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对所经历的事物的理解和领悟的一种表达方式,是对自身成长和发展的一种反思和总结。通过记录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借鉴他人的经验,规划自己的未来,为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刑事法援案件的心得体会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推进,刑事法援案件的数量逐年增加。作为一名法援律师,我曾参与了多起刑事法援案件的办理。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刑事法援案件的特殊性和重要性。通过这些案件,我深入了解了刑事法律的适用和法援律师的职责,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首先,刑事法援案件的特殊性给了我深刻的教育。这些案件往往涉及人的生命安全、财产利益等方面,对被告人和社会秩序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在办理这类案件时,我必须充分了解案情,严格把握法律法规,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同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这对我来说是一次重要的教育,让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法援律师所承担的责任和使命。
其次,刑事法援案件的办理使我对刑事法律的适用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我需要对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细致的研究和了解,分析案件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适用刑法的建议。这个过程既有利于提高我的法律素养,也让我对刑事法律的适用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我深深体会到,法律是刑事案件处理的基石,只有对法律准确适用,才能实现公平公正的司法。
再次,刑事法援案件的办理使我更加关注人权和公正的价值追求。在办理刑事法援案件时,我时刻将追求公正作为核心价值观来指导我的工作。我深知在刑事案件中,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维护公正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我经常与被告人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想法和意愿,并尽力保障他们的辩护权利。这种追求公正和保护人权的价值取向,不仅使我在事业上得到了提升,也增强了我作为一名律师的社会责任感。
最后,刑事法援案件的办理也给了我很多人生的启示。通过接触不同的案件和被告人,我深刻感受到了人性的复杂和社会的多样性。每个案件背后都有着不同的生活故事和价值观念。这些案件使我更加开放和包容,也让我更深刻地体会到人性的多样性和相对性。同时,刑事法援案件使我充分认识到法律的力量和重要性,它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综上所述,通过参与刑事法援案件的办理,我深刻体会到了刑事法援案件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提高了对刑事法律的适用的理解,关注人权和公正的价值追求,并获得了很多人生的启示。这些经验和体会将继续指导我的工作,促使我更加专业地履行律师的职责,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做出更大的贡献。
刑事法援案件的心得体会篇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聘请特聘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审辩护律师。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即日起至 本案第一审判决 止。
委托人:
年月 日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执一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刑事法援案件的心得体会篇三
在刑事法援案件中,法援律师作为法律援助系统的一份子,担负着为无力支付律师费的被援助人提供法律帮助的重要职责。通过多年的实践,我深感刑事法援案件对律师不仅是一次职业实践的机会,更是一个全方位锤炼自身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的过程。以下是我对刑事法援案件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对刑事法援的理解和态度
作为法援律师,对刑事法援的基本理念和价值观应有清晰的认识。刑事法援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它是一项保障无力支付律师费的被援助人受到公正审判的重要制度。作为法援律师,我始终认识到自身的使命: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捍卫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这种使命感和责任感让我在每个案件中都能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执着于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第二段:对刑事法援案件的准备与努力
刑事法援案件通常情况下都涉及严重的罪行和复杂的法律问题,因此,作为法援律师,亟需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和相关案例的学习,以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同时,准备充分的案件材料和充分了解案件背景信息,对于案件的胜诉非常关键。因此,在每个刑事法援案件之前,我会认真阅读案卷材料、询问被援助人的意见,与当事人充分沟通,获取更多的案件信息,从而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援助。
第三段:对刑事法援案件的眼光和策略
办理刑事法援案件需要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审视问题的能力。在面对一起案件时,我通常会引导当事人分析案件的关键矛盾点和证据不足之处,从而为案件提供更全面、客观的解决方案。同时,在法庭上,需要善于利用各类法律资源,如调取证人出庭、申请鉴定等,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因此,在刑事法援案件中,眼光和策略对于案件的结果至关重要。
第四段:对刑事法援案件的情感与心理疏导
刑事法援案件往往涉及被告人的自由和生命,对于当事人来说是极大的心理压力。因此,作为法援律师,除了提供法律援助,还需要对被援助人的情感进行疏导。我通常会耐心倾听他们的困惑和痛苦,予以安抚和鼓励,让他们感受到法律援助的关怀与温暖。通过情感的交流与关心,能够有效地减轻被援助人的心理压力,提升整个案件的成功率。
第五段:对刑事法援案件的价值与成长
刑事法援案件是法援律师职业生涯中的一大挑战,但也是一次锻炼自身理论与实践能力的机会,对于提高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不断地努力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刑事法援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和弱势群体的力量源泉。每一次参与刑事法援案件,都让我在不断的实践中不断得到成长,成为一个更好的法援律师。
总结起来,刑事法援案件是法援律师担负职责和使命的具体表现,也是一个检验律师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过程。这些年的刑事法援经历让我更加明确了自己作为法援律师的责任和使命,并逐渐成长为一名更加专业和负责任的律师。我相信,在未来的工作中,刑事法援案件将继续为我提供更多的挑战与机遇,同时也会不断塑造我作为法援律师的格局与品质。
刑事法援案件的心得体会篇四
委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特聘请 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涉嫌 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的律师。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本案侦查终结止。
委托人:
受委托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侦查机关一份)。
刑事法援案件的心得体会篇五
作为一名刑事法援助律师,我深知自己肩负着捍卫正义、维护法治和保障公民权益的重任。在办理一系列刑事法援案件的过程中,我积累了不少心得和体会。以下就是我对刑事法援案件的心得体会的总结。
首先,要充分尊重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法援案件中,被告人常常是社会弱势群体,他们的合法权益常常面临着很大的压缩。作为律师,我们必须要充分尊重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秉持着无罪推定原则,坚决以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办案过程中,我们要认真听取被告人的陈述,搜集证据,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其次,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办理刑事法援案件时,我们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因为刑事案件涉及的是公民的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对案件的客观真实性和公平正义性有着极高的要求。对于辩护律师来说,要充分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确保辩护意见的准确性,以此来保证案件的公正和公义。
再次,要注重维护审判公正。刑事法援案件办理过程中,维护审判公正是我们必须要始终坚守的原则。我们要对案件的各方面材料、证据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认定,不能有一丝一毫的主观色彩和个人偏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案件的公正审判。如果发现任何与公正审判相悖背离的事实,我们都要敢于发声,提出异议,维护法治的根本。
最后,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刑事法援助律师,不仅要履行自己作为法律专业人士的职责,更要承担起义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我们要深入了解被告人的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情况,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帮助和建议。我们要以多元化的方式,帮助被告人改善其生活状况,重塑社会形象,为其回归社会提供必要的帮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刑事法援案件的目标,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总之,刑事法援案件的办理是一项艰巨而又重要的任务。作为律师,我们需要用心用情,注重细节,充分尊重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维护审判公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被告人提供公正、合法、有效的辩护和援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公平正义,捍卫法治,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刑事法援案件的心得体会篇六
律师的我国《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12条又明确规定:“律师受理刑事案件,应当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各个阶段分别办理委托手续;也可以一次性签定委托协议,但应分阶段签署授权委托书。”...
一、委托人: 杨大某 电话:
二、受托人: 陈某某 单位:广东某律师事务所
职务: 律师 电话:
受托人: 单位:
职务: 电话: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委托经济、民事、行政等案件代理人的,须写明代理权限,特别授权的,应写明授权的具体范围,如代为起诉、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等)
三、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 一审 止。
四、权限(“y”项为要项,“n”项为排除项):
( y )1、提供侦查阶段刑事代理、法律帮助;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y )2、提供检察阶段刑事辩护;
律师的我国《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12条又明确规定:“律师受理刑事案件,应当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各个阶段分别办理委托手续;也可以一次性签定委托协议,但应分阶段签署授权委托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聘请 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 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的'辩护人。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 止。
( y )3、提供审判阶段刑事辩护;
委托人(签名):
20xx年6月 日
刑事法援案件的心得体会篇七
刑事案件是指违反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司法审判中被判处刑罚的行为。作为社会的一部分,我们时常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刑事案件,而对于这些案件,我们需要有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态度。在接触与了解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我深感需要有正确的心态和深刻的体会,下面就是我对于刑事案件的一些感悟心得体会。
首先,刑事案件是社会秩序的重要维护。“法不阿贵,刑不罕施”,这是公正法治的基本原则。刑事案件的发生,说明了社会中始终存在着破坏秩序的人和事,对于这些人和事,必须依法进行惩治和制裁。如果没有刑事案件的处理,社会将陷入无序的混乱状态,人们的生活和财产将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刑事案件的处理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护至关重要。
其次,刑事案件的审判与公正有极大的关联。刑事案件的审判是理性实施刑法的过程。刑事案件既要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也要考虑社会的安全和公共利益。因此,审判人员必须坚守公正和平等原则,对案件进行全面公正、客观、独立的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判决的合理性和权威性,才能真正实现刑事案件的公正处理。
再次,刑事案件让人们认识到罪恶的存在。通过刑事案件,我们看到了人性的黑暗面,看到了犯罪的丑恶。刑事犯罪是个体的罪恶行为,也是社会矛盾、矛盾冲突的一种表现。在处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追求刑事正义,还要深刻反思人性的扭曲。而这种反思可以引导我们正确看待和面对犯罪,警醒我们不要轻易跨越底线,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
最后,刑事案件对于当事人和他们的家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无论是作为犯罪嫌疑人或受害者,还是作为他们的家人,刑事案件都会对他们产生巨大的心理和生活影响。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他们在刑事案件中失去了自由和尊严,往往需要面临巨额的经济赔偿和长时间的社会诋毁;对于受害者及其家人来说,他们要忍受巨大的精神和生活压力。刑事案件对于当事人及其家人而言,无疑是一场生死考验,唤起了人们对于家庭、亲情和友情的珍惜和深思。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是社会秩序的维护,通过刑事案件能够更深入地认识社会的黑暗面,审判与公正有着紧密的联系,刑事案件对当事人及家人带来深远的影响。当我们面对刑事案件时,我们应该坚守公正和平等原则,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案件,警醒自己不要轻易挪用职权、违法犯罪。我们也应该关注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庭的状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建设和谐的社会。
刑事法援案件的心得体会篇八
委托人 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 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 案件 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律师代理权限: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 止。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 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检察院或法院一份)
刑事法援案件的心得体会篇九
委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特聘请 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涉嫌 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的律师。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本案侦查终结止。
委托人:
电 话:
20xx年xx月xx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侦查机关一份)。
刑事法援案件的心得体会篇十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罪犯违反刑法所犯下的罪行。在现代社会中,刑事案件屡见不鲜,它涉及到不仅仅是罪犯和受害人,还牵扯到整个社会的安全和正义。深入思考和体会刑事案件的背后,我们能够发现其中的巨大关联和深远影响。
第二段:人性的矛盾与犯罪心理
人性是复杂而多变的,其中犯罪心理是人性中的阴暗面。刑事案件的发生和发展往往与罪犯的内心斗争有着密切关系。有些罪犯因为复杂的经济、人际关系以及其他心理因素,逐渐走上犯罪的道路。例如,贪婪和欲望驱使有些人选择不正当的手段获取财富,有些人则因愤恨和报复的心态而对他人进行暴力行为。通过对犯罪心理的了解,我们能够更好地预防犯罪的发生,并为改造罪犯提供更科学的方法。
第三段:社会问题的反映与解决
刑事案件的发生往往是社会问题的反映。无论是贫富差距加大,还是价值观念的淡化,这些社会问题都与犯罪行为息息相关。一方面,刑事案件的惩处也是对社会问题的警醒。通过审判和判决,不仅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更向整个社会传递了法律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从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从而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第四段:司法公正与人权保护
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必须依法进行,确保司法公正和人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原则,司法公正是刑事案件审判的核心。只有在公正的法庭上,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受害人,都能够得到公正和公平的对待。而人权保护也是刑事案件审判的不可忽视的一环。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受害人,在审判过程中都应该受到人权的保护。
第五段:社会治安与民众安全感的建立
刑事案件的发生严重影响着社会治安和民众的安全感。社会治安是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石,而民众的安全感则关乎每个人的幸福和生活质量。通过加强刑事侦查和司法机关的建设,能够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提高民众的安全感。
总结:
刑事案件的感悟心得体会源于对社会问题的深思熟虑和对司法公正的关注。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刑事案件背后的人性矛盾和社会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预防犯罪的发生。在整个社会共同努力的推动下,我们能够建立起安全、公正、和谐的社会环境,让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法律所带来的保护和幸福。
刑事法援案件的心得体会篇十一
刑事案件观摩是目前中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观摩,可以全面了解中国司法的法律程序和执行标准,同时也可以深入了解案件的具体过程和细节。作为一名法律爱好者和普通公民,我有幸在最近的一次刑事案件观摩会上听取了一起盗窃案件的审判案例。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观摩体会和认识。
第二段:审判程序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在观摩过程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审判程序的规范化和专业化。从检方上诉报告到被告自辩,每一步都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执行。法官们的专业性和严肃性,使整个过程散发出一种庄严而又正义的气息,这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司法制度的威严和屹立不倒的信仰。
第三段:详尽的证据排查和呈现
另外,我也深深地感觉到了证据排查和呈现的程序化和严谨性。不仅各类证据都被准确地呈现在法庭上,法庭还派遣了专门的技术人员来给证据进行解读和解释。相比之下,我感觉现实生活中公安机关和法院对证据的排查和呈现还有待提高,但在观摩中,我看到了规范化、系统化的司法程序,这让我对司法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更有信心。
第四段:带给我的思考与启示
通过刑事案件观摩,我也更深入地思考了法律的本意和司法的目的。法律的本意是维护公义与公正,而司法的目的则是实现公正,维护社会秩序。观摩中,我看到了法律的力量,法官的专业性和始终如一的庄严处事,让我对司法的目的产生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也认识到了自己的法律责任同样重大,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依法行事,以求建设更加公正和谐的社会。
第五段:总结
刑事案件观摩是一次学习和认识之旅,通过参与这一过程,让我更深入地了解和认识了中国法律体系的强大和司法制度的公正与权威。同时,它也是一次思考和启示之旅,警示着我们每一个公民,我们的行为、言论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以维护法律和社会的正义和公正,追求一个和谐稳定景象的生活。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应该时刻铭记法律制裁的是罪行而不是罪犯,保障的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不是其利益关系,信仰的是公平正义,而不是捍卫权力。
刑事法援案件的心得体会篇十二
一、庭审准备阶段
!法庭核对被告人年龄、身份、有无前科劣迹等情况有误,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结果的,律师应认真记录,在法庭调查时予以澄清。
3、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92条的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5条、第193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和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法庭调查阶段
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审判人员询问被告人宣读内容是否与收到的一致;
3、公诉人对被告人甲进行讯问;
!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律师应该认真听取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做好发问准备。
!公诉人向被告人提出威逼性、诱导性或与本案无关问题的,辩护律师有权提出反对意见。法庭驳回反对意见的,应尊重法庭决定。
4、辩护人对被告人甲发问;
5、被告人甲退庭候审,传被告人乙到庭进行同样程序,逐个进行完毕后传所有被告人到庭。
三、举证、质证阶段
1、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提供证据;
2、被告人谈质证意见;
3、辩护人谈质证意见;
!对控诉方的出庭证人,应注意从以下方面进行质证:
(一)证人与案件事实的关系;
(二)证人与被告人、被害人的关系;
(三)证言与其他证据的关系;
(四)证言的内容及其来源;
(五)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条件和精神状态;
(六)证人的感知力、记忆力和表达力;
(七)证人作证是否受到外界的干扰或影响;
(八)证人的年龄以及生理上、精神上是否有缺陷;
(九)证言前后是否矛盾。
辩护律师应综合以上方面,对证人证言的可信性及时发表意见并阐明理由,如有异议,应与控诉方展开辩论。
对于公诉机关提出证人名单以外的证人出庭出证的,辩护律师有权建议法庭不予采信或要求法庭延期审理。
对出庭的鉴定人和鉴定结论,应注意从以下方面质证:
(一)鉴定人与案件的关系;
(二)鉴定人与被告人、被害人的关系;
(三)鉴定人的资格;
(四)鉴定人是否受到外界的干扰和影响;
(五)鉴定的依据和材料;
(六)鉴定的设备和方法;
(七)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的关系;
(八)鉴定结论是否有科学依据。
对控诉方出示的物证,应注意从以下方面质证:
(一)物证的真伪;
(二)物证与本案的联系;
(三)物证与其他证据的联系;
(四)物证要证明的问题;
(五)取得物证的程序是否合法。
辩护律师应综合以上方面,对物证的可信性及时发表意见并阐明理由,如有异议,应与控诉方展开辩论。
公诉方出示证据目录以外的物证,辩护律师有权建议法庭不予采信或要求法庭延期审理。
对控诉方出示的书证,应注意从以下方面质证:
(一)书证的来源及是否为原件;
(二)书证的真伪;
(三)书证与本案的联系;
(四)书证与其他证据的联系;
(五)书证的内容及所要证明的问题;
(六)取得书证的程序是否合法。
辩护律师应综合以上方面,对书证的可信性及时发表意见并阐明理由,如有异议,应与控诉方展开辩论。
对于控诉方出示的证据目录以外的书证,辩护律师有权建议法庭不予采信或要求延期审理。
对控诉方宣读的未出庭证人的书面证言,应注意从以下方面质证:
(一)证人不能出庭作证的原因及对本案的影响;
(二)证人证言的形式和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三)本规范第九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方面。
辩护律师应综合以上方面,对未出庭证人证言的可信性及时发表意见并阐明理由,如有异议,应与控诉方展开辩论。必要时,有权建议法庭不予采信或要求法庭延期审理,通知证人出庭出证。
控诉方宣读证据目录以外的证人证言,辩护律师有权建议法庭不予采信或要求法庭延期审理,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对控诉方宣读的鉴定结论,应注意从以下方面质证:
(一)鉴定人不能出庭的原因及对本案的影响;
(二)鉴定结论的形式和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三)本规范第九十七条规定的其他相关方面。
辩护律师应综合以上方面,对鉴定结论的可信性及时发表意见并阐明理由,如有异议,应与控诉方展开辩论。必要时,辩护律师有权建议法庭不予采信或者要求法庭延期审理,通知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控诉方宣读证据目录以外的鉴定结论,辩护律师有权建议法庭不予采信或要求法庭延期审理,通知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对控诉方提供并播放的视听资料,应从以下方面质证:
(一)视听资料的形成及时间、地点和周围的环境;
(二)视听资料收集的程序是否合法;
(三)播放视听资料的设备;
(四)视听资料的内容和所要证明的问题;
(五)视听资料是否伪造、变造;
(六)与其他证据的联系。
辩护律师在视听资料播放后,通过上述各方面的质证如发现该材料不真实,或者其内容不是被告人自愿所为等,应提出不予采信的建议和理由,控辩双方可以就此展开辩论,辩护律师有权要求法庭调查核实。
控诉方提供证据目录以外的视听资料,辩护律师有权建议法庭不予采信或要求延期审理。
4、公诉人就量刑方面向法庭提供证据;
5、被告人谈质证意见;
6、辩护人谈质证意见;
7、审判人员询问被告人、辩护人是否有证据提供?
!辩护律师举证时,应向法庭说明证据的形式、内容、来源以及所要证明的问题,并特别注意以下方面:
(一)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来源的合法性;
(二)证人证言、被告人陈述、鉴定结论取得的程序的合法性;
(三)证据内容的真实性;
(四)证据与案件以及证据之间的联系。
对本方的举证,控诉方提出异议的,辩护律师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辩论,维护本方证据的可信性。
四、法庭辩论
1、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辩护律师应认真听取控诉方发表的控诉意见,记录要点,并做好辩论准备。
2、被告人自行辩护;
3、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辩护意见应针对控诉方的指控,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无误、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不同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关于案件定罪量刑的意见和理由。
辩护前要定位:无罪辩护还是有罪辩护? 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应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一)控诉方指控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3.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
(三)其他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
第一百一十三条 为被告人做有罪辩护,应着重从案件定性和对被告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方面进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 律师的辩护应围绕与定罪量刑有关的问题进行,抓住要害,重点突出,不在枝节问题上纠缠。
4、二轮辩论;
五、被告人最后陈述;
1、被告人陈述;
2、法庭教育;
3、休庭。
刑事法援案件的心得体会篇十三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增强安全事件信息通畅,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一、重大安全事故
1、重大安全事故包括:政治性案件(如邪教等)、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建筑质量事故、校内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重大火灾、校内意外伤亡事件、学生活动意外伤害事故等,出现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向120、110及相关单位求助,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并通知受伤害者亲属或监护人,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报告途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四小时),校领导向教育局各块分管领导报告。
3、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单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事情紧急可先采取口头报告形式,但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呈送书面报告。
二、一般性安全事故一般性安全事故: 包括学生在校外受到“索钱”、“交通事故”、“斗殴伤害”则在24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报告途径、内容同上。
三、安全隐患学校发现校内建筑物安全隐患,由学校直接向教育局校安办报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由学校向教育局分管领导书面报告。
四、学生外出活动报告制度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查阅相关证件、签订营运合同(含保险),要有安全应急预案。学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要由校领导带队,并配备充足的师资、医护人员,注意对活动进行全程组织和安全管理工作,由教育局局长审批。
五、责任追究发现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不及时、不如实报告或者隐情不报,造成后果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