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商品购买合同 商品销售合同精选篇一
一、买方订购以下产品 型号配置:
二、质量
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格和性能要求。
三、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卖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由卖方送至内蒙古额济纳旗买方工地,卖方派去现场的只是系统调试工作人员,买方必须配合人员卸货搬运至指定教室,当场交货。
四、验收
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由买方验收合格并运走后,卖方不承担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的责任。
五、货款支付
买方首交订货款(即人民币:60000元)。货到指定地点后买方查验后付货款(即人民币:70000元),安装完毕,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2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余额货款(即人民币:123650元)。
六、售后服务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按_3_年内免费保修,具体实施办法见产品保修卡;如是硬件本身的故障,免费上门服务;如是操作系统崩溃或受病毒、木马攻击及人为损坏方面的问题,需上门服务,卖方收取一定的服务费;送修免费。
七、违约责任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如拒收货物对卖方造成损失,卖方有权追索。买方逾期付款,买方每日偿付卖方欠款总额30的月利率滞纳金;卖方交货当时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不履行售后服务的有关义务,对买方造成损失,买方有权追索。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受理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 卖方与买方各执一份。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购买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买方:___________(签章) 卖方:__________(签章)
商品购买合同 商品销售合同精选篇二
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形式。供应合同是组织间为落实国家的物资分配计划所签订的合同。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商品购销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钢材购销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品名、品种、规格、材质、数量
二、质量标准
三、产品单价及总金额
四、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五、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
六、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九、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
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
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签字盖章:需方便宜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商品购买合同 商品销售合同精选篇三
出售方(甲方):购买方(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家庭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友好协商,就房产买卖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座落于的房产,用途,出售给乙方。建筑面积平方米(附属用房平方米),购房合同号。该房产【已】【尚未】竣工交付使用,乙方对甲方所出售房产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产。
1、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直接支付给甲方;
2、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购房定金先交由丙方保存,待甲乙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或到房管局交易送件当日,再由丙方将该定金转交给甲方。
第三条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法律法规政策,并按规定缴纳办理上述房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所有交易相关税费由承担。
第四条办理甲方名下产权{一手出去}费用由承担。
1、乙方于元整(含定金);
2、乙方于元整;
3、乙方于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
4、乙方于户到乙方名下期间,乙方必须每月足额按时支付甲方银行余款;
5、补充
第六条甲方应于将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交付房产时应保证室内整洁,无结构性损坏,门窗及配套水、电、煤气、管道等应当完好。交付前,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负责激清,房产交付后该房产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该房产的水、电、煤气、有线(数字)电视,物业管理费等,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产生过户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购买甲方上述房产即实际面积大于甲方合同购买面积,乙方补差额款(按甲方购买价)交于开发商,实际面积小于购买面积时,则所退差额归乙方所有。
第八条上述房产转让时,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维修基金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其他共有人则共有人均已同意出售;如为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的,则同住成年人已同意出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权属或债权债务纠纷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甲方在转让上述房产时,若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甲方保证已将该房产出租情况告知乙方。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时,应向丙方支付中介费人民币(大写)元整,其中甲方支付(大写)元,乙方支付(大写)元;同时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代办过户手续费,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若延迟向丙方支付相关费用的,每逾期____日,按中介费总额的0.05%支付违约金,并支付丙方因此事所产生的全部诉讼费律师费及相关调查取证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除须本人亲自办理的手续外,其他一切手续均由丙方代办。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不得中途悔约。若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乙方定金并支付同等定金的违约金给乙方;若乙方中途悔约,甲方已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后,双方除遇到不可抗拒因素外,否则不得中途悔约。若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乙方所支付购房款,同时向乙方支付该房产总价款的百分之作为违约金;若乙方已在该房装修,甲方要全额支付乙方在该房装修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若乙方中途悔约,甲方应退还乙方所支付的购房款,但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房产总价款的百分之作为违约金。在此条件下,向丙方支付的全部中介费均由违约一方承担,并且违约方应承担该协议所产生的诉讼费和律师费及相关调查取证费。
第十四条若乙方不能按时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没逾期____日,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上述购房款的0.05%作为违约金。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保证于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所产生的公证费用由方承担,并约定于签订房管局提供的《____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前往房管局办理交易登记手续,否则视为一方违约,没逾期____日,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上述购房款的0.05%作为违约金。任何一方违约逾期日以上仍未覆约的,视为悔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同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应在签订《____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后日内备齐银行按揭所需的资信证明材料并经银行确认,在乙方取得产权证时立即办理抵押手续,于日内办妥银行按揭借款手续。
第十七条针对上述所有条款,甲方已征得产权人及所有产权共有人的同意,否则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本协议经叁方签名盖章后生效,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日后可再行协商,经协商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在覆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该协议中的定金支付或未支付,本协议均成立与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在三方签字、丙方盖章后生效。
商品购买合同 商品销售合同精选篇四
供方(乙方):
签订地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在自愿的基础上制定本合同。
一、按甲方需求乙方及时提供商品、质量、品种、数量、金额:乙方提供甲方之指定的烟、酒和其他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具体数量及金额以实际供货数量结算为准。
二、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乙方按甲方要求按时送至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当面点货、验货。乙方所有货物必须是正规渠道所进的质量合格商品,因为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问题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确认接收、不结算。
三、运费: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在送货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乙方全额垫付资金提供商品,支持甲方开发项目。甲方开发的宁南丝路商谷营业房乙方优先选择预订,并按照不高于市场价出售给乙方,抵顶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商品货款。
五、合同有效期从20__年8月28日开始至20__年12月31日终止。期间乙方不得以资金问题终止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六、乙方提供发票,每月在甲方财务科挂账。此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商品购买合同 商品销售合同精选篇五
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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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供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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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标的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商品为以[ ]为原料制作的[ ](以下简称“商品”)。
二、交付商品的标准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设计要求为甲方设计和生产样品。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不低于乙方提供的样品的质量。具体要求为:内、外盒的原材料均为[],产品的配件均为[ ]。
三、商品的价格
3.1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商品价格为【】元人民币/套(原价格),甲方本次采购的商品数量尽量不低于4000套。如果采购数量超过1000套,则所有商品每套单价在原价格基础上降价500元;如果甲方采购商品的数量超过5000套,则所有商品每套单价在原价格基础上降价1000元。如果甲方采购商品的数量超过5000套,则双方另行协商更优惠价格。
3.2上述价格为合同商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最终价格,且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供货、运输、保修、维修、保险等全部义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和税费,除上述总价外,乙方不得就履行本合同向甲方主张其他任何款项或补偿。
四、商品的包装方式
4.1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商品的包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方式。没有通用的方式,应当采取足以保护商品的包装方式,保证商品安全、卫生地运抵甲方。
4.2乙方对所有合同商品应使用新的适合该商品的未经侵蚀的材料进行包装,并根据商品的特点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证合同商品能够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
五、供应商品的数量、期限、地点、付款方式
5.1甲方本次订购的商品数量为1000套,乙方应在[ ]月[ ]号以前完成前500套商品的生产,在[ ]月[]日完成另外500套商品的生产。
5.2供货的地点为乙方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在北京的地点,与送货有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3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前50套商品的总价款的30%,乙方完成该等商品生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60%,预留10%结算总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月内后,如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商品质量无疑义,一次性付清。乙方在9月5号前支付另外50套商品的总价款的30%,待甲方完成商品生产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60%,预留10%结算总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月内后,如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商品质量无疑义,一次性付清。
5.4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相应发票后方支付相关付款。
六、检验的标准与方式
6.1乙方提供的样品经过甲方认可后,双方签字确认,由甲方封存。对于乙方提供的商品,甲方在验收时采用双方确认的样品之标准作为质量检验标准。
6.2合同商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应就合同商品的外观、规格、数量、质量等进行检验。同时,甲方有权聘请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对合同货物进行检验,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检测费用。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性能、甲醛释放量、基本环保指标及合同商品行业惯例检测内容等。如经检验货物与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相符,双方共同签署《交货检验单》。双方应委派代表到场参加检验,如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合同货物有短少、缺陷、损坏、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或其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情况,双方应做书面记录,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免费更换、补足相关有短少、缺陷、损坏的合同货物。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3检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检费、额外的运输费、支付给产品质量的监督部门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6.4甲方应会同乙方对商品进行检验,若检验合格,甲方出具验收合格单;若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重新生产,造成甲方使用延误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5验收合格后,均不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应承担的义务。
6.6尽管有上述约定,乙方必须保证交付的商品符合国家环保、卫生、安全等标准,并保证甲方之顾客安全使用或者消费该商品。
七、质量保证
7.1合同标的必须是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制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商用价值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延续的经出厂检验合格的商品。
7.2合同商品三年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十年保修,终身维修,四小时应答并服务到位,时间自双方签署验收合格单之日起计算。此外,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终身维护服务,需要更换部件的,乙方提供的部件价格不应高于市场最低价。
7.3在保修期内,对于有瑕疵的货物,乙方应在有瑕疵的货物被发现之日起一周内为甲方免费修理或更换完毕,并应当承担运费等相关费用。
7.4如果因生产造成商品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在保修期内,乙方都应负责限期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换出现故障的部件、元件和商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5乙方提供的商品应达到国家行业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环保标准。同时,乙方保证合同货物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则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在合同商品交付后,如因合同商品存在缺陷造成乙方或其员工、顾客人身健康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和索赔
8.1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而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价款,并且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按照逾期未付的价款的5‰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8.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质量标准交货或商品数量短少的,或者未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的,乙方自行承担运杂费并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甲方重新要求的期限交货,并且每逾期一日(自原约定交货日期起计算),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其应向乙方支付的货款中扣除。若逾期交货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拒收商品或选择退货,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乙方的违约金。甲方拒收或退货的,合同货物毁损或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8.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地点交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地点重新交付并自行承担费用,若逾期的,还应按照上述8.2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4因乙方提供的商品环保指标超标而导致甲方或者其顾客的人身伤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8.5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索赔要求后十日内未能做出回复,该索赔要求将被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8.6乙方制作的本商品的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为自己或者任何第三方制作相同和类似的商品,或者以本合同商品的设计理念为基础改良的类似商品,一经发现,乙方必须给与甲方至少10万元以上的赔偿金,如果该等赔偿金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九、不可抗力
9.1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战争、流行病、瘟疫、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其他任何受影响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尽快将此类事件的发生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14)日内以特快专递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9.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以传真的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如因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该方当事人不能免责。
9.3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不良影响。
9.4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九十日,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合同。终止于另一方收到上述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生效。
9.5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除因此受到影响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他部分。
十、税费
甲乙双方应各自承担国家有关机构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向其征收的所有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税费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均应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2.2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一切联络往来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各方往来通知中,如使用特快专递方式,以收件方签收日期为通知送达之日;如通过传真方式,以传真发出日为通知送达日;如使用挂号邮寄方式,以邮件收件邮戳日期为通知送达之日。
12.3双方未尽事宜,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和乙方各持壹份。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商品购买合同 商品销售合同精选篇六
乙方(买方):
第一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乙方决定购买甲方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商品房位于广西河池市南丹县公安局2栋第三单元3楼302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甲方未办理,办清后交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8911223。属砖混结构。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共60.02平方米,共3室1厅1卫。
第三条 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依法随之移给乙方。
第四条 商品房售价总额为:人民币陆万贰仟(小写: 620xx.00)元整。
第五条 乙方在签合同之日一次支付57000元购房款给甲方。甲方交出房产证和土地使用分割证;甲方在10天内搬出并交钥匙给乙方;余下的伍仟(小写:5000.00元)购房款,等到房屋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后当天付清,如果乙方不按时交付购房款,每日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第六条 在乙方将57000元购房款交给甲方后,甲方交出房产证、土地分割使用证和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准入证,甲方须在10天内搬出并交钥匙给乙方,否则从乙方付清房款之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需要把该商品房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时,甲方一定携带有关商品房登记过户所需的证件、资料、票据等到县房管所将商品房办理产权登记过户给乙方。否则违约方每日向未违约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第八条 该商品房登记过户又乙方负责,甲方协助(甲方在办理土地使用证到甲方名下所需支付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所需税费、契税、评估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商品房无法登记过户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甲方应当立即退还所收全部房款,如果甲方不按时退款,乙方有权自确定不能登记过户之日起要求甲方每日支付乙方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第九条 该商品房所有权转让后,甲方承诺不拖欠任何管理费用、水费、电费等。并承诺其它任何第三方不会对乙方所购的商品房及该房屋相关设备、设施等提出任何权利要求,不会要求乙方支付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以外其他任何价款才能使乙方达到取得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设施、设备的目的。如发生此情况,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乙方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甲方应自该事件发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直到甲方将上述妨碍乙方利益的事项消除。
第十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相互遵守协议,如有一方违约将赔偿违约金叁万元。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任何一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在修改处签名摁手印认可,否则作修改无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3页,一式3份,甲、乙双方及房产管理机关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商品购买合同 商品销售合同精选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在乙方将上述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付给乙方。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产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四、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它事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简单的购销合同范本
出卖人: 金圣辉轴承螺丝五金经销处 合同编号: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以上单价为含税价,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并且含运费。
三、交货地点:吴忠太阳山小泉煤矿
四、验收标准:验收时以清单或发票为准,质量以国标为准,如存在质量问题,拒绝验收 ,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或其他问题,买受人有权提出更换或退货。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并且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后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六、如遇市场价格变化,双方可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责任。(如出卖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存在严重的问题,买受人有权退货,并解除该合同)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盖章生效。
出卖人名称: 买受人名称: 章: 章: 住所: 住所: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