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我的偶像篇一
周杰伦从小就表现出非同寻常的音乐天赋,所以妈妈从他三岁起就培养他学习弹钢琴。周杰伦的钢琴老师很严厉,只要一弹错,一不专心,就马上打手背,因此,小杰伦的双手经常布满淤青。童年的周杰伦被“剥夺”了玩的权利,几乎所有日子都是在钢琴边度过的。
高中毕业后,周杰伦没能考上大学,他就到一家餐馆当服务生。很意外的,他在一次比赛中得到了吴宗宪的垂青。吴宗宪聘请他到自己的唱片公司做音乐制作助理。这份工作什么杂事都做,虽然很辛苦,薪水也很少,不过周杰伦做得很努力,也很快乐。有一天,吴宗宪给了周杰伦一个很苛刻的机会:在十天中写出五十首歌曲,并能让吴宗宪从中选出十首来,就给他出唱片。整整十天,周杰伦每天都吃的是方便面,但他真的拿出来了五十首新歌来,,而且每一首都写得工工整整、谱得漂漂亮亮的。一夜之间,周杰伦成了华语歌坛最红的小天王。
我觉得,周杰伦的成功不是偶然的,这不仅仅是因为他有音乐天赋,更重要的是他一直都很努力,象蜗牛一样即使背着沉重的“壳”,仍然坚持着,一步步往上爬,最后成就了自己的梦想。
我的偶像篇二
——题记
即使是伤心的时候,有时也会听听这首歌。每次他都给我鼓励,让我失望的心重新燃烧。也因为这首歌,我把我的偶像从周杰伦改为了tfboys。当然,他们是那么的远,却又那么近。既像是遥不可及,又像是触手可及。我认为这就是偶像。
都说女生的英语好,可我好像丝毫没感觉到。第一次月考,和那些单词大眼瞪小眼,它认识我,但我不认识它。相反,数学做的还可以。两天后,分数就出来了。难以想象,数学147分,英语……英语才70分。拿到分数是差点就晕了。连及格都没到,那一段时间里,我直接放弃了英语。谁说的女生英语好,为什么我就不是。将纸揉成团,抛物线似得进了垃圾桶。走出了教室,才恍然发现天已经下起了雨。走到学校的小路旁,旁边有小亭子。学校的池塘里依旧清澈,每次在八点的时候它都会开的,在晚上合上,像是睡莲,却又小了一点,不知道是不是。呵呵,自嘲的笑笑。这雨,淋湿了我的衣裳,淋湿了我的发丝,也淋湿了我的心。不要说,这次的成绩,老妈肯定要教育教育我的。不知怎的,心突然好冷,好冷,痛彻心扉的冷。小路旁来来往往的同学,有笑的,有哭的,有无所谓的。
我趴在亭子里,想忘了一切,却愈来愈清晰,忘不了抹不去。下课了,广播今天换了首歌,也是我们整个学校最受女生欢迎的歌手,我却戳之以鼻。
虽然不知道下次能不能考好。但是,我一定会尽全力的。大家一定要保佑我千万千万不要在考差哦。
——后记
我的偶像篇三
偶像,是个再寻常不过的词。在字典里甚至只是普通的两个字,普通的油墨印刷,普通的定义,普通的字体。但在每个人的心里,却是不一样的,且特别的存在。
众所周知,我是一个实打实的追星女孩。虽然喜欢的偶像很多,但是有一位,就像天使一般降落在了我的世界里。她就是“山支大哥”孟美岐。
孟美岐,火箭少女101成员,在队内担任主舞,副唱。发行多张专辑及单曲,参演多部电影及综艺。
第一次看到她,是在去年那个爆火的选秀节目《创造101》上。对她的第一印象就是:身着红衣的曼妙女子且舞蹈好有爆发力。总的来说,“又美又飒的优秀舞者”是对她最贴切的评价了。
一首等级评价曲过后,她的等级是“a”——最高等级。但因为人数冲突,只能再与其他人进行1对1对决,并成功夺得a班席位。那一刻,不只是在场的人都惊住了,就连隔着一层厚厚的屏幕的我,都被她如此“刚”的表现愣住了。我当时就觉得,这个女孩以后肯定会大火的。
大火的路总是坎坷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乐华娱乐——孟美岐——第16名”赫然的几行字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忍不住叹了口气,心情非常复杂。后来凭借一首舞曲《撑腰》,排名迅速上升至第4名;再以高难度的“神曲”《忐忑》,《我就是这种女孩》等公演中流畅又完美的表演上升至第1名,后来便一直以第1名的身份直至节目结束。
她出道的那一天,6月23号,星期六。虽然有很多的补习班,但我还是看了她出道之夜的直播。当黄子韬宣布:“乐华娱乐孟美岐,以185244357票c位出道!”那一刻,我的心脏仿佛骤停了一下。满脑子都回荡着孟美岐c位出道的声音。心情激动到只能用激动来表达了。她哭了,我也哭了。
她出道之后,参加的每一档节目,每一部电影,每一首歌,每一支舞,无一例外,我都翻了好几遍。你能想到的,你想不到的,我都做了。我就是这样一个实打实的追星女孩啊!
可是,你知道吗,她对我来说,还有很多意义。因为孟美岐,我才去学了书法;因为孟美岐我才会去努力跳舞;因为孟美岐,我才找到了我的梦想。
对于你来说,可能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唱跳歌手,但对于我来说,孟美岐,她是一盏路灯,一直用她的光芒照亮我的前方。
我想让你的努力不再是《只有你知道》,我想让你的刚强你的《犟》展现给所有人。你从一个《陌生的女孩》到令我《折花》一大片都要守护的人,想要记住你说的:“只要有人喜欢我,我就《有种》让你们继续喜欢我。”。会的,我会的,《ilikeyou》,直到世界尽头。
美孟有你,未来可岐。这就是我的偶像——孟美岐。
我的偶像篇四
历史上少有的奇才苏子瞻,我仰慕已久。
苏轼在诗、词、文、书、画方面均有登峰造极的造诣。我敬佩他,尤其是文学和书法方面。他强调文学的独创性、表现力、艺术价值,强调“有为而作”、崇尚自然。他认为作文应达到“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的艺术境界。我热爱写作,亦是“有为而作”,不逼迫自己写没有感觉的东西,也尽力在逃避着矫情、做作,且希望自己的习作不落窠臼。鄙人也学了几年书法,曾经因仰慕而观赏苏轼的书法,因水平有限,只嗅出了:字时大时小,不循规蹈矩,的确是个崇尚自然的人。字豪放,没有死抠每一笔画必须多么到位,字如其人啊,苏轼豪迈、不拘小节的性格由此可见一斑。我也企图模仿他的笔法,然而功底不深厚,一点儿也不相像。
苏轼是个正义单纯的政客。彼时王安石变法,苏轼发现新法对老百姓的损害,便毅然上书反对新法。可是苏轼啊,你怎么一点都不圆滑呢?尔虞我诈的朝廷容不下你,你便自求外放。然而你的才华从政绰绰有余,在杭州任太守时政绩显赫,深得民心。我想像苏轼一样纯粹,在浊世中保留一点人性的纯真。
苏轼是个善良的人。他居于常州时花光了积蓄买了一所房子。一次发现一老妪在房前啼哭,经打听,原来这是一座百年邸宅,老妪的不孝子孙将它卖给苏轼。苏轼闻言,当即烧了房契,归了房子。我想像苏轼一样,用金钱等身外之物赠人玫瑰,换得余香满手。
东坡其人对爱情十分看重,对妻子也极其优待。结发妻子王弗仙逝后,他在她坟墓周围亲自种植三万株松树以寄哀思。并写下“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的千古着名悼词。将来在爱情的道路上,我也要忠贞不渝。
我的偶像篇五
我的爸爸是一名厨师,我很为爸爸的职业感到自豪。我爸爸这个人长得相貌平平,虽然性格很温和,但平常有时会生气,他一发火起来是很难把他不开心的心情安抚下来的,所以我和弟弟都很听爸爸的话,学习都很用功,尽量不让他生气。当我们考试不理想的时候,爸爸并没有骂我们,他只是耐心平静地把我们试卷里做错的题目讲解给我们听。爸爸有许许多多的爱好:运动、讲笑话、看书等。不过,他最喜欢还是运动。
工作之余,爸爸总会叫上叔叔们一起去打蓝球,每次打篮球都是他的分数最多,因为他的个子是在五个兄弟里是最高的,再加上爸爸自己经常练习打篮球,当然打得好啰!如果叔叔们不在的话,每当星期天,爸爸有空时,他就会带上我和弟弟一起去公园玩,踢足球,打羽毛球……那段时光真快乐!因为爸爸个子高,所以我们在打羽毛球的时候根本不担心球掉在树上弄不下来。在一次暑假,我和爸爸来到了公园打羽毛球,因为天气热,所以我们找了一棵比较高大荫凉的树在下面打羽毛球,打着打着,我击球时用力过猛,球掉到了树枝上,我用了千方百计都不能把球弄下来。这时,爸爸大摇大摆的朝我走来了,他先把椅子放在地上,然后他就站在椅子上,踮起脚尖儿,用棍子把树枝用力地摇一摇,球就掉下来了。哈哈,这下,即使球再掉到树上,我也不用担心了。真是“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啊!
爸爸对工作非常地认真。别人星期六休假,爸爸却总到宾馆帮加班的同事帮忙、工作。一次,爸爸带我到宾馆去玩,那天正好是星期六。一个叔叔来到了宾馆,一问才知道,这个叔叔是宾馆的总经理,爸爸和总经理的关系非常好,他们还是朋友呢!他们正在交谈的时候,叔叔突然问:“今天不到你加班,你怎么来这儿工作呢?""我多帮同事们分担些事情。这样,同事们就不会太累了”爸爸笑嘻嘻地说。总经理一听,心里一高兴,就为爸爸加了薪水。爷爷奶奶听了这个消息,高兴了好一阵子,可爸爸仍然在每个星期六宾馆帮忙、工作。
我的偶像篇六
有的人喜欢李清照那优柔寡断的词,有的人喜欢李白那潇洒自如的诗,还有的人喜欢白居易活泼洒脱的意,而我却独爱“唐宋八大家”“宋四家”之一苏轼的作品。
苏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生于公元1037年,死于公元1101年。谥号文忠,眉州眉山人。是北宋著名的文学家、书画家、散文家和诗人。他的`性格豪放直爽,文章风格平易流畅、豪放自如。他的诗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在艺术方面开辟了一个新的境界。
在中国的文化史上,苏轼是一颗璀璨夺目的巨星,大宋文化中最亮丽的一道风景。读“大江东去”的雄放千古,“老夫聊发少年狂”的豪情;读“唯愿孩儿愚且鲁”的愤激,“十年生死两茫茫”的深沉悲愤。
苏轼到杭州任官时一共做了两件好事。第一件是有一年杭州大旱,饥荒瘟疫一起发生。苏轼向朝廷请求,免去当地老百姓的部分赋税,并发放救济粮。他又得到了赐给剃度和尚的度牒,换成大米来救济饥饿的百姓。苏轼还做了很多的厚粥和汤药,派人带着医生分街坊给百姓治病,救活了很多人。还专门修建了一些简易病房,救治周围有病的百姓。
第二件是苏轼看到茅山有一条河专门容纳钱塘江潮水,盐桥有一条河专门容纳西湖水,于是疏通这二条河道以通航。再修造堤堰闸门,控制西湖水的蓄积与排泄,钱塘江潮水不再进入杭州城内。又用剩余人力修复了六井,再把挖出来的淤泥堆积在西湖中,南北长三十里,修筑成长堤以来往行人。吴地百姓种菱,春天就除草,不留寸草。苏轼又雇募人力在西湖中种菱,水草不再生长,把种菱的收入备作以后治理西湖的费用。他还在堤上种植芙蓉、杨柳,望去好像图画,杭州人把长堤命名为苏公堤。
我们对苏轼的印象大都是一位庄重肃穆的老先生,站在高处迎风吟诗,就像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而我们对吃货的印象都是在餐桌前整天细品美食,尝尽酸甜苦辣的胖子。那如果两者结合起来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呢?没错,我们熟知的温文尔雅的大文人苏轼就是一位吃货,甚至发明出了东坡肉、东坡鱼、东坡肘子等多道美食!在他的诗词中也有很多都是写美食的,令人读起来垂涎欲滴,真想大快朵颐一番。
苏轼,他用那独具匠心的眼光,站在文学之巅峰,观望人间悲情冷暖。他是个乐天派,是百姓的朋友,是大文豪,是大书法家,是诗人,是吃货,是一个卓尔不凡的英才。
我的偶像篇七
我喜欢看书,因为每一本书都能带给我不同的智慧,故事里的每个主角,也都有不同的特质,有的让我深深喜爱,有的让我当做借镜,看书是一件让我很充实快乐的事情。
不管是那个角色,在我心目中都这些千百万的角色在我的心中都有自己的地位,其中在我希木终排行第一的就是“樱木花道”。
这是一的关于篮球队的故事,我常常和爸爸一起看,不但有书,还有动画集,我百看不厌。
知道为什么我会崇拜樱木花道吗?因为我的运动细胞不发达,还很怕球,老是害怕被球打到,所以我超级羡慕这些运动健将,特别是有风度的篮球风云人物了。
我常想,如果有一天樱木花道出现在我的眼前,我一定要好好跟他讨教打篮球的技术,怎么样可以漂亮的三步上篮、怎么样可以漂亮的把球投进篮框,最重要的就是,我该怎么样才能克服对运动的恐惧和不安。
今天我下午刚好有时间,我和他去公园说说,他带着最宝贝的“篮球”来跟我相见,突然他的篮球出现一道通路,我随着那道光走进去了,这是我无法想象的,你知道吗?里面就是我最怕的篮球场,当我正要逃出那一道光时,他仍还茫茫暮色,结果逐渐消失了。
里面的人物和我在电视上看到的完全是一样的,那里到处人山人海,突然看红色头发呆呆的男生在叫我,因为我看得太入迷了,所以差一点认不出来,他叫我先看一次他们比赛,之后,他告诉我,没有人一下子就成功的,他也是经过很多次的失败,才打出很好的篮球的,俗话说:“失败为成功之母”,的道理就是这样。
这次和我的偶像初次见面,一开始两人二话不说,之后,渐渐的开始不再这么冷淡了。
我的偶像篇八
平凡人成功的背后是超越百分九十九的人的努力。
——引子
与许多人一样,我也有一个偶像,那就是他。
他,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在认识他之前,我一直认为网红是一个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甚至算得上一个“不务正业”的职业,而他,却不同。
他,毕业于“211”南昌大学。可他,并没有走上父母安排的道路,而是走上了自己所喜欢的路,去追逐自己的梦想。他原本有一个平稳的工作,但,一个机会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公司要挑选六个人做导购直播员,他靠着专业实力进入其中。可是,不大有保障的直播行业与一份平稳的工作,相差实在太远了。所以,只有他当了真。
他,虽然不是“铁唇哥”,却是“口红一哥”。作为一名美妆导购员,为顾客们试色调更是自然。记得有一次,他连续直播六个小时。屏幕中,他从始至终都没有停止上口红,卸口红。他苍白的脸上一直露着微笑,眼中却有怎么也掩盖不住的疲惫。他不停地介绍着产品,仿佛不会累似的。在弹幕中,有顾客提出要试r5的色调,他用不到三秒钟时间,便在满屋子的口红中找出此款。他用六小时试了三百八十种口红,从原来微微透白的m唇,变成了有些红肿,有些干裂的厚唇。事后,他回忆道:“前两个小时还好,后四小时就有些力不从心了。那段时间,我一吃到热的东西就会‘嘶,好辣’。算是对口红的心理阴影吧!”因此他得了个戏称——铁唇哥。可是,做“铁唇哥”太累也太苦了,做一个“口红一哥”就好了。
他,“年入千万”并不是偶然,而是必然。“我担心运气用完,因为运气太好了。”他总是自谦着,而翻阅他的履历,平凡又不平凡。20xx年考入南昌大学,自此学习美妆学,20xx年大学毕业后,因为大多数顾客并不愿意直接试色柜台的样品口红,他开始尝试用自己的嘴巴为顾客试色,多次获销冠称号。20xx年9月,成功挑战“30秒涂口红最多人数”的吉尼斯世界纪录,成为涂口红的世界纪录保持者。自此被称为“口红一哥”。20xx年“双十一”与马云pk卖口红,最终战胜马云。截至20xx年6月,李佳琦全网粉丝已近5000万。20xx年10月17日,入选20xx福布斯中国30岁以下精英榜。
他,就是李佳琦,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篇九
他,不是银幕上光鲜亮丽的明星,亦不是史书上功盖千秋的伟人。但他是伟大的,至少在我眼里,他是我的偶像,我的超级英雄。
奇怪的是,在那严肃的面庞上还镶嵌了一双充满活力的、会说话的眼睛。它好像有一种魔力,会令人很快信服他,乐意向他倾诉。
譬如那次考试,因为作文跑题,我破天荒没考及格,名次一落千丈。一向骄傲的我自然很受挫,一回到家,“金豆豆”就决了堤。他竖起了虔诚的耳朵,耐心听着我的抽抽嗒嗒,并没有太多安慰的话,只用他那深褐色的眼睛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温暖与信任。我很快摆脱了悲伤,重树信心,他就像一盏明灯,在黑暗的低谷照亮了我前行的路,带给了我莫大的安慰和力量。
如今,岁月已悄然在他的眼角刻上了细细的皱纹,但这并不能掩盖那双褐色眼眸里折射出的摄人心魄的光芒,这是岁月赠予他的长年辛劳的勋章。
再看他的那双手,实在算不上漂亮,关节粗大,厚实的手掌上满是硬梆梆的老茧,拇指的指甲盖上还有泛着乌紫的凹痕,那是修暖气时受的伤。这双手弹不出悠扬的曲调,也写不出华丽的辞藻,但他可以撑起一个温暖幸福的家。
这就是我的偶像,相貌平平,不善言辞,却是我生命里永远的明灯和向导,他有着全世界最动听的名字——爸爸!
我的偶像篇十
从这点来看,我的偶像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
那一天,他正在樊城,得知曹操要来攻打。为了不让百姓受到杀身之祸,他毅然决然地带着百姓逃去江陵。
在去往江陵的路上时,他得知曹操已经占领了樊城,不日便会追上他们,他自然是心急如焚,心中如火烧火燎一般。此时的他,如果放弃百姓自己逃跑,这样或许可以逃掉,但是他没有,因为百姓可能会遭殃。
在危急关头,他选择与百姓“同生死,共进退。”
从这点看来,我的偶像是一个将百姓生死放在第一位的人。
爱惜帅将之才的人
当时,他正在阳县景山休息,突然听到几个小卒说赵云将军冲向曹操的军队里,并且断言道:“他肯定是去投降曹操了。”当他听到这个消息时,他并没有生气,而是让那几个士兵不要乱讲,和他一起等候赵云将军。
从这点看来,他爱惜将领胜过爱惜自己的孩子。
“他”不太善良;“他”宁死也不抛弃百姓;“他”爱惜将领。“他”是谁?“他”就是刘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