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实习报告是我们实习期间必不可少的一项任务,写好实习报告对于我们个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实习报告样本,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仲裁委员会实习报告(通用18篇)篇一
办案数量和标的额稳步增长,全年共受理案件437起,标的额x.12亿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xx%和x.7%,案件数量创历史新高,受案数和标的额两项指标上升到全省中等水平。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全年审结案件400起,实际结案率xx.53%,其中审限内结案率xx.5%,调撤率xx.5%,案件审理综合指标(结案率、审限内结案率和调撤率)在省内领先;当事人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案件14起,尚未有一起被法院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
二、审理情况。
1、调解结案情况。xx年以调解及撤回的方式结案的案件共286起,调撤率达71.5%,比去年上升x.9%,再创历史新高。调解结案率较高的案件类型包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撤率为xx.78%;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纠纷,调撤率为xx%;买卖合同纠纷,调撤率为xx.78%;借款合同纠纷,调撤率xx.86%。
2、裁决结案情况。xx年以裁决方式结案的案件共111起。以裁决方式结案的主要案件类型包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裁决率为xx.14%;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裁决率为xx.3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裁决率为44.44%;承揽合同纠纷,裁决率为xx.86%。相较去年而言,保险合同纠纷裁决率下降,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裁决率上升,完成工作交付成果类型的合同纠纷(如承揽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仍属于争议较大的纠纷,裁决率较高。
3、案件审理周期。xx年度已结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119天。审理周期较短的案件类型为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商品房认购协议纠纷和联销合同纠纷,平均审理天数分别为19天、20天和28天。审理周期较长的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及租赁合同纠纷,平均审理天数分别为378.5天、233.14天和227.2天。
三、综合分析。
1、案件数量和标的额稳步增长,案件审理全面提速。在xx年案件数量和标的额全面回升的基础上,xx年本会受案数呈大幅增长态势,案件审理的质效也进一步提高。全年度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比xx年减少近xx天,审限内结案率比去年提高xx.2%,且未有案件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
2、案件类型更加丰富,新的纠纷类型不断涌现。今年受理的案件类型高达xx种(xx年为36种),新出现的纠纷类型有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以及仓储合同纠纷等。案件按合同类型划分涉及我市城乡建设、房管、国土和金融等9个行政主管部门(详见附表)。
3、加大调处力度,积极化解民生领域纠纷。今年本会受理了179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考虑到物业纠纷具有标的额较小、争议琐碎,但又涉及民生的特点,本会高度重视,实行着力在组庭前调解的办法,绝大部分案件协调解决,得到当事人普遍赞誉,也扩大了仲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xx年,本会在案件审理的质效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存在流程管理不到位、部分类型案件审理周期较长、部分办案环节(如鉴定)有待规范等不足,xx年拟通过进一步强化流程管理,规范办案程序,加强仲裁队伍培训,努力再上新台阶。
仲裁委员会实习报告(通用18篇)篇二
(七)调解不成功的,仲裁庭应当继续进行仲裁程序并作出裁决。
(八)当事人有调解愿望但不愿在仲裁庭主持下进行调解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委员会可以协助当事人以适当的方式和程序进行调解。
(九)如果调解不成功,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在其后的仲裁程序、司法程序和其他任何程序中援引对方当事人或仲裁庭在调解过程中曾发表的意见、提出的观点、作出的陈述、表示认同或否定的建议或主张作为其请求、答辩或反请求的依据。
(十)当事人在仲裁程序开始之前自行达成或经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依据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协议及其和解协议,请求仲裁委员会组成仲裁庭,按照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仲裁裁决。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由仲裁庭按照其认为适当的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具体程序和期限,不受本规则其他条款关于程序和期限的限制。
第三章裁决。
第五十三条作出裁决的期限。
(一)仲裁庭应在组庭后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
(二)经仲裁庭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院院长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
(三)程序中止的期间不计入上述第(一)款规定的裁决期限。
第五十四条裁决的作出。
(一)仲裁庭应当根据事实和合同约定,依照法律规定,参考国际惯例,公平合理、独立公正地作出裁决。
(二)当事人对于案件实体适用法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其约定与法律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由仲裁庭决定案件实体的法律适用。
(三)仲裁庭在裁决书中,应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承担、裁决的日期和地点。当事人协议不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以及按照双方当事人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裁决书的,可以不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确定当事人履行裁决的具体期限及逾期履行所应承担的责任。
(四)裁决书应加盖“中国海事海事仲裁委员会”印章。
(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审理的案件,裁决依全体仲裁员或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书面意见应附卷,并可以附在裁决书后,该书面意见不构成裁决书的组成部分。
(六)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的,裁决依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其他仲裁员的书面意见应附卷,并可以附在裁决书后,该书面意见不构成裁决书的组成部分。
(七)除非裁决依首席仲裁员意见或独任仲裁员意见作出并由其署名,裁决书应由多数仲裁员署名。持有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在裁决书上署名,也可以不署名。
(八)作出裁决书的日期,即为裁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日期。
(九)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任何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
第五十五条部分裁决。
(一)仲裁庭认为必要或当事人提出请求并经仲裁庭同意的,仲裁庭可以在作出最终裁决之前,就当事人的某些请求事项先行作出部分裁决。部分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部分裁决,不影响仲裁程序的继续进行,也不影响仲裁庭作出最终裁决。
第五十六条裁决书草案的核阅。
仲裁庭应在签署裁决书之前将裁决书草案提交仲裁委员会核阅。在不影响仲裁庭独立裁决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可以就裁决书的有关问题提请仲裁庭注意。
第五十七条费用承担。
(一)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裁定当事人最终应向仲裁委员会支付的仲裁费和其他费用。
(二)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仲裁庭裁定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费用是否合理时,应具体考虑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胜诉方当事人及/或代理人的实际工作量以及案件的争议金额等因素。
第五十八条裁决书的更正。
(一)仲裁庭可以在发出裁决书后的合理时间内自行以书面形式对裁决书中的书写、打印、计算上的错误或其他类似性质的错误作出更正。
(二)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30天内就裁决书中的书写、打印、计算上的错误或其他类似性质的错误,书面申请仲裁庭作出更正;如确有错误,仲裁庭应在收到书面申请后30天内作出书面更正。
(三)上述书面更正构成裁决书的组成部分,应适用本规则第五十四条第(四)至(九)款的规定。
第五十九条补充裁决。
(一)如果裁决书中有遗漏事项,仲裁庭可以在发出裁决书后的合理时间内自行作出补充裁决。
(二)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30天内以书面形式请求仲裁庭就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作出补充裁决;如确有漏裁事项,仲裁庭应在收到上述书面申请后30天内作出补充裁决。
(三)该补充裁决构成裁决书的一部分,应适用本规则第五十四条第(四)至(九)款的规定。
第六十条裁决的履行。
(一)当事人应依照裁决书写明的期限履行仲裁裁决;裁决书未写明履行期限的,应立即履行。
(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第四章简易程序。
第六十一条简易程序的适用。
(一)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凡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或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200万元但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或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适用简易程序。
(二)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争议金额不明确的,由仲裁委员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涉及利益的大小以及其他有关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适用简易程序。
第六十二条仲裁通知。
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经审查可以受理并适用简易程序的,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应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仲裁通知。
第六十三条仲裁庭的组成。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依照本规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成立独任仲裁庭审理案件。
第六十四条答辩和反请求。
(一)被申请人应在收到仲裁通知后20天内提交答辩书及证据材料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如有反请求,也应在此期限内提交反请求书及证据材料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二)申请人应在收到反请求书及其附件后20天内针对被申请人的反请求提交答辩。
(三)当事人确有正当理由请求延长上述期限的,由仲裁庭决定是否延长;仲裁庭尚未组成的,由仲裁委员会仲裁院作出决定。
第六十五条审理方式。
仲裁庭可以按照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审理案件,可以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决定只依据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和证据进行书面审理,也可以决定开庭审理。
第六十六条开庭通知。
(一)对于开庭审理的案件,仲裁庭确定第一次开庭日期后,应不晚于开庭前15天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请求延期开庭,但应于收到开庭通知后3天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
(二)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未能按上述第(一)款规定提出延期开庭申请的,是否接受其延期申请,由仲裁庭决定。
(三)再次开庭审理的日期及延期后开庭审理日期的通知及其延期申请,不受上述第(一)款期限的限制。
第六十七条作出裁决的期限。
(一)仲裁庭应在组庭后3个月内作出裁决书。
(二)经仲裁庭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院院长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
(三)程序中止的期间不计入上述第(一)款规定的裁决期限。
第六十八条程序变更。
仲裁请求的变更或反请求的提出,不影响简易程序的继续进行。经变更的仲裁请求或反请求所涉争议金额分别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案件,除非当事人约定或仲裁庭认为有必要变更为普通程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
第六十九条本规则其他条款的适用。
本章未规定的事项,适用本规则其他各章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香港仲裁的特别规定。
第七十条本章的适用。
(一)仲裁委员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本章适用于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接受仲裁申请并管理的仲裁案件。
(二)当事人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仲裁或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在香港仲裁的,由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接受仲裁申请并管理案件。
第七十一条仲裁地及程序适用法。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管理的案件的仲裁地为香港,仲裁程序适用法为香港仲裁法,仲裁裁决为香港裁决。
第七十二条管辖权决定的作出。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及/或仲裁案件管辖权的异议,应不晚于第一次实体答辩前提出。
仲裁庭有权对仲裁协议的存在、效力以及仲裁案件的管辖权作出决定。
仲裁委员会现行仲裁员名册在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管理的案件中推荐使用,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外选定仲裁员。被选定的仲裁员应经仲裁委员会主任确认。
第七十四条临时措施和紧急救济。
(一)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应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庭有权决定采取适当的临时措施。
(二)在仲裁庭组成之前,当事人可以按照《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紧急仲裁员程序》(本规则附件三)申请紧急性临时救济。
第七十五条裁决书的印章。
裁决书应加盖“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印章。
第七十六条仲裁收费。
依本章接受申请并管理的案件适用《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费用表(二)》(本规则附件二)。
第七十七条本规则其他条款的适用。
本章未规定的事项,适用本规则其他各章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七十八条仲裁语言。
(一)当事人对仲裁语言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当事人对仲裁语言没有约定的,以中文为仲裁语言。仲裁委员会也可以视案件的具体情形确定其他语言为仲裁语言。
(二)仲裁庭开庭时,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证人需要语言翻译的,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院提供译员,也可由当事人自行提供译员。
(三)当事人提交的各种文书和证明材料,仲裁庭或仲裁委员会仲裁院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中文译本或其他语言译本。
第七十九条仲裁费用及实际费用。
(一)仲裁委员会除按照制定的仲裁费用表向当事人收取仲裁费外,还可以向当事人收取其他额外的、合理的实际费用,包括仲裁员办理案件的特殊报酬、差旅费、食宿费、聘请速录员速录费,以及仲裁庭聘请专家、鉴定人和翻译等费用。仲裁员的特殊报酬由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在征求相关仲裁员和当事人意见后,参照《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费用表(二)》(本规则附件二)有关仲裁员报酬和费用标准确定。
(二)当事人未在仲裁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为其选定的仲裁员预缴特殊报酬、差旅费、食宿费等实际费用的,视为没有选定仲裁员。
(三)当事人约定在仲裁委员会或其分会/仲裁中心所在地之外开庭的,应预缴因此而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实际费用。当事人未在仲裁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预缴有关实际费用的,应在仲裁委员会或其分会/仲裁中心所在地开庭。
(四)当事人约定以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为仲裁语言的,或根据本规则第六十一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但当事人约定由三人仲裁庭审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向当事人收取额外的、合理的费用。
第八十条规则的解释。
(一)本规则条文标题不用于解释条文含义。
第八十一条规则的施行。
本规则自1月1日起施行。本规则施行前仲裁委员会及其分会/仲裁中心管理的案件,仍适用受理案件时适用的仲裁规则;双方当事人同意的,也可以适用本规则。
仲裁委员会实习报告(通用18篇)篇三
今年暑假6月28日起我在xx仲裁委员会进行了为期8周的暑期社会实践实习 ,然而就是在这短短8个星期的实习时间里,给我在踏入社会之前上了一堂意义深远的实践课,让我感触颇深,受益匪浅。
非常感谢法学院为我联系了一个能够运用和检验所学知识的实习单位――xx仲裁委员会,为我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将所学的法学专业理论知识与法律实践相结合的实习机会,从而,让我在实践当中不断的发现平时学习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且不断地丰富和完善了自己的法律实践经验,开拓了法律视野,对自己全面法律思维的养成也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同样,也要感谢xx仲裁委员会的领导 和老师为我提供的优良的实习环境,让我切身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法律人的骄傲。感谢xx仲裁委员会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给予我的莫大的关心、帮助、支持和鼓励,感谢老师们对我实习工作的指导 以及给予我的有关做人、做事等方方面面的宝贵意见和忠告。当然,我非常感谢我的指导 老师薛媛老师在繁忙的工作中还要抽时间带领我实习,感谢老师在学习、生活和工作各方面对我的关心和帮助。
初到xx仲裁委员会,我被分在了仲裁一科,由仲裁一科科长――刘峰,刘科长带领我完成这一次毕业实习,刚到仲裁一科的办公室,我看到的就是那种亲和的气氛,后来经刘科长介绍,我才知道这种亲和的气氛就是仲裁委员会特有的`亲和仲裁的气氛。然后,刘科长给我介绍了一番仲裁委员会的大体情况和一些关于仲裁的基本知识。此时我才感觉到这对我还是有挑战性的,因为平时我的兴趣和爱好都偏重于法学理论,很少有机会参加这样得社会实践活动,可仲裁委里面似乎没有哪个部门是纯理论性的,都是实践性很强的,因此,从进来的这一刻起,我就应该认真的想一想如何做到将法学专业知识与法律实践紧密结合。
在仲裁一科实习的一个多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在整理卷宗的过程中,我边整理边看边学习,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 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
2、旁听案件。在仲裁委实习的这段时间里,仲裁委的案件不是非常多,有些案件当事人因为涉及到个人隐私问题或者商业秘密是不愿意公开审理的,但是,我还是有幸参加了多次仲裁庭审理案件的旁听,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从案件审理过程中学到很多实用的东西。以前在学校法制宣传周活动中我参加的模拟审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在听了这里的民事审判后觉得庭审很随便,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仲裁员审案子就像唠家常一样,气氛非常融洽,很亲和的那种感觉,特别是在适用简易程序时。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仲裁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3、做合议庭评议案件的临时记录。一些疑难案件必须采取合议庭的方式审理,在开庭审理休庭后要对案件的疑难点进行合议庭成员合议,我担当过几起案件评议时的记录,由于仲裁员们在讨论案子或者交流意见是时大部分都是用xx方言,在记录的时候,有一些听不太懂,不能全面的记录下来,只能记住一些重点和大概,在他们开完会后再来整理一遍才能让他们签字,其实他们即使是用普通话讲的话我也不能完全记录的准确,平时我们在速记这方面锻炼较少,看来不只是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水平有待提高,我各方面的综合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4、写一些法律文书,在实习的一个多月里,曾帮刘科长草拟果几份民事裁定书,也帮当事人写过几份仲裁申请书,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真是惭愧!回来后狂看司法文书写作 的格式,后悔当初老师讲时自己没好好听,真是应征了那句古话,“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须深行”。
5、跟随刘科长到昌乐、寒亭、青州、淄博等地方调查案件,送达法律文书。原先总以为送达文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现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难处和方法,一份传票送给被告有时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签收个送达回证就要给他们解释半天,因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签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们心里在想,这签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会不会对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门关起来故意不让我们进去,刘科长给他耐心的解释半天,给他说明送达回证签收只是表明你收到传票和开庭通知了。现在才体会 到中国法治进程缓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跟着刘科长出去办案确实学到了不少东西,不仅仅是法学专业知识的强化,对所到之处的乡土风情有了一些了解。
在xx仲裁委员会里呆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对这里受理的案件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xx仲裁委员会仲裁一科所审理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
1、经济纠纷案件,在仲裁委实习的这段时间里所接触的最多的案件就是经济纠纷案件,或许这与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有关系,经济发展了,纠纷是不可避免的,这些纠纷在我所接触的当中都是相对比较简单的,在此,也不就此多说一些什么了。
2、劳动合同 纠纷,在仲裁委员会听了几起关于劳动合同的案件后,发现在辩论过程中,用人单位的代理人总在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劳务关系,或者强调是雇佣关系,而劳动者的代理人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是一种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审理这类案件还要涉及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书,要认定工伤的提起赔偿的话要先有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劳动关系的认定。因为自己即将毕业走上工作岗位了,故对劳动争议这方面的案子关注的比较多。劳动争议案件要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性质,总结 一下主要有这几个特点:
1、 并非行政机构,因此如果对其仲裁裁决不满意,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其是社会人员组成的第三方仲裁组织,专门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
仲裁委员会实习报告(通用18篇)篇四
第1条为加强对本校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宿舍网)的管理,维护校园的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和稳定,规范本校宿舍网的管理和接入服务、信息服务,保障本校宿舍网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维护有关各方的正当权益,更好地为广大网络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服务,特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办法》制定本守则。
第2条凡上海交通大学全日制在校各级各类学生在宿舍中使用计算机网络信息适用本守则。凡在本校学生宿舍居住的非本校全日制在校各级各类学生在宿舍中使用计算机网络信息也适用本守则。
第3条任何人在将其本人使用的计算机接入宿舍网之前,必须首先向本楼的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网管组)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报有关资料。所使用的网络跳线、网卡等网络设备必须经有关网管员认可。申请人经网管组上报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宿舍楼计算机网络管理部(以下简称网管部)批准后方能成为宿舍网用户。
第4条已安装使用计算机网络的用户,如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出现不及格,经所在学院(系、所)要求,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网络信息中心要求暂停或中断其网络端口。暂停使用期限最短为一学期或由所在各学院(系、所)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决定。经所在学院(系、所)核准,可以重新办理安装及开通手续。
第5条学生办理开通宿舍网的手续每学年进行一次,新用户随时申请随时办理,老用户须在每年9月30日之前重新办理登记开通手续,网管部保留10天的使用资格,逾期不办理的将予以关闭。用户信息变动时应及时通知网管部门,并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第6条所有学生宿舍楼中的在住人员,凡接受《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办法》全部条款的,可以且仅限于将其本人使用的计算机(含受上海交通大学各学生团体正式书面委托管理的计算机,下同)通过其所居住宿舍中的信息插座接入宿舍网。
第7条同一宿舍内的在住学生,享有完全平等的网络接入权。此权利不因进住的早晚、连网的先后而变化。短时间一次性临时接入可酌情免予申请。所在房间的在住学生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使用该房间内的信息插座享有网络接入服务。
第8条任何宿舍网接入服务的用户,凡接受《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办法》全部条款的,均可以申请通过其经宿舍网接入的计算机提供信息服务。
第9条任何宿舍网接入用户均可申请对外提供无偿的、非商业性信息服务。经宿舍网提供的.信息服务必须经过审批、备案,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发布商业广告。
第10条服务提供人应对所提供信息服务中公开发布的信息进行有效监管,以使其符合本守则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规章的有关规定。www浏览的服务提供人必须保证其网页所链接的其它网页内容符合本守则的规定。提供ftp上载的服务提供人必须保证非特定用户所能获取的上载信息符合本守则的规定。
第11条服务提供人有义务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应该及时更新已变化的信息、删除失效信息,不得故意提供或发布涉密信息、虚假信息和欺骗信息,应该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第12条服务提供人有义务明确告诉其信息服务的所有使用人,在使用其信息服务时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以及可能遭受的损失。
第13条宿舍网所有用户在其网上活动中应该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不得使用宿舍网或通过使用宿舍网从事危害政治稳定、损害民族团结、破坏公共秩序、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赌博以及有伤风化的活动,也不得通过宿舍网查阅、复制或在网上发布、传播含有上述内容的信息。
第14条宿舍网所有用户不得使用宿舍网或通过使用宿舍网制造或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也不得故意在网上发布、传播依附有计算机病毒的信息。宿舍网所有用户不得使用宿舍网或通过使用宿舍网应用或传播破坏网络或连网计算机的方法。不得致他人网络系统或连网计算机系统发生阻塞、溢出、处理机忙、资源异常消耗、死锁、瘫痪等运行异常。不得切断他人的网络连接。
第15条宿舍网所有用户不得冒用他人名义从事网上活动。不得通过扫描、侦听、破解口令、安置木马、远程接管、利用系统缺陷等手段获取他人信息。法律或有关管理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6条宿舍网所有用户应该保证其系统配置参数和使用方法的正确有效,有义务改正其中防碍网络及网络服务系统正常运行或防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的内容。
第17条宿舍网所有用户在宿舍网的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部门制定的作息制度、宿舍管理办法、用电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应当尊重他人的正常生活习惯,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当学习、休息、工作。在发生矛盾时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18条宿舍网的运行控制与维护由网络中心负责。所有楼内信息插座及其以上的网络线路、布线槽、网络设备、设备间跳线等,统一由网络中心负责安装、维护、连接、设置。未经网络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占用、更换、损毁;不得改变其物理的位置、形态、性能;不得改变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不得登录网络设备。
第19条当用户因同一宿舍内的入网需求大于室内的现有接入能力而需要对现有接入能力进行扩充时,其所采用的扩充方案与设备,必须报本楼的网管组审查、批准。
第20条同一宿舍内可以置备和同时使用的网络相关设备的数量及种类受所在宿舍楼的其它有关规定的约束。
第21条宿舍网所有用户应及时释放其所获取的动态ip地址等系统共享资源。需要使用静态ip地址的用户应向本楼的网管组提出申请。静态ip地址的有效期到网管组将其收回并书面通知用户时为止。
第22条用户在交还其所持ip地址前应结清有关费用并经网管部书面确认。
第23条用户对系统和网管员所分配的网络地址在分配的有效期内享有专用权。任何人未经网络系统或接入楼网管员分配,不得使用宿舍网所拥有的ip地址。
第24条用户使用计算机必须遵守宿舍作息时间,严禁私拉电线。
第25条用户必须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26条宿舍网使用人和信息服务提供人违反本守则的,按《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27条本守则由上海交通大学委托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并实施。
第28条本守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仲裁委员会实习报告(通用18篇)篇五
实习时间:6月28日-8月28日。
今年暑假6月28日起我在xx仲裁委员会进行了为期8周的暑期社会实践实习,然而就是在这短短8个星期的实习时间里,给我在踏入社会之前上了一堂意义深远的实践课,让我感触颇深,受益匪浅。
非常感谢法学院为我联系了一个能够运用和检验所学知识的实习单位――xx仲裁委员会,为我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将所学的法学专业理论知识与法律实践相结合的实习机会,从而,让我在实践当中不断的发现平时学习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且不断地丰富和完善了自己的法律实践经验,开拓了法律视野,对自己全面法律思维的养成也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同样,也要感谢xx仲裁委员会的领导和老师为我提供的优良的实习环境,让我切身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法律人的骄傲。感谢xx仲裁委员会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给予我的莫大的关心、帮助、支持和鼓励,感谢老师们对我实习工作的'指导以及给予我的有关做人、做事等方方面面的宝贵意见和忠告。当然,我非常感谢我的指导老师薛媛老师在繁忙的工作中还要抽时间带领我实习,感谢老师在学习、生活和工作各方面对我的关心和帮助。
初到xx仲裁委员会,我被分在了仲裁一科,由仲裁一科科长――刘x,刘科长带领我完成这一次毕业实习,刚到仲裁一科的办公室,我看到的就是那种亲和的气氛,后来经刘科长介绍,我才知道这种亲和的气氛就是仲裁委员会特有的亲和仲裁的气氛。然后,刘科长给我介绍了一番仲裁委员会的大体情况和一些关于仲裁的基本知识。此时我才感觉到这对我还是有挑战性的,因为平时我的兴趣和爱好都偏重于法学理论,很少有机会参加这样得社会实践活动,可仲裁委里面似乎没有哪个部门是纯理论性的,都是实践性很强的,因此,从进来的这一刻起,我就应该认真的想一想如何做到将法学专业知识与法律实践紧密结合。
在仲裁一科实习的一个多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
在整理卷宗的过程中,我边整理边看边学习,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
2、旁听案件。
在仲裁委实习的这段时间里,仲裁委的案件不是非常多,有些案件当事人因为涉及到个人隐私问题或者商业秘密是不愿意公开审理的,但是,我还是有幸参加了多次仲裁庭审理案件的旁听,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从案件审理过程中学到很多实用的东西。以前在学校法制宣传周活动中我参加的模拟审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在听了这里的民事审判后觉得庭审很随便,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仲裁员审案子就像唠家常一样,气氛非常融洽,很亲和的那种感觉,特别是在适用简易程序时。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仲裁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3、做合议庭评议案件的临时记录。
一些疑难案件必须采取合议庭的方式审理,在开庭审理休庭后要对案件的疑难点进行合议庭成员合议,我担当过几起案件评议时的记录,由于仲裁员们在讨论案子或者交流意见是时大部分都是用xx方言,在记录的时候,有一些听不太懂,不能全面的记录下来,只能记住一些重点和大概,在他们开完会后再来整理一遍才能让他们签字,其实他们即使是用普通话讲的话我也不能完全记录的准确,平时我们在速记这方面锻炼较少,看来不只是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水平有待提高,我各方面的综合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4、写一些法律文书。
在实习的一个多月里,曾帮刘科长草拟果几份民事裁定书,也帮当事人写过几份仲裁申请书,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真是惭愧!回来后狂看司法文书写作的格式,后悔当初老师讲时自己没好好听,真是应征了那句古话,“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须深行”。
在xx仲裁委的实习让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自己在各个方面需要改进得东西太多太多,在深入了解后才知道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无知。现在本科生满大街都是,而自己就是那种底层学校出来的,原来心里总想着毕业后能找个待遇好的工作,这不想干,那个太苦太累了,不出去闯闯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在仲裁委员会实习,做错了什么事,他们可以说你还是学生,可以原谅你,但当走上工作岗位后再出错,就要承担责任,设身处地为仲裁员们着想一下,假如自己是仲裁员,当在判决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就意味着一种神圣的责任,这代表的行使国家的审判权。实习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工作岗位之间有个良好的过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使我提前了解了社会,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准备,为就业打好了基础,对我的将来有着极大的帮助。实习的最大收获就是悟出了一个道理,路还很长,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仲裁委员会实习报告(通用18篇)篇六
《上海市中学生守则(试行)》已出台,这是《上海市中学生守则》第一次修订。据了解,目前上海市使用的《中学生守则》是1981年由当时的`国家教委制定的“全国通用”版,经过20多年社会的巨大变迁,其中的很多要求已经落伍,试行版是20多年来上海市首次对这套《中学生守则》进行修订。与“全国版”一样,“上海版”《中学生守则》总共10条,“诚实守信”、“热爱科学”、“尊重外宾,增进国际理解,维护国家尊严”等也第一次进入《守则》。
仲裁委员会实习报告(通用18篇)篇七
第十一条委员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农业部有关司局、直属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兽医、畜牧、水产等部门推荐,由农业部聘任。
第十二条委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素质;。
(三)在动物卫生风险评估方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管理、实践经验;。
(四)热心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事业,能积极参加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五)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委员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相应的职责和任务;。
(六)遵守本章程,工作作风廉洁、严谨、客观、公正。
第十三条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二)享有委员会规定的有关待遇的权利;。
(三)按时参加委员会组织的会议及活动,承担委员会交办的任务;。
(四)对有关涉密工作履行保密义务;。
(五)遵守和执行委员会的决定。
第十四条委员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聘连任,到期不续聘者自行解聘。委员本人聘期内要求退出专家委员会或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本人申请,由委员会办公室报农业部解聘。
第十五条对不能履行工作职责、不能遵守本章程或因工作变动及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委员的,经委员会研究同意,报农业部解聘。
仲裁委员会实习报告(通用18篇)篇八
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可能将争议的标的物出卖、转移、隐匿、毁损或者抽逃资金、将动产带出国内,另外由于客观上的原因,有些物品不宜长期保存,这时,法院就可以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对争议的标的或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比如,查封、扣押被保全的财物、冻结被保全一方当事人的`银行帐户等。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以便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可以得到执行。这就是财产保全。
2、当事人是否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可以申请。当事人申请财产保金的,由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
实践中的具体做法,是当事人按照申请仲裁时提交给仲裁委员会的文件再提交一式三份,连同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公函,由仲裁委员会转交给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需要强调的是,在受理财产保全的同时,出于对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给予平等保护的考虑,防止由于当事人申请错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法院通常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被申请财产保全的一方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裁定有申请复议的权力,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在下列情况下,财产保全可以被撤销和解除:
(1)原申请人申请撤销;。
(3)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的。
5、财产保全申请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对财产保全错误也同样作了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因此一旦发现保全申请错误,法院可以裁定以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对被申请人的损失予以补偿,也可以裁定申请人以其他财产权益作出补偿。
应指出的是,仲裁委员会既不是财产保全的申请人,也无权对财产保全申请进行审查,因此如果财产保全错误,仲裁委员会既不是错误的承担者,也不是判断是否有误及错误程度的执法者。
仲裁委员会实习报告(通用18篇)篇九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住广东省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广州市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广州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调取广州市_______________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穗_____劳人仲案﹝______﹞______号”案庭审笔录。
请求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违法约定试用期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
根据此前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一案,即“穗_____劳人仲案﹝______﹞_____________号”开庭笔录,被申请人当庭自认其与申请人签订的是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现由于申请人不能调取出广州市_______________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穗_____劳人仲案﹝20__﹞_____________号”案庭审笔录,而该笔录对本案查清事实有重要作用,因此,请求仲裁委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依法调取广州市_______________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穗_____劳人仲案﹝20__﹞_____________号”案庭审笔录。
此致
广州市_______________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仲裁委员会实习报告(通用18篇)篇十
__________________:
本委受理_________诉你(单位)_________劳动争议一案(粤劳仲案字〔 〕 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合计_________万元。因无法联系你本人,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午_________分在广州市教育路88号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号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说明:公告内容应列明案由、申请人的主要仲裁请求和要求支付/赔偿金额的合计数。)。
仲裁委员会实习报告(通用18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规范本社的活动行为,根据《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从事的生产经营者,依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按照本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本社名称:专业合作社。
本社住所:
第三条本社由、、、、、、等个社员组成,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条本社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
第五条本社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社社员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本社以其全部资产对本社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努力为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组织社员开展生产经营,扩大产业规模,提升产品品质,提高社员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降低风险,依法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增加社员收入。
本社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第七条本社的主要任务:
(四)统一组织销售社员的产品;。
(五)统一注册商标、产品包装、广告发布和市场开拓;。
(七)统一开展社员需要的法律、保险等服务和文化、福利等其它事业。
第二章股金设置。
第八条本社注册资金由社员认购的股金组成。
第九条社员认购股金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技术、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作价出资(实物、技术、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出资认购股金的,必须经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评估作价出资认购与货币出资认购享受同等权利。
第十条社员认购的股金,本社向社员签发股权证书,作为所有者权益和盈余分配的依据,并以记名方式进行登记。
第十一条本社注册资金为万元,每股股金元。单个社员(含团体社员)认购的股金不高于股(单个社员的股金不得超过总股金的20%)。从事生产的社员认购的股金不低于股(从事生产的社员认购的股金应占本社股金总额的一半以上)。
社员之间可以联合认购股金,联合认购股金的.社员应推选一名社员,并由其进行注册,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社员的姓名(名称)、认购的股金、出资方式、所占比例(附后):
第十二条社员部分或全部股金,经理事会审核,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在社员之间转让。
第三章社员。
第十三条凡从事与本社同类或相关产品,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或经营、服务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和组织,承认并遵守本章程,自愿提出入社申请,认购股金,经理事会(合作社成立前由发起人)讨论通过,成为本社社员。
第十四条以组织名义入社的社员,其权利和义务由该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行使。
第十五条社员的权利:
(一)有权参加本社社员(代表)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享有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产品优先交售权;。
(三)享有按股金额和交易额参加盈余分配权;。
(四)享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有权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五)有权建议本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六)有权拒绝本社不合法的负担;。
(七)有权申请退出本社;。
(八)享有本社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分配权。
第十六条社员的义务:
(二)按本社规定认购股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积极参加本社组织的学习、培训等各项活动,积极向本社反映情况,提供信息;。
(五)根据社内分工,发扬互助协作精神,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
(六)维护本社利益,保护本社财产,爱护本社的设施;。
(七)承担本社认为需要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十七条社员退出本社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出具责任担保字据,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退社后,其入社股金于该年度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如本社经营盈余,可参加盈余分配;本社经营亏损,应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份额。合作社公共积累不能分配。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理事会批评教育无效,由理事会决定予以除名,并办理退社手续:
(一)不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制度;。
(二)不履行社员义务;。
(三)其行为给本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惩处的。
第十九条社员死亡的,其社员资格和股金可由其具有入社条件的继承人继承。继承人不愿意入社或难以继承的,可按本章程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二十条本社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
第二十一条社员(代表)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由社员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社员人数的分之一。代表任期3至5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二条社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修改章程;。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会、监事会(监事)成员;。
(三)决定增减注册资金和股金转让;。
(四)决定合并、分立、终止、清算;。
(五)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监事)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六)决定生产经营方针和投资规划;。
(八)决定重大财产处置;。
(九)决定盈余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需要社员(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一)四分之一以上社员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员代表提议;。
(二)监事会(监事)提议;。
(三)理事会认为有必要的。
第二十四条社员(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
第二十五条社员(代表)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或者按交易额与股金额结合的一人多票方式。但单个社员最多不得超过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第二十六条社员(代表)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社员(代表)代理,一个社员(代表)最多只能代理2名社员(代表)。各项决议须有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同意,方可生效。
第二十七条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前,理事会须提前5天向社员(代表)书面报告会议内容,否则社员(代表)有权拒绝参加。
第二十八条理事会是本社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由理事人(单数)组成,理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至5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人。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理事会的职权:
(一)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向社员(代表)大会提交需讨论审议的章程、制度、工作计划等有关事项;。
(三)讨论决定内部业务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任免;。
(四)讨论决定入社、退社、除名和继承;。
(五)讨论决定对社员与职员的工资、奖励和处分;。
(六)根据本社发展需要为社员提供各项服务;。
(七)聘用或解雇本社职员;。
(八)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
(九)履行章程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条理事会负责经营本社业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如有渎职失职、营私舞弊等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仲裁委员会实习报告(通用18篇)篇十二
第五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及委员若干名。
第六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农业部主管副部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农业部有关司局、直属单位领导担任;委员由在动物卫生风险评估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及管理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担任。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均由农业部聘任。
第七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工作组,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八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二)审定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准则、指南等规范性技术文件;。
(三)负责重大动物疫病、外来动物疫病和新发动物疫病的风险评估工作;。
(六)开展动物卫生风险评估科学研究、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工作;。
(七)负责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八)审议修订委员会章程,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九)审核委员会经费预算及决算;。
(十)完成农业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九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为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该中心为办公室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
第十条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委员会的各项决定,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起草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准则、指南等规范性技术文件;。
(三)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库,负责组成和派出评估专家组;。
(五)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外来动物疫病和新发动物疫病的风险评估工作;。
(七)组织开展动物卫生风险评估技术培训、科学研究、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等工作;。
(八)筹备委员会会议,承办委员会换届组织工作;。
(九)编报委员会经费预算及决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经费;。
(十)承担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仲裁委员会实习报告(通用18篇)篇十三
农村土地仲裁书主要内容是:
申请人(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公民的姓名、年龄、住所、邮政编码、电话或者其他通讯方式;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写明其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通讯方式。)。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公民的姓名、年龄、住所、邮政编码、电话或者其他通讯方式;被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写明其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通讯方式。)。
对于申请人_______________与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所提出的仲裁一案,(可以写明撤回仲裁申请的原因),现申请人请求撤回仲裁申请。
此致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仲裁委员会实习报告(通用18篇)篇十四
第一条为规范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委员会是在农业部领导下依法开展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为动物卫生风险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的组织。
第三条委员会由农业部负责组建和管理。
第四条委员会坚持科学、公正、透明的原则依法开展工作。
仲裁委员会实习报告(通用18篇)篇十五
仲裁法第10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上述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法律敎育网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二)仲裁员的任职条件。
仲裁法第13条:
1.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
3.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仲裁委员会实习报告(通用18篇)篇十六
(1)总体受案数量稳步增长。近五年来,由于我委积极调整发展策略,不断拓展新的仲裁领域,使受案数量总体上保持了平衡发展的势头。
(2)争议金额持续增长。随着受案数量的增长,案件争议金额总体上也呈现上涨趋势,特别是受案争议标的金额达到4.4亿元。
(3)对当事人公平公正,裁决的公正性获得广泛认同。我委一直恪守“以诚为本、以信为先、以和为贵”的仲裁理念,以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公正廉明的执业操守,坚持公正办案依照事实、法律和惯例作出裁决。
(4)案件类型呈现多样化态势。我委早期受理的案件中,以建设施工及货物买卖争议案为主,近五年来案件种类明显增多,融资租赁、股权转让、建筑装修、房地产开发、工程承包、保险、技术转让等类型的争议案件比例大幅增加。
(一)规范机构管理工作制度,优化内部环境,为仲裁业务发展提供支撑。
(1)制定工作制度,促进工作发展。今年年初拟定全年工作进度,根据各处室的工作职责,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制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年度工作目标顺利完成。极大地调动了全委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创造性。制订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月末工作安排汇报制度,及时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实现业务知识、政治理论学习信息共享;通报前一周各处室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任务;听取各处室每月工作汇报及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当前工作形势,安排部署下月工作计划,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等。通过建立完善这两项制度对保障我委工作高效运转起到了积极作用。
(2)开展竞争上岗,实现人尽其才。今天8月,我委根据《关于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开展了科级干部和聘用人员的竞争上岗工作,通过竞争上岗发掘适应仲裁事业发展需要的人才,同时在工作人员中建立起爱岗敬业、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增强业务技能的良好氛围,最终达到人尽其才的目的。
(3)不断强化执行力建设,提高机关效能建设。通过进一步明确全体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衔接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强化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形成严谨、踏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树立了仲裁机构公正、公平、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用新的理念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发挥仲裁为市场经济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作用。
调整思路确定新的宣传理念,主要是做到四个突出:一是突出仲裁的服务理念;二是突出仲裁的中立性、独立性,提高仲裁的可信度;三是突出仲裁的费用优势,语言优势及制度优势;四是突出用事实和数据说话。
今年8月,我委开展了以“宣传仲裁,服务当事人”为主题的走访活动,做到面对面的沟通,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征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律师及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我委仲裁的认知度,有效推广了仲裁业务。9月份,我委邀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贾东明来银进行了仲裁法律知识及《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的专题讲座,组织广大仲裁员、法学专业人员及我委全体工作人员听讲。召开了仲裁委员会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联系座谈会,密切保持与法院的联系,建立长效联系机制,实现仲裁与诉讼相衔接的制度化、程序化和持续化。
坚持“在推行中融入,在融入中推行”的工作方针,利用市里统一组织志愿者活动等机会宣传《仲裁法》,全方位、多渠道地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进一步扩大仲裁服务领域,不断推进仲裁事业发展。
(三)强化服务意识,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提高案件质量,塑造仲裁良好形象。
良好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是仲裁赢得社会信任的重要标志之一。近几年来,我委始终围绕大局、服务大局、融入大局,坚持和谐仲裁,牢固树立公平、公正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理念,从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入手,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在严格依法仲裁的基础上,充分把握仲裁涉及的政策及其他敏感因素,充分考虑仲裁结果对当地经济、政治、政策、社会的影响,把好案件处理的各个环节,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从规范仲裁行为入手,改进仲裁服务方式,坚持“以调促和”的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准确把握争议的焦点和产生的背景,摸清双方的心理底限,本着息事宁人,案结事了的态度,以诚恳、真诚的行为赢得双方的理解和配合。严格按照《仲裁法》规定裁决案件,努力营造良好的仲裁服务环境,使当事人进入仲裁就会感受到尊重、理解、宽容、和谐的氛围,充分发挥仲裁在钝化矛盾和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环境中的作用。
(四)全面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努力确保仲裁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把“仲裁就是服务”的思想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使服务企业、服务当事人成为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坚持服务承诺制,不断提高仲裁品牌知名度和公信力。加强廉政建设,从仲裁业务工作的实际出发,针对各处室和每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制订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班子领导与各处室、各处负责人与工作人员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廉洁从政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有效防范办案过程中出现的不良现象,形成风清气正,执行有力的领导集体。
(一)由于单位人员少,共有在编人员6人,因而在科室设置上不够细致,立审不分离,会导致案件从立案到审理出现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二)在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上缺乏广度和深度,在与相关部门和行业的协调交流上不够积极主动。
(一)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拓展仲裁业务范围,充分发挥仲裁的职能作用,为经济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服务。随着市开发开放步伐的加快,一大批大项目、好项目落户我市,涉及国内外合作、合资、融资、外包等经营形势日趋复杂,我市经济发展呈现快速化、多元化态势。仲裁委员会要紧紧围绕新区党政中心工作,通过对经济合同仲裁这种简捷、快速解决纠纷的形式,为我市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市场主体及时化解纷争,维护我市良好的经济秩序,创造我市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适应形势,总结经验,明确发展定位。组织仲裁员和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自治区十一次精神、市委十三次精神及徐广国书记对建设的一系列要求,把握精神实质,根据市委提出的“2258”发展建设战略,正确把握仲裁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主题主线主攻方向,服务经济发展,增强本领,提高水平,使仲裁工作更好地为跨越式发展服务。
(三)兼顾办案、发展的需要,打造一支符合市场经济需求的仲裁队伍。提高市场经济实务专家的比例,建成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品质高尚、作风严谨、勤勉敬业、善于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调分止争的办案仲裁员队伍,培养一批善于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发展型仲裁员,体现精炼、实用、全面的原则。全面完善仲载员档案资料的管理,仲裁员的个人详细信息全面公开,配合《仲裁员名册》使用,便于当事人充分选择。逐步完善仲裁员参与庭审活动情况记录、当事人投诉情况记录、社会评价记录,形成管理综合评价体系,强化对仲裁员的管理力度。
(四)加强多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力度,努力使仲裁工作向纵深发展。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对仲裁法律知识及本会的仲裁工作动态进行适时的宣传,提高层次和宣传效应,各处室也积极地撰写工作信息和简报,保证当事人能在第一时间掌握本会仲裁法律服务动态,让当事人及社会大众了解仲裁法律知识和仲裁工作动态及仲裁程序,为方便当事人参与仲裁起到联系和沟通的桥梁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推动仲裁工作发展的合力,营造一个良好地的仲裁发展环境,宣传和倡导仲裁法律制度,使之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于市场经济主体,解决好仲裁业务宽覆盖、深融入等方面的问题,组织仲裁员深入到市经济建设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易发生经济纠纷的环节进行调查研究,帮助市场主体了解法律知识,化解经营风险,为可能和已经发生的问题把脉、会诊、作出风险评估。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仲裁的积极作用。
(五)以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服务当事人为重点,不断探索科学的审理模式,提高案件调解率,增强社会公信力和认知度。不断更新仲裁观念,大胆改革仲裁方式,体现仲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特点及与诉讼的区别。要在融入市场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谋发展,打造仲裁特色,不能把仲裁办成“二法院”。逐步建立规范的仲裁工作体系,使仲裁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在办案中坚持做到“预先调解,温和裁决,关注履行,跟踪服务”,积极协助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决,严防因裁案出现不稳定因素,同时把立案窗口前移,主动宣传讲解法律,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仲裁前的具体服务,从而把纠纷化解在立案前,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裁决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加大与人民法院在执行、财产保全等工作上的衔接和协商,加强案件跟踪管理,提高案件质量;要加强同类案件审理的理论研究;要加强仲裁员的管理,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量;要倾力打造仲裁品牌,全力推进仲裁事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仲裁委员会实习报告(通用18篇)篇十七
申诉人:____________,男,_____族,生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公司职工,住__________县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
被诉人: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申诉请求:_______________。
1、依法裁决解除申诉人与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2、依法裁决被诉人支付克扣的_____个月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_____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申诉人进入被诉人处工作,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各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双方又签订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为期_____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安排乙方(申诉人)从事__________工作”。合同签订后申诉人即按合同履行,并因工作努力出色而于_____________年07月被任命为营业部副经理。由于工作量大,单位经常加班拖点。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又因工作加班至21时许,返家途中因车祸致重伤住院四十余天。这期间被诉人不但不关心申诉人的伤情与治疗,反而停发了申诉人工资。基于生存问题和自身权益,申诉人曾多次向被诉人提出补发工资的请求,均被以还需要再研究为由拖至今日。
鉴于被诉人的做法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剥夺了申诉人依法享有的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及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委提出申诉,请予支持为谢。
此致
申诉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1、副本_____份;。
2、证据_____件。
仲裁委员会实习报告(通用18篇)篇十八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______为周期,总工时_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______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__元月;试用期满工资______元月(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__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______(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本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违约情形及责任。
十二、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_。
鉴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
姓名:
身份证号码现住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