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父母孩子分家协议书篇一
第一条本协议书中所述的房屋位于,登记证书号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乙方(长次女)。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经甲乙丙三方协议,该房由甲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权归乙方享有,与丙无关;该房待甲方百年归老年后其所有权、使用权由乙方继承,与丙方无关。
第三条甲方本着平等、关爱子女的原则进行承诺,在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居住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四条该房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修缮、装修等施工行为,由甲方承担,不得有异议。
第五条该房在甲方或甲方爱人在世之年,乙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甲方同意,对本协议此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六条本协议订立后,该房若遇拆迁、维修等事宜不能居住,乙方必须及时为甲方或甲方爱人提供与该房同等条件以上的居住生活房屋;本协议订立后,乙方及爱人必须照顾甲方或甲方爱人的起居生活。否则甲方或甲方爱人有权终止该协议。
第七条本协议订立后,乙方必须拿出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交给甲方或甲方爱人,该款每年交________万元人民币、分________年交清。每年阳历十二月底前交清。
第八条本房产协议书所涉及内容为甲方百年归老后房产分割协议,除该房产之外的任何有形无形财产继承份额则以甲方口头遗嘱或书面遗嘱为准,乙方、丙方不得有异议。
另:为示公证,特邀请叔辈、二人作为本次协议书签订旁证。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经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
父母孩子分家协议书篇二
甲方(收养人):
江义之妻。
乙方(送养人):刘亚军,男,身份证号:
系刘江生父;
江芳,女,身份证号:系刘江生母。
甲乙双方就收养被收养人刘江一事,本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抚养、成长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前提下,经过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刘江,男, 年出生,现年 岁,就读于汇文中学;收养一事已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二条 收养人江义与送养人江芳是同胞兄妹关系,家信在六安市金安区双河镇西街,夫妇均身体健康,有固定收入,生活稳定,符合收养的条件。
第三条 送养人刘亚军、江芳于20__年离婚,被收养人刘江归女方江芳抚养,收养事宜已征得男方刘亚军同意。
第四条 甲方保证在收养关系确定以后,对被收养人视同己出,尽自己全力抚养被收养人。
甲方独立自主抚养被收养人,任何人(包括乙方)均不得出面横加干涉,
第五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甲方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被收养人与乙方断绝父母与子女关系,被收养人改随收养人的姓氏,乙方不得干涉。被收养人与甲方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第六条 被收养人与乙方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乙方不得随意干涉被收养人的生活、学习等事项。
第七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立即生效,被收养人跟随甲方生活。
第八条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没有其他任何纷争。
甲方: 乙方:
年5月10日
父母孩子分家协议书篇三
上述两位系父子关系,杜瑞明原居住于白水头村十一组,因一家5人居住在一栋陈旧的土木结构的住房内,给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且杜瑞明长期在邓村坪村二组做生意,无固定经营场所。因此,经家人协商杜瑞明的父母亲仍居住于白水头村老房子内,杜瑞明一家三口另立户口迁移至邓村坪村二组新建住宅,新建的住宅房屋产权系杜瑞明所有,其父母的生活及后期的养老问题,目前有二老自劳自享,待生活不能自理,不能劳动时,跟随儿子杜瑞明一起生活,一起居住,直到百年归山,父亲杜启富,儿子杜瑞明共立此协议,以此为据。
父亲:
协议人:
儿子:
见证单位:
___年___月___日
父母孩子分家协议书篇四
被收养人:_________
送养人:_________、__________
收养人_________、__________与被收养人_________间为收养子女事宜订立契约如下:
第一条 _________,兹愿收养_________为养子女。
第二条 收养人_________、___________是夫妻关系,现在京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工作,住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第二人民医院。
收养人健康状况:良好。
收养人财产状况:一般。
第三条被收养人_________男,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宋河镇人,愿被_________、__________收养。
第四条 被收养人的法定代理人_________同意_________被收养。
第五条送养人_________、__________系夫妻关系,住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宋河镇_________街________号。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将_________送养。
第六条 被收养人自本收养契约书生效之日起,改从收养人姓_________仍名_________。
第七条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间,有互负抚养的义务。
第八条 收养人对被收养人,有管教培育的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
送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被收养人(签字):____________
见 证 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父母孩子分家协议书篇五
今有___、___家庭成员中二子(___、___)均已经成年,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父母为子女生计思考,愿将自己所有的财产分与二子为业,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特立此分家协议书为凭。
四、共同债务分配:家庭共同债务不分配,由___、___二人偿还;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经所有当事人签字并芝里社区盖章后生效,徐
新法、___夫妇持一份,___、__两兄弟各执一份,芝里社区备案一份。
签字处:_______、_______
_______
日期:_______
父母孩子分家协议书篇六
家庭成员:
母亲:(父亲:,已去世)
长子:
次子:
三子:
协议签订日期:20xx年五月九日
自父亲杨振刚去世之前至今始终未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根据继承法,现经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协商对目前家庭所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特立协议如下:
一、家庭共同财产范围
1、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转角楼北里2号楼1门501的住房一套,产权在父亲杨振刚名下。
2、位于北京市西坝河南里15号楼1单元7号的住房一套,产权在母亲陈秀兰名下。另在该房旁边有11平方米的公租房一间,家庭享有长期居住权。
二、分配方案
1、北京市朝阳区转角楼北里2号楼1门501的住房归次子杨智武所有,过户等手续及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其他家庭成员协助办理。
2、北京市西坝河南里15号楼1单元7号的住房归三子杨智胜所有,过户等手续及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其他家庭成员协助办理。位于其侧的11平方米公租房居住权也归三子杨智胜,如因其变故所得补偿也归三子杨智胜所有。
3、次子杨智武、三子杨智胜各拿出人民币100万元(壹佰万元整)给长子杨智文,杨智文对以上两套房屋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4、次子杨智武、三子杨智胜所分得的房产各留一间供母亲陈秀兰居住,待母亲百年后,归其各自所有。
三、母亲陈秀兰赡养问题
母亲将来需有人照料以及生病所需费用等问题由三个儿子共同承担。
四、户口问题
长子杨智文的户口现在北京市西坝河南里15号楼1单元7号,如遇拆迁,若以在此房产的户口人数补偿,则长子杨智文享有应得份额;若以房产面积等其他方式进行补偿,则长子杨智文不享有任何权利。
五、款项给付
第二条第3项中所约定的次子杨智武、三子杨智胜各付100万元给长子杨智文,本协议签订时已实际支付到位,不再另行出具收款凭据。
六、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
见证人:
各方签字:
母亲:
长子:
次子:
三子: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父母孩子分家协议书篇七
甲方:
家庭住址: 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我们的父母分别于1993年9月、20xx年7月病逝。有祖业房产宅基地一处,坐落在聊城市东昌府区古楼办事处东关双街64号,面积为277.73平方米。证号为: 柳园甲(89)字第3240号。此处房产在1978年6月8日,父亲张学成(身份证号码: )、 母亲李玉兰(身份证号码: )现场主持,见证人叔叔张汝玺执笔进行分割,甲方(哥哥张连元)、乙方(弟弟张奎元)二人在现场,经过平等协商后签字并已在家庭内生效。分家后,乙方张奎元于1986年、1990年对分割的旧房子分别进行翻建。现在,我们居住的地段有开发的可能,特别是甲乙双方兄弟二人年岁已高。为了避免以后给下一代造成麻烦,经过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1.继续执行1978年6月8日父母主持、叔叔张汝玺见证、甲方、乙方 平等协商后签订的分家协议。宅基地面积一分为二,甲方、乙方分别拥有自己名下的部分。
2.甲乙双方在各自拥有的宅基地上,自己负责经营建造、翻修的房产 产权归自己所有。
3.如果以后政府征用或开发商开发,接受补偿时均按自己名下的宅基地以及房屋产权优劣各自接受补偿,互不牵扯。
4.根据上述三条款,以后政府征用或开发商开发时,如果提供回迁楼,各自按自己的产权享受回迁住房或接受补偿。
五、双方并约定其兄张连元的儿子张林、张奇为财产继承人,张奇代理办理相关手续;张奎元的儿子张东生为财产继承人,并代理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条款经公正处公正、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委托授权人):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委托授权人): 签字
年 月 日
父母孩子分家协议书篇八
(母亲)长子__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次子,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立约人共有二男一女,子女均已结婚,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_________作见证人。
(一)立约人老两口随_________一起生活。
(二)现村内住三处平房。将位于某地的五间砖瓦房及院落内附属物归长子王_______所有;将位于归次子_________。女儿愿意放弃财产权。
(三)家具及家用。归其长子_________,耕地承包权分别归_________。
(四)存款_________元,由其_________分得_________元,长子_________分得_________元。儿子每月平均负担其父母日常生活用,现每月二人给付200元。
(五)立约人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___________共同负担。
(六)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七)、本协议经当事人签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签):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签):_________子女签:
_________(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见证人(签):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父母孩子分家协议书篇九
协议人:杨培昌(原房主)
马莲琴(杨培昌配偶)
杨全保(系杨培昌马莲琴长子)
杨保军(系杨培昌马莲琴次子)
杨保现(系杨培昌马莲琴三子)
杨保庆(系杨培昌马莲琴四子)
协议人杨培昌、马莲琴与其四个儿子共有一房产,坐落在林州市陵阳镇林钢第一生活区16幢3单元501号,产权证号为:房权证林州市房字第00011778号。现上述协议人通过协商,达成分家析产协议如下:
一、上述协议人本着自愿、公平原则,一致同意将上述房产所有权析于协议人杨保庆名下。
二、协议人杨培昌、马莲琴、杨全保、杨保军、杨保现、杨保庆对本协议第一条之规定均无异议,并保证协助协议人杨保庆到主管机关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三、以上各条是上述协议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愿共同遵守。
四、该协议一式七份,协议人、公证机关及房产登记机关各一份。
五、本协议经协议人签字后生效。
协议人(签字):
二零xx年五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