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是一种表达自我、传递情感的方式,它能够给读者带来启示和感悟。希望大家能够通过阅读范文,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和写作能力,创作出更加出色的作品。
我和书的故事高中生(汇总13篇)篇一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是啊!在我眼中,书就是我的一位朋友,是一位伙伴,是一名老师……使我每天都为它着迷。
去年暑假,伟成兴奋地对我说:“书店刚进了一批书!”我一听兴高彩烈地和他一起走向书店。好家伙,热卖区里人山人海,我不管那么多,直奔热卖区东张西望地寻找着我喜欢的书,我突然发现了一本叫《鬼谷学校》的书,我拿下书像棚做一颗大钻石,小心翼翼的来到收银台,手一摸兜里,顿时明白了什么叫乐极生悲--我没有带钱。我只好走向热卖区把书藏在书架底层,急忙跑回家去拿钱,拿起钱我飞一般跑去书店。一路上心想我藏的那本书该不会被别人发现了吧,或者被他人买走了,心理默默的祈求上帝帮帮我,千万不要被人被人买走了。
我一到书店,就直奔热卖区跑去,看到一位小弟弟在哪里挑选书,过来一下,小弟弟就发现了那本《鬼谷学校》的书,我总不能给他抢吧!这也太没有品位了,我顿时像霜打的茄子一样,锤头丧气地回家了,妈妈见我空手而归说:“没事,书店肯定还会进货的,到时就有了。”
过了几天书店真的就进了回来,伟成告诉我。我起身就要跑出去,妈妈说:“外面在下雨,你雨伞都不要那吗?”我还是直接跑了,跑去买那本我喜欢的书去了。
书是一盏灯,照亮了我人生的道路,书是一道美食,使我细细的品尝,书更是一座山,使我们在书中遨游飞翔,不断的在书中摸索,追求!
我和书的故事高中生(汇总13篇)篇二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欢看书,一看到书就像饥饿的人看到面包一样。只要有一本书没看完,我就会想尽一切办法把这本书看完,什么时候也不例外,这已成了我的习惯。
“哎,老大,大哥,你把这本书借给我吧!我不会弄丢的,行吗?”
“那,好吧,可不准弄丢哦。”
哈哈,这本《疯疯癫癫的阿凡提》总算被我借到了,我又可以痛痛快快地看一本我没看过的书了,我高兴得手舞足蹈。
放学了,我高高兴兴地把书收进书包,乐癫癫地跑回了家,还没歇一会儿,便拿出书,高高兴兴地看了起来,“哈哈!这个怎么……哈!”
“陈邢杰,你干什么呢?作业做了没?”
“噢,我在看……我在做呢。”
妈妈刚才这一问,把我吓出了一身冷汗,如果妈妈来检查的话……我不敢再想下去了,我小心翼翼地打开书包,不敢发出一点声音,我拿出作业本,奋笔疾书地写了起来,因为看书看的时间有点长,做完作业时已经六点了,还要做妈妈布置的作业好不情愿啊!可没办法。在做作业的时候,我也不免要找个借口看一会书,我假装肚子疼躲进洗手间偷偷地看一会,可这本书实在太好笑了,我好几次都要笑出声,只得克制自己,但妈妈还老是产生疑问,“儿子,你怎么这么长时间还不出来?”我连忙回答:“快了,快了,马上好了。”就这样过了好几个“马上”,直到妈妈“咚咚咚”地来敲门时,我才把书藏进衣服里,把水放得“哗哗”响,才打开门,扶着墙壁装着有气无力的声音说:“妈妈,我身体不舒服,想早点睡。”“好,你早点休息,作业就别做了。”“那您也早点睡吧。”耶!耶!我在心里高兴地大喊,因为我的计划成功了。
我和书的故事高中生(汇总13篇)篇三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觉得这个比喻用得特别贴切。我的生活,同样离不开这个好朋友——书。我已经记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书便成了我亲密无间的好朋友。书架上、床、枕头底下随处可见我这个好朋友的身影。
记得有一次正在做饭的妈妈,刚好有事要出门,出门前,妈妈对我说:“晓华,你帮我看着锅里的菜,等一下,记得给菜放点盐。”我一边看书一边随口答应着。妈妈出门后,我抱着书坐在灶台前,边看火边看书,沉迷书中的我早忘了看火加盐的事,等到一股糊味钻进我的鼻子里,我才记起了锅里的菜,赶紧关火还好菜糊得不怎么厉害,这时的我突然想起妈妈出门前交待,往锅里放盐的事。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妈妈让我加多少盐在菜里,不管三七二十一,我舀了三勺盐放进菜里。吃饭时,妈妈吃了一口菜就全吐了出来,只见她皱着眉头,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大声地说道:“你这个书呆子-----”我不好意思地冲妈妈笑了笑,然后抱着书赶紧逃回了房间。
一读起书来,我便会如醉如痴,忘了写作业,忘了时间,忘了答应别人的事。
一天中午,我正抱着从同学那里借来的《孤女俱乐部》津津有味地读着,书中的故事,感动得我热泪盈眶,这时妈妈走了过来,夺过书,说道:“不写作业,只知道看闲书,还不赶快写作业去。”我擦了擦眼角的泪花,哀求道:“再看一会儿,就一会儿,妈妈你都不知道郑洁岚太可怜......”妈妈见我那可怜样,不由有点心软,“只能再看半个小时,我出去一趟,回来要是你还在看,看我怎么为罚你。”说完,妈妈递还给我,便出门去了。捧着书,我又陷进书的世界中。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外面传来熟悉的脚步声,妈妈回来了,我赶忙把书收起来,拿出课本摆在书桌上,假装正在写作业,但是为时已晚,一道冰冷的目光让我直冒冷汗。我知道,这次肯定在劫难逃。那天晚上,我被妈妈罚抄了十几遍古诗,尽管这样,我心里还是很高兴,因为抄完古诗,完成了作业。睡觉前,我又有机会看书了!
书大大拓展了我的眼界,它把我从一个小小的天地,带到了一个五彩斑斓的大世界里,它将一直陪伴着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勇往直前。
我和书的故事高中生(汇总13篇)篇四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书是人类的营养品。”而我们的周恩来总理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而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医愚。”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有一次,爸爸和妈妈都不在家,就我和弟弟在家,纸条上写着:“儿子,今天我们去做事情,午餐和晚餐,你自己搞定,那就这样啦。今晚我们才会回来,不要乱跑出去,不然会被坏人给抓走的。哦,对了,一定要照顾好弟弟呀,不然就会丢的!要记住呀!妈妈和爸爸都会相信你的能力的,加油!”
我一吃完早饭,就去看书了,弟弟却在看电视。我看着、看着,就入迷了,就像我是孙悟空在一旁上刀山,下火海,在东海龙王那里拿了金箍棒,到了天宫大闹了一回,又去了花果山,结果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指山下,最后和唐僧一起去西天取经。先遇上了猪八戒,接着又到了通天河遇上了沙和尚,接着又去了各个地区消灭了那一些妖魔鬼怪。最难消灭的妖魔鬼怪就是那个白骨精,那个老奸巨猾的白骨精,竟然假装用人来迷惑人,打了三天三夜才被我收服。
突然,有人把我叫醒了,原来是爸爸和妈妈,妈妈问我中午、晚饭吃了没有?我说没有。爸爸和妈妈都很惊讶!我竟然因为看书而没吃饭。我被表扬了,真令人忍俊不禁。
我知道了,米饭使我们的身体日益健壮,读书却令我们的头脑不断充实,所以我们要与书为伴,博览群书,取百家之长!
我和书的故事高中生(汇总13篇)篇五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大家一定很熟悉吧,没错,它就是出自大名鼎鼎的史学家高尔基之口。书籍,能带给我们源源不绝的智慧,能引导人类迈着坚定的步子向前发展。没有了书,世界也许会陷入恐慌——许多人是通过书籍来了解世界,如果没有了书,那他们岂不是与世界失去了联系?孩子们在学校里学习,没了书本,就也没有了学习目标,那孩子们在学校里岂不是只能不知所措地坐着?书籍,它传承给我们知识、开拓我们的眼界。
从小到大,我一直生活在书海之中。学校里的课本、妈妈给买的课外书,我都看得津津有味。因为每一次阅读,都能从中发现新的东西,一个词语,一个句子,初次理解时比较生疏,但过了一段时间,再把书拿出来看一看,就发现不仅自己理解得更透彻了,而且有时还会发现词或句子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有可能会体会到一种不一样的境界。
从只看一些小画书到阅读古今中外的名著,看书让我认识了许多以前不认识的字,懂得一些以前比较懵懂的道理,书籍给予了我智慧与力量,拓展了我的见识,书陪伴我成长!
我和书的故事高中生(汇总13篇)篇六
我的文凭只是中专,因为这点,在工作中常常晋升慢,待遇低,至今还窝在我们这个偏僻的小县城里,无数次的想走出这个环境闯一翻事业,但一想到现在的本科生、研究生跟牛毛还多就没了信心。我一直很羡慕我那些文凭很高的同学,他们现在有的在大专院校任教,有的在首都北京立身,有的在带领千军万马。文凭成了我一直挥之不去的遗憾,常常弄的自己心力憔悴。
前几天有同学通知我参加同学聚会,我真不想去,我一直不喜欢同学聚会这种场合,看着其他同学或开私车或坐公车地从四面八方傲然而至,席间侃侃而谈地说事业说收入,我就无地自容、灰头暗脑。但通知我的同学说这次一定要去!我问为什么?同学说:“这次的聚会地点在一个旅游地的五星级酒店里,但去的人都是全程免费,因为组织者把所有费用全包了!”我奇怪地问:“谁组织的!”他说:“我也不知道,听说是个和咱们多年失去联系的神秘同学!”
好奇心使我上了去聚会地的班车。下了班车,再坐出租,终于到了目的地,但车费让我这个工薪族心疼了大半天。来的同学很多,大家相互打着招呼,有政界的聚成一堆,互相说着官事:“看来官位又升了,瞧瞧这肚子就知道了!”有商界的围成一拢,谈论着谁谁又换坐骑了,取笑着某某的小情人让老婆打了!上的相互拥抱着,陆军说海军:“你们的待遇好啊!”海军说空军:“哪敢跟他们比呀!”空军说陆军:“羡慕什么呀,看你肩上的星和杠就知道你混的最好!”
我不知参加哪一方阵才合适,自卑而知趣地躲在远处,心里骂自己:他妈地,要是当年也弄个本科,今天还何苦这样酸!正想着,有人拍我肩,回头竟是中学时的同桌,我高兴地说:“毕业后再都没见过了,你现在在哪上班?”同桌苦笑了一下,说:“上什么班呀!修地球呢!当年中考时没考上高中,家里经济也紧,我爸就不让我补习了,回家和他一块种地了。后来想参军,人家都嫌我没高中毕业证,没去成。唉,真羡慕你们这些有文凭的同学呀,现在都吃公家饭了!听说你现在坐办公室了,上次去县城办事,真想去你哪坐坐!”我说:“那怎么没见你来呀?”同桌笑了笑。我就知道他和我犯的是一个病!
酒会开始了,主持人请出了那个一直未露面的神秘组织者。大家踮着脚伸长脖子往台子上看,看完了大部分人都问同一个问题:哪谁呀?我也一样,我感觉并不认识台上这胖胖的主!
台上的胖子说话,语气象赵本山的段子:“大家可能不认识我了,我就是那个“开裆裤”呀!”
我一下子想了起来,“开裆裤”还是我给他起的外号呢!他是我的小学同学,当时他没有母亲,常年跟父亲过着,那个时候农村还有点穷苦,再加上他们家没个女人,所以他穿的裤子经常是不合身,而且裤裆也常常是破的(其实那个时候在农村穿补丁衣服很普遍)。等念到小学四年级时,他就辍了学。之后大家都各忙各的学业,早把“开裆裤”忘了,再说他现在也变化很大,一下子真没认出台上的他。
“开裆裤”继续说:“当年我因为没钱而失学,十几岁就到建筑工地打工,后来对这一行熟了,就自个从包小工慢慢开始,后来包大工,组建自己的建筑队,开自己的建筑公司,现在虽然混的还过得去,但我一直很遗憾自己没上几年学,没有多少文化,说真的,在钱上我很有底气,但在文化上,我一直很遗憾呀!虽然和大家不大联系,但我一直都在打听各位的情况,我平时喜欢给圈子里的人说,谁谁在大学教书,那是我同学;谁谁在当团长,那是我同学;谁谁……”
下面已笑声一片。
“开裆裤”接着说:“今天组织这个聚会,我就是想说,我羡慕你们这些有文化的同学,我没文化,但我想和各位有文化的人当朋友,弥补我这一生的遗憾!”
酒会上,“开裆裤”还专门端着酒杯找到我,打我一拳说:“宏博,这‘开裆裤’还是你给我取的呢,我喜欢给人说,我这外号是咱们县的吴作家当年亲自给取的呢!我儿子有时看杂志,我会指着上面你的名字说,瞧瞧,这是你爸的同学!”我还了他一拳,说:“去你的!”他突然眼里热热地说:“真的,真是羡慕你们呀!”
励志故事2:穿越最长的隧道。
有人说人的生命就像一列火车,在奔驰的过程中总会暂时停靠在一些大站小站,还要穿越许多隧道,或长或短。而有的火车便永远地停在了隧道中,最终也见不到光明的出路。
发出这番感慨的,是一个在商场打拼多年的朋友,他经历坎坷,风光过也跌倒过,最终取得令人羡慕的成就。当时我曾笑着对他说:“你这列火车算是从隧道中驶出来了,现在车窗外是广阔的平原,风光无限啊!”而他却说:“这样的时候,是最容易懈怠的,而在未知的前方,还会有许多隧道等着去穿越。当陶醉于暂时的平静,火车突然进入隧道,便会有措手不及的仓促感,也更容易在那里抛锚。”从他的话语中,我听出了他目光长远居安思危的大智慧。
那时我还没有乘火车穿越隧道的经历,直到那年我去宁夏探亲。在北京上车,当进入山西境内时,隧道便一个接着一个地来了。先是突然的黑暗,仿佛火车一下子驶进了深夜,向外望去,只有隧道中那些点点暗弱的灯光向后划去。心中的郁闷和淡淡的恐慌还未散去,眼前豁然一亮,光明扑面而来,快得竟来不及收拾心情。而车窗外,山峰相连,高峻险要,山谷间或小桥流水,或芳草青青,仿佛人间仙境。好山好水尚未看足,又一个隧道接踵而至,依然是黑暗与寂静。
坐在我对面的,是一个戴着墨镜的盲人,隧道对于他来说是不存在的,因为,他的世界是长久的黑暗。或许听出了我兴奋而急促的呼吸,他忽然问我:“是不是第一次坐火车过隧道?”我回答:“是的。”他说:“那种光明和黑暗交替出现的情景,当年我第一次见到时也是兴奋而恐慌。二十年前,我的眼睛失明了,就像火车突然进了隧道,周围是一片漆黑。只是,这次的隧道是永远没有尽头的。”我仔细地听着,这时火车又驶进了光明,我问:“这二十年你是怎么过的?”是的,这是我想知道的,二十年行驶在黑暗的隧道中,而前方绝无出口,那该会是一种怎样的心情?那人淡淡一笑,说:“适应加习惯,就是这些。开始也有绝望,可是,行程还是要继续,黑暗也好光明也好,关键是不能停下来。在黑暗中行驶,也是向前,只要向前,就是进步吧!”
此刻,火车穿越了最长的一个隧道,好长时间,突然就爱极了这种光明突至的感觉。看着对面的中年盲人,忽然有了一种迷茫消尽驶出隧道的感觉,至少他让我明白,不管黑暗有多久多长,只要不让生命的列车停止,希望就在,美好就在。
火车终于驶出了山区,外面是一望无垠的大地,景色单调得无心去观赏。心中隐隐地有了期盼,盼着有山有隧道在前方的路上等着我。只有在穿越隧道后,才能领略到崇山峻岭的独特风景。那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精彩!
励志故事3:成功和失败是一对高低杠。
她小时侯,长得很胖,母亲担心她会因身体的原因患上某些疾病,所以就让她去体操馆训练。馆长说,她的体型不适合练体操。母亲说,我知道,她不是来练体操的,我只希望她能够在训练中,消耗一些能量。
她十来岁时,已长得像十六七的少女,个子比同龄人要高出两头,练体操的条件要求身体娇小、柔韧性好,弹力好,可是这三项,她一项都不沾,因此,一个基本动作,别人两三遍就完成了,她却几十遍也不能成功。体操馆的训练科目,是由基础逐渐向上递进的,一般按课时进展,她的迟缓显然影响了训练进度。有一次,馆长对她的母亲说,还是让她退学吧,因为她的存在,馆里的训练计划都完不成。母亲知道,一旦停下训练,她的体型会更糟,所以,母亲恳求馆长让她继续训练下去。
那一年,国家队的几位教练到馆里来选拔人才,其中就有著名教练鲍里斯·皮尔科林。馆长担心她会影响体操馆的形象,便把她叫到身边,说,等教练们来到,你不要参加汇演,问起来,就说自己是一名场地清洁工。她点点头,说,我知道了。
当时,其实她对体操没有多少兴趣,国家队对她来说,一点吸引力也没有。她的同学们却一个个尽力地展示着自己,希望被选入国家队。汇演那天,她站在场地的一角,始终表现的很平静。
等同学们都汇演完,馆长问几名教练,有没有合适的人选?有个教练看到她站在一边,笑了,问馆长,她也是你的学生吗?馆长忙说,不,她不是。
本来,馆长以为随便应付一下,事情就隐瞒了过去,没想到一个叫布妮的学生大声说,她是的,她天天都和我们一起训练。
布妮刚刚结束自己的汇演,被教练评价为基本功最差的学生,布妮大感羞辱,自己不想做最差的学生,所以要拉出她来。
是吗?鲍里斯·皮尔科林问馆长。馆长只好点点头。鲍里斯·皮尔科林向她招招手,她走了过来。鲍里斯·皮尔科林说,你做几个动作看看。她走到场地上,做了5个动作,有3个失败,另外的2个,也不到位。鲍里斯·皮尔科林问其他教练,你们觉得她怎么样?那几位教练都认为,她个头太高,不适合练体操。
鲍里斯·皮尔科林摇头说,我倒觉得她是个体操异才,决定把她吸收进国家队。
其他教练劝鲍里斯·皮尔科林冷静下来,鲍里斯·皮尔科林说,我现在就非常冷静。
她沉默了半晌,突然抬头说,教练,从今天开始,我会好好练的,我要让他们看到,我不是一头笨象。
好。我分析过你的客观指标,身材修长是你的优点,恰恰又是你的缺点,因为在体操界,一个身体过高的人,很难在器械上完成高难度动作,不过,我想,你会成功的,因为我相信自己的眼睛。鲍里斯·皮尔科林等的就是她这句话。
之后,鲍里斯·皮尔科林对她的训练开始有了方向性,一是训练她身体的柔韧性,和动作的美感。二是对她进行高低杠的专项训练。鲍里斯·皮尔科林不但是个教练,也常常充当一些国际国内赛事的裁判,清楚裁判的心理,印象也很关键,她身材修长,恰恰能展示女性的曲线美,于是,训练中,鲍里斯·皮尔科林给她加入了一些尽展躯体的动作,使她的姿态有视觉冲击力。高低杠几乎是一些体操运动员最为头疼的,因为她们大多身材娇小,在其他器械上可以尽展灵巧的一面,但在高低杠上,就不足了,而她由于身材修长,在高低杠间的腾越就显得很自如,每每一个动作,她要练上几十次,上去摔下来,摔下来再上去,她从不需要陪练的助托,每次都坚持自己上杠。为了训练自己的柔韧性,她每天晚上要弯腰一个小时。由于超强的训练,她的腰多次受伤,甚至动过手术,但是,凭着坚强的意识,她一步步走上了成功之颠,成为一只在高低杠上展翅飞翔的凤凰,终于在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上,获得高低杠冠军,4年后,又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高低杠项目上卫冕成功。
她就是现代女子体操的形象代表、俄罗斯体操界的一姐霍尔金娜。
成功和失败本身就是一对高低杠,不经过低杠,上不了高杠,跨过失败,才能成功。
因家境贫困,张立勇高中都没有能念完,就被迫辍学外出打工了。找工作过程中的频频碰壁,使他深深感到:书到用时方恨少。在现代社会,一个人要有所作为,没有知识,没有文凭是处处受制的。
一天,他找到了一个落脚的地方,在广州一家中外合资玩具厂打工。因厂里的产品销往国外,订单是英文的,包装箱上的说明、物品尺寸全是英文的。因弄不懂这些文字,他很被动,工作效率低下。这个时期,他得到的报酬较之他人要少得多。有一次,他打工的车间来了一批参观的外国客人,随行的翻译娴熟地同他们说笑,边走边介绍情况。在一旁忙碌的他,对他们之间的对话一句都没听懂。他一个激灵,心生羡慕的同时,也暗暗为自己设置了一个全新的人生目标。
此后的日子,他捡起高中英语课本,买来英语词典,从包装箱上的英文说明开始,一步一步向自己的人生目标靠近。这期间,他养成了一大嗜好,那就是收集贴在酱油瓶、酒瓶上的商标以及各种调料的外包装袋,不了解他的人说他有毛病,而他只是付之一笑。其实别人哪里知道,他所掌握的很多商用英语句子都是从上面学来的。
为了拥有一个更好的学习英语的环境,经过几番周折,他来到北京,并在清华大学食堂找了个活,做起了帮厨。一天晚上,他看书看到很晚,感到肚子有些饿,随手从床头拿过一包方便面,打开包装袋将方便面掏出来放在碗里。在泡面的间隙,他顺手将那个不起眼的方便面袋子拿了起来,上面有调料、盐、糖、保质期、厂家,都是中英文对照的。方便面泡好了,上面的单词他也记牢了。学习过程中,他养成了随时随地、处处留心的习惯。在他眼里,生活本身就是一本流动的英文教科书,只要留心观察,时时处处都能找到英文的影子。大量的英文词汇,他都是通过香皂、牙膏之类日常用品的中英文对照,旅游景点的中英文对照介绍中掌握的。
随着学习的深入,他觉得,最好的记忆方式,就是将单词与生活广为联系,形成句子,变成文章。他一方面通过读文章、看报纸来记单词;另一方面通过口语练习的方式,将英文真正揉进自己的日常生活中。一天中午,因下课晚点,学生们在食堂窗口前显得拥挤嘈杂,见到这种情形,他脱口说了声“wouldyoupleasewaitforawhile?”(请等一下好吗?)声音不大,但清晰有力。听到这一声圆熟的英语,学生们混乱之中伸进窗内的手和碗缩回了:卖馒头的小师傅会说地道的英语?“thanksforyourpatience.”(谢谢你们的耐心)他笑着又加了一句。所有的清华学子全都望向了这个扎着白围裙的小师傅。他竟有些微微的脸红。
还有一回,两个学生在窗口讨论英语单词中有面包,怎么就没有馒头呢?“有,是steam-bun”。他不假思索就接过了话茬。接下来,两个学生又在争bean能否指代豌豆。他在窗口里面说:“bean是豆类的总称,pea才是豌豆。”他们听了,佩服得连连点头。从此,他开始有意识地说英语,因为这个原因,他卖饭的窗口,总是排起一溜长队,清华学生们有些竟成了他的粉丝,就连不太爱吃馒头的学生也排上了,只为与他用英语交流。
因为锲而不舍的努力,他参加了托福考试,在总分为690分的托福考试中,他以630分的好成绩打破了自己一向平静的生活,引来了诸多媒体的关注。为此,清华大学生将他比作《天龙八部》中深藏不露的少林寺“扫地僧”——平时不为人知,却具备惊世骇俗的本领。
张立勇的成功证明:成功之路没什么捷径可走。如果说成功真的有什么捷径的话,那就是在琐碎平淡的生活中能时时留心,处处用心。
又上体育课了,陈兵依然撒谎自己胃口不适,躲在寝室里,但不过几分钟,他就觉得发闷,于是开门出来了。走廊上,白飞正在压腿。白飞是个帅气、陽光的男孩,班里的女生多仰慕他。
陈兵不想理白飞,低着头要返回寝室。
“站住。”白飞喊了一声。
“什么事?”陈兵问。
白飞拍拍自己的大腿,挑衅似地说:“陈兵,你为什么每次都不参加体育课,是男子汉就跟我比一比。”
“比什么?”陈兵脱口问。
“登攀吧,我准备搞一次挑战赛,邀请班里的男同学参加,怎么,你低着头干什么?怕了?呵呵,孬种,没等比就打怵。”
“比就比。”陈兵抬起头来,瞪着白飞:“说吧,什么时候?”
“呵呵,别急,我已经邀了班里的30名男同学,我要跟你们一个个单挑,每周六下午比一场,你排在最后吧。”
自从接受了挑战,每晚陈兵都去学校后的岩石上悄悄练习。那岩石高有30米,学校为了促进登攀活动的开展,每年秋季都组织一次比赛,岩石上垂着几条牢固的绳索,可供学生们平常锻炼。每周六下午,陈兵也去参观白飞和其他同学的比赛。白飞的确是登攀高手,他身法灵活,四肢有力,每次都轻松夺冠,引得参观的那群女生疯狂叫喊。白飞得胜后,总是要投给陈兵一个蔑视的眼神,那眼神简直比刀子割在心上还让陈兵难受。
半年后的一个周六下午,是白飞和陈兵比赛的日子。那天,不但班里的同学全到了,连一些老师也前来观看,在大家眼里,陈兵是个内向、抑郁、孤僻的男孩,他从没上过体育课。
比赛准备开始了,陈兵和白飞站在岩石下面,系好了保险绳,体育老师掐着秒表,下了号令。白飞向陈兵不屑地撇撇嘴,说:“我让你七步。”
陈兵哼了一声。爬!他把心中的怒火发泄在岩石上,四肢并用,朝上爬去。白飞果然守信用,他等陈兵爬上七步才开始登攀。
谁也看得出,陈兵的身法远不如白飞灵活,但白飞似乎在逗陈兵,每每爬到和陈兵并肩时,总是大笑一声:“哦,我还是睡一觉吧。”
那笑声对陈兵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
在陈兵的内心里,他从来就没想到过要登攀这块岩石,因为他隐藏着一个秘密,他之所以不参加任何体育活动,也是与那个秘密有关的。但是,白飞的挑衅刺激了他,激起了他骨子里那股斗志。
陈兵咬着牙继续攀着,由于吃力,两手的手套都磨破了,他索性把手套一扔,裸着双手继续登攀。
三米、二米、一米,终于,陈兵的手攀到了岩石的顶上。
就在陈兵攀上岩石的一刹那,白飞像一只猴子,“嗖”地一下翻了上去,恰好比他快了一步。
“我输了,其实即使你最后不赶上来,我还是输了,我知道你戏弄我,你和我比赛简直是作秀。”陈兵的声音里充满了悲哀和绝望,他紧咬着嘴唇,眼里浸满着泪水。
“不,你没有输,你是胜者。”白飞突然一探身,上前撩起陈兵左腿的裤子,说:“因为你只有一条健全的腿,你的左腿是假肢,你能够登攀到岩石上来,你就是胜者。同学们,你们说对不对?”
最后这句话,白飞是冲着岩石下面大声喊的。所有的师生都呆了,谁也没想到陈兵的左腿是假肢,而一个只有一条健全腿的人竟然毫无畏惧地接受了登攀高手的挑战,并顽强地攀上了岩石,这是什么斗志?白飞话音一落,岩石下便响起了经久不息地掌声。
陈兵拉着白飞的手激动地说:“谢谢,我明白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了,你是为了我好,但你是什么时候发现我的假肢的?”
白飞笑着说:“是一次体育课,我见你总是告假不参加活动,心中怀疑,便悄悄地溜回来,当时,你正坐在寝室里,摸着自己的假肢发呆,所以我才想起这个帮助你找到自信的法子,陈兵,相信自己,你拥有一双胜者的腿!”
我和书的故事高中生(汇总13篇)篇七
唉,这只猫可真是古怪。虽然我对它颇有微词,但不敢抱怨,谁叫它是外婆的“新欢”呢。
说它老实吧,它有时候确实很乖。它会自个儿找个阴凉的地方,成天睡大觉,什么事都不用干,惬意得很。但你若想它活动一下,它一下就没了踪影,几天几夜不归,任凭你怎么找也找不到,待你就将对它放弃希望时,它就如去时那般神秘地回来了,随后狼吞虎咽地大吃一通,再睡上个几天几夜。说它懒吧,倒也是啊,要不然怎么会从一开始的“白骨精”变成如今的“猪八戒”呢?但当你一看到它抓老鼠时的那份认真,又开始怀疑起自己之前的判断了——一连几个钟头都蹲在洞口,即使面对自己最喜欢的鱼也无动于衷。那架势,大有不抓到老鼠不吃饭之势,令人好不心疼。
它要是高兴,能比谁都温柔,一会舔舔你的手,一会又用它那雪白的身子蹭蹭你的脚,还用它那“梅花小掌”在你的稿纸上留下它美丽的印记。它若任性起来,在园子里乱蹦乱跳,闹得鸡犬不宁,小虫所在之处,枝折花落。
不仅如此,它还是一位金贵的“大小姐”呢。吃饭时,你需得给它准备好餐巾和桌子,再把它“请上桌”,再给它系好餐巾,装好饭菜,自己才能吃。若是遇到它最爱吃的鱼时,还得给它挑去刺,待它吃饱后才能好好坐下来吃个饭。
有一次,外婆让我来“服侍”它吃饭,我故意无视它,自己坐下来大摇大摆地吃着饭。它见没有人理它,就跑去和外婆撒娇耍赖,外婆心疼她的“宝贝儿”,就命令我赶快去“服侍”它吃饭,我也只好乖乖从命,愤愤地帮它挑刺,它还故意刁难我,这也不是,那也不是。虽然我心里有很多怨言,但碍于外婆的威慑力,也只好忍气吞声地“服侍”它。待这位“大小姐”终于吃饱喝足以后,我已是满头大汗了,在它懒洋洋地走回自己的窝时,还不忘嘲讽我几句,气得我肺都炸了,恨不得当场把碗砸了,但看在平时它抓鼠有功的份上,我的心又软了下来,原谅了它。
这就是我家的那只令人又爱又恨的猫,老实却又贪玩,称职却又任性,真不知叫人怎么办才好。
我和书的故事高中生(汇总13篇)篇八
苏晨来班里找我的时候,我正在和林树抢夺最后一片可比克。我在林树鄙视的目光下果断地弃城投降,屁颠屁颠地朝苏晨跑去。
自从上学期文理分班之后,苏晨就没有主动来找过我,他此刻的出现让我十分感动,为了表达这种感动,我把沾满薯片渣的手往苏晨脸上抹:“你终于来看我了。”
苏晨抽搐着嘴角把我的手从他脸上挪开:“顾晓染,我丝毫不怀疑你这吃货会在学期结束的时候突破110斤。”
这个问题的确十分严峻,但我不愿意和苏晨继续讨论我的体重,于是我把注意力转移到他提着的袋子上,并提出我的疑问:“这是什么?”
苏晨的脸色有些不自然:“裙子。”
我两眼放光:“送我的?”
苏晨咧开嘴笑:“地球人都知道裙子是不适合你的。顾晓染,许艳快生日了。”
我摸了摸酸溜溜的鼻子,不屑地转过头去,小声嘟囔:“地球人也都知道许艳是不适合你的。”
但苏晨没有听见,他将裙子往我怀里塞:“顾晓染,帮我在裙摆缝上三个字。”苏晨腼腆地低下头,“你懂的。”
我觉得我刚吃下去的可比克在我胃里翻腾,我努力克制住自己痛殴他一顿的冲动,拍着苏晨的肩膀连声答应:“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苏晨脚步不稳一个踉跄:“顾晓染,你最近练了铁砂掌吗?”
为了你保护柔弱的你,其实我去学了空手道,可是我没有说出来。
在苏晨揉着肩膀飞奔而去的时候,我被林树热烈且充满鄙夷的目光迎进教室。
我的座位在窗口,我开始托着腮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我想我这个姿势一定十分忧伤,以至于林树竟抛下他最爱的几何课,拿着笔戳我的背:“顾晓染,苏晨找你干吗?”
有时我很怀疑林树骨子里其实是个女人,因为他的身体里深藏着八卦的精魂。我回过头,努力地在眼眶里凝聚出一滴眼泪:“他这个负心人,要我帮他跟许艳告白。”
林树沉默了,过了五分钟之后,他从后面递给我一本巴掌大的笔记本,漂亮的封面上写着丑不拉几的几个大字——论备胎的个人素质与修养。
我默默地翻看,里面无非是林树各种追妹子失败的惨痛经历,这真是一本心灵鸡汤,我觉得我的心情顿时好多了。
我咬牙切齿地回过头:“林树,其实苏晨的智商是负数的吧?”
林树瞪大了他原本眯成一条缝的丹凤眼:“你说每次都考年级第一的人智商是负数,那你该负无限了吧?”
我还没来得及反驳,数学老师的目光便落在了我的身上,于是我很荣幸地被邀请到黑板上做题。
黑板上画着一个漂亮的三角形,这是一道几何三角题目,一个角是苏晨,一个角是许艳,最后一个角是我,这绝对是天大的难题,我坦白地告诉老师,我做不出来。
于是老师从容地让我到教室后面面壁思过,我懊恼地经过林树身旁,他幸灾乐祸地指着脑袋朝我叹了口气。
我默默地去面了那块壁,我没来得及跟林树陈列苏晨智商为负的理由。
我认识苏晨三年,我为他冒雨送过伞,织过围巾,打死过蟑螂,可是他竟然从来不知道我喜欢他,眼下竟然还要我帮他向我的情敌告白,我想,在爱情方面,苏晨真的是一个智障。
我拿着苏晨准备送许艳的裙子在身上比了比,似乎是我的尺寸,于是我把整个人都套进去。镜子里立刻出现我长裙飘飘的影子,我扯了扯那一头极不协调的短发。苏晨说得对,地球人都知道裙子是不适合我的。
刚喜欢上苏晨的时候,我处心积虑地打听他梦中情人的标准,并狗腿地奉上他最爱的可乐。
那时候他正疯狂地迷恋着花木兰:“我可不喜欢林黛玉,做我的女朋友起码得有十分之一像花木兰吧。”
只怪我那时头发长见识短,压根没意识那只是他随口地敷衍。于是我在一个风雨飘摇的周末,毅然决然地剪短了我的长头发,并一哭二闹三上吊地让父亲大人替我报了空手道初级班,从此向一个男子汉的方向愉快地发展着。
我始终坚决地认为,我总有一天能和苏晨并肩。但生活是十分残酷无情的,生活的残酷体现在,我剪短头发的半年后,苏晨在一个寒风凛冽的冬日早晨,羞答答地告知我他迎来了自己的春天。
我怀着悲愤的心情去偷窥了苏晨的春天,那是一个叫许艳的女孩,我左看右看,她完全就是一个翻版的林黛玉。这个认知瞬间让我悲痛欲绝,我觉得我受到了欺骗,我决定去找苏晨算账。
但我的男子汉形象已经深入苏晨的心,他和我勾肩搭背地说着nba,并喋喋不休地跟我大谈他的恋爱经,我觉得我下一刻就要睡去,终于他问:“喂,顾晓染,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
我跟打了鸡血似的瞬间精神了,我虎视眈眈地盯着苏晨:“你知道了些什么?”
其实我心里是希望他知道了全部,这样我就不用纠结如何打倒林黛玉让花木兰翻身做主。
苏晨笑得贼兮兮的:“是不是我们班里的体育委员林树?我早上还看见你和他拉拉扯扯的。”
林树也是学空手道的,我跟苏晨解释那是在打架,绝不是拉拉扯扯,然后我温柔地望向他的眼睛。我妈说过,我的眼睛会说话。我的眼睛在说,我喜欢你我喜欢你。
事实证明我妈欺骗了我。苏晨用力地拍了拍我搭肩膀:“得了兄弟,喜欢一个人没有什么可害臊的。我还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吗?”
我哀伤地拿额头去撞可乐瓶子,咬牙切齿地回答:“苏晨,你的确,知道得太多了!”
于是我终于错过了跟苏晨告白的最佳机会,从而由一个有潜质的暗恋者堕落为被苏晨忽略了性别的“兄弟”。
但令我感到庆幸的是,苏晨也始终停留在暗恋阶段,除了文理分班时巴巴地跟随他的林黛玉选择了文科,再也没有其他的进一步表现。而我在日咒苏晨三百声的状态下,被林树成功地忽悠去了理科班,从此过上和数学勾心斗角的日子。
往事不堪回首,我从抽屉里拿出针线和剪刀,决定在裙子上面缝上一首《太委屈》。
对于一个连十字绣都没绣成功的人来说,做针线活实在是高难度的工作,我血迹斑斑的十根手指头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
我举着包满了创可贴的手去找苏晨,为了安抚我暴躁不安的情绪,苏晨爽快地答应了请我吃烤串。
我在烤串摊前戳戳点点,要了一堆肉串,苏晨在一边皱了皱眉头,自以为不动声色地捂了捂口袋里的钱包。
苏晨目光如炬地盯着我手上的烤鸡翅:“我想你一定会变得很丰满。”
我忽略了他的挑衅,我放下手里的鸡翅膀,开始对着他循循善诱:“苏晨,我们下学期就升高三了,这个时候谈恋爱实在不适合,我觉得,你还是保持暗恋吧。等我们毕业了再让许艳知道你的心意。”
我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严肃认真,苏晨喝着可乐,被我的话呛得连连咳嗽:“顾晓染你是训导主任上身了吗?”
我皱起了眉头:“影响学校的升学率是可耻的行为……”我的话没能说完,因为苏晨往我嘴里塞了一大块沾满辣酱的烤豆腐。
苏晨瞪着我笑,两只眼睛闪闪发亮:“好好一孩子怎么突然智商下降了?”
我告诉他,遇上你,我的智商便跌破了零。可是我忘记我还咬着一块豆腐,我只能发出模糊的音节。
苏晨侧了侧头:“我不想再等了,我要跟她告白。”
这家烤串的辣酱实在太辣,辣得我眼眶都发热。手机的铃声适时地响起,是林树发短信来询问事情的进展。
林树作为我爱情方面的狗头军师,强烈建议我必须阻挡苏晨的告白,这样等到毕业后他们两人各分东西,我就可以乘虚而入,一统江湖。
只可惜我出师未捷,一开始就败得一塌糊涂。我的骄傲不容许我在烤串摊上号啕大哭,于是我拍着胸口答应苏晨,就算我把十根脚趾头给刺破了,我也会把裙子上的字给绣好的!
苏晨感动得热泪盈眶,他说顾晓染你不愧是我苏晨这一辈子认定了的兄弟!
我也热泪盈眶,他提到了一辈子,却是以这种激情四射的方式,我觉得我做人真是失败。
这晚我在深深地自我鄙视中沉沉睡去,彻底把林树的短信忘在脑后,以至于第二天我便被怒气冲冲的林树一顿怒骂,并且剥夺了我分享他零食的权利。
我垂着脑袋十分哀愁,林树盯着我千疮百孔的手指怒吼:“昨天被容嬷嬷拖小黑屋里了吗?紫薇!你的尔康呢?”
我泫然欲泣地趴在桌子上:“尔康抛弃了我,他去找了永琪!”
林树表情沉重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对我表示了同情:“顾晓染,你上辈子一定欠了苏晨很多钱。”
放学后我被林树拉去逛街,林树是一个宅男,他放学后应该在家里打dota,逛街这种事情实在不适合他,这让我觉得很惶恐。更让我觉得无所适从的是,他竟拉着我逛女装店。
他挑了一条白色雪纺吊带裙,命令我:“去,给我换上!”
导购员在一边怂恿我:“小妹妹穿起来一定很好看,我帮你把外套脱了。”
我防备着捂住胸口:“你要干吗?本姑娘卖艺不卖身!”
结果脑袋结结实实地挨了林树一巴掌:“少废话,今晚我约了苏晨去唱k,你去还是不去?”
我想林树真是不懂怜香惜玉,但一想到能见到苏晨我就精神亢奋,我麻溜地换上了裙子,一边思考林树什么时候和苏晨熟到可以约会的地步了。
穿衣镜前,我那无风自凌乱的短发简直让人不忍直视。林树愤世嫉俗地戳着我的头发:“顾晓染,你在哪做的发型,怎么跟鸟窝似的!”
我不忍心告诉林树我压根没做什么发型,我只是早上起床忘记梳头发。
林树买单时肉痛的表情让我觉得心情愉快,但愉快的心情并没有持续多久,林树说:“你欠我的债又多了一笔,学期结束的时候还还不上你就准备钱债肉偿吧!”
我愤怒地扯着身上的裙子,觉得这个世界真是人心险恶。
有着险恶人心的林树带着我去吃了麦当劳隔壁的麦当当,他说我穿着这么高贵冷艳的裙子,他实在舍不得让我陪着他蹲在路边吃五块钱一碗的阳春面。
我在人烟稀少的麦当当坐定,林树从书包里掏出一顶假发:“顾晓染,连苏晨都决定要跟许艳告白了,你起码也要让他知道你的感受吧。”
他越过桌子把长长的假发在我头上戴好:“你也想知道苏晨的反应对吧?”
我摸了摸脑袋,其实我此时此刻比较想知道林树究竟是怎么弄来这顶假发,但我看着林树递过来那个镜子里的女孩子突然就哽住了喉,我指着镜子哽咽地看着林树:“多么水灵灵的一妹子啊!”
林树配合地点点头:“发型真的很重要。韩国欧巴们都是靠着发型红起来的。”
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吃完了麦当当,林树一路算着我究竟有多债台高筑,在到达ktv大门的时候,他突然扳过我的肩膀,目光灼灼地盯着我的眼睛:“顾晓染你要记住,你现在是一个女人了!”
我没能克制住自己,掐着林树的脖子跳着脚大吼:“我什么时候不是女人了?你说!你说啊!”
林树淡定地护住自己的脖子:“你该进去了,苏晨应该到了。”
我愣住:“你不一起去吗?”
林树深情款款地唱着:“只能陪你到这里,毕竟有些事不可以……顾晓染,你好自为之吧。”
我的手抖了抖,急忙拉住甩手欲走的林树:“别走!臣妾做不到啊!”
林树顿住脚步,皮笑肉不笑地盯着我:“你怕什么?里面又不是龙潭虎穴。反正……这次如果不成功,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林树走了,挥一挥衣袖,带走了我的书包和脏兮兮的校服。那一刻,我望着林树大包小包略显猥琐的背影,觉得他真是我生命中的知己!
我踏入ktv包厢的时候里面正人声鼎沸,我甚至怀疑我是不是走错了房间。苏晨混在一堆人中间对着我尖叫:“顾晓染?”
托这声尖叫的福,我一眼看到一脸惊悚的苏晨,还有他旁边正笑得柔情似水的许艳。
我想我的确走错了房间,我的目的地应该是隔壁可供发泄的女厕所。
苏晨在我身边转着圈:“顾晓染你居然穿裙子!一点都不像你了啊!”
苏晨和许艳的出双入对让我大受打击,我默默地磨了磨牙,梗着脖子问苏晨:“林树不是只约了你吗?”
苏晨拍着我的肩膀:“才几个人多不好玩啊。”他推着我到人堆里去,低下头跟我咬耳朵,“你来得正好,有个男生一直缠着许艳,你用美人计帮我搞定他。”
说着我被推着跌坐在沙发上,隔壁一个男生笑着朝我挪过来:“嗨,美女,你读哪班的呀?嘿嘿。”这位兄台的笑声让我蓦然想起拐带小朋友的怪大叔,我下意识地朝苏晨求救,苏晨朝我眨了眨眼睛,便屁颠屁颠地帮许艳点歌去了。
我从未想过有一天,苏晨竟为了追求许艳而要我出卖色相,林树为了我愿意两肋插刀,而苏晨为了许艳愿意插我两刀,这让我十分哀伤。
更让我悲痛欲绝的是,苏晨和许艳唱起了情歌,苏晨把《小酒窝》唱得深情款款,我愤怒地站了起来,准备点一首《好心分手》。
隔壁的男生一把拉住我:“你要点歌吗?我们也合唱一首吧!《纤夫的爱》怎么样?”
我深吸了一口气,友好地表示我只是想上一上厕所,我抬着头慢慢地在大屏幕前走过,看不到歌词的许艳一下唱跑了调,许艳羞红了脸:“这歌我不太熟,还是不唱了。”
我手疾眼快地接过她手里的麦克风:“这歌我会……”
苏晨却笑着把他手里的麦克风递给别人,转过头安慰许艳:“没事,那我也不唱,我陪你说话。”
我觉得苏晨真是一个浑蛋,我将麦克风扔到他怀里,头也不回地夺门而出。总算苏晨还有点良心,他跟在我后头追了出来,笑嘻嘻地扯我的手:“怎么耍小性子了?怪我重色轻友吗?”
我愤怒地回过身,我很严肃地看着他:“苏晨,难道你真的看不出来吗?”
他皱了皱眉头:“如果不是林树告诉我,我真没看出来。”
我紧张兮兮地吞了吞口水:“他跟你说什么了?”
苏晨摸着下巴:“林树说你十八年华春心动,为了满足你的愿望,我今天才叫来了这么多人。”
我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平复我内心的波涛汹涌,我考虑了一下,决定还是按照原定计划行事,我抬起头,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更深情款款一些:“苏晨,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
苏晨一脸惊悚地退后一步,他低下了头,再抬起来的时候他却把脸笑得扭曲:“顾晓染,你开玩笑的时候可以不这么严肃吗?”
我的脸垮了下来,如果苏晨不是文文弱弱手无缚鸡之力,我想我会踹他一脚再把他摔出去,但我看着细胳膊细腿的他始终下不了手。
林树说,如果这次不成功,那我也该死心了。
我的确想知道苏晨的反应,但我没想到苏晨的反应竟是把我爱意当成玩笑,而且笑得花枝乱颠活像羊痫风。
我默默地转身往外走,苏晨没有再追上来,也许他意识到我说的其实是真的,又或许他只是想赶着回去陪许艳。我觉得我尝到了失恋的滋味,我需要尽快回家写日记,我有预感,我的眼泪会把我的日记本泡成浆糊。
失恋后就感冒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定律,我心安理得地请了假,躺在自家长吁短叹。林树来看我的时候,提了大包小包,我感激地看着他从袋子里拿出奥利奥和果冻,只觉得世上最懂我的人非他莫属。
林树看着我,一脸恨铁不成钢:“一点点打击就病倒了,你又不是林黛玉。”
我很忧愁地看着他,我想告诉他是因为他拿走了我的校服外套,我只穿着吊带裙吹了冷风才感冒的。但看着他在我被子上摆满了各种零食,我识相地咽下了我想说的话。
林树撑着腮看了我半天,终于开口:“我今天去找了苏晨。”
我顿时不淡定了:“你揍了他一顿?你别打脸。”
林树冷笑:“我是这种人吗?我只是觉得我需要和他谈谈。”
自从林树用“十八年华春心动”这种句子跟苏晨概括了我对他的感情之后,我想我再也不会相信林树所谓的谈谈。
林树到走的时候都没告诉我他究竟和苏晨谈了些什么,他只是很神秘地拍了拍我的肩膀:“顾晓染,他应该很快就会来找你。”
电话响起的时候,我觉得林树真是预言帝。我接起电话,彼端传来苏晨的声音:“顾晓染,我想和你谈谈。”
今天真是个适合谈谈的好日子,我冒着重感的危险和苏晨约好了一起去体育馆。
空荡荡的体育馆没有几个人,苏晨靠着一根柱子,目光如炬地盯着我乱糟糟的头发看:“听林树说你是为了我才剪短了头发。”
我诚恳地点了点头,我费尽心机地要成为一个伪汉子,都是为了你,我就差没练出肌肉了。
这是我的心声,但是我没有说出来,因为苏晨在我点头的瞬间为难地皱起了眉头。
如果我是一个有心机的女配角,那么我此刻应该寻死觅活,然后再扑到苏晨怀里求安慰求疼爱,但我只是一个炮灰女配角,于是我选择沉默。
苏晨踌躇地开口:“顾晓染,如果你喜欢一个人,无论她长发短发,无论她温柔粗鲁,你都会喜欢的……你明白吗?”
我不知道为什么苏晨会觉得我能受得住他这样的拒绝和打击,我想即使我生着病,也不能让自己看起来更加娇弱一些。
我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更明白事理一点,我不耐烦地挥挥手:“我懂了,你哪里凉快哪里待着去吧,我再也不喜欢你了。”
我的生猛让苏晨松了一口气,他走得很放心,临走前还语重心长地告诉我:“其实林树挺不错的,我看得出来,他也挺喜欢你的。”
我想林树所谓的谈谈始终没有让苏晨回心转意,我在体育馆逛了半天,最后我找到一根单杆,传说如果倒立能不让眼泪流下来,于是我把自己倒吊起来。我已经悲痛欲绝到要依靠这样的传说来治愈,我想这件事情对我的打击真的十分严重。
这个传说有一半是真实的,我觉得我快脑充血了,再也顾及不到眼泪,在我费力要爬起来的时候,我看到了林树抽动着嘴角的脸:“顾晓染,你不觉得你韩剧看太多了吗?”
为什么他会在这里?他跟踪我吗?我瞪大了眼睛表达了我的疑惑。
林树是我肚子里的蛔虫,他蹲下身子靠近我:“我没跟踪你。苏晨给我打电话,他说你急切需要我的安慰,于是我来了。被拒绝了,该死心了吧?”
我用沉默代替回答,林树却突然笑了起来:“傻样!”说着他突然俯下头,嘴唇准确无误地印在我充血的脑袋上,“你可以死心了,因为我也不想只做你的兄弟啊……”
我想我受到了惊吓,人一旦受惊就会行为失常,为了我表达我的惊讶,我华丽地从单杆上摔了下来,砸在了林树身上。
我扶着充血的脑袋,看着林树揉着自己的胳膊,嘴唇一张一合地说着些什么。一直到我被送回家里,窝在了床上,我依旧没有反应过来。林树对着我絮絮叨叨地说了那么多话,唯一被记住的,也只有那一句——“我也不想只做你的兄弟啊。”
那天晚上,我做了个梦,梦里林树变身恶霸地主,楸着我的脑袋色眯眯地笑:“钱债肉偿,小妞,快到大爷的锅里来。”
我半夜里惊出一身汗,睁开眼的时候正好看见床边的墙壁上贴着林树和我的合照,我想月老拉红线的时候一定让我的姻缘出现了bug。
我已经无法直视苏晨了,单杠事件之后,我觉得我连林树都不能直视了。但林树若无其事,每天依旧把大量的零食奉献出来,并美其名曰分甘同味。
林树表现得太正常,我甚至怀疑那天晚上是我自己产生了幻觉。
许艳的生日到来之际,我的裙子也终于竣工,我提着裙子去找苏晨,我没好意思告诉他,为了节省时间,我只简洁方便地绣了颗心。苏晨一脸尴尬地接过裙子,想必他终于意识到,让我帮他向情敌告白对我是多么大的伤害。
但我此刻没有心情跟他计较,因为气急败坏冲着我走来的林树显得十分不对劲,在我被他拖到后操场的时候,我颤抖着捂住了头:“别打脸。”
“顾晓染!”林树戳着我的脑袋怒吼。
一时间我以为他会愤慨地陈述我还帮苏晨做事是多么没出息的行为,谁知道他却颓败地在我身边坐下:“顾晓染,我吃醋了。”
我惊悚地抬起头,表示无法理解:“你为什么要吃醋?”
显然林树也无法理解我的无法理解,他瞪大了他的丹凤眼:“我们那天晚上在体育馆已经一吻定情了!你背着你的男人去找别的男人,这样是不道德的。”
为了维护我的清白,我跳了起来:“我明显没有答应你好吗?”
林树凶巴巴地横我:“可是你不出声,就是默认了!”
我沉默地捂额,我想这次误会大了。于是我语重心长地跟林树讲道理:“林树,你要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不会在她身边出谋划策让她向别的人告白的。我觉得,你比较适合做我的闺密。”
林树眯起了他的丹凤眼,我差点就看不到他那严肃的眼光:“顾晓染,我只是不想你对苏晨抱有太多希望。你只有对他死心了,才能安心地待在我身边。”
我不屑地瞪他:“我什么时候说过要待在你的身边?”
我的怒视完全没有打击到他的积极性,他深情款款地看着我:“你一直当着苏晨故事里的女二号,这样我就只能是男三号。我想让你成为你故事里的女主角,然后我再去你的故事里当你的男主角。”
我摇头:“林树,这样的剧情太狗血了,我不能接受。”
林树的目光沉甸甸的,他脸上伤心欲绝的表情如此明显,我站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现在,你可以去更新你那本《论备胎的个人素质与修养》了。”
林树瞬间黑了脸,我乐滋滋地想,最毒妇人心这句话其实是没有错的。
【钱债肉偿,你往哪逃】。
林树恼羞成怒的后果是:他要跟我打一架,地点就在我们学空手道的道馆。
我没想到一开始要吸引苏晨注意而学的空手道,最后会派上这样的用场。
我欣然赴约,因为从开始学空手道到现在,林树从来都是被我虐的角色,这一战我非常有优势。
在被林树毫不留情地摔了几次之后,我收回了这种想法,林树绝对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我想起林树之前给我下的战约,他说:“如果你输了,就做我女朋友。”我想林树真是幼稚,他怎么可能打赢我呢?抱着林树必输的想法,我趾高气扬地应了下来,最终造成了这种局面。
我想我从一开始就太过自恃过高,以至于我一直不知道,林树从来都是让着我赢,真正动手的时候,我连他一根手指头都打不过。
我倒在地上追悔莫及,我哭丧着脸盯着林树:“我可以反悔吗?”
林树沉默,丹凤眼抽搐着,半晌,他转过身向外走去,喉咙间蹦出两个模糊的音节,我辨认了许久,才终于弄清,他说的是,“可以。”
我用我和林树的友谊换来一次反悔的机会,我以为不做情人可以做闺密。但我太过天真,林树这厮一退再退,竟退到陌生人的位置,实在是气煞人也。
苏晨和许艳终于修成正果,我想我的裙子终究是有一点功劳的,我第一时间告诉林树:“苏晨和许艳在一起了。”
他正做着几何题,头也不抬:“恭喜。”沉默片刻,又开口,“节哀。”
其实我想告诉林树,在得知苏晨和许艳在一起的时候,其实我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过,又或许,其实我根本没那么喜欢苏晨。但林树的冷漠让我无所适从,比当初苏晨的视而不见更让我难受,我仰天长叹,终于引发他的不满:“同学,请安静。”
我识相地闭上了嘴,改成写小字条,用的是正经八百的口吻:林树,我要和你谈谈。
但林树不买账,小字条被他揉成一团,扔进了抽屉里。
为此,我扭过头瞪了林树整整一节自习课,我觉得我的脖子会葬送在我的手上。放学的时候林树越过我愤恨的目光,一言不发地离开。
我纠结了半分钟,终究还是窝囊地跟着他上了公交车,并死皮赖脸地坐到了他的隔壁。
“林树,其实……你说的那件事我可以考虑一下。”我为我自己感到羞愧,我默默地捂住了脸。
林树木着脸看我:“你在说什么?我不懂。”
我咬了咬牙,决定豁出去:“我是说,我吃了你那么多零食,我打算开始还债。”
林树沉默半响,闷声地扭过头去。
这是拒绝吗?我看着林树一颤一颤的后脑勺,只觉自己在短时间内已经饱经沧桑,祸不单行,失恋也可以接二连三。
我觉得我再不离开就会丢尽广大女同胞的脸,于是我站起来,默默地伸手去按下车铃,手还没碰到按钮,却被人用力地扯了回去。
我回过头,面前是林树一脸得逞地笑,我突然悟出来他刚才扭过头只是在憋笑。他捏着我的脸吧嗒亲了一下:“这次是你自投罗网,钱债肉偿,看你还往哪里逃?”
这一刻,我终于大彻大悟地明白一个真理:男闺密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啊!
我和书的故事高中生(汇总13篇)篇九
中午吃过饭,钱老师走进一家书店,挑肥拣瘦地遴选,终于选定了一本书,站在那里看了起来。
“哎哎哎,这位先生,您不要看睡着了,会着凉的。”循声望去,隔着几排书架的一角,店里的服务生正蹲下身子,提醒一位顾客。那人盘腿坐在地上,脑袋耷拉着,原本捧着的书已滑到了膝下。钱老师觉得有些好笑,在这里看书看睡着了,还真不多见,要么是皓首穷经、整日与书为伍的学人,或者是捧书就困、以看书装门面的假读书人。
“哦,真对不起,对不起,我——我——”那人一个激灵翻身爬起,复又弯腰捡书,脸涨得通红,连向服务生道歉。那人黑黑的脸庞,头发也有点零乱,眼里满是困倦和歉意。他的穿着看上去像个典型的民工,上衣沾了很多灰尘,裤子皱巴巴的,脚上一双老式的旧旅游鞋,鞋面上还沾着些水泥灰。
“这里的空调真暖和。”他对着身旁诧异的目光,说了句自我解嘲的话。话音刚落,周围立刻爆出一阵哄笑声。他的神态越发显得窘迫,手足无措的样子。钱老师有些得意,果然不出他的预料。夏天的时候,他就见过民工们齐刷刷地躺在敞口的楼板上面午休。这位民工还算聪明,找了这么个冬暖夏凉、避寒祛暑的地方,改善他的小憩环境。
笑声和目光散了,他又捧起书,很专注地看起来。钱老师移身走近,想看看他读的什么书。原来是一本厚厚的《土木工程图学》,上面全是横直竖平的复杂线条和各种标注。
不一会儿,他从口袋里掏出本子和笔,是那种小学生用的学习簿和一支秃铅笔。就着书架边上,他一笔一画地临摹。画的是一幅建筑平面图,还挺像,看得出来有些美术功底,线条不用尺打居然笔直。见他这么专注,钱老师也转过身去看书。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钱老师瞥了一眼,他还站在那里,低头用功。钱老师觉得自己先前的判断有点草率。他的样子,应该是个勤奋好学的民工才对。
手机响了,欢快的喜洋洋音乐响起来,是他的手机。“糟了,迟到了。”他嘀咕了一句,掏出来接。这是一个责问的电话,他一边点头,一边打招呼,口里连连说着马上就到。合上书本,他翻过书底看定价,放下又拿起,有些迟疑。犹豫了一阵,他还是小心翼翼地将书放回了原处,三步并作两步,出门,走进寒风,飞也似的跑,消失在人群里。
钱老师的目光追随着他的脚步,又落在远处的高楼上。那些大大小小的建筑物,就是刚才打盹的汉子和他的民工兄弟们一手建造的呢。
一只四处漂泊的老鼠在佛塔顶上安了家。佛塔里的生活实在是幸福极了,它既可以在各层之间随意穿越,又可以享受到丰富的供品。它甚至还享有别人所无法想象的特权,那些不为人知的秘笈,它可以随意咀嚼;人们不敢正视的佛像,它可以自由休闲,兴起之时,甚至还可以在佛像头上留些排泄物。
每当善男信女们烧香叩头的时候,这只老鼠总是看着那令人陶醉的烟气,慢慢升起,它猛抽着鼻子,心中暗笑:“可笑的人类,膝盖竟然这样柔软,说跪就跪下了!”有一天,一只饿极了的野猫闯了进来,它一把将老鼠抓住。
“你不能吃我!你应该向我跪拜!我代表着佛!”这位高贵的俘虏抗议道。
“人们向你跪拜,只是因为你所占的位置,不是因为你!”
野猫讥讽道,然后,它像掰开一个汉堡包那样把老鼠掰成了两半。
一个寒冷的冬天,南加州沃尔逊小镇上来了一群逃难的人,他们面呈菜色,疲惫不堪。善良而朴实的沃尔逊人,家家烧火做饭,款待他们,这些逃难的人,显然很久没有吃到这么好的食物了,他们连一句感谢的话也顾不上说,就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只有一个人例外,这是一个脸色苍白、骨瘦如柴的年轻人。当镇长杰克逊大叔将食物送到他面前时,他仰起头,问:“先生,吃您这么多东西,您有什么活需要我做吗?”杰克逊大叔心想,给逃难的人一顿饭吃,每个善良的人都会这么做。于是他回答:“不,我没有什么活儿需要您做。”
这个年轻人的目光顿时灰暗了,他的喉结上下动了动,说:“先生,那我不能吃您的东西,我不能不劳动,就得到这些食物!”杰克逊大叔想了想,说:“我想起来了,我家确实有一些活儿需要您帮忙。不过,等您吃过饭,我再给您派活儿。”
“不,我现在就做,等做完了您的活儿,我再吃这些东西!”年轻人站起来说。杰克逊大叔十分赞赏地望着这位年轻人,他知道如果不让他干活儿,他是不会吃东西的。思量片刻后,杰克逊大叔说:“小伙子,你愿意为我捶捶背吗?”说着就蹲在这个年轻人跟前。年轻人也蹲下来,轻轻地给杰克逊大叔捶背。
捶了几分钟,杰克逊大叔感到十分惬意。他站起来,说:“好了,小伙子,您捶得好极了,刚才我的腰还很僵硬,现在舒服极了。”说着将食物递给了这个年轻人。年轻人立刻狼吞虎咽地吃起来。杰克逊大叔微笑着注视着这个年轻人,说:“小伙子,我的庄园需要人手,如果你愿意留下来的话,我太高兴了。”
年轻人留了下来,很快成了杰克逊大叔庄园里的一把好手。过了两年,杰克逊大叔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他,杰克逊对女儿说:“别看他现在什么都没有,可他百分之百是个富翁,因为他有尊严!”
二十多年后,这个年轻人果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他就是石油大王亚蒙·哈默。
在明初的时候,有一个叫宋濂的文学家,诗人。
在小时候他十分好学,但是由于家里很穷就没有办法去买书来读。于是就经常向有书的人家借书,然后把借来的书亲自重新抄在一张纸上,再按时归还给别人。冬天的时候,天气十分寒冷,大雪纷飞,天寒地冻,而宋濂却坚持的抄书。有时,连砚台里的墨都冻成冰了,他的母亲则端来热水,把热水倒进砚里,使它溶解。宋濂的母亲十分关心宋濂,当宋濂全身都冻僵时,母亲则找来棉被给宋濂披上,怕他冻着。夏天的时候,天气十分炎热,蚊虫又多,宋濂还是坚持的抄写,有时把他的手都咬肿了,可宋濂毫不在乎。而母亲却在旁边为他把扇,母亲的爱,让宋濂更加勤奋的学习,抄完后,就小步加快跑地送去,生怕超过了约定的期限。由于他十分坚守信约,因此有许多人家都愿意把书借给他,他就更勤奋地阅读,每天早起晚睡,宋濂的母亲十分担心他吃不消,但宋濂只是一笑了之。于是他广泛地阅读到各种各样的书,知识也就更多了。
到了成年时,宋濂就更加仰慕圣人贤士的学说。但是又担心没有大师,名人和自己交流,在这时,他每天跑到很远的地方,专心的去跟有名望的前辈请教。前辈的弟子很多,挤满了房间,先生十分严厉,宋濂毕恭毕敬。提出问题并询问道理,弯下身子,侧着耳朵来请教。先生有时训斥,但宋濂并没畏缩,而是表现得更恭敬、态度更好。有时等到先生高兴时,先生便更具体的给他讲道理,这让宋濂受益匪浅,获得了更多的知识。
但宋濂并不满足于现状,于是他去拜师。在拜师途中,他遇到了严酷的条件,身上又背着许多的东西。大雪像鹅毛一样的下着,北风像猛兽一样迎面扑来。宋濂踩在一尺深地雪中,艰难的行走着。一次宋濂由于冷得昏倒了,被一位好心的人家收留,当他补充完体力后,谢过老人便又上路了。经过了艰难的经历,让宋濂更加坚强。
到了校舍,他四肢都僵硬了,不能动弹,学舍的佣人端来热水给他洗,用棉被给他披上。宋濂才慢慢暖和起来。他寄居在旅店,主人每天只给他两顿饭吃,但宋濂并没有和别的同学比,依旧很满足。和宋濂同宿舍的学生都穿着富贵,像神仙一般,而他却穿着酵素,没有羡慕的意思。因为宋濂他心里有快乐的事,就是读书。
正是由于宋濂的勤奋,不怕苦,不爱慕虚荣的品格,才使宋濂有了伟大的成就。
励志故事5:把每一滴天赋都挤出来。
美籍华裔网球明星张德培是大满贯历史上最年轻的男单冠军。当年,当这个不满二十岁的黄皮肤小伙子在巴黎罗兰嘉洛斯球场捧起法国网球公开赛男单冠军奖杯的时候,整个球场为之沸腾了,他也成为第一个在这里获得冠军的华裔选手。在其后十六年的网球生涯里,他一共赢得三十四个冠军和近两千万美元奖金,并在年终的(国际职业网球联合会)男单总排名榜上名列第二位。
其实,张德培的身体条件并不好,一点七五米的个头,即便放到女选手中只能算是中等,再加上亚洲人先天性的力量不足,使他在高手如林的男子网坛显得十分单薄。
体格的缺陷迫使他必须要用速度和坚韧来弥补,这没有捷径,只能依靠超过常人的刻苦训练。
于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人们看到这名黄皮肤小伙子从来不给自己放假。当桑普拉斯躺在希腊海滩上晒太阳时,当阿加西奔赴拉斯维加斯观看拳击比赛时,张德培的目的地永远都是球场。
这个过程是极其艰辛的,但他坚持了下来。在此后的十余年里,张德培凭借灵活的步法和不懈的跑动,运用娴熟的底线技术与对手周旋,一有机会就击出大角度的回球置对手于死地,在男子网坛杀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网坛传奇人物麦肯罗认为:“张德培把自己网球中的每一滴天赋都挤了出来,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向同龄人展示了这一代网球选手的巨大上升空间。”
八岁就开始与张德培一起切磋球技的桑普拉斯对自己的好朋友做了如下中肯的评价:
“也许他的技术并不出众,也许他的球风并不好看,但在我们每个职业球员看来,迈克尔(张德培的英文名)身上有种闪光的品质,他在球场上跑动救球总给人豁出去的气势,那是别人很难效仿的。”
我和书的故事高中生(汇总13篇)篇十
在西峡颂西侧绝岩下,有个黄龙潭,水从上游流经潭中,黄龙潭两边是绝壁,水很深很深。传说在很早很早以前,黄龙潭里有条凶残的黄龙,经常利用两岸峭壁的地形,设置诱饵。黄龙潭对面有金子银子。俗语说:“谁能跳过黄龙潭,金子银子两扁船,此话你若不信,崖上枸树做证。”过路行人,见此情景,无不动心,因黄龙潭口根本无法站立,只有送入潭中,终究人财两空,倒叫黄龙饱餐一顿。有时黄龙发怒时,来去一阵风,到处残害生灵,而人们是无法见到它的,这样久而久之,弄得老百姓都愁眉苦脸,毫无办法!这事儿时间长了,被住在两当的八仙之一的张果老知道了,他气愤地说:“世上无神仙,只有龙怪逞凶,妖孽不除,生灵涂炭,怎么行啊?”于是他摇身一变,变成一个道士,带上徒弟,到西狭黄龙潭来了。
果老和徒弟在黄龙潭转了几圈,不见孽龙出没,只有黄龙所设诱饵还在对岸,果老用口一吹,将骗人诱饵变成一双草鞋,他又把斩妖剑从背上取下,交给徒弟说:“我去龙潭里边看一看,要是有怪龙,我就把草鞋浮上水面,你一定在潭边等着,看见草鞋浮出水,就把斩妖剑给我送下来,不要干别的,一定看好,不要忘了!”徒弟连声答应。果老大仙了解这个弟子秉性,准备好下水的事宜后,又再三叮咛说:“一定要看好水面,不要乱跑,别误降怪龙大事。”徒弟又说:“师父放心,你的话我都记在心里了。”果老大仙听他这么说,才放心地跳进黄龙潭去了,可他下黄龙潭不久,徒弟就在岸边打起瞌睡来,一会儿就睡着了!果老大仙下水后发现怪龙在水宫睡大觉,就将草鞋浮了上去,只等斩妖剑送下去。徒弟睡着了,他也不知道,也没有把斩妖剑送下潭底。
果老大仙在水底龙宫里见黄龙睡得很死,没办法,就一下子捉住了黄龙,但黄龙睁眼一看,这个道人两手空空,把它毫无办法,因而又神气起来了!它使劲一扳,就溜掉了。黄龙怪转身凶狠狠地、拼命地和道人打斗。可是,凭它那点妖术,怎么能斗过果老大仙,于是它发怒地现出了原形,呵!是一条双头恶龙哩!它张开两张血盆大口,向果老大仙扑来,果老大仙将身子一闪,吹了口仙气就罩住了恶龙,迷住了恶龙的双眼,又一次抓住黄龙怪。可是没有斩妖剑在身边,杀不了它,结果还是让黄龙怪跑了!果老大仙只有上了潭岸来,见自己的徒弟还正睡得香哩,还不停地打着呼噜,果老大仙又是气又是笑,把他叫醒,狠狠地教训了一顿,说:“妖龙逞凶,百姓受害,你还在睡大觉。”徒弟心里非常惭愧,给他师父不断地认错。果老大仙又长叹一声说:“以后干什么都要想着生灵啊!”果老大仙拿上斩妖剑又下到黄龙潭去了。黄龙怪早已知道这个道人的厉害,见他又来了,定没什么好事,把尾巴一甩一阵风似地跑了。
黄龙怪跑了咋办?去追,又不知道它逃向哪里去了,它要是天上下来的怪物,力量就更大了,更不容易抓住它,在这潭边等吗,又不知它什么时候才能回黄龙潭水宫,就是回来了,看见我果老大仙在此,也不敢回潭中。果老大仙回到岸上来,给徒弟说:“我们也不能追,又不能等,这可怎么办是好?”果老大仙又一想,我可指物为人,看住黄龙怪,他便吹口仙气,指石为人,真的就出现了两个石头道人。叫徒弟把两个石人搬在龙潭边。然后,带着徒弟走了。
此后,黄龙怪不敢来了,但是,那两个镇妖石人,因受大仙张果老的点化,又长期吸收了日月精华,就慢慢地活了。便像黄龙怪一样撒野,到处吃人!果老大仙知道后非常后悔,因而,又带上徒弟到黄龙潭岸边施法收取了两个石人脑袋,才算平息了这场灾难。
我和书的故事高中生(汇总13篇)篇十一
五月初五的端午节,八月十五的中秋节还有我们大年三十的春节,这三个节日是我们国家最重要的三个大日子,是三个喜庆团圆的日子,今天又逢八月十五,和大多数人一样,张小开从一早上班开始,就迫切希望早点下班,这样一家人就可以早一点聚在一起吃顿团圆饭,之后还可以吃月饼赏月,那种感觉想想就充满了无限的惬意!
然而美好的想法总是被残酷的现实所打败,用张小开领导的那句话说就是:“虽然是过节了,但是我们的生活还要继续,我们的工作还是要做的,不要因为过节而让我们变得懒惰,所以要留下来一个人加班,完成一项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没错经过上级领导的慎重考虑,最后这项光荣的任务毫无任何悬念的就落在了张小开的头上,让人郁闷不已的是,张小开还不找不到任何反驳的理由,只能够无条件服从!
送走了满脸喜悦忙着回家过节的同事领导们,小开一个人开始了忙碌起来,加班消耗的可是自己的时间,多耽误一秒都是自己的损失,尽管小开已经开了挂,但是在完成这项光荣的任务之后,看了看时间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钟了,吃团圆饭的时间早就过了,这会儿估计家家户户已经出来赏月了,家中的亲人们已经打来了十几个电话来催促小开,现在终于可以答复他们了!
小开告诉家里的亲人们,自己的工作已经完成了,大概半个小时之后就可以到家了,听着电话刚要挂断时候,一家人忙碌的声音,小开心里涌出了一阵暖暖的幸福感!
因为是过节,好多店铺都没有开门,好多人也都早早地去和家人团聚,所以街道上显得比平时冷清了许多,小开骑着自己的小摩托车,在寒冷的街道上快速的行驶着。
走着走着小开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那就是除了自己之外,其他车辆不管大车小车,轿车还是自行车,全都整齐的排成一行在马路的另一边行驶,而小开则是独自一人在马路的另一边和他们向相反的方向行驶着,若不是这条路走了不下于上百次,小开确定没有走错,恐怕还真的要掉头和这些车辆一起走了。
一开始看到这种现象,小开并没有在意,只觉得这只不过是碰巧而已,可是小开骑车行驶了十几分钟的样子,发现这种现象还在持续就觉得有点不对劲儿了,心中隐约有了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不过小开依旧在心中自我安慰着,这只是碰巧而已,就这样小开骑着摩托车又向前行驶了十几分钟。
这种有些奇怪的现象还在持续,这下小开真的有点害怕了,不单单是在害怕这些车辆和自己行驶的方向不同,更可怕的是平时小开骑摩托车回家,只需要半小时不到的时间,今天为了早点赶回家去吃饭,骑车的速度要比平时还要快一点儿,可是这都走了半个多小时了,不仅没有到家,反而发现自己现在走的这条路开始变得有些陌生了,小开竟然在这条每天上下班都经过的路上迷路了!
小开将车速放慢了一些,在街道上缓缓的向前行驶着,一边骑车一边查看着街道两边的标志性建筑,广告牌等,希望能够找到一些熟悉的线索,能够以此找到回家的路。
也不知道自己莫名奇妙的到了哪条街,周围的一切都是那样的陌生,街道两边的店铺全都闭灯关门了,除了厚厚的白色卷帘门其他的什么都看不到,周围现在也是一片昏暗,只有天上围了一圈黄晕的明月,将四周围的景色照的一片惨白,看起来异常的诡异!
这条街道寂静的出奇,因为街道上竟然看不到一辆车或者一个行人,而且这条街道很长,好像很本就没有尽头一样,小开知道他们居住的这个地方不是很大,算在一起也就那么三四条街道,每条街道最长也就千八百米,在这巴掌大的地方不管怎么绕,作为一个当地的老住户,都会找到出去的路的,可是张小开又骑着摩托车沿着街道行驶了一个多小时,还没有找到出口,这条街道异常的笔直,半路上竟然连一个弯道或者岔口都没有。
小开将车停了下来,掏出了手机想要给家里拨打一个电话,发现此时手机已经没有了信号,四周寂静的连一只虫子的叫声都没有,小开甚至都能够听到自己因为害怕而发出的沉重呼吸声,一个可怕的念头浮现在了小开的心头,小开猜想自己可能遇到了传说中的“鬼打墙”!
这种事情据说遇到的人很多,不过至今也没有进行过考证,也没有说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唯一的一个迷信说法就是,有调皮鬼在故意捣蛋,想想整蛊你,还有一种比较科学的解释就是,由于这个人过度劳累造成意识模糊,结果发生了一些幻觉,才使得“鬼打墙”这种现象出现,小开也看到过类似的新闻报道和资料,但是很后悔当初看到只是觉得很好玩儿,也没有当真,更不知道万一遇到了应该用什么方法解决。
小开现在心中怕的要死,脑子里面一片混乱,将车停在一旁却不敢熄火,并且一直开着车灯,看着灯光小开能够多多少少感到一丝安全感。
在原地呆了好久也没有发现任何异样,小开心中暗自猜想,这“鬼打墙”可能真的像传说中的那样,只是让你找不到回家的路而已,只要你不乱走应该就不会受到其他伤害,所以小开决定在这里坐等到天亮,等天一亮“鬼打墙”自己也就消失了!
“昨天是中秋节,一家团圆的日子,可是你却说你在单位加班,好吧我相信你是在加班,但是你加完班之后又说回家的路上遇到了鬼打墙,这种理由你让我怎么相信你呀?”张小开一早回到家,就被妻子罚跪搓衣板,因为他昨晚下班之后一夜未归。
他也无法解释,因为他在转了几圈之后已经迷糊了,直到醒过来,发现在自己门口,而天已经大亮了!
我和书的故事高中生(汇总13篇)篇十二
今天,我学习了一片课文《自然之道》。
这篇课文讲的是:“我”和向导结队来到南太平洋加拉巴哥岛观察幼龟是怎样离巢进入大海的,而我们自作聪明的救了一只幼龟“侦察兵”使得成千上万的幼龟遭到灭顶之灾。论而事实,其实我也做了一件类似的事情。
去年暑假的一天,烈日当空。我来到姥姥家玩,刚一进家门,我注意到了姥姥家靠墙的鸡笼子:里面装了很多鸡和鸡蛋,我忍不住好奇问姥姥:“姥姥,这个鸡蛋能吃吗?”姥姥笑眯眯地说:“恩,这个嘛,还不能吃,因为啊,这个鸡蛋是能生出小鸡仔的。”我点了点头。于是,我心中暗暗生了一计。今天,万里无云,我带着剪刀悄悄来到鸡笼子这,打开鸡笼子,偷偷拿出来一个鸡蛋,用剪刀剪开了一条缝,然后,再把小鸡拿回鸡笼子。之后,我连续几天一直观察“它”的活动情况,发现“它”无论是吃饭还是活动都比不过其他的小鸡仔,我满脸茫然地去问姥姥,姥姥听了,哈哈大笑地说:“傻小子!这小鸡仔是不能这样辅助的,”“它”天生就是要靠自己啄壳而出的,不然,“它”就会失去抵抗力,没过几天就死了。我听了姥姥这番话恍然大悟,同时也为自己的行为而感到悔恨,而且我也领悟了一个道理:做事情一定要按自然规律去办事不要自作聪明、自以为是,反而会把事情办糟。
我轻轻地合上语文书,从而我知道——书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源泉,生活的方向盘,书是知识海洋中的灯塔,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世界,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吧!!
我和书的故事高中生(汇总13篇)篇十三
这世界上到底有没有鬼?我想很难有人给一个有理有据的答案,但是有一种人他们就会肯定的告诉你,这世界上确实有鬼,只不过他们不会称呼这些鬼为鬼,反而还要像一个奴隶一样,每天小心翼翼的侍候着他们!
此时已经是深夜,由于临近秋季,傍晚的时候天气回变得很冷,张小开站在公交站牌下面,把衣领竖的高高的缩着脖子,双手也都收到了袖子里面,现在那不停的跺脚以此来驱赶身上的严寒。
周围同样等车的人,都在用异样的眼光看着小开,因为现在虽然很冷,但是还没有冷到像小开表现出来的那种夸张的地步,不过人的体质各有不同,没准小开身体弱比较怕冷,所以大家都只是看看,并没有太过于留意这些,只不过是多看了两眼而已,因为他们现在的重心并是想早点等来公交车早点回家。
不知道经常等车的人有没有遇到过这样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在你想要乘车的时候,好久都等不到一辆车的到来,不需要的时候,撒泡尿的功夫都能过去七八辆,现在小开他们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一群人等了一个多小时了,原本十几二十分钟就一辆的公交车,到现在连个影子还没有看到,看的出这些人都等的有些不耐烦了,这大晚上的谁不想早点回家,洗洗睡呀!
如果夸张的小开在别人眼中是一个非比寻常的存在,那么那个盘膝坐在站牌的狭窄栏杆上,一直旁若无人闭目养神的这个更是奇葩的存在,这个淡定劲儿一般人肯定不会有的。
终于在众人的翘首期盼之下,一辆公交车从远处缓缓驶来,所有人瞬间都来了精神,尽量的往前靠,眼睛随着公交车的移动而动,准备看准机会第一时间挤上车,但是大家没有注意到,有两个人表现的并不像其他人那样积极,,这两个人就是张小开和那个一直闭目奇葩中年人。
车子在站牌下停了下来,人们争先恐后的上了车,而那个中年人只是缓缓的睁开了双眼,而小开此时正好看向那个中年人,脸上还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前者则是对小开怒目而视,就好像两个人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一样。
对视了几秒钟之后,中年奇葩奇葩男站起身不声不响的向一条僻静的小巷走去,而小开也紧随其后跟了上去,两个人之间没有任何交流,彼此之间默契的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一前一后的走着。
道路越走越偏僻,越走就越寂静,行人和车辆变得都稀少起来,最后两个人也知不知道走了多久,更不知道走了多远,总之天还没有亮,两个人现在正走在一条泥泞的小路之上,这里已经到了大城市的最边缘,周围都是一片一人多高的荒草地,若是白天光线充足的时候,你就可以看到草地的远处就是连绵起伏一眼看不到边的群山,上那边有什么就很少有人知道了,因为也不会有人去那里。
中年人走到小路的尽头,依旧没有停下来,而是直接钻进了荒草之中,小开也没有有任何犹豫,依旧像等车的时候那样,蜷缩在衣服里面,小跑着跟在男子的身后,看起来很冷的样子。
天渐渐的亮了,太阳缓缓升起,一缕温暖的阳光,照在了这片荒草地之上,在这里苦守了一整夜的张小开,终于从荒草地里面钻了出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埃,带着一脸的疲惫,缓缓的向自己居住的老屋走去。
这是一栋老的不能够再老的院落,大部分都是木质结构,有墙体的部分也都是用石头直接堆砌起来的,不过院子很大,屋子也很多,院子里面被收拾的干干净净,院子里面栽种着很多的槐树,松树和柳树,秋天一到树叶被风一吹就会片片掉落,一位须发花白还梳着满清时候大辫子的老者,总会在第一时间不厌其烦的,拿着一把破扫把,将落叶清理干净。
除了小开之外,老人就是这间老房子的唯一主人,小开称呼老人为爷爷,因为小开是老人从路边捡回来收养的。
一进门小开就唤了一声:“爷爷”,老人家停止了手中的活,缓缓的抬起头,用有些浑浊的眼睛看着小开,之后用十分苍老沙哑的声音问道:“主子们都安歇了吧?”。
“放心吧,爷爷,主子们都被我亲自送进寝宫安歇了”小开毕恭毕敬的回答道。
“那就好,那就好~!忙了一夜了你赶紧吃饭吧,吃完了早点休息,晚上还要陪主子们去遛弯呢”说完老人又拿起扫把开始不紧不慢的扫起了院子里的落叶。
这些对小开来说已经早就习惯了,不再理会老人,径直走进一旁一个偏僻的小房间里,那里是祖孙二人的厨房,不过进去一看,你会发现这里只能算是一个餐厅而已,因为厨房里面没有任何用于烹饪做饭用的锅灶,调料和食材,只有一张长条形的小桌子,要是那些鉴宝专家们看到了这张桌子一定会瞪大了双眼,因为这可是一个价值连城的宝贝,不过现在确实油腻腻的布满了污垢,上面摆放着一盘盘的鸡鸭鱼肉,还有很多水果点心,只不过这些东西包括哪些鸡鸭鱼肉,都已经凉透了,有的上面还落满了灰尘,看起来有点脏,让人难以下咽。
不过张小开并不管这些,直接拿起冰冷的烧鸡啃了起来,啃了几口之后,又随后拿起一个水果大吃起来很快小开就吃饱喝足了,回到了自己的卧室之中。
小开的这间卧室又和我们常见的卧室有所不同,因为这里没有可以睡觉的用的床,也没有我们见过的农村土炕,唯一有的却是一口黑漆漆的棺材,小开纵身一跃就躺进了棺材之中,没过一会就进入了梦乡。
夜深了,小开和那名中年人又准时出现在了一个公交车牌下面,依旧是一个看起来冷的要死的模样,一个则是气定神闲的坐在一旁闭目养神!
看到这里有些人一定会很奇怪,他们到底是谁呢?小开和中男人又是什么关系呢?
这中年人算起来应该是小开的“主子”,奴隶封建社会已经过去了好多年,这个称呼是不是感觉有点陌生了,但是事实确实如此!
小开他们这种叫做“护尸人”,古代那些有钱有势的人家,死后也像让自己过得舒舒服服的,所以尚在人世的时候,就开始为自己选一块风水宝地,这些风水宝地,都蕴藏着天地间的灵气,人葬在那里很可能就会重生,当然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重生,简单的来说这种重生就像是“诈尸”一样。
为了避免引起恐慌,这些人在死之前都会培养一个“护尸人”和自己朝夕相处,这样就可以在自己死后守护着自己的尸体不受伤害。
因为长期和死人待在一起,所以护尸人为了避免给自己招来灾祸,就必须把自己也整的像个“死人”一样,身上不应该有太多的活人气息,于是他们的所有习惯差不多都和死人相似,吃的是冰冷的贡品,睡得是棺材!
长久以往他们的身体也多多少少的会受到一些伤害,所以看起来总是一副病恹恹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