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什么样的读后感才能对得起这个作品所表达的含义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鲁迅选集读后感鲁迅选集读后感篇一
鲁迅先生,从小学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已经进入了我的意识当中,曾经有一段时间还特别喜欢鲁迅先生写的文章,那个时候还试着背过几个小段,感觉挺有韵味的。
高中的时候,看过鲁迅先生的《祝福》,故事情节与人物性格给震撼到了,细微的描述与引人入胜的讽刺,让我们对那个时代有了情绪,我不愿相信旧时代的黑暗与欺压,可是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塑造的那一个个鲜明角色,让我不得不承认了现实,之后陆陆续续就开始更加关注他的作品了,鲁迅的选集故事很多,题材很多,人物很多,原本我以为我会将他们混淆,可是我记住了他们。鲁迅曾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祥林嫂、爱心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敢于正视惨淡的人生”,我认为鲁迅先生作品最具价值之处,就在于其改造“民族灵魂”和中国社会的思想。鲁迅先生为现代文学刻划了一系列不朽的典型:既疯狂又格外清醒的“狂人”;作为国民弱点象征的“精神胜利法”的体现者阿q;带着滴血的灵魂走向地狱的祥林嫂;还有闰土、华老栓等等。他不但写出人物的“血肉来”,而且表现出人物“灵魂的深”。
在这其中,我最感到震撼的还有《狂人日记》,它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在狂人的眼中看到的是他人对他的“迫害行为”,在《狂人日记》中我们大多数人都可以很轻易地透过病例的假象,看到鲁迅以象征的形式对封建传统所进行的批判在这里。在作品中,也用狂人的自白清楚地昭示出来: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狂人的思维和语言常常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丰富和深刻的。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在狂人或作者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
鲁迅选集读后感鲁迅选集读后感篇二
去年出国前,接到好几家出版社约稿,都是叫我从旧文中“随便选选”,弄成一个本子,凑在某某“丛书”里。小子何德,竟蒙如此恩待,于是唯唯诺诺,马上动手。先立一个或几个主题,分若干小辑,这几篇给甲社,那几篇给乙社,五本“自选集”模样的东西顷刻告成,眼前就浮现了它们将同时推出的壮观场面,而且读者若干,稿费几何——这么一想,不免志得意满,虽然有一件似乎不太稳妥的事在脑子里一闪,也迅速掐灭了。
一年后拿到新书五本,略微一翻,才明白当初在脑子里一闪而过的是什么,丝毫高兴不起来了:不少文章选重复了。其实,即使为了凑字数,也无须那样猴急,抽掉几篇,厚薄也相宜了。总还是过于自爱,希望自己的大作让更多的人看到罢,但结果不仅对不起读者,也害了自己的大作。
有一位朋友,每天早上对着镜子自批脸颊四次(一边两次),这才“定定心心”开始一天的工作。我这篇文章,要谈鲁迅在1932年底编辑、次年3月由天马书店出版的《自选集》,却先说了一通自己的鸡毛蒜皮事情,倒并非受这位朋友影响,实在只是想借这机会,谈图书出版与现代文学史的一个现象。
中国现代高产作家,恐怕只有鲁迅一人自觉按照编年方式整理著作,由此避免小说、散文、杂文作品重出于不同的单行本。这是作者之福,读者之福。其他作家如周作人——更不要说当代的我辈——就很惨了,虽是“自编文集”,也缭乱不堪。笔者因为犯过这错误,所以悔愧至深。
不记得是竹内好还是木山英雄曾经说过,鲁迅一生都在撰写《鲁迅全集》,意识是说,逐年编辑自己的作品的习惯,预先确定了他写下的片言只语在未来的“全集”中的位置,而这也足以使《全集》之外任何自己或别人的选本,都无害其著作体系的完整性。
即使这样,鲁迅生前也只编了一本《自选集》,这就更要令当时和后来无数作者尤其是像我这样半吊子的鲁迅研究者惭愧得“汗不敢出”了。
讲究书的版本形式,乃一切爱书写书者的习性,但鲁迅这方面似乎特别严格。他曾经针对清修《四库全书》而反复致慨于满族统治者对汉人书籍精心的“谋杀”。对一些谋取暴利或达到别样目的的“聚珍本”、“校注本”,他不仅指出校对乃至断句上的错误,更不放过出版和编辑者随意变乱古人著作版式的漫不经心、甚或自以为高明的恶劣行为。新出版的图书天地过窄,他也极其不满,以至于上升到民族精神的高度加以深究。在《鲁迅全集》里,关于“书的还魂和再造”的现象的论述很多,但我们也注意到,鲁迅谈论版本形式往往意有他属,不同于那些喜欢炫耀见识高卓或收藏宏富的博雅之士。总的.精神,无非“朴实”、“认真”四字。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可以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可见鲁迅对自己的作品并无特别的轩轾,“最满意”云云,恐怕要引起误导的。鲁迅判断自己的作品的标准,并非只有一个。何况,这毕竟只是应别人之请而编的方便一般读者的权宜的集子,让人家读了有兴趣,再去看他别的著作,就够了。这可不同于他编《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之类的选本,要承担一种文学史的使命。至于“就将材料,写法,略有些不同,可供读者参考的东西,取出二十二篇来,凑成了一本,但将太给人一种‘重压之感’的文字,却特地竭力抽掉了。”这个用心确是有的,但我看也没法因此就推测鲁迅具体的意图。
《鲁迅自选集》没选杂文,他还说,“够得上勉强称为创作的,在我,至今就只有这五种”。其实,这里的“创作”一词,是鲁迅故意借用别人的概念,并非他自己的想法,因为在他看来,杂文也是或者更是一种“创作”。如果我们偏信了他的话,是否就可以认为,鲁迅在《自选集》里不选杂文,就是对杂文“不甚满意”,要“删去”了呢?断乎不可。
肯定“选本”的重要性,又明白一切“选本”的局限,这才比较平实,似乎也更加“符合鲁迅精神”吧。
据此,我们大概也可以明白,鲁迅一生为什么只有一个《自选集》了。
周作人说鲁迅有文字上的一种“洁癖”,这不仅是说他在创作的时候字斟句酌,决不含糊,马虎,还包括原文于报刊上发表之后,在收入集子里时,又趁机大加修改。但我们千万别误会,以为鲁迅的修改,是修改自己的观点。决不是的。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没有详细通盘的研究——只限于具体的而且极细微的字句。不知道这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还是心理上的问题的表现,专门研究作家的变态或病态心理的学者们,应该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读孙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录,介绍鲁迅怎样在编辑《野草》时细心修改那些在我看来似乎并无必要修改的小地方,就已经很纳罕了。这次再看鲁迅著作校勘专家刘运峰先生校注的《鲁迅自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新版),仅仅对照“序言”,就有极大的震动。一篇标点符号在内不到一千五百字的短文,鲁迅后来将它收入《南腔北调集》,竟然修改了四十处之多,而且全是细小的字句方面的修改。文章最后的“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楼”,也要改成“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居记”!
我以为,今天的读者看这本有详细校注的《鲁迅自选集》,最大的收获,恐怕还是看他怎样疯狂地改文章(手边要有别的版本进行对照)。那是在电脑发明之前、大多数人还用毛笔一笔一划写文章的时代。
鲁迅选集读后感鲁迅选集读后感篇三
去年出国前,接到好几家出版社约稿,都是叫我从旧文中“随便选选”,弄成一个本子,凑在某某“丛书”里。小子何德,竟蒙如此恩待,于是唯唯诺诺,马上动手。先立一个或几个主题,分若干小辑,这几篇给甲社,那几篇给乙社,五本“自选集”模样的东西顷刻告成,眼前就浮现了它们将同时推出的壮观场面,而且读者若干,稿费几何——这么一想,不免志得意满,虽然有一件似乎不太稳妥的事在脑子里一闪,也迅速掐灭了。
一年后拿到新书五本,略微一翻,才明白当初在脑子里一闪而过的是什么,丝毫高兴不起来了:不少文章选重复了。其实,即使为了凑字数,也无须那样猴急,抽掉几篇,厚薄也相宜了。总还是过于自爱,希望自己的大作让更多的人看到罢,但结果不仅对不起读者,也害了自己的大作。
有一位朋友,每天早上对着镜子自批脸颊四次(一边两次),这才“定定心心”开始一天的工作。我这篇文章,要谈鲁迅在1932年底编辑、次年3月由天马书店出版的《自选集》,却先说了一通自己的鸡毛蒜皮事情,倒并非受这位朋友影响,实在只是想借这机会,谈图书出版与现代文学史的一个现象。
中国现代高产作家,恐怕只有鲁迅一人自觉按照编年方式整理著作,由此避免小说、散文、杂文作品重出于不同的单行本。这是作者之福,读者之福。其他作家如周作人——更不要说当代的我辈——就很惨了,虽是“自编文集”,也缭乱不堪。笔者因为犯过这错误,所以悔愧至深。
不记得是竹内好还是木山英雄曾经说过,鲁迅一生都在撰写《鲁迅全集》,意识是说,逐年编辑自己的作品的习惯,预先确定了他写下的片言只语在未来的“全集”中的位置,而这也足以使《全集》之外任何自己或别人的选本,都无害其著作体系的完整性。
即使这样,鲁迅生前也只编了一本《自选集》,这就更要令当时和后来无数作者尤其是像我这样半吊子的鲁迅研究者惭愧得“汗不敢出”了。
讲究书的版本形式,乃一切爱书写书者的习性,但鲁迅这方面似乎特别严格。他曾经针对清修《四库全书》而反复致慨于满族统治者对汉人书籍精心的“谋杀”。对一些谋取暴利或达到别样目的的“聚珍本”、“校注本”,他不仅指出校对乃至断句上的错误,更不放过出版和编辑者随意变乱古人著作版式的漫不经心、甚或自以为高明的恶劣行为。新出版的图书天地过窄,他也极其不满,以至于上升到民族精神的高度加以深究。在《鲁迅全集》里,关于“书的还魂和再造”的现象的论述很多,但我们也注意到,鲁迅谈论版本形式往往意有他属,不同于那些喜欢炫耀见识高卓或收藏宏富的博雅之士。总的精神,无非“朴实”、“认真”四字。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可以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可见鲁迅对自己的作品并无特别的轩轾,“最满意”云云,恐怕要引起误导的。鲁迅判断自己的`作品的标准,并非只有一个。何况,这毕竟只是应别人之请而编的方便一般读者的权宜的集子,让人家读了有兴趣,再去看他别的著作,就够了。这可不同于他编《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之类的选本,要承担一种文学史的使命。至于“就将材料,写法,略有些不同,可供读者参考的东西,取出二十二篇来,凑成了一本,但将太给人一种‘重压之感’的文字,却特地竭力抽掉了。”这个用心确是有的,但我看也没法因此就推测鲁迅具体的意图。
《鲁迅自选集》没选杂文,他还说,“够得上勉强称为创作的,在我,至今就只有这五种”。其实,这里的“创作”一词,是鲁迅故意借用别人的概念,并非他自己的想法,因为在他看来,杂文也是或者更是一种“创作”。如果我们偏信了他的话,是否就可以认为,鲁迅在《自选集》里不选杂文,就是对杂文“不甚满意”,要“删去”了呢?断乎不可。
肯定“选本”的重要性,又明白一切“选本”的局限,这才比较平实,似乎也更加“符合鲁迅精神”吧。
据此,我们大概也可以明白,鲁迅一生为什么只有一个《自选集》了。
周作人说鲁迅有文字上的一种“洁癖”,这不仅是说他在创作的时候字斟句酌,决不含糊,马虎,还包括原文于报刊上发表之后,在收入集子里时,又趁机大加修改。但我们千万别误会,以为鲁迅的修改,是修改自己的观点。决不是的。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没有详细通盘的研究——只限于具体的而且极细微的字句。不知道这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还是心理上的问题的表现,专门研究作家的变态或病态心理的学者们,应该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读孙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录,介绍鲁迅怎样在编辑《野草》时细心修改那些在我看来似乎并无必要修改的小地方,就已经很纳罕了。这次再看鲁迅著作校勘专家刘运峰先生校注的《鲁迅自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新版),仅仅对照“序言”,就有极大的震动。一篇标点符号在内不到一千五百字的短文,鲁迅后来将它收入《南腔北调集》,竟然修改了四十处之多,而且全是细小的字句方面的修改。文章最后的“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楼”,也要改成“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居记”!
我以为,今天的读者看这本有详细校注的《鲁迅自选集》,最大的收获,恐怕还是看他怎样疯狂地改文章(手边要有别的版本进行对照)。那是在电脑发明之前、大多数人还用毛笔一笔一划写文章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