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的内容通常包括时间、地点、事项、要求等,以便接收者能够清晰理解和准备。看看别人写的通知范文,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通知的写作技巧和要点。
马鞍山报名工作的通知(精选13篇)篇一
导读:2017年芜湖中考报名时间和体育考试报名时间为2月28日—3月9日,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参加电子摄像,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为切实做好2017年我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体育考试)和市区普高艺体特长生专业课报考资格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确保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加强管理、严格审查、规范程序、服务考生的原则,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具有本市户口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和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要求的本市户口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以及在本市初三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
(二)报名时间:
考生须于2月28日—3月9日在相关学校(报名点)报名,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参加电子摄像。全市中考报名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一。
(三)报名办法:
1、上述报名对象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本人户口簿或有关证明等材料,历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还须交验本人初中毕业证书。
3、市、县(区)招生考试部门办理考生报名的具体办法:
(1)具有市区户口并在市区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具有市区户口的历届初中毕业生,可由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申请,凭初中毕业证书和户口簿在原毕业学校或现补习学校报名。
(2)市区户口的具有同等学力者及在外地借读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凭就读学校证明或毕业证书和户口簿到市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社会报名点报名。市区社会报名点设在市二中分部(市荟萃中学校内音乐厅旁)。
(3)四县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四县历届生、在外地借读考生在四县招生部门指定报名点报名。
(4)在我市初三就读且有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要求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可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申请,在现就读学校报名。
(5)四县已被中职学校春季招生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的中职学校报名。
(四)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区)招生考试部门组织实施。各报名点须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并逐一登记造册备查(样表见附件十四),把好报名关。严禁历届生弄虚作假以应届初中毕业生身份报名;严禁无初中学籍的考生以在籍学生的身份报名;严禁初一、初二在校就读学生报名参加中考。
(五)中考报名信息采集:
1、今年我市继续实行中考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前,考生要认真填写《2017年芜湖市中考考生报名信息网上填报预填表》(样表见附件三)。考生报名信息在市、县(区)招生考试部门的统一安排下,由各报名点学校组织考生在网上由考生本人根据《预填表》内容录入。考生报名信息网上填报操作流程另文下发。
2、考生录入信息后,现场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及其监护人确认报名信息并签字。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确认表》不得更改。因考生及其监护人确认失误或不按规定时间签字确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及其监护人负责。
3、对后期需人工录入的影响考生录取结果的“考生重要信息”的采集办法,另文通知。
4、所有考生均须按规定时间在报名点学校参加电子摄像。考生电子照片信息的'采集工作由市、县(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5、为使中考报名准考号的编排更加科学规范,保证中考信息的统一和完整,实现考号唯一,一号多用,同时又便于实现中招网上录取,根据省统一要求,2017年我市中考考生报名准考号的编排采用12位数,具体信息标准定义如下:
第1-2位为年份代码,全省统一编为17;第3位为考生类别代码,参加当年中考的考生全省统一编为3;第4-5位为市代码,我市为02;第6-7位为县(市、区)代码,具体为:市区01、无为县25、芜湖县21、繁昌县22、南陵县23;第8-12位为考生报名顺序号,顺序号以县(市、区)为单位从00001号开始连续编排,中间不得出现重号。
市、县招生部门根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分别统一编排市区及四县考生的考生号(中考准考号)。
根据《芜湖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及普高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实施方案》(芜教招考【2017】2号)文件规定,今年我市市区报考普高体育特长生考生的中考体育考试与普高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仍采用“两考并一考”的方式进行。资格考试报名与其中考体育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一)报名对象:
凡符合中考报名条件、在我市市区及四县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均须参加由市区及四县组织的中考体育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今年我市中考体育考试实行网上报名,与中考网上报名同时进行。
考生中考体育考试报名手续由学校(报名点)统一办理。考生须于2月28日—3月9日在自己的中考报名点学校网上报名参加中考体育考试(社会考生在社会报名点报名)。
(三)体育考试报名信息采集:
1、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认真选报中考体育考试项目类别,认真填写《2017年芜湖市中考考生报名信息网上填报预填表》中中考体育考试报名的相关内容。在报名点学校的统一组织下,由考生在网上填报本人体育考试项目类别(考试项目类别见附件四)。
2、考生录入体育考试报名信息后,现场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及其监护人确认中考体育考试报名信息并签字。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确认表》不得更改。因考生及其家长确认失误或不按规定时间签字确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及其家长负责。
3、根据《芜湖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及普高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实施方案》(芜教招考【2017】2号)文件规定,凡初中阶段在省运会上获得单项和集体项目前六名及在省中学生运动会上获得单项前六名或篮球、排球、足球集体项目前三名(必须为主力队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申请资格考试免试、直接取得普高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对于有特殊要求、需另行组织专业课相关科目加试的学校,资格考试免试的考生还须根据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学校加试,加试成绩合格,方可报考该校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免试考生仍须报名参加中考体育统一考试。对于申请资格考试免试、直接取得普高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各报名点学校须于3月10日将其获奖材料(比赛秩序册、成绩表及奖状奖牌、证书等,其中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还须提供由市教育局基教科出具的审核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由学校统一填报的《资格考试免试、直接取得普高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考生统计表》(附件十)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区属学校由区招生部门统一报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将在市教育信息网公示,并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出具审核证明材料。
4、学校中考体育考试网上报名结束后,须于3月10日上报本校《2017年免予中考体育考试申请表》、《2017年免予中考体育考试统计表》、《2017年中考体育考试必考项目免试申请表》、《2017年中考体育考试必考项目免试统计表》等“四表 ”(统计表需上报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样表见附件九)至市教育考试中心(区属学校由区招生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
5、3月14日,市教育考试中心下发考生中考体育考试报名信息数据库至各报名点学校,由学校根据考生考试类别为考生编组。
3月23日,各报名点学校将考生组别等报名信息上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区属学校由区招办汇总后统一上报)。根据学校上报信息,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编排市区考生中考体育考试号。中考体育考试号编排采用10位数:第一、二位为考试项目类别代码;第三至六位为报名点代码;第七至八位为组别号;第九至十位为考生顺序号。市区中考体育考试准考证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并发放。
(四)考试时间:
2017年芜湖市市区中考体育统一考试时间:4月12日-4月21日(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必考项目50米跑在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期间集中某一时段单独编组进行外,其余各项考试均与原初中毕业学校其他普通考生混合编组参加考试)。如遇下雨等特殊情况停考,则当天考试学校的考试时间重新安排,考试时间不顺延。
(五)考试成绩公布办法:
1、每项考试结束后,考生成绩均通过led显示屏现场实时显示,并由考生本人刷ic卡当场读取(1000米、800米由引导员统一为考生刷卡读取)。三个项目考试全部结束后,考生须在出口处刷卡后方可出场,同时通过大屏幕再次核对本人本次体育考试所有成绩。中考体育考试结束后,各校成绩册将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下发。
2、学生日常体育锻炼成绩各校于5月12日报至市教育考试中心(区属学校由区招生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
3、考生中考体育考试总成绩(日常体育锻炼成绩和体育统一考试成绩)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汇总,并于5月中下旬发至各校核对。
各校要对汇总后的体育成绩逐项仔细核对,以确保汇总后的体育成绩准确无误。班主任、教务主任和校长逐级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于5月27日前再将学校核对后的体育成绩报送一份给市教育考试中心(学生成绩如有误差,学校须另附书面报告,经核实后更正)。对于学校不按时报送核对过的体育汇总成绩或核对不认真,造成学生体育成绩有误差未能及时更正、影响中招录取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马鞍山报名工作的通知(精选13篇)篇二
(1)在户籍所在辖市(区)就读的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毕业升学考试,原则上不能跨辖区报考。若考生的法定监护人在考生非户籍所在辖市(区)、学籍所在地有固定工作(提供用工单位证明),且有自己的房产(不得为商铺房产,提供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可在本市其他辖区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考。
(2)在其他省市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如有意愿参加2015年我市中考,须在中考报名前转入我市有关学校,取得我市正式学籍方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3)往届初中毕业生:在户口所在地的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2.外市户籍考生。
在我市相关初中学校毕业的往届生和已取得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履行报名手续后,可在我市参加中考。
(三)报名要求。
马鞍山报名工作的通知(精选13篇)篇三
各市、县(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将于11月上旬组织开展。现就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颁布实施的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5.具有福建省户籍的人员,或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且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福建户籍人员,或在中国定居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我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申请报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的所有考生(包括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高校自主招生考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特殊教育考生,职教师资考生,小语种考生,少年班考生等,下同)应于11月4日-7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考生若要报考指定面向设区市或县(市、区)招生的院校(专业),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或县(市、区)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和考试。
(二)现场确认。
1.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在本区域内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指定报名现场确认点。考生本人应于月8日-11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报名材料为:本人有效户籍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规定的其他证件或材料的原件及原件复印件1份。
2017年应届毕业生同时须提交由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往届毕业生同时须提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非福建省户籍考生同时须提交本人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和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证明(证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相关材料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审核确认。
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同时须提交由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各现场确认点均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考生本人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考生本人应认真核对现场确认点打印的报名表的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一经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4.每位考生现场确认时,须缴交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160元(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费〔〕267号)规定)。
三、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
(一)报考类别。
1.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类分为文史类、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和理工类、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等6个类别,考生报名时只能从中选择1类。
2.在填报艺术类和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志愿时,文科艺术类考生可以在文科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和文史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中选择一类进行填报,不得两类同时填报;理科艺术类考生可以在理科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和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中选择一类进行填报,不得两类同时填报。文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类本科提前批志愿,理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志愿。
在填报除艺术类和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外的其他批次志愿时,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院校(专业)志愿,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院校(专业)志愿。其余类别之间不能兼报或跨报。
(二)考试科目。
1.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文史类、文科艺术类和文科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理科艺术类和理科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其中,外语考试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从中任选1个语种参加考试。选考英语或日语的考生,报考高校外语类专业或专业有外语口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公布招生计划时注明)的,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2.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省级统一考试,省级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和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2017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分为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含影视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方向)、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类别。文科艺术类、理科艺术类的考生如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须先取得相应类别、层次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合格证。
起,福建省艺术类专业分类拟进行调整,具体事项将另文通知。
3.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高水平艺术团考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还应按照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和有关高校的规定,参加相应的文化和专业考试。
4.普通高考前已确认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职招考录取考生等),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5.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参加相关院校少年班的招生录取,不能参加普通高校非少年班的招生录取。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核材料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归入考生的报考资料。
2.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负责考核的学校或单位要向考生报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申请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信息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省里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订本地区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高考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及时参加报名。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报名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资格审查。各地要专门组织一批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负责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不得将资格审查工作交由非国家公职人员承担。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督促工作人员严把报名资格条件,严格报名资格审查,严防工作失误。要严格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转发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闽教考〔〕9号)要求,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
(三)强化信息管理。各地要指定专人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检查校验,加强考生信息管理,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安全。未能认真履职造成考生信息泄露或出现弄虚作假情况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领导责任。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发生帐号和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强化服务保障。各地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要通过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窗口,切实做好考生特别是非福建省户籍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工作。要在各报考确认点的醒目位置张贴报考简章、现场确认程序、须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要以优质热情的服务、务实高效的作风做好高考报名工作,让考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
(五)强化追责问责。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以及对“高考移民”包庇纵容和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规办理报名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要依法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属于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
马鞍山报名工作的通知(精选13篇)篇四
(一)各区招考办(中教科)和全市初中毕业学校均须设立报名点(报名点设置同基本信息填报时相同),要做好报名宣传发动和有关升学政策的解读工作。
(二)各报名点要做好考生报名的组织工作,指导考生在网上准确申报各项升学资格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各报名点要有计划地开放校内计算机房,为有需要的考生提供上网报名的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考生本人和家长授权许可,不能代替考生进行报名。
(三)各报名点要提醒考生报名时认真核对户籍信息。如户籍在基本信息填报完成后发生异动的考生,须于凭最新户籍信息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向报名点提出户籍信息变更申请。
(四)综合表现评价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报名点要切实做好报名考生的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信息的录入工作,须于5月16日前在中招服务平台完成录入。
(五)各报名点要负责做好考生的各项升学资格审查工作,负责核验各类资格审核材料,须于5月19日前在中招服务平台完成审核。审核材料须有核验人签名和学校或区招考办(中教科)印章,验核结果需与网上信息一致。除必须退还给考生的原件外,其余审核原件和复印件须存档备查。凡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认定相关资格,已享受相关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六)各区招考办(中教科)要加强规范管理力度,要加强对各报名点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严把资格审核关。如发现违反招生规定和纪律的或因失职造成重大差错的,一律全市通报,并提请有关部门按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
附件:(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1.2014年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一览表。
2.2014年广州市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
3.2014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加分和照顾录取考生分类一览表。
6.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咨询电话。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
马鞍山报名工作的通知(精选13篇)篇五
1.报名后至2023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福建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福建省的,视为自行放弃福建省普通高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具有福建省户籍、但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3.教育部另有文件规定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逾期将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者只能选报一类,报名后不得更改。其中拟参加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课考试的考生须填报艺术(文、理)类、体育类。
3、建议考生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集中在截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差的地区要避免在高峰期上网填报,防在报名结束前网络拥堵不能登录填报网站。网上报名截时间一到,考生网上填报系统将动关闭,考生将不能再报名。
1、考生本人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主页、父母及本人页复印件。
2、预报名表一式两份,应届生由就读学校填写思想品德考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负责人签字。往届生由居住地办事处填写思想品德考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
3、应届生由就读学校出具学籍证明,加盖就读学校所属教育局学籍专用章,区外学校就读考生需提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报告。
4、往届生需提供高中(中专)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5、资格审查表由社区、办事处、公安办证中心盖章,负责人签字。
马鞍山报名工作的通知(精选13篇)篇六
中国教育在线讯2012年福建省全国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报名工作于日前结束,从石狮市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2012年石狮市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2791人。
据介绍,2012年石狮市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有2791人,其中,文史类考生1203人(含文史艺术类206人、文史体育类70人),理工类考生1537人(含理工艺术类96人、理工体育类84人),高职单招51人。
据悉,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6月7日至8日举行,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考试科目设置方案。凡报考普通高校外语专业或对外语有特殊要求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及报考文科或理科音乐、美术、体育类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课考试。(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文档为doc格式。
马鞍山报名工作的通知(精选13篇)篇七
1.具有福建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福建省。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福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年度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福建省。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福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年度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福建,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福建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福建。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福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被投靠人虽具有福建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福建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福建,例如报考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其户籍迁入福建须满2年,须具有福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2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报考20及以后福建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其户籍迁入福建须满3年,须具有福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马鞍山报名工作的通知(精选13篇)篇八
1.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生,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考生,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高考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殊教育单考生、体育专业单招考生、高水平运动队单考生以及拟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等)均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有地域性加分照顾录取政策县(市、区)的考生,须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当地正式户籍(即其户籍在2016年8月31日以前已在当地)才能享受当地加分照顾录取政策,其中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才能报考省属院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
所有拟享受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以《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为准)的考生均须就其照顾项目进行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申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逾期将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申报办法将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
2.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三个阶段。考生网上报名的时间安排在2018年10月12日至17日,网上缴费的时间安排在10月18日至21日,现场确认的时间安排在10月22日至11月2日。各地应于10月25日前完成艺术、体育类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并上报艺术、体育类考生信息库;11月2日前完成所有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并上报普通类考生信息库。各市(州)招考办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并周知考生。
3.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在2018年10月11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办申请,提供房产证或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暂(居)住证明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不符合在外省参加高考及录取条件的四川籍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县级招考办报名考试。
4.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实施范围县的考生,如拟报考相应类别专项计划,均须由本人进行申报。
5.在四川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定居所在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6.华侨港澳台考生报名办法按照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规定执行。
7.考生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输入,考生评语等其它信息由报名点负责输入。所有考生报名时输入的个人信息必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族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一致,户籍信息须与本人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网站公布的缴费流程和提示缴纳报名考试费,未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报名考试费标准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执行,即每生130元(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报考费)。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县(市、区)招考办或县(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核准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缴费信息,同时完成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采集。
8.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上照片、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城乡户籍属性、毕业学校、应往届等基本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并对真实性负责。一经确认,考生基础信息不再更改。因填报信息不准确或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经签名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
五年制高职拟转录学生的身份信息采集工作由转出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负责,采集时间与普通高考同步,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9.在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时,所有考生须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10.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完成文化考试报名后,还需进行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和缴费,具体办法另文公布。
马鞍山报名工作的通知(精选13篇)篇九
1.因肢残丧失全部运动能力的考生,中考体育考试成绩按该学科总分值的100%(60分)计入中考总分。
2.因肢残、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全部项目免考或单一项目免考。其中免考项目成绩按照该项目分值的60%计算,参加考试的项目以实际成绩计分。
3.因伤、病或意外事故以及女生生理周期等原因,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申请缓考的考生,经学校证明和市教育局批准后可以参加一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缓考。如仍无法参加缓考的考生,须提前补办免考手续,免考科目考试成绩按该科考试的60%计算。
4.在考试期间,因突然受伤或出现身体不适的考生未能完成全部项目考试的,与中考文化课考试同等对待,以实际参加考试的项目计分,未完成的项目不得分。
(二)申请与审核。
1.申请免考。由考生及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马鞍山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免考申请表》,详细注明原因,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后报学校审核。学校要把申请免考的全部材料附在申请表后,于考前10天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办毕考生的免考手续,逾期原则上不再办理。
2.申请缓考。由考生及家长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校在4月10日前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办毕,逾期原则上不再办理。
3.审核。因肢残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残疾证(残疾类别为肢残),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申请免考或缓考的考生,应出具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材料,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和学校审核后,报市教育局进行审核。对因肢残丧失全部运动能力的考生,市教育局将按照要求安排两名以上专业人员对考生进行目测,由目测人在考生的免考申请材料上签字,并存入考生档案。
马鞍山报名工作的通知(精选13篇)篇十
(一)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能参加中考报名。
(二)凡参加2014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的学生均须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报名。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不得录取或预录取未经报名审核通过的学生。
(三)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学生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其中,参加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上海市实验学校、上海市友谊中学、上海市体育职业学院附属中学、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和上海市盲童学校等7所学校招生的学生,按在市教委备案的2014年学校招生方案进行报考。
(四)参加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的学生只限在一个区县参加报名,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更改。
(五)属本通知第一项第(二)、(三)款规定的报考对象,今后参加高考时按当年教育部和市教委相关政策执行。
(六)市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对上述各类报名对象的报名资格及证明材料进行核查。对于使用虚假或无效证明材料获得报名资格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不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部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根据相关规定参加本市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考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马鞍山报名工作的通知(精选13篇)篇十一
1.必考项目。男生为1000米跑,女生为800米跑。
2.选考项目。考生须从以下项目中任选两项:50米跑、跳绳、掷实心球、立定跳远、足球运球、篮球运球。
(二)评分标准。
1.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初中三年级相关项目的评分标准。
2.一分钟跳绳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没有收录的选考项目,参照执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2007年颁布施行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初中三年级相关项目的评分标准。
3.足球运球项目参照执行教育部《学生足球运动技能等级评定标准》的评分标准。
(三)分值。
1.2019年中考体育考试总分值为60分,其中必考项目满分为24分,选考项目每项满分为18分。学生体育考试成绩按照三项累计得分。
2.鼓励各校突出体育在日常教学中的重要地位,积极探索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评价体系。把中考体育考试成绩与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相结合、与学生日常锻炼过程相结合,设立平时成绩。但平时成绩应在考试分值60分以外单列,可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证材料。
马鞍山报名工作的通知(精选13篇)篇十二
考生应自觉遵守安徽省和马鞍山市各项防疫规定,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开展防疫检查等情形,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1.有下列情况以及“安康码”为“红码”“黄码”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
(1)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以及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2)考前7天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或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未完成规定的隔离管控措施的。
2.考前7天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离开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后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采样至少间隔24小时)方可参加考试。
3.全体考生进入,须提供测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
4.因疫情形势随时可能发生变化防控要求亦会有变化,请考生考前密切关注“报名系统”-“帮助中心”-“测试站公告”,按时查看、打印准考证。
(二)考前7天。
马鞍山报名工作的通知(精选13篇)篇十三
各区县教育局、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原初中毕业学校,下同)或户籍所在区县报名。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1.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同时考生本人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考生父母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上登记地址所在区县报名。
2.考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且考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3.考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考生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须取得2014年本市中招报名资格),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2016年按本条款报名的考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须满2年,2017年起按本条款报名的考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须满3年。
4.考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考生为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设站单位所在区县报名。
5.考生父母一方为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考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6.考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7.考生属经市政府侨办认定华侨身份,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8.考生持本市公安机关填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三)符合下列过渡期内锁定名单的非本市户籍考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1.考生属大屯、梅山、鲁矿后方基地(以下简称“后方基地”)职工子女,且为后方基地应届初三学生或后方基地初中毕业的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相应的后方基地报考。
2.考生属经市教委锁定名单的部分冶金单位职工子女,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的,可在指定区县报考。
3.考生属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与市教委锁定的各地来沪投资企业有关工作人员子女,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本条政策2017年起停止执行。
(四)考生持有效签证的外国护照并合法居留的,如继续在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升学就读,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持外国护照的考生须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参照考试成绩,由报名所在区县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五)不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部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根据相关规定参加本市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招生考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二、有关说明。
(一)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报名对象,所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见附件1,其中涉及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须至2015年5月13日仍有效。
(二)参加2015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的考生须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报名。参加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上海市实验学校、上海市友谊中学、上海市体育职业学院附属中学、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和上海市盲童学校等7所学校招生的学生须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报名。
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不得录取或预录取未经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
(三)参加报名的考生只限在一个区县参加报名;考生报名身份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四)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能参加中招报名。
(五)属本通知第一部分第(二)(三)(四)款规定的报名对象,今后参加高考报名按当年教育部和市教委相关政策执行。
(六)市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对上述各类报名对象的报名资格及证明材料进行核查,对于使用虚假、失效证明材料获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5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基本信息由本市“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直接导入报名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