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品味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当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读后感的时候却不知道该怎么下笔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读后感精彩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海底两万里前三章读后感篇一
这个暑假,我读了《格列佛游记》,时至今日,主人公格列佛漫长的16年航海生活仍令我记忆犹新,并且充满了好奇。《格列佛游记》是英国作家约翰·斯威夫特的成名作。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书中主人公格列佛是一个喜欢探险的人。第一次航海遇险后,他被俘虏了,被押送到小人国——利立浦特。那儿的人都称他为“巨人山”。可是没过多久,小人国养不起他了,他又来到了大人国,他只有当地人的十二分之一那么大,那儿的东西对他来说都是庞然大物。接着,他又来到了飞岛,整个一座岛都是飞行在空中的,在参观完当地的科学院之后,最后来到了慧骃国,那儿和他的祖国完全是颠倒的,慧骃国事马统治着人类。慧骃是马,人类在那有个难听的名字——野胡。在慧骃国里,野胡就是最低贱的动物,一切重体力活都是他们干。
在那儿,慧骃觉得野胡是最没理智的动物,但格列佛在一次谈话中对他的马主人说:“在我们的国度里,最有理智的就是野胡。”他在一次海难中流落小岛,进入了小人国、巨人国、飞岛、慧骃国。在他与各国人交流时,对他们关于人类的古怪看法感到不解。随着游历许多国家,他渐渐发现各国的人异口同声地对人类的好战、__等极其反感。后来,格列佛扪心自问:为什么人类要战争、撒谎、诈骗和残杀同类呢?
是啊,人类的确是最有理智的动物,但是有的人类借着这个条件非但不做好事,而且横行霸道,甚至于有些人还走上犯罪的道路。就跟主人公的马主人说的一样:“人类有了理智就专干坏事,其实人类是最可耻的动物”虽然这话说得有些极端,但是我觉得至少他说出了人类不好的一面,这也正是作者内心真正要表达的东西。
在这里,我们不需要去探究“慧骃”和“野胡”的真实性,而是要知道作者写这本书的本意所在,他通过写这篇游记(尤其是最后一卷——慧骃国游记)旨在影射当时的社会现实,抨击当时社会的种种黑暗与罪恶。借鉴“慧骃”与“野胡”这种关系来表达他心中想要的那种生活——也就是__黑暗社会、广大劳苦大众翻身做主人。这才是最重要的。
我非常向往慧骃国,在那里一切都是真实的,没有“撒谎”、“欺骗”,他们的国家非常和平。但愿我们人类也能像“慧骃”国那样,少一些罪恶,少一些虚假。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拥有一个祥和、文明的社会而努力吧!
约翰·斯威夫特借《格列佛游记》一书猛烈抨击了英国当时黑暗的社会,使很多人看清了社会的丑恶,并知道应该向哪个方向前进。
我喜欢此书,是因为作者并没有直接向英国的黑暗统治开炮,而是用格列佛的遭遇间接讽刺了__的社会。作者对当时社会的看法是非常精准的。包括现如今的社会,一直都没有逃离金钱、利益的怪圈。今天的社会还有许多类似事件发生。所以说,比较起科技的进步,我以为社会还是没大变,几乎与十六七世纪处于同一水平啊!
海底两万里前三章读后感篇二
第一次翻开《简·爱》是在中学时代,那时候学校没有图书馆,想看点什么书,就只能找同学借,要么自己买,也就是那个时间买了不少书,大学后每次想看点什么就去图书馆,因为有时间限定,每次只能草草看过。自己买的就不一样了,可以有时间精读细读。《简·爱》是我最早买的一本书,也是读的时间最长最用心的一本。从那里我看到了很多,关于男女平等,关于爱情。
而在这部小说中主要表现是男女在爱情上的平等地位。女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孤儿身世平凡无奇,而男主人公刚开始是个贵族,也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高富帅,就身份而言两人完全不是同一层级的,就像灰姑娘与王子,当王子与公主相爱,我们永远只会羡慕灰姑娘的幸运,看一个最下层的普通姑娘,被英俊、智慧、多金的王子看上是一件多么值得庆幸的事啊!就像中了巨额彩票一样,灰姑娘睡梦中也是笑着的吧。
也有人会鄙夷王子的眼光,明明有那么多和他身份、地位、容貌相匹配的女孩儿,为什么他却挑中了平凡的灰姑娘。那又有谁会说,其实王子才是那个应该感激上天赐予他幸福的人,幸好他遇到的是善良淳朴的灰姑娘,要是令他倾心的是灰姑娘的那两个外表美丽高贵却内心歹毒的姐姐,那么他就要向上天祈祷,他们的那些隐于表皮下的罪恶手段不会用到他的身上。
简·爱和罗切斯特起初的相爱,就像世人所理解的灰姑娘似的完全不登对的恋爱模式。而简又岂是一般的灰姑娘,就如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所说的,简的外貌是矮小丑陋的,但她却能和别人塑造的任何一个漂亮的女郎相媲美。真的是这样,她虽然只是一个出生贫苦的孤儿和一个家庭女教师,但她却有着自己内心高尚的道德与追求。
就如她对爱情的态度,要求男女平等,坚决扞卫自己独立的人格和尊严。当她明白了对罗切斯特的感情是爱时,她大胆地爱上了他,并没有顾及什么身份与地位的差异,只是凭着内心的感觉走,爱了就爱了。但她的理智并没有被爱情冲昏头脑,当两人之间出现了不可逾越的阻隔时,她还是毅然地抽身,这就体现在当两人已经踏上了婚姻的殿堂时,得知罗切斯特已有妻子后,她断然的离开了。并且对罗切斯特说出了,这样一段经典且耐人寻味的话“我的灵魂和你一样,我的心也和你完全一样!如果上帝赐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您难以离开我,就象此刻我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跟你说话,不是通过习俗,惯例,甚至不是通过凡人的肉体——而是我的灵魂同您的灵魂在对话,仿佛我们都经过了坟墓,站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是的,如此平等!”
当简得知罗切斯特双目失明变残,失去妻子之时,她却回来,找到了他并主动向他表白了自己的爱情。因为这时的他们不仅在灵魂上平等了,身份地位上也相差无几。虽然,这不是简所期待的,但他们最后的在一起,既融合了世俗的眼光,也符合了他们内心的要求。
人们常说爱情是人类永恒的话题,缺失爱情的人生是永远也无法完美的,当然这无关乎爱情的圆满不圆满。不同的人关于爱情有着他们各自的看法,而我对于爱情的见解,基本来源于夏洛蒂的这部《简·爱》。
大部分人都未经历过所谓的刻骨铭心似的爱情,就我看来,很多恋人都仅仅停留在对对方的喜欢或是好感,一时的心动,互诉衷肠,然后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但这不是真的爱情,因为这种种感觉绝大多数不会维持恒久。
各自的方方面面,会在时间的刷洗下逐步显露在对方面前,这些有优点,当然也有缺陷。人是追求美的生物,对美的事物,我们会欣赏,有能力时也会尽可能占有,而对于不足,往往是敬而远之。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包容你的缺点,只有这样的人,对你有所求,想要从你这得到些什么;还有就是无私爱你的人,这就是那些真心爱你的人,有父母或许还有真心爱你的人。
罗切斯特对简的爱开始有点自私,因为有些事对简没有坦白,比如他把自己已婚并拥有一个精神不正常的妻子的事掩盖了,如果不是他妻子的弟弟公布了这件事,简可能会被蒙蔽很久,然后就这样成了他的妻子。真正相爱的两人,会在对方面前勇敢地坦白对方理所应当知道的一切,然后是会在包容对方缺陷同时,弥补自身的不足。
两人相处,本就需要一个不断磨合的过程,有些情侣总会为了些小问题争吵不休,然后分分合合,虽然说没有问题的感情是不存在,但矛盾发生后,总是把分手长提嘴边的,这本身就是对这份感情的不负责,这绝对不是我们理想中的爱情。真爱,一个人一生能遇到几回,茫茫人海,谁才是你的另一半呢?就算你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真感情,那么最后又真的能毫无阻碍肯定确定的在一起吗?真的爱人能轻易说分手吗?
其实我也不太赞成简在知道罗切斯特有妻室后,过于坚决的态度,难道这之后就不能有一个更好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吗?简是潇洒的走了,内心即使有了苦痛,有不得不离开的理由,但又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呢,将这摊乱麻扔给了罗切斯特。
男女主人公最后是真的走到了一起,故事结局也是幸福的隐喻,那场火灾夺走的只是罗切斯特部分身体的健康,如果是他的整个生命呢?这样下去结局还会是圆满的吗?生命中充满了太多的不可知,可能前一秒还活生生在你身边的人,下一刻可能就去了另一个,你永远也无法知晓的世界。
我只想说,珍惜这一份难得的感情,更珍视那个给你这样感情的人,不要轻易说放弃,说分手,这么大的世界,独独让我们遇见并且相知,然后相爱,是多么的不容易,不管结局怎么,拥有时,就要学会拥有的态度。
我一直记得这样一句话,喜欢是一个人的事,爱才是两个人事。两人相爱,在某些方面一定得达到某种平衡,是两个灵魂的相互吸引,相互爱慕;而不是两人的家世,外表的相契合。爱需要摆在对等的位置,真正相爱的两人,双方付出的爱应该是相当的,就像天平的两边,一重一轻是永远也无法达到平衡的,爱情要正常发展,而不是畸形的对立,平衡的爱情天平才有可能维持恒久。
海底两万里前三章读后感篇三
小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生活环境是让人心酸的,他三岁上父亲生病去世了,便跟着妈妈来到外婆家。外公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两个舅舅也同样是粗暴、自私的人,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是这样。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虐待:外公经常痛打外婆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在这样黑暗的的环境下,谁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
我读了之后心情非常压抑。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都是丑陋不堪的,他的身边还有外祖母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着,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其中,外祖母就是他的太阳。外婆总是用她的温存用她的宽容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
外婆用她的爱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所以高尔基又感慨地说:“她(外祖母)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的。”
当我们告别童年,走向少年的时候,回首自己在童年时候的朝朝暮暮,难免有些留恋。我们都是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父母的百般呵护,但年幼的我们那时却还身在福中不知福。当我读完高尔基的童年时,相比之下,我才发现原来我就是那只在蜜罐中长大的蜜蜂,从小就不用对生活担忧,长辈会给你采蜜,而我唯一要做的就是好好的吃完这些我自以为已经吃厌了的父母的呵护。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难免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请你相信,黑暗过去之后,太阳总会出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即就是你眼前可能还是黑暗,即就是你的生活还有悲伤,但你坚持让自己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一定会迎来生命的辉煌!
海底两万里前三章读后感篇四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海底两万里前三章读后感篇五
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小人国、大人国里光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__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访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因。
格列佛在慧因国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度的厌恶。
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的世界,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常常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抛弃自己的亲身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在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海底两万里前三章读后感篇六
《童年》是高尔基的一部自传体小说。文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生活在令人窒息的黑暗天地。可是,悲惨暗淡的童年并没有让他就此沉沦,反而激发了他的斗志,让他在成长的道路上披荆斩棘,最后成为一个优秀的人。
读完《童年》这本书,我觉得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就是阿廖沙坚强,乐观的精神。
在那个阴暗笼罩的外祖父家里,他备受欺凌。但是阿廖沙依然很坚强。他敢于挑战外祖父的权威。即使是外祖父用鞭子暴打也不能让他屈服;他懂事能干,很小的时候就能自食其力,在街头捡破烂养活自己……。当然,阿廖沙的童年也有温情的一面,外祖母的呵护让他感觉到了亲情的温暖,茨冈尼克,“好事情”等好朋友让他感受到了友情的可贵……在暗无天日的日子里,阿廖沙依然能发现这些阳光------生活中的真善美。正是这些,让他变得坚强、乐观,让他饱受磨难的同时,依然保持着儿童的美好天性、好奇心和求知欲,也让他更加富有爱心和同情心。
阿廖沙的童年经历让我想起了许多笑对苦难、坚强乐观的人生楷模。在国外,盲聋哑的海伦.凯勒以她坚强的毅力学会了六国语言,创作了许多优秀的著作。“科学疯子”诺贝尔不畏艰苦,经过反复尝试,屡次遍体鳞伤,终于研制出了炸药……这些人之所以能够在苦难中成功、成才,是因为他们和阿廖沙一样坚强、乐观。
跟阿廖沙比起来,我们的童年是幸福的。温馨的家庭,快乐的校园,和谐的社会。如此美好的生活,我们却从不知道珍惜,总觉得一切都是那么平平淡淡,不足为奇。读完《童年》这部小说,我才真正感觉到自己童年的幸福,看到自己身上的不足。
尽管我们的生活中没有多少苦难,但我们也要像阿廖沙一样坚强、乐观!
海底两万里前三章读后感篇七
读书,让人快乐,使人成长,令人沉浸在书中有趣的情节里。最近,我在看《城南旧事》,是著名作家林海音的作品,是写20世纪的老北京,主人公小英子的童年里几件难以忘记的事。
《惠安馆》中,小英子认识了被人们称为疯子的秀贞,小英子很喜欢她,也很同情她。后来发现,从小被养父母带大的好朋友妞儿竟然是秀贞日夜思念的女儿,母女俩终于重逢了!
小英子在草丛中偶然遇见一位陌生朋友,和他约好:我们看海去!可这是一个无法实现的约定。《兰姨娘》中,兰姨娘从小被父母卖了,过着艰苦的生活。在小英子家,通过小英子,兰姨娘与德先叔相识了,兰姨娘勇敢地决定和德先叔一起离开。
之后有关于宋妈的故事《驴打滚儿》。宋妈年轻时为了能让生活好一点,就来小英子家做奶妈。原来,宋妈的儿子三年前就因为掉进河而淹死了,女儿也被卖掉了。宋妈恨极了丈夫“黄板牙儿”,女儿就是他卖的,真是个大坏人。
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篇《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篇文章,书里没有写失去爸爸有多么痛苦,但我却可以用心感觉到,这个故事可以告诉我们:我们经历了童年,就要学会独立,童年就像一棵树苗,需要靠自己的努力和经历的风吹雨打,才能茁壮生长,最后变成一棵参天大树。
怎样茁壮生长呢?我能从书中找到答案:遇到失败和挫折不要放弃,高尔基说:“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们现在主要是好好学习,取得更好成绩……小英子的爸爸去世了,小英子也不再是小孩子了。童年一去不复返,她长大了,毕业了,要承担起家中长女的责任了……
这本书里,每个故事的主人公与小英子都有多多少少的感情,可都到最后因为种种原因离开了她。我从记事起就不喜欢离别,离别是多么痛苦,我是多么放不下呀!
英子的童年,我觉得短暂而又可怜,当然,其间也有好多的幸福和快乐,英子的童年,是特别丰富的童年。
童年,我希望每个人都有一个特别的童年,但是,一定要是特别快乐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