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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篇一
我县是一个山洪灾害多发的县份,境内山、塬、川、滩皆存,其中山区面积2272.57平方公里,占版图总面积76.55%,由于山地、黄土台塬地质环境较为脆弱,人类道路建设、采矿工程等活动频繁,植被破坏严重,崩塌、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极为发育。加之特殊地埋位置,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山区多年平均降雨量865.22mm,暴雨多集中降在7、8、9三个月洪水泛滥,加剧了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有逐年递增趋势,据调查统计,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18处,有48户147人居住在历史洪水位线下的河边及沟道口,严重的安全隐患点涉及7个乡镇,20个行政村,并威胁着部分地区人们的生命财产,影响制约着经济的顺利发展,为切实做好全县山洪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降低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对经济发展影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防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山洪灾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御预案。
当出现突发性局地山洪灾害后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情况,根据险情、灾情迅速作出决定,县防汛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预案,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按预案分工协作,所在乡镇政府及防汛单位具体实施。
1、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当河道出现突发性险情或出现突发性山洪灾害时,县防汛指挥部发布命令,水务局派员现场技术指导,制定方案,属地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当发生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时,县防汛指挥部发布命令,矿管办(滑坡办)派员现场技术指导、制定方案,属地乡镇负责组织实施抢险。
(1)、县气象局负责诱发山洪灾害的天气监测和预报,提前做好强降雨和灾害性天气预报,为山洪灾害防御提供气象预报信息。
(2)、县矿管办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治理,全面掌握地质灾害分布情况,确定降雨可能诱发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危险区域,分析标明灾害可能发生的程度及影响范围,把防灾“明白卡”发放到村、户,并加强监测预警,切实做好我县矿山汛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监督检查工作和技术指导。
(3)、水务部门要做好山区洪水预报及各类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山区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
(4)、建设部门要全面掌握山洪灾害易发地区群众居住分布情况,加强城乡居民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严格对山洪灾害易发地区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批,使各类设施建设尽可能避开山洪灾害危险区域。
(5)、民政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
(6)、农业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群众籽种供应工作。
(7)、交通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道路的抢修疏通工作。
(8)、财政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资金扶持工作。
(9)、林业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林木的抢护工作。
(10)、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处理突发的山洪灾害。
(11)、县粮食局、电力局、人武部、公安局、供销联社、商业局、物资局、卫生局、广电局、发改委、电信局、移动公司、教育局、经贸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职责执行。
2、乡镇工作职责:
(1)乡镇长对本辖区防汛工作负总责,全面广泛深入宣传防汛知识法律法规,做好广大干部群众抗洪抢险救灾组织动员工作。
(2)及时组建抢险队伍抢险抗灾,落实防汛职责和任务。
(3)积极筹措防汛抢险所需物资。
(4)加强防汛值班,固定防汛专用电话,确保水情、雨情、险情、灾情快速传递和防汛抢险指令的执行。
(5)及时如实统计,快速上报洪涝、地质灾情。
如果发生山洪灾害,所在乡镇政府应在6小时内,同时迅速上报县防汛办、县矿管办;如果发生山洪灾害,山区乡镇政府应在4小时内、平原乡镇应在2小时内迅速报县防汛办。防汛办、矿管办、城镇防汛办在1小时内按程序报县防汛指挥部领导和上级部门,积极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各乡镇政府要建立严格的防汛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领导手机要全天待机,保证防汛通讯联络畅通,并及时处理雨、水、险情警报。凡接到强降雨预报,要精心组织,妥善安排,迅速通知受威胁地区群众做好防汛抗灾准备。凡30分钟内降雨超过10mm的地区,做好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准备,派员监测重点滑坡、泥石流多发区域的险情;凡1小时降雨量超过30mm的地区,要适时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各级党政部门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果断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抗洪抢险,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当突发性山洪地质灾害发生时的报警按照《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县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案》规定的报警方式执行。
(2)、山区乡镇山洪暴发时采取鸣锣报警方式。
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的同时,当地应急抢险队要迅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山体、建筑物等要落实专人进行监测、防御。
3、当发生灾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4、如有人畜伤亡,要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
5、对紧急转移人员作好临时安置,确保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卫生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工作。
6、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1、汛前检查
汛前,县级有关部门及乡镇政府要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限期处理,消除隐患问题,该搬迁的要及早搬迁,对一时难于解决的问题,要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2、宣传教育
要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宣传,向社会公布山洪灾害危险区分布范围和相应的防御措施,要采取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山洪灾害的防御知识,提高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如遇险情,做到防、撤、抢有序进行。并采用签发明白卡、张贴公示、培训宣讲等方式广泛向可能受灾群众预先交底告知。
3、奖励与责任追究
山洪灾害突发性强,点多分散,所以要将山洪灾害的检查监测、险情传报、转移、避险和防抢救灾责任,落实到村、组、户、人,各有关乡镇、部门要将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要将各级责任人上报备案,并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统计报告制度,山洪灾害发生后,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及时核实情况,如实统计上报。要严格防汛指挥部调度和汛情、灾情反馈制度,所有防汛指挥部命令由防汛指挥机构下达,汛情信息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逐级反馈上报,要严肃防御山洪灾害的工作纪律,对在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擅离职守、推诿扯皮、指挥组织不力、监测预警不及时、防御措施不落实、阻碍防汛指令执行、隐瞒假报险情灾情、贻误避险撤离时机等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将按照《省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之规定,严肃查处。
山区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篇二
一、预案编制总则
(一)为高效、有序地做好防御山洪和地质灾害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山洪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时有效的处置山洪与地质灾害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根据《高州市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高教办[2011]18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二)山洪与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山洪与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山洪与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山洪与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
(三)山洪与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
临灾应急:出现山洪与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后,即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
灾害应急:发生山洪与地质灾害后,即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
(四)防御山洪与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靠科学、部门协作和因地制宜的原则。
(五)本预案适用于分界一中紧急防灾山洪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
二、防御山洪灾害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煜彬
副组长:刘启沧 江立海 邓力熙 谢宝强
组员:彭志锋 吴伯龙 陈云海 苏龙琪 赖日兴 冼延宽 邓泽业刘秋实
三、学校山洪灾害监测点
容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方有两处:一是学校至墟出入路,二是金岗山到学校的路。
四、安全的转移路线和避险地点
本校适宜于避险的最佳地点是教学楼前的空地和学校的球场。一旦发生山洪灾害,当班的教师要带领学生转移到这个地点。
五、落实责任
各位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在平时的值日工作中增加一项新的任务:要落实隐患点监测、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害预警、灾情速报及工作督查等制度。在主汛期,要对学校所有可能发生山洪与地质灾害的隐患点和靠山的校舍进行一次实地检查,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教室要停止使用,必要时可以临时停课。要立即无条件停止使用已经确认的危房,密切注意并指派专人定期观察使用中的破旧校舍。要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落实校舍的防雷措施,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校舍因强暴雨造成破坏。
六、应急准备
(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灾物品、器械等物质储备。
范落实校舍的防雷措施,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校舍因强暴雨造成破坏。
(三)设置分界一中临灾预警信号,要将涉及山洪与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分界一中防灾手册”,发到教师、学生手中,做好具体的防范工作。
六、防洪意识培养和教育
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在师生中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应急预案和自救措施的宣传和教育,及时开展预案的演练,以保证预案应急正常启动;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应对洪水、泥石流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提高师生应对事故和自救自护的能力。必要时要落实教师或家长接送学生上学、放学。
七、灾害应急时的救灾
如果发生灾害,应做到如下几项工作:
1、江立海副校长和陈云海主任应马上吹响应急哨子,并通过学校的广播系统通知正在上课的师生。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山洪与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师生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2、邓力熙副校长和苏龙琪主任应对灾害隐患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其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的报警工作。
3、赖日兴主任和冼延宽主任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应急避险工程,减轻和排除灾害险情发展。
4、组长张煜彬校长要及时向镇、局报告险情和抢险避灾情况,取得指导和支援。
5、彭志锋主任和吴伯龙主任应组织学生撤离及紧急抢险和急救队伍,抢救被困学生和伤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
6、邓泽业主任和刘秋实团支部书记应维护治安,落实应急资金和物品,妥善安排受灾师生生活,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协同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和保险理赔等工作。
7、黄金培负责抢修受损毁的校舍、交通、通信、供水、供电和水利等工程设施,指导、帮助受灾学校尽快恢复教育教学秩序。
八、附则
(一)本预案解释权归分界一中防御山洪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高州市分界第一中学
2011年6月29日
山区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篇三
我乡位于丰都县北岸,距县城80公里。有小(二)型水库4座,全乡共有7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53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3443人,幅员面积51.6平方公里。
为做好防汛工作,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陈越祥
成 员:王荣辉、杨娅、王黎
组 长:负责全乡防汛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相应防汛应急响应等级。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全乡防汛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农服中心:负责防汛避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各村的确定预警水位,确定各村的临时安置点,重点抓好全乡范围内水库、山坪塘等水利工程的汛前汛中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制订度汛方案,负责防汛技术指导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灾核灾,做好重点水利设施蓄水调度运行。
社事办:负责灾情统计和核查,及时向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灾情信息。
卫生院:做好全乡范围内的医疗药品、器械的汛前安全,尤其要做好乡村医院(室)人、药、器材的安全,组织医护人员做好防汛突发应急事件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汛后要及时消毒防疫,杜绝疾病流行。
教管中心:负责全乡内学校校舍安全和在校学生汛期安全,做好师生疏散工作。加强安全检查,特别是危房的学校、教室,汛前要维修加固完善,确保学生、员工安全。
党政办:负责全乡防汛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和宣传工作。
财政办:负责全乡防汛工作经费安排。
各村村委:负责本村防汛物资、人员准备工作,根据历史洪水情况,确定各村的预警水位,汛期安排各村值守人员,收集本村雨情、水情,第一时间处理防汛突发事件并做好上报工作。
根据天气预报和本乡范围内的实际降雨情况,及时向各村发布预警;
橙色预警:有一个村进水时,由组长发布;
红色预警:超过两个村进水时,由组长发布。
蓝色响应:乡政府必须留有相应的值班人员,负责收集全乡的雨情、水情。
黄色响应:全体乡干部在岗在位,做好抢险准备,各联系村干部进驻各联系点;
红色响应:第一时间上报县防办和县领导,除留有相应的值守人员,全体乡干部赴各受灾点紧急处理灾情,并根据实际情况,就近联系各村居防汛应急小组和县级抢险队伍救援。
预警升降:随着汛情预警信息的不断变化,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织实时会商,认为防汛突发事件的影响与原预警影响有较大变化时,可改变预警级别,并发出新的预警信息。
预警结束:按照“谁发布、谁取消”执行。
善后处置工作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政府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各村对本村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汇总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迅速将情况上报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对各类防汛突发事件以及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任何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政府或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有权对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进行举报。
1.宣传教育。由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防汛、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重点地病险水库、泥石流易发区等周边的居民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民防洪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2.培训和演习。开展面向各村两委人员的防汛突发事件相关知识培训,在培训教材中,增加防汛突发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内容,以增加各村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知识和能力。
防汛工作应根据预案,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习,应急演习应包括演习准备、演习实施和演习总结三个阶段,确保做好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理的程序,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等各项工作;在群众中普及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山区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篇四
1)气象信息的收集:暴风和暴雨季节,项目部均应设专人收集气象信息,做好记录,并张榜公布。
2)生产生活设施检查:如刮暴风,项目部要对生产生活临设进行加固处理,同时清理场内外排水沟道,保持畅通;对塔吊等大型设备的附着、迴转、吊钩等进行加固和处理,对场内机械设备防雷接地装置做好检查。
3)暴雨期间尽可能不安排混凝土连续浇注作业,如果施工必须,则应做好防雨措施(如随浇注随复盖)和施工缝设置预案。
4)应急程序
(一)用电管理:暴风和暴雨期间,要加强用电管理。期间除了必须的生活用电外,工地实施用电管制,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启动电源。
(二)人员疏散:特大暴风、暴雨期间,工地停工,人员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住地。
5)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如果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则按“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应急”处置。
6)恢复生产
暴风和暴雨灾害后,分公司应急小组配合项目部立即做好灾害损失统计,编制清单,提取物证,报顾客、监理、地方政府。
经顾客、监理认同后,项目部应立即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山区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篇五
1.1总编目的及依据
为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山洪灾害应急、保障和防控体系,全面提高应对山洪灾害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的消除山洪灾害危害,避免和减轻山洪造成的损失,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本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杜绝群死群伤,根据《卢氏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矿区内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是矿区山洪灾害防御组织,协调本公司山洪灾害应急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程序规范。
1.3预案有效期
本预案有效期为3年,特殊情况下及时予以修订。
2.1社会经济和河流情况
本公司位于潘河乡清河村后清河组,公司有3个采矿区(清南、清北、前坪矿区)一个选厂一座尾矿库,全公司有职工345人,矿区面积大约有8平方公里,清河从矿区穿过是全矿区的中间防洪河流。
2.2山体滑坡情况
本公司没有发现山体滑坡迹象。
我公司危险区主要在清南矿区712、706、700、744以及尾矿库。
4.1 人员组成
本公司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总指挥由钟文均担任,副总指挥由xxx担任,成员为xxx、xxx、xxx、xxx、xxx、xxx等21人。同时成立一支由青壮年职工为主体的32人应急抢险队伍,应急抢险队长由xxx担任。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指挥部确定雨量观测员2名、水位观测员2名,预警员(包括鸣锣员、口哨员、手动警报器报警员)共9名,负责水雨情、险情的监测、发送及预警工作。
4.2 主要职责
4.2.1 相关机构职责如下
指挥部:在县、乡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山洪灾害防御避灾躲灾各项措施,掌握山洪险情动态,收集雨情、水情、灾情等资料数据并上报,定期进行险工险段、山体开裂、滑坡等隐患的监测,动员和组织员工的安全转移与避险,认真执行上级的命令,积极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建设等。认真落实公司、各坑口、二级联创机制,确保发生洪灾后人员能够及时转移。在发生交通、通讯、电力中断的紧急情况下,指挥做好本公司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和人员转移工作。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4.2.2 相关人员职责如下:
总指挥:负责组织制定本公司防御山洪的各项制度,组织做好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广大职工防御山洪的意识;负责组织开展本公司防御山洪的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的建设,不断提高防御山洪灾害的能力。负责编制本公司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贯彻执行上级调度命令。根据汛情,及时做出防御山洪灾害工作部署,组织指挥本公司职工参加抢险;山洪灾害发生后,立即组织、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职工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保持社会稳定。
监测员:负责本公司的雨量、雨情、水位、险工险段、泥石流及滑坡点的监测工作。
预警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5.1 监测内容
本公司的水雨情监测内容包括水位监测、降雨量监测、泥石流监测和滑坡监测。降雨量监测收集简易雨量站的降雨量信息;水位监测收集河道水位资料,泥石流和滑坡监测负责监测由山洪引起的泥石流、滑坡资料。
5.2监测要求
监测要突出实时性、准确性,以便能提供实时的、可靠的监测资料,并及时将检测结果上报给各级防汛指挥部。
5.3监测方式
监测采取群防群测为主的方式。通过利用现有雨量站、水位站进行监测,将监测到的数据及时报告到防汛指挥部。在发生暴雨时,要充分发挥群防群测的.作用,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山区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篇六
1.1 编制目的
做好城市洪涝、山洪、台风暴潮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城市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防洪法》、《水法》、《防汛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制订的有关方针政策;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流域规划及城市防洪规划等专业规划;已批准的防洪调度方案、流域防洪预案及上一级或同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防洪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城市市区内洪水(含江河洪水、冰凌洪水以及山洪等)、暴雨渍涝、台风暴潮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1.4 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2 城市概况
2.1 自然地理
城市地理位置,地形与地貌特点,城区高程范围,气象水文特征;城市水系与河道、水库、湖泊等情况。
2.2 社会经济
城区现状总人口、非农业人口、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重要交通干线、重要基础设施等。
2.3 洪涝风险分析
暴雨、洪水、风暴潮主要特征、洪水传播时间、城市主要暴雨洪水成因与地区组成,主要致灾暴雨洪水来源及量级、发生频率,城市历史洪水。主要控制站不同频率洪水水位或高潮位、流量。洪水、暴雨渍涝、台风暴潮可能致灾影响淹没范围及风险分析,洪涝风险图。
2.4 洪涝防御体系
城市防洪体系(堤防、水库、湖泊、蓄滞洪区、分洪道等)与城区除涝排水设施(泵站、涵闸等),城市防洪、除涝排水、防台风暴潮现状能力或防御标准。
城市防洪、除涝排水、防台风暴潮的薄弱环节,重要工程险段及病险涵闸,桥梁及河道违章建筑的阻水情况。
2.5 重点防护对象
党政机关要地、部队驻地、城市经济中心、电台、电视台等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地铁、地下商场、人防工程等重要地下设施,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设施,重要有毒害污染物生产或仓储地,城区易积水交通干道及危房稠密居民区等。
3 组织体系与职责
3.1 指挥机构
城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处置城市防洪应急事务,并明确其主要职责。
3.2 成员单位职责
明确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力求责任明确,分工合理,避免职能交叉。
3.3 办事机构
明确防汛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4 预防与预警
4.1 预防预警信息
分类明确城市气象、水文、防洪与排涝工程险情、洪涝灾情信息的具体报送内容、负责报送单位、报送时限等,形成规范的信息报告制度。
4.2 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城市洪水(含江河洪水、冰凌洪水以及山洪等)、暴雨渍涝、台风暴潮等灾害事件的严重程度,合理划分预警级别(通常由重到轻分为i、ii、iii、iv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色表示),确定向社会发布的警示标志。
4.3 预防预警行动
4.3.1 预防预警准备:包括思想、组织、工程、预案、物料和通信准备,防汛检查及日常管理,以及与相关行业应急预案的协调等。
4.3.2 江河洪水预警行动:不同预警级别下江河洪水、防洪工程险情等预警信息的更新、发布、通报等具体要求。
4.3.3 山洪灾害预警行动:不同预警级别下与山洪灾害有关的暴雨、洪水、工程险情等预警信息的更新、发布、通报等具体要求;建立水利、国土资源、气象等部门的预警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机制等。
4.3.4 暴雨渍涝预警行动:不同预警级别下暴雨渍涝、排涝工程险情等预警信息的更新、发布、通报等具体要求。
4.3.5 台风暴潮灾害预警行动:不同预警级别下与台风暴潮有关的台风暴潮信息、防洪排涝工程险情等预警信息的更新、发布、通报等具体要求。
4.4 主要防御方案
4.4.1 江河洪水防御方案:根据城市所在的江河防洪预案及相应的洪水调度方案,制订城市市区不同量级江河洪水的防御对策、措施和处理方案,及相应的洪水调度方案(如水库、蓄滞洪区、分洪设施的调度运用等)。其中超标准洪水的防御方案应明确社会动员、临时分蓄洪、群众转移安置等具体措施。
此外,还应针对冰凌洪水以及由于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等造成的突发性洪水,制定相应的洪水防御方案。
4.4.2 山洪灾害防御方案:根据山洪灾害的发生与发展规律,制定不同量级暴雨及其地区组合条件下,山洪灾害专防与群防相结合的防御对策、措施和处理方案。
4.4.3 暴雨渍涝防御方案:制定不同量级暴雨及其地区组合条件下,城市市区渍涝的防御对策、措施和处理方案,包括应急排水、交通临时管制与疏导、工程抢修以及重要保护对象的防雨排涝方案等。
4.4.4 台风暴潮防御方案:制定不同量级台风暴潮条件下,城市应对台风暴潮的防御对策、措施和处理方案,如人员转移的通知与落实、危旧建筑物和重要设施的防护等。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明确城市发生洪水、山洪灾害、暴雨渍涝、台风暴潮等灾害事件时应急响应行动的分级总数(通常由重到轻分为i、ii、iii、iv四级),市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指挥机构应急响应行动的总体要求,以及应急响应发布单位等。
5.2 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明确应急响应行动的分级标准及对应的主要行动要求。
5.3 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5.3.1 江河洪水:明确不同量级江河洪水条件下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包括蓄滞洪区运用的准备和批准权限、进入紧急防汛期的条件和发布权限等。
5.3.2 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明确出现前期征兆及发生险情后的紧急上报规定和应采取的处理措施等。
5.3.3 山洪灾害:明确发生山洪灾害时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发布山洪警报的标准及责任单位、人员转移的主要原则、人员紧急抢救与救援等。
5.3.4 暴雨渍涝:明确发生暴雨渍涝时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工程调度和设置临时排涝设备的要求及责任单位、发布城市涝水限排指令的权限等。
5.3.5 台风暴潮:明确发生台风暴潮时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如台风暴潮监测与警报发布、人员与物资转移、海上作业保护与搜救、重要保护对象的防护与抢险等。
5.4 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5.4.1 信息报送、处理:明确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含大面积停电、停水,重大疫情等次生衍生灾害)等信息报送、处理与反馈以及发布的原则和主要要求。
5.4.2 指挥和调度:明确应对灾害的指挥和调度措施,以及发生重大灾害时派赴工作组(含专家组)的要求等。
5.4.3 群众转移和安全:明确群众转移的原则和工作程序,以及相应的安全与生活保障措施等。
5.4.4 抢险与救灾:明确险情和灾情监控、抢护和救援的指导原则、工作程序和总体要求。
5.4.5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明确确保抢险人员自身安全和受威胁群众人身安全的各项防护与医疗救护措施。
5.4.6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明确对重点地区或部位实施紧急控制以及动员社会力量的条件、权限和要求等。
5.5 应急响应结束
明确应急响应结束的条件和发布程序。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明确确保预案执行过程中通信与信息畅通的主要保障措施,如党政军领导机关、现场指挥及其它重要场所的应急通讯保障方案,信息数据库建设与网络共享等。
6.2 抢险与救援保障
明确抢险救援装备、技术力量、队伍(含专业与非专业队伍)、专家组在管理和启动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包括各类工程、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房屋建筑、交通干线抢险、抢修,以及人员救护等。
6.3 供电与运输保障
明确对抗洪抢险、抢排积涝、救灾现场等供电与运输的主要保障措施、责任单位等。
6.4 治安与医疗保障
明确灾区治安管理、疾病防治、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保障要求。
6.5 物资与资金保障
明确防汛物资储备管理、调拨程序与调运方式、防汛经费的安排、特大防汛经费的申请等保障措施。
6.6 社会动员保障
明确防汛指挥机构动员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保障措施。
6.7 宣传、培训和演习
明确城市防洪排涝宣传、市民防洪减灾教育、技术人员培训、防汛减灾演习等保障措施。
7 后期处置
7.1 灾后救助
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救灾工作的要求与职责。
7.2 抢险物资补充
明确如何根据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及时补充抢险物资的具体要求。
7.3 水毁工程修复
明确水利、供水、交通、电力、通信等工程或设施水毁修复的资金来源、时限等具体要求。
7.4 灾后重建
明确相关工程或设施的灾后重建标准、指导原则和实施措施等具体要求。
7.5 保险与补偿
明确保险与补偿的适用条件、承办机构职责和任务、工作原则、工作流程等。
7.6 调查与总结
明确调查与总结的适用条件、承办单位、时限要求和审核程序等。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定义
对需要诠释的名词术语,给出准确的定义。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明确预案管理和更新的具体要求。
8.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明确预案执行过程中相关奖励与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
8.4 预案解释部门
8.5 预案实施时间
山区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篇七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综合办、水务站、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环保站、电管所、村镇规划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综合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安监站: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电管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7、水务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8、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10、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1、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2、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3、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林业环保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15、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6、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7、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主持镇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镇防办随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
2、受灾村村委会的主要领导应根据镇防指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从镇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镇防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
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六、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镇防指统一指挥村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镇人武部负责所属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镇民政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镇综治办、人武部、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村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应急资金保障。镇财政所牵头,水务站、民政办、国土资源所等单位负责镇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四)医疗卫生保障。镇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村配合镇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六)灾情核查。民政办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防指。
(七)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每个成员单位必须成立20人以上的抢险突击队,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七、附则
(一)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镇防指报镇政府进行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防洪法》、《水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山区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篇八
为进一步落实市教育局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大,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学校处置学生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为加强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自然灾害,将灾害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因突发自然灾害而引起的重、特大事件,主要包括:防台风、防雷电、防水灾(暴雨、洪水)、防战时的人身攻击等气象灾害。
1、迅速报告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当事人、目击者及领导要在第一事件内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
2、主动抢险、迅速处理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立即尽最大可能展开救援工作。
3、生命第一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要把救助人员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助,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员。
4、保护财产及设施安全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要积极抢救财产,尽一切可能确保重要物品及设施的安全,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1、成立自然灾害现场指挥部,下设6个小组
总指挥:法人代表
副总指挥:园长、副园长、园长助理、安全主任
成员:后勤主任、教研主任、园医、厨房班长、年级组长
抢险行动组
疏散引导组:
园长——负责指挥师生转移到安全场所;
通讯联络组
副园长——负责对内对外的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
人员救护组
园医——负责为现场伤员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莲塘医院;
物品管理组
后勤保障组
后勤主任——负责为现场救护工作提供车辆、水、食物等服务工作。
综合楼、学校操场
人员分工:
法人代表——负责抗自然灾害全面工作,根据突发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核实灾情,制定救灾方案,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并落实救灾措施。
安全主任——负责幼儿园内的一切设施安全。
园长——负责对全园师生的自然灾害安全预防教育。
园长助理——负责学校操场、树木、校内可移动物品的安全。
后勤主任——负责抗台物资、生活用品的保障。
副园长——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络,通报信息,抗自然灾害值班人员名单安排,自然灾害后的总结汇报工作。
学校接到上级发布做好紧急抗自然灾害准备后,学校领导小组发布紧急抗自然灾害令,启动学校系统,布置抗自然灾害工作,学校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课,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也可以报警求助。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事前做好学校校舍门窗、水电的安全调查工作,学校树木的加固工作,自然灾害后的损失调查。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园长为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成立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并明确人员具体职责;平时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常识教育,懂得火灾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学校要按本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进行演练。
2、建立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警系统,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关注气象预报,台风暴雨来临时,尽快落实迅情预警预报措施,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对,以期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3、坚决执行值班、报告制度。强化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领导小组成员的移动电话应保持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对,以期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队伍,医务室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随时待命,听候调遣,准备处理突发事件。
5、加强安全检查。每年学校对本单位的建筑物、高大树木,排水设施,供电、供气、电话线路等组织自查,针对出现的问题落实具体措施,确保预防工作的正常进行。
山区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篇九
1.1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的发生,确保我市南部山区安全度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地理现状,特制定我市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1.2.2经过国家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防汛储备物资验收标准》。
1.2.3经过市政府批准的《荥阳市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1.3编制原则
1.3.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1.3.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1.3.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1.3.4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1.1河流分布情况
我市地跨黄河、淮河两大流域。全市有河流5条,其中黄河流域2条,淮河流域3条。黄河流域面积425.7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46%。淮河流域面积482.3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54%。
黄河水系
黄河流域包括我市环翠峪管委、刘河镇、汜水镇、王村镇、高村乡、广武镇一部分。黄河干流在我市境内长43公里,在境内的支流有汜水河和枯河。
汜水河:总长42公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国土资源部门对全市山洪灾害区域进行初步划定,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市防汛指挥部对全市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进行督查、督促。
山区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篇十
1.1编制目的
做好城市洪涝、山洪、台风暴潮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城市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防洪法》、《水法》、《防汛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制订的有关方针政策;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流域规划及城市防洪规划等专业规划;已批准的防洪调度方案、流域防洪预案及上一级或同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防洪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城市市区内洪水(含江河洪水、冰凌洪水以及山洪等)、暴雨渍涝、台风暴潮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1.4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2城市概况
2.1自然地理
城市地理位置,地形与地貌特点,城区高程范围,气象水文特征;城市水系与河道、水库、湖泊等情况。
2.2社会经济
城区现状总人口、非农业人口、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重要交通干线、重要基础设施等。
2.3洪涝风险分析
暴雨、洪水、风暴潮主要特征、洪水传播时间、城市主要暴雨洪水成因与地区组成,主要致灾暴雨洪水来源及量级、发生频率,城市历史洪水。主要控制站不同频率洪水水位或高潮位、流量。洪水、暴雨渍涝、台风暴潮可能致灾影响淹没范围及风险分析,洪涝风险图。
2.4洪涝防御体系
城市防洪体系(堤防、水库、湖泊、蓄滞洪区、分洪道等)与城区除涝排水设施(泵站、涵闸等),城市防洪、除涝排水、防台风暴潮现状能力或防御标准。
城市防洪、除涝排水、防台风暴潮的薄弱环节,重要工程险段及病险涵闸,桥梁及河道违章建筑的阻水情况。
2.5重点防护对象
党政机关要地、部队驻地、城市经济中心、电台、电视台等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地铁、地下商场、人防工程等重要地下设施,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设施,重要有毒害污染物生产或仓储地,城区易积水交通干道及危房稠密居民区等。
3组织体系与职责
3.1指挥机构
城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处置城市防洪应急事务,并明确其主要职责。
3.2成员单位职责
明确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力求责任明确,分工合理,避免职能交叉。
3.3办事机构
明确防汛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预警信息
分类明确城市气象、水文、防洪与排涝工程险情、洪涝灾情信息的具体报送内容、负责报送单位、报送时限等,形成规范的信息报告制度。
4.2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城市洪水(含江河洪水、冰凌洪水以及山洪等)、暴雨渍涝、台风暴潮等灾害事件的严重程度,合理划分预警级别(通常由重到轻分为i、ii、iii、iv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色表示),确定向社会发布的警示标志。
4.3预防预警行动
4.3.1预防预警准备:包括思想、组织、工程、预案、物料和通信准备,防汛检查及日常管理,以及与相关行业应急预案的协调等。
4.3.2江河洪水预警行动:不同预警级别下江河洪水、防洪工程险情等预警信息的更新、发布、通报等具体要求。
4.3.3山洪灾害预警行动:不同预警级别下与山洪灾害有关的暴雨、洪水、工程险情等预警信息的更新、发布、通报等具体要求;建立水利、国土资源、气象等部门的预警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机制等。
4.3.4暴雨渍涝预警行动:不同预警级别下暴雨渍涝、排涝工程险情等预警信息的更新、发布、通报等具体要求。
4.3.5台风暴潮灾害预警行动:不同预警级别下与台风暴潮有关的台风暴潮信息、防洪排涝工程险情等预警信息的更新、发布、通报等具体要求。
4.4主要防御方案
4.4.1江河洪水防御方案:根据城市所在的江河防洪预案及相应的洪水调度方案,制订城市市区不同量级江河洪水的防御对策、措施和处理方案,及相应的洪水调度方案(如水库、蓄滞洪区、分洪设施的调度运用等)。其中超标准洪水的防御方案应明确社会动员、临时分蓄洪、群众转移安置等具体措施。
此外,还应针对冰凌洪水以及由于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等造成的突发性洪水,制定相应的洪水防御方案。
4.4.2山洪灾害防御方案:根据山洪灾害的发生与发展规律,制定不同量级暴雨及其地区组合条件下,山洪灾害专防与群防相结合的防御对策、措施和处理方案。
4.4.3暴雨渍涝防御方案:制定不同量级暴雨及其地区组合条件下,城市市区渍涝的防御对策、措施和处理方案,包括应急排水、交通临时管制与疏导、工程抢修以及重要保护对象的防雨排涝方案等。
4.4.4台风暴潮防御方案:制定不同量级台风暴潮条件下,城市应对台风暴潮的防御对策、措施和处理方案,如人员转移的通知与落实、危旧建筑物和重要设施的防护等。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明确城市发生洪水、山洪灾害、暴雨渍涝、台风暴潮等灾害事件时应急响应行动的分级总数(通常由重到轻分为i、ii、iii、iv四级),市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指挥机构应急响应行动的总体要求,以及应急响应发布单位等。
5.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明确应急响应行动的分级标准及对应的主要行动要求。
5.3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5.3.1江河洪水:明确不同量级江河洪水条件下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包括蓄滞洪区运用的准备和批准权限、进入紧急防汛期的条件和发布权限等。
5.3.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明确出现前期征兆及发生险情后的紧急上报规定和应采取的处理措施等。
5.3.3山洪灾害:明确发生山洪灾害时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发布山洪警报的标准及责任单位、人员转移的主要原则、人员紧急抢救与救援等。
5.3.4暴雨渍涝:明确发生暴雨渍涝时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工程调度和设置临时排涝设备的要求及责任单位、发布城市涝水限排指令的权限等。
5.3.5台风暴潮:明确发生台风暴潮时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如台风暴潮监测与警报发布、人员与物资转移、海上作业保护与搜救、重要保护对象的防护与抢险等。
5.4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5.4.1信息报送、处理:明确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含大面积停电、停水,重大疫情等次生衍生灾害)等信息报送、处理与反馈以及发布的原则和主要要求。
5.4.2指挥和调度:明确应对灾害的指挥和调度措施,以及发生重大灾害时派赴工作组(含专家组)的要求等。
5.4.3群众转移和安全:明确群众转移的原则和工作程序,以及相应的安全与生活保障措施等。
5.4.4抢险与救灾:明确险情和灾情监控、抢护和救援的指导原则、工作程序和总体要求。
5.4.5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明确确保抢险人员自身安全和受威胁群众人身安全的各项防护与医疗救护措施。
5.4.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明确对重点地区或部位实施紧急控制以及动员社会力量的条件、权限和要求等。
5.5应急响应结束
明确应急响应结束的条件和发布程序。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明确确保预案执行过程中通信与信息畅通的主要保障措施,如党政军领导机关、现场指挥及其它重要场所的应急通讯保障方案,信息数据库建设与网络共享等。
6.2抢险与救援保障
明确抢险救援装备、技术力量、队伍(含专业与非专业队伍)、专家组在管理和启动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包括各类工程、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房屋建筑、交通干线抢险、抢修,以及人员救护等。
6.3供电与运输保障
明确对抗洪抢险、抢排积涝、救灾现场等供电与运输的主要保障措施、责任单位等。
6.4治安与医疗保障
明确灾区治安管理、疾病防治、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保障要求。
6.5物资与资金保障
明确防汛物资储备管理、调拨程序与调运方式、防汛经费的安排、特大防汛经费的申请等保障措施。
6.6社会动员保障
明确防汛指挥机构动员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保障措施。
6.7宣传、培训和演习
明确城市防洪排涝宣传、市民防洪减灾教育、技术人员培训、防汛减灾演习等保障措施。
7后期处置
7.1灾后救助
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救灾工作的要求与职责。
7.2抢险物资补充
明确如何根据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及时补充抢险物资的具体要求。
7.3水毁工程修复
明确水利、供水、交通、电力、通信等工程或设施水毁修复的资金来源、时限等具体要求。
7.4灾后重建
明确相关工程或设施的灾后重建标准、指导原则和实施措施等具体要求。
7.5保险与补偿
明确保险与补偿的适用条件、承办机构职责和任务、工作原则、工作流程等。
7.6调查与总结
明确调查与总结的适用条件、承办单位、时限要求和审核程序等。
8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
对需要诠释的名词术语,给出准确的定义。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明确预案管理和更新的具体要求。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明确预案执行过程中相关奖励与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
8.4预案解释部门
8.5预案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