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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宪法讲宪法的教学资料(模板15篇)篇一
(一)情感、态度、价值观:培养崇尚宪法的思想,认同“宪法至上”,树立宪法意识,从而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宣传宪法。
(二)能力:尝试运用比较的学习方法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培养自主、合作学习的能力。
(三)知识: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理解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教学内容分析。
本课时所要集中解决的问题是帮助学生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涉及的生活领域主要是国家生活,面对的社会关系是公民与国家、国家与宪法的关系。
在生活中,学生对刑法、民法、公共安全方面的法律内容了解比较多,对宪法的内容及重要性认识不足。而在学生成长,实现社会化的过程中,逐步适应社会,参与国家社会的管理必然要学习宪法内容,知道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公民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这种认识的不足与学生成长的需要,是本课时教学内容展开的生活基础和动力。
支持本课时问题解决的主要是宪法和有关普通法律的内容规定,以及学生要具备初步的比较、分析、归纳概括、演绎推理的能力。
帮助学生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要通过宪法与普通法律的比较,从规定内容、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三个方面比较分析。这三个方面是密切联系,从规定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是基础,它决定了其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的最高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决定了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因此,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是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教学准备。
学生准备:查阅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了解宪法内容;查阅有关普通法律的内容规定。
教师准备:查找四次宪法宣传日的`主题;查找我国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相关资料,充实教学资源;运用powerpoint制作多媒体课件,做好辅助教学的准备。
创设情境,引入话题。
课前播放短片:内容包括冠县实验中学学生活动图片,法制宣传日的有关资料图片等。激发学生的认同感和学习的积极性,突出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宪法的宣传、学习活动。
导入语:法令行则国治国兴,法令驰则国乱国衰。我们生活在一个安定、和谐、美好、幸福的国家,法律就是我们身边的守护神,用它的威严、公正捍卫着每一个守法公民的权利,而宪法则是这些守护神的统帅。今天,让我们共同走进宪法、学习宪法、捍卫宪法。
多媒体课件展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
: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生:阅读,思考后回答:这些主题都和宪法有关。
展示:共同探究。
1、为什么法制宣传日定在我国宪法公布实施的日子?
2、从——20有四个法制宣传日的主题和宪法有关说明了什么?
给学生留出思考时间,说一说从材料获取的信息,并提出自己的疑问。教师归纳提升:这说明宪法在国家生活中地位是极为重要的。那么,宪法到底是一部怎样的法律?下面就让我们走近宪法,认识宪法。
合作探究一宪法的内容。
1、你知道哪些法律?学生列举所熟知的法律名称。
教师将学生分成四组,一组为宪法组,二、三、四组分别为刑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普通法律组。四个小组的同学在课前仔细阅读了解宪法和这几部普通法律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分别推荐1名同学代表本组简要介绍其代表法律的主要内容。教师主持:
由宪法组的同学介绍现行宪法的构成和主要内容。普通法律组同学要认真倾听并思考宪法在内容规定上有什么特点。
教师在倾听宪法组同学介绍宪法时,要注意引导学生的思路,及时纠正学生不确切的地方。
由普通法律组同学介绍相应法律的主要内容。宪法组同学要认真倾听并思考普通法律在内容规定上有什么特点。
教师要引导学生以简洁的语言介绍普通法律的主要内容,要使学生的回答突出普通法律从内容上规定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
普通法律组同学讨论:根据宪法组同学的回答,你认为宪法从内容的规定上有什么特点?
教师在学生讨论中巡视课堂,了解各组讨论情况。讨论3分钟,由各组推选代表发表本组意见。在学生发表意见过程中,教师要专注倾听学生意见,及时恰当地给予引导、帮助和评价。通过讨论,使学生明确宪法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所规定的内容有很大不同,宪法所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而普通法律所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
2、总结:从内容上看宪法和其他法律有何不同?
3、宪法的历史:我国颁布了四部宪法。
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
4、介绍1982年宪法:播放视频。
仔细收看,你能获取哪些信息?
5、宪法知识大比拼。
(1)我国现行宪法由哪四章构成?
(2)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什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是领导的、以为基础的国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什么?
(5)宪法还规定了哪些内容?
由此得出结论:观点一: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
合作探究二宪法的效力。
1、案例分析。
多媒体展示:3月17日,27岁的孙志刚在广州的大街上行走时,因为未办理暂住证被收容。三天之后,孙志刚在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被打死。
5月16日,许志永、俞江、滕彪3位青年法学博士以公民名义“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国务院制定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有关条款进行违宪审查。
6月18日国务院宣布废止1982年5月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生:小组讨论后回答问题。(孙志刚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了侵犯。遣送办法违反了宪法的规定,是无效的。说明任何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条。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师:以上法律规定有何共同的特点?
生:都有: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师:这说明这些法律在制定时都要依据什么?
生:宪法。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解惑答疑:
生交流后回答。
4、普通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
5、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法律树。
总结:观点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合作探究三宪法的制定和修改。
师:今天的中国,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逐步走向法治国家的行列,1954年宪法凝聚着无数英烈的鲜血,寄托着人民的期盼而诞生。1982年宪法从颁布到今天历经几十年的风雨,国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期间经过了四次修改。让我们共同经历宪法制定和修改的历程。
1、播放视频:《宪法的制定和修改》。
2、小组合作完成: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与其他法律有什么不同?
通过以上分析你得出什么结论?
总结:观点三:宪法的制定和膝盖程序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教学小结:师生共同小结。
生活在线——我是小法官:
蒋韬是四川大学法学院的一名大四学生,即将面临毕业,所以他很留意报纸上的各种招聘广告。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成都商报》上看到了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招录行员的启事,这让学法律专业的他很动心。
可蒋韬再接着往下看时,他由希望变成了失望,由失望转成气愤。由于身高不够无法取得招工单位的报名资格,在备感“受到歧视”的情况下,蒋韬决定将招工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告上法庭,以维护自己的宪法权利。这是我国进入诉讼程序的第一个宪法平等权案。
问题:(1)一个大学生在应聘的过程当中,招聘单位对一些身高和容貌限制是合理的吗?
(2)你认为招聘单位的行为侵犯了蒋韬的什么权利?违背了法律上的什么原则?
(3)从这个案例中你有何启示?
收获与感悟:通过今天的学习,我知道了……我今后会……。
课外作业。
开展“我是宪法宣传员”活动。
活动主题:宣传宪法维护宪法。
活动形式:演讲比赛、办手抄报、社区宣传等。
结束语: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宪法为我国的发展制造了一个罗盘,指引着前进的方向。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希望同学们能够在日常生活中养成遵守维护宪法的习惯,积极宣传宪法,捍卫宪法,你会发现我们的生活将更加美好!
本课设计特色:
本节课教学设计充分体现新课程改革以人为本、学以致用的人本主义教育思想,教师能够从学生的生活实际和个性发展需要出发,使课堂教学内容更加科学化和生活化。同时教师创设了多个有利于学生合作学习、主动探究的教学情境,把学习的主动权完全交给学生,鼓励和引导学生在具体的教学情境中积极思考,大胆实践,锻炼和提高了学生自我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收到了寓教于乐的良好教学效果。具体来说,本节课有以下几个优点:
1、在教学目标的落实上,这一设计真正重视了对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和能力的培养,每一个教学内容的呈现都是从感性的材料入手,培养学生的感性认识,在进行理性分析与归纳,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学习习惯。注重对学生宪法观念的培养,在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对比中进行概括提升,并生活中选取典型的、生动的事例进行分析,以达到实现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2、在教学方式上,这一设计真正体现了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教学理念。从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和知识入手,引导学生学会自主分析、合作探究。
3、在处理教与学的关系上,整个教学设计首先是充分尊重和发挥学生主体性,教师在学生寻求知识的过程中不断地给学生提供相应的帮助和启示,课堂中的每一个结论的获得都是学生自己探究获得的。
需要改进的地方:
1、实际教学中我发现教学前学生的准备非常重要,有的班级准备充分,效果比较好,而有的班级准备不充分,学生探究过程中所需时间就较长,所以容易出现课堂教学时间不足的现象。这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过程中不断改进。
2、本课时的教学设计是以学生已有的知识作为基础的,同样,不同的学生原有的知识基础不同,课堂学习的效果和反映也不一样,着就需要教师根据不同的班级、不同的学生实际情况灵活处理课堂情况,以达到所有的学生都能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进步。
学宪法讲宪法的教学资料(模板15篇)篇二
1、我国宪法把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错误。
2、我国宪法由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五大部分资料。
答案:正确。
3、宪法的修改,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透过。
答案:错误。
4、宪法的修改应由到会人大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透过。
答案:错误。
5、在我国,有权修改宪法的主体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答案:错误。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与全国人大相同。
答案:正确。
7、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答案:正确。
8、国务院总理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答案:错误。
9、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属于重要的国家机关。
答案:错误。
10、我国各级人大代表都要向人民负责,人民有权直接罢免他们。
答案:错误。
11、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能够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答案:正确。
12、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及其区域划分。
答案:错误。
13、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答案:正确。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答案:错误。
15、根据宪法规定,审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务必作出的部分调整方案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的职权之一。
答案:正确。
16、民族自治的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自治村。
答案:错误。
17、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人大、人民政府和行使司法权的机关。
答案:错误。
18、居民委员会是我国的最低一级国家政权机关的派出机关。
答案:错误。
19、村民委员会是乡政府的派出机构。
答案:错误。
20、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答案:正确。
21、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公民个人所有。
答案:错误。
二、单项选取题。
1、根据现行《宪法》规定,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劳动、受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b.休息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
c.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未丧失劳动潜力的状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忙的权利。
d.《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答案:d。
2、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d.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是领导与被领导和相互监督的关系。
答案:d。
3、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遭受自然灾害时有获得物质帮忙的权利。
b.我国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出版自由也被剥夺。
c.我国公民有信仰宗教与公开传教的自由。
d.我国公民有任意休息的权利。
答案:b。
4、宪法效力是指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所具有的约束力与强制性。关于我国宪法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侨居国外的华侨受中国宪法保护。
b.宪法的效力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域。
c.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源于宪法的正当性。
d.宪法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没有约束力。
答案:d。
5、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职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a.国务院总理。
b.国家副主席。
c.军委副主席。
d.国务院副总理。
答案:b。
a.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透过。
b.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透过。
c.法律的制定,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透过。
d.法律的制定,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透过。
答案:c。
7、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关于决定特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决定特赦。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特赦。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特赦。
d.决定特赦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的专有职权。
答案:b。
a.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b.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
c.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d.审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部分调整方案。
答案:b。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所在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答案:c。
10、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b.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群众所有。
c.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能够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
d.土地的所有权能够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答案:d。
a.国家副主席。
b.国家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c.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d.国务院副总理。
答案:d。
12、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有关审计机关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d.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对同级人民政府负责。
答案:d。
13、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a.环境权。
b.平等权。
c.出版自由。
d.受教育权。
答案:a。
a.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c.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d.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a。
一机关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规章?
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最高人民法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答案:a。
16、根据我国宪法,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几年?
a.3年。
b.4年。
c.5年。
d.6年。
答案:c。
17、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一切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宪法规定了对华侨、归侨权益的保护,但没有规定对侨眷权益的保护。
c.宪法对建立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未加以规定。
d.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规定在宪法“总纲”部分。
答案:d。
18、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种状况不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忙权的条件?
a.公民在年老时。
b.公民在疾病时。
c.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
d.公民在丧失劳动潜力时。
答案:c。
三、多项选取题。
1、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我国宪法规定的权力制约原则?()。
a.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b.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c.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监督。
d.法院对法律合宪性审查。
答案:abc。
2、公民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人权是基本权利的来源,基本权利是人权宪法化的具体表现。
b.基本权利的主体主要是公民,在我国法人也能够作为基本权利的主体。
d.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是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重要特点。
答案:acd。
3、根据《宪法》规定,关于国务院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b.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c.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d.国务院依法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答案:bcd。
4、根据《宪法》规定,下列哪些权利是公民享有的监督权?()。
a.罢免权。
b.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c.批评和推荐的权利。
d.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答案:cd。
5、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关于动员和紧急状态的决定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全国总动员。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全国进入紧急状态。
c.国务院有权决定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d.国务院有权决定局部动员。
答案:ab。
6、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人员是国务院组成人员?
a.外交部副部长。
b.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c.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d.审计署审计长。
答案:bd。
7、根据《宪法》的规定,无需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国家主席即可行使下列哪些职权?
a.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理解外国使节。
b.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
c.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
d.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答案:ab。
8、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
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国家机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有权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答案:ac。
a.撤销本市人民政府的一项不适当的决议。
b.撤销本市某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一项不适当的决议。
c.责成本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一齐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
d.罢免犯受贿罪的陈某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答案:abd。
10、下列有关我国公民权利的表述哪些贴合宪法的规定?
a.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推荐的权利。
c.任何国家机关在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后,都务必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d.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造成损失的,受害人有依法请求赔偿的权利。
答案:abd。
11、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各种活动都不受法律追究。
c.全国人大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答案:ab。
12、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何种选项属于需要作出改变或者撤销决定的情形?
a.全国人大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b.国务院对市、县、乡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c.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省人大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d.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答案:abcd。
四、简答题。
1、现行宪法是在哪年透过的?目前共做过几次修正?请答出其中2次。
和国宪法修正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职权是什么?请答出其中5条。
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3、我国宪法是如何划分行政区域的。
答:我国宪法第三十条规定: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3)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哪些人员请答出其中4条。
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
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4)最高人民法院院长;(5)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5、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有哪些。
取得赔偿的权利。
6、宪法是如何保障公民劳动的权利义务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透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7、宪法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哪些权利和自由?请答出其中6条。
12)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13)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宪法规定我国公民要履行哪些义务?请答出其中5条。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9、我国对选民资格如何规定的。
选举权。(2)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学宪法讲宪法的教学资料(模板15篇)篇三
1、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
2、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了解并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3、通过案例分析与学生的讨论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教学重、难点:
1、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
2、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了解并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3、通过案例分析与学生的讨论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课时安排:一。
教学准备:收集相关案例素材。
一、导入。
社会在不断进步,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也在不断增加。因此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那么怎样才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未成年中小学生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你对国家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知道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法律法规的名称。(生根据课前掌握资料自由发言)。
2、师总结并出示课件。
国家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3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学生自由发言)。
4、教师小结。
三、案例分析。
(一)1、出示课件(案例评析一)。
案例评析一。
张某、王某、宋某、史某、朱某系五名未成年人,通过在溜冰场溜冰认识,结为兄弟。后结识了在外“混\”的程某,五名被告人便在外租房,在程的“暗示\”下五人开始盗窃,后发展为抢劫。五人同吃同住,有钱同花,作案时一起出动,所得赃款平均分配。案发时,五人正策划购买玩具枪,并准备为五人组合起个帮号,而每次作案起主要作用的张某已经事实上成了五人中的“老大\”。在不到半年时间内先后作案十几起,案值2万余元。
2、出示课件(合作探究)。
案例中的五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在哪些方面应引起我们的警示?
3、学生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见解。
4、教师总结并出示课件(须引起重视的环节)。
须引起重视的环节:
(1)家庭教育。
(2)结交不良青年。
(3)租房脱离家庭监管。
(4)贪图享乐。
(5)拉帮结派。
(6)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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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宪法讲宪法的教学资料(模板15篇)篇四
1、宪法的核心资料是(b)。
a、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b、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c、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表现d、权力分立和制衡原则。
2、关于宪法规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d)。
a、宪法规范具有原则性b、宪法规范具有概括性。
c、宪法规范具有稳定性d、宪法规范具有纲领性。
3、关于宪法监督实施的方式,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取了(b)。
a、事先审查制b、事后审查制c、附带性审查制。
4、下面哪个制度是资产阶级民主制的核心(c)。
a、普选制b、分权制c、代议制d、法制。
5、在宪法中增加规定,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在(c)。
a、1988年宪法修正案b、1994的宪法修正案。
c、宪法修正案d、宪法修正案。
6、宪法在本质上是(c)。
a、国家的根本法b、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c、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d、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7、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资料和实质是(c)。
a、少数服从多数b、群众行使职权。
c、一切权力属于人民d、平等原则。
8、香港和澳门个性行政区的司法机关的不同点是(d)。
a、法院是否审判独立不受到任何干涉。
b、法官是否务必是在外国无居留权的本地中国公民担任。
c、法官是否享有独立审判权和司法豁免权。
d、检察机关是否独立行使检察职能。
9、公民本人或者其家属遭到国家机关的不适当的处分或者处罚的事后,或者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时候,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要求减轻处分或者处罚,纠正自对自己的不公平的待遇的权力称之为(c)。
a、批评权b、推荐权c、申诉权d、控告权。
10、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d)。
a、华侨代表b、妇女代表。
c、军队代表d、少数民族代表。
二、多项选取题。
11、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宪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abcd)。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的关系。
b、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关系。
c、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关系。
d、个性行政区和中央人民政府的关系。
12、英国宪法的特点有(ac)。
a、渐进性b、革命性c、不成文性d、封建性。
13、我国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包括(abcd)。
a、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b、知识分子。
c、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d、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14、在议会制的国家里,议会是(ad)。
a、国家权力机关b、国家行政机关。
c、国家司法机关d、国家立法机关。
15、在我国,下列人员中没有选取人民代表权利的有(acd)。
a、未满18周岁的b、被劳动教养的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d、患有精神病的。
16、我国个性行政区不具有的权力是(cd)。
a、立法权b、终审权c、外交权d、国防权。
17、我国国旗法规定下半旗的适用范围是(abc)。
a、对国家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去世。
b、对世界和平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去世。
c、国家发生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
d、友好国家的重要领导人去世。
18、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自由包括(abd)。
a、言论自由b、游行自由。
c、罢工自由d、结社自由。
19、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平等权利包括(abc)。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男女平等。
c、民族平等d、城乡平等。
20、宪法规定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成人员有(abcd)。
a、先法规定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成人员有。
a、总理b、副总理c、国务委员d、秘书长。
三、填空题。
21、1914年的袁世凯制定的《中华民国约法》取消了(职责内阁)制,实行(总统)制,由总统独揽立法、行政、军事、财政、司法大权。
22、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有(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23、1923年,旧中国公布的第一部宪法的名称是《中华民国宪法》,又称之为《曹锟宪法》或者《贿选宪法》。
24、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5、现代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主要分两类(单一制)和(复合制)。
26、宪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了法律规定的个性状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四、名词解释。
27、不成文宪法。
答:是以国家的一般法律、惯例或者法院判例形式出现的宪法。
28、一党制。
答:一个国家的政权完全掌握在一个政党的手里,只有该党才是唯一合法的政党的制度。
29、等额选举。
答:是指候选人的名额与应选代表人名额相等的选举。
30、经济制度。
答:一个国家透过宪法和法律所确认和调整的,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核心的各种经济关系存在和发展的各种原则、规则和政策的总和。
31、控告权。
答:国家机关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或者因为其工作的疏忽和其他不当行为损害公民的权利和利益,公民有向国家机关告发要求制裁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保护自己或者亲属的正当权益。
五、简答题。
32、简述宪法实施的监督及其资料。
答:为了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而对一切违宪活动所进行的审查和纠正。资料包括(1)审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2)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和合宪性;(3)审查政党、社会团体等行为的合宪性。
33、简述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的主要依据。
答:从历史因素上看,实行单一制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从民族关系发展的因素来看,统一是各个民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从我国的民族成分和民族分布的状况来看,建立单一制国家有利于民族团结;从我国资源分布的状况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来看,建立单一制国家有利于各个民族的共同繁荣;根据我国尚未统一和少数民族多的特点,我国需要建立具有自身特色、具有灵活性的单一制国家。
六、论述题。
34、论述1982年宪法的指导思想。
答:(1)以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国家的根本任务,确定四项基本原则为总的指导思想。(2)坚持物质礼貌、精神礼貌和政治礼貌一齐抓。(3)发展社会主义,健全社会主义法治。(4)坚持改革开放。(5)巩固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的统一。
学宪法讲宪法的教学资料(模板15篇)篇五
1、下列关于宪法的基本原则的论述正确的有()。
a、资产阶级宪法的最一般的原则为基本人权原则。
b、法国1791年宪法首先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了法治原则。
c、苏俄首创了社会主义国家的监督原则。
2、以下关于宪法本质的论述正确的有()。
a、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实际比较关系的集中体现。
b、阶级力量的强弱比较关系决定宪法的历史类型和宪法的本质。
c、阶级力量比较的质的变化,必然引起宪法本质的改变。
d、与阶级力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各种社会集团的力量也对宪法的本质产生必须影响。
3、下列选项中那些表现了宪法的最高效力()。
a、宪法是一国政治力量比较关系的全面、集中表现。
b、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
c、宪法是一国之内所有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行为准则。
d、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较之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4、由君主与人民或民选议会进行协商共同制定的宪法,被称为协定宪法。根据这必须义决定,下列哪些宪法属于协定宪法()。
a、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b、1830年法国宪法。
c、1848年意大利宪法d、1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
5、以下关于宪法历史发展的论述正确的有()。
a、美国1789年宪法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故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
b、法国1791年宪法是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
6、下列有关宪法与宪政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是宪法的生命;宪法是静态的宪政,宪政是动态的宪法。
b、宪法的资料决定宪政的资料,立宪的目的就是宪政的目的。
c、没有宪法就谈不上宪政,离开宪政则宪法成为一纸空文。
d、近代的宪法与宪政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为目的。
7、下列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论述错误的有()。
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
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属于重要的国家机关。
8、我国宪法规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以下有关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资料的论述,错误的有()。
a、.....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组织领导。
b、多党合作的主要资料是参政议政、互相监督。
c、各政党的根本活动准则是宪法和.....党章。
d、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9、我依照我国宪法规定,下列自然资源属于国家专属所有的有哪些()。
a、森林、草原b、荒地、滩涂。
c、矿藏、水流d、城市的土地。
10、年十届全国人大透过的宪法修正案对我国宪法作了重要修改,下列属于这一修正案的是()。
a、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b、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
c、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d、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能够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11、我国选举法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候选人,能够由哪些方式提名推荐()。
a、选民5人以上联名推荐。
b、人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推荐。
c、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提名推荐。
d、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提名推荐。
12、某选区共有选民8679人,张先生是数位候选人之一。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选举法律,在下列那些状况下,张先生能够当选()。
a、参加投票的人数为8681人,张先生获得选票4800张。
b、参加投票的人数为4339人,张先生获得选票4000张。
c、参加投票的人数为6801人,张先生获得选票3400张。
d、参加投票的人数为6801人,张先生获得选票3411张。
13、下列选项中,有关精神病患者选举权的论述,哪些是正确的()。
a、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主体。
b、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不应列入选民名单。
c、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可暂不行使选举权。
d、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可否行使选举权,须经选举委员会确认。
1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有关我国选举制度的论述正确的有()。
a、不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b、如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能够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c、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5至1/2。
15、我国选举法以专章规定,对下列哪些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a、代替他人填写选票的。
b、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票数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6、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下列组织机构中主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哪些()。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江苏省省人大常委会。
c、苏州市人大常委会。
d、昆山市(县级市)人大常委。
17、某县一选区在举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应参加选举的登记选民为35301人,实际参加选举的选民17602人,该选区3位候选人赵某、钱某和孙某最后实际获得选票依次为9250票、8500票和7600票。依照我国选举法的规定,谁能当选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a、赵某b、钱某c、孙某d、3人均不得当选。
18、下列有关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论述不正确的是()。
a、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要求我国公民只要年满18周岁,都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要求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都是相等的。
c、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证明我国各级人大代表并非都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
19、下列选项中的中国公民,哪些属于不享有选举权的状况(。
a、赵某,刚满15周岁b、钱某,被劳动教养。
c、孙某,被剥夺政治权利d、李某,患精神病。
20、下列选项中,哪些选项属于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文化权利()。
a、科学研究自由b、出版自由。
c、文艺创作自由d、结社自由。
21、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的表述,哪些是是正确的()。
a、年满18周岁的所有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宪法规定了对华侨、归侨权益的保护,同时也规定对侨眷权益的保护。
c、宪法对建立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未加以规定。
d、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22、以下对我国公民的物质帮忙权理解正确的是()。
a、该权利是一项受益权,享受者不必须具有劳动者的身份。
b、成为该权利主体的前提是权利的享受者务必对社会作出过贡献。
c、对暂时丧失劳动潜力的公民也能够成为该权利的主体。
d、年老的、患有疾病的以及丧失劳动潜力的中国公民都能够成为该权利的主体。
23、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我国公民权利的表述是正确的(。
a、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推荐的权利。
c、任何国家机关在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后,都务必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d、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造成损失的,受害人有依法请求赔偿的权利。
24、我国《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下对平等权的理解正确的有()。
a、“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法律实施上的平等,而不是指立法上的平等。
b、“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意味着要取消一切差别,各方面都应做到绝对均等。
c、“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公民权利潜力上的平等,而不是行为潜力上的平等。
25、依据宪法,下列哪些领导人或机关或组织务必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b、中央军委主席。
c、国务院。
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26、根据立法法的要求,下列哪些事项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加以规定()。
a、教育制度。
b、卫生医疗制度。
c、对私有企业的财产征收制度。
d、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27、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
28、依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b、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c、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29、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种法规、规章应由制度机关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a、民族自治区的自治条例。
b、民族自治州的单行条例。
c、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d、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30、下列关于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的处理正确的是哪些()。
a、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个性规定与旧的一般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31、下列哪些国家机关中有权制定规章()。
a、外交部b、江苏省省人民政府。
c、青岛市人民政府d、安庆市人民政府。
32、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b、香港个性行政区立法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c、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
d、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人大行使民族立法权。
a、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以上联名有权提出对国家主席的质询案。
b、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lo人以上联名有权提出对国务院的质询案。
c、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以上联名有权提出对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质询案。
d、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有权提出对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34、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性机构。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仅仅负责审议与其职权有关的法律草案。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透过。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只能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的议案。
35、人民代表应当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下列人大代表中,应当终止其人大代表资格的有()。
a、李某,因违法受劳动教养处分一年。
b、王某,加入英国国籍但仍然定居北京。
c、张某,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d、陈某,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
a、制定地方性法律、法规。
b、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c、变通或者停止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
d、经国务院批准,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37、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地方性法规能够规定的事项(。
a、本行政区内经济、文化及公共事业建设。
b、对传染病人的强制隔离措施。
c、本行政区内外资企业的财产征收制度。
d、本行政区内乡政府的产生、组织和职权的规定。
38、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区域有()。
a、内蒙古自治区b、凉山彝族自治州。
c、本溪满族自治县d、白关坡回族自治乡。
39、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国家机关中哪些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a、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
b、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人民法院。
c、本溪满族自治县的人民检察院。
d、白关坡回族自治乡的乡政府。
40、为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关有权部门决定在某省设立某民族自治县,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下哪些人员务必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的是:()。
a、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任或副主任。
b、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c、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
d、自治县县长。
41、依据《香港个性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个性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香港个性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理香港个性行政区的行政事务。
42、依据《澳门个性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澳门居民享有下列哪些自由(。
a、组织和参加工会、罢工的权利和自由。
b、在澳门境内迁徙的自由,有移居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自由。
c、公开传教的自由。
d、选取职业和工作的自由。
43、澳门个性行政区行政长官务必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a、年满40周岁。
b、在澳门连续居住满的澳门个性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
c、在外国无居留权。
d、中国公民。
确的(。
c、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法律立即失效。
d、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个性行政区的法律一般不具有溯及力。
45、根据香港个性行政区基本法,下列选项中哪些法院是香港个性行政区设立的法院()。
a、高等法院b、中级法院c、区域法院d、裁判署法庭。
46、下列有关我国国家主席的论述正确的为()。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
b、国家主席缺位时,由国家副主席代理。
c、国家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一样,连续任职能够超过两届。
d、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发布戒严令。
47、根据宪法规定,下列有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性质、领导体制的论述正确的为()。
a、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法院负责。
b、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c、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d、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48、以下关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必须好处上能够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视为基层政权的派出机关。
b、在我国,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的街道办事处均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c、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能够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推荐。
d、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有协助基层人民政府或者他的派出机构维护社会治安的义务。
49、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人能够具有中国国籍?(。
a、张某出生在中国澳门,父亲为意大利人,母亲为中国人。
b、李某出生于美国,其父母是在美国攻读博士学位的中国籍留学生。
c、王某出生于中国,父亲为无国籍人,母亲也国籍不明。
d、赵某出生于中国香港,其父母是具有香港个性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英国公民。
a、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b、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状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c、法律之间发生冲突,需要裁决其效力优先性的。
d、执法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的疑难问题。
1、【答案】bd。
【考点】宪法的基本原则。
【解析】宪法的基本原则,又称宪法原则,是指宪法中蕴含的、涉及国家根本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目前,通常认为宪法原则主要包括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等资料。故选项bd正确。本题中,a项论述错误在于,人民主权原则为资本主义宪法的最一般的原则。
c项论述错误在于,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政权巴黎公社首创了社会主义国家的监督原则.并为之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奉为一条重要的民主原则。
2、【答案】abcd。
【考点】宪法的本质。
系的同一阶级内的各阶层、各派别的力量,也包含着与阶级力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各种社会集团的力量等。故d项论述正确。
3、【答案】bc。
【考点】宪法的最高效力。
【解析】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对此,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2)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对此,我国宪法第5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务必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务必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故选项bc正确。
4、【答案】cd。
【考点】宪法的分类。
【解析】根据制定宪法主体的不同,宪法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钦定宪法是由君主自上而下地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宪法,主要有18法国国王路易十八颁布的宪法、1848年意大利宪法、1889年日本明治天皇颁布的《大日本帝国宪法》、19中国清末《钦定宪法大纲》;民定宪法是由民选议会、制宪会议、公民投票表决制定的宪法,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宪法为民定宪法;协定宪法是由君主与人民或民选议会进行协商共同制定的宪法,主要有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1830年法国宪法。
根据上述法律依据,选项c、d正确。1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1830年法国宪法都属于钦定宪法,选项a、b错误。
5、【答案】bcd。
【考点】宪法的发展史。
【解析】有关宪法的发展史,考生需熟记的有:(1)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宪法性文件并实行宪政的国家。1688年,英国发生“光荣革命”。随后,1689年颁布的《权利法案》和17颁布的《王位继承法》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宪政体制。(2)美国1789年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3)法国1791年宪法是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
(4)苏俄1918年《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宪法(根本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5)我国1949年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系一部宪法性文件,1954年宪法才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由此可知,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是英国,故a选项错误,bcd正确。
6、【答案】abcd。
【考点】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解析】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则是宪法的生命。宪法是静态的宪政,宪政是动态的宪法。因此,宪法的资料直接决定宪政的资料,立宪的目的就是宪政的目的;没有宪法就谈不上宪政,而离开了宪政,宪法则成了一纸空文。近现代的“宪政”也称“民主宪政”,其核心是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无论是限制国家权力,还是保障公民权利,都务必以宪法的形式,予以法律上的确认和规范。
选项abcd均应选.
7、【答案】c。
【考点】.....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制度。
【解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实现.....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政协按照其性质,既不属于国家机构,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而是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代表人物团结协作、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同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活动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故选项c错误。
8、【答案】ac。
【考点】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
【解析】.....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资料为:(1)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坚持.....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故a项论述错误。(2)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3)多党合作的主要资料是参政议政、互相监督。(4)各政党的共同奋斗目标是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礼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5)各政党的根本活动准则是宪法。故c项论述错误。
9、【答案】cd。
【考点】国家的专属所有的自然资源。
【解析】《宪法》第9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群众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物权法》第47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根据法律的规定,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均可属群众所有,但是矿藏、水流以及城市的土地在任何状况下都属于国家所有。因此,选项cd为正确答案,选项ab错误。
10、【答案】acd。
【考点】2004年宪法修正案。
【解析】宪法修正案:
第二十二条宪法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能够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二十三条宪法第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第二十四条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款相应地改为第四款由此,选项acd正确。
11、【答案】bcd。
【考点】直接选举人大候选人的提名。
【解析】《选举法》第29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能够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能够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介绍候选人的状况。”故选项bcd正确。
12、【答案】d。
【考点】直接选举代表当选的条件。
【解析】《选举法》第40条第1款:“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选举法》第41条第1款:“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在选项a中,参加投票的人数超过选民的人数,选举无效,张先生当然不得当选。
在选项b中,参加投票的人数不足选民的一半,选举无效,张先生当然不得当选。
在选项c中,参加投票的人数超过选民的一半,选举有效,但高所得选票不足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张先生不得当选。
在选项d中,同时满足“所投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和“双过半”的投票规则,张先生能够当选,正确答案为d。
13、【答案】bcd。
【考点】精神病患者选举权。
【解析】《选举法》第3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26条第2款:“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根据法律规定,精神病患者享有选举权,但由于精神上的实际状况而暂不行使。但要注意,精神病人没有提到享有被选举权的问题。选项bcd的资料完全贴合法律的立法原意,故为正确选项。
14、【答案】ab。
【考点】选举制度。
【解析】我国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即全国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故a选项正确。
第38条规定:“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能够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理解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故b选项正确。
第30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选项cd相互混淆,均错误。
15、【答案】bcd。
【考点】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解析】《选举法》第52条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分:(1)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2)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故选项bcd贴合题意。
《选举法》第36条第2款规定:“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能够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故替他人填写选票的,如果是经该他人委托的,是合法的。
16、【答案】abc。
【考点】主持选举的组织机构。
【解析】《选举法》第7条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根据该条的规定,县级要设立选举委员会,县级人大常委会并不主持选取,而是领导本级及下级选举委员会。故而选项abc是正确的,选项d不合题意。
17、【答案】d。
【考点】直接选举代表当选的条件。
无效,3人均不得当选。
18、【答案】abd。
【考点】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解析】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和秘密投票原则。
在选项a项中,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并不证明公民只要年满18周岁就当然地享有选举权利,因为若其被剥夺政治权利,则不享有选举权利。故a不正确。
在选项b项中,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并不意味着各级人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都是相等的,比如根据《选举法》第12~14条以及第16条的规定,农村代表和城市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是不同的。故b不正确。
在选项c项中,在间接选举时,人大代表就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所以该项正确。
在选项d项中,选民是文盲的,能够委托其信任的人代写选票,这是变通规定,有利于选民选举权的保障,没有违背秘密投票原则。故d不正确。
19、【答案】ac。
【考点】选举权的享有与剥夺。
【解析】《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第九页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由此可知,我国公民的选举权的条件是:(1)年满18周岁;(2)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选项a、c不满足这两项条件,所以应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下列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利:(一)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二)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三)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五)正在受拘留处罚的。以上所列人员参加选举,由选举委员会和执行监禁、羁押、拘留或者劳动教养的机关共同决定,能够在流动票箱投票,或者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代为投票。被判处拘役、受拘留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人也能够在选举日回原选区参加选举”。所以c有选举权,不选。
精神病患者由于不具有行为潜力,能够不列入选民名单,但并不意味着因此失去选举权,他只是暂时不能行使选举权,并不是没有选举权。所以d不选。
20、【答案】ac。
【考点】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利及政治权利。
【解析】《宪法》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利包括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进行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其中公民进行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包括公民的科学研究自由、公民的文化艺术活动自由(包括公民的文艺创作自由、欣赏自由等自由和权利)。因此选项ac均属于公民的文化权利。
21、【答案】bd。
【考点】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
第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显然,选项a不正确。
第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选项c不正确。
第5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选项b正确。
22、【答案】acd。
【考点】物质帮忙权。
【解析】所谓物质帮忙权是指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潜力的时候,获得物质帮忙的权利。在实现物质帮忙权的过程中,发展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重要形式。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疾病保险、伤残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潜力的状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忙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忙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由此可知,acd项理解正确,而b项的理解则错误。
23、【答案】abd。
【考点】公民的监督权、申诉、控告、检举权及依法获得赔偿权。
【解析】《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推荐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务必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因此,在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后,务必查清事实,负责处理的是有关国家机关而不是任何国家机关。故选项abd正确。
24、【答案】acd。
【考点】平等权。
【解析】“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一般指法律实施上的平等,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主要资料有:(1)所有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平等地履行义务,在我国,任何公民都受宪法和法律约束,不允许有超越法律规定的任何特权;(2)所有公民在司法上一律平等,即实施法律、执行法律和使用法律上平等;(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法律赋予公民权利潜力上的平等,同等条件下公民具有获得相同权利的资格,并不表示行为潜力上的平等;(4)平等权是以法律为尺度,不同于平均主义,不主张绝对的均等。可见,选项acd正确。
25、【答案】bc。
【考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权。
【解析】《宪法》第69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92条规定:“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94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因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都向其负责,但是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另行负有报告工作的法定义务。故bc应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国家的象征,行使礼仪性、程序性的职权,无须向全国人大负责,故a不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它是一种政党合作制度,不是国家机关,无须向全国人大负责。故d不选。
26、【答案】cd。
【考点】法律保留事项。
(10)务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所以应选cd。
27、【答案】bd。
【考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解析】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主要包括:
(1)出席全国人大会议,参加各项选举活动,审议有关议案和报告。
(2)依法定程序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3)依法定程序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推荐、批评和意见。
(4)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30名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能够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及其各部、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故a项论述错误。全国人大代表还能够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由有关国家机关派人在代表团全体会议或者代表团小组会上进行说明。
(5)提议组成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1/10以上代表联名,能够提议组成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由大会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故b项论述正确。
(6)人身个性保护权。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非经全国人大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因系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故c项论述错误。
(7)言论免责权。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表决以及在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不受法律追究,故d项论述正确。
28、【答案】bcd。
【考点】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能够撤销授权。依此,选项bcd的表述是正确的。
个性总结:(1)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授权制定的法规,只能撤销;(2)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地方性法规只能撤销;(3)同系统的(即领导关系)能够改变和撤销,不是同系统的(即监督关系)只能撤销而不能改变。
29、【答案】a。
【考点】法律、法规的生效与备案。
【解析】《宪法》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立法法》第89条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
故此,只有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才需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选项a为正确选项。
30、【答案】bd。
【考点】法律法规的冲突问题。
【解析】《立法法》第86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个性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故此,只有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个性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个性规定与旧的一般规定不一致时,直接适用新的个性规定即可,选项a错误。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故此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故此选项d正确。
31、【答案】abc。
【考点】立法权限。
【解析】根据《立法法》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能够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能够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立法法》第63条第4款规定:“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具体来讲,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城市”主要包括:(1)1984年批准的13个城市:唐山、大同、包头、大连、鞍山、抚顺、吉林、齐齐哈尔、青岛、无锡、淮南、重庆、洛阳;(2)1988年批准的1个城市:宁波;(3)1992年批准的3个城市:淄博、邯郸、本溪;(4)1993年批准的2个城市:苏州、徐州。
故此,答案是选项abc。
32、【答案】a。
【考点】立法权。
【解析】《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只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以选项a的表述是正确的,b的表述是错误的。
《宪法》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立法法》第6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能够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所以民族自治地方只有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才有立法权,人大常委会没有立法权,并且应当注意没有民族立法权的说法,所以cd都是错误的。
33、【答案】bd。
【考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权。
【解析】根据《宪法》第条73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务必负责答复。”所以a是正确的。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25条规定:“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合组成人员lo人以上联名,能够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所以c项是正确的。
国家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不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不必理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所以bd是正确的。
34、【答案】bd。
【考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解析】根据《宪法》第70条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35条、第36条、第37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性机构,受全国人大的领导。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透过而产生。它的工作事项除了审议与其职权相关的法律草案外,还要审议全国人大交付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国务院各部委的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除了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的议案,还要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因此,选项bd错误。
35、【答案】bc。
【考点】人大代表资格的终止与暂时停止。
(三)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四)被罢免的;(五)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六)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由此可知,a选项中的李某代表资格不受影响;d选项中的陈某应当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bc选项中的王某和张某均应终止代表资格。
36、【答案】bd。
【考点】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解析】《宪法》第115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状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的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第120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能够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从以上宪法规定能够看出,bd为正确选项。关于选项a,它体现的民族自治机关对一般地方国家机关所赋予的职权的行使,故a不是贴合题干要求的选项,而c显然不是正确选项。实际上,民族自治地方在执行和贯彻国家法律和政策时,根据本地实际状况,对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示能够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
37、【答案】a。
【考点】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权限。
【解析】《立法法》第8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个性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七)民事基本制度;(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九)诉讼和仲裁制度;(十)务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立法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地方性法规能够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状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对传染病人的强制隔离措施属第8条第5项的规定,外资企业的财产征收制度属第8条第8项的规定,本行政区内乡政府的产生、组织和职权的规定属《立法法》第8条第2项的规定,因此只能由法律来规定。故只有选项a贴合题意。
38、【答案】abc。
【考点】民族自治地方的范围。
【解析】《宪法》第30条第3款:“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根据上述法律依据,选项abc正确。民族乡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不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有关自治权,是在相当于乡、镇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置的行政区域,选项d为错误答案。
39、【答案】bcd。
【考点】民族自治地方的范围和自治机关的概念。
【解析】注意本题是选非题。
《宪法》第30条第3款:“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宪法》第112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所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均不是自治机关,选项bc合题意。又因为民族乡不是民族自治地方,故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乡政府都不是自治机关,选项d也合题意。
40、【答案】ad。
【考点】自治机关的组成特点。
【解析】《宪法》第113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宪法》第114条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自治机关的组成特点:1.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2.人大常委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3.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4.自治机关组成人员中要尽量配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
依此,上述选项中只有选项ad中的人员务必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41、【答案】abcd。
【考点】个性行政区自治权的资料。
【解析】《香港个性行政区基本法》第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个性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又《澳门个性行政区基本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澳门个性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香港个性行政区基本法》第13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香港个性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在香港设立机构处理外交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授权香港个性行政区依照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又《澳门个性行政区基本法》第13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澳门个性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在澳门设立机构处理外交事务。中央人民政府授权澳门个性行政区依照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
由此,个性行政区自治权包括:1人事方面,行政机关,立法机关由当地永久性居民组成,法官由行政长官任命;2社会制度方面,实行资本主义制度;3财政独立,货币体系独立;4司法独立,有自己的法律制度;5有自己的区旗,区徽;6有必须的外事权,能够自己名主义参加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注意并不是外交权。透过观察abcd四个选项,能够得知都包含在个性行政区的自治权之内,因此都应选。
42、【答案】abcd。
【考点】澳门居民享有的自由。
【解析】《澳门个性行政区基本法》第27条规定:“澳门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组织和参加工会、罢工的权利和自由。”
第33条规定:“澳门居民有在澳门境内迁徙的自由,有移居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自由。澳门居民有旅行和出入境的自由,有依照法律取得各种旅行证件的权利。有效旅行证件持有人,除非受到法律制止,可自由离开澳门,无需个性批准。”
由。”
第35条规定:“澳门居民有选取职业和工作的自。
学宪法讲宪法的教学资料(模板15篇)篇六
复习提问:(展示:法律体系金字塔)。
1、为什么说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导入新课:今天,我们要进一步探究宪法的相关问题。了解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治国安邦”方面的具体体现。
二、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板书)。
教师出示一张表格: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学生讨论后,归纳:
1、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的最高行为准则。(板书)。
教师:展示几个案例(可参考教材中的三个案例)。
学生活动:请同学们讨论、分析。
归纳:
(1)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做宪法和法律禁止做的事。
(2)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做宪法和法律规定做的事。
(3)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能做宪法和法律未授权的事。
2、宪法是一切团体和组织的最高行为准则。(板书)。
教师出示近年来我国的几大贪污案的处理结果。(见扩展资料)说明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但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3、宪法是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板书)。
宪法第56条规定,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教师给学生介绍前一时期的热点新闻――刘晓庆因涉嫌偷税漏税被依法拘留。
学宪法讲宪法的教学资料(模板15篇)篇七
知识与能力:
通过多种形式的教学活动,使学生认识到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最高的行为准则。
过程与方法:
结合宪法和法律的有关原则和规范,具备基本的辨别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或公民个人行为是否违宪违法的能力;通过对相关案例的分析,认识到任何人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能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对一些真实案例的分析,深刻认识“人治”的危害及“法治”的重要性,增强法治观念;通过对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的正确理解和认识,感受到宪法具有的最大权威,树立宪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同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意识到公民的基本义务是公民必须承担的责任,初步培养承担依法治国的历史责任感。
教材分析。
1、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的最高行为准则。
首先是学生对什么是国家机关及相应行使的职责不太了解、较陌生,理解上有一定的难度。同时,对社会上一些不良现象学生有自己的看法。教师要进行引导,在教法上需多下工夫。这是本框的一个难点。
2、国家机关不能做宪法和法律未授权的事。
学生对什么是“未授权”,可能存在一定的疑问,教师不要回避问题,可结合一些实际案例来讲解。此处在教法上也有一定难度。
3、宪法是一切团体和组织的最高行为准则。由于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而社会上存在一些个别党员腐败堕落的现象。因此,学生可能产生一些想法。我们要引导学生正确看待这些社会现象,学会正反两方面看问题。
1、本框是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在“治国安邦”方面的具体体现。为了便于学生理解,可用一个相关的'时事报道或贴近学生实际生活的案例(最好是录像的形式)导入,令学生思考、讨论,从而明确无论是国家机关、团体和组织,还是个人的行为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最高的行为准则。
2、为了能使学生主动开展探究活动,可以利用书中的小栏目“议一议”――谈谈你对“权大没有法大”的看法。首先,用此栏目引发学生思考、质疑;然后,引导学生开展探究,深入研究“为什么?”
学宪法讲宪法的教学资料(模板15篇)篇八
传统上,资产阶级学者根据宪法的某些外部表现特征,对宪法做了如下分类:
(1)按照生产关系或社会制度的类型,可分为社会主义宪法和资本主义宪法。
(2)按照宪法的表现形式,可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
(3)根据宪法修改程序、可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
(4)按照宪法制定主体可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例题: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的最高效力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含义?
a.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b.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c.在制定和修改程序,宪法比其他法律的要求更加严检。
d.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问题。
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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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宪法讲宪法的教学资料(模板15篇)篇九
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高票表决通过,如潮的掌声,在万人大礼堂长时间响起。这是共和国宪法发展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
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站在新的起点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日益宽广。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首要的是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弘扬宪法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我们需明白的是“依宪治国没有看客”,只有了解、关心和学习宪法,才能更好地融入法制社会,更好地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进一步加强教师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途径和形式参与学校工作,从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持续、和谐、科学发展。
学宪法讲宪法的教学资料(模板15篇)篇十
为了强化全诗的音乐性,诗人还吸取了外国诗歌中的一些技法,在同一节诗中让同样的字句更迭相见。
《雨巷》是戴望舒的成名作和前期的代表作,他曾因此而赢得了雨巷诗人的雅号。这首诗写于1927年夏天。当时全国处于白色恐怖之汇总,戴望舒因曾参加进步活动而不得不避居于松江的友人家中,在孤寂中咀嚼着大革命失败后的幻灭与痛苦,心汇总充满了迷惘的情绪和朦胧的希望。
《雨巷》一诗就是他的这种心情的表现,其中交织着失望和希望、幻灭和追求的双重情调。这种情怀在当时是有一定的普遍性的。《雨巷》运用了象征性的抒情手法。诗中那狭窄阴沉的雨巷,在雨巷中徘徊的独行者,以及那个像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都是象征性的意象。这些意象又共同构成了一种象征性的意境,含蓄地暗示出作者即迷惘感伤又有期待的情怀,并给人一种朦胧而又幽深的美感。富于音乐性是《雨巷》的另一个突出的艺术特色。诗中运用了复沓、叠句、重唱等手法,造成了回环往复的旋律和宛转悦耳的乐感。因此叶圣陶先生称赞这首诗为中国新诗的'音节开了一个新纪元。
戴望舒这种对新诗音乐性对追求,到《雨巷》是高峰,也是结束。此后,他开始了对诗歌底他所谓音乐的成分勇敢的反叛,(杜衡语)走向对诗的内在情绪韵律的追求。
他的另一首著名诗篇《我的记忆》,就是这种追求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戴望舒的这种变化,反映了他新的美学见解和艺术追求,但这决不能否认《雨巷》对新诗音乐美尝试的意义。偏爱是艺术欣赏的伴侣。这首《雨巷》,是新诗中一颗发光的明珠,值得我们珍读!
总结:戴望舒的诗深得中国古典诗词中婉约诗风的遗韵,又受到法国象征诗派的影响,因而他的早期诗作总体上表现出孤独、抑郁和消沉的特点。
学宪法讲宪法的教学资料(模板15篇)篇十一
教学宪法是教育工作者在教学实践中遵循的一项重要指导性文件。在教学宪法中,明确了教育的目标、原则和方法等方面的规定,帮助教师及时调整教学策略,提高教学效果。在我长期的教学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教学宪法的重要性和价值,下面我将从教育目标、教育原则、教学方法、课程设置和评估策略等方面,分享我的教学宪法心得体会。
教育目标是教学的根本目标和方向,也是衡量教育成果的标准。教育宪法明确规定了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是教育的根本目标。在我的教学实践中,我始终将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作为教育的根本目标,力求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通过丰富的教育活动、情感交流和实践实践实习,我不仅帮助学生掌握了专业知识,还使他们具备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提高,也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认同。
教育原则是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准则,是教育宪法中的核心内容。在我的教学实践中,我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将学生的需求和兴趣作为教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教学过程中,我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鼓励他们主动探索学习,积极参与课堂活动。通过合作学习、讨论和实践任务等方式,我帮助学生找到学习的乐趣和动力,激发了他们的学习潜力,提高了学习效果。
教学方法是实现教学目标和贯彻教育原则的手段和途径。教学宪法明确规定了教师应该采取的教学方法。在我的教学实践中,我尝试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如讲授法、讨论法、示范法和实践任务法等,以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在课堂上,我注重培养学生的分析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启发式教学和案例教学等方式,激发他们的思维灵活性和创造力。我还鼓励学生参加课外实践活动,增加实践经验,提高综合素质。
课程设置是教育宪法明确规定的教学内容和学科结构。在我的教学实践中,我根据学生的学习特点和兴趣,灵活调整课程设置,使其更加符合学生的需求。我在课程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通过实践活动和实验课程,帮助学生理解和巩固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同时,我还通过多媒体和互联网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丰富课程内容,提高教学效果。
评估策略是教育宪法规定的衡量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的评价方法。在我的教学实践中,我注重采用多样化的评估策略,如考试、作业、小组合作和项目展示等,不仅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还评价他们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合作精神。通过这种评估策略,我帮助学生全面了解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及时调整学习策略,提高学习效果。
总结来说,教学宪法是教育工作者在教学实践中必须遵守的一项重要指导性文件。通过对教学目标、教育原则、教学方法、课程设置和评估策略等方面的理解和运用,我深刻体会到了教学宪法的重要性和价值。在我的教学实践中,教学宪法不仅指导了我的教学工作,还帮助我提高了教学效果,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了有效的提升。因此,我将继续遵守教学宪法的要求,不断探索创新教学方法,为学生成长成才做出更大的贡献。
学宪法讲宪法的教学资料(模板15篇)篇十二
宪法教学是培养公民意识和法治观念的重要途径,通过宪法教学,可以增强学生对法治的认识和理解,培养他们的守法意识和法律意识。我在宪法教学中有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和大家分享。
首先,宪法教学要注重把握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内容十分广泛且复杂,教师在教学中必须明确教学目标,把握教学重点和难点。在教学中,我通常会从宪法的基本原则入手,如平等原则、权利和义务原则等,通过具体案例和实际生活中的问题,引导学生深入了解和分析。同时,结合教材中的重点章节,对宪法的起草、修宪和实施进行深入讲解,使学生对宪法的体系和结构有更全面的了解。
其次,宪法教学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法治观念是公民的基本素养,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要条件。在宪法教学中,我常常通过案例分析、讨论和辩论等方式,引导学生了解宪法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并明确宪法和其他法律的关系。我还鼓励学生关注身边的法治问题和公共事务,通过实际行动参与其中,并在教学中及时总结和讲解相关法规和政策。通过这些努力,学生的法治观念逐渐形成,能够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益。
再次,宪法教学要注重提高学生的宪法素养和创新意识。宪法教学不仅仅是知识的传输,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和创新意识。在教学中,我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宪法及其相关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和看法。通过问题导向的教学,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另外,我常常组织学生进行辩论角逐,让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才智和观点,锻炼他们的辩证思维和表达能力。
最后,宪法教学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宪法精神和公民素质。在宪法教学中,我不仅要传授学科知识,更要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全面素质培养。我通过教学实践活动、参观考察和社会实践等途径,给予学生更多的实践机会和锻炼空间,培养学生积极承担责任、关心社会、助人为乐的宪法精神。此外,我还注重学生的团队合作和社会责任感培养,通过小组讨论和分工合作等方式,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总之,在宪法教学中,教师需要注重把握教学重点和难点,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和创新意识,提高他们的宪法素养和公民素质。宪法教学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教师持之以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不断加深学生对宪法的理解和认识。我相信,在全体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下,宪法教学必将取得更大的成果,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学宪法讲宪法的教学资料(模板15篇)篇十三
学生错误观念性质:广泛性、自发性、顽固性、隐蔽性错误观念转变的条件:1、引发学习者对原有观念的不满2、使学习者意识到新观念的可理解性3、显示新观念的合理性4、使学习者意识到新观念的有效性错误观念转变的。
教学。
1、诊断错误观念2、引发认识冲突3、理解新观念4、应用新观念5、反思观念转变过程知识保持的方法:1、深度加工与主动参与2、运用记忆术3、进行组块化编码4、适当过度学习5、合理进行复习第七章学习技能1、技能:指通过练习而获得的,顺利完成某种任务的和种活动方式或心智活动方式。
技能种类:1、动作技能,特点:第一动作技能的活动对象是物质性客体或机构,具有客观性,第二动作技能的执行是通过肌体的运动而实现的,具有外显性,第三操作活动的每个动作必须切实执行,不能合并、省略,在结构上具有展开性。
2、心智技能,特点:第一,对象具有观念性,第二执行具有内潜性,第三,结构具有简缩性。
动作技能形成的阶段1、操作的定向、模仿、整合、熟练动作技能的培训:1、准确的示范与讲解2、必要而适当的练习(练习方式、练习的量、练习曲线、高原现象)3、充分而有效的反馈4、建立稳定清晰的动觉。
心智技能的形成(一)加里培林的心智技能形成阶段论1、活动定向阶段2、物质活动或物质化活动阶段3、有声言语活动阶段4、无声的外部言语阶段5、内部言语活动阶段(二)安德森的心智技能形成三段论1、认识阶段2、联结阶段3、自动化阶段心智技能形成的特征1、对象脱离了支持物2、进程压缩3、应用的高效率心智技能的培养1、激发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2、注意原型的完备性、独立性与概括性3、适应培养的阶段特征,正确使用言语4、创设条件,提供心智技能练习,应用的机会。
第八章学习策略学习策略的四个方面特征:主动性、有效、过程、程序性。
重视学习策略解决问题意义:可以改进学生的学习,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特别是能促进或改进因为学习策略掌握不好或智力发育迟滞学生的学习成效,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他们学习的困难。能更有效地促进教师的教。有利于学生更好地适应与发展。
学习策略的构成:1、认知策略:复述策略、精细加工策略、组织策略2、元认识策略:计划策略、监控策略和调节策略3、资源管理策略:时间管理(统筹安排学习时间,高效利用最佳时间,灵活利用零碎时间)、学习环境管理、努力管理、他人支持复述策略:1、利用随意识记和有意识记2、排除相互干扰3、整体识记和分段识记4、多种感官参与5、复习形式多样化6、注意复习时间和合理安排7、试图回忆8、画线精细加工策略:1、记忆术2、做笔记3、提问4、生成性学习5、利用背景知识,联系实际。
组织策略:1、聚类组织策略2、概括法3、比较法学习策略训练的原则1、主体性原则2、内化性原则3、特定性原则4、生成性原则5、有效性原则6、个人自我效能感学习策略的训练方法1、指导教学模式2、程序化训练模式3、完形训练模式4、交互式教学模式5、合作学习模式。
第九章问题解决与创造性问题的成分:给定的条件,要达到的目标,存在的限制或障碍问题的种类:1、结构良好的问题2、结构不良的问题问题解决:目的指向性,认知性,序列性。
解决问题的一般方法:1、算法式2、启发式(手段目的的分析法,反推法,简化法,类比法)。
问题解决因素:1、问题特征2、知识经验3、定势与功能固着提高问题解决的能力1、形成有组织的知识结构,以提高学生知识储备的数量与质量2、教授学生运用策略3、提供多种练习的机会促使技能达到自动化水平。4、培养思考问题的习惯(鼓励学生主动发现问题、多角度提出假设、自我评价与反思)创造性的主要成分:1、创造性想象2、创造性思维(发散、聚合、直觉、逻辑)发散思维的特征:1、流畅性(用词、联想、表达、观念)2、变通性3、独创性影响创造性的因素1、环境2、智力3个体创造性的培养:1、创造适宜的环境(创设宽松的心理环境、给学生留有充分的余地、改革考试制度与考试内容)2、注重个性的塑造(保护学生好奇心、接受学生的想法、重视学生的独特性、提供榜样)创造性思维策略训练1、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2、发散思维训练3、学会容忍模糊性4、推测与假设训练5、自我设计训练6、头脑风暴训练第十章态度与品德的形成态度:是通过学习而形成的,影响个人行为选择的内部准备状态或反应的倾向性。态度是一种内部准备状态,而不是行为反应本身,态度不同于能力,虽然二者都是内部倾向。态度是通过学习而形成的。
态度的结构:认知成分、情感成分、行为成分品德:是道德品质的简称,是社会道德在个人身上的体现,是个体依据一定的社会道德行为规范行动时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心理特征和倾向。
有相对的稳定性,若只是此一时,彼一时地偶然表现,由不能称之为品德。3、品德是在道德观念的控制下,进行某种活动,参与某件事情或完成某个任务的自觉行为。
品德的心理结构:道德认识、情感、行为中学生品德发展的基本特征1、伦理道德发展具有自律性,言行一致(形成道德信念与道德理想、自我意识增强、道德行为习惯逐步巩固、品德结构更为完善)态度与品德学习的两种形式1、亲历学习2、观察学习态度与品德一般过程1、依从(从众和服从)2、认同3、内化影响态与品的条件1、外部条件(家庭教养方式、社会风气、同伴群体)2、内部条件(认知失调、态度定势、道德认知)良好态度与品德培养:1有效的说服——正、反面论据2、榜样示范3、价值澄清(选择阶段、赞赏阶段、行动)4、群体约定5、赏罚控制第11章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指一种良好的、持续的心理状态与过程,表现为个人具有生命的活力,积极的内心体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够有效地发挥个人的身心潜力以及作为社会一员的积极的社会功能。
心理的标准1、情绪稳定、乐观2、人际关系和谐3、人格完整4、正确的自我观5、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6、心理行为表现符合年龄特征中学生心理健康问题:1、焦虑症:特征(焦虑是由紧张、不安、焦急、忧虑、恐惧等交织而成的一种情绪状态,学生常见的是考试焦虑)2、抑郁症(以一种持久的心境低落为特征的神经症。过度的抑郁反应常伴有严重的焦虑感)3、强迫症(扬强迫观念和强迫行为)4、恐怖症(指对特定的无实在危害的事物与场景的非理性惧怕)评估性会谈(会谈是心理咨询与辅导的基本方法。倾听、鼓励、询问、反映、澄清、面质)心理辅导的基本目标(学会调适、寻求发展)学校心理辅导遵循基本原则:面向全体学生原则、预防与发展相结合原则、尊重与理解学生原则、学生主体性原则、个别化对待原则、整体性发展原则。
学宪法讲宪法的教学资料(模板15篇)篇十四
(1)是否成文。
(2)刚性柔性。
(3)钦定、民定和协定。
前两种分类都是英国法学家普莱斯法律||教育网提出来的。
2.马克思主义学者的宪法分类。
阶级本质上分:资本主义宪法,社会主义宪法(宪法是近代的,无封建和奴隶制)。
学宪法讲宪法的教学资料(模板15篇)篇十五
1、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
(1)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务。
(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具有三层含义:
一是一切规范性文件都要依据宪法制定,是宪法的具体化。
二是一切规范性文件都不能和宪法相抵触,或则要被撤消和宣布无效。
三是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以及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宪法有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2、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综观世界各国宪法,对公民权利通常采取两种方式:
一种是例举式。(我国采取此种方式)。
另一种是限制式。
3、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所谓政治力量的对比,首先是阶级力量对比。具体表现两个方面:
一是阶级力量强弱的对比关系。
二、阶级力量强弱悬殊程度的对比关系。
2005真题: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
a.一切规范性文件都要依据宪法制定。
b.一切规范性文件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被撤销或宣布无效。
c.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及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d.宪法是我国执政党意志和政策的体现。
答案:abc。
三、宪法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