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不仅需要有独特的观点和见解,还需要有扎实的学识和广博的阅读背景。以下是一些精选的优秀作文范文,希望能够激发大家的写作灵感。
最喜欢的课程优选(热门19篇)篇一
总会在那样一个年龄那样一个季节心里藏着那样一个人,不然总觉得缺少了什么!那个他一定是高高瘦瘦的,带着淡淡的忧伤,然后让你觉得与众不同,也许只是在你心中与众不同罢了。这是一种可以称之为喜欢的感觉,然而也仅仅是喜欢而已,看到他时的心跳加速,听到他消息时的假装漫不经心,一点小交集时心中抑制不住的狂喜。不敢让人知道的心事,不敢说出爱这个字的矛盾,注定了这种感觉只能称之为喜欢!
傻傻的幻想不切实际的以后,傻傻的为他付出自己的泪水,傻傻的因他或喜或悲。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对别个他有同样的感觉,默默的固执得坚持,来不及想永远有多远。直到他的身边有了她,大哭一场不眠一宿,然后继续喜欢他。再到每次孤单时都会想他,每天都在期待他的消息,才意识到喜欢变得这么深,甚至是爱了,淡淡的爱了!
后悔当时没有勇气告诉他这种感觉,现在也找不到机会让他懂得。不知道该让这种感觉有个怎样的了结,深深的喜欢淡淡的爱,很痛苦!比浅浅的喜欢深深的爱都要痛苦!所以要足够坚强,才有勇气继续等下去,等爱便得深深的,或者,喜欢变得浅浅的!
我喜欢上的,终究不是现实,终究只是幻想,终究只是虚构。
最喜欢的课程优选(热门19篇)篇二
前几天,我们全班都填写了自己最喜欢的课程。看完这份统计结果后,我发现同学们喜欢的课程中占大比例的都是主科除了英语占33%,语数科都在50%以上。我猜测是主科的压力实在有点大,影响到了其他科目,导致大家的精力全在主科上,对主科的感受更多。而其他科目就像猪八戒吃人参果全不知滋味,整一个囫囵吞枣。
为什么我这么说呢?因为我自己也是这样的。每天一早起来,必须马上先赶作业,遇见不会的题目就去边听边写。写完这些钉钉作业后,就已经快到晚上了。这时,才能把没听的课听一遍,也是先主后副。但此时,我就像电量快用尽的`手机,等听完主科,我就完全没电了。结果,虽然副科的内容也很精彩,但因为毫无精力,又没有硬性作业,让我完全提不起兴致来,草草了事。
对此,我有些不开心。我觉得副科也是很重要的。体育课可以锻炼我的身体;音乐课可以提升我的声乐细胞,让我更加开心;美术课能增强我的审美和绘画能力,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有用到;品德课能教我做人做事;心理健康课能平复我的心情,让我更好地和家人交流它们也需要我多花大量的精力去学、去练。
以后,我一定要抓紧时间,想办法留出时间,认真上完所有课。做到一课都不能少!
最喜欢的课程优选(热门19篇)篇三
我不喜欢上一位老师的课,因为他的课闹得我和同学兄弟不开心,所以我们六年甲班只喜欢班导的电脑课,只要我们各方面表现的.很优异班导会让我们玩1-2节的电脑课。
因为我可以上网聊天说心事,也可以上网玩游戏、上无名小站,不过自己也要小心网络诈骗。老师更会让我们上网搜寻资讯、查功课的资料、以及上我们班都要上的小桃子乐园,所以我喜欢上电脑课。
虽然我喜欢上电脑课,不过电脑还有许多不知道的坏处。例如:网络诈骗、沉迷在网络游戏当中,以及也会害怕滥用电脑损害身体健康,所以电脑也有好处和坏处,虽然我喜欢玩电脑,总之要吸收电脑的优点,不行汲取电脑的缺点。
我每天期待着星期四的小秀才,因为班导的电脑课,也是班上最快乐的时候,当然班导更希望我们每天都要上小桃子乐园吸取新知,所以我们全班都爱班导,因为他让我们每天都很快乐又幸福。
最喜欢的课程优选(热门19篇)篇四
1、老虎颜值更高。与狮子相比,老虎身上覆盖了一层非常漂亮的毛发,这一点跟人们的审美相吻合,浑身黄黑条纹分布,加上白色点缀,就是一个天然的艺术品。这一点可以参考人们对毛绒公仔的喜爱,以及对猫咪的喜爱,面对毛绒绒的生物简直是没有一丁点抵抗力。反观狮子,因为生活在热带的非洲大草原,身上的毛发几乎很短,就跟只有一层皮肤一样,加上一身泥土黄色,没有其他任何的花纹点缀,实在是不能称之为好看。
有人分说了,雄狮不是有一圈鬃毛,看起来十分霸气吗?是的没错,雄狮的鬃毛很好看,但是我们一般都在哪里看到狮子?动物园对不对?在动物园里,因为空间比较狭小,进食与排泄都在这里,加上每天在地上玩耍,而饲养员又不可能天天给它洗澡,所以这圈鬃毛不仅不能给它加分,反而会另雄狮看起来更加邋遢。
2、*境内有老虎。我国境内分布了多个虎种,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东北虎与华南虎,而我国自古就没有狮子,所以喜欢老虎很正常,毕竟是自家的孩子,谁愿意说不好呢?不过如今因为人类生活的影响,老虎的栖息地变得越来越窄,纯正的野生老虎越来越少,东北虎大约30头左右,华南虎已经野外灭绝了,保护野生老虎,刻不容缓。
3、老虎的打斗技巧更具观赏性。与狮子直接了当的扑咬不同,老虎捕猎时会潜伏、默默接近,扑咬,做到一击必杀;老虎打斗时会站立起来,高速挥动前爪,拍出一吨左右的力量。单单是观赏性,老虎就领先狮子一大截。所以在很多纪录片里头,人们更加愿意看老虎捕猎,就是比较好看。
最喜欢的课程优选(热门19篇)篇五
看我的同桌,带来了满满的一大袋子(这个大袋子可以装8个普通馒头)的花生米,据说他把家里三分之二的花生米都带来了。
叮铃铃,叮铃铃,上课了。
科学老师,端了一个酒精灯过来了。他给我们讲了讲今天的课堂内容,就让我们开始试手了。
老师让我们把带来的食物在酒精灯上烤一烤,看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酒精灯的火焰分为三部分:外焰,内焰和焰心。酒精那一部分的温度最高呢?
我的同桌拿着镊子夹住花生米放在外焰上烤,烤得香气四溢。考好一个,他用嘴吹一吹,然后就放嘴里,“吧嗒吧嗒”的叫了起来。那么大一袋子的花生米,竟然被他吃得只剩下了三颗!
然后,他又拿起镊子夹住花生米,放在酒精灯上烤,谁知放在内焰上了,稍微糊了一点。他也不嫌弃,竟然又往嘴里放。
实验证明:焰心的温度最高,内焰次之,外焰的温度最低。
叮铃铃,下课了,教室里飘散着烤肉,烤花生米,烤……等食物的香气。
这次科学课,我们不仅练习了我们的“厨艺”,还丰富了知识。
最喜欢的课程优选(热门19篇)篇六
诗,是唐时的一滴雨,遍布在天涯海角;诗,是宋时的一颗星,闪烁在深夜之中;诗,是元时的一匹马,狂奔在天山草原;诗,是明时的一朵花,寄情于古典红楼;诗,是清时的一方砖,刻画在万里长城……诗,是美丽的,诗,我喜欢你!
诗,是文学雅士的抒情物,是春夏秋冬的见*史。时至今日,诗已经发展壮大,汇聚成一汪海洋。让我们一起悟诗而行,略诗而旅吧。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水暖鸭先知”,有点押韵之意,用桃花、竹子、春水、鸭子这些简简单单的景物就描绘出了一幅春景图,何其传神,这是诗的春*。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这是一种多么好的境界,碧绿的莲叶,情丝不断的莲藕,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一幅优美的夏荷图跃然纸上,何其生动,这是诗的夏景。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孤寂的枫林,飘黄的枫叶,形象的对比,写出了秋的落寞之感,营造了一幅灰*秋景图,何其悲凉,这是诗的秋暮。
最喜欢的课程优选(热门19篇)篇七
看了《西游记》,我觉得孙悟空很伟大,我很喜欢他。
我喜欢孙悟空,首先,因为他有很强的能力。他能改变七十二种变化,他是不朽的。他能翻筋斗和翻云彩。一转就是十万八千里。他有一根金棒,可以做得更大或更小,可以生产出很多很多金棒。
孙悟空很勇敢。玉皇大帝叫他来的时候,他并不害怕。他用金棒击败了伟大的精灵将军、哪吒、九瑶星和木栅。虽然他终于被玉皇大帝抓住了,但他还是不怕。因为他觉得玉皇大帝对他不公平,就敢骂玉皇大帝和如来佛。
孙悟空遇到麻烦时会为别人着想。他发现了水帘洞,立刻带着猴子一起生活。他偷偷地喝了那不朽的酒,觉得很好吃。他立刻想到了小猴子,并带了四瓶仙酒给小猴子喝。
我喜欢孙悟空,因为他很聪明。太上皇把孙悟空推进炼金术炉,想把他烧死,他就躲在炼金术炉的出气口里,因为那里没有火,所以不会被烧死。他也知道如何对付对手。他知道什么时候该战斗什么时候撤退。
我想学习孙悟空的这些优点。首先,我想学英语,汉语,二胡,钢琴,舞蹈。这样,我长大了,就可以用我的知识和能力去服务社会,报效祖国。我也要锻炼自己的勇气,不怕吃苦,不怕累,不半途而废。我也想学孙悟空关心别人,不要只想着自己,有好玩的游戏,好书,好吃的食物,应该和别人分享。当别人有困难时帮助他们。
我希望其他人也和我一样看待孙悟空。我非常喜欢孙悟空。
哪吒,你应该熟悉这个名字吧!是的,这个哪吒就是《哪吒传说》中的小英雄哪吒。
我钦佩他,我相信他,我喜欢他。我钦佩他的勇敢。我相信他是因为他是诚实的,我喜欢他是因为他的所作所为。
他愿意牺牲自己,以击倒狐妖塔吉和石制妖怪史记。一路上,我遇到了蝙蝠和巨石。当我受伤的时候,我不会哭的。至于我,我和我的同学去了一个山洞学校。因为一只老鼠和一只蟑螂,我跑了,甚至不敢进去。但是哪吒是那么的勇敢和坚强。我真是个胆小鬼。
他因与东海龙宫亲王吵架而拔出“龙筋”,东海龙宫太子因此去世。龙王发现后,找到四海龙王找哪吒为龙宫太子报仇。哪吒被父亲绑在仓库里,出不来。但是,哪吒不想让老百姓受苦。他挣脱绳子出来承认是他干的。我,因为我打碎了我姐姐最喜欢的花瓶,拒绝承认它是我做的,并说它是不小心被猫打碎的。哪吒,他真是个老实人,但我和他是对立的。
勇敢、诚实和善良是我们日常生活所需要的。我们不能放弃。我们应该努力找回它!
最喜欢的课程优选(热门19篇)篇八
我小一时,就开始补数学,由于当时的数学根本就只是牛刀小试,就觉得数学不难,而且很好玩,在这潜移默化当中,我就不知不觉的爱上了数学。而我也常常参加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比赛,有时得名有时没得名,但这些并不影响我对数学的热爱,因为妈妈告诉我:“结果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
学数学对我来说是一件快乐的事,因为这不是只有在加强一个领域,而是在全领域的能力,为什么我会这么说呢?因为你在算的过程中会思考,这不但可以加强你的逻辑思考,还可以让大脑更灵光,可说是一举数得,这就是为什么我这么爱数学。
当然,我学数学的'路也不是这么的平顺,一路上当然也有遇到难题或想放弃的时候,例如:观念卡住,但我会去请教老师和激励自己,就是这样的坚持使我欲挫欲勇,也才有现在漂亮的成绩,怪不得古人说:“只要有恒心,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
俗话说的好:“熟能生巧”。只要你对某样东西有兴趣,并且努力去练习,并持续、坚持,有朝一日我相信你也会渐渐的爱上它的,不论你是爱上什么东西!
最喜欢的课程优选(热门19篇)篇九
这篇我爱做手工小学生作文范文是我们精心挑选的,但原对你有参考作用。
你知道这个爱做手工的人是谁吗?当然就是我了呀!虽然我最喜欢做手工,可是我最最最喜欢的还是画画。
妈妈看我如此喜欢做手工,就给我报了一个“小小服装设计师班”。“小小服装设计师班”是一个专门做手工、画画、设计的班,我十分喜欢上。我最喜欢的课就是手缝课了。我经常在那里做手工,回到家也想做一做,可是没有那些材料。
有一次,我在我的玩具堆里“浸泡”时,突然发现了一块白色的布,还很漂亮滴呢!我马上跳出我的“澡盆”(指装玩具的盒子)拿起了白布,准备给我的芭比娃娃做一件白色长裙。我先比好了芭比的身材,然后在布上用铅笔描一件裙子,然后再沿着线缝,要缝的比真正的大一些,再剪下来,把衣服翻过来,就完工了!
虽然我做手工时有些粗心,但是我还是十分喜欢做手工。
最喜欢的课程优选(热门19篇)篇十
我喜欢音乐课。温祥,柔和的歌声,仿佛把我带到了人间仙境。听这美妙的歌声,感受大自然的风采!
我喜欢音乐课。热情,奔放的歌声,仿佛把我带进一个火热的世界。听这奇妙的歌曲,体会世界之奇妙。
我喜欢音乐课。欢乐的歌声,仿佛把我带进了一个欢乐的世界。听着欢乐的歌曲,感受万物的欢乐。
我喜欢音乐课。不同的歌曲把我带进不同的世界,有不同的感觉。我喜欢音乐课!
致:小荷雪。
雪儿,你是我在小荷的第一个朋友,我很喜欢你,
我是大名鼎鼎的将军,在学习圈里我有一个德高望重的名字――作业。
回到家,她把书包重重的摔在地上,这使我气愤不已:我又不想被你写,凭什么摔我?为什么拿我出气?可惜这就是我的命运,我也只好认命。但是马上就要到我报复她的时候了,我摩拳擦掌……迫不得已她才开始写作业,边写边玩不知不觉就已经到了十一点。可是她一半都没有完成。这时她突然离我而去拿起了那个“大魔王”――手机,一直在打游戏。到了凌晨两点她睡着了,而我只能和我的`兄弟们静静地躺在冰冷的书桌上。
第二天,主人来到学校“小苹果,你的作业呢?”老师催促着,这时她哆哆嗦嗦的把本子交到了老师的手里,老师轻轻的翻开了我,满脸的愤怒:“小苹果,你又没有完成作业!”老师掏出了我的最佳搭档――铁格尺,只听啪啪两声,她的眼泪夺眶而出。
小苹果的妈妈与老师是同事。老师拿着我气呼呼的找到了她妈妈:“你家小苹果今天又没完成作业!刚才我打了她两个大手板。在家你要对她严厉一点儿。不完成作业可不行!”妈妈气的火冒三丈,回到家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就打响了。妈妈进门就问:“小苹果,昨天晚上为什么不完成作业?”小苹果说:“妈妈这真不能怪我!昨天的作业实在太多了!”这一句话直接把妈妈惹怒了:那为什么全班就你没完成作业呢?你就知道玩手机!妈妈随手拿起“大魔王”狠狠地摔在地上,它粉身碎骨,当场去逝了。
从此以后,我的小主人学习越来越努力啦!我的搭档铁格尺再也没有派上用场,“大魔王”也在抽屉里永眠了。
我认为当代家长都应该让孩子们远离手机,这样他们才能安心学习,认真完成作业,取得好成绩!
最喜欢的课程优选(热门19篇)篇十一
有一个伟大的魔术师名叫安迪,他在世界各地非常有名,每次他举办的魔术表演都是一票难求,人山人海。
但是,安迪老了,马上要去见亲爱的上帝了,他很担心衣钵没人继承,终日忧心忡忡的看着他的宝贝——一双魔术手套和一顶魔术帽子。
魔术手套很担心主人的身体,绞尽脑筋的为他想办法,而魔术帽子却自认为安迪的成就完全是靠自己才如此受欢迎,它自信的说:“我的主人不管换成谁,我都会让他得偿所愿,想得到什么就有什么。”魔术手套说:“魔术表演是看谁的速度快,要不断努力练习的,我们只是辅助主人,使表演更加完美。”安迪听见它们的对话,突然有了好办法。
安迪把徒弟杰克和布朗叫来说:“我要把宝贝传给你们2个,魔法手套戴上学什么会什么,魔法帽子戴上,不用学要什么有什么。不过,手套和帽子都是破了就不能修好,你们也只能选择一样。”一周后,老安迪去世了,杰克选择了魔法帽子,布朗选择了魔法手套。
一天,他们睡觉醒来之后,发现帽子和手套被老鼠咬破了,杰克慌了神,他什么也变不出来了。布朗只是可惜的看了看手套,伤心把它当做纪念品放在柜子里了,换上一副新的魔法手套,奇迹发生了,布朗居然变什么就有什么,一点也没有受手套的影响。
不久布朗的名声传遍了整个世界,他通过自己的不断练习,不依靠道具,成为了又一位伟大的魔术师。但是杰克最终一无所获,一事无成!
最喜欢的课程优选(热门19篇)篇十二
我喜欢的一种汉字是家里的事务上常见的,这个字就是福。福在生活中无处不在,有家庭的和睦,有生活的幸福,还有福星的意思。
记得去年寒假的一天,妈妈气喘吁吁地回来了,手里拿着两个大西瓜,对我说:“涵涵,把这个最大的瓜拿给太太好吗?”我点了点头说:“当然好。”我走到太太身边,亲切地对太太说:“这是给您吃的西瓜。”太太走到房间里,拿了一杯酸奶说:“你长大了,懂事了,还知道孝敬长辈,我拿酸奶给你喝。”我开心地对太太说:“谢谢您,我不要,你留给自己喝吧,我们要买什么东西都很方便,随时都可以买到,您不方便买。”太太笑了笑,嘴都合不拢了。
这就是福,家庭的和睦就是福。福是温暖的,福是彼此关爱,福也是相互尊重。在我们生活中,处处离不开福,我最喜欢的家更是福,它让人内心受到温暖。
美,一个多么令人赏心悦目的字,上面的两点,好似正在观赏美景的人的眼睛,下面的四横就像一朵朵争奇斗艳的花,尽显她们美丽的身姿,最后的一撇一捺就是花的叶子,那郁郁葱葱的样子,更显出花之美。其实“美”并不只在花里,还在人们的心里。
那是一次坐公交车,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年人走上了公交车,可能是因为她穿的与别人不一样的关系吧,我一眼就望中了她紧拉着拉环的她站立着,忽然司机急刹车,整个车厢也随之晃动,她一不小心撞到了坐在他旁边的一位年轻人,那位年轻人像受了惊的小鹿,赶忙站起说:“老人家,您没事儿吧?”她轻声说道:“真不好意思,撞到你了,我没事儿,你坐吧。”年轻人松了口气,把她拉到了座位上,自己便站了起来。这就是心灵美,一种至高无上的美。
美一个字赞扬了多少东西,谁也数不清,我坚信只要世间人人都有一颗美的心,这个世界将会更美好。
最喜欢的课程优选(热门19篇)篇十三
汉字是世界上最悠久的文字之一。它已经有五、六千年的发展过程,凝聚着我们祖先的无穷智慧。这么多的汉字里面,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那就是“爱”。因为爱是无私的,温暖的,无穷的。
“爱”这个汉字十分有趣。金文的“爱”字上边是“旡”像张口打嗝或说话的人形。下边是“心”字,将“心”纳于人的怀中,表示仁爱之心。多么形象的汉字啊!
今年,新冠疫情仍在席卷全球。从去年开始,疫情就已经出现了。在这个期间,我发现了“爱”就在每时每刻。医护人员们抢着去前线,不怕死,不怕累,用心血保护着每一个人。大家都十分自觉的带好口罩,少出门,尽量不给国家和医护人员添麻烦。在武汉最需要支援的时候,所以医护人员十分努力,连吃饭这种最简单的事情都顾不上。这时,一些饭店,每天坚持给他们免费送热饭热菜。一些人开始给国家相关机构捐款捐物,来支援疫情高风险地区。国家给得了疫情的人免费治疗,还把身在异国他乡的辛辛学子接回到祖国的身边。
不只是在今年,在没有疫情的时候,也到处充满了“爱”。国家一直开展扶贫活动,人们给慈善机构捐款,学校每次“六一”儿童节开展的义卖活动帮助山区的小朋作文友,老师们对每一个学生都认真负责……。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汉字“爱”。“爱”,无处不在。
最喜欢的课程优选(热门19篇)篇十四
我的爱好很多,看书、看电视、拉小提琴,画画等等,其中我最喜爱的是看书。
这应该从我5岁生日那天开始讲了。那天,我正在屋里玩玩具,这时,爸爸从外面回来说:“来,孩子,今天是你的生日,爸爸祝你生日快乐!并且送你一本书,希望书中的故事陪伴你一起长大。”我扔下手中的玩具,接过书一看,原来是一本《安徒生童话》,我翻了翻,书中有野天鹅、卖火柴的小女孩,跳高者、恶毒的王子等等,看着看着,我入迷了,特别是卖火柴的小女孩,那个小女孩早已失去了妈妈,最疼爱她的祖母也去世了,家里只有病重的爸爸,在除夕的早上,小女孩穿上木拖鞋,迎着扑面而来的寒风去卖火柴,新年的早晨,阳光照在雪地上,人们走出家门,发现小女孩躺在墙角,手里握着熄灭了的火柴。
多可怜的小女孩呀!可惜再也回不来了,我伤心的流下眼泪。从此我对看书有了浓厚的兴趣。
我还看过《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等,看了这些书,使我知道了嫦娥奔月、女娲补天、女娲造人等神话传说,还懂得了“太阳大,地球小,地球绕着太阳跑;地球大,月亮小,月亮绕着地球跑”等科学知识。
我爱看书,因为书是我的好朋友,而且还是我的老师,它把我带进了知识的海洋,科学的殿堂。
最喜欢的课程优选(热门19篇)篇十五
首先,我的名字里就有一个‘青’字,妈妈说我出生于绿草茵茵里,放眼望去,田野到处都是一片青色的世界;《荀子。劝学》中有一句话:‘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后来用‘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比喻学生胜过老师,后人胜过前人。妈妈希望我比他们这一代人更出色,所以就取了‘青’字为名。
不光是因为我的名字里有‘青’就喜欢它,还因为,只要你看到青色,心里就会有一种甜甜的滋味,大自然里到处都是青色,青色给人清新明丽的感觉。
与‘青’字相关的成语很多,比如炉火纯青,万古长青,平步青云,丹青不渝,青山绿水,名垂青史,妙手丹青,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等等,这些成语里的青字都是褒义词。
‘青’也是一个非常神奇的汉字,给它加‘亻’,就变成了靓丽的‘倩’,加上一个‘争’就变成了安静的‘静’,加上一个‘氵’就变成了清白的‘清’,加上一个‘见’变成了漂亮的‘靓’了,加上‘讠’,就变成了很有礼貌的‘请’字了。
这就是我喜欢的字—青,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个字了吧!希望你也能爱上这个字。
最喜欢的课程优选(热门19篇)篇十六
在我的书架上,有一副黑色的男式手套。它已经很破旧了,可我一直舍不得扔掉。因为一看到它,我就会想起爸爸那阳光般的父爱,想起那天、那时、那事:
那是我二年级的时候,我家搬家了。家远了,我早上很早就得起床,然后去上学。冬天早上很冷,我每天都戴着一副手套。
一个冬日的早晨,爸爸骑上自行车准备送我上学。外面很冷,风呼呼地吹着,空中飞舞着一片片洁白的小雪花,像一只只白蝴蝶似的,轻盈美丽。我一出门,发现自己忘记戴手套了,手便向放手套的小口袋伸去,一摸,咦,怎么什么也没有?再一摸,不好,摸到一个洞!手套肯定是从洞里掉出去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我心想:这下糟糕了!被爸爸知道了怎么办?……他会骂我的!……我这几天怎么办?天这么冷……。这时,爸爸看到我站在那儿一动不动,问:“你怎么了?”“”我……我的手套……丢……丢了……。”我低着头,小声地说。“唉,真是的,又丢了吧。你看你,马马虎虎的。”爸爸用手点点我的额头,“来,你先戴我的手套。”他边说边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手套摘下来递给我。“不不……天这么冷,你的手……”“没关系,大人不怕冷。”说着,就把手套塞到了我的手里,我半信半疑地戴上了。
雪,下得更大了,寒风呼呼地吹着,像一把把刀子夹着雪片刮过。我手上戴着爸爸的手套,一点也不冷。下车后,我见爸爸谈笑自如,心想:大人真的不怕冷呀!这时,我的鞋带开了。当我回头蹲下系鞋带时,发现爸爸一边搓着手,一边还往手上哈气。我默默地走过去,说:“爸,手套还是你戴吧!”说着,我就要把手套摘下。“不用,”他连忙抓住我的手,“大人不怕冷……”
“大人不怕冷”、“大人不怕冷”……天下有多少这样的父母!父母爱可能并不惊天动地,可能只是一副手套、一碗热汤、一句鼓励…可它们都饱含着父母深深的关怀、默默的爱意呀!
“谁言父母心,报得三春晖”!
最喜欢的课程优选(热门19篇)篇十七
这天,我正在写作业,隐隐约约的听到了电视里正在播放我最喜欢的音乐——《梁祝》,这首曲子最有名的,就是巫漪丽奶奶弹的,可是,在百度上、qq音乐上都搜不到。真可惜。当这旋律再响起的时候,我立马丢下笔,竖起耳朵,闭上眼睛,仔细听了起来。
“dofare……”节奏先是慢慢的,悠扬舒缓,就像两位挚友正在喃喃细语倾诉心声,很容易让人平静下来。过了一会儿,节奏慢慢的变快了,就像在学堂里学习紧凑的学生们。我仿佛看到了钢琴家的手,如蝴蝶般,在琴键上自由的飞翔着,我,被这美妙的音乐陶醉了。
在这境界中,我开始天马行空的想象了:我仿佛看见了枫树上的枫叶,红红的,在微风中摇曳着;湖面上的鸭子,在扑棱着翅膀,嬉戏打闹;天空中偶有几只儿童放的纸鸢。祝英台正拿出爸爸的衣服,梳着男人的头发,留下一封信,便去求学了。在路途上,她有缘遇到了同他一起去学堂的男儿——梁山伯。他们称兄道弟,拜了天,拜了地,做什么事都一起。就这样,祝英台和梁山伯愉快地度过了三年。
有一天,爸爸来信说,想她了,让她回去。祝英台告诉了梁山伯,她是女儿身,梁山伯笑了笑说,他早知道了。结果祝英台回去的时候,他爸爸悄悄的把她嫁给了马姓。梁山伯知道了,茶不思,饭不想最后去世了。出嫁那天,大风大雨,她来到梁山伯墓前,突然山上裂开了一道缝,她跳了进去,过了一会儿,雨过天晴,从墓里飞出来两只蝴蝶。人们说,这是祝英台和梁山伯变的。
“这弹得多纯熟啊!”我感叹道,“这就是巫漪丽老人吧。”我冲出去一看,果真是!我十分高兴,我终于听到巫漪丽老xxx的《梁祝》了!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音乐——《梁祝》。
最喜欢的课程优选(热门19篇)篇十八
我最喜欢英语,因为英语在这段时间很流行。我觉得英语是总所周知的国际语言。如果我能说好英语,我就可以和世界各地的人交流了。
如今,英语在新闻,商务,通信和旅游上被广泛使用。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之后,我国需要更多擅长英语的人才。掌握英语能帮助我们找到更多的就业机会。
更重要的是,一些说英语的国家如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和加拿大都很漂亮。我非常想去那些国家旅行。所以我必须学好英语。
最喜欢的课程优选(热门19篇)篇十九
我的妈妈是个下岗工人,现在的她每天在厂里打零工,十分繁忙,有时工作八个小时,有时工作十二个小时。所以,她的手上有了老茧:冬天来了,天气寒冷,她手上又有了冻疮。每一次看见她手上那红肿略带紫色的冻疮,心里真不是个滋味,总想为妈妈做点什么。
那天,我生病了,头很晕,一直躺在床上。妈妈轻轻地来到我床前,柔声叫我起来吃药。我慢慢地爬起,想:这么冷的天,妈妈怎么亲自来喂我吃药呢?她一边帮我把被子向上提,一边亲切地对我说:“盖紧点儿,小心又着凉了。”听了这话我心里又感动,又惭愧:都这么大了,还让妈妈操心。
妈妈微抖着冰冷的手为我喂药,手上有着一大片鼓起来的冻疮。我的心忽然间像被什么咬了一下,一时有点发愣。妈妈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自己的手,满不在乎地笑了笑,说:“没事的,过几天就好了。”我心想:妈妈呀妈妈,您是在安慰我呀!这些快烂掉的冻疮,哪里会那么快就好呢?您都是为了我,为了这个家呀!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好多了。妈妈欢喜地端来我最爱喝的糯米粥,慈爱地看着我喝下去,笑容浮现在她的脸上。当她接过碗时,啊,我又看见了她那双布满冻疮的手!
妈妈转身走了,可我却思绪万千:我欠妈妈的恩情很多很多,一辈子也还不完……。
今天,当我拿起画笔时,我的眼前又浮现出那双长满冻疮的手……对了!要为妈妈送双手套!经过一番努力后,一双手套完成了——上面有妈妈最爱的颜色:大红、浅蓝、深蓝和黄,还有一些漂亮的图案。啊,多好看哪!我希望有了这双手套,妈妈的手能像以前一样洁净、光滑。
我仿佛站在了妈妈面前,递给她这副暖融融的手套,甜甜地说:“妈妈,给您手套!”看,妈妈笑了,我也笑了!我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我想:这双手套一定能成为妈妈的宝贝,因为这是她亲爱的女儿送给她的,女儿的心意是无价之宝啊!
我爱妈妈,妈妈爱那双手套,更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