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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造谣的通知(专业17篇)篇一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您好!
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小区业主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度传统节日,营造喜庆的节日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还会带来了空气、噪声等污染问题。为使广大业主度过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物业服务中心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楼道内、园区绿化带、架空层、天台、阳台等公共区域燃烧香烛蜡纸,以免发生火灾。
2、春节期间,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加大巡查力度,并针对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等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
3、请勿在室内、楼梯间、阳台、天台、公共区域等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灾隐患和不必要的损失。
4、在楼外、楼梯间及公共区域内存放杂物、蔬菜、鞋架、电动车、自行车、废弃纸箱子等既违反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及物业规定,也不便于业主通行,更存在重大消防及物品被盗的`安全隐患;为了不影响楼内的公共卫生与安全以及业主的正常通行,请您自觉将楼道内堆积存放的自家杂物即刻清走,否则将视为无主垃圾处理。
严禁造谣的通知(专业17篇)篇二
为保障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xx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的通知》(xx政办发〔20xx〕xx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xx年春节期间xx中心城区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燃放有限开禁,特通告如下:
一、有限开禁时间。
20xx年x月x日(农历腊月廿六)至x月x日(农历正月十五)期间,除本通告第二条规定的区域外,其他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二、有限开禁期间禁止燃放地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县行政中心等重点防火区。
三、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切实加强宣传和组织管理,确保有限开禁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有序,倡导市民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尽量消除火灾隐患,减少大气污染影响。县公安、环保、安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
四、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xx政办发〔20xx〕xx号文件和本通告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xx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严禁造谣的通知(专业17篇)篇三
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街道办),矿山公园党工委、管委会,县级各有关部门:
当前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已进入新的阶段,根据《渭南市-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节期间潼关县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区域为:洪水沟以东,潼河以西,四知街以南,陇海铁路以北,以及《潼关县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禁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自觉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引导好亲属、朋友及周边群众遵守规定,及时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逐一签订不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三、应急管理局负责落实烟花爆竹销售实名制,禁止向城区居民销售烟花爆竹。
四、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放管控责任如下:
城关街道办负责城中村和背街小巷;
住建局负责有物业管理的小区;
疫情防控共建共驻单位负责无物业小区;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小区;
市管局负责沿街商户;
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服务中心负责石渣企业;
黄金产业发展中心负责黄金选矿厂;
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企业;
物流港管委会负责物流港企业;
城管局负责商砼站和建筑工地;
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负责其他工业企业。
五、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从即日起,立即开展烟花爆竹禁燃放的宣传工作,提升群众对禁燃放工作的知晓率,形成浓厚氛围。
六、公安局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和打击。
七、烟花爆竹禁燃放工作是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落实。凡在春节期间,所在单位(包括下属单位)及监管领域出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纪委监委会同组织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
严禁造谣的通知(专业17篇)篇四
为有效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相关要求,现就曲江新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曲江新区全域为禁售禁放区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西安市统一组织的`烟火表演活动除外)。
二、对违反《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禁止销售、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曲江新区范围内各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各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组织,要落实本行业和单位安全主体责任,配合做好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四、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举报电话:86772110(公安)68660326(应急)。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严禁造谣的通知(专业17篇)篇五
各镇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防止环境污染,切实改善我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居住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止燃放时间及区域。
(一)除夕前至元宵节后重点时段。腊月二十九至正月二十八一个月期间,我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可以采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应急措施,在省、市、区有关部门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含黄色、橙色和红色三级预警)时,我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全时段禁止燃放销售的区域。铜河街道中心城区范围、沫江社区、乐沙城际生态大道、乐沙大道两侧各100米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全时段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种类。依据《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关于烟花爆竹的.定义,禁止燃放a、b、c级烟花爆竹产品(d级产品除外,重点地方加强管控);禁止燃放孔明灯。
三、各镇(街道)、各社区(村民委员会)、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当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四、在禁燃区内,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在禁燃区承办各类婚丧喜庆或者其他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六、未经许可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电话:110。
八、本通知自20xx年10月26日零时起实施。
严禁造谣的通知(专业17篇)篇六
20xx年新春佳节将至,为确保辖区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现就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辖区单位及广大群众要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非法运输、存储、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绿色、低碳、环保、安全的喜庆方式欢度春节,努力为“泾河蓝”增色添彩。
二、文明祭祀,自觉破除焚烧纸钱香烛、燃放鞭炮等陈规陋习,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以及清扫墓碑、诵读祭文等方式寄托哀思,提升传统节日的现代意义。在祭祀过程中不乱扔杂物,不焚烧垃圾、秸秆和杂草,不污染空气河流,严防火灾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对发现违规燃放行为的,公安机关将根据《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将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环境保护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配合和支持。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与文明握手,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文明、健康、绿色的生活方式,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建设美丽泾河,贡献自己的力量!
严禁造谣的通知(专业17篇)篇七
为预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除婚丧嫁娶,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初七、正月十五早7点到晚12点及公安部门批准的烟火燃放活动外,其他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xx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为烟花爆竹燃放限制区域。以下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科研单位等;。
(四)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等企业;。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救助站点等单位;。
(六)军事区域、看守所、拘留所等及其周边;。
(七)森林草原防火区域内的山林、公园、绿地;。
(八)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实行定点销售。从事烟花爆竹的批发、零售的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应当依法取得县应急管理部门的许可。公安机关对非法运输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进行查处。应急管理部门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
公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强化监督管理。设置燃放烟花爆竹禁限放警示标志,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巡查执法,严肃惩处非法销售和燃放行为。
建立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宣传工作机制,通过新闻、广播电视台、自媒体、公益广告以及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大力倡导文明节俭过绿色春节,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深度报道,以案例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遵守规定,号召动员周边亲朋好友,共同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严禁造谣的通知(专业17篇)篇八
为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全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xx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在我县全域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烟花爆竹,是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二、自即日起至20xx年x月x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嘉祥县行政区域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依法予以处罚。
四、从事庆典、婚庆、殡仪等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提供相关服务。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罚。
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拒绝、阻碍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拒不停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嫌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凡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根据相关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八、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要积极配合政府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理工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严禁造谣的通知(专业17篇)篇九
尊敬的各位业主:
您好!为了加强本小区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创造良好生活、居住环境,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xxx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温馨提示您:本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问题,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
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噪音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安全隐患
燃放烟花爆竹容易造成人员伤亡,根据各医院的.诊疗报告,每年春节期间都是烟花爆竹致伤的高发期,大多都是炸伤脸部、眼睛,炸断手指等,甚至死亡。
温馨提示
为加强小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环境污染,让您拥有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服务中心在次提醒广大业主朋友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禁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物业工作人员将加大小区巡视,劝阻、制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2、禁止在私家阳台、楼顶、楼道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火灾隐患和伤人事故。
3、个别不听劝的业主因燃放烟花爆竹给小区及业户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将由业户自行承担。
4、请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对孩子造成伤害。
5、不要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烟花爆竹。
6、让我们从少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的小区环境,拒绝燃放烟花爆竹,降低安全事故发生。
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与理解,请广大业户相互告知并监督,共同爱护我们的家园!
严禁造谣的通知(专业17篇)篇十
尊敬的各位业主:
您好,为了加强本小区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创造良好生活、居住环境,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物业服务中心郑重提示您:本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问题,危害广大业主的身体健康。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硝烟为“年味”。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气体,这些有毒有害气体是无形的“杀手”。
当硝烟弥漫时,这些气体对我们人体各个部位都有着一定的损害作用,对眼睛也有刺激作用。
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除夕之夜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爆炸声连绵不断,如雷贯耳,吵的人年三十之夜往往难以入眠。燃放鞭炮地区的噪声高达135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
在夜间人们所能接受的噪音不得超过45分贝,也就相当于蛙鸣声。而高强度的噪音对患有脑血管、心脏病等疾病的病人来说的危害十分严重。
在相对密集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例如,劣质烟花爆竹可能会致人受伤,飞溅得到处都是的残留物容易引起火灾等安全事故。
燃放烟花炮竹使大街小巷遍地狼藉,放完走人,使人养成无责任心的不良习气。同时,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也给环卫人员带来了严重的清理负担。
燃放烟花爆竹容易造成人员伤亡,根据各医院的诊疗报告,每年春节期间都是烟花爆竹致伤的高发期,大多都是炸伤脸部、眼睛,炸断手指等,甚至死亡。
为加强小区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减少污染环境,让您拥有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请各位业主/住户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禁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物业工作人员将加大小区巡视,劝阻、制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2、禁止在私家阳台、楼顶、楼道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火灾隐患和伤人事故。
3、如因个别不听劝的业主因燃放烟花爆竹给小区及业主(住户)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将由业主(住户)自行承担。
4、燃放烟花爆竹时请到指定地点燃放,请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对孩子造成伤害,须由监护人或成年人陪同看护。
5、不要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烟花爆竹。
6、在家中暂时存放烟花爆竹时,请注意远离火源。
积极营造文明、安全的小区环境,不燃放烟花爆竹。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敬请各位业主(住户)相互告知!
通知人:
日期:
严禁造谣的通知(专业17篇)篇十一
各生产车间及部门: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改善我厂的工作环境,从2006年6月27日起,在全厂范围禁止随意吸烟,具体规定如下:
一、全厂范围(包括生活区)禁止吸水烟,禁止带水烟具进厂。
如违反,除没收水烟具外,还要收取携带水烟具的员工100元污染费,吸水烟员工10元的污染费。
二、在生产作业区域的建筑物内严禁吸烟,具体位置:电杆成型。
车间及绑扎房内;钢筋笼加工车间内;钢板圈加工棚;机修房;仓库;食堂;办公室;架立圈、螺旋筋制作车间;锅炉房;配电室等室内作业环境。凡在以上区域内吸烟者,第一次罚款5元;以后罚款10元/次。
三、在氧割作业点及氧气乙炔瓶周围10m内严禁吸烟,违者第一。
次罚款10元;以后罚款20元/次。
四、管理人员违反以上规定,加倍处罚。
五、本通知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向所管人员宣传,并认真执行。
北海精益工业预制构件厂。
2006年6月24日。
各生产车间及部门: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改善我厂的工作环境,从2006年6月28日起,在全厂范围禁止随意吸烟,具体规定如下:
一、全厂范围(包括生活区)禁止吸水烟,禁止带水烟具进厂。如。
违反,除没收水烟具外,还要收取携带水烟具的员工100元污染费,吸水烟员工10元的污染费。
二、在生产作业区域的建筑物内严禁吸烟,具体位置:电杆成型车。
间及绑扎房内;钢筋笼加工车间内;钢板圈加工棚;机修房;仓库;食堂;办公室;架立圈、螺旋筋制作车间;锅炉房;配电室等室内作业环境。凡在以上区域内吸烟者,第一次罚款5元;以后罚款10元/次;凡在以上区域发现有烟头,但未落实抽烟当事人的,每个烟头处该区域所属车间或部门1元罚款。
三、在氧割作业点及氧气乙炔瓶周围10m内严禁吸烟,违者第一次。
罚款10元;以后罚款20元/次。
四、管理人员违反以上规定,加倍处罚。
五、各车间、部门可参照本通知规定,自行对违反此通知的人员进。
行处罚,并告知厂部;对于各车间、部门已主动处罚过的,厂部不作重复处罚。
六、本通知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向所管人员宣传,并认真执行;外。
来人员由其对口人员负责宣传、实施。若因不知道此规定而在禁烟区内吸烟的,除要按上述规定处罚当事人外,还要对未尽到宣传责任的相关人员(包括部门领导、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班长以及外来人员的对口人员)处以1元/人次罚款。
北海精益工业预制构件厂。
2006年6月27日。
严禁造谣的通知(专业17篇)篇十二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降低我县春节期间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防止出现重污染天气,确保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舒适健康的春节,县人民政府决定实行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20xx年春节期间,在烟花爆竹燃放禁放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控制燃放烟花爆竹数量。
1、县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储存单位,车站和商贸市场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等地点。
2、县城区:578国道、环城西路、劳动街和环城东路所围区域。
三、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模范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并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遵守。
四、各乡镇场承担辖区内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主体责任。县公安、住建、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供销、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组织开展禁限区域巡查,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
五、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积极宣传本通告内容。
严禁造谣的通知(专业17篇)篇十三
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我们要牢记一个重要的原则:严禁造谣。造谣不仅会误导他人,还会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严禁造谣的重要性,并从中收获了一些心得体会。首先,严禁造谣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石;其次,严禁造谣可以增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第三,严禁造谣对个人的成长和发展也起到积极作用。通过这些心得体会,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够树立起严禁造谣的意识,共同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
首先,严禁造谣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石。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网络,信息的传递是其运转的重要环节。一旦有人散布谣言,社会秩序就会受到严重的干扰。造谣会引起社会的恐慌和混乱,甚至对社会稳定造成威胁。警方会付出大量人力物力去验证造谣信息的真实性,去扫清隐患。而这样的追查往往会浪费社会资源,延缓其他事情的进展。因此,严禁造谣是为了维护社会正常运转,确保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其次,严禁造谣可以增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每天都会面临着大量的信息流动。而我们对信息的真实性要有一定的辨别能力。如果我们发现有人散布谣言,我们会对这个人产生怀疑。这会造成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和疏远。相反,如果我们能够保持言出必行的原则,坚决不散布谣言,我们就能培养出彼此之间的信任感。信任是人际关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能够让我们更好地合作和交流。在一个互相信任的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将更加和谐,社会也将更加繁荣。
第三,严禁造谣对个人的成长和发展也起到积极作用。造谣是一种缺乏责任感和道德底线的行为,对个人的声誉和社会地位都会造成负面影响。而严禁造谣不仅可以避免个人受到谣言的伤害,更能够培养出一个有担当精神的个人形象。在与他人的交流中,我们要以真诚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去对待问题,而不是故意制造谣言来获取所谓的优势。只有通过坚守严禁造谣原则,我们才能够发展出自己的品德和素质。并且,在现代社会中,信任是通往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只有得到别人的信任,我们才能够得到更多机会和资源。所以,严禁造谣对于个人的成长和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严禁造谣不仅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石,而且可以增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并对个人的成长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我始终牢记严禁造谣的原则,不散布谣言,不传播虚假信息。我希望通过我的努力,能够影响更多的人,让大家共同树立起严禁造谣的意识,建立起一个真实、和谐的社会。只有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我们才能够享受到更多的信任和机遇,迈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严禁造谣的通知(专业17篇)篇十四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发展,造谣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正常的信息传播。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严禁造谣已经成为了各个领域的共识和行动方向。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深刻体会到了严禁造谣的重要性和我们每个人应该怎样去做。
首先,严禁造谣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信力。造谣的结果往往是恶劣和不可挽回的,它能够迅速蔓延并引发群体性事件,扰乱社会秩序。一则谣言在短时间内可能就能影响到大量人的心态和行为,引发恐慌和冲突。而严禁造谣的出发点,就是为了防止这样的景象出现。只有通过严厉打击和制止造谣行为,才能减少谣言的扩散,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其次,严禁造谣能够保护个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许多时候,一则谣言就能够瞬间毁掉一个人或一个企业的声誉。对于个人来说,无论是在生活还是在工作中,我们都有可能遭受到谣言的侵害,被人冤枉或者被人诬陷。而对于企业来说,谣言也往往意味着生意的萧条和声誉的破坏。因此,为了保护个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我们必须积极参与到严禁造谣的行动中。
再次,严禁造谣有助于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在现代社会中,人际关系的和谐不仅仅体现在面对面的沟通中,也包括了网络和社交媒体的交流。造谣是人际关系的杀手,它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使得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相反,只有坚持严禁造谣,传播真实的信息,才能够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
最后,严禁造谣需要每个人共同参与。严禁造谣不仅仅是政府和执法部门的责任,每个人都需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我们应该从自己做起,不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制造和传播谣言。同时,我们也要积极参与到举报和揭露谣言的行动中,形成举报造谣的强大合力。只有人人都行动起来,才能真正做到严禁造谣,净化信息环境。
总的来说,严禁造谣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个人和企业权益、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需要每个人共同参与。在今后的生活中,我将时刻牢记严禁造谣的重要性,努力传播真实的信息,抵制谣言,为构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认识到严禁造谣的必要性,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公共利益。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让谣言无所遁形,让真相得以传播。
严禁造谣的通知(专业17篇)篇十五
全体教职工、全校学生及家长: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全体教职工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不得以任何名义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是春节、元宵、开学期间禁止一切燃放烟花爆竹,做到令行禁止。县公安局在春节、元宵、开学期间开展全面检查,一旦查处依法处理,全县通报。全体班主任根据学校政教处的具体安排,通知到广大学生及家长并发放《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家长书》书面资料。希各知照!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和xx县教育局紧急通知精神,学校特倡议全校家长和学生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不以任何名义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是春节、元宵、开学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学校已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发放《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家长书》书面资料。现再次通过微信转发《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县教育局从x月xx日开始将不间断地对全县学生、家长进行电话抽查,请予以配合。谢谢大家!
xxxx单位。
20xx年xx月xx日。
严禁造谣的通知(专业17篇)篇十六
尊敬的业主/住户:
时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小区部分业主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身体健康,为使广大住户度过一个洁净、安全的新春佳节,xxx物业服中心提示您务必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一、物业服务中心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示住户朋友:严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敬请各位业主自觉遵守、互相提醒。如因燃放烟花爆竹给小区及业主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将由业主或监护人自行承担。
二、如需燃放烟花爆竹住户,请您到政府许可的区域,按规定要求燃放。并一定要到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以免因质量问题而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三、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小区居住环境,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降低安全事故发生。
五、近期有业主向物业服务中心反映有小孩手持玩具枪、弹弓等危险玩具,在小区内乱射,追赶嘻戏,为避免发生危险,确保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特请家中有孩子的家长多加注意,及时阻止孩子和教育并监管孩子不要玩此类危险玩具,使用弹弓故意伤人身体或者财物,除有可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和寻衅滋事罪外,还可能涉嫌故意伤害或者破坏公私财物等罪名,致人伤残将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大家能够引起高度的警惕,顾及公共安全,勿在小区内玩弹弓和枪等危险玩具。物业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并没收相关玩具。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提前祝业户朋友:新年快乐,幸福安康!
物业服务中心24小时服务电话:xxx。
严禁造谣的通知(专业17篇)篇十七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共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xx〕40号)有关要求,决定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主城区。
西环北路-西环南路-金海湾西大街-滨江东路-平山大街-扬帆大道-金海湾东大街-东环路-蓬莱大道-325国道-钦州湾大道-西环北路闭合区域,以及上述形成闭合区域的线路周边50米范围为禁止燃放区域。
2.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
(1)环珠西大街-钦州港大道-滨海公路(金鼓大街)-南港大道-勒沟东大街-临海大道-果鹰大街-鑫盛街-沿江路-桃源路-逸仙路-龙泾大道-环珠西大街的闭合区域〔其中包括:滨海公路北侧的`国家电投集团广西北部湾(钦州)热电有限公司的钦州热电厂一期工程项目、勒沟作业区、果鹰作业区和金鼓江作业区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1000万吨/年炼油工程炼油厂外输管廊两侧各300米范围〕。
(2)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周边300米范围。
(3)大榄坪第八大街以南的钦州保税港区范围。
(4)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启动区范围(孔雀湾大道-滨江东大道-六景高速公路连接线-中马南五街的闭合区域)。
3.国家机关、养老机构、文物保护单位、教育、医疗、大中小学、幼儿园、金融、邮政、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机构。
4.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5.旅游景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6.码头仓储、石化园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7.加油(气)站、输油(气)管线、输变电设施及架空的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二)禁止燃放时间。
禁止燃放区域内,每年农历十二月十六日至次年正月十六日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限制燃放区域。
(一)限制燃放区域。
(二)限制燃放时间。
限制燃放区域内,在每年农历十二月十六日至次年正月十六日期间,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六每天6:00至24:00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严格依法监督。
(一)禁止燃放区域内全年禁止设置烟花爆竹经销点;限制燃放区域内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逐步减少的原则,布设烟花爆竹经销点。
(二)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影响治安管理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灵山县、浦北县人民政府根据本通告规定,结合当地实际自行确定禁限放时间及区域。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