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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案例分析大全(15篇)篇一
近日,七里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医疗市场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七里河区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无证“黑诊所”和游医、假医等非法行医行为集中整治,特别是对学校周边200米内的非法行医或开展终止妊娠、性病治疗业务的诊所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2人次,执法车辆7辆次,检查有证医疗机构23家,跟进监督检查“黑诊所”4家,取缔3家无证行医“黑诊所”,没收查见药品12箱、器械4箱。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全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了群众就医安全,确保辖区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案例分析大全(15篇)篇二
为有力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危险)废物环境犯罪行为,根据省环保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全省整治非法倾倒固体(危险)废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东营市环保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整治非法倾倒固体(危险)废物专项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包括三项重点工作:一是对于产生危险废物的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档案建立情况,纳入管理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与环评的一致性,申报登记、管理台账、转移联单、处置协议等资料的真实性,危险废物贮存过程的规范性以及企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等情况。二是对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自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单位,重点检查企业接收危险废物种类与经营范围的符合性,经营情况记录簿、入场分析记录、转移联单等资料的真实性,贮存及利用处置过程的`规范性,利用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情况,应急预案针对性并定期演练情况以及企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等情况。对于自有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的,要检查车辆运行记录与接收记录一致性等情况。三是对于近年来各级环保部门检查发现危险废物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企业,重点检查原来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通过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过程的全面排查,查找突出问题。摸排一批环境违法犯罪线索,予以严厉打击,遏制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安全。
专项行动期间,将加大与公安部门的联勤联动,集中摸排一批环境违法犯罪线索,集中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集中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此次专项行动时间为年5月31日至7月31日。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案例分析大全(15篇)篇三
为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和流动人口的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于月日至月日,以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镇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厂、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据统计,全市共检查“三小”企业户,其中小砖窑户,小矿山户,小作坊户,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户,涉及劳动者万人,没有发现重大违法案件。现将专项行动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协调。
我市高度重视这次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接到上级通知后,迅速将文件转发至各县(区),同时,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成立了以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责任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抓紧进行贯彻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我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项行动检查小组,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县(区)也积极行动,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全市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及时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为努力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市和各县(区)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活动,媒体宣传、悬挂横幅、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将主动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广泛宣传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教育法》、《职业病防治法》、《刑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排查。
各县(区)充分发动和依靠乡镇、村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利用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平台等,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加强组织协调,组成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明确工作区域和工作责任,对所辖区域内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村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厂、小矿山、小作坊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将主动检查、受理举报投诉和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力争做到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据统计,全市共检查“三小”企业418户,其中小砖窑户,小矿山户,小作坊户,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户,涉及劳动者万人。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拖欠职工工资、违反职业健康与卫生管理规定、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等问题,依法作出责令改正案件件,为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为名职工办理了社会保险,为名劳动者补发工资万元,取缔无证无照小作坊户,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件,罚款万元,没有发现涉嫌拐骗、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待伤害以及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等重大违法案件。
四、强化分析研究,完善长效机制。
我市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特别是乡村“三小”企业,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法律意识还不强。“三小”企业的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晓率相对较低。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不规范,缺乏必要的管理人员。劳动者多为粗壮工,文化水平不高,缺乏必要的保护意识。二是无证无照经营的“三小”企业依然存在。有的企业工商登记证,资源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不具备、不齐全。三是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疏于审核劳动者的身份,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者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加班加点现象较为严重,劳动条件相对较差,有的企业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四是劳动保障监察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不断加强。
为巩固这次专项行动成果,谋求长期效应,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及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着手建立长效机制。对确因企业经营困难,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领导作汇报,专项行动结束后将跟踪管理,强化宣传教育,促使企业自觉守法经营;对排查过的用人单位加强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实行定期回访制度;对于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记录的用人单位,将进行重点监察,加强日常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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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案例分析大全(15篇)篇四
朝阳县打击“三种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朝阳县打击“三种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副省长赵化明同志关于中央电视台曝光江西省高安市收购、加工、经营病死猪事件的批示精神和省畜牧兽医局12月31日打击“三种违法犯罪”行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打击“三种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朝牧发〔20**〕227号)要求,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打击贩卖病死动物、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和注水注胶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三种违法犯罪”),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严格实施畜产品安全监管为核心,以严厉的处罚、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手段,通过部门联动,持续打击“三种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我县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目标保持打击“三种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
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畜禽饲养场、屠宰场等是否按要求建立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监督平台。设施是否可以运转,有无处理痕迹,饲养规模与无害化处理数量是否相符;查看填写的无害化处理记录,是否与实际处置的数量一致;要向村防疫员、群众、村干部了解散养户病死畜禽处置情况,是否规范处置,有无随意抛弃和贩卖、加工现象,并重点检查已被监督部门捣毁的黑加工点、黑窝点、黑交易点和废弃的屠宰点,防止其死灰复燃。二是立即开展随意抛弃病死畜禽的专项排查。要对辖区内的交通道路两侧、河道、沟壑周边等地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发现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要及时无害化处理。对随意抛弃的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要严格追究其来源,紧抓不放,顺藤摸瓜,一追到底。三是集中开展畜禽产品进入市场交易前的查证验物工作。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和经营病死畜禽产品的违法行为。开展一次门前查证验物工作,对未持有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产品,要依法严肃处罚,并追根溯源,深挖问题线索,一旦发现存在贩卖、加工、经营病死畜禽线索要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四是建立养殖保险与无害化处理无缝对接的联动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畜牧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养殖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牧发〔20**〕50号),切实做到现场查勘定损协办员、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和保险经办机构人员“三到场”。协办员负责牲畜死因鉴定,填写《投保动物无害化处理证明》;动物卫生监督人员负责现场监督养殖户进行无害化处理;保险经办机构人员负责现场取证、定损和收集理赔资料。《投保动物无害化处理证明》作为保险理赔的必须条件,严格执行养殖户、无害化处理人、村动物防疫员和官方兽医四方签字制度,并经动物卫生监督所盖章后生效。理赔结束后,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立即介入,监督无害化处理。
2.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犯罪行为。
一是开展养殖环节整治。要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完整、真实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使用情况记录,建立处方用药、药物禁用限用、休药期、销售记录等管理制度。要落实活畜出栏未使用“瘦肉精”承诺制度,出售畜禽时要出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使用情况记录。要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检,并及时将相关监督工作记录归档留存,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二是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要以生猪、肉牛、肉羊、肉鸡为重点,摸清从事收购活动的人员底数,并登记造册。要督促其履行查验养殖场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使用情况记录。要督促其建立收购记录,完整、真实地记录所收购畜禽的日期、来源、品种、数量、检疫证明编号、畜禽标识号码及销售去向等。要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经纪人兜售“瘦肉精”、收购贩运“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的行为。近期,各乡镇要对辖区内肉牛、肉羊交易市场集中开展一次“瘦肉精”抽检的紧急行动,确保畜产品安全。三是开展屠宰环节整治。要监督屠宰厂(点)严格按照定点屠宰管理部门审批的准宰动物种类实施屠宰,落实肉品品质检验、6小时待宰制度、“瘦肉精”自检等制度,严厉打击定点屠宰厂(点)使用“瘦肉精”和超准宰动物种类屠宰的行为。
对动物注水注胶的违法行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屠宰厂(点)的执法检查,官方兽医发现有注水注胶工具、线索等的,要及时上报同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官方兽医不得对经注水注胶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实施检疫、出证。近期,各乡镇要对辖区内的屠宰厂(点)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打击注水注胶违法行为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完善举报制度,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一是完善举报制度。要不断扩大信息收集渠道,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让百姓参与到打击“三种违法犯罪”行为活动中。对举报的案件要设专人负责,认真核实,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对上级批转的案件要书面反馈,要确保举报人信息安全。二是要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发现和查处的“三种违法犯罪”案件,要第一时间通报公安机关,进行联合办案。移送后,移送回执和移送材料要建档保存,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无害化处理指导工作,并及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不得发生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行政不作为行为。
四、实施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区域管辖原则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以江西事件为警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畜牧兽医、服务业、公安、工商、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辖区的专项行动。各乡镇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形成打击“三种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督导,确保工作落实。
要定期对专项行动进行督导,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畜牧兽医局将成立两个专项工作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督导各乡镇开展打击“三种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三)严肃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监管机制,使每个相关场所和环节都有专人负责不留死角。对媒体报道的病死畜禽违法案件不了解,对辖区内长期出现非法处置病死畜禽违法行为不掌握,明知贩卖病死畜禽及其产品不查处,明知是病死畜禽仍出具检疫证明,对私屠乱宰行为放任自流,发现违法添加“瘦肉精”线索不深挖严究,对注水注胶等相关违法行为熟视无睹的要严肃处理。
(四)加强舆论宣传和信息报送。
要结合“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宣传月”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告知,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抛弃病死畜禽,加工、出售病死畜禽产品,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和注水注胶等违法行为的认识;提高生产经营者处理病死畜禽的自觉性;提高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各乡镇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辽宁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辽宁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条例》以及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工具实时畅通。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行动开展情况实行周报制度,即日起,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每周三15:00前,将工作情况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案例分析大全(15篇)篇五
根据《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部署(20xx年4月20日前)。
1、按照市局工作要求,县局成立发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稽查局、县局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稽查局。稽查局具体牵头,指导协调各管理分局共同组织实施。
2、发票检查重点:金融保险、房地产、建筑安装、餐饮娱乐、中介机构。对上述行业存在的`非法制售、虚开、使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偷逃税等违法犯罪,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打击。
3、确保完成市指令性查处任务,查处违法受票纳税人户数分解到分局,对完成任务情况纳入当年分局绩效考核内容。征管、开发区、城关、源潭分局查处户数不少于2户,其他各分局查处户数不少于1户。
二、检查实施(20xx年4月21日至10月)。
稽查局、各分局要统筹组织、精心谋划发票检查工作。合理调配检查力量,安排业务能力强,思想作风硬的人员参加发票整治工作,要将发票检查和各类税收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发票检查成为必查环节和必查项目,做到“查税必查票”,从中发现涉税违法线索。在发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违法问题,要对纳税人开展深入税收检查,做到“查票必查税”,依法追缴其应纳税款和作出处理。
各分局要认真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汇总、整理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发票违法犯罪案件,并从5月份起,每月底前将本月《发票使用情况检查统计表》、《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稽查局。
三、工作总结(20xx年11月)。
各分局要总结发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整治工作措施及其实施效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稽查局要做好全县发票整治工作的总结、报表统计报送、信息报送,对各分局的发票整治工作的绩效考核。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案例分析大全(15篇)篇六
我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迅速组织成立了由祝琼副乡长为组长、刘波涛(综合办主任、安监站站长)马达(劳保所所长)为副组长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劳动保障等九部门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共同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及计划,办公室于20xx年7月5日将行动方案转发到各部门、各村、各社。要求各部门、各村、社高度重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召开会议,要求全乡在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以政府的分管领导为组长,派出所、劳动保障、国土、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抽调精干力量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开展工作。
三是全面排查到位;对辖区的用人单位排查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四是依法查处到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求各乡镇建好台帐工作,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从而达到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
二、精心组织,讲究实效,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做到上下互动的良好局面,我乡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要求,我乡在用人单位较为集中的地方张贴和散发,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宣传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宣传在全乡大力营造维权氛围,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执法取得实效。
认真组织排查、建立检查资料台帐,各村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对各自辖区内的采石厂、冶铁厂、水泥厂、磷化公司,所有用人单位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摸底调查,共排查登记户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人,检查中我乡采取逐户上门实地检查的方式,通过调阅单位的相关证照、工资表、花名册、询问单位负责人及部分职工,确定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填写《情况登记表》,并做好资料数据的汇总,建立了检查资料台帐,对有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我们提出了整改建议。
四、存在问题。
通过专项检查,我乡用人单位普遍存在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个别砖瓦厂还存在工资按比例发放、年底一次性结清的工资发放方式,这种做法虽然是单位与职工双方协商约定好的,但实际上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证照齐全经营单位涉及劳务用工人数:130人,其他小矿山违法案件,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2件,私营辖区内工有石灰(石料)厂:5个,辖区内共有小冶炼:1个,辖区内共有小作坊2个,检查单位数:8个,涉及职工人数:130人,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案件总数):2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未依法办理录用登记):0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使用童工):0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未依法签定劳动合同):2件。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案例分析大全(15篇)篇七
近日,永福县卫生监督所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城及周边地区的游医摊点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整顿行动。
据悉,此次行动共出动车辆4台次,人员16人次,依法取缔了游医摊点6个,收缴用于非法行医的器械和药品一批。在清理整顿行动中,执法人员还向人民群众讲解就医的正确途径,宣传游医行医等非法行医的危害性,公布了打击非法行医的.举报电话,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和参与打击游医行医等非法行医行为。
经调查了解,此次行动所取缔的6个游医摊点非法行医人员中有2个摊点属外来游医,一个来自柳州,另一个来自外省。通过全面清理整顿,有力地打击了非法行医行为,清除一些非法行医点,对非法行医者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同时净化了永福县的医疗环境,规范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消除潜在的医疗安全隐患,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了保障。
此次专项行动还抽查了5家保健食品经营部(养生馆),现场检查未发现实施医疗行为。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案例分析大全(15篇)篇八
为打击无证行医行为,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4月27日至29日,德阳市旌阳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集中所有执法力量开展了以城乡农贸市场、城乡集合部、城乡街道为重点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是全年打非专项工作的第一阶段,事前大队就检查目的、检查内容、检查要求、工作安排和人员分工都进行了具体布置。第一阶段专项行动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5人次,车辆12台次,共计检查非法宣传疗效售卖保健食品、非法宣传疗效售卖自制药酒、补牙镶牙等流动摊点等29家,其中取缔非法游医摊点25家、规范零售药店不规范经营行为4家,收缴牙科诊疗器械、针灸针、火罐、血压计、听诊器等器械22件(套),药品62盒(瓶),没收非法宣传疗效条幅26幅,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份,张贴“珍爱他人生命,严禁非法行医”的举报投诉电话及宣传标语102张,拟立案处罚2件。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案例分析大全(15篇)篇九
我国对涉危废的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两高”环境司法解释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应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广东环保“十三五”规划也提出,加大现场核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涉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记者1日从省环保厅了解到,今年来,省环保厅和公安厅联合开展广东省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各地环保部门成立了打击涉危废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工作)小组或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公安机关制定落实措施,形成了打击涉危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规范整治了一批环境问题,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自8月开展以来,全省出动7448人次,检查企业1925家次(其中危废产生单位1759家次、危废经营单位97家次),检查废弃河道81条(点位、处)、厂房235个、坑塘101处、废弃矿井6个;要求整改233家,立案53宗,实施停产、停业、关闭14家次;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宗,查封扣押案件3宗,限产停产案件12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宗,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2宗,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20宗。对5月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存在涉及危废问题的企业后督察81家次,强行拆除土小企业3家。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案例分析大全(15篇)篇十
区域的非法组客、强行拉客、色情骗客等违法现象的整治工作,一直以来是我所的工作重点,通过三年时间的不间断整治,成效比较明显,**区域的治安状况已有了较大的改变。
我们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 。
1、专门成立汽车西站警组,严厉打击非法组客现象。我们在警力紧张的情况下,专门抽调3名民警成立汽车西站警组,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围绕汽车西站,对非法组客、霸王餐、色情拉客和坑蒙拐骗等行为进行查处和打击,特别是去年上半年,民警们经常是凌晨二点上班,查处了一批霸王餐快餐店的业主。对非法组客现象我们也一直加大力度查处,仅今年上半年,该警组就查处扰乱车站秩序案件23起,抓获违法人员31人,其中拘留26人。
3、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探索**区域治理的长效机制。我们加强同铁路派出所、市行政执法局**分局、出租车治安管理处、旅馆业管理站、市运管处、工商、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合力开展对**广场区域的联合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接客、骗客、倒卖车票的违法人员;清除在**广场的非法摊点和强讨恶要人员;对于汽车西站周边几家经常宰客、开霸王餐的饭店,多次进行暗访,会同工商部门上门督察。同时,积极牵头召开多部门的联合会议,集思广益,认真探索综合治理的思路,制定管理措施,共同构建防控体系,发挥联合管理功效,合力打造文明**。
4、注重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查结信访案件。针对旅客对**区域被骗、被偷案件投诉较多的实际,我们一方面加强辖区的巡逻,制止和减少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对来信来访案件一律由一名所领导牵头负责查实、报结,尽量做到让当事人满意。对人大、政协等部门的议案、意见、建议等,所班子予以高度重视,全力以赴予以落实和办理,做到不拖不推。
二、规范执法,从多方面提升民警队伍的整体形象。
在分局党委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所于2016年9月搬入了造价270万元,面积2000多平方米的新办公大楼。我所以搬迁新办公大楼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的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归结起来主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首先,从直观印象上来提升派出所的形象,增强群众的认知感。
一是威严感。一走到所大门,就会看到醒目的派出所标记,有清楚的警务公开栏和办事指南,有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庄严承诺,让人自然会感受到这是一个执法部门。
二是整洁感。进入**所大门,两边是错落有致的绿化带,整个大院卫生干净、整洁,办事大厅宽畅、明亮、干净,让办事群众真实感受到派出所环境的整洁。
三是有序感。值班民警着装规范,办公区块规划合理,象接待室、调解室、审查室、留置室等标志明显,让办事群众进入派出所能找到办事的人或办公室。其次,从工作言行上来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减少信访、投诉率。一是提高服务质量。我们倡导民警做到五个不:
即不让工作事项在我这里延误;不让工作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不良风气在我这里出现;不让公安形象在我这里受损;不让群众在我这里受冷遇。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案例分析大全(15篇)篇十一
一是及时召开会议。20xx年11月28日,由县委常委王慧君主持召开了由林业、公安、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农粮、森林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主要领导参加的全县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工作。
二是及时组织机构。为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工作,县里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常委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林业局长任副组长,林业、工商、公安、农粮、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各乡(镇)政府也同时成立了乡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专项整治行动。为了提高专项整治行动效果,专门成立了由森林公安局长任组长,森林公安干警、林政稽查人员、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工商执法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行动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
三是及时制订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章可循,实现专项整治行动目的,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制订下发了《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寻办发电[20xx]59号)。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部门工作职责、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时间和整治工作要求。
1、宣传发动。20xx年11月29日—12月4日期间,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分成3个宣传组,采取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利用新闻媒体、发放通知等方式进行野生动物保护重要性和驯养、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有关规定。宣传发动期间共在集贸市场、酒店等人群聚集区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200余条、电视游字广告、公益广告1200余条次,发放整改、禁止经营、暂停驯养等各类通知300余份,宣传工作到位,效果明显。
2、调查模底。在宣传发动的同时,县城组织3个工作组、15个乡(镇)各组织1个工作组对县城和乡(镇)辖区所有野生动物经营、加工及驯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重点是野生动物繁衍地、迁徒停歇地、迁徒通道、药店、集贸市场、花鸟市场、宠物市场、驯养繁殖场、餐饮店、药店、汽车站、货运场等。总共调查以上涉及野生动物生活、驯养、经营等场所619个,从调查情况看,涉及场所有些存在经营、加工、驯养野生动物现象,但没有发现违法行为。
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联合执法行动组不定期组织了4次重点突击检查行动,未发现违法行为。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和不定期突击检查,全县群众,特别是相关经营业主对保护野生动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有了充分认识,专行整治工作达到了目的要求。
1、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基础薄弱、缺乏专业人才、监测设备、资金投入等问题无法满足正常的野外巡查,救护、监管等保护管理工作。
2、野生动植物产业缺乏资金投入及政策的扶持,发展规模小,抵制市场风险能力很弱。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活动,继续贯彻落实好我县的全封山政策,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形式长效机制,并以苏区振兴发展为契机,争取国家的项目扶持,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提升、客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引进科学技术,促进野生动植物的产业发展,以达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双赢的目的。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案例分析大全(15篇)篇十二
(二)宣防工作全面铺开。积极开展“反诈集中宣传月”活动,集中开展反诈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乡村等“五进”活动,大力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和国家反诈中心政务号,各部门开始动员起来,形成了“大水漫灌”的宣传氛围。
二、当前存在问题。
调研发现,当前基层普遍存在“两难两低一弱”问题。
(一)两卡治理难。
1、信息不共享。银行、通讯运营商各自能较好落实“十条举措”,但在落实过程中,银行、运营商、公安三家各自掌握的涉诈“两卡”数据未能相互共享,导致风险人员在一家银行或运营商的卡被采取管控措施以后,其他银行及运营商无法对该人员开展同步风险排查和管控。
2、群众投诉多。“十条举措”施行以来,银行、通讯运营商按要求增设了新开卡的条件,这与“放管服”改革政策的便民利民要求有所冲突。对大量客户采取限制非柜面业务交易、关停电话卡等措施,尚无行业内法律法规的支持,引发群众大量投诉。在处理群众投诉中,缺乏统一的受理处置流程,无规范的解除步骤与所需材料,公安、银行、通讯运营商三家责任不明,群众一些合理投诉短期内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案例分析大全(15篇)篇十三
为了进一步整治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重点行业存在的税收违法行为,根据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年税收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局税收工作实际,我局确定了具有针对性的方针,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积极的行动,扎实深入地推进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部署,明确工作意义和方向。
我局接到市局开展工作的主要精神后,局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为加强对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实施,我局对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又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检查人员全员参与的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在日常稽查工作中做到查税必查票,并设专人负责专项行动的信息资料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等日常管理工作。通过组织干部认真学习通知精神,使广大干部深刻领会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意义。根据市局的具体要求,重点打击制售假发票、非法非法出售发票、非法代开或虚开发票、非法取得发票等各种发票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二、抓住重点,扎实有效开展工作。
今年我局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征管秩序,我局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从自选的重点行业进行入手,有效地打击和规范了发票使用行为。一是我局根据商品销售发票违规违法行为较为集中的特点,重点加强了对零售业的发票专项检查工作,突出检查发票的开具、取得、使用和保管各个环节;二是在企业日常取得假发票作为费用税前列支行为普遍的特点,广泛地将查处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融入到检查中,同时加强了对开票纳税人的检查,详细检查纳税人有无虚假开具发票现象;三是加强检查力度,重点对未按规定使用发票情况进行认真排查。截至?月?日,查处发票相关违规企业五户,查处违法发票?份,涉及金额?3万元,查补税款?万元,加收滞纳金?万元,罚款?万元,没有移送公安机关案件。
三、分析趋势,把握发票违法案件的特点。
在我局查处的案件中,其中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有两户,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有两户,另有一户是从省外购买假发票开具给xx地方税务局。从案件的具体情形等多角度分析,我市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存在非主观故意即善意取得居多的特点:例如吉林省都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张非法发票,均为该企业从其他企业购进货物所要发票的情况下发生的。这表明一些企业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在购货方所要发票时,采用开具假发票、作废发票等非法票据以达到隐瞒收入逃避税款的目的较为普遍,而开具的发票多为发票代码为?、?的商品销售统一发票。随着?年?月?日旧版发票的作废及新版通用发票的规范化管理,此类发票违法案件将会得到有效遏制。
四、扬长避短,致力解决前工作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当前还存在如下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纳税人的税收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使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利用发票进行偷税;二是税务部门在税务征收管理和查处涉税违法案件方面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普通发票检查的措施手段落后,传递速度慢,发现问题滞后,一些违规企业在发现起违法行为时已经注销;三是国税机关与地税、公安、审计等部门协作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有针对性地对特定行业发票的取得、开具、保管等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涉及开具和取得的另一方存在发票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建立与地税、工商、银行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加强信息反馈、情报交换,及时掌握涉税违法活动动态,各尽职责,相互配合,更好地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案例分析大全(15篇)篇十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一、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办案质效。
(二)注重沟通协作,凝聚打击合力。
二是加强捕、诉衔接。充分发挥与公安机关建立的侦捕诉衔接机制作用,在侦查环节对重大、复杂、敏感案件主动提前介入,了解案件侦破进展,及时引导侦查取证;在案件作出批准逮捕后,通过发出“继续侦查提纲”、每半月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召开案件推进协商会等形式,指导公安机关及时补充证据、追抓漏犯、追诉漏罪。共发出《不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24份,《逮捕案件继续侦查提纲》61份,同步跟进继续侦查取证工作。
(三)准确把握政策,依法精准打击。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案例分析大全(15篇)篇十五
自全县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为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xx县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乡实际,于20xx年7月至1月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具体情况向各位领导总结如下:
我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迅速组织成立了由xx副乡长为组长、xxx(综合办主任、安监站站长)xx(劳保所所长)为副组长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劳动保障等九部门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共同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及计划,办公室于20xx年7月5日将行动方案转发到各部门、各村、各社。要求各部门、各村、社高度重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召开会议,要求全乡在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以政府的分管领导为组长,派出所、劳动保障、国土、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抽调精干力量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开展工作。三是全面排查到位;对辖区的用人单位排查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四是依法查处到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求各乡镇建好台帐工作,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从而达到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做到上下互动的良好局面,我乡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要求,我乡在用人单位较为集中的地方张贴和散发,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宣传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宣传在全乡大力营造维权氛围,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认真组织排查、建立检查资料台帐,各村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对各自辖区内的采石厂、冶铁厂、水泥厂、磷化公司,所有用人单位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摸底调查,共排查登记户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人,检查中我乡采取逐户上门实地检查的方式,通过调阅单位的.相关证照、工资表、花名册、询问单位负责人及部分职工,确定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填写《情况登记表》,并做好资料数据的汇总,建立了检查资料台帐,对有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我们提出了整改建议。
通过专项检查,我乡用人单位普遍存在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个别砖瓦厂还存在工资按比例发放、年底一次性结清的工资发放方式,这种做法虽然是单位与职工双方协商约定好的,但实际上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证照齐全经营单位涉及劳务用工人数:130人,其他小矿山违法案件,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2件,私营辖区内工有石灰(石料)厂:5个,辖区内共有小冶炼:1个,辖区内共有小作坊2个,检查单位数:8个,涉及职工人数:130人,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案件总数):2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未依法办理录用登记):0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使用童工):0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未依法签定劳动合同):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