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里,学生通过课堂学习和社交活动来获取知识和锻炼能力。这是一篇关于学校发展的研究报告,对于了解学校现状有很大帮助。
小学校校服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一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校服选用及管理工作,确保校服品质,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保障我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及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学生服“双送检”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合质发〔2018〕79号)、区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小庙中学校服选用工作制度:
一、选用校服前提。
1、按照自愿为主的原则,学校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在通过本校统一穿着校服决定后,成立由校方代表、家委会、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校服选用工作组。
二、选用校服程序。
1、遴选校服生产企业。
校服选用工作组应对校服生产企业资格进行审查,并选择产品质量高、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为我校学生提供校服。
2、公开竞价,签订合同。
学校通过公开竞争(招投标或询价等)的方式,向有生产资质、产品社会信誉高、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厂家采购校服。选定校服生产厂家后要与他们签订供货合同,必须根据采购价格实支实收,不得加收校服价格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公示采购情况。
校服选用过程中的相关信息(采购流程、校服款式、采购价格、质量标准、生产厂家等)要在学校公示栏或者网站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
4、交付验收。
学校要严格做好校服的接收与查验工作,认真落实校服“双送检”制度,确保接收的校服符合质量标准和合同要求,保障学生穿着安全。在接收校服时,要认真查验由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该批校服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检验报告和校服标识等材料,并按规定从中抽样送到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校服“双送检”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学校一旦发现采购的校服有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与生产企业交涉,依照校服采购合同约定,办理退赔等事宜。对问题校服要及时向区教育体育局汇报,同时向质量监督部门举报。
5、资料存档报备。
校服选用各环节相应资料要全部存档备查,同时要将会议纪要、征求意见情况及采购合同等向区教育体育局电教馆进行备案。在校服采购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
小学校校服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文明管理,规范学生的仪容仪表,塑造学校和学生的良好形象,学校政教处特制定校服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1、高一年级学生自周日住校生返校到周六放学回家,全程统一穿校服;
2、高二、高三年级因校服数量限制不能每天穿校服,但学生在下列时间须穿校服:
(1)举行升旗仪式的周一、周三、周五要求穿校服;
(2)学校要求重要节日、纪念日、活动日、开放日、重要集体活动时穿着校服;
(3)学校师生参加集体外出活动,需按照学校要求统一穿着校服。
2、校服穿着要保持协调,上衣和裤子要统一,提倡穿运动鞋;
3、及时换洗不洁或有污秽的校服,保持校服干净、整洁。
1、为方便辨认和防止遗失,要求在校服里侧商标上标注学生的班级和姓名;
3、校服如丢失或破损不能穿时,高一年级学生应及时报告班主任或直接到高一年级部补办。高一年级凡是后转入的学生必须及时到高一年级部补办校服。
3、班主任根据学生穿校服情况,结合学生日常行为表现,每月评选一次“仪容仪表规范标兵”,年级部每月可评选一次“仪容仪表优秀班级”,报政教处表彰。
小学校校服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三
(1)每年秋季开学前,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2)按照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征集校服采购意向。
(3)校服采购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毕业年级不组织采购校服。
(1)按照自愿原则广泛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选用校服应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2)学校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
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
在区教育局指导下,联合发布招标信息并实施招标活动。
(4)组织意向供货企业进行样衣展示、方案说明;
(5)优先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定组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2)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
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
校服发放前,按照合同约定,采取随机抽样方式进行验收。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并抽取不同批次和样式的校服两套(件)留样封存。
(2)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后续采购的依据。
(1)采购结束后,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检测报告、投诉处理、视频、照片等)存档备查。
(2)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采购合同,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小学校校服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四
南昌市教育局印发《南昌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按照要求,教育部门和学校在校服的购买上要重视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各学校可自行决定增加冬装类型,并要减少家长重复支出,整个校服采购过程要透明公开。
不得强行组织学生购买校服家长委员会要参与。
按照要求,中小学生校服采购供应工作必须严格遵循“服务教育、规范管理、学生自愿、市场运作”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行组织学生购买校服。
校服归口哪里管理,此次进行明确。南昌市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办公室是全市中小学生校服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市中小学生校服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县(区)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办公室(勤工俭学办公室)在市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辖区内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
校服的购买将遵循县(区)、开发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引导、家长委员会参与、自愿购买原则。
学校可自行决定增加冬装类型要求减少重复支出。
中小学生校服分春秋装、夏装和冬装(棉衣类)三种类型,订购范围为全市小学一、三、五年级,初中一年级和高中一年级(以下简称初一、高一)。
在中小学生校服统一征订的数量上,小学一、三、五年级,初一、高一春秋装和夏装各订购1次;考虑到我市冬季较为寒冷,在原有春秋装和夏装的基础上,学校可自行决定增加冬装类型,每次不得超过2套;其他年级未订制过校服的可补齐。
校服款式应在投标前确定,可通过投标企业报送、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共同设计、向社会公开征集等多种形式,但必须实行家长签字同意并符合青少年学生生理、心理特点,体现中小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减少家长重复支出。
校服采购过程要公示免费为困难学生提供校服。
在校服的采购过程中,有关部门要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要求,生产经营企业要采取减、免、送等多种形式为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提供校服。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地方政府向中小学生无偿配发校服。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捐助学生校服。
“不打招呼”对校服生产企业进行经常性检查。
为确保中小学生校服质量,南昌市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办公室将按照生产季节,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等方式,联合相关部门对校服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质量、生产组织和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南昌每两年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评估,对不达标企业终止其参与学校校服经营,通报至各学校,并报当地市场监管局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收取回扣将被依法处理。
采购的校服发现有质量问题,学校应当立即与校服生产企业进行交涉,依照校服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等事宜,并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学校或教育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在校服管理工作、校服采购过程中,违反采购程序、收取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小学校校服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五
校服是一个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都有积极作用,为使校服穿着规范化,日常化,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星期一至星期五,学生在学校期间上必须穿着校服。
2、集体活动,学生必须穿着统一校服。组织者要严格管理,禁止不穿校服者参加活动。
3、穿着校服要整洁,干净。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班主任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不穿,同时须报请教育处登记备案。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损毁或丢失,应马上上报财务处要求补办;若要更换尺码,于第一学期初经学生上报后由总务处向厂家购买。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穿着校服,负责校服的发放和穿着管理。教育处负责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教育工作。
2、管理程序:对未经批准而不穿校服的学生,按违反校纪校规处理。
3、教育处对班主任工作进行监督。在不定期的检查中,发现学生无故不穿校服较多,则追究班主任责任,按《合兴中学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处理。
1、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班主任班级“仪容服饰”项目。
2、重点检查升旗、课间操等集体活动。
3、对管理完善的班级给于公开表扬和适当的奖励。
小学校校服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六
1、按要求穿规定的服饰,减齐纽减或拉齐拉链,不随意更改衣服,不外露内衣,不披衣散减,不把上衣捆在腰间;衣服干净整洁;队徽或团微佩戴在左胸。
2、不穿拖鞋,不追求名牌鞋,不穿高跟鞋,不穿早底时装鞋。
3、课堂和集会不敞衣,不脱鞋。
4、头发适时梳洗,发型大方得体,不染发,不汤发。男生前发不覆额,侧发不掩耳,后发不及领;女生前发不遮眼,侧发不掩睛。
5、保持友好、真挚、积极的情绪状态,表情自然,不故意挤眉弄眼、叶舌、做怪相。
6、不佩戴项链、耳环(针)、戒指、手链、手镯等饰物。
7、不涂脂抹粉,不画眉,不纹眉,不纹身,不留长指甲,不染彩色甲。
8、坐有坐相,站有站样,走路昂首挺胸,举止文雅,稳重端庄,落落大方。
小学校校服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七
校服是学生身份的象征,是一个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的不良习惯、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提升自信心和保持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都有积极作用,为使校服穿着规范化、日常化,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学校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决定统一穿着哪款校服。
2.规范穿着各套校服。佩戴校徽,团员须佩戴团徽。
3.升旗仪式、重大主题教育活动等须统一规范穿着正装校服。
4.学生以学校名义集体外出参加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组织者要严格管理。
1.学生要爱惜校服,保持校服整洁,不得更改校服样式。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损毁或丢失,应马上上报学生处要求补办。若要更换尺码,学期初经学生上报班主任后,由总务处统一处理。
4.严禁转借校服给校外人员穿着。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校服穿着。
2.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学生校服穿着的检查、教育工作。
3.学生处对班主任和年级的工作进行监督,纳入班主任、年级组管理考核体系。
1.学生穿着校服情况纳入学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2.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年级与班级值周检查项目。
3.值周班和值勤教师重点检查升旗、两操等集体活动时校服穿着情况。
小学校校服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八
校服是学生身份的象征,学生统一着装不仅有利于班级和学校进行有效的教育教学活动,也是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效措施,更是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勤俭节约思想,对抵制相互攀比、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对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对提升自信心和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都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因此,校服的穿着必须规范化。为此,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星期一至周五的课间操,学生必须穿好一身校服。
2、学生参加大型集会或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外出参加活动,须穿统一全套校服。
3、因季节、天气等原因,学生校服换穿按学校统一要求操作。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班主任递交书面申请,经报年级处批准后方可不穿。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洗涤、叠放的习惯,原则上学生可利用双休日洗涤,并叠放整齐。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不必要的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凡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的必须自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必须更换。
3、校服损毁、丢失、尺码偏小或过于陈旧,学生须自行申请学校,重新按校服原件置办,转入的学生应及时补办校服。
三、管理监督:
1、学生穿着校服的'情况列入班级考核,发现校服穿着不符合规定的学生,每人次每天扣除班级相应的量化考核分,本人全校通报批评,发现学生无故不穿校服较多的班级,则扣除班主任的量化考评分。
2、对学生不穿校服的问题,班主任要及时做好教育、记录工作,必要时取得家长的配合。对拒不执行校服管理制度的学生,要给予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班主任具体负责本班学生校服的发放和穿着管理;星期一至周五的课间操,由体育组负责检查;大型集会或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外出参加活动由年级处负责检查。
小学校校服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九
1、依据学校工作要求,制订对同学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方案,组织政教处工作人员及班主任实施落实。
2、帮助校长领导班主任工作,审查班主任工作方案,定期布置班主任工作,对班主任工作进行督促、考核、评定,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和阅历沟通,并做好总结工作,组织支配好班会、校会活动。
3、负责纪律、卫生的'检查评比,做好卫生室的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对同学的奖惩。组织好对“优秀同学干部”、“三好同学”、先进集体的评比和表扬,对违反纪律的同学执行纪律处分。
5、负责对同学干部的培育、教育,协作团委指导同学会的工作。
6、协作教务处做好毕业生工作。
7、定期召开同学代表座谈会和家长代表座谈会,定期向校长汇报同学状况和班主任工作状况。
8、搞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9、副主任帮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小学校校服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十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校服采购管理,规范采购程序,强化质量监管,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七星关区城区各中小学校。
第三条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成立以基教股、计财股、会计核算中心、监察室负责人共同参与的校服采购监督小组,对城区中小学校服采购全程进行监管。城区中小学校校服采购严格实行报备报批制度,其中采购金额10万元(含10万)以上的,由学校或中心校(教育服务中心)按程序向区教育科技局基教股提交采购报告(校长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中心校校长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批复同意后,方可采购,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组织采购;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下的,由学校自行组织采购,但需向基教股报备,报备应提交的资料为三家以上询价记录、有效的供货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第四条城区中小学校校服采购本着家长自愿原则,成立以学校校长任组长的校服监管领导小组和家长委员会,共同确定校服的款式、材料、颜色、质量等,全面负责询价、采购、质量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规范。
第五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根据《毕节地区物价局毕节地区教育局毕节地区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区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毕地价费〔20xx〕19号)文件规定,小学校服费20元/生/学期(三年购买一次),即小学每次采购校服采购价不超过120元,采购年级为一年级、四年级;初中校服费25元/生/学期,即初中每次采购校服采购价不超过150元,采购年级为七年级;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校服费参照初中标准执行。严禁在一年级、四年级、七年级之外的其他年级组织采购校服,对中途个别学生因校服丢失、损坏不能穿等,确需补充校服的,严格落实报备制,即由学校向基教股报备需补充的数量、补充的原因等,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违规购买校服,严禁打着家长委员会的旗号在一年级、四年级、七年级之外收取校服费购买校服,严禁高于规定价格收取费用组织学生购买校服。要严格执行校财局管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规定,所收取的校服费必须第一时间全额上交区教育会计核算中心,严禁任何学校私设小金库。
第六条校服采购要做到物美价廉,必须选择证照齐全且具有生产能力、信誉度高的校服生产厂家作为合作商,重点扶持七星关区招商引资校服生产厂家或企业。
第七条城区中小学校服采购严格按照校财局管规定,严格落实报批报审制度,每次采购需成立3人以上的询价小组进行市场询价,并索取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资质。
第八条严格执行校服采购合同制度。每次校服采购学校须与供货方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含规格、数量、价格、质量、供货时间、运输、税金、售后服务等内容,确保规范运作。验收时要成立有相关监督部门参与的验收小组,实地查验有效的质检报告,确保质量合格。
第九条城区中小学校每次校服采购均须与供货方签定《健康安全协议》,确保所供应的校服健康、安全,若因校服原因引发的健康事故,供货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条严格落实校服信息公开制度。采购程序、价格信息、供货厂家等情况必须向学生和家长公开。
第十一条中心校(教育服务中心)主任、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相关人员要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于违规违纪的,纪委监察部门介入调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
小学校校服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十一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长:
王xx
副组长:徐xx
成员:xxx。
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责任人目标责任。
四、学校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教师和学生家长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六、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七、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消防器材检查,气压是否充足,药剂有无失效,罐体是否锈蚀,喷射软管是否老化,有无随意挪动,喷嘴是否堵塞变形等。每学期检查两次,同事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
八、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并具体落实到个人。门窗有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关、锁;教室做到手不摸墙,不乱涂、乱画,不乱拉乱刻桌凳,不随意开启照明灯及电教设备;爱护教学用具、生活用具、卫生用具。
九、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十、校教职工都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校园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小学校校服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十二
为规范校服管理,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校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效方式,统一着装上学是家长、学生的普遍需求。校服选用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质量第一。
招标采购须选用有校服生产资质的厂家,要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须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严禁选用质量不达标的校服。各校可以与我区易地搬迁安置点扶贫车间加强业务合作。
(二)家长自愿。
广泛征求家长意见,发挥家长委员会的功能,切实做好校服征订意愿收集工作,严禁强制统一选用。
(三)相对稳定。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减少家长重复支出,严禁短时间内更换颜色和款式。
(一)设计标准。
要广泛征求家长、教师、学生的意见,要召开家委会、职工代表会、校务会讨论确定。校服的颜色、款式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款式要美观大方,要与学校文化协调统一,彰显学校校徽等文化符号。
(二)学段及套数。
城区直属学校、镇中、镇小及镇属初中学校原则上要统一校服;公、民办幼儿园、职校、镇属其他学校、民办学校根据当地居民经济收入状况,征求家长同意后可统一选用;各学段起始年级及小学四年级可统一订购,其他年级学生若校服陈旧、破损、短小需要重新更换的,由家长自行更换。统一选用校服原则上为春秋装、夏装各一套(有条件的学校可征订一套冬装)。学校开展各种活动,未经家长同意,不得以班级为单位订购服装,参加区级及以上活动,确需统一服装的,须经组织活动单位负责人同意并报教育局教育工程和设备采购股备案方可订购。教职工可以在学校有社会资助或捐赠,并符合捐赠方意愿的情况下,统一订购工作服。
(三)价格标准及费用支付。
幼儿园、小学、初中夏装、春秋装、冬装分别不超过100元、140元、240元;高中、职校夏装、春秋装、冬装分别不超过120元、150元、300元。学校在服务性收费中如收取了校服费,则必须进行抵扣;教职工工作服经费一律不得从财政拨款中支付。
(四)采购流程。
在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等信息的基础上,按照成立领导小组、征求意见、集中讨论、确定订购、招标采购、中标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备案登记(局教育工程和设备采购股、计财股)的流程规范开展工作。
(一)加强管理。
区教育局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每年对校服订购情况开展核实督查。局基础教育股负责对学校校服设计进行指导,牵头协调做好核实督查工作;教育工程和设备采购股负责校服采购流程的监督管理;计财股负责校服费的标准、收支的审查管理;学校负责对校服质量的把关。
(二)强化督查。
区教育局每年组织督查组对学校校服征订开展督查,发现学校、工作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认真履职,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严肃依法处理。强化关爱,对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特殊学生,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措施由厂家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
小学校校服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十三
学生统一穿戴校服校牌,可以体现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也有利于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有利于学校和班级进行集体教育、教学活动。为使校服校牌穿戴规范化、日常化,学校特作如下管理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须穿校服、戴校牌。冬季寒冷天气除外。
2、周一升旗仪式、学校大型活动或外出考察等,学生须穿校服戴校牌并佩戴红领巾。
3、校服穿着具体要求
夏季:
周一、周三、周五穿1号格子领夏季校服;
周二、周四穿2号蓝色夏季校服。
(如天凉,可按秋季规定外加秋季校服)
春秋季:
周一、周二穿3号蓝白秋季校服;
周三、周四、周五穿4号绿白秋季校服(或黄黑秋季校服)。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丢失或需要更换,请班主任在每学期初半个月内到总务处登记购买。(负责人:单彩珍主任)
4、校牌丢失,请班主任直接在相关微信工作群与移动客服人员联系。(负责人:王晓军)
1、班主任具体负责本班学生校服的发放和穿着管理;值周小组负责全校学生穿戴校服校牌的检查工作。
2、室外体育课或活动课,体育教师可要求学生把班牌放在书包里。对脱下的校服要提醒学生及时带走。
3、学生穿戴校服校牌红领巾情况列入值周小组的检查项目,并列入班级考评。
小学校校服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十四
学生统一穿着校服,既是落实市教育局整顿中小学生仪容服饰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行动,也是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效措施。学校按要求逐年为学生订购校服;为使校服穿着规范化,日常化,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星期一至星期五,学生在学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各年级主任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决定本年级统一穿着哪套校服。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外出参加的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组织者要严格管理,禁止不穿校服者参加活动。
3、穿着秋季校服上衣拉链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15厘米处。
5、各班不穿校服者须报请学生科登记备案。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损毁或丢失,学生自行更换。更换后的服装样式、颜色要与原校服相同或相似,且须经学生科认可。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穿着校服,协助总务科和学生科负责校服的发放和穿着管理。学生科负责教育工作、学生会负责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
2、管理程序:对未经批准而不穿校服的学生,按违反校纪校规处理。第一次,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该生写出“检讨书”;第二次,班主任请其家长共同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该生写出“保证书”;第三次,学生科请其家长共同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科对班主任和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在不定期的检查中,发现学生无故不穿校服较多,则追究班主任和学生会的责任,按管理事故处理。
1、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各班班级日志与班级值周检查项目。
2、学生科教师重点检查升旗、课间操等集体活动,“不符合服饰要求,1人次扣减班风分1分”。
小学校校服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十五
一、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教代会的监督,实行校务公开,建立校务公开栏。
二、凡属涉及到学校重大的改革措施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需召开教代会进行充分的争论,集中正确的看法和建议。
三、每学期开展一次评议学校各项工作,评议领导干部的双评工作,将学校的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每周召开的教务会议,除布署下周重点工作外,听取组长及老师代表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看法,涉及学校重点工作的问题,当场决策,并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办理。
五、建立校长与教职工对话制度,沟通领导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促进学校的民主化管理。
六、对教代会争论通过的决议,必需无条件执行,任何个人不能随便更改。
小学校校服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十六
校服是一个学校对师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穿校服,有利于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培养团队意识,规范行为举止,加强自我约束,有利于抵触相互攀比和穿着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也有利于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有利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更好的加强内部管理,塑造建宁学子良好的精神面貌,经校委会决定,为规范校服着装,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学生在学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校服必须成套着装。季节更替或者有重大活动安排时,根据学校通知着装。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参加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组织者严格要求,禁止不穿校服者参加活动。
3、穿着校服要整洁,上衣拉链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15厘米。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班主任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经年级组长审查无误后上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不穿。
5、各年级不穿校服者须报政教处登记备案。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的好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者涂鸦。
3、校服损毁不能穿或者丢失时,学生应及时补增。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的穿着校服。政教处负责全校、年级组负责本年级的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教育工作。
2、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日常行为规范评比项目,对不符合服饰要求的,按人次扣减相应的考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