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在城市化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对城市的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条件起到了积极作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地产法律知识,希望能增加大家对法规和合同条款的了解。
房地产经纪人的合同管理大全(14篇)篇一
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 ,保护房地产交易 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 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 ,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 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 、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 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实行自律管理,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和人员素质提高。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人员,是指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与其招用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和管理。
房地产经纪人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每年的考试次数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确定。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或者负责人、注册资本、房地产经纪人员等备案信息向社会公示。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变更或者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房地产经纪业务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承接,服务报酬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收取。分支机构应当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义承揽业务。
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 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内容:
(一)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
(二)服务项目、内容、标准;
(三)业务流程;
(四)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五)交易资金监管 方式;
(六)信用档案查询方式、投诉电话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分支机构还应当公示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
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 商品房项目的,还应当在销售现场明显位置明示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和批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
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二)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
(三)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四)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 和纠纷解决 方式。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可以制定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供当事人选用。
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经委托人同意后,另行签订合同。
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 和信息。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一项服务可以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
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得收取佣金。
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开展同一宗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只能按照一宗业务收取佣金,不得向委托人增加收费。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加盖房地产经纪机构印章,并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并书面告知下列事项:
(一)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
(二)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
(三)委托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
(四)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五)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
(六)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
(七)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
(八)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房地产经纪机构根据交易当事人需要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以外的其他服务的,应当事先经当事人书面同意并告知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书面告知材料应当经委托人签名(盖章)确认。
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 ,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
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承购、承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人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
委托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向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出售、出租房屋的,还应当向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未提供规定资料或者提供资料与实际不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拒绝接受委托。
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约定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付 交易资金的,应当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划转交易资金。
交易资金的划转应当经过房地产交易资金支付方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签字和盖章。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四)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 ,谋取不正当利益 ;
(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七)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
(八)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九)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 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建立业务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业务情况。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保存期不少于5年。
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应当制定房地产经纪从业规程,逐步建立并完善资信评价体系和房地产经纪房源、客源信息共享系统。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受理等方式,采取约谈、记入信用档案、媒体曝光等措施,对房地产经纪机构 和房地产经纪 人员进行监督。
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被检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并根据要求提供检查所需的资料。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信息共享制度。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情况通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构建统一的房地产经纪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为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下列服务: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公示;
(二)房地产交易 与登记信息查询;
(三)房地产交易合同网上签订;
(四)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公示;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取得网上签约资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被投诉举报记录等情况,作为不良信用记录 记入其信用档案。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完整的信用档案信息。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的;
(五)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规定如实记录业务情况或者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 等行政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划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地产经纪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本办法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对房地产经纪人的管理,充分发挥房地产经纪人提高房地产市场效率的作用,繁荣房地产市场,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人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从事提供房地产信息咨询和居间代理经营活动的人员。
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考试、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全国统一考试。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组织实施各项考务工作。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受建设部委托具体负责组织考试大纲的拟订、培训教材的编写和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并会同人事部组织或授权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培训工作必须按照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包括《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法规》、《房地产市场营销》、《房地产经纪基本知识》和《房地产经纪实务》四门课程。其中,《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法规》主要包括《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以及与房地产中介、交易有关的重要法规;《房地产市场营销》包括房地产市场营销环境分析、房地产市场调查和预测、房地产市场营销组合策略等内容;《房地产经纪基本知识》包括房地产产权、房地产投资、房地产估价、建筑学基本知识等内容;《房地产经纪实务》主要包括房地产代理、房地产居间等业务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对房地产经纪案例进行分析等内容。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已取得房地产助理经纪人从业资格满一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高中毕业学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满五年。
(二)取得房地产经纪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中等专业学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满三年。
(三)取得房地产经纪相关学科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满一年。
(四)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满一年。
申请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需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告申请表;
(二)学历证明;
(三)房地产助理经纪人从业资格证;
(四)实践经历证明;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人事部或其授权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国家实行房地产经纪人注册制度。经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者,应当自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注册。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以房地产经纪人的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经纪人的注册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经纪人的注册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部门为房地产经纪人的注册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注册机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管理初审机构(以下简称注册初审机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和管理应当接受国务院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申请房地产经纪人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交申请报告、填写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申请表;
(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连同本办法规定的材料一并上报注册初审机构;
(三)注册初审机构自接到注册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其注册申请的决定;
(四)注册初审机构决定受理注册申请的,签署意见后,统一报注册机构审核。经注册机构审核认定,对符合本办法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办理注册手续,颁发《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
申请房地产经纪人注册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一)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申请表;
(三)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四)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及单位考核合格证明。
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人员,逾期未申请或者虽经申请但未获准注册的,其资格自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签发之日起可保留二年。在资格保留期限内申请注册的,经审批符合注册要求的,准予注册。二年期满后再申请注册的,需参加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组织的经纪业务培训,并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方可准予注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五)不在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机构执业的;
(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按规定注册的房地产经纪人,其注册有效期自注册之日起为三年。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因工作单位变更等原因被其他房地产中介机构聘用,需办理注册变更手续。注册变更,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交申请报告;
(四)注册初审机构自准予注册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报注册机构登记备案。未经登记备案或者不符合注册变更规定的,其注册变更无效。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注册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行房地产经纪人业务的,由其聘用单位于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办理续期注册手续。续期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交申请报告;
(三)注册初审机构应当自接到上述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其续期注册的决定。注册初审机构审核认定该房地产经纪人无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不予续期注册的情形的,应当准予续期注册,并在其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上加盖续期注册年限专用章。
(四)注册初审机构准予续期注册的,应当于准予续期注册之日起三十日内报注册机构登记备案。未经登记备案的,其续期注册无效。
申请续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在注册有效期内的工作业绩和遵纪守法简况;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续期注册的有效期为三年。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注册机构撤消其注册,收回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
(一)本人未申请续期注册的;
(二)有效期满未获准续期注册的;
(三)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受刑事处罚的;
(五)死亡或者失踪的;
(六)脱离房地产经纪人工作岗位连续时间达二年以上(含二年)的;
(七)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撤消注册的其他情形。
撤消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聘用单位、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个人提出申请;
(二)注册初审机构对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报注册机构;
(三)注册机构批准撤消注册并核销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
房地产经纪人自被撤消注册、收回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之日起,不得继续执行房地产经纪人业务。
被撤消注册后,具有申请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资格者可以申请重新注册。
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是指对注册房地产经纪人进行的为其继续执业所需的经纪业务培训等活动,目的是使注册房地产经纪人不断更新知识,不断提高经纪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继续教育工作由建设部委托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负责和组织安排。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参加继续教育是其续期注册的必要条件。在注册有效期内未参加继续教育,或者虽然参加了继续教育但未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不能续期注册。
继续教育主要采取培训方式,也可采取其他方式,包括: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著作,参加学术会议、科研课题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命题、审题等。
各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机构在年审、晋级时须提交在本机构任职的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在注册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必修学时累计不得少于45学时。学时不够者不能续期注册。
继续教育的必修学时须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或者指定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取得,其计算方法如下:
(一)参加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或者其指定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的,学时按照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会认定的实际培训学时累计计算。
(二)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和者其指定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班上讲授继续教育课程的,学时按照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认定的实际讲授学时乘以5累计计算。但按照本款规定计算的必修学时每年最多为30学时。
继续教育的选修学时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参加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或其指定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的,学时按照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认定的实际培训学时累计计算。
(二)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或者其指定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上讲授继续教育课程的,学时按照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认定的实际讲授学时乘以5累计计算。
(三)参与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或者其指定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他工作的,学时按照工作量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酌情确定,但按照本款规定计算的选修学时每年最多为25学时。
(四)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认可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有关房地产经纪的学术论文或者案例分析文章的,学术论文按照每千字9学时计算,案例分析文章按每千字5学时计算。
(五)公开出版有关房地产经纪的学术著作的,按照每千字9学时计算。
(六)参加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或者所在地房地产经纪人注册初审机构认可的国际学术会议、全国学术会议或者省级学术会议的,每次按照9学时计算。在学术会议上宣读学术论文的,另按照每千字5学时计算。
(七)承担与房地产经纪业务有关的国家级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人,每人每个课题按照30学时计算。
(八)参加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命题,每次按照40学时计算。
(九)参加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审题,每次按照20学时计算。
继续教育的必修学时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认定,选修学时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或者注册初审机构认定。认定办法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班的认定:继续教育培训班必须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或者其指定机构组织。
(二)专业刊物的认定:每年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公布认可的专业刊物。凡在这些专业刊物上发表了有关房地产经纪的学术论文或者案例分析文章的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可向注册初审机构书面申报,说明其学术论文或案例分析文章的题目、主要内容、文字数量、刊物名称、出版日期等,由注册初审机构认定。
(三)学术著作的认定:凡公开出版了有关房地产经纪的学术著作的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可向注册初审机构书面申报,说明其学术著作的名称、主要内容、文字数量、出版单位、出版日期、书号等,由注册初审机构认定。
(四)学术会议的认定:凡参加了学术会议的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可向注册初审机构书面申报,说明其参加的学术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主办单位等,并须附上参加学术会议的邀请函或者通知等证明材料,宣读学术论文的,另需附上其宣读的学术论文的题目、主要内容、文字数量等,由初审机构认定。
(五)与房地产经纪有关的国家级课题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出具的证明认定。
(六)参加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命题、审题工作的,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颁发的证书或出具的证明为准。
继续教育实行登记制度。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应登记在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统一印制的《注册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登记手册》上。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经考核合格后,由继续教育承办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填写并盖章;通过其他继续教育方式的,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或者注册初审机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审核、填写并盖章。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要遵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所在管理机构的安排,接受检查考核。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在参加继续教育期间享受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从事提供房地产信息和居间、代理房地产经营活动的权利;
(二)有要求委托人如实提供与交易有关的相应资料的权利;
(三)有要求得到合理的佣金的权利;
(四)有要求委托人支付代理、居间活动的成本费用的权利;
(五)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有关房地产经纪法律法规及程序;
(二)诚实信用,恪守合同,完成委托业务;
(三)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
(四)接受职业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五)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
(六)委托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为加强对注册房地产经纪人的监督,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由注册单位对当事人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暂停执行业务、吊销《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并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实陈述及作误导性广告宣传;
(二)虚假承诺;
(三)收取不合理佣金;
(六)代理销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房;
(七)以欺诈手段骗取执业资格证书。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当事人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上级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3)20号文件的规定,本办法所称房地产是指从事房屋资产和土地资产经营的行业。
本办法由建设部和人事部分别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房地产经纪人的合同管理大全(14篇)篇二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的工种岗位为:_________________。在协议期内,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调整乙方工种的,应与乙方协商,乙方如无正当理由应服从甲方变更。
二、本协议期限采取有固定期限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一)协议期限为1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甲方规定责任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元,业绩抽成按弄潮儿房薪金制度。
四、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五、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相关商业机密,如涉及甲方业绩,成交情况,运作表单,业务流程等相关材料。除工作需要,乙方不得对外泄漏,否则甲方有权对其追究相关责任,及索要经济赔偿。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私下自做单,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贪污、盗窃、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的;。
(五)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乙方出现前款情形之一,甲方可根据不同情节及轻重,对其给予违纪辞退或开除处分、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可索要经济赔偿。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九、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损害后果和责任大小承担违约责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本协议或乙方属本协议第六条情形之一被解除本协议的,应赔偿对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整或每少履行一年协议赔偿对方1个月乙方解除本协议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甲方出资培训乙方的,乙方应另赔偿培训费总额的30%。
十、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经纪人的合同管理大全(14篇)篇三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修私房一栋。地点:民安镇龙凤路(茶亭)。
全包工程(乙方包工、包料、包拆、包建)。
旧房的拆除、新建楼房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外墙涂料工程、1~5层的室内装修工程(内墙面抹灰;内墙、天棚888涂料;室内地面砖;入户防盗门;室内木门;外窗铝合金窗;一楼外窗安装不锈钢防盗窗;室内水电安装)、6~7层室内装修(入户防盗门;室内抹灰;外墙铝合金窗安装;其他装修由甲方负责)、建筑垃圾清理。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见设计图),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
房屋竣工后,按施工图纸及预算清单进行验收,建筑面积按国家标准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元。
1、施工所用材料经甲方同意后使用,但价格不超过乙方报价。
2、本工程为一次性全包价,凡因工资、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在施工期间发生变化,工程造价不进行调整和补偿。
1、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的要求施工,如有更改,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认可。
2、因质量及事故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施工人员和第三人员的损害事故,均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对周边建筑物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3、工程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施工期间随时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设计人员的监督,施工所用材料必须是达标的合格产品。
1、第一次:房屋破土动工时,甲方预付工程款10万元。
2、第二次:房屋二层打板后付工程款10万。
3、第三次:房屋第四层打板后付毁程款10元。
4、第四次:主体工程完工付工程款10万元。
5、第五次:剩余工程款待房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本合同工期自20_年9月18日起至20_年3月31日完工。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乙方需提前十天提出验收申请。
1、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图纸及合同规定的,乙方必须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逾期交付的,支付违约金。
2、如设计图纸出现有影响工程质量安全不合理的地方,须经相关部门专职与设计人员共同协商解决。
3、乙方不得以工资、材料费机械费和其他相关费用违约,如有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施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如乙方没有按合同工期完工,每延期一月乙方向甲方交付罚金1000元。
如有其他未尽事项,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房地产经纪人的合同管理大全(14篇)篇四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一)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_______________)。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___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重新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订定。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二)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工作。
(二)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1、甲方因经营服务需要,工程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3、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甲方在下列节日安排职工休假:春节、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一)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二)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
(三)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工资计发形式为月薪(含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金)元,年终固定奖金元,年终浮动奖金_______元。
(二)甲方于每月6日以前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三)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购买下述保险(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乙方要求自行解决或放弃社保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甲方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制度及其标准。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二)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一)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2、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达损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辞退乙方,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3、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防治污染搬迁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五)甲方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足额及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甲方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强迫乙方劳动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
2、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如已确认乙方完成了某一项工作任务的。
3、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4、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5、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15天的。
6、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归还其占有的甲方的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或无形资产。
3、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
4、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5、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6、其他:处理其他应了而未了的事务。
(二)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为乙方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2、应乙方要求,及时、如实出具乙方的工作履历或绩效证明。第二十七条乙方不辞而别,或者下落不明,使甲方无法办理或迟延办理与乙方离职相关的手续的,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认其负有过错,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将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扣除乙方的当月工资。第二十九条除按合同二十条规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属劳动合同法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二)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一)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对已履行部份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二)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甲、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争议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等同。
(二)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房地产经纪人的合同管理大全(14篇)篇五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
本合同——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己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章)。
房地产经纪人的合同管理大全(14篇)篇六
优秀的房地产经纪人有较强的 拓能力,能创立和提高企业的品牌。小编整理了房地产经纪人的综合素质要求,欢迎欣赏与借鉴。
1、生理素质
房地产经纪人要有健康的身体和充沛的精力,头脑清醒,反应灵活,否则难以胜任此项工作。
2、心理素质
房地产经纪人要具有一定的情商(eq),包括善于与人交际和沟通的能力,面对各种不同环境,不同客户和不同情况的应变能力等。房地产经纪人还要有健康的心理,包括心理平衡性、心理承受能力、心理适应能力、心理调节性等等。平和的心态,积极进取的精神,良好的人际关系,开朗豁达的心胸,稳定饱满的.情绪,坚韧不拔的意志,这些都是房地产经纪人应当具备的心理素质。
3、职业修养
作为房地产经纪人,良好的修养是帮助你走向成功的一步。
房地产经纪人应当注意包装自己,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不断宣传自己,表现自己,一方面随时注意自己的职业形象,在仪表、举止、礼仪、服务态度和社交艺术等方面给顾客以视觉上和感观上的好感。另一方面要具有较强的公关意识,以真诚互惠、服务、精湛的专业水准,良好的信誉去展示自己的,取得客户的信任,是房地产经纪人走向成功的第一步。
在中介行业中,良好的职业道德是经纪人的无形资产,房地产经纪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这是各国经纪行业中对房地产经纪人共同的重要的要求。 主要包括:诚实信用(具体表现在给客户的信息要真实,不欺诈误导客户,公平中介) 有事业心(要热爱本职工作,敬业乐业,不断提高个人素质与理论水平,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对业务精益求精是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否则谈职业道德只是一句空话)有责任感(经纪人人忠于自己的客户,认真为客户负责办好委托的业务,完全认真地履行合同)加强自律(作为房地产经纪人要加强自律,自觉遵纪守法,遵守行规及公司管理规定,维护职业形象,不损害客户利益,同行不相互倾轧)为当事人保守秘密(房地产经纪人有为当事人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房地产经纪人的合同管理大全(14篇)篇七
1.首先,不管是哪个行业,其中的竞争都是很大的,要想在行业中做好,要想在行业中立于不败之地,那么拥有好的信息源,掌握大量的业务信息就是必备的条件。作为一名房地产经纪人也是一样的,必须拥有极大的`信息源。
2.说到交易,咱们就不得不说到一个概念,那便是诚信,生意人都很重视诚信,因为只有诚信经营才能获得好的人缘,才能获得客户的信任,才能在行业中立足。
3.房地产可以说是中国大的行业之一,国家的很多相关政策都是与房地产相关的,而这些政策也与我们日常的房产交易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作为一名房地产经纪人,还需要掌握国家政策的动向,随时为客户排忧解难。
4.要做一名专业的房地产经纪人,还需要掌握房地产相关的知识。所谓做一行专一行,就是这个道理。和很多行业一样,要成为一名房地产经纪人也是需要考取相关的资格证书的,房地产经纪人就有资格证书。因此,掌握过硬的房产相关知识,考取证书,有了证书作为保障,自然会得到更多的客户青睐。
5.当然,纸上谈兵是不行的,理论知识只有在实践活动中才能得到印证,只有在实践活动中才能让我们真正得到成长。因此,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房地产经纪人,还需要在业务中不断的累积经验,学会和相关行业的人打交道,学会和客户沟通,学会如何处理行业中的一些急难杂症,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快速的帮助客户解决问题,让自己更具竞争力。
6.最后我们不得不说的是,房产的交易是一件大事,可能对于很多客户来说,要完成这笔交易都是需要经过深思熟虑的,有的甚至会因为一时的顾虑而放弃交易,这在整个房地产行业中都是比较常见的,而作为专业的房地产经纪人,则需要有耐心,有气度,有修养,在遇到这样的事情时妥善处理好与客户之间的关系。
房地产经纪人的合同管理大全(14篇)篇八
住址:___。
法人代表:___。
身份证号:___。
乙方:___。
住址:___。
法人代表:___。
身份证号: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一、合作事项、合作期限。
1、甲方推行“独立经纪人合作制”的经营模式,即甲方与乙方由传统的雇佣关系改变为合作关系,乙方可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办理离职手续后,再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而工资由原来底薪加提成的模式,改为无底薪高提成的激励机制。
2、乙方以独立经纪人身份与甲方合作。乙方使用甲方办公场所、电脑网络、电话等办公条件及楼盘资源、客户资源等信息资源,并以甲方名义开展房地产经纪及一切相关业务。
3、甲乙双方约定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年为限。
二、分成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甲乙双方约定每笔成交单实际收到佣金扣除非本人盘源方、钥匙方、合作方、按揭费等其他分佣后所剩佣金为乙方个人实收佣金(以下简称实收佣金)。
2、乙方每笔租单按实收佣金的____%固定比例分成。
3、乙方每笔售单实收佣金的____%划为开单分成,实收佣金的____%划为结单分成。
4、乙方当月售单累计实收佣金超过_____万的,享有____%月奖励分成。
5、乙方租单分成在佣金收齐、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即可发放。收取现金的,由分行行政助理即时发放佣金的____%作为分成;佣金为刷卡的,分成将于_______发放。
6、每月____号前,乙方售单开单分成在财务部确认佣金到帐,分行经理批准,公司核准后在每月____日发放;结单分成及奖励分成按公司标准在结单后次月____日一起发放,遇节假日顺延。
7、乙方应得分成甲方在代扣应缴个人所得税后以人民币汇至乙方指定账户。
8、如乙方分成发放后发生撤单退佣或减佣等事项的,乙方须将多发分成退回公司。
9、乙方履行正常手续终止本协议,则未结单须交接给甲方指定的接手人继续跟进,该单的结单分成转移给接手人作为跟单收益。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开展业务的办公场所、电脑网络、电话等办公条件及楼盘资源、客户资源等信息资源(不提供笔、本、计算器、等日常个人办公用品)。
2、甲方根据乙方需要组织开展房地产经纪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当地政府部门所要求的经纪人资格认证报考、培训、发证等事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甲方应积极为乙方提供一切广告、信息资源支持,并协助乙方开展业务。
4、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业务进展情况,并要求乙方随时汇报。
5、甲方有权干预、阻止乙方违反甲方业务操作流程、服务标准的行为,并对所造成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间所获得所有客户、楼盘信息等资源均须登记在甲方资源管理系统或登记本(册)上,并按甲方规定享有所登记楼盘、客户资源成交后的分佣。
2、乙方进行业务时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及客户服务标准。
3、乙方开展业务时不能做出有损甲方品牌形象和声誉的行为,并在进行业务时不得有损害客户及甲方利益的行为,不得吃差价,因前述情形给甲方带来的品牌形象损害和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并有权从分成中扣除。
4、乙方在甲方所接受的培训内容及讲义、内部文件、内部规章制度、乙方进行业务时所使用、获知的所有客户、楼盘等信息资源均为甲方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提供给第三人及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5、乙方须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甲方制定的规定和限制,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乙方可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同意,双方不另行签订协议。
6、乙方所成交售单过户按揭手续须在甲方服务部门或指定合作机构办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私自找外部机构办理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该单所有收益,如因甲方服务部门或指定合作机构过错造成该单产生纠纷的,由甲方服务部门或甲方指定合作机构承担损失。
五、协议变更、终止、违约责任。
1、合作期限内如乙方未经许可私自收取红包、好处费、佣金等,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扣发乙方所有未支付分成及预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2、乙方如因违规操作被办公地点所在地政府管理部门通报或处罚,则本协议自行终止。
3、乙方因违反甲方制度规定,使甲方受到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4、乙方因故连续____天(含)以上无法开展业务,未向甲方管理人员通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暂停发放所有未发放分成,直至交接清楚后予以发放。
5、合作期限内如需变更协议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协议无法完全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修改或终止本协议。
6、合作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如需单方终止,由一方提前____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交接完毕则终止协议。
六、其它的约定。
1、甲乙双方不因本协议而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自行承担各项社保福利费用及按国家规定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2、合作期间因任何一切的违法违规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3、对交易中出现的合同纠纷,甲方有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及帮助,但因乙方过错导致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对于合作期间发生的诉讼案件,由过错方承担诉讼费用及损害赔偿;因第三人的行为损害甲乙双方利益的,由甲乙双方平摊诉讼费。
4、对违约行为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凭此协议向______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
甲方:___(签章)。
地址:___。
联系方式: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签章)。
地址:___。
联系方式: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房地产经纪人的合同管理大全(14篇)篇九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2.乙方必须保证所填写的房地产权属情况真实;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房地产资料;并保证本人对该房地产拥有完整产权或已取得其他业主的委托有权处置该房地产。
3.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4.乙方应当根据合同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5.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条件为乙方找到【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签署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的时间,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房地产经纪人的合同管理大全(14篇)篇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一)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_______________)。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___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重新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订定。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二)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工作。
(二)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3、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甲方在下列节日安排职工休假:春节、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一)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二)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
(三)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工资计发形式为月薪(含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金)元,年终固定奖金元,年终浮动奖金_______元。
(二)甲方于每月6日以前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三)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购买下述保险(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乙方要求自行解决或放弃社保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甲方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制度及其标准。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二)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一)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2、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达损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辞退乙方,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3、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防治污染搬迁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五)甲方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足额及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甲方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强迫乙方劳动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
2、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如已确认乙方完成了某一项工作任务的。
3、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4、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5、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15天的。
6、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归还其占有的甲方的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或无形资产。
3、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
4、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5、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6、其他:处理其他应了而未了的事务。
(二)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为乙方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2、应乙方要求,及时、如实出具乙方的工作履历或绩效证明。第二十七条乙方不辞而别,或者下落不明,使甲方无法办理或迟延办理与乙方离职相关的手续的,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认其负有过错,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将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扣除乙方的当月工资。第二十九条除按合同二十条规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属劳动合同法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二)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一)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对已履行部份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二)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甲、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争议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等同。
(二)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经纪人的合同管理大全(14篇)篇十一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v^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融资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以自己商铺和商品房等等房产作为抵押融资的项目提供全程融资居间服务,开展全程融资。融资目标为人民币,融资成本控制在月息,期限壹拾贰个月。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积极认真地为甲方推荐资金方,并及时沟通情况,全程负责融资工作。
2、乙方协助甲方和资金方做好融资方面的工作,协助考察、签约以及资金到位。
3、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融资居间服务作为报酬。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合同约定的相应高质量居间服务。
2、甲方应给乙方出具项目融资授权委托书,按照资金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并密切配合项目考察、谈判、签约等等融资工作的需求。
3、甲方与资金方签订融资合同,资金到账即认定为融资成功,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融资居间费。
第四条:融资居间费。
1、融资居间费的计算标准:
以甲方实际融资额的即为本次融资的居间费用,对此,甲方予以确认,并愿意按照比例支付融资居间费用。
2、融资居间费的支付办法:
甲方与资金方签订融资合同后,资金到账当日一次性支付全部融资居间费用。甲方未按时支付融资居间费的,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向乙方支付罚金。
第五条:诚信保密条款。
1、委托期内甲方未与资金方签订融资合同,资金未到账的,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居间费用。
2、委托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项目融资的任何信息等相关事宜,否则既是违约,按违约处罚。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自应支付之日(资金到账日)起十五日内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融资居间费,乙方在主张权利时可要求甲方按应付全部融资居间费的三倍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愿意放弃所有对违约金有异议的相关抗辩权。
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西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融资居间合同。
委托方:
住址:
居间方:
住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为委托方向(以下简称第三人)融资万元人民币事宜提供居间服务,包括为委托方提供机会与第三人进行接洽、谈判。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第三人,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融资方面的沟通工作。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即应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2、虽没有签订借款合同,但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借款的;
3、居间人履行了居间义务,委托人与第三人达成了其他协议的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按照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的借款总金额%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用(该居间费用为税后费用),对此,委托方予以确认,并愿意按照该比例支付居间服务费。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一旦符合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委托方应立即足额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第三人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第三人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费。
2、如果委托方以其朋友个人或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协议,居间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第三人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第三人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第三人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委托方未支付居间服务费,居间方可要求委托方按应付全部居间服务费的3倍支付违约金,且委托方愿意放弃所有违约金过高的相关抗辩权。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一旦下达,即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仲裁失败方还应承担成功方因此产生的律师费和差旅费,律师费和差旅费按重庆市司法局有关规定的上限计取。
第九条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并根据^v^之法律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居间方: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房地产经纪人的合同管理大全(14篇)篇十二
应聘者:
你好。
谢谢你点开我这封信,当你将简历投入瑞泰房地产经纪公司时,请问你对房地产经纪人有多少了解?如果你只是看到什么月薪几千几千,年薪十万不是梦等广告时,冒然的投入,那你将会浪费的你宝贵时间,同时也浪费我们的时间。
我公司发的广告上称的月薪年薪并无虚假,也是许多资深经纪人实际挣到手的,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挣到,这除了公司的平台以外,更多的是要看你的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和坚持努力的决心。房地产经纪这个工作是具有相当大的挑战性,也比一般工作辛苦些。同时这工作坚持做好了,在较短时间也能为你积累大量的人脉和钱脉,在工作时,你能学到其他工作学不到、接触到的的知识和机会。
人生的财富不单是金钱,更是经历和过程,金钱是要靠阅历积累来聚集的`。我看到很多应聘者都有过工厂的经历,出来寻找销售类工作的主要原因工厂里没有发展空间,展现不了自己的能力、增加不了自己的收入,丰富不了自己的阅历。但是你们要对自己有一正确认识,说白了就是要知到自己有几斤几两。看看那方面是自己的长项,千万别看到招聘广告上什么都不限就认为自己的几会来了,你这就错了。
还有才从学校出的学生们,当你们走出校门你们就不是学生了。你将面对一个全新生活境界,当你还现实社会太不了解时,请珍惜自己的处女就业。我说的珍惜是指你得认真学认真看,努力掌握从业技能,坚持不懈的探索挖掘自己潜力。不要三心二意,东一下西一下的,那样你永远也成长不起来的。记住,你在做事时你领导一定在看你做事的。最终一切尽是掌握在你自己手中的。
所以你在投简历之前,希望你能对房地产经纪行业、你要加入的房地产经纪公司,房地产经纪人工作做一个了解。现在网络很强大,你可先期查查行业、搜搜公司、了解了解经纪人。然后再考虑是否投入伟大的房地产经纪事业。如果你投入这个行业,请先脚踏实地做好自己的人生规划和设定好长短期目标。切不可好高骛远的能说不能做。既来之则安之,去了一定要做出一定成绩,这样才能对得起自己也对得起你去的公司。
房地产经纪人的合同管理大全(14篇)篇十三
经纪人(乙方)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中介[];代理[];咨询[];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明:___(见附件一)
()1.身份证;国籍[]编号[]
()2.营业执照;编号[]
()3.房地产权证;编号[]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
()6.其他证明或资料[]
甲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甲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证明(见附件二)
()1.身份证;国籍[]编号[]
()2.营业执照;编号[]
()3.房地产权证;编号[]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
()6.其他证明或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乙方具备接受本合同事项委托的合法当事人。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___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
2.具体要求
3.其他要求
第四条 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___%计算支付:___
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月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
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咨询服务的支付_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履行。
第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乙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的.,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偿付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须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将本合同第三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履行情况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发生将本合同第三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为自己牟取不当利益的;
5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
第十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及本合同补充条款中书面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自愿按本合同严格执行。一方违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中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有关手续。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内,由乙方按规定,将本合同交上海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备案。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签订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上海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_________份,共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承办经纪人员
(资格证编号:___ )
年 月 日于上海
备注栏
甲、乙双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业已经备案。
经办人:___ 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章)
年月日
房地产经纪人的合同管理大全(14篇)篇十四
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房地产中介加盟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
1、甲方是经国家工商及有关部门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总公司,乙方加盟后依托甲方成立非企业法人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分公司。
2、双方共同到工商部门办理分公司注册登记。乙方为分公司负责人,营业执照由乙方保管使用,印章由总公司保管,乙方使用时需做登记备案甲方存查。
3、乙方自行选择经营场所,承担一切经营费用支出,并享有和支配分公司经营所得。为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使每一条信息价值最大化,在开展房产业务中,总公司在与加盟店协商同意后可对加盟店内人员进行暂时调动或者调整,总公司有义务协助各加盟店在财力、人力、物力等方面进行优化组合,并配合制定好分配方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甲方依据本协议为乙方加盟经营提供一定的保障和支持。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保证金和管理费等。
第二条加盟相关费用支付。
(1)加盟费。
本协议签订同时,总公司对加盟店收取一次性加盟费_______元。
(2)诚信履约保证金。
本协议签订同时,总公司对加盟店收取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元整。在合同期满时如无违规,违约和无有损公司品牌形象的,保证金无息返还。
(3)经营管理费。
经营管理费按乙方销售额的_______收取。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管和检查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法经营,如乙方违反上述之规定而引起法律,经济责任和损失,应由乙方自负承担,并有权劝阻和终止本协议。
2、甲方为了开创公司的品牌、经营活动中,即讲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注重社会效益,公司所制定的规章制度,经营规范程序,乙方必须无条件遵守。
3、甲方负责乙方办理工商、税务、房地等各项登记手续,包括(协助)办理每年的年检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甲方负责统计乙方每月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同时乙方每月缴纳实际的税费,超出部分另开发票按_______%交纳税费(附同等额度的发票)。乙方必须做好台帐,每月31日前如实汇总给甲方,甲方将统一负责向国家按时交纳乙方税费。
5、甲方向乙方提供银行帐号、支票、发票使用权。
6、甲方统一印制并向乙方免费提供看房单、委托登记协议、买卖协议书、租赁、买卖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书范本以及有关法规、政策资料文稿、各项法规、政策等展示牌由甲方统制作(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拥有甲方给予的`合法经营权,可在当地办理工商执照登记,成立加盟店或分公司。甲方授权乙方特许加盟权,由总公司办理统一资质证书(乙方自行办理分公司的资质),并负责乙方参加有关部门主办的业务培训班,使培训人员取得合格证书及上岗证。
2、乙方应在工商机关登记的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一切相关费用。乙方必须合法经营,诚信服务,依法纳税,服从总公司的统一管理。如出现违法行为,后果自负。
3、乙方设立分公司负责一切法定手续,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合法劳动用工及经营场所有关手续等。甲方给予尽可能的协助和配合,乙方有权对分公司进行人事调配(但必须到甲方备案),安排分公司工资、奖金发放。
4、乙方负责承担自己的房屋租赁费、人员工资、办公设备、装修费等一切开办费。
5、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要求统一招牌、胸卡、服装、铜牌等。并按照甲方规定统一设计,配备店面招牌、店内海报等。乙方必须在店面显眼位置设置甲方监督和投诉电话,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6、分公司原则上不得办理房地产代理业务,特殊情况下,乙方在受理代理业务签订相关协议前,必须事先报甲方审核批准并将相关文件交甲方备案。
7、乙方因故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理注销手续。并交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在注销完毕后同时须递交债权债务承诺书。
8、乙方在开展业务中要积极维护好公司的形象,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活动。如发现乙方违规操作,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并不退回保证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恶意终止合作协议。对以上条款如有违约,任何一方可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2、乙方逾期交纳任何费用,应按日万分之五向甲方交纳滞纳金;如无特殊原因而导致逾期超过30天的,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加盟协议,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超范围经营或违反本协议规定经营的,经确认后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加盟协议。乙方应无条件交回分公司执照等手续,注销分公司,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如乙方经营不善导致分公司无法再继续经营,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把未履行完的房屋代理业务无条件转移给甲方,不得从中扣取费用和索要利润;双方共同办理分公司注销或变更登记事宜。
5、如无乙方责任甲方单方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双倍赔偿乙方所已交纳的保证金,已经所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六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有效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条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八条保密。
一方对因房地产中介加盟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三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五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_式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