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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写狼篇一
草原的夜晚,苍月悬在天边。寒冷獠冽的风吹着月光流动,杀戮吞噬的梦开始蔓延。孤傲的身影在草的浪涛中隐现,幽邃的眼带着写的颜色。他,是圣灵堕落的心。
——题记
夜,无法沉睡;夜,这是我所喜爱的时刻。带来兴奋的快感,唤起嗜血的欲望,死神在远方招唤,指引着方向,死亡的气息吸引着目光。
电闪中,美丽诡异的身躯一闪即逝;电闪中,敏锐的目光锁定了血的颜色;电闪中,风与电划过一双深邃充满邪恶的眼。
血在心中开始潮涌,开始沸腾。杀戮的欲望充满了每一个细胞,在每一寸肌肤上蔓延。张开嗜血的獠牙冲向死之希望。血,温暖而甜美;红色,浸染了我的世界;血,带着诱惑不断喷发;血,如此妖娆的美丽,好似一朵火红绽放的玫瑰,那般肆意,那般妩媚。温暖了我的生命,带着娇艳与芳香。死亡降临,电闪中,孤寂的身影一闪即逝,离开温暖抛弃的残骸。
带着灵魂走到死神身旁。生命中只有死亡,冷漠与灵魂相伴,风中我四处张望。阳光开始重新照耀大地,我躲身于黑暗,期盼天空再次暗淡,期盼永恒的黑暗,重新带来血的温暖与芬芳,带来甜美的死亡。让灵魂的重奏再一次响起,再一次亲热天堂!
我,一只饥饿的狼,在黑暗里等待月光重临大地,等待风带来血香,等待着死亡。
写狼写狼篇二
大家,来猜一个谜语吧。左边为一个反犬旁,右边则是“良”。那是什么字?狼。
狼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受歧视的物种,而且古人对狼也是有偏见的——蒲松龄写狼,包括古代的一些大师写狼,都包含着一些个人情感在里面。其实狼也是一个好的物种,因为它们的生存环境决定了它们的生活,所以它们必须残忍。况且,它们只吃一些老弱病残的羊或鹿,这也避免了疾病在羊群、鹿群中传播。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狼的做法,也是为了保持生态圈的平衡。人们如果杀狼,那便是破坏了自然的生物链。
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出击、偷袭都会运用高超的智慧做充分的准备。对天时、地利、人和动物的反常性与懒惰性做精细的分析判断。对战争中伤残的家族进行死亡的淘汰,以保持它们的尊严和整体的灵活快捷。狼有视死如归的傲然情怀和不屈不挠的坚韧品质。自然界“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规律在草原狼千百年来的发展壮大过程中得到充分的展现。
“正是一个人对集体的努力奉献,使一个团体运转、一家公司运转、一个社会运转、一种文明形成。”这是来自文斯·隆巴迪的一句名言。而狼的态度可以简单地概括成一句话:对成功坚定不移的向往。虽说事实上狼群成功的机会只有十分之一,但它们的态度始终是一致的,成功一定会到来。
狼在每次捕捉猎物的过程中,都做好了充分的准备;狼的团结一致的优秀品质,使得它们终会等到成功的到来。狼,左边反犬右边为良。顾名思义,狼乃良犬。
写狼写狼篇三
你们可能在书上看见过我,我的名字叫灰狼。
我长着42颗锋利的牙齿,我的牙齿具有能剪切又能研磨的功能,这使我们捕食和摄取的能力非常棒。
我的外形与狼狗相似,但是比狼狗要帅得多。我的毛是棕灰色的,短而发亮,我的听力非常好,什么风吹草动都能听见,因为我的耳朵是竖立不曲的。我的嗅觉敏锐,什么味道都能记住。如果人类能聘请我去破案的话,我绝对是警察叔叔的好帮手,真是这样的话,警犬就该下岗了。我的身体很强壮,既能耐热,也不畏严寒。我极善奔跑,常采用穷追的方式获得猎物,我奔跑的速度是每小时60公里,是人类奔跑速度的2倍,长跑的速度会超过猎豹。我喜欢吃鹿类、羚羊、兔等小动物,实在没办法的话,昆虫也吃。
我喜欢群居,我最大的生活特点就是“狼嚎”,大自然里,再没有一种声音,会比整个狼群的呼号所组成的华丽声乐更令人感到惊异、美妙了。
团队合作是我们的特点之一,我们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狼王统一调度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排山倒海,勇不可挡。
勇敢是我们的第二个特点。我们从来不畏惧死,我们为了冲跨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扯壮马的肚皮。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刻也毫不畏惧,草原上我就是实实在在的王者。
我的特点之三是智慧,这在我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得淋漓尽致,人类把我们的智慧说成狡猾,其实是冤枉我们的。我们的智慧随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我们独处时一旦被猎人发现,逃跑的方向会与狼群的方向相反,以牺牲自己,保住群体,这绝非狡猾,而是真正的智慧。。
希望人类能真正喜欢我这个智慧、勇敢、又能团队合作的动物——灰狼。
写狼写狼篇四
别人都喜欢可爱的猫、贪吃的松鼠……但我喜欢的是威风凛然的狼。
狼一般是长着深灰色的毛发,毛茸茸的,感觉十分温暖。它的尾巴很粗壮,不长不短,像一支灰色的大毛笔。嘴里长着许多锋利无比的牙齿,像一把把剑一样,好像随时都会向你刺来。
狼是群居生活动物,因为无法独自捕猎,需要同伴的帮助,所以它们群居生活。有一次,它们遇到了三只又肥又嫩的小羊羔,想去吃掉它们,于是它们想了一个好办法,它们把三只小羊羔包围圈越来越小,趁机让几只狼上去把它们咬死,狼们就可以饱餐一顿了。
对付比它弱小的动物时,狼是胆大妄为的,但看到比它强大的动物时,它就会小心翼翼地躲到旁边去。例如:豹子会爬树、很强壮、速度又快,所以狼一般不去招惹豹子。
狼还会在冬天时提前储备食物。它们会在地上挖一个坑,把多余的食物放进去,再用土盖上,到冬天时它们还能找到地方,因为那时天寒地冻已经没有食物了,不得不用这些食物填饱肚子。有了这些食物,它们才能顺利地渡过冬天。
狼在捕猎时是团结一心的,存放食物时是聪明的。所以,我喜爱狼,更喜欢狼的机智。
写狼写狼篇五
狼,在大多数人的眼里是一个凶猛、残忍的冷血杀手。而在我眼中,狼是一种有感情的强者。
狼,通常比狗大,耳朵更尖,尾巴挺直向下,毛色棕灰。栖息范围广,山林、草原、荒漠等地都能够看到它们的身影。它们是典型的肉食主义者。它们一般结伴而行,绝不会落单。
俗话说:“大丈夫不为五斗米折腰。”狼也一样,绝不会向人类乞讨食物,唯一能让他们向人类乞求的,是狼崽的生命。
我曾经听过这样一则故事: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一只公狼为了不让母狼和小狼崽挨饿,冒着大雪出去找吃的,却被猎人打伤了一条腿,鲜血直流。但公狼怕猎人顺着血迹找到母狼和小狼崽,它在外面转了几十分钟,等血凝固了才回家。
狼,一个真正的强者,在这里,我为他正名!
写狼写狼篇六
狼山,地处我的老家南通。它,被誉为中国佛教的“八小名山”之一。传说古时候,有一只成精的白狼盘踞山头,危害生灵。大圣菩萨来到此山,欲借白狼“一衲”之地修行,白狼慨然应允。大圣菩萨凭借法力,在祭袈裟时令祥云满天飞,山上金光闪烁,最终袈裟将整座山都罩住了。白狼大骇,自知领地将失,痛悔不已。它在远遁他乡前提出一个要求,欲在此山留个名儿。于是,大圣菩萨就将这处宝地封为“狼山”。大圣菩萨以一衲之地,得万树千花;而白狼丧一衲之地,失却的是沧海桑田。
狼山不高,爸爸妈妈和我选择了爬山登高。因为这次来狼山的主要目的是敬香祈福,我们一口气爬到山顶,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一一叩拜菩萨后便下山浏览风景。
狼山脚下,是长江。下山时,在每一处休憩处,都可以看见江水。大概由于这儿已是江之尾,海之头,所以江水既带着股入海的欣喜,又有即将脱离旧道的惆怅。它浩浩荡荡,苍苍茫茫。海纵然好,但过于广阔的它看不到江水流经之处常见的那种鸡犬相闻的人间景致,总让人觉得有些空寂和贫乏。看来大海也有些许失落吧。
每走一程,我都要停下来,看看身后寺庙的飞檐,看看身下的江水。与闹市毗邻的山,已没有清幽可言了。山路上随处可见茶肆和商铺,游人与商贩讨价还价的声音不绝于耳。不唯人声喧闹,香气也是喧闹的。香气中有香火的浓香,也有花儿的淡香,还有的呢,是往来的女人身上散发出的各色脂粉和香水的气味。这一波一波的香气朝你涌来,雅也罢,俗也罢,你都得嗅着啊。
就这么着走走停停,不觉已接近了山脚。看看时间尚早,我见旁边的一条小路上没有行人,就叉过去。然而刚踏上那条石板小路,就看见一块指示牌,上面写着“骆宾王墓”,并有前行的箭头标记。
骆宾王,不就是那个七岁时做了“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的神童吗?他是著名的“初唐四杰”之一,其中《在狱咏蝉》中的“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余心”我一直铭记在心。
骆宾王的墓地怎么会在狼山?带着疑问,我踏上那条小路。路旁的草丛中点缀着星星一般的金黄色的野花,我顺手折了一枝,打算献给骆宾王。
山顶的寺庙香火旺盛,人声鼎沸,而骆宾王的墓前却是冷冷清清,一个游人都没有。看来从古到今,文人都是热闹处的冷点。这墓不是一座,而是连在一起的三座墓,骆宾王的居中,右边的是宋金将军墓,左边的是刘南庐墓。我对另两座墓室的主人是陌生的,所以只对着骆宾王的墓深深一拜,并献上一枝野花。我在抬头的一瞬,只觉眼前光影浮动,好像一千多年前的时光幽幽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