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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篇一
我园领导非常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首要位置,并及时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对如何开展食品安全宣传问题做了详细部署,要求教师要以课为例向幼儿讲解“病从口入”的道理,杜绝传染病的发生,保证了全体幼儿的健康。
1、在食品安全教育活动中,利用国旗下讲话和各班利用家园联系栏向幼儿及家长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科普知识和正确的饮食观念和食品安全观念。使他们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人人关心和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2、按年龄段各班利用晨间谈话、健康安全课等形式向幼儿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如《变质食物我不吃》、《路边零食我不吃》、《三无产品我不吃》、《膨化食品我不吃》、《吃东西要小心》、《垃圾食品我不吃》、《少吃冷饮》、《包装袋上的秘密》等课,向幼儿宣传以上食品对幼儿的害处。各班还以幼儿生活中的小事为切入点,例如:饭前应该先洗手;多喝开水,少喝各种饮料;清洁卫生要做好;食品挑选需注意,“三无”食品莫食用;过期食品不要吃,变质食品切分清;油炸腌制要少吃,健康危害是关键等。
一是全幼门口高挂以食品安全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标语“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健康教育宣传栏特办一期专栏,张贴标语(一)尚德守法,社会共治;(二)食品安全,和谐万家;(三)提升治理能力,保障食品安全;(四)建立诚信体系,生产安全食品;(五)法行天下,食者无忧;(六)欲食天下鲜,安全记心间;(七)食品安全系万家,监督管理靠大家;(八)普及食品科学知识,养成健康饮食习惯;(九)开展食品安全整顿,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十)举报食品违法行为人人有责。
二是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以本次食品安全宣传周为契机,组织学幼儿园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我园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切实提高食堂管理和操作的规范化水平。
三是切实开展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消除幼儿园食堂卫生安全隐患,全面加强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杜绝“三无”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权益。
四是我园对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取得的经验与做法进行报道《高度重视保障食品安全——全塘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和认真总结,并形成活动方案和总结的文字资料,于6月23日前已上报市教育局基建科。
在以后的幼儿园工作中,我园将把食品安全教育活动持续下去,创新活动形式,扩大教育辐射范围,真正发挥校园安全教育作用,让幼儿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使他们在幼儿园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成长。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篇二
1.到正规商店里购买,不买校园周边、街头巷尾的“三无”食品。
2.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尽量选择信誉度较好的品牌。
3.仔细查看产品标签。食品标签中必须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不买标签不规范的产品。
4.食品是否适合儿童食用。儿童食品至今尚无明确的定义,因此,为儿童选择食品谨慎为宜。
5.不盲目随从广告,广告的宣传并不代表科学,是商家利益的体现。
小食品尽量少吃
不少小食品在生产过程中都使用了添加剂,这些添加剂对儿童的肝、肾功能影响较大。过量食用加入防腐剂、色素、甜味剂的食品,还会对儿童的中枢神经系统造成伤害。而且小食品的营养素不全面,孩子零食吃多了,就不会好好吃饭,长此以往可能会会造成营养不良。特别需要提醒父母的是,检疫人员查出的不合格食品之中,小食品的不合格率最高。所以说,所谓的“小食品”并不是儿童食品,尤其是校园周边、街头巷尾的小食品,不可以让孩子任意吃。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篇三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毕节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毕署办通[2011)169号)文件精神。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履行职责,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学校自律与部门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出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各单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学校、幼儿园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持证上岗、健康检查、索票索证、进货查验、消毒、食品留样和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等各项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食堂操作规程,完善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一)食堂管理
1、学校、幼儿园食堂应由学校、幼儿园自办自管,严禁实行对外承包经营。
2、学校食堂应当具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仓贮、原料处理、加工、销售及就餐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3、应当有相应的消毒、盥洗、采光、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施。
4、食堂内、外环境要保持整洁,名种炊具及盛装食品的盆、碗要经常洗刷,摆放有序,必须符合卫生要求。所有机械及电器及时保养、擦拭并保持清洁。
5、学校食堂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库房,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6、饮食饮水设备、消毒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正常使用。食堂管理员及从业人员必须对食堂进行彻底的清扫、消毒,对所有餐饮具进行洗涤、消毒,库存食物应全面清理,过期食品必须妥善处理、丢弃。
(二)从业人员的管理
1、学校、幼儿园食堂必须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方能上岗作业。
2、上岗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加工直接入口的食品应戴口罩,不准对着食品说话、咳嗽、打喷嚏。
3、不准在工作场所吸烟、随地吐痰,不准留发和留长指甲等,凡接触不洁物后,要重新洗手、消毒。
4、销售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拿食品,严禁工作人员一手收钱,一手直接接触食品。
(三)食品采购及库房管理
1、严格实行专人采购与管理,不得随意代购代管。
2、不采购腐败、劣质、变质、超保质期和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等不符合卫生要求和规定的食品。不得购买无qs标志的面粉、食用油、调料、食盐等。
3、采购食品应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并向供货方索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发票。
4、库房管理员对采购回的食品及原料要严格验收分类入库,离地存放,同时填写详细的入库清单并与采购人员办理接交手续。
(四)食品加工管理
1、严格按照加工程序分工分区操作,各程序间必须认真交接和监督。
2、不得加工或者使用腐败变质和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
3、食品加工要坚持一择、二洗、三切的操作程序,严禁加工未洗净的原料。
4、肉类、蔬菜、水产品要分池清洗、分案切配。盛装肉类、蔬菜、水产品的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5、烹调加工食物的刀、案、容器等必须生、熟、荤、素分开使用,用后洗净,定位存放,并保持清洁。
6、加工制作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不得出售凉菜、生拌莱、隔餐饭菜。
7、每餐、每种食品必须留样,用保鲜膜密封后,放置于加锁的专用冰箱(冰柜)中,留样数量不少于100克,冷藏室保存48小时以上。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篇四
天长市工商局按照上级局的工作要求,专门召开会议部署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充分认识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食品安全工作大事来抓,作为当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成立了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林志斌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各工商所、直属机构负责人为组员,形成各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的食品安全。
我局针对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的特点,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管工作。
一是集中开展儿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我局突出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消费特点,以校园周边、幼儿园周边、批发市场为重点,加强对流通环节儿童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检查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实际经营情况与许可范围和经营范围是否一致,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特别是票证通系统的应用,凡没有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限期整改,到期未改的,依法进行处罚,严把儿童食品市场准入关。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样检验,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依法查处销售过度包装和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儿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儿童食品和强制搭售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是加大对重点商品的执法检查力度。各工商所以奶制品、膨化食品、饮料、膨化食品、袋装豆制品以及油炸小食品等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消费量大,以及消费者申诉举报次数多的食品为本次专项执法检查的重点品种,严厉打击销售无“qs”标识的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违法食品经营行为,坚决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加大对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的检查力度,对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者开展集中清理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儿童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秩序。
为加大行动执法和市场监管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树立良好的工商执法形象,保证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利用市电视台的“红盾之窗”和市广播电台的“红盾之声”栏目,积极宣传工商部门对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的意义、措施和所取得的成果,并充员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积极举报、投诉、提供案件线索,及时对所查的大要案进行曝光,震慑违法分子,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和消费者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我局针对儿童食品市场监管工作量大、时效性强、影响面广的特点,坚持预防为主,超前防范,层层落实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及时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儿童食品市场突发问题。及时了解各种儿童食品安全信息,掌握儿童食品市场动态情况,综合分析利用各类信息,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的儿童食品安全事故苗头。明确各相关职能机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实行信息逐级报告、统计报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信息管理,严格信息发布,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问题,领导干部靠前指挥,及时果断妥善处置。
我局及各工商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内设机构和各工商所按职责分工协作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强化领导监管责任制、属地监管责任制以及各职能机构的监督检查指导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采取重点督查、交叉检查以及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履行职责不力、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确保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落实到位。
在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中中,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156人次,检查车辆53台次,检查辖区校园周边内生产销售各类食品的单位和个人433户,取缔无照经营7户,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7份,规范了儿童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篇五
食品卫生安全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于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是维护幼儿园和社会稳定的大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等法律法规,以预防和遏止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努力营造幼儿园食品放心消费的环境为目标,坚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围绕"幼儿园为学生着想,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师生生命健康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普遍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增强教育系统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教育教学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本计划。
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幼儿园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师生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行和长期性。
幼儿园制订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成立了由一把手总负责的学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有效的食品卫生安全网络。
(一)幼儿园分管副园长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1、加强对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幼儿园分管副园长与幼儿园食堂管理员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每学期会同校委会组织一至两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学生课营养餐、饮用水及其他方面的幼儿园食品卫生的管理和督查。
2、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实施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并做好必要的考核记录。
3、加强幼儿园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其达到卫生要求,并与幼儿园招生规模相适应。幼儿园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达不到卫生要求或与办学规模不相适应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
4、督促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二)幼儿园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1、幼儿园定期召开食品卫生安全专题会议,每月检查幼儿园食堂、饮食店、商店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达不到卫生基本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同时要做好四个“备案”:一是层次的检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检查记录备案;二是发现安全隐患要有整改记录备案;三是出现食物中毒要有处理意见记录备案;四是要制定饮食卫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备案。
2、幼儿园食堂应坚持“服务师生,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幼儿园要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必须向学生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幼儿园供水工作由专人监管,盛装学生饮用水的容器必须加盖加锁。
4、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并持有卫生监督部门指定医疗单位检查的健康证明。发现患有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幼儿园食堂物资实行准入制度,定点采购,并建立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
6、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饮食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7、加强食堂及饮用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8、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救助工作。
一是建立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学要指定专人负责包括食物中毒在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全力配合抓好救治和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报告内容为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已采取的措施、可疑食物、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有关内容。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立即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1)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幼儿园和责任人追究责任。
(2)检查各校食品卫生安全进销台帐,对每年度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要整改的单位督促完成。
(3)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所有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持证率达100%。
(4)定期开展培训。定期开展对幼儿园卫生主管领导和幼儿园食堂负责人的卫生法律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1、加强宣传,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师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2、与卫生部门联合每季度对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进行一次检查。
3、暑假对全园后勤人员进行一次培训,提高后勤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