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涉及到资金流动、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方面,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工具。以下是一些成功会计人士的总结经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和借鉴。
重庆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优质19篇)篇一
考试结果于当批次考试全部结束后20日内,在市财政局网站和本网站公告。考试通过的人员按照以下流程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通过人员在预约日期携带以下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地址:韶关市芙蓉新区芙蓉园(即原东南轴承厂旧厂址),电话:8877831)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领取证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人领证时应当持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重庆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优质19篇)篇二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当在报名缴费成功后3天内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自行选择考点及考试时间(报考人员必须一次性选定所有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时间、《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科目联考时间可以在同一个考点内分别选择),逾期不选考点和考试时间的,将由报名系统根据应考人员选定的所在县(市)、区按照就近原则在有空余考位的考点中自动分配。
为了避免应考人员信息输入错误或考试时间考点选择发生错误,在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时,要求应考人员本人操作。
报考人员在办理网上报名时,同一报考人员禁止同时打开2个及以上窗口(或2台及以上电脑)同时办理报名手续。为了确保网上缴费成功率,建议应考人员使用ie浏览器办理报名及网上缴费手续。
多人在同一台电脑办理报名手续时,每次进入报名系统前都必须刷新电脑系统,消除电脑缓存记录,以避免显示错误报名信息。同时每位应考人员报名结束并选择考点考场成功后,必须打印或下载考试通知单,以免因记错考试时间或考试地点而影响考试。
报考人员在点击缴费前,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点击缴费后不能再自行修改任何信息。报名成功后发现个人信息有错误的,应持报考人员身份证件及时到就近的资格审核点办理修改信息手续,修改信息手续截止到2015年3月30日。
2015年上半年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于本期考试全部结束10个工作日后(预计。
左右)通过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http://)公布。所有考试科目同时合格人员,应当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证手续,逾期不办理领证手续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再保留。
报名考务费按宁波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甬价费[2011]57号)核定的标准收取,160元/人次。需要考试考务费票据的应考人员,可以在本人考试结束后向所在考点考务办公室申请开具,最迟在全部考试结束一周内申请开具,逾期不再提供考务费票据。
宁波市财政局。
2014年12月26日。
附件:
重庆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优质19篇)篇三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三科连考合计180分钟,但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中途不设置休息时间。
(二)考试大纲。
因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题库(新版)正处于对接和测试阶段,故我省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仍延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题库(旧版),参考教材由考生自愿征订购买,在缴费界面可选择购买具体科目的书本以及数量,购书可和报名费一同在网上缴费。
(三)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会计电算化》的考试题型分理论和实务操作两部分,理论部分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部分是财务软件的操作题。
重庆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优质19篇)篇四
云南省根据财政部2014年4月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基础,以新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教材为考试范围。由于2015年考试大纲为重新编写,为方便考生备考,建议考生采用新版考试教材。
(二)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三)考试方式。
全省范围实行无纸化考试,采取计算机随机从国家题库中抽取题目的方式进行。考生连续抽取三个科目的考题完成考试,考试总时间为180分钟。
五、考务工作安排。
重庆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优质19篇)篇五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2.因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人员,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3.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对象。
1.符合工作单位(非中央和省属在穗单位)、户籍、居住地任一条件在我市的人员。
2.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公告2013年第32号要求,部属及省属在穗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在省工商局登记且不在中央在穗单位、省属在穗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企业)范围内的单位在职人员。
重庆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优质19篇)篇六
考试大纲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14〕13号)为准,采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的无纸化考试题库。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珠算,共三科。考生应当在报考时一次性填报全部考试科目。
(三)考试模式及考试时长。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模式。每科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三科连考合计180分钟,中途不设置休息时间。
(四)考试题型。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2.《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3.《会计电算化》:由理论题和实务题两部分组成,两部分得分合计为最后成绩。理论题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题是财务软件实务操作。
4.珠算:由理论题和实操题两部分组成,考试顺序先做理论题再做实操题,两部分合计算分。理论题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五)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10〕131号文的规定,考试费每科65元,三科合计195元。现场审核时刷卡缴费,不收现金。
(六)成绩合格标准。
每门科目总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三科成绩一次性全部合格的,方为通过考试。单科考试成绩不滚动计算,不作为历史成绩。
重庆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优质19篇)篇七
(一)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人员,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对象。
户籍或工作、学习、居住在我市的有关人员;南雄、始兴、乳源已设立考点的县,负责各自辖区内相关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考试流程。
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交费相结合的报名方式,具体报考流程如下:
1.查阅考试计划。考生可在报名前登陆本网站查阅近期考试计划,了解考试日期和考位选择的开始时间等情况。
2.网上报名并预约现场审核日期。考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考试服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填写个人基础信息,上传考试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证件照(尺寸:114×156像素;格式:jpg;大小:30k以内),选择现场审核预约日期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
3.现场审核。考生本人(或委托人)按照预约日期带齐以下材料到现场递交报名申请:
(1)报名表。在职人员应当在报名表“单位审核”栏加盖本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
(2)考生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籍不在“报考对象”范围的待业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考对象为全日制在校学生的考生,还需提交已经办理注册的有效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打印准考证。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5.参加考试。考生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进场前须现场读卡验证身份证,以确定考生身份。如遇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情况,请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件代替,其他类型的证件和证明一律无效。
重庆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优质19篇)篇八
上半年考试打印准考证的时间为:2014年6月13日—6月19日;下半年考试打印准考证的时间为:11月13日—11月19日。考生可登陆广西财政会计网(http://)“2014年上(下)半年广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按本人身份类别(在职人员、待业人员、在校学生)遵循属地原则,正确选择所属考区进行报名,并到所选择的报名考区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后在所报考的考区办理从业资格证书。
特别提醒在邕在校学生考区划分: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6所学院的学生请选择南宁考区。除上述6所学院以外的其他在邕学校学生请选择区直考区。
2.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考生要承诺所注册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正确,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不存在报名条件中提到的违法犯罪行为。考试之前,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资格不再进行现场审查。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考试后无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本次考试不接受团体报名,报考人员必须个人独立完成自己的报名工作。
特别提醒各位考生:考生姓名和身份证等重要信息在网上缴费成功以后不能再修改。如因委托他人报名或其他各种原因导致姓名、身份证等报名信息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试不设补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完成网上注册、正确填报各种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缴费等全部报名手续。
4.实行网上缴费后,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再设置现场缴费渠道。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
5.对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交纳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项费用,直接以网上银行扣款单作为交费凭据。考生如需要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报名序号,到网上报名注册选定的考区属地财政部门办理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手续。
重庆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优质19篇)篇九
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s:///,考生须严格按报名要求及网站提示认真填写本人信息并报考全部三个科目。
重大提醒: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内容,一经打印考生缴款通知单,请不要修改在线报考中的任何信息,也不要再点击“保存报考信息”按钮,否则会重新生成缴款通知书导致报考确认不成功。
(二)考生网上报名前先到具备采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条件的照相馆照相,必须向照相馆说明是用于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由照相馆上传照片信息后领取《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数码照相回执》(须是一年内照片)。
(三)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s:///,认真阅读报名页面的提示信息。按提示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及报名信息;注意填报的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必须与考试时出示的证件一致。
(四)填写报名信息时,请输入相片回执上的id编码,并仔细核对输入数码相片回执编码后系统显示的相片是否为本人。具体操作可参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网站()“会计管理”专栏通知公告中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数码相片认证说明》(2008-08-26)。
(五)网上填报信息完毕后,打印《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生信息表》(无需加盖公章)。
(六)2012年起,我市无纸化考试考务费采用财政非税系统缴交,考生必须凭报名网站打印的缴款通知书,在缴费后再亲自携带资料到确认点现场进行确认并上交资料。缴费方式有:1.持缴费通知书到指定银行柜台缴费;2.在建设银行或平安银行网上平台直接支付(缴费时必须根据缴费通知书填写备注栏信息,否则会导致缴费不成功)。本次报名缴费不接受网上转账。
(七)考试报名不得代报名或团体报名。考生务必保存好《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生信息确认表》,以便打印准考证使用。
考生所提供的原件必须真实,工作人员可以要求报名者提供验证证明,如发现假证件,没收其假证件,取消其当次报考资格并记录在案。
重庆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优质19篇)篇十
考试全部合格后,考生可以登陆原报名系统查询、打印成绩。起,考生可到各区财政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部三科合格者,可以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区财政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工作单位的常住人员,可以向深圳户口所在地的区财政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工作单位的暂住人员,携带深圳市居住证向居住地所在区财政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可在网站https:///上免费下载,原件1份);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3.有工作单位的需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特此通告。
2014年4月8日。
重庆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优质19篇)篇十一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六、考试相关政策及说明。
(一)考生违规行为处理政策。
1、根据国家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根据《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情节严重者,由省财政厅取消其考试成绩,且两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由省财政厅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同时在吉林省会计网予以公告”。
(二)考试政策。根据《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考生必须同时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的考试。其中50周岁以上人员可以选择参加珠算考试,不再参加会计电算化考试,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
(三)考试成绩管理。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报考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重庆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优质19篇)篇十二
为方便广大考生,满足广大考生的要求,依据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11月举办2013年第四季度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考试的报名要求及报名程序通知如下: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原则,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登陆本系统向所在地市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考试申请。
三、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者,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取消其考试成绩,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四、因违反《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因存在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重庆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优质19篇)篇十三
请广大考生根据报名考试时间早做准备,妥善安排。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收费,准考证的打印等事项将另行通告。请考生关注“常熟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窗--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相关通知。
相关考试大纲、考场规则及"江苏省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新系统操作演示"均可在会计之窗查看下载。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考试与培训分离原则。有需要培训的考生可尽早自愿前往培训机构报名参加辅导。
常熟市财政局。
2014年2月11日。
重庆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优质19篇)篇十四
下半年考试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30日。
对于报考人数较多,在上述时间确实无法安排完成考试的考区,报经财政厅(广西会计考办)同意后,考试时间可适当延长。每位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
(二)考试科目内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这两个科目可任选一门),全部考试科目均采用计算机答题方式考试。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个科目使用财政部统一建设的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珠算》科目采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珠算无纸化考试实施方案和考试大纲》(桂财会〔2013〕11号)规定要求建设的题库。
重庆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优质19篇)篇十五
全部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
提前进入学习状态。
不是所有参加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在校所学的专业是与银行相关的。也就说,这部分人对银行从业相关的知识是为零的。所以对于这些人提前进入学习状态尤为重要,需要尽早地对自己的复习做一个详细的计划,计划出自己每天,每周,每月的学习计划和进度。同时每天也必须保持一定的时间来学习。其中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最好是每天的学习时间都是固定的,切忌利用琐碎的时间来学习,这样学习效率会大打折扣。如果自己的学习能力不是很强,建议最好参加一些网络课程的辅导,有条件的也可以参加一些面授的培训班,有专门的老师带着去学习,效率会更好。
紧扣考试大纲。
重庆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优质19篇)篇十六
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考生可在“吉林省会计网”上查询考试成绩。合格考生需完整、准确无误地填写吉林省会计网上的“合格考生办证申请”,提交成功后打印出《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申请表》,于2014年3月26日至4月30日的工作日内,到报考所在地财政局领取证书。领取时需携带如下材料:
2、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大学专科和中专学历者,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委托他人代领证书的,代理人还需持本人和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
延边州财政局。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重庆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优质19篇)篇十七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6.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网址和时间。
报名网址为“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站(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网上报名系统逢工作日开通。如遇特殊情况发生变更将另行公告。
(三)报名、考试和领证流程。
1.阅读《报名须知》。考生在报名前登陆网站阅读《报名须知》,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填写报名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承诺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后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3.缴费和选位。系统自动审查考生的报名信息,通过审查的考生可按提示进行缴费和选位,并打印准考证。
4.参加考试。考生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进场前须经过现场拍照、身份证读卡等验证环节,以确定考生身份。
5.确认成绩。考生考完后当场显示成绩,成绩合格的考生须与现场监考人员双方签名确认成绩及个人信息后方可离场。
6.考试结果公布。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于当期考试结束20个工作日后登陆网站查看考试结果公告。在网上填写并打印《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交由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公章名称须与报名信息的单位名称一致)。
7.证书领取。考生可在考试结果公布后6个月内,凭《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考生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会计服务大厅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委托代理人领取的,还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注意事项。
重庆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优质19篇)篇十八
本次测试人员规模控制在450人以内。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测试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重庆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优质19篇)篇十九
(一)大连市各区市县(不包括军队、武警系统)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4、符合《关于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的通知》(大财会[2011]530号)有关规定。户籍在连人员,须提供由大连市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原件;非大连户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证件:(1)在大连市就读的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原件;(2)在大连市工作的外来人员,出具大连市居住证和劳动合同原件;(3)无工作单位的大连市院校毕业生,出具大连市居住证和毕业证书原件。考生在现场报名和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须按以上规定提供相关原件。凡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非大连户籍人员一律不得报考。如擅自报考,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会计人员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报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