约定也符合《劳动合同法》二十条不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在试用期期间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期间,只有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除此之外的其他理由都不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期限的约定。
我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都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对于08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的人才,应合理确定合同期限。在该合同期限之内,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如果综合考评不合格或是不理想,合同期满后坚决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当然,单位会为此而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确立依据是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本人解除、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即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为半个月工资)。如继续与之续订合同的话,续订合同期满后,单位就会丧失不与之续订合同的主动权,那么单位必须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将处于被动地位。
4、工作时间的约定。
根据相关规章规定{劳部发(1994)503号文},工作时间分三种工作制,即标准工作制、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在一般企事业单位都实行标准工作制。该规章第五条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单位有一定约定。如果对我院部分行政管理岗位的职工实行综合工作制的话,尚需取得劳动行政部门对实行该工作制的同意,并取得相关批件。
5、违约金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只有在“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两种情况下方可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对于新签订的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违约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可能会将在机电工程系的实验室、研发中心、实习工厂工作的部分专业人员输送到外地进行专项培训,对这部门人员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并签订有关培训协议。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订立且在该法实施之后继续存续的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理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的立法倾向,属无效条款。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两份,劳动者一份。劳动者本人在领取合同书时,需有本人签字,以视为送达。未送达者,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两次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九种情形(见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在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本人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本人几乎不会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提出,应使其出具书面申请,单位保留其材料,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我院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部分劳动合同在今年7月份到期,明年也将有一部分人员的(主要是06年接收的在系部承担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合同到期。经考查了解后,单位如果同意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该同志已在学院工作一定时间,工作表现好、工作能力强、人品较好),在续订时,合同期限的约定最好能长一些。因为这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单位还可以在续订后的合同期限内对这部分同志进行充分的考察和了解,然后决定在续订合同期满后是否与之继续签订合同。
如果考核结果不满意,那就可以和0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一样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其续订。经了解后,如果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部分职工不很满意,因各方面原因不便于在合同到期之时解除合同,那么可以与之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以观后效。
合同到期后,如部门负责人不能实际确定具体人员的去向,应制做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上应明确在什么时间之前去人事处办理续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不同意续订合同,单位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
对于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三十天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之一的(与单位关联比较大的主要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为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单位来说,以下情况可以解除: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若单位向劳动者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拘留、监视居住、逮捕、劳动教养除外)。解除时,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本条不适用于我院实际情况。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另外,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包括: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该规定,在今年合同到期人员当中,单位不同意与之续签的部分人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应依法送达,送达方式有当面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未经邮寄送达,直接公告送达,该送达无效。
六、档案和社会保险的转移。
高中法律学习心得范文(12篇)篇六
这个学期我有幸参加法律诊所的学习,时间过的真快,这个学期的法律诊所就快要结束了,回头看看,一学期的诊所学习的确让我收获颇丰。法律诊所的老师都是有多年司法实务经验的前辈,随着第一堂课的开讲,他们用精炼的语言向我们诠释了博大精深的法律知识,也为我们慢慢开启了司法实务的大门。法律是一门阐释性艺术,也是公正与善良艺术。由于语言本身所存在的固有的缺陷:模糊性,以及社会经济政治历史条件的不断变化,为了维护法律的稳定性,保证法律本身的内在道德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采用适当的方法去解释法律,以适应丰富的社会生活的需要。
对我来说,法律诊所的学习既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因为法律诊所课程独特的教学方法、师生之间充分的民主平等性,都让我深深感动。应该说,作为一名法科学生,从专业的角度,我们观察事物,应该处处留心。而法律诊所的教学则又提升了一个高度,它是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在法律诊所的教学课程中,老师们以独特的教学方法阐释着法律的内涵,通过对于真实案例的了解以及法律思维的培养,我们觉得法律知识的学习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乐趣,而非一种负担。作为法科学生,我是幸运的,因为这是我的梦想,也是我的选择;作为法律诊所的一员,我不仅是幸运的,更是自豪的。法律的学习是一条很长很长的路,我们必须保持十分的热情。当我们学习到书本上知识的时候,也许我们从来没有想到怎样去践行这样一种理念与纯粹的难以琢磨的东西。然而,正是法律诊所,提供了大学生以自己的视角去践行法律的平台与机会。法律诊所的老师很热情;这种热情可以调动我们的积极性;法律诊所的老师很睿智,这种睿智可以调动我们的思考;法律诊所的老师很风趣,这种风趣可以调动我们的学习兴趣。
一个学期的诊所课程学习下来,我能感觉到自己的变化:除了对法学的更加热爱和对知识的学习会更加努力以外,也坚信了自己通过这次学习能够更加有信心地沿着三年前选择的这条路风雨兼程走下去。
高中法律学习心得范文(12篇)篇七
教师法律学习之后才明白,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下面是本站带来的教师法律学习。
欢迎大家阅读。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我国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学生应该学法、懂法、守法。
然而,根据国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上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小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做违法的事。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做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青少年时代是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遵守校纪校规,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
通过在业余时间学习法律,给我以最深感触的,除了教师要学习一般的职业道德外,还要学习与我们教师这个职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记得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这是在新的世纪,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治国方略,是马克思主义政权学说与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按照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制度来治理国家。它既需要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完善的行政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又需要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逐步提高。我们作为新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教师、拖欠教师工资、无故开除教师等。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此外,我们还明白到我们一直以来所谈及的权利,其实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权,一类是私权。后者是一种可放弃的权利,而前者则不可放弃。或者换句话说公权是一种同时夹带着义务。合理行使公权和私权也是我们当教师的一种重要的素质。
我们中国一直以来都被西方国家批评为“人治”的国家。现在国家政论既然下决心要从原来的“人治”改革为“法治”,于是每一个公民自然而然肩负起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重责。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泰山小学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高中法律学习心得范文(12篇)篇八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肯定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在这样的环境下,法律诞生了。法律就像一把伞,帮我们遮风挡雨,抵挡来自外界的伤害。法律无时无刻的在保护着我们,我们也要正确使用法律。运用法律和法规,是青少年自我保护的重要武器。
据统计,全国约2.5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的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高达百分之七十左右。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青少年犯罪呢?1.青少年是正在长身体、长知识,人生观,价值观逐步形成的时期,如果家长和学校不及时引导,极易会受不良影响导致误入歧途。2.在这个时期,青少年正是敏感好奇、富有想象、喜欢模仿,但辨别能力差,自控能力差。如果受到社会上的不良风气的影响,也会是青少年走向犯罪的道路。
我们是祖国未来的花朵,也是祖国未来的希望。所以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1.学习法律和法规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品德和思想。3.认真参与学习举行的法制学习4。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变得更加美丽;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不再重演;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有了保障。法律将伴随我成长。
高中法律学习心得范文(12篇)篇九
通过前段时间学校组织的法制学习和我在网上阅读了《义务教育法》《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等的有关规定,使我对这些法律法规有了新的认识。
首先是《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从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此文转自斐斐课件园等几大方面阐述了《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每一方面与我们教师息息相关,在今后教学中教师有法可依,促使教师有高度的事业心,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
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
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
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幼教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孩子。喜欢孩子,爱护孩子,服务于孩子,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孩子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共事。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其次是学习《教育法》。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我有了一些体会。学习《教育法》、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第三是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学习此法,我总结了一下几点体会:
一、区分层次,继续上好法制课。
渗透《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知识;在中学,结合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教学,渗透《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知识。
二、形式多样,提高法制教育效果。
一是举办主题班队会、模拟法庭、开展社会调查、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是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形式。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形式,通过宣讲法律故事,进行典型案例审理等,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强教育效果。
二是开展社区教育活动。要依靠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学校和家长做好所在区域学生假期的学习生活及教育活动,并协助家长做好监护工作,共同做好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特别是做好对“行为偏常”学生的帮教工作,努力切断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源头,确保学生不出问题。
最后,我们还学习了刑法,使我认识到犯罪是特定的行为——是对社会的一种严重的侵害;刑罚是制裁的方法——是国家对犯罪分子的严厉惩罚。刑罚也是恶,直观的看是“以恶制恶”。所以“制恶”是不得已的,是为了国家、社会的安定,是为了保护大众的平等的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强调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因为刑罚是“以恶制恶”,于是我们又强调刑罚人道主义,刑罚个别化等等。
情,而在于刑法在各大部门法之中,唯一一个与犯罪有关,且关系无比密切的法律。同时,犯罪,作为一个与暴露人性丑恶有关的行为动词,集心理、伦理、医学以及科技等于一身。
在此次法制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工作中,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教育事业走向辉煌,使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高中法律学习心得范文(12篇)篇十
在我局下发相关文件后,我们政策法规科认真组织了学习和讨论,通过结合实际情况,我们一致认为这次在全局系统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的人口计生国策卫士活动是适应我市人口计生事业发展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下面我结合政策法规科的实际,谈四点学习心得体会:
第一、要深刻认识开展在全局系统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的人口计生国策卫士活动的重要意义。
通过学习和讨论,我们科一致认为我局这次开展的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的人口计生国策卫士活动对我们全市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这次活动,是促进全局上下干部职工全面提高素质的必然要求。
随着时代的发展,对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现在我们有些干部职工特别是一些基层的干部职工思维方式还停留在过去的老思路、老方法上,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意识、能力还需要全面提高。通过这次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的人口计生国策卫士活动的开展,必将对全局上下产生触动,掀起一个比学赶超的热潮,全面带动系统上下自觉学习,促进系统上下政治业务素质全面提高。
(二)这次活动,是树立人口计生部门形象,促进工作全面进步的必然选择。
人口计生工作关乎国计民生,人口计生部门的形象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人口计生部门形象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会影响党和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地位。要想进一步树立我们人口计生部门的良好形象必须要通过不同时期开展的各项活动来不断促进。而我们开展的这次活动,恰恰是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供了良好契机,特别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优化队伍工作作风”等内容紧密切合了工作需求。
(三)这次活动,是适应和谐社会发展需要,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
我们全市正处在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建立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人口计生事业作为一个重要方面对于促进全市发展、和谐社会建设的作用不可低估。要适应这种对我们系统上下的新需求,必然要“抓实强基提质工程,提高队伍履职能力”,“立足岗位抓执行力,提升队伍工作效率。”只有把这次活动深入开展下去,才能发挥人口计生部门的主观能动作用,适应和谐社会发展的新需求。
第二、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全面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就我们政策法规科来说,涉及到的业务范围较广,政策性东西较多,要想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做好各项工作,我觉得关键是要抓好政治和业务学习。
在学习内容上,一是牢牢把握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精髓,要紧密贴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刻关注党和国家在各个时期的大政方针,并把思想和行动全面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二是要系统学习业务涉及到的各种知识,特别是要注重知识更新,对人口计生法律政策要融会贯通。
在学习方法上,要注重三个结合,即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学习和交流相结合、学习和工作实践相结合。不但要组织好课内同志的学习提高,更要结合实际,对全市人口计生干部进行知识更新培训,通过以点带面、以重点带一般,推动全系统上下政策理论水平工作实践能力的提高。
第三、要紧紧围绕全局中心任务,按照科里工作安排,_完成好各项工作计划。
结合科内工作职责,围绕全局中心任务,我们在这此活动中要全力把握一个中心,抓住两个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把握一个中心,就是要以“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为工作中心,牢记使命,牢记宗旨,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抓住两个重点,一是要以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为重点。监督、检查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及《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市执行过程中的政策咨询,并对市委、市政府和本局对计划生育工作相关政策规定的解释;二是要以做好各级培训工作为重点。组织协调全市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和业务培训,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的前瞻性、综合性分析研究。
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做好办理计划生育的相关证件及_中特殊情况的审批、请示、上报工作和协助做好病残儿和节育手术后遗症、并发症的鉴定和审批工作;二是协调做好计划生育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三是做好全市计划生育执法工作,下一级申请的重大计划生育行政复议案件,本级计划生育案件的行政诉讼工作。
第四、要勤政廉政,时刻防范岗位廉政风险,争做“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计生干部。
作为我们政策法规科,有人口计生政策解释权、审批权、鉴定权,责任重大,使命崇高。要想在这个重要岗位上做好各项工作,必须要勤政廉政,时刻牢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工作宗旨。
一是要克己奉公,兢兢业业。组织交给了我们权利,不是让我们谋取个人利益的,是给了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机会,是给了我们展现自身价值的机会。我们必须要用良心、责任心、进取心来干好每项工作,对组织负责,对人民负责的同时也是对自己负责。
二是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在现在这个经济社会,每个人面临的_数不胜数,作为人口计生干部,我们必须要有抵制_的能力。只有在生活上、工作上时刻警钟长鸣,在思想自觉抵制_,防微杜渐,时刻自省,闭门常思己过,才能始终保持自己的良好形象,才能对自己负责,让自己一直有为人民服务的机会。
三是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作为局里的中层干部,在工作中我们对下属人员有一个示范作用,我一定要在生活中、工作上时刻率先垂范,模范爱岗敬业,带头廉洁奉公,各个方面做榜样。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这只是我个人的一点体会,谢谢大家。
高中法律学习心得范文(12篇)篇十一
九月初,环卫行政执法中队成立了,我有幸成为其中的一员。为了更好地开展业务工作,这就迫切要求我们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和城管行政执法的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努力学习,使知识结构更加合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现阶段,我们环卫执法中队刚刚成立,执法环境、执法威信都处于较弱的位置,只有通过提高专业知识,学习执法技巧,运用执法智慧,一步一步提高整个队伍的执法素质。
这次培训课程中,着重讲解一些我们平时执法工作中所涉及到的一些法律、法规,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等,使我们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法制意识,同时还列举了一些生动、典型的案例,讲解了一整套合法、规范的操作程序,分析了平时容易出错、忽略的细节错误,把平时工作中的实践经验与法律法规相结合,让我们对环卫执法中的涉及内容和应有的程序有了更全面、系统地了解,并能深刻、直观地掌握。
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工作作风,努力做到工作面前不骄不躁不馁,执法地客有理有据有节,尽快融入到环卫执法队中来。
其次,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法技能和水平。要认真学习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队伍内部管理规定,并熟练掌握和运用,做到依法行政。在这基础上,还要钻研法律、娴熟业务,要善于思考,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要把上级的精神、执法的法规与执法工作实践相结合,针对执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认真思考分析,关于抓信主要矛盾,弄清主客观原因,区别对待,灵活处理,平衡把握,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还必须坚持不断的学习,学习老队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学习老队员训练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术,学习老队员在各种管理上好的经验,在实践中紧紧抓信每一个学习机会以,不断地修正自我,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使自己尽快地成为一名合格的执法队员。
高中法律学习心得范文(12篇)篇十二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爆发了多次突发性传染病疫情,这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秩序带来了严重威胁。防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因此,学习和研究防疫法律理论和实践意义重大。在我个人的防疫法律学习中,我不仅对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还深刻体会到防疫法律的重要性和独特魅力。在此,我将结合个人的学习经历和感悟,分享一些体会与心得,并展望未来防疫法律的发展前景。
首先,学习防疫法律加深了我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和认识。事实上,防疫法律是一门动态的学科,需要熟悉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善于捕捉新的疫情形势和风险,并及时对法律制度进行修补和补充。而我在学习中深刻认识到,只有了解和掌握现有法律制度,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才能在疫情面前主动出击。例如,在新冠疫情期间,各地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果断的管理措施,以遏制病毒的扩散。这些措施的成功与否,不仅取决于政府的决策能力和行动力,还取决于社会主体对相关法律的熟悉程度和遵守度。只有通过深入学习,掌握法律的精神和要点,才能在实践中发挥自己的作用。
其次,防疫法律学习带给我对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的新思考。在防疫工作中,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之间常常发生冲突。例如,政府为了防止疫情扩散,采取了限制人流、封锁疫区等措施,可能侵犯了一些市民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既要维护公众的生命健康,又要尊重个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学习防疫法律,我深刻认识到,公共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但也不能无限制地剥夺和侵犯个人的权益。法律的作用就是要对这种冲突进行权衡和调节,找到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的平衡点。
再次,防疫法律学习让我意识到国际合作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性。传染病的传播不受国界限制,疫情的防治也需要国际合作的支持和配合。在学习中,我了解到各国通过共享信息、合作研究和协调行动等方式,取得了诸多成功的经验和效果。例如,新冠疫苗的研发和分发,就需要各国间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挑战。通过对防疫法律的学习,我认识到国际合作对于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性,也深感到未来防疫法律需要更加关注国际合作的机制和规范。
最后,学习防疫法律加强了我对法律服务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疫情的爆发常常会导致社会恐慌和混乱,给政府和公众带来极大的压力和挑战。在这一背景下,法律的作用和意义显得更加重要。通过学习防疫法律,我更加清楚地了解到,法律作为社会管理和调控的工具,不仅要保护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还要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作为学法律的人,我们应该将学习到的知识和理论应用于实践,为抗击疫情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通过对防疫法律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了其重要性和独特魅力。防疫法律不仅是保护公共利益和个体权益的工具,也是国际合作和社会稳定的基石。学习防疫法律让我更加了解了法律制度的运作和调控机制,也增强了我对法律服务社会的使命感。未来,随着科技和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防疫法律的理论和实践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和机遇,我相信只有持续学习和创新,才能更好地适应和应对未来的防疫挑战。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我将继续深入学习防疫法律,努力做好法律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