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来反思自己的行为和做法,从而提升个人能力和素质。以下是一位优秀学生的心得体会,通过他的经验和总结,我们可以学到很多。
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一
近年来,关于违纪违法案例的报道时有发生,这些案例形形色色,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违反了组织纪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普通人,我们也应该警惕这些现象,从中得到启示和教训。在本文中,我将谈谈我对几个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例的看法和心得体会。
首先,我要谈的是“拒绝劝阻的后果惨重”这个案例。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作为一个公务人员,我们应该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以实际行动来践行天职。同事的阻挠要求我们保持冷静,耐心解释,寻求解决的办法。如果我们心态不正、自私自利,就可能会违反国家法律和组织纪律,招致严重的后果。
其次,我要谈论的是“违规举行医疗美容”这个案例。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美容手术和正常的医疗行为有着根本的区别。一旦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就有可能引发恶性事件。因此,公民自律、规范行为应成为我们行动的潜在动力,对自身的安全和健康要有更详细的了解和把握。
然后,我要谈的是“虚报出勤、骗取差旅费”的案例。作为一个公务人员,诚信是我们做人和工作必须的品质。否则,违纪违法就离我们不远了。这样的行为为差旅费用一点小利益而丢掉的是自己的整个职业生涯。我们应该时刻提醒自己,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我们都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这是基本的要求。
最后,我要谈论的是“失信被限制高消费”这个案例。个人和单位在日常运作中很容易涉及到各种合同,合规具体是不知彼此的初衷和能力。但是却要求相互配合。不可避免的都要受到信用制度的影响,试图对可能的状况进行更为详细的规划。我们必须时常反思自己,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不违法、不违规、不失信。
总之,这些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例提醒我们,要加强法制观念,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道德品质,保持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做一个守法守纪的好公民,用行动为社会树立正面形象。
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二
前言:
2020年底以来,新冠疫情爆发令全球陷入困境。在此期间,许多人犯下了违法行为,例如不戴口罩、扰乱公共秩序等等。要控制疫情,需要每个人的合作和守法,因此我们需要关注并认真对待疫情典型违法案例,以便更好地应对疫情。
第一段:背景。
自新冠肺炎在全球爆发以来,卫生部门一直敦促人们采取措施遏制疫情的传播。世界各地的政府官员已经颁布了各种措施,如令居民留在家里,关闭企业和学校,限制出行。然而,仍有许多人无视这些规定,犯下了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
第二段:案例分析。
在疫情期间,一些人无视规定,不戴口罩。不仅如此,他们还会扰乱公共秩序,污染环境,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例如,有人不戴口罩进入公共场合,造成病毒传播的隐患。有人与他人聚会,游行示威,打砸抢劫等等。这些疫情违法案例直接影响了疫情防控的进展,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第三段:原因分析。
为什么一些人无视规定,犯下疫情违法行为呢?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一方面,由于疫情的危害程度没有被广泛认识,有些人认为疫情并不严重,从而忽视了防控措施。另一方面,有些人是故意违法的,他们故意抵制政府的管制措施,破坏社会的稳定。还有一些人,可能没有足够的认知和深刻的理解,在认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方面存在误解。
在疫情期间,我们必须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认识到疫情对全球的危害。大家都应该遵守各项规定,对政府和卫生部门的防疫指导持续关注和配合。对于那些无视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疫情防控的人,我们需要发扬公民自觉和法治精神,支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他们的行为。
第五段:结论。
疫情典型违法案例的存在是一个警示,提醒我们在疫情期间要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认识到疫情对全球的危害。对那些无视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疫情防控的人,我们应该加大力度打击,以示警示。最终,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战胜疫情。
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三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关注也日益加强。违纪违法不仅会对个人造成巨大的伤害,也会对整个社会造成严重的影响。作为一名公民,我积极参与到违纪违法行为的防范与制止中,深刻认识到了其危害性与恶劣后果。以下是我对典型违纪违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典型违纪违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使我逐渐认识到违法行为的普遍性。在日常生活中,我发现身边的一些亲戚、朋友或同事存在不同程度的违纪违法现象。例如,有人在工作中腐败贪污,有人在经商时涉嫌侵占公共资源,还有人为了钱财不惜使用假证件等手段。这些典型违纪违法行为无疑给我们的社会稳定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隐患,也动摇了人们对法律的尊崇和信任。
其次,违纪违法行为给个人和社会带来的后果不堪设想。个人为了一时的私利与贪婪,往往会不顾道德与法律的约束,从而导致自己的身败名裂。一位违纪违法的公务员如徐州范冰冰,她贪污巨额公款,最终被法律严惩;还有一位经商的富豪如吴建民,他侵占了大量的国有土地,最终被有关部门查办。个人的违纪违法行为不仅会给自己带来法律制裁,还会影响到家庭的和睦、朋友的关系等方方面面。而从社会层面来看,违纪违法行为会严重损害社会正常秩序,使人们的尊法守法意识逐渐弱化,破坏法治社会的基础。
再次,违纪违法的根源是个人心态的问题。典型违纪违法行为的背后,往往是人们对利益的过度追求和道德观念的淡漠。当个人将违法行为视为捷径获取利益时,就会产生一种“守财奴”的心理,无视法律对违法行为的禁止和责罚。同时,社会的诱惑和压力也使人们变得趋利避害,为了个人利益不惜违法。因此,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非常重要,只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远离违纪违法的困扰。
最后,加强教育和监管是有效遏制违纪违法行为的重要途径。教育不仅是家庭的责任,也是学校和社会的责任。家庭要从小抓起,培养孩子们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学校则需通过教育教学,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同时,社会各界也必须加强对违纪违法行为的监管,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只有形成社会大众对违法行为的共同抵制,才能有效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总之,典型违纪违法行为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珍惜法律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予以警惕并积极参与到防范与制止违纪违法行为中。通过认真反思违纪违法心得体会,我们将更加坚定对法律的敬畏、对社会的责任感,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和和谐稳定。
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四
这是一则关于不文明行为的典型案例。在一次社区活动中,有人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不仅严重污染了环境,也影响了他人的出行体验。这样的违纪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形象,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通过分析这个案例,我们能够深刻认识到不文明行为的严重后果,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和公德意识,做到言行一致、守纪律、讲卫生、守时安、爱护公物,坚决杜绝任何违背法律、纪律和道德界限的行为。
第二段:案例中的主要问题。
在这个案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首先,个别人无视公共利益和周围环境,乱扔垃圾,严重破坏社区环境的整洁和美观;其次,相关执法部门未能及时介入,严肃查处,导致违纪行为持续蔓延,公众纷纷效仿;最后,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的行为得不到及时惩罚,让触犯法律的人心存侥幸,对法律纪律抱有漠视态度。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是个体道德观念淡漠,执法部门作用不明显,法律意识薄弱。
第三段:案例给我带来的启示。
通过对此案例的深入思考,我意识到作为一名公民,维护社会秩序、文明公德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法律和道德观念,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努力创建和谐美好的社区环境。同时,执法部门应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背法律、纪律和道德的行为进行及时惩处,使违纪行为失去市场,彻底摧毁其心理侥幸。
第四段:我在日常生活中的行动计划。
基于此案例的启示,我决定从自身做起,积极投身于文明创建工作。首先,我将自觉树立法律意识和公德意识,从细节做起,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画。其次,我决定积极参与社区活动,组织志愿服务,宣传文明礼仪,动员更多的居民参与到文明创建中来。最后,我也将向身边人宣传普及法律和道德知识,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和公德意识,共同为创建和谐社区贡献力量。
第五段:总结和展望。
通过对此案例的深入思考,我认识到违纪行为的危害以及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在今后的生活中,我将努力加强自律,树立正确的法律和道德观念,为创建和谐美好的社区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发力,加大公共教育的力度,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公德意识,形成人人敬业、人人尊法、人人乐群、人人爱国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社会向更加文明和谐的方向发展。
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五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纪意识和纪律观念在我们身边处处可见。然而,仍然有一些人在职场或生活中违反纪律、违法行为。作为一个接受良好教育的人,我一直以来都坚守法纪,但最近我目睹了一些典型的违纪违法行为,这让我认识到了违纪违法行为带来的后果和教训。在这里,我将分享我的体会和心得。
首先,违纪违法行为往往基于个人私欲。在我所在的公司里,有一个同事刚刚加入不久,却因为贪图个人利益而违反了工作纪律。他利用职务之便,泄漏了公司的商业机密,将这些机密卖给了竞争对手。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司的利益,还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这个案例让我深刻认识到,一个人如果只顾个人私利,而不顾及他人和社会的利益,那么他就很容易违纪违法。
其次,违纪违法行为往往给自身带来深重的后果。我曾经有一个亲戚因为参与了一个非法网络传销组织而深受其害。他们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不断招募人员。然而,这个组织实际上是一个庞氏骗局,最终导致了数千人的资金损失。而参与其中的人,也因为违法行为而面临法律制裁。通过这件事,我认识到只有在遵守法律纪律和道德准则的前提下,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和人身安全。
第三,违纪违法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是无法忽视的。最近,我看到了一则新闻报道,一名政府官员因为贪污腐败被判刑,这让我深感震惊。贪污腐败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还引起了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这件事给我带来了警示,让我明白一个人如果违纪违法,就等于是在伤害整个社会。只有秉持正义和道德,才能创造一个互利共赢的社会。
第四,预防违纪违法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观察,我发现预防违纪违法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公司或组织应该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和行为准则。同时,在招聘和培训过程中,应该注重培养员工的法纪意识和道德操守,从根源上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其次,政府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提高违纪违法行为的成本,从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此外,媒体和教育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整体的法纪意识,鼓励大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最后,作为一个公民,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遵守法纪法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我们应该时刻铭记,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到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法律是社会的基石,只有遵守法律纪律,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和繁荣。我相信,只要每个人都能够深入思考并秉持正确的原则,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更加美好和和谐。
总之,典型违纪违法行为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教训和启示。我们应该引以为戒,牢记违纪违法行为的后果,切实提高法律纪律和道德意识。只有在遵守法纪、实施正义的前提下,我们才能建设一个和谐、公平、繁荣的社会。
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六
在我们生活或工作的环境中,总有一些人会违反纪律,甚至违法。这些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例不仅给我们的社会秩序造成极大的破坏,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在本文中,我将会通过学习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理解违纪违法的严重性。
违反纪律和法律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从党纪国法到公司规章制度、学校管理规定,都是为了保证公平公正、维护正常秩序而设立的。因此,一旦违反规定,都会导致不同程度的后果。党纪国法上的后果可能是开除党籍、失去政治权利等,而公司规章制度上的后果可能是被解雇、受罚款等。同时,即使没有任何明显的后果,这种违纪行为也会让个人的品德受到损害,且会给自己、家人甚至是社会带来不必要的痛苦。
第三段:学习典型案例的意义。
通过学习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可以更好地认知和理解违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我们可以借鉴案例的经验教训,更好地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并将这些知识应用到我们自己的行动中。而且,通过学习案例,我们还能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纪律和法律的重要性。尤其是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更应该遵守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
第四段:探讨个人应该如何做。
在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如何避免违反规定呢?首先,我们应该具有相应的自我约束能力,对自己的行为加以判断和调整。其次,应注重自我修养,提高自身的道德品质,假如必要,需要及时请教专家或者律师的意见。然后,要认真学习、遵守并贯彻公司、学校以及其他机构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法律,做到守法、守纪律,这是每个合法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段:结尾。
总之,违反规定和法律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不仅会伤害自己,而且也会给身边的人带来麻烦。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的学习告诉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要时刻保持自我约束,切实遵守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做一个合法的公民,并将道德品质放在首位。最后,让我们共同为建设和谐美好的社会作出贡献。
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七
近日,高小鹏违纪违法案在媒体报道中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作为一名年轻人,我深感对于这样一起案件,我们不能只是停留在对于个人的指责和谴责上,更需要从中思考,从中吸取教训,加强个人道德素养和守法意识。
首先,高小鹏违纪违法案告诉我们,社会是公平公正的,并不会因为你年轻,就给予纵容。高小鹏是一名政法干部,本应以身作则,秉公执法。但他的违法行为却公然背离了这一原则。违法并不只是因为尚未成年的年轻人很容易被诱惑,而是因为每个人都要遵守法律规定,无论你的职位高低。我们不能抱着侥幸心理,还认为纪法会对我们放过,相反,更应该时刻警醒自己,明确自己的法律责任,珍惜每次机会,遵纪守法。
其次,高小鹏违纪违法案告诉我们,道德和法律并非一脉相承,道德意识的缺失往往会导致法律规定不被遵守。案件中,高小鹏虽然深知自己的违法行为,但却权衡了利益选择了违法。这说明,他没有树立起正确的道德观念,缺乏面对诱惑时的坚守和抵抗。所以,我们年轻人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增强自我约束,明确自己的行为标准,并努力将个人的道德观念与法律规定相结合,做到守法、守纪、守信。
再次,高小鹏违纪违法案告诉我们,一个人的成功不能仅仅以财富和地位来评判,更需要包含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个人操守。案件中,高小鹏本身有着出色的职业成就和高额的收入,但他遗弃了自己的良知和职业操守,做出了违法行为。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质疑,也让人们反思,个人的成功并不仅仅体现在表面的物质享受上,更应该追求内心的平和和道德的满足。只有将个人的成功与道德原则相统一,才能获得真正的尊重和认可。
最后,高小鹏违纪违法案告诉我们,我们年轻人要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关注自身的健康成长。案件中,高小鹏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失了自己的前途,也影响了他所从事的工作和社会整体的利益。年轻人不仅要积极学习,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还要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观念,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只有通过成长和发展,我们才能更好地为社会做出贡献,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共同进步。
总之,高小鹏违纪违法案提醒了我们年轻人要警惕和抵制诱惑,强化道德素养和守法意识。通过时刻保持警醒,遵守法律和纪律,树立正确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我们才能成为真正对社会有益的人,也才能在自己的成长道路上走得更加坚定和稳健。
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八
按照省、市地方税务局提出近期在全省地税干部中开展以罗发玉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努力提高各级党员干部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罗发玉违法违纪案件为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很好的明断得失的镜子,作为我个人,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这个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认识。
一、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观和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一个民族需要一种精神力量,一个人需要有一点崇高的理想和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各种诱惑所俘虏。
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而最根本的就是要加强学习。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领导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二、领导干部必须认识到“手中的权-,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罗发玉从一个贫苦农民的子弟成长为一名党的高级干部,也曾为人民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但随着权力和地位越来越高,周围的赞扬和吹捧越来越多,他逐渐地不清醒了,把廉洁自律的要求和接受监督的要求置于脑后,逐渐开始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最终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蜕化变质为人民的罪人。罗发玉的落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思想上的蜕变始于思想防线的崩溃,由生活作风的失检,到想方设法以权谋私,逐步发展到经济上贪得无厌,政治上与党离心离德,最后一步一步走向毁灭之路。
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对象。身为领导干部,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自己不论在工作上取得多大的成绩,都应首先归功于党,归功于组织,任何人离开了党的组织,离开了领导集体,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终将一事无成。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大小与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是密切相联的。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掌权、用权,都要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办人民群众所需,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私无畏地同一切损害群众权益的现象作斗争,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三、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钱交易,贪图美色,最终会在权力、金钱和美色考验面前跌跤翻船。罗发玉从忽视廉洁操守,发展到肆无忌惮地以权谋私,最终为党和人民所唾弃的这个典型案例,值得我们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深刻总结和认真汲取。
当前党中央强调牢记“两个务必”,这是我们更加牢固地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的一个重要精神支柱。从这个意义上讲,能不能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能不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能不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贯彻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经受的一个很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准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同时带头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仰不愧官,俯不愧民,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警示教育带给我们的思考是沉重-,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极深刻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干部面临的诱惑和考验还很多,我们一定要经常打扫头脑中的灰尘,就像我们每天都要洗脸和照镜子一样,做到警钟长鸣,拒腐防变。
-,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九
两篇篇一通过对原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主任陈世良违法违纪案件剖析材料的学习,我有如下深切体会。
有句老话我们再熟悉不过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堤溃蚁穴、气泄锋芒,“以权谋私”害处无穷。在一些领导干部眼中,利用权利之便吃一点拿一点,似乎是“小事一桩”,殊不知,这对老百姓而言,有切肤之痛。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斗争永远不停歇,要狠刹“以权谋私”不正之风。
其二,思想意识的滑坡。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面对诱惑、利益,一些领导干部难以抵御,出现跑偏、铤而走险的行为举止,攀比、欣羡、腐化,最终坠入深渊,永远不能自拔。
毫无疑问,“以权谋私”现象,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机关办事效率,伤透了老百姓的心。“以权谋私”不正之风,必须治理,必须遏制,必须狠刹。
要加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党纪国法的教育培训,牢记宗旨使命,远离不良诱惑,从案件中吸取教训,知敬畏、明底线,管好自己的手,收住自己的心,把好自己的嘴。
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以儆效尤、以案示法,强化监督举报,让“以权谋私”分子无处遁形,最终还政治生态一片风清气正。
机关干部“以权谋私”一直是官场的一大诟病,也是老百姓反响比较强烈的机关作风问题。我省针对有些职能部门“以权谋私”的现象,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整治行动,并重拳出击,处分了一大批违规违纪干部,体现了净化营商环境、转变机关作风的信心和决心。当然,处分“以权谋私”干部之后,更要在其他方面有所行动。
机关干部中,之所以有些人敢于“以权谋私”,一方面是因为其贪婪的本性、扭曲的价值观、利益观所致,另一方面还是因为手中有着可以利用的“权力”。因此,为了提升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必须下决心削减有关权力,要深化改革,要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进一步限制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利。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一律不人为干预。从而为企业和民众办事提供“绿色”通道。
要建立包括电话投诉、手机短信、网络信访等阳光政务平台,打造“不下班”政府;
要畅通诉求渠道,建立健全受理、交办、督查、反馈等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杜绝“零回复”现象。以服务方便群众,以服务提升形象,以服务赢得民心。
建立长效机制。长效,才能常效。转变机关作风,不是靠一两次专项行动、处分一两批违规违纪干部,就能立竿见影、常久见效的。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党政部门在行动结束之后,认真反思、深刻排查、科学决策,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决策、审批、执法的合法性、规范性,提升制度和法律的执行力,避免一阵风和走过场。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能。要加强对机关干部的道德观、政绩观、价值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教育和锤炼,提高机关干部履职为民的思想和意识。要推行一线工作法,鼓励机关干部走出机关,深入基层、走向窗口,将办公场所搬到一线、移到前台,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将实事做到一线,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一线、解决在一线。要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过程的公开和监督,杜绝权力异化、权力寻租和权力张狂,促使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加大干部问责力度,对“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的干部,要坚决做到从重从严从快惩处,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从而倒逼机关干部廉洁从政、高效行政、务实理政、为民执政。
转变机关作风、创优发展环境,是发展所需、民心所向,更是各级党委政府、党政官员的本职工作和自我革命。而自我革命,需要自觉,更需要刮骨疗毒的勇气。必须拿出“舍得一身剐”、“敢叫日月换新天”的精气神,才能以党风带政风纯民风,从而创造出风清气正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陈世良案再一次证明,思想滑坡是行为越轨的必然,侥幸心理是违规违纪的前奏,小节失守是受到惩处的开端。历史的镜鉴告诫我们,触犯纪律没有回旋余地,遵守纪律没有时间盲区,执行纪律没有人情可讲,必须时时刻刻紧绷”法纪弦”,不碰”高压线”,加强点滴积累,注重持久磨炼。多一些自控,少一些需冒失,多一点理智,少一点冲动,切实养成遵规守纪的好习惯。
篇二以案施教警钟长鸣------xxx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按照省、市地方税务局提出近期在全省地税干部中开展以罗发玉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努力提高各级党员干部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罗发玉违法违纪案件为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很好的明断得失的镜子,作为我个人,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这个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认识。
一、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毛泽东同志指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
养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二、领导干部必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罗发玉从一个贫苦农民的子弟成长为一名党的高级干部,也曾为人民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但随着权力和地位越来越高,周围的赞扬和吹捧越来越多,他逐渐地不清醒了,把廉洁自律的要求和接受监督的要求置于脑后,逐渐开始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最终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蜕化变质为人民的罪人。罗发玉的落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思想上的蜕变始于思想防线的崩溃,由生活作风的失检,到想方设法以权谋私,逐步发展到经济上贪得无厌,政治上与党离心离德,最后一步一步走向毁灭之路。
古人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罗发玉走向自我毁灭,再次印证了这样一条真理: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领导干部作为组织的一员,既有监督的权利,也有接受监督的义务,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对象。身为领导干部,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自己不论在工作上取得多大的成绩,都应首先归功于党,归功于组织,任何人离开了党的组织,离开了领导集体,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终将一事无成。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大小与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是密切相联的。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掌权、用权,都要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办人民群众所需,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私无畏地同一切损害群众权益的现象作斗争,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三、
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领导干部十分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才能把一个单位的风气树起来。如果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图美色,最终会在权力、金钱和美色考验面前跌跤翻船。
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十
通过最近一段时间对相关违纪违法案件的学习,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岗位职责和思想,作为一个普通党员,我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认识和体会。
一、要注重主观世界的改造。
“物必自腐而生虫”。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党员干部的工作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每个党员干部十分现实的考验。担任什么职务、从事什么工作、取决于组织的培养和使用,加之自己的努力和机遇。而做什么人、走什么路,是自己可以选择的。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本应“来去无牵挂”,名位钱财是生不带来、死不带走的东西,如过于看重了就成了负担,自己很累,家人担心,别人看着也不顺。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其主要原因就是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就会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就会被各种诱惑所俘虏。
二、要注重严格自律和自觉接受各种监督“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中央要求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自觉接受他律。所谓自律,就是欲望上自制,人格上自尊,法规上自重,顺境中自励,逆境中自强,得失上自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所谓他律,就是自觉接受组织和纪律的监督,保持清醒的头脑,战胜各种欲望。实践已反复证明,忽视自律、拒绝他律,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思想认识是前提,自律是内因,监督是途径,制度是保证。自律与他律的有效结合,是保障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和少犯错误的关键所在。作为党员干部,要始终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严把工作、生活、社交圈中的各个关口,做到诱惑面前不昏头,不正当利益面前不伸手。
三、要注重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中央强调反腐倡廉,就是要求每个党员干部更加牢固地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执行好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收,不法之事不做,远离灯红酒绿,远离低级趣味,管好家人部属。工作上勤政廉政,收住心,管住口,管住腿,拿好笔,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党员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工作能力以及抵御各种诱惑的意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世情、国情和x情的深刻变化,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我们更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地位观、权力观,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四、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领导干部十分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才能把一个单位的风气树起来。如果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图美色,最终会在权力、金钱和美色考验面前跌跤翻船。罗发玉从忽视廉洁操守,发展到肆无忌惮地以权谋私,最终为党和人民所唾弃的这个典型案例,值得我们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深刻总结和认真汲取。
当前党中央强调牢记“两个务必”,这是我们更加牢固地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的一个重要精神支柱。从这个意义上讲,能不能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能不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能不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贯彻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经受的一个很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准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同时带头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仰不愧官,俯不愧民,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通过此次教育学习活动,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尽快克服和纠正,做到“三个始终坚持”,一是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二是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随时进行自我批评和自我教育,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三是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项制度,积极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既用宪法和法律约束自己,也用党章和党的纪律规范自己,以实际行动带动党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我决心在今后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业务能力和拒变防腐能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干成事,干好事,干实事,不辜负组织和上级的期望,为社区卫生事业的发展,为辖区居民的身体健康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十一
近日,高小鹏因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经司法机关处理,引发了广泛关注和激烈讨论。这起案件给社会和我们每个人都敲响了警钟,引发了深刻的思考。作为当代青年,我们应该对此深入思考,吸取教训,以免重蹈覆辙。以下是我对此案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首先,作为公职人员,高小鹏作为一个党员,本应谨守纪律和法规,保持高尚的道德操守。然而,他却违背了职责,涉嫌职务侵占、贪污受贿等多项违法行为。这个案例再次告诉我们,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无论个人身份多么高大,都不能放松对自己的约束,更不能挑战法律底线。从高小鹏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权力的腐败和违法有多么毁灭性,如果一个公职人员继续纵容下去,将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
其次,高小鹏的违纪违法行为对我们每个普通人都敲响了警钟。我们应该认识到,廉政、正直、公正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基石。只有每个人都能够自觉地遵纪守法,秉持良好的道德品质,才能实现繁荣昌盛的社会。我们不能因为他人的错误行为而受到干扰,更不能以此为借口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情。我们要时刻警醒自己,保持高度的道德标准,为社会的公正与正义发挥积极的作用。
再次,高小鹏的案例也引发了我们对监督机制的思考。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监督机制,我们很难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而在高小鹏的案例中,正是问责机制的缺失,才导致他的错误行为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对此,我们应该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建立起覆盖面广、监督力度强的体制。只有这样,才能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让违法违纪行为无所遁形。
最后,高小鹏的案例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机会,让我们思考如何提高个人的道德素养和廉洁修养。作为一名年轻人,我们应该注重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的培养。我们应该时刻保持初心,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不被外界诱惑左右。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通过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以便更好地适应和面对社会的挑战。
总之,高小鹏违纪违法案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课。我们应该认真对待这起案例,深刻反思自己,避免犯同样的错误。我们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明确社会纪律和法律底线。只有每个人都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提升道德品质,才能共同构建一个和谐、幸福的社会。在此,呼吁全体公民共同努力,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作出自己的贡献。
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十二
熊剑违纪违法案是近年来引起广泛关注的一件大事。在这起案件中,原四川省副省长熊剑涉嫌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并私自出境躲避调查。这件案件让人不禁对官场腐败和人性的黑暗面深感震惊。作为一名公民,我深深感到震惊和忧虑,也从中反思出了人生的一些道理。
第二段:反思自我。
熊剑在担任领导职务时,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这种种行为的不当导致其蒙羞。在此种背景下,我们自己的一些做法,是否也存在一些风险?换句话说,我们要把反思熊剑不当行为的风险与自己的行为进行比较。这样,我们就有可能会找到相应矫正自己行为的方法。
第三段:法律约束。
熊剑的落马是对他不当行为的审判,一个人不道德的行为不会因权力的增加而被容忍,更不应该影响公共机构的形象,其行为会被法律界限。无论在什么时候,人人都应该遵守法律。
第四段:公正审判。
熊剑在审判过程中,法律部门对他进行了公正和客观的审判。这表明中国致力于构建一个公正的司法体系。我相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障公众利益,保障民权,才能让人日益增长的对法治的信心。
第五段:壮大中国道路。
中国的道路越来越清晰,必经之路就是通过遵守法律、强化监管而达到合理发展。中国支持法治,而不是一味与其斗争。熊剑的案例概括了法治的进程,让人们认识到中国在构建法治国家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结论:总之,熊剑违纪违法案教导我们一个道理,那就是不论在什么时候,我们都要坚持基本的道德准则。另外,熊剑案的处理也应该引起个人反思,身为一名普通公民,我们的做法是否合规,是否合乎道德准则。同时也希望中国法制的日益健全,为中国的发展壮大奠定坚实的基础。
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十三
2016年5月。
目录。
1.***违法违纪案件……………………………3。
***案是指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
2015年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进入司法调查以来,办案机关依法办案、文明执法,讲事实、讲道理,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的进步,使他认识到自己违法犯罪的事实给党的事业造成的损失,给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再次表示认罪悔罪。
立案审查。
2014年7月29日,据新华视点消息,中共中央决定对***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鉴于***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审查。
2014年11月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上明确透露,***案还没有没有进入司法程序,该案一旦由公诉机关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必将依法经过法定程序审理。
开除党籍。
3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移送司法。
2015年1月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等30人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提起公诉。
2015年4月3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将***案起诉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据介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指定管辖决定书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向***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同时告知了其相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委托的两位律师多次会见了***,查阅了全案卷宗。开庭前,法庭召集了由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参加的庭前会议,就管辖、回避、庭审方式、是否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是否申请证人出庭等与审判有关的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庭前证据展示。庭审中,法庭围绕起诉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证人进行了交叉询问。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对***及其辩护人提出的符合事实、于法有据的辩解和辩护意见,法庭均予以采纳。案件处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充分保障了***及其辩护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
不公开庭审。
2015年5月2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鉴于***案中一些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对***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法庭通过传唤证人吴兵出庭作证,播放***长子周滨、妻子贾晓晔作证录像,宣读、出示相关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照片、鉴定意见等,证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吴兵、丁雪峰、温青山、周灏、蒋洁敏谋取利益,收受蒋洁敏给予的价值人民币73.11万元的财4物,周滨、贾晓晔收受吴兵、丁雪峰、温青山、周灏给予的折合人民币1.29041013亿元的财物并在事后告知***,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29772113亿元;通过传唤证人蒋洁敏出庭作证,宣读、出示李春城等人证言、司法检验报告等,证实***滥用职权,要求蒋洁敏、李春城为周滨、周锋、周元青、何燕、曹永正等人开展经营活动提供帮助,使上述人员非法获利21.36亿余元,造成经济损失14.86亿余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通过出示、宣读泄密文件等物证、曹永正证言、搜查笔录等,证实***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在其办公室将5份绝密级文件、1份机密级文件交给不应知悉上述文件内容的曹永正。***对所指控的上述犯罪事实证据均当庭表示属实、没有异议。
依法宣判。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但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绝大部分贿赂系其亲属收受且其系事后知情,案发后主动要求亲属退赃且受贿款物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滥用职权,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但未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在庭审最后陈述时说,我接受检方指控,基本事实清楚,我表示认罪悔罪;有关人员对我家人的贿赂,实际上是冲着我的权力来的,我应负主要责任;自己不断为私情而违法违纪,违法犯罪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给党和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对我问题的依纪依法处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
2012年4月10日,鉴于***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决定,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调查。2013年7月25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经依法指定管辖,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8月22日8时43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2013年9月22日10时50分许法庭一审判决,对被告人***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3年10月8日山东高院已受理。2013年10月25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
案件背景。
2012年2月9日23时,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当日应询答问时表示,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于2012年2月6日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滞留1天后离开。有关部门对此进行调查。
2012年3月2日,全国两会开幕前,全国政协新闻发言人赵启正在新闻发布会上称,王立军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调查工作也取得了进展。他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已经请假不出席这次会议。
6军事件发生后,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国际社会也十分关注。我可以告诉大家,中央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专门调查。目前调查已经取得进展,我们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严格依法办理。调查和处理的结果一定会给人民以回答,并且经受住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2012年3月15日,时隔仅一天,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决定:张德江同志兼任重庆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同志不再兼任重庆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案发原因。
五是私心作祟,纵容袒护家人违法乱纪。
立案调查。
2012年4月10日,鉴于***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调查。
2012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2012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告: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罢免了***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的代表资格终止。
2013年7月25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经依法指定管辖,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公款,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予以数罪并罚。
案件审判一审开庭。
8人员2人、新闻媒体记者19人及社会各界人士84人,共计110人。
起诉指控。
起诉书指控,1999年至2006年,被告人***利用其担任大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连市委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商务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2000年至2012年,***单独或者通过其妻薄谷开来(另案处理)、其子薄瓜瓜,收受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唐肖林(另案处理)、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另案处理)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79.0587万元。
开庭进程。
审判长介绍庭前会议的情况:鉴于本案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根据法律规定,法庭组织控辩双方,于2013年8月14日召开了庭前会议。
2013年8月23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进行,公诉人就***通过其妻薄谷开来、其子薄瓜瓜收受徐明给予巨额财物的事实进行举证。
2013年8月24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庭审进入第三天,法庭主要围绕公诉人指控的贪污罪、职权罪进行调查。证人王正刚、王立军出庭作证。
2013年8月25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庭审进入第四天,全案法庭调查结束。公诉人出示证据说明***没有自首、坦白、检举揭发的情节。
92013年8月26日,被告人***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继续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辩论开始后,公诉人对被告人***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发表了公诉意见。
2013年8月26日13时04分,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休庭。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审理结束,择期宣判。
公开宣判。
2013年9月18日16时,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18日16时发布公告:定于2013年9月22日10时在该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宣判被告人***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
一审判决。
2013年9月22日10点5分,法院在其人民网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被告人***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一审公开宣判。审判长王旭光宣读一审判决,法院通过官方微博播报相关情况。***案宣判结束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由法院新闻发言人向媒体记者通报案件判决结果。据发言人透露,被告人***的三名亲属,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一百余人旁听了宣判,***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法庭对被告人***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提出上诉。
10一审判决,通过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2013年10月8日上诉期满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依法决定予以受理。
2013年10月2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10月25日10时将公开宣判上诉人***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
二审判决。
2013年10月2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上诉人***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受贿数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上诉人***受贿数额达人民币2044万余元,一审法院对其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已经充分考虑了其犯罪的具体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量刑适当。辩护人的前述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上诉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情节特别严重。***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11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引发的反腐思考。
反腐,必须依靠法治。无论权势有多大,一时多风光,只要做了违背法律的事,做了损害人民的事,终究要面临大限之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个判决罚当其罪,遵循了法律,依靠了法律。薄贪污的事实摆在那里,薄辩去辩来也没能否定自己收了钱。法庭给出薄的各种辩诉自由,也是循遵了法律程序,用薄自己的话说,法庭基本上可以让他把他自己想讲的话讲出来。
反腐,必须依靠群众。薄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损失,从这个角度看,其罪必以律罚,其腐必因糗反。特别作为公务员,其行为如果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损失,就必须反对。俗话说“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对腐败看得最清楚、对腐败最痛恨、反腐决心最彻底、反腐态度最明确、反腐立场最坚定,他们能从细微之处准确地判断是非,能够直接感受到腐败现象对党、对国家和自己切身利益的侵害。薄案宣判,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宣判,更是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利益的庄严呼喊。
反腐,必须坚定信心,必须零容忍。***事件敲响了警钟,提。
12醒全党注意表明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由于转型期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党内外监督机制不健全,我国社会还存在滋生腐败的条件,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把教育、制度、监督结合起来,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特别是逐步解决制约和监督权力这样一个关键问题。对***严重违纪事件的处理再次证明了党对腐败的“零容忍”态度;表明党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不可动摇的原则。随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逐步完善,我国将造成一个让腐败难以产生又易于消除的社会条件,腐败将得到最大限度的遏制,对此,我们充满信心和期待。
2014年3月15日,中共中央依照党的纪律条例,决定对徐才厚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组织调查。经审查,徐才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晋升职务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家人收受他人财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徐才厚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徐才厚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问题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2015年3月15日,徐才厚因膀胱癌终末期,全身多发转移,多器官功能衰竭,医治无效在医院死亡。由于徐才厚病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作出不起诉决定,其涉嫌受贿犯罪所得依法处理。
违纪被查。
2014年3月15日,中共中央依照党的纪律条例,决定对徐才厚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组织调查。
经审查,徐才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晋升职务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家人收受他人财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开除党籍。
14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徐才厚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徐才厚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问题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会议认为,对徐才厚严重违纪问题的查处,进一步体现了党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军的鲜明态度,表明了我们党坚决反对腐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全党全军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臵,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任何人不论权力大小、职务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人民军队是执行党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军中也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明党的纪律,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经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
15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思想道德的纯洁,确保部队的集中统一,努力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
移送审查。
2014年10月27日,军事检察院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军事检察院侦查查明,徐才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晋升职务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和家人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徐才厚对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此前,中共中央决定开除徐才厚党籍,中央军委决定开除徐才厚军籍、取消其上将军衔。
因膀胱癌终末期医治无效在医院死亡。
2015年3月15日,徐才厚因膀胱癌终末期,全身多发转移,多器官功能衰竭,医治无效在医院死亡。
2014年10月27日,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徐才厚病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作出不起诉决定,其涉嫌受贿犯罪所得依法处理。
人民日报。
2014年7月1日,人民日报刊登评论文章《铲除腐败绝不手软》,内容如下:30日,中共中央决定给予徐才厚等4人开除党籍处分,16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一决定,进一步体现了党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军的鲜明态度,表明了我们党坚决反对腐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把反腐败斗争摆在更加突出位臵。对腐败现象决不姑息,对腐败分子决不手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我们党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表明,从严治党不是口号,惩治腐败没有例外。任何人不论权力大小、职务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肃查处,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军中也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高度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打铁还需自身硬。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这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我们党成立93年以来,之所以能够赢得人民支持拥护,不断发展、不断壮大、不断胜利,就在于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决捍卫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腐败问题,已经成为最大危险之一。全党必须警醒起来,下大气力解决好腐败问题,确保党始终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
“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坚持经常抓、长期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17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我们就能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中,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就能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不断开创历史伟业。
2015年4月9日,中共中央依照党的纪律条例,决定对郭伯雄进行组织调查。经查,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等方面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贿赂,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开除党籍。
2015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郭伯雄组织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决定给予郭伯雄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严重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审查起诉。
2016年4月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涉嫌受贿犯罪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军事检察院依法查明,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或调整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郭伯雄对涉嫌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北京时间2014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令计划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决定,免去令计划的中央统战部部长职务。
2015年2月28日,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免去令计划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撤销其全国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2015年7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令计划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令计划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依法双开。
根据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查办案件中发现的线索,2014年12月2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决定对令计划立案审查。
20的性质和宗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极大损害党的形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2015年7月2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纪委《关于令计划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令计划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令计划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反腐态度。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令计划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新闻一经公布,网上叫好声一片。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老虎苍蝇一起打,深得党心民心。反腐败,已经发挥了强大的政治凝聚作用,体现了执政党与全国人民坚决反腐败的决心与信心,表现出中国共产党刮骨疗毒、廉洁执政、清明治国的鲜明政治态度。
反腐决心。
在反腐败的复杂形势甫一呈现的时候,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指出,对腐败分子,必须采取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办法,才能收到反对腐败的预期效果。只有对腐败分子坚持一个也不放过,保持“零容忍”态度,人民群众才会和我们党坚定地站在一起,坚定地跟党一起走。全党也才会更紧密团结、更信心百倍地实干。因为在全党和全国人民心里,一个敢于拿一切腐败分子开刀的政党、一个敢于剜除自己肌体上的脓疮的政党,是能够压倒一切困难而不被一切困难压倒的政党,21更是最有希望、最有前途、最能够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希望、带来梦想、带来幸福的执政党。清除腐败,是人民的福音。
反腐举措。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断然采取了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战略,既是站在重整全党执政理念的高度做出的重大决定,是凸显“权为民所赋”的权力来源的政治自觉;也是站在国家长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采取的有效政策,体现了聚集党心、凝聚民心的政治远见;更是站在国家发展转型升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将中国的发展提升到依法治国状态的重大举措。清除腐败,是国家的福音。
反腐到底。
坚持从严治党,坚持依规管党治党,敢于剜除腐肉烂疮,彰显的是一个走向现代化的大党永葆肌体健康的信心和勇气,彰显的是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与境界。中国共产党将更有活力、更有战斗力,能够更好地带领13亿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清除腐败,也是我们党的福音。
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十四
近日,媒体报道了一起关于高小鹏违纪违法的案件。高小鹏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却因违反法律法规,涉嫌非法犯罪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谴责。这起案件引起了广泛的思考,不仅需要我们审视法律规定,更需要我们从中引发出对自己行为的反思,以免步入误区。
高小鹏的违纪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背离了社会公德。无论是对于个人还是社会,这种违法行为都是毫无价值的。高小鹏以身试法,目无法纪,忘记了自己身为大学生的使命和责任。正是因为这种行为,在他的人生道路上留下了终身的污点。
高小鹏的违纪违法行为不仅仅是个案,更是社会环境和教育体制的问题。长期以来,我们注重的是对学生知识的灌输,而忽视了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因此,一些年轻人对法律法规的无知和缺乏法治意识成为了他们违纪违法的主要原因。同时,我们也需要反思高小鹏的家庭教育,是否存在对他的严厉要求,而忽视了培养他的道德品质。只有深入挖掘问题的根源,我们才能从源头上防止类似案件的发生。
第四段:引发个人行为反思。
从高小鹏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人的违纪违法行为所引起的恶劣后果是不可估量的。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用高小鹏的案例来警示自己。作为学生,我们要珍惜自己的大学生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增加社会责任感。同时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法治意识,以法治为保护自己的思想和行动的准则。
第五段:呼吁加强法治教育。
高小鹏违纪违法案的发生,表明我们当前的法治教育还存在很大的不足。我们应该从中认清问题并加以改正。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宣传教育,从小培养他们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政府、学校、家庭等各方面都应该共同努力,形成合力,为年轻人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和教育平台,让他们牢固树立起法治观念,引导他们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行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立起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
总结:
高小鹏违纪违法案引起了我们对法治的思考。从个人和社会角度出发,我们需要谴责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加强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治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十五
近年来,违纪违法案件屡见不鲜,严重侵害了党纪国法,也给党风廉政建设敲响了警钟。为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警示教育,我单位组织了一次集中学习,观看了《违纪违法案警示录》,引起了我深深的思考。以下是我对这次学习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警示与反思。
《违纪违法案警示录》如实记录了一系列党员干部因为贪污腐败、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严重惩处的案例。这些案件让我深感震惊和惋惜。与党纪国法相违背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也破坏了党和人民的利益。面对这些案例,我切实感受到了违纪违法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同时,我也对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进行了反思。
第三段:思想改造与自我约束。
从《违纪违法案警示录》中,我深刻认识到,坏事并不是突然发生的,而是由思想滑坡、道德沦丧逐步积累起来的。党员干部作为社会的楷模,应时刻保持清醒的思想和高尚的道德,严格要求自己,自我约束。我觉得一个良好的思想修养和自我约束,是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本保证。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要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观,树立底线思维,坚决说不、远离任何违纪违法行为的诱惑。
第四段:规章制度的约束力。
违纪违法案警示录中的案例表明,不少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正是因为没有严守党纪国法、失去了自我约束。所以,完善并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对于预防违纪违法案件至关重要。作为一名党员,我们要深入学习掌握党纪国法和相关制度,在工作中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严格按程序办事,杜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同时,我们也要积极参与监督机制的建设,对身边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及时严肃的检举和揭发。
第五段:教育与警示的作用。
《违纪违法案警示录》作为一种警示性的教育工具,在对党员干部进行纪法教育和警示教育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观看这个案例警示录,我认识到了违纪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增强了自觉抵制违纪违法行为的觉悟。同时,对于那些想趁机谋取私利的人来说,这也是一个强烈的警示,让他们明白一旦触碰底线,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继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警示,推动形成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氛围,是我们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
总结:
通过观看《违纪违法案警示录》,我深刻领悟到了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的思想和高尚的道德,严格要求自己,自我约束。同时,坚决遵守党纪国法和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自身行为的规范和监督,是预防违纪违法的基本要求。通过警示教育的方式,我们可以引导和教育党员干部保持良好的作风和纪律,以身作则,为全社会提供一个廉洁、清正的典范。
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十六
在我们的生活中,往往会听到一些关于违纪违法的案例,无论是哪种情况,都能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毕竟,这些案例不仅代表着违法者本人的错误,更代表着我们整个社会的不良风气。作为一个普通民众,我们应该从中汲取教训,认真反思自身的行为,消除不良风气,为社会创造一个更加和谐的环境。
首先,对于这些违纪违法案例,我们应该认真分析其背后的原因。大部分人行为不当都是因为身处环境不良,又或者是处于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失去了判断力和理智。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意识到,这些原因并不是借口,不能为其提供保护伞。相反,我们应该积极倡导正义和良好的行为准则,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帮助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其次,我们应该学会对于这些案例进行深层次的思考,以达到警醒自己、增强自我约束的目的。我们不难发现,那些能够违反基本法律法规的人,往往都是心存侥幸心理或抱有某种错误的想法。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人都有可能犯错误。因此,我们应该进一步了解这些案例的细节,分析其中的矛盾与出路,从而让自己更加懂得如何避免类似的困境。
第三,要拒绝将自己的责任推卸给别人。在违法违纪案例中,很多人会开始责怪自己的老板或公司,认为这些机构不公正。这样的想法显然不是正确的。无论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应该视其为自己的错误,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而让自己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影响到身边的人和整个社会,这样,我们也可以避免负面影响的扩散。
第四,应该学会理性思考,摒弃自己的过于主观的想法。很多人在主观判断问题上犯了错误,比如过于相信自己的能力或太过自大。这些错误都有可能导致人们做出错误的决定,而最终引起违法违纪。在认识到自己的缺点和错误后,我们应该及时调整自己的态度,尽量避免犯同样的错误。
最后,我们应该努力营造一个正义的社会环境。违纪违法行为主要因为这些人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对社会的信任和爱心。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到社会建设中,增强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和关注度。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有在一个正义而良好的环境下,我们才能够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为自己和他人创造出更好的未来。
总之,每一个违纪违法案例都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和重视。我们应该从这些案例中汲取教训,认真思考,真正理解这些事件背后的隐含意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也为整个社会的和谐增加更多的正能量。
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十七
熊剑是一位优秀的经济学家,但他近年来因为违纪违法而被公开处理。这个案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我看来,这起案件不仅涉及熊剑个人的道德问题,更涉及到整个学术界的信誉和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
第二段:案件经过及影响。
熊剑于2018年4月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包庇故意伤害案被开除公职,丧失了权利和荣誉。此外,他还涉嫌违法犯罪,涉及到了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和金融欺诈。这起案件的影响之广泛,不仅恶化了中国学界的声誉,更让我们看到了治理学术之路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第三段:案件背后的原因分析。
熊剑这个案例引起人们的注意并不是因为他是一个显赫的学者,而是他涉嫌的严重违规行为。尽管案件已经公开处理,但是我们还需要深入了解案件背后的原因。我们需要对问题进行分析并寻找问题根源。从熊剑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尽管他是一位著名学者,但是他仍然陷入了权力钱物的诱惑之中。此外,我们也需要认识到,政府和学术机构需要加强监管和制度建设,确保学术界的纯洁度和公正性。
第四段:案例启示和学术思考。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无论你是谁,都必须遵守规则。遵守规则不仅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责任。同时,这个案例也启示我们要强化从学术道德的角度教育及从制度建设上规范学术行为,以维护公正和诚信的学术道德和规范,也要强化对学者的职业伦理和职业操守的教育,树立起正确的名誉观,不能为了一时的利益而想方设法的为自己谋求“利益”,而忘了自己的社会责任。
第五段:结论和展望。
在经历这起案件的洗礼后,我们必须认识到长期而言,学术界首要任务是培养一批学术精英,而非建设学术体制。这样才能真正使中国学术的水平和社会声誉提高。同时,我们必须强化学术监管,而不是仅仅专注于学术研究和发展。加强对学术机构、学者和学生的严格纪律要求,严明责任追究制度和纪律处分制度,建立起一个严谨公正的评价体系;对于学术工作者,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以更高效的方式推进学术进步,提高学术水平。
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十八
近年来,违纪违法案件层出不穷,给社会治理和秩序带来了严重的挑战。为了警示我们每个人,教育引导人们正确认识违纪违法行为的危害,展开一场思想的教育活动,我校组织了一次“违纪违法案警示录”展览。在此次展览中,我看到了许多充满警示的案例,深感教训的沉重。下面,我将以此次展览为契机,探讨我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心得体会。
首先,违纪违法案发生时,被立案追诉的主要原因是人们对法律法规的认知不足。这种认知不足包括对法律的了解不足,对违法行为的误解等。比如,在展览中,有许多案例是因为人们对相关规定的不知道,触犯了法纪。几十年的社会建设和改革开放,我国法律法规已经非常完善,作为公民和学生,我们必须要学会关注和遵守这些规定。警示我不能因为自己的无知而陷入违法的困境。因此,我们既要注重学习法律知识,也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
其次,展览中还有一些案例是因为个别人的主观意识扭曲,追求利益最大化而犯下违纪违法行为。贪污、受贿、侵占公款等案例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这些案件中,犯罪分子往往是怀有不法之心,为了个人私利不择手段。这让我深刻认识到,只有具备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意识,才能远离违法行为的诱惑。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也要为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着想,我们必须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再次,我还意识到严惩违法行为的重要性。违纪违法行为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极度威胁,必须要依法严惩。展览中的案例给我们展示了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家庭破裂、婚姻破裂、人际关系破裂等等。同时,违法行为还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只有对违法行为坚持严厉打击,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一名学生,监督他人举报违法行为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每个人都行动起来,才能共同维护社会的法制环境。
最后,展览中还有一些案例给我留下了振聋发聩的教训。比如,有的案例是因为人们追求刺激和创新而犯下的违反法律的行为。这些案例提醒我们,创新需要在法律的底线之内进行。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尤其追求创新,但我们必须要充分认识到,创新与法律不能相抵触。通过这次展览,我深深认识到,我们的创新必须要在法律的框架之内进行,否则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总之,通过“违纪违法案警示录”的展览,我进一步认识到违纪违法的危害和严重性。我们作为一名学生,必须要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规。只有像案警示录中那样以案例警示教育的方式,不断加强宣传教育,才能让每个人都从心底里明白,只有遵法守纪,才能够顺利地走上成功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