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对所经历的事物的理解和领悟的一种表达方式,是对自身成长和发展的一种反思和总结。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通过总结和反思,我们可以更清楚地了解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找到自己的定位和方向。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非法出境心得体会篇一
非法出境是指逃离国境来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行为,非法出境行为一方面是对国家的不尊重和侵犯, 另一方面也会带来极大的风险和不利影响。然而,一些人由于生计压力或其他原因选择非法出境。本文作者身处这样一个情境,以下将就非法出境这一主题阐述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段:逃离生活压力,非法出境开始
压力是现代社会人们所面临的一个种普遍的问题,很多人忍受不了生活的压力,而选择非法出境来逃避。事实上非法出境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在另一个国家同样会遇到种种艰难和挑战,同时不合法的身份也会带来巨大麻烦。而对于那些仍然选择非法出境的人来说,我们应该提供合法的出路,以减少他们的痛苦和生存压力。
第二段:危险与不确定性,非法出境的后果
非法出境在法律上是被禁止的行为,任何参与其中的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除此之外,一些危险和不确定因素也必须考虑。比如,走私集团会向参与者索要高额费用,也会为自保利用非法手段,又或者可能在逃亡过程中被忽视安全因素,引起不必要的法律困难。所以说非法出境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风险与不确定性,这应该引起大家的注意,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避免走向死胡同。
第三段:适应文化和语言,非法移民的挑战
如果最终抵达目的地国家,非法移民们可能依然望风而逃,且法律地位的不合法将伴随他们许多年。而在移民过程中,适应目的地国家的文化和习俗,习得目的地国家的语言也是非常需要的。这个过程是长期并且必须克服的,不论是身体上或心态上。非法移民会遇到大量的挑战,包括就业和学习等场合。这些挑战不应放弃,非法移民应该逐步融入,积极融入这个国家社会体系,努力获得合法的身份。
第四段:遵循规则,秉持道义,合法获得身份
非法出境的人也想要获得一个更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但他们不应该通过非法途径达到这一目的,因为这样只会带来更多的苦难。相反,他们应该遵循目的地国家的法律规定,秉持道义,通过正规手续获得身份。事实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安排了专门的政策预防非法移民,同时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移民。因此,选择合法的方式,以正义的思维和行动来进行合法获得身份是非常重要的。
第五段:回首和展望,为合法移民融入社会尽心尽力
回首过去,我感到非法出境是一个错误的选择,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痛苦和挑战。然而,随着岁月的流逝,我认识到了:只有在合法的道路上,我们才能最终获得自己想要的生活和工作,做到合法追求自己的幸福。因此,我希望为那些追求更美好生活但目前仍处于不确定状态的人提供一些帮助和支持,通过丰富的经验和建议,解决人们面对的许多问题。在社会各层面上努力倡导合法移民,帮助他们尽快融入新的环境。这是一个崇高的职责,不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那些陷入非法出境的人们提供帮助和指引。
非法出境心得体会篇二
家林业政策”、“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等为名行违法犯罪之实既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又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1、高息“诱饵”不动心。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资活动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许诺高额回报。每当遇上诸如此类“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千万得悠着点儿,也不能因为看到别人发了财眼红,进而跌入欺骗者设下的陷阱。
2、老板“实力”不崇拜。不能为某些企业天花乱坠的自吹自擂所迷惑,即使有的企业当时确实很红火,但由于市场、经营等方面的变数很多,“投资”风险无是不在,血本无归都可能。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而不是单纯相信老板“实力”。
3、“官方”背景不迷信。在非法集资活动中,政府官员的参与或者假借官员名义、编造官方背景往往更容易蛊惑群众。既让人误以为是官方行为,又给人以稳赚不赔的假象。人们要切记“官员”未必就代表“官方”有官员参与并不等于就是正规融资活动。
4、“合法”吸储不大意。银行、邮政工作人员的“合法”身份往往让人深信不疑,极有可能给个别心术不正者假借代存、理财之名行骗的可乘之机。存款应该到银行、邮政窗口取得合法的存取凭证,而不要轻易交给个人。
5、碍于面子也不便推辞,因此这种方式更容易在民间渗透,其危害面也更广。因此面对熟人的好心和善意推销,得多长个心眼儿。
6、违规吸储不参与。面对非法集资,我们既要不信更要不参。我们不但要自己远离非法集资,而且要以一个公民的良心和责任、自觉抵制、积极举报这一祸国殃民的非法行。
资敬而远之,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标准,当发现有群众上当受骗时,应当做到及时提醒和告诫,以免遭到不必要的损失。
非法出境心得体会篇三
非法出境是一种违法行为,危害不仅在于个人,也反映了社会的尴尬和不公,非法出境会带来诸多风险和浮躁的生活,对我们年轻人更是一种考验。我曾经有过一次非法出境的经历,在这一次离开中国的过程中,我不断地思考与反思,从中获得了一些体会和启示,这些体会和启示可能会对今后的生活带来很多的影响,也能给那些想出国寻求未来的年轻人提供一些帮助。
第二段:出境的理由
非法出境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想要得到更好的发展和挣到更多的钱。在我的出国经历中,当时我的心理想法是这样的:出境能够拓宽我的视野,从而能够更好地获得挣钱的机会,提高我的知名度并拥有更多的财富。但是,当我真正走出去之后,我才发现,现实是残酷而又冷酷的,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我的孤独感和迷茫感不断增加,我不仅无法适应环境,也没有找到工作。很多时候,我们会抱有一种幻想和憧憬,却忽视了现实中的问题,这些问题是需要我们用耐心和智慧去面对的。
第三段:非法出境的风险
非法出境也会带来很多的风险。在我的案例中,我没有合法的身份证明和护照,这让我处在了一种非常尴尬的境地,我不能享受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也无法享受合法的权益。更重要的是,我与国家失去了联系,这让我感到非常的孤独和失落。在出境的路途上,我也遇到了一些坏人和企图利用我和其他人的人,这些人从钱到人身健康都会给我造成很大的影响,让我感受到了被人分割和掠夺的痛苦和侵害。因此,出国并不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情,我们必须慎重考虑这个问题,并要合法合规地出国。
第四段:法律意识的觉醒
关于法律意识的问题,前面也提到过,在我出境的过程中,我没有合法的身份证明和相关的文件,这让我很难维权和申诉,也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自己对法律的无知和脆弱。因此,在出国之前,我们必须要提前地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的知识和方法,如何在法律范围内合法地出境和有合法的身份证明,如何合理地处理个人矛盾和问题,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只有做到这些,才能够保障我们的个人人身安全和荣誉,也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
第五段:结语
非法出境固然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我们可以从中获得一些意识和启示。出境的决定必须要慎重考虑,并且需要有一系列的筹划和准备。只有在这些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我们才能够顺利地出境并顺利地达到自己的目的。非法出境不仅损害了我们的健康和安全,也会伤害到我们志愿性地选择的国家和社会,更会让我们失去一种信仰和自信心,因此,非法出境必须绝对被禁止。
非法出境心得体会篇四
合同编号: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非法出境心得体会篇五
近期我行组织学习了银监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面风险排查、打击非法集资的通知”的文件。我行领导高度重视文件的传达和学习,重点阐述了“九种人”排查和银行员工涉及社会融资行为的排查。
所谓“九种人”即有“黄赌毒”行为的;个人和家庭经商和办企业的;大额资金炒股、买卖基金、彩票的;个人、家庭负债较大或在机构有贷款的;无故不能上班和经常旷工的;交友混乱,经常出入高档场所的;在职工作超过强制休假、轮岗规定时限的;有不良记录或犯罪前科的;已经出现违规操作的。作为一名银行职员应该远离“黄赌毒”,不能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为自己或家人所开办的企业提供区别于他人的便利,禁止大额资金投资股市和彩市,防止投资失败后违规挪用银行资金。按时上下班、无故不旷工,按规定进行轮岗和休息。
非法集资情况复杂,表现形式多样。有的打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倡导绿色、健康消费等旗号,有的引用产权式返租、电子商务、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等新概念,手段隐蔽,欺骗性很强。从目前案发情况看,非法集资大致可以划分为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非法集资涉及面广,对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危害极大。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集资,非法集资活动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破坏了国家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影响了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极易引发社会风险。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极易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损害了国家的声誉和形象。
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声势利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为引诱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许诺高额回报引诱投资者投资。
不法分子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集资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投资基金、入股分红、商品销售返租、高新技术开发等。
不法分子为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情、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投资。
最后,我认为作为金融行业的工作人员,更应该知法、懂法、守法,对非法集资敬而远之,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标准,当发现有群众上当受骗时,应当做到及时提醒和告诫,以免遭到不必要的损失。
非法出境心得体会篇六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 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线路与天数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用餐标准 早餐____次,正餐___次,标准:_____
导游服务 派领队及导 游服务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双方其他约定
2、 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称“须知”)适用于中国公民参加佛山市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
一、报名出团
1、游客参加出境旅游应携带有效证件,到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出境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报名。
2、旅游证件(护照、通行证,下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孕妇、健康状况不良者、行动不便者不宜参加出境旅游,有特殊病史者报名时应如实说明。
4、旅行社应全面如实介绍其服务内容、质量及价格。游客应充分了解旅游线路,约定行程内容,并初定出团日期。双方签订旅游合同。
5、旅行社收取团费应出具发票。团费一次付清,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6、旅行社应在收齐旅游证件后 15 个工作日内与游客确定出团日期。
7、旅行社应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行程表发给游客,详细说明有关事项。缺席者责任自负。
行程表应列明以下内容:旅游线路、时间、景点、交通工具安排、酒店名称及标准、用餐次数及标准、购物娱乐安排、相关旅行社联系人及紧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用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进行兑换、使用及办理核销或退汇。
二、团费通常包括
l、一次行程签证费用;
2、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费、境外机场税(费)、游览交通费;
3、行程表所列酒店或同级酒店的住宿费;
4、行程表所列的餐费 (不含酒水);
5、行程表所列非自费旅游项目第一门票。
三、团费不包括
1、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2、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
3、行程表所列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
4、卫生检疫费;
5、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 行李托运费;
6、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费用;
7、办理分团的费用;
8、小费等其他私人性开支。
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四、退团和取消行程处理办法
1、游客要求退团,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旅行社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旅行社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确定出团日期的,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
(2)已确定出团日期的:
出发前13至7天,支付团费总额的10%并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
出发前6至4天,支付团费总额的15%并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
出发前3至1天,支付团费总额20%并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
出发当天,支付团费总额25%并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
2、游客要求更改出团日期,旅行社应尽量安排,实际损失由游客承担; 不能安排的,按游客退团情况处理。
3、旅行社收齐旅游证件15个工作日内,不能确定出团日期或取消行程,旅行社应退回已收团费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确定出团日期后,旅行社不能按时出团的,应与游客协商选择改期出团或与其他旅行社并团出发,协商不成,旅行社应退回已收团费并按以下标准向游客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14天以上(含第14天,下同),支付已收团费5%;
出发前13至7天,支付已收团费10%;
出发前6至4天,支付已收团费15%;
出发前3至1天,支付已收团费20%;
出发当天支付已收团费25%。
4、游客报名时距出发日期已不足14天,报名后游客要求退团的,游客应按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旅行社应在游客报名时将预计的实际损失额如实告知游客。
旅行社因自身的原因致使游客不能按约定日期出团的,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
5、游客如不同意1、3、4所确定的赔偿标准的,在订立本合同时可与旅行社协商,另行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标准。
五、有关责任问题
1、旅行社应为游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 对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游客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 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旅行社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旅行社责任造成游客人身、财产损害时,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处理。此外,旅行社应向游客推荐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3、旅行社可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与其他有出境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共同组团,但须征得游客书面同意,并由签约旅行社承担责任。
4、游客应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海关管理以及相关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土人情、民族习惯;不涉足色情场所。违者后果自负。
5、因申请旅游证件、签证、被拒绝出入境、伤病等属于游客个人客观原因导致游客不能按时成行或行程中断,造成的损失由游客承担, 旅行社按实际损失扣收业务损失费后将剩余团费退还。
6、旅途中,游客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损坏或丢失, 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7、游客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团队活动,视为自动放弃,所交费用不予退还。旅行社增加任何旅游项目(包括增加景点、购物、娱乐项目等),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并获得游客书面同意。
8、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造成不能按约定出团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作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 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 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
9、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游客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10、旅途中如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况,旅行社与游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对行程作出适当调整,增加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如因调整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活动内容减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中有关条款赔偿游客损失。游客应服从旅行社的安排,否则因此而扩大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游客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11、旅行社的旅游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游客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或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非法出境心得体会篇七
根据人民银行《--县关于做好****年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我行在春节返乡高峰期组织全员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让群众远离非法集资的陷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
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等等。通过学习让大家掌握知识点,在宣传活动中能够及时、准确解答老百姓的问题。
一是宣传非法集资的定义、特征、表现形式、危害,分析已成功查处并审结的典型案例,披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揭露非法集资的手法伎俩,增强群众的识别意识,提高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宣传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使群众进一步树立遵法守法的意识和观念,明确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非法集资存在风险和社会危害,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使群众进一步掌握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三是宣传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的成果,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引导群众进行科学投资、理财、克服暴富心理,增强群众理性投资意识。
三、活动组织1、在行内大厅设立防范非法集资现场咨询台,并摆放相关知识宣传手册,向客户进行金融知识和理财常识的宣传,增强公众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小组成员负责大厅内的活动宣传及客户对非法集资问题的解答。
2、在我行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识,利用led屏不间断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语。
3、对没街商户、社区及乡镇人口密集地区进行发放宣传手册。
4、要求员工利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新兴自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加强风险提示工作。
通此此项活动的开展,提高了群众对当前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及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的法律处罚,并提升了他们对我行宣传服务的认可,支行将以本次宣传教育工作为契机,认真梳理总结工作经验,强化日常宣传、持续扎实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非法出境心得体会篇八
这次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让我受益匪浅,通过学习我们党的光辉历程,重温我们党从成立以来,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建立的不朽功勋,让我更清楚地认识到,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发展中国,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中国人民建立起富强民主的新中国,到今天有了建设和发展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好局面,100年风雨历程充满艰辛与坎坷。我党历经战火洗礼和历史考验,其历史凝聚着无数革命党人的智慧和力量。学习党的历史,了解我们的过去才能看清前进的方向。学好党史、用好党史我们应该做到两个牢记和两个必须。一是牢记党的理想信念,始终不忘党的最终目标。对于我们共产党人,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为将来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就是我们的理想信念。失去了,就不是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动力和理想源泉。我们党的历史之所以有着如此丰厚的底蕴,正是因为每一名共产党人都牢记党的理想信念,不畏流血牺牲,朝着它坚定不移的走下去。二是牢记党的历史经验。历史是一本严肃的教科书,我们的党史,是一部描述中华民族走出劫难、挺起脊梁的生动教材。党史记录着新中国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一个又一个奇迹,这其中的经验和智慧无不凝结于党的历史。学习党史,必须深刻领会,用心思考。不仅要入眼入耳,更要入脑入心。学习党史,还必须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学促用。理论联系实际是党留给我们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我们学习党的历史就是为了吸取成功的经验,总结失败的教训。充分借鉴历史,解决好工作中的新问题、新矛盾。学好党的历史,了解过去才能把握今天,把握今天才能创造明天,才能承担好承上启下的任务,不断保持和发扬党的胜利成果。
100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坚持科学理论的指导,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100年的奋斗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是辉煌的开始。中国共产党引领着中国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在每个时期所取得的胜利都是不简单的。今天祖国繁荣而稳定,成为世界上举足轻重的大国,作为华夏儿女,祖国强盛了,我们也要提高自身素质。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拥有正确的思想,才会有正确的行动。我们要继承并发扬中国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坚决同歪风邪气作斗争,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先锋和模范作用,响应新时代的号召,与时俱进,为祖国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要完成好党所肩负的执政任务、历史责任,广大共产党员就必须始终保持先进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先进性,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永保党的生机与活力的迫切需要。作为党员我们应该时时严格要求自己,做好本职工作,业务精一点、奉献多一点,为了党的事业、集体利益,发自内心地去为社会和他人做一些事。保持党员先进性要求我们做到:
强化党员意识。强化党员意识必须牢记党的宗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终生追求和义不容辞的责任,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事实、办好事,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不能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这个原则不能变;强化党员意识必须加强组织纪律性,只有思想上保持了先进性,才能在行动上体现先进性。
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员素质,必须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广大党员一定要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党员素质,必须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普通党员要具有做好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的本领;党员领导干部要努力增强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
发挥党员作用。一是要做到平时工作看得出来,切实把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到日常的工作和生活重。二要做到关键时刻站得出来。每一位党员都要经常重温入党誓词,想一想向党承诺过什么,时常反思和检查自己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发生冲突时,是否能够高风亮节;在急危难险重任务面前,是否能够挺身而出;在生死危难关头,是否能够豁得出去。
树立党员形象。一要树立为民形象,多做加快发展的事。只有加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才是党的先进性最根本的体现。同时,树立为民形象还要求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亲民、爱民,真正把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把群众最需要、最急迫的事抓在手上。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不搞浮夸虚报的假政绩,不搞徒有虚名的达标升级活动,不搞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把有限的资金集中用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领域和项目上来,用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上来。二要树立务实形象。广大党员要按照保持先进性的要求,切实做到讲实话、知实情、出实招,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到工作的落实上去。在各项工作的落实中,发挥表率作用,要求群众做到的,党员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先做到,形成党员干给群众看,领导干个职工看,一级带着一级抓的良好局面。三要树立清廉形象。这不仅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广大普通党员的基本要求。普通党员,要坚持两个务必,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党员干部,还必须正确行使权力。每一名党员都必须明白,我们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决不能把权力当作向组织伸手的资本,更不能把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只能把权力当作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
学习党史,了解党,更爱党。我们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党纪国法,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自己的错误,端正自己的行为,明确自己的目标,为将我们的国家建设成为公平正义、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