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通过总结和反思,我们可以更清楚地了解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找到自己的定位和方向。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是涉企案件心得体会篇一
第一段:引言
涉企案件是指与企业相关的各类法律案件,它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涉及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多,这些案件对于企业来说意义重大。本文将通过探讨涉企案件的典型案例,总结出一些重要的心得体会,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类似问题。
第二段:案例1
在一起典型的劳资纠纷案中,一家公司被指控未支付员工工资,导致员工群体维权。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企业应重视员工利益,建立健全的薪酬制度,并定期进行薪酬核查,以避免劳资纠纷的发生。同时,及时与员工进行沟通,解决问题,避免问题扩大化,对企业维护声誉和稳定经营至关重要。
第三段:案例2
在另一起典型的环境保护案中,一家企业被指控未履行环保承诺,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该案例告诉我们,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能忽视环保责任,要牢固树立社会责任意识,注重环境保护。企业应积极引入环保技术和设备,加强排污治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四段:案例3
在一起典型的市场竞争案中,一家企业被指控进行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他企业利益。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企业要守法经营,遵循市场规则,树立良好的商业道德。企业应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不进行虚假宣传,不侵犯他人商标等知识产权。只有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中,企业才能获得长期的市场竞争优势。
第五段:结论
通过分析以上几个典型案例,我们可以得出一些重要的心得体会。首先,企业要强化法律意识,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避免涉企案件的发生。其次,企业要重视员工利益,建立健全的制度,保护员工权益,维护劳资关系的稳定。再次,企业要树立社会责任意识,注重环境保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可持续发展留下良好的绿色基础。最后,企业要守法经营,遵循市场规则,树立诚信和商业道德,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长期的优势地位。
总之,涉企案件的典型案例反映了企业在法律问题上的重大挑战,也提醒着企业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法律意识,以保障企业的发展和稳定。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汲取教训,总结经验,提升企业的风险管控能力,并以更健康、可持续的方式推动企业的发展。
是涉企案件心得体会篇二
近期,我行开展了银行案件防控学习活动,透过观看视频,并结合我平时在工作中实际状况,对案件防控意识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现就此次学习活动总结出几点体会,也是我对此次学习活动的一个理性的认识。
近年来,金融案件频发,发案率仍然居高不下,防案形势十分严峻。纵观金融案件的发生,尽管形式各异,但追究原因主要是由于与以下几方面:
一、是员工法纪意识差,教育乏力。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银行网点众多、面广、线长,绝大多数员工身处最基层,长期以来,规范化、制度化的思想教育开展不够,员工重视实际,视思想教育为形式、为空谈,认为在各自网点内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思想教育无好处,久而久之,员工思想道德水准、法律法规观念得不到净化和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防腐拒变潜力差,大多凭个人的良知做工作,谈不上高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是防患意识不强,管理乏力。近几年来,大部分银行注重了业务开展,忽视了案件防范,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得不到彻底改观,尤其在基层,任务至上,片面追究几项主要业务指标的考核,不重视内部管理、安全教育和职责意识,有的甚至欺上瞒下或走过场形式学习。
三、稽核检查图形式、走过场、监督乏力。一方面稽核检查力量相对薄弱,对银行网点多、面广、线长和客观上难以全面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稽核检查人员有的职责心差,原则性不强,稽核检查图形式,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罚,而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有些事情虽然发现了,也下达了整改通知,但对落实状况没做进一步的督促检查,使问题越积越大,最后导致发生重大经济案件。从以上几个方面看,本人认为:要做好案防工作,关键是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银行内部风险防控
(一)严格坚持开立个人网银业务,在开立网银业务时务必由客户本人亲自办理。
(二)大堂经理、柜员、复核、授权人都应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职务之便进行非法活动。
(三)大额储户必须要留有客户的电话,及进和客户进行对账,对客户的账户资金变动进行动态提示。
(四)对网银业务绑定的手机电话号码一客要和客户进行现场确认,确保为客户本人所有并视同要件进行管理。
(五)坚持“四眼制度”复核、授权人员要前移到柜员内,现场复核,确认业务全程无误后再进行复核。
(六)严禁柜员人员留存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七)加强对员工银行业务基础知识和案防知识的培训,个性是新上岗人员,要重点加强岗位职责流程知识的培训。学习研究监管风险提示,使工及早识别各种外部欺诈企图。
(八)充分发挥录像监控作用。安排有业务经验人实时查看录像。
二、加强自身素质修养、提升合规操作意识
案件防控的根本在于每位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透过不断的学习相关业务操作和金融法律法规知识,最终从自身的角度杜绝案件发生的可能。我们每位员工只有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自身岗位的实际状况,认真地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吸取教训,并对有关金融法规、银行规章制度自我查找旅行岗位职责及遵纪守法方面的差距,明确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才能使我们银行违法违规案件得到遏制。从自身出发,持之以恒,提高防范意识,谨守岗位职责,杜绝各项违规操作,消除案件隐患,才能到达有效地目标。相信我们每位员工都会远离金钱的诱惑,共同创造出一个和谐、合规的工作环境。
同时,案件防控工作关键点在于落实到每一个员工,只要我们每位员工都有案件防控意识、遵章守纪,案件防控就会事半功倍。在日常工作中要不断加强自我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把风险防范贯穿于具体工作的始终,牢固树立“违规无小事”、“安全就是效益”、“风险控制优先”的意识,自觉的把行业管理和自身的自律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岗位职责,增强自我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增强自我思想道德和业务理论水平,构建牢固的思想防线,使遵纪守法意识在思想深处牢牢扎根,变成一种自觉,一种习惯。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8小时以内要管好自我,8小时以外也要管好,坚决抵制种种违规违法不良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身为网点一线员工,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范潜力,全面加强柜面营销和柜台服务,是我们临柜人员最为实际的工作任务。作为临柜人员,我深知临柜工作的重要性,因为它是顾客直接了解我行窗口,起着沟通顾客与银行的桥梁作用。因此,在临柜工作中,我始终坚持要做一个“有心人”。虚心学习业务,用心锻炼技能,耐心办理业务,热心对待客户。在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我们都很清楚地意识到:只有更热情、周到、专业、快捷、创新、个性、尊享的优质服务才能为我行争取更多的客户,赢得更好的社会形象。
透过此次的案件防控学习活动,我找到了正确的价值取向与是非标准,找准了工作立足点,增强了合规办理和合规经营意识,透过对相关制度的深入学习,对提高自我的业务素质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有了更高的要求,为识别和控制业务上的各种风险增强潜力,用心规范操作行为和消除风险隐患。总之,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我,不断提高自我的风险意识,警惕思想,坚定信念,合规办事,杜绝一切违规和风险。
是涉企案件心得体会篇三
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湖北省自2021年起被纳入全国第二批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改革试点范围,正在大力推广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工作。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
2021年6月3日,最高检、司法部、全国工商联等九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第一条提出了“涉企犯罪案件”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第三条明确“第三方机制适用于公司、企业等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案件,既包括公司、企业等实施的单位犯罪案件,也包括公司、企业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等实施的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犯罪案件。”
2022年4月19日,全国工商联、最高检、司法部等九部委共同制定的《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全联厅发〔2022〕13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条也明确提出“本办法所称涉案企业,是指涉嫌单位犯罪的企业,或者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等涉嫌实施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犯罪的企业。”
从上述《意见》、《办法》的内容来看,目前我国试行的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适用的对象为涉企犯罪案件,其中既包括涉嫌单位犯罪的企业,也包括企业相关人员涉嫌实施的 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自然人犯罪案件。
因此,本次数据统计的对象,我们不再仅仅局限于单位犯罪案件,而是与《意见》、《办法》的内容相一致,同时包括单位犯罪案件和企业相关人员涉嫌实施的,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犯罪案件。
本文对相关裁判文书的采集日期为 2022年6月 1日至2022年6月7日。为了在大量数据中更好的检索出有效案例,检索条件设置为:全文以各罪名为关键词检索,如“职务侵占”等33个涉企常见罪名;一级案由“刑事案由”;裁判时间“2021年1月1日到2022年5月20日”;法院地域“湖北省”。
在该前提下,共搜集到 1036份裁判文书。通过梳理,删除重复文书、程序性文书、不公开文书、与涉企犯罪无关文书,共筛选出 323例案件。
又以“被告单位”为关键词进行检索,经过筛选得到单位犯罪数量数据,与上述323例案件对比去重后又得出21例单位犯罪案件。
当然,由于案件审理程序、裁判文书公开程度与时间等原因,统计样本数量与现实数量可能会有所差异。此外,为考察去年以来不断推进的保护民营企业、少捕慎诉慎押等司法政策、精神对涉企犯罪案件的影响,我们专门将二审发生于2021年度的涉企犯罪案件情况,也纳入了本次统计,以期观察相关政策对该类案件产生的作用。
以客观、真实、全面为原则,本文对上述344例涉企犯罪案件进行了整理和统计,下文将以图表的形式,多方面、多维度呈现 2021年度湖北省涉企犯罪的特征,并对这些特征进行分析。
第一部分2021年湖北省涉企犯罪案件总体分析
一、涉企犯罪案件数量
在我们统计到的344例涉企单位犯罪案例中,仅自然人为被告人的案件有283例,占比;单位和自然人均为被告人的案件有61例,占比;仅单位为被告人的案件1例。全部统计案件中,被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案件为62例。(详见图1)
图1
二、涉企犯罪主体情况
(一)单位性质
本次统计到的344个案例中,涉及到的企业性质为:国有企业 12 个,占比4%;民营企业 327个,占比 95%;基层自治组织5个,占比1%。(详见图2)
图2
数据反映,尽管单位犯罪案件数量下降,但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相关人员在涉企犯罪主体类型中,仍然占据较大比重。
(二)地域分布
在344个案例中,我们统计到的武汉市的涉企犯罪案件数量最多,有92例,占比27%;宜昌市、黄冈市、孝感市相关案例分别为37例、33例、32例,数量相近,占比均约在9%到11%;襄阳市、荆州市案例数量,分别为24例、22例,占比约在7%左右。
根据湖北省xxx发布的数据,湖北省gdp前五名的城市(含地级市、自治州、省辖县级市)分别为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孝感市。该前五名城市相关的涉企案件数量也较多。可以看出,各市经济发达程度越高,涉企刑事案件发生数量也相对较高。(详见图3)
图3
(三)行业分布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7年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对国民经济行业的分类,我们对上述344个案例中企业所属行业进行了统计。
案件中涉及行业领域前五名为: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详见图4)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基数大,相应出现的涉企刑事案件数量较多。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服务类型企业和电子信息类企业给居民生活带来较大便利,企业数量也相继增多,该行业领域的涉企犯罪也出现一定增长。
图4
三、涉案人员特征
(一)性别
在344个案例中,涉及到的被告人共有611名,其中男性507人,占比83%,女性104人,占比17%。
图5
值得一提的是,对比单位犯罪案件数量的减少,涉企犯罪案件自然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仍然较多。这也反映出司法机关对涉企犯罪案件,在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同时,也要严厉打击涉企犯罪案件、特别是社会危害后果严重的故意犯罪,体现出对涉案企业既要“厚爱”也要“严管”。
(二)年龄
611名被告人中,90后人数中最多,有164人。80后、70后和60后人数相近,分别为161人、131人、126人。50后有15人,40后有4人。值得注意的是00后,在2020年单位犯罪大数据分析报告中尚无00后人员,而在2021年涉企犯罪案件中首次出现00后身影,有3人。(详见图6)
图6
(三)职务
我们将上述611名被告人的职务情况进行了梳理,各类具有一定管理职责的人员共有375人,数量最多,比例高达61%(详见图7),分别为:法定代表人129人;项目负责人84人;实际控制人74人;董监高61人;股东27人(详见图8)。
企业中具有一定管理职责的职务类型,具有一定决策权力和管理职责,更易出现刑事不合规行为,所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较大。而在这些职务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作为企业或部分事务的决策人员,刑事法律风险最大。此外,涉罪的股东一般为参与企业实际经营决策的人员。
图7
图8
四、罪名及合规风险
(一)罪名
344例案件共涉及29种罪名。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件数量最多,共有53例;其次是职务侵占罪案件,共有46例。
值得注意的是,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在犯罪行为、手段特点上具有一定相似性。如果将该两罪名合并统计,则涉企犯罪案件中诈骗类犯罪案件数量达73件,不仅位居各类涉企犯罪之首,且数量远高于排名第二的非吸类犯罪(53件)。
(二)案发环节
从企业涉及的各管理环节来看,在344个样本案例中,生产经营环节案发数量最多,有135例,占比达到39%;财务管理合规的次之,有132例,占比38%;税收环节有33例,占比10%;安全生产、数据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案例均较少,分别为12例、8例、5例,占比4%、2%、1%;其他环节有19例,占比6%。详见图9、图10)
根据案例显示:
生产经营环节易涉罪名有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串通投标罪等;
税收环节易涉罪名为虚xxx罪和逃税罪;
安全生产易涉罪名为重大责任事故罪;
是涉企案件心得体会篇四
涉企案件是指涉及企业经营活动的法律纠纷。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是重要的经济主体,而法律是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有力工具。涉企案件的典型案例给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对于我们理解和遵守法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第二段:典型案例分析
以某企业因涉嫌虚假宣传被消费者起诉的案例为例,该企业曾大肆宣传其产品具有特殊功效,吸引了大量消费者购买。然而,经过检验,该产品实际效果并不如宣传所述,消费者遭受了经济损失和精神打击。最终,法院判决该企业赔偿消费者损失,罚款并暂停其经营许可证。通过这个案例,我们看到了虚假宣传的严重后果和法律对其的严惩,应当引起我们对宣传内容准确性的高度重视。
第三段:案例启示
首先,企业应树立起法律意识,具备合规经营的理念。通过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明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规定,不以虚假宣传、低价倾销等违法违规方式获取经济利益。其次,企业要重视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提高顾客满意度和企业形象。只有通过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才能树立起企业的良好信誉和口碑。最后,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管机制。只有通过规范自身行为,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才能对外展示出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四段:个人体会
身为企业经营者,我从这些典型案例中深受触动。法律是我们经营的底线,也是保护我们权益的工具。要想顺利开展经营活动,首先要学会尊重和遵守法律规定,做到合法合规。其次,要注重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维护顾客权益,提升企业形象。只有满足顾客的需求,才能赢得市场,获得长远发展。最后,要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制度机制,防范法律风险。只有通过规范自身行为,企业才能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五段:总结
涉企案件的典型案例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我们要树立起法律意识,学会遵守法律规定。要加强对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的重视,提高顾客满意度和企业形象。更要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制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改进,我们才能在经营中不断进取,取得更大的成功。
是涉企案件心得体会篇五
经过一星期紧张的学习,能促使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平时的小事上在心中筑起“防火墙”。
沉重的代价是强烈的警示。发生案件不但会给银行造成重大资金风险和损失,还会严重损害银行的形象;发生案件,不但要严惩银行内部的涉案人员,还要追究相关经办岗位,管理岗位和领导岗位人员的责任;发生案件,还会对一部分员工的家庭亲情造成伤害。无论案件对银行造成的损失,还是对员工造成的伤害,都令人为之惋惜。
付出这么大的代价,这与平时的思想意识、工作习惯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是分不开的,老在一种工作状态下,思想一旦麻痹就让心怀不轨的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我们的规章制度制定的很全面,很细致,但在具体的工作中,在实际执行中就打了折扣,没有了风险防范意识,法制意识更是淡薄,在具体细节上处事的原则性不强,臵制度于脑后,违章操作才付出了如此代价。
俗话说“苍蝇不叮五缝的蛋”。不法分子虽然功于心计,惊心谋划,蓄意欺骗。从内部看,是银行在经营管理上存在着许多漏洞,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书中的每一个案件,在作案的每一个细节中,如果能把规章制度放在首位,在某个细节上就能把漏洞堵上,就不会造成如此重大的“代价”。
十案十违章,而每个案件的发生都堪称违章大全,一是违规混岗、串岗、会计岗位分工不明,职责不清。严重的混岗、串岗使每个作案人都能浑水摸鱼,使防范严密的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对内部人员作案起不到最后把关的作用。虽然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都有,并且印成了本子,也上了墙,但严格执行还不够,更多的时候是学制度、“找制度”、“补”制度,实际上执行时又是另一套,导致制定规章制度和实际操作执行上存在“两张皮”现象。因此,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更重要,要从操作和管理环节,一个制度一个制度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和学习,切实保障每一位员工都能做到有规必依,按章办事,合规操作。
特别是在平时的学习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员工抵御不良思想的侵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以积极心态投身改革,珍惜自己的人生价值和职业前途,奉公守法,安心本职,勤奋工作。
是涉企案件心得体会篇六
一、引言段(200字)
办理涉企案件是公安机关日常工作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作为一名民警,我在多年的办案经验中深切体会到了办理涉企案件的重要性和难点。本文将从解决问题、合法权益保障、情绪控制、技能应用和争议处理五个方面,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二、解决问题(200字)
办理涉企案件,首先要注重解决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企业内部纠纷、经济犯罪案件等复杂问题。解决问题需要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查明案件要素,并结合法律法规作出科学判断。同时,要注重与企业相关人士的沟通和协商,了解他们的诉求和意见,通过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有效化解矛盾与纠纷。
三、合法权益保障(200字)
办理涉企案件还要注重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享有各种合法权益,包括财产权、合同权、劳动权等。在办案过程中,我们要在依法行使执法权力的基础上,维护和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只有做到公正、廉洁办案,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才能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形成积极健康的企业发展环境。
四、情绪控制(200字)
办理涉企案件需要时刻保持良好的情绪控制能力。办案过程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阻力,也会受到一些外界因素的干扰。此时,我们需要冷静理性地面对问题,不被情绪左右,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处理案件,维护社会稳定,解决纠纷。
五、技能应用与争议处理(200字)
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我们要不断提升自身的技能应用水平,并善于处理各种争议。办案技能包含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我们要不断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同时,我们还要善于处理各方利益关系,化解争议,实现案件的公正处理和社会和谐稳定。
六、结尾段(200字)
办理涉企案件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发展的重要工作,也是一项综合性极高的工作。在长期的实践中,我们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能力,在服务于企业、保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得到了深刻体会。通过解决问题、保障合法权益、控制情绪、提升技能和处理争议等方面的努力,我们能够更好地办理涉企案件,为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相信在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中,我们能够更好地适应并应对这一重要工作的挑战。
是涉企案件心得体会篇七
通过学习,使自己深刻认识到警示教育在信用社系统中的作用,对推进信用社业务的持续发展、员工素质的提高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以下是本人在这段学习中的几点体会:
一、加强警示教育,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
警示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我认为就是要提高全员的凝聚力、向心力降低合作金融的风险,创造最大的效益。明确警示教育活动不是一时,而是永久,个人应该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同时重要的是执行,《没有任何借口》写的很好,一个人作任何事情都要努力,不要为自己找任何借口,借口会成为人生中的绊脚石。坚持思想教育,长期的思想教育可以改变一个人,随时个人的改变带来的是一个社会的改变。党风廉政建设是必要的,员工的素质是要提高的,从何入手?思想教育,长期的警示教育必然会使全员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
二、加强警示教育是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警示教育的开展是信用社成立以来的第一次,警示教育活动是规范全体员工的操作行为和日常行为的一项准则,对于有效遏制案件的发生和处臵都有深远的意义。在业务迅速发展的今天我们不应只沉浸在胜利的喜悦当中,我们应该看到现在信用社发案率在一步步提高,原因何在?通过案例学习,应当使我们认识到只有按章操作,依法行事才是正确的,所有其他的不良行为、投机行为及瞒天过海行为是不可取的,中国有句俗话:“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只有全体员工从思想上有认识,才能在信用社的发展中表现出来。
三、加强警示教育,是长远发展的需求
警示教育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的,要确定合理的发展目标,要有计划有步骤的去安排、去实施,最终行成一种日常行为。当然警示教育不能停留在表面,要深入开展下去。
我们要努力做到“三争当三提高”——争当学习模范、争当岗位合规模范、争当实干模范,提高操作技能、提高工作绩效、提高个人素质,自觉融入到信用社的合规文化当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员工抵御不良思想的侵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以积极心态投身改革,珍惜自己的人生价值和职业前途,奉公守法,安心本职,勤奋工作。
是涉企案件心得体会篇八
第一段:引言(200字)
近年来,我国经济蓬勃发展,涌现出众多企业,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涉及企业的违法犯罪案件。作为执法人员,我们身负着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任。在办理涉企案件的过程中,我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但也乐在其中,逐渐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做好案前准备(200字)
办理涉企案件,做好案前准备至关重要。首先,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企业经营模式和行业特点,了解企业内部运作机制。其次,要搜集大量的证据和资料,综合分析,明确案件的实施主体、方式和目的,确保办案有据。此外,还要与其他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案件侦办。
第三段:科学侦查方法(200字)
在办理涉企案件时,科学合理的侦查方法是必不可少的。首先,我们需要灵活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快速收集、分析和处理大量的数据信息,进一步确定涉案线索。其次,要注重对企业内部人员的调查和讯问,深入了解案件的背后动机和利益关系。最后,要统筹使用各类侦查措施,例如监控录像、取证检查、物证保护等,确保侦查取证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四段:维护合法权益(200字)
在办理涉企案件中,我们既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也要保护合法企业的权益。要坚持依法办案,确保执法过程及结果的公正和合理性。在此基础上,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为企业维权提供支持和帮助。同时,要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能力。
第五段:加强执法队伍建设(200字)
办理涉企案件需要高度的专业素质和团队协作能力。因此,我们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办案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法律意识。要严格执行执法规范,不得滥用权力,确保案件的合法、公正、严肃进行。此外,要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犯罪活动。
总结:(200字)
办理涉企案件是一项充满挑战和责任的工作。通过实践,我深刻认识到做好案前准备、科学合理的侦查方法、维护合法权益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是涉企案件心得体会篇九
近年来,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大量产生,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原因。我国人多地少,户籍制度又极大限制了农业人口的流动,农村土地一直是一种稀缺资源,且直接关乎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但长期以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模糊不清,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法律意识、合同意识淡薄,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缺位,加之国家近年来的惠农支农政策不断出台,农村土地承包引发的诉讼和信访事件频发不断。及时掌握和准确处理此类纠纷,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村的经济发展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
(一)成讼时间上的集中性
一方面,由于农作物的种植与收获受自然规律的制约和影响,90%以上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当事人往往选择在农闲季节提起诉讼,因此往往集中在每年的秋收后和春播前。相对于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在成诉的季节性尤为明显。另一方面,从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历史发展进程看,国家政策一直起到主导作用,相关立法只是将执政党的意识上升为国家意识,使政策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因此,国家农村土地政策做出重大调整前后,也是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集中发生的时期。如国家出台xxx一免两补xxx土地政策后,发包方起诉承包方要求解除合同和承包方起诉发包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大批纠纷诉至法院。
(二)诉讼主体上的群体性
作为农业大省,黑龙江省农业人口总数为1191万,农业人口比例高达.但相当一部分农业人口在一系列惠农政策出台前,因经营土地成本高、收益低而外出谋生。国家从收取xxx两金一费xxx即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调整为统一征收农业税,再调整为免征农业税,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并实行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后,农民经营土地的成本减少,收益显著提高。大批外出务工的农民纷纷要求回乡务农。部分纠纷中,发包方违约明显,承包方证据充分,胜诉率高,承包方往往选择共同诉讼。还有很多案件,起诉时仅仅是个别村民提起诉讼,但涉及问题却牵扯到其他村民或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群体利益,相当一批农户持观望态度。一个案件处理不当,往往引起连锁反应,波及整个村庄甚至乡镇。另外,受传统法律文化影响,农户们往往愿意凭借人多势众,甚至集体上访,赢得法院更多的理解和社会舆论的支持。
(三)纠纷类型上的多样性
长期以来,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较为单一,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发展呈现出多元、快速发展态势,农村土地承包也随之在承包主体、承包方式和权利义务内容方面体现出多样性。2003年3月1日施行的《xxx农村土地承包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土地承包、流转、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发包人的权利义务、救济方式和法律责任。首先,就承包土地的权属而言,既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有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还有权属不明的土地。从承包土地的使用状况而言,既有耕地,也有林地、草地。从承包者的身份而言,除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外,还有外来人员以招标、拍卖、协商等其他方式进行的承包经营,且承包面积较大,赢利性明显。纠纷类型除了常见的外出打工农民回乡要地、出嫁女回原住所地要地及相邻农户之间争地等纠纷外,还如,有的农户因举家搬迁到小城镇,将所承包土地连同附着房屋一并转让他人,但未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后又反悔,要求受让人返还承包地,但不要求返还房屋。有的农户承包土地后又进行转包,在转包合同到期后,次承包人主张优先承包权。有的承包合同经乡土地纠纷仲裁机构裁决予以解除,村委会在承包方未退出承包地之前,又将争议土地另行发包,现承包户因权利受损,起诉发包方和原承包户要求村委会履行合同、原承包户退出土地,产生合同之诉与侵权之诉的竞合。有的农户先起诉调整转包费,经法院判决支持后,次承包人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该农户又另行起诉请求解除转包合同。有的农户在二轮土地承包时口头放弃承包经营权或弃耕撂荒,村委会将上述土地另行发包,后为满足该农户的要地请求,村委会又在其他农户的承包地中为其调剂,但其他农户拒不接受调剂而引发纠纷等等。
(一)合同签订不规范
1.合同主体资格混乱。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规定:xxx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xxx但是在发包过程中,有些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职责分工并不明确,有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将同一块地分别承包给不同的村民,还有的村民小组将土地发包后,村委会收回村民小组已发包土地,重新对外发包或租赁,引发纠纷。
2.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规定,土地承包方案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但是在实践中,村、组违反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进行违规发包的情况屡屡发生,围绕承包合同效力产生的纠纷大量出现。有些村干部甚至在发包时搞暗箱操作,擅自以低价将土地发包给亲朋好友。有些村委会任意制订土地承包方案,以xxx优惠条件xxx将土地发包给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引起了村民强烈不满。
3.合同约定内容不完善。有的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一旦发生分歧,极易引发纠纷。有的虽签有书面合同,但条款不完善、不具体,有些条款甚至违反法律规定。如土地面积无约定或约定不清,甚至有的连土地的四至都未约定,仅明确了地块名称。由于约定不明,双方又各执一词,事实和责任难以认定。有的合同没有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缺乏确保履行合同的制约机制,为当事人随意违约提供了条件,出现了随意缩短承包期、收回承包地和提高承包费,随意调整承包地,多留机动地不尊重农民的经营自主权,强迫种植、强迫流转承包地等。
(二)合同履行不诚信
1.发包方违约。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发包方非法变更、解除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在承包期内,非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并经过法定程序,发包方不得收回和调整承包地。xxx这是该法赋予农民长期、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的核心内容。xxx但现实生活中,有些发包方为谋取利益,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收回农业用地用于营利性开发建设。二是发包方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的乡村干部不注意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还习惯用计划经济时代的思维方式和行政干预的手段对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使滥加干涉,以发展集体经济、搞规模经营等理由强行统一种植作物,或者强制收回承包地。
2.承包方违约。主要包括承包方对土地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拒绝交纳土地承包费等情况。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承包方有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的义务。土地管理法对于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规定了严格的转用审批程序和征地、用地批准程序。在审判实践中,一些承包人未履行法律规定的审批手续,在承包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甚至容许他人在承包的土地内修建坟墓牟取利益。有的承包方在承包地上建筑、取土等,造成土地荒漠化,严重破坏耕种条件,使农用地难以恢复耕种。还有的承包方以各种理由逾期、拒绝交纳承包费,构成违约。
(三)土地承包管理不规范
1.没有土地清册或记载不详。现实中,很多村委会没有建立土地清册,或者用手写财务帐簿的方式代替清册,其中不少帐簿有改动,无法确定记载事项。有的村委会建立了土地清册,但是清册记载不详,承包经营的户主有的记载为原承包人,有的记载为受流转人;对各户承包土地的面积、边界记载不清,面积多为概数,诸如xxx道南边xxx、xxx沙坑北边xxx、xxx东房东边xxx等划分边界的字样十分常见。对于流转方式及变更理由基本无记载,关于流转土地的坐落、质量等级,流转土地的用途、流转期限没有记载的现象更是十分普遍。承包人之间发生争议时,村委会拿不出有力依据来证明土地使用权范围及流转详情,当事人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确认自己的权利,导致很多不必要的纠纷产生。
2.机动地管理不当。村集体在划分土地时一般都会保留一些机动地不做分配,将其租赁给农户经营,租期5至10年不等,且一般事先收取部分或全部租赁费。由于近年来国家减免农业税,农民负担大幅度减轻,一部分租赁户不愿意再承担原租赁费,甚至要求退还已预交的租赁费,双方发生纠纷。有些村集体为了收取租赁费用,预留机动地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未受益的农户发现当前种地效益好的形势,要求重新分配机动地,但原来的承包大户不愿意退出,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