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公务员法心得体会篇一
本人参加了_省公务员考试,报考了_职位,有幸以优异的成绩成为拟录用人员,现在我即将开始人生的另一段旅程,并逐步完成从事业单位到机关公务员的这种环境和角色的双重转变和适应。为了能更好的走向工作岗位,让领导对我有更深的了解,现对自己以往的学习、工作、思想、生活情况做如下鉴定。
一、学习工作方面
在大学期间,本人遵守国家法律、学校纪律,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以课堂所学为基础,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通过老师的教导、同学的帮助以及自己的努力,认真学习、打下了扎实的法学基础。
参加工作以来,围绕本职中心工作,对照相关标准,严以律己,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严格遵守单位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虚心向有经验的同志请教工作上的问题,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和知识;敢于吃苦、善于钻研,能按规定的时间与程序办事,较好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同时积极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工作效能。
二、思想政治方面
在思想上,本人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精神,利用电视、电脑、报纸、杂志等媒体关注国内国际形势,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治思想文件、书籍,深刻领会_讲话精神,并把它作为思想的纲领,行动的指南;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及教育活动;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明白自己所肩负的责任;积极参与基层建设;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满足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所获得的党的基本知识,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增强自身的党性原则,按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要求自己,虚心向身边的党员学习。
三、生活作风方面
在生活作风上,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耐劳、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勤劳简朴的生活,严格要求自己;遵章守纪、团结同事、务真求实、乐观上进,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
总结自己多年来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比如我刚刚踏出校园,步入社会。社会工作经验上还存在着一定的欠缺。这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磨砺。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一定要继续加强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沟通能力等,力争做一名合格的司法工作人员,为我国法治事业发展和壮大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公务员法心得体会篇二
公务员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中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综合法律,《公务员法》的颁布与实施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项空白,对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增强公务员责任意识,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
应该说我国对于违法的党政领导干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制度已经比较健全,但是追究工作失职、领导失误等领导责任的法律制度尚未触犯法律,也不适用纪律处分时,往往难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这在客观上形成了对领导干部监督的空白,致使长期以来领导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
《公务员法》将“引咎辞职”引入公务员管理中,强调了公务员队伍中领导成员应该承担的责任,《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引咎辞职或者因其它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将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写入法律,意味着要用法律的“刚性约束”来进一步强化法律责任,让领导责任不再一种可以“大错化小小错化了”的虚幻责任,而是更加具体化,这有助于强化领导干部的权责意识,约束其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
《公务员法》不仅把领导干部的引咎辞职制度写入法律,而且规定了公务员的辞职制度。《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明确规定了予以辞退的五种情形,那些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不胜任现任工作,不接受合理安排,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大错没有,小错不断的公务员,可以辞退。辞退制度的建立,将畅通公务员队伍的出口,打破公务员只进不出的潜规则,加快公务员合理流动,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所以,引入引咎辞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有利于培育公务员的责任意识。
为了防止公务员在任枉法、离任收赃,《公务员法》还对公务员离职后的从业作出了严格限制。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单位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违反者要予以处罚。
我国公务员队伍庞大,人数众多,如何对这支队伍进行科学管理,是公务员管理机构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公务员法》的颁布,打破了公务员管理单一化的模式,创新分类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水平。长期以来,我国公务员实行的是简单的职务分类,即只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之分。《公务员法》创新了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它职位类别。根据职位的性质、特点划分职位的类别,增设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职务,单设法官、检察官职务,有利于依据职位的特点进行更科学的管理,有利于稳定和吸引科技人才,培育一支高素质公务员科技专家队伍。有了《公务员法》,公务员的职责也更加明确。
在公务员晋升及工资待遇上,《公务员法》也做了修改,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一个公务员,可以根据其能力、工龄、业务等因素,在职务上得到提升,如果没有空缺职务担任,在从事原工作的基础上,享受与应提升职务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即职级晋升。这样公务员即使没有职务的升迁,也可以通过职级晋升获得待遇的提高,调动了公务员的积极性。此外,对于消除公务员的“官本位”意识,防止,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公务员法心得体会篇三
对于考生而言,体检是公务员最简单的环节,却也是最不能忽视的环节,但因为难度并不是很高,稍微留意一下还是很容易通过的。
比如,考生在体检之前的一周就要开始调整自己的饮食以及作息时间,最好是提前一个月开始调整,这样时间上更加充裕,如果有服药的也可以代谢干净,不会影响体检的结果。
曾经有一名考生在体检之前的几天连续大吃大喝,最后就导致体检没通过。可见,作息时间以及饮食规律必须要提前调整。适当的增加锻炼也很有必要,这点是针对不经常锻炼的考生。
一方面是为了通过体检,另一方面也是提前做好准备,毕竟公务员的工作比较辛苦,提前锻炼可以更好地适应。除此之外,如果考生想要确保体检一次性通过,还可以每年做一次体检。
这样是为了保证身体健康,尽管大部分人都不会去做体检,但一般的体制内单位每年都会有一次。大型的私人企业一般也都有。
对于这部分考生而言,其实体检就不用太担心,因为体检结果就足以说明一切。却也好要提醒考生一句,保证睡眠不熬夜,饮食规律的情况下,大概率体检还是不会有问题的。
公务员体检虽然是公务员考试过程中最简单的环节,却也是淘汰率比较高的一个环节。在体检上被淘汰的考生,真正存在的问题的并不多,多数都是因为不重视以及忽略了体检,才导致在体检上面马失前蹄。
这无疑是最可惜的,毕竟临门一脚,即将踏上公务员的岗位,却因为自己的疏忽失去了机会,说不可惜那是假的。可见,体检虽然简单,但考生依旧不能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