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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工作汇报篇一
摘要:目前人力资源会计、智力资本会计适用性不强的根本原因在于对人力资源产权缺乏细致深刻的考察。通过对人力资源产权交易的商品化与要素化两种形式进行比较,对企业人力资源产权权能结构进行分析,并把人力资源会计系统视为其产权制度的组成部分对目前比较模糊的认识进行澄清,从而为人力资源会计的设计与应用提供了观念基础。
人力资源(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份额越来越大,这点已为人们广泛认同。知识经济的兴起,意味着“知识与信息”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而知识与信息的生产、传播与利用必须以相应的人力资本为基础,因此人力资源(本)已成为关系企业甚至国家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人力资源会计就是在这种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人力资源会计自20世纪60年代起源于美国后,国内外会计学者从人力资源成本会计、人力资源价值会计、劳动者权益会计等研究方向进行了艰苦的理论探索,近年来对智力资本会计的研究成为新的热点,[1]并尝试进行相应的会计制度设计。但是,这些理论成果的应用却不如人意。究其根本原因,乃是过多地陷入了“人力资源所有者应该得到多少”的伦理道德的纠缠,而对经济实践中人力资源的产权关系及其运用现实与需要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我们认为,任何会计制度,都应该是以对经济生活的具体现实的有效归纳而不是以某种理论依据为主要基础,应该是以满足经济运行而不是理论论证的需要为根本目的。如果缺乏对人力资源产权关系的细致考察与足够尊重,那么无论是人力资源会计、还是智力资本会计的设计与应用都将是“在沙滩上建大厦”。
一、人力资源的所有权分析
笼统地说人力资源是指人类具有的认识和改造自然与社会的能力;具体地说,是指人所具备的完成特定任务,比如生产商品与服务所需的体力、智力、情商等能力的总称。它以一定的天赋为基础,通过后天多种途径的投资而形成,比如个人的寒窗苦读、父母的言传身教、学校的授业解惑、职业培训、研究与开发、边干边学、医疗保健等,因此涉及多个投资主体,如个人、家庭、学校、政府、银行、企业、社会热心人等,但是除本人外其他投资主体都不能对人力资源声称所有权,因为人力资源与它的承载者在人身上是不可分离的。无论从人权或社会历史发展或其他任何角度看,人力资源的原始的、终极的所有权都是归属于其人身载体者,各种制度、技术条件改变的充其量是其派生权利的界定状态。即使是原始部落中的战俘或奴隶制下的奴隶,强制力量得到的也只是其人力资源的支配权、收益权等派生权利,战俘或奴隶仍可用消极怠工、逃亡、死亡等手段证明对其人力资源所有权的拥有,制度上或法律上对其所有权的裁决并不能消灭这种自然的、天赋的属性。
因此,人力资源的所有权界定是清晰的,只能归属于其人身承载者,人力资源所有者对其他投资主体在人力资源形成过程中的投资只能视为某种形式上的负债予以偿还,如对父母的赡养、对亲人朋友的帮助、对母校的感恩、对国家的忠诚与贡献、对银行借款的偿还、对企业的效力、对社会尽义务等等。这种产权界定是人力资源得以运用的基础。
二、人力资源的产权交易分析
1.商品化的人力资源产权交易。比如保姆为雇主做的钟点工、搬运工为顾客搬运行李、餐馆服务员对顾客的服务等,这些都是把人力资源的产权作为商品的交易,一方让渡了人力资源的支配权,另一方履行偿付费用的义务。这种交易的主要特点有:一是有相对完整的契约内容,有明确的契约指向即服务内容;二是契约的标的较小、争议较少,以致往往不需要达成书面的形式;三是短期性,让渡人力资源支配权的时期较短,即买即卖或只形成短期的债权债务关系。
2.要素化的人力资源产权交易。这主要体现在企业组建或存续过程中人力资源所有者与财务(物质)资本所有者达成的契约中。这种契约涉及的活动较复杂,涉及的期限较长,且限于缔约方的有限理性与机会主义倾向,因而是不完备的。但其基本内容是人力资源所有者让渡对其人力资源的支配权等权利,接受财务资本所有者直接或间接的支配、控制与监督,以获得不同形式的收益权。在这类交易中,人力资源产权不是作为一种完整的成形的“商品”离散地出售,其收益也不是直接从购买该“商品”(服务)的顾客手中获得。它是作为一种生产要素成批量地投入到企业的团队生产中,并期望从由此产生的“组织租金”(合作收益)中分享到相应的收益。收益实现的形式与份额,取决于这两类产权交易主体之间产权博弈的过程与结果,取决于他们所处的市场环境、对待风险的态度、合作收益与代理成本(合作中的“磨擦成本”)的比较以及对企业组织形态的选择。一般说来,如果人力资源形成所需的投资越多、对企业“组织租金”的产生的贡献份额越大、企业的替代成本越大,则人力资源所有者越可能得到较多的收益份额;如果人力资源的专业性越强(随之可抵押性越强)、其所有者承担的责任与风险越大、对其活动进行监督与测量的难度越大,则越可能达成让人力资源所有者以分享企业剩余的形式实现收益的契约,同时也更多地拥有对企业的控制权。
三、企业人力资源的产权权能结构分析
产权是产权主体利用其拥有的财产(资源)的一组(束)权利,不仅包括原始的终极的所有权,还可分解成支配(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转让权)等权利,而且由于人力资源本身的特殊性,因而企业人力资源的产权结构要比单纯的所有权界定复杂得多。
现代企业产权理论认为,企业是由各种生产要素(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的所有者经过博弈后达成的一系列契约的组合,是各种要素(资源)的联合体。
企业形成的动力(原因)可从两方面来认识:一方面是交易费用的节约。根据科斯等学者的“企业合约理论”,“企业的本质特征是对价格机制的取代”,[2]其根本作用是“某一生产要素不必与企业内部与之合作的其他生产要素签订一系列的契约”[3]而大大减少了签订契约的数量,从而大大节约了契约签订、执行、监督等交易费用。另一方面是团队生产带来的生产效率的提高。阿尔钦和德姆塞茨(alchian and demsetz)认为,企业的实质是团队生产,是“投入的一种联合与联合使用,它产出了一个比分别使用所得出的产出的总和更大的产出”。[4]因此,对企业中人力资源的产权分析必须置于企业这一组契约或生产团队的大系统中进行考察才能理出比较清晰的脉络。
1.支配权。人力资源的所有权是不可能让渡的,如同其他的资产租赁,其所有者是让渡了其支配权而取得收益(租金)的。那么谁取得了这种支配权?企业这种层级结构中,上一层的经营管理者取得了对其下层的人力资源的支配权。一般的劳动合同中都有诸如“接受上级的指挥与协调”之类的条款。这是因为,经营管理层在企业中居于资源配置的地位,根据企业的契约它应拥有对企业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进行支配的权力、职责与能力。那么企业家的人力资源受谁支配呢?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为一体的条件下,是由自利动机支配的;而在二者分离的条件下,企业家一般要接受所有者或代表所有者的机构如董事会的支配,当然这种支配可能不像其下层那样直接与经常,而可能是受诸如目标管理或激励机制之类的支配。
2.使用权。人力资源的使用是与其他生产要素(资源)相作用、相结合的过程,因此,其使用权仍掌握在其所有者手中。因为团队生产中监督成本的存在,因而“偷懒”、“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是很可能存在的,所以,人力资源使用的效率是取决于其所有者所受到的激励与约束的强度、频率及其有效性等。
3.收益权。这是最有实质意义、最受关注的产权权能。对企业收益的分享可分解为对固定性收入(工资性收入)的分享与剩余分享(索取)。人力资源的收益权利的具体安排是由它的性质、对团队生产成果的贡献份额、所承担的责任与风险大小、工作成果测度的难易程度、与其他资源所有者的博弈(谈判)、经济与政治制度环境等综合决定的。一般说来,人力资源形成所需的投资越大,专用性越强,替代成本越高,对团队生产成果的贡献份额越大,承担的责任与风险越大,其工作效果在短期内的直接度量越难,则其所有者越倾向于享有较大份额的收益权利,包括更多的剩余分享权,其他产权主体也倾向于接受这种条款。反之,则更可能获得较小的收益份额,且更倾向于获得固定性收入。从组织行为学的角度看,这也是比较符合各类人力资源所有者的需求层次构成及其激励要求的。
对于固定性收入的分享,应明确这样的观念:即只要是比较稳定的、随企业的经营绩效变动不大的收入,就应算作固定性收入,计入人工成本当中,而不论是采取工资或奖金的名目发放,也没必要按照剩余价值理论在补偿必要劳动与剩余价值分配的界限上作过多无益的争论。比如,许多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的公司中的“奖金”,其实是比较稳定的,与企业的经营效益联系并不紧密,因此,在会计实务中也是计入人工成本的;而私企或外企中支付的高额工资中,其实也远不止是所谓的补偿必要劳动的部分,而是已经包括了一部分剩余价值或利润的分配,但出于简化核算或合理避税的需要,以工资的名义支付了,也计入人工成本。而私企或外企中的“红包”或者各类企业的特别奖励,则是对特定的人员特定的贡献的奖励,与特定人员的绩效紧密挂钩,则应视为人力资本的剩余分享。
对于企业经营所获得的净利润及其分配,可以参照市场体系中各类资源的价格信息,合理地划分为一般利润与超额利润或亏损。一般利润主要是企业“物”的或“财”的资本的贡献,可以参照市场或行业平均收益率并考虑一定的风险补偿进行计算,这一部分是企业“物”的或“财”的资本所有者在市场经济中进行投资的必要预期与合理回报(也是其必要的机会成本)。超额利润或亏损的来源则主要有两种,一是企业在市场或行业中的垄断地位或弱势地位带来的,这应该由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配或承担;另一方面则是企业人力资本所有者充分利用或者没有利用好自身的创新能力、能动性等而带来的,这应主要由企业中的人力资源特别是人力资本所有者来分配或承担。至于各部分的份额如何确定以及如何分配,则取决于企业“物”的或“财”的资本所有者、人力资源所有者参照市场体系的运行参数(信号)进行博弈的结果。
(4)处置权。一般说来,人力资源所有者拥有对该资源的最终处置权。但在劳动合同中,往往有“服从企业工作安排”之类的条款,因而在契约界定的范围内,企业资源的支配者-经营管理层是拥有一定的处置权的,比如派往协作单位工作、球员的短期出租等。
四、企业人力资源产权制度分析
产权必须依靠有效的产权制度安排来实现清晰的界定与有力的保护,才可能在产权运用中减少人们的不确定性与不安全感,增强人们预期的理性与决策的准确性。企业人力资源产权的有效配置与运用同样依赖于相应的制度安排。
(一)人力资源产权在企业治理结构中的安排
企业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是针对各产权主体之间的产权关系的制度安排,其根本目的在于为保证企业作出有利于增进整体利益的决策,并为实现公平合理的产权利益分配和维持企业的`联合团队生产形式提供一个稳定的制度性框架。企业治理结构既是各产权主体博弈的均衡结果,是其产权关系的集中体现,也是维护其产权利益的中枢系统。
在“资本雇佣劳动”的业主制与合伙制企业中,财务资本是企业最稀缺、最重要的资源,其所有者也是最重要也最难监督的人力资源所有者,其他人力资源所有者则一般居于从属受支配的地位,在企业中领取固定性的薪水。因而企业采取简明的治理结构,业主或合伙人是最主要的决策者与监督者。
在现代公司制企业中,在外部经济环境(激烈复杂的市场竞争、升级的社会化大生产、知识经济的兴起等)、社会环境(人权观念的增强、平等伦理的树立、人力资本观念的确立等)、政治环境(政府基于公众利益对企业劳资关系的干预)变化的压力下,以及企业出于规模经济性、生产经营管理复杂化等因素引起的内在需求下,人力资源逐渐成为与财务资本平起平坐、甚至后来居上的要素。建立在人力资源与财务资本产权交易与联合基础上的公司制企业的治理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力资源所有者特别是高层经营管理者越来越多地掌握了企业的控制权与剩余分享权。这主要体现在:一是越来越多的公司实施了经理股票期权(eso)、职工持股计划(esop),通过要素化的产权交易改善了公司的股权结构,使公司的人力资源所有者特别是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名正言顺地参与股东大会的决策;二是他们越来越多地在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等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机构中发挥着相当重要的影响力。比如,美国很多公司的董事会中都有ceo的身影;德国、日本等国家的公司监事会中大多为职工代表留有适当比例的名额。
(二)人力资源产权的激励与约束制度
根据产权经济学理论,一种产权的运用效果,取决于产权主体在特定制度、技术条件下所受到的激励约束及由之产生的预期。由于人力资源与其所有者在人身上的不可分离性,企业人力资源的运用效果更是依赖于对其所有者的激励与约束制度。阿尔钦和德姆塞茨(;)认为,企业本质上是“团队生产”,企业产出是各个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但具体到每个人的贡献难以确认,如果难以按每个人所做贡献来得到报酬,就会导致偷懒的问题。因此,为实行有效的监督,就应:(1)使监督者占有剩余所有权,否则,就会缺乏监督责任心和效率;(2)使监督者拥有指挥其他成员和修改约束其他成员努力的契约的权力;(3)监督者同时是团队生产投入者和所有者,否则成本约束不严。[5]詹森和麦克林(;)认为,委托代理成本是由企业产权结构决定的,只要管理人员不是企业完全的所有者便会产生代理成本。因而,降低代理成本的关键在于使剩余权益和所有权相统一。[6]现代公司的规模经济性越来越明显、生产经营管理越来越专业化与复杂化、参与的市场竞争越来越综合化与全面化,而人力资源的专业性与知识含量越来越高,其所有者的活动越来越难以监督,而且在企业这种层级结构中,人力资源所有者不仅是团队生产的投入者,其本身也处于监督与被监督的结构中,所以让人力资源所有者特别是高层经营管理者分享企业的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是各产权主体博弈的合理的均衡结果,从而在企业整体经营绩效与人力资源所有者的产权利益之间建立起科学的激励与约束制度,包括经理股票期权制度、职工持股计划、利润分享计划等,从而让他们从被动的受监督者成为主动的剩余创造者。
(三)人力资源产权的会计制度
从产权经济学看,会计的根本目的在于反映会计主体中产权主体之间的产权关系,维护其合理的产权利益。[7]因而会计制度在本质上是产权制度不可缺少的信息与监督系统。人力资源受到重视后,它的会计就是要为各产权主体提供决策所需的关于人力资源产权交易、配置与运用状况的信息,并维持团队生产继续进行。以上对人力资源产权交易、权能结构、产权基本制度的分析,可以为我们清晰地理解人力资源会计的相关问题提供坚实的基础。限于篇幅,我们仅对目前比较模糊的一些认识予以澄清。
1.人力资源会计制度与其他产权制度的关系。
会计制度是产权制度的信息与监督系统,要以其他产权制度,如公司法、治理结构、激励与约束制度等为基础,并反映与监督之。因此,人力资源会计制度的设计要以其他现有的和拟创新采用的人力资源产权制度安排为基本框架,服从并服务之,而不应本末倒置,期望通过人力资源会计制度的设计改变人力资源的产权交易、配置与运用状况。
2.人力资源会计制度设计与应用的根本原则。
人力资源会计的设计与应用应遵循的原则包括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原则、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等,但最重要的还是成本效益原则。
人力资源会计制度是一项创新的制度,根据制度经济学,只有当新制度能提供诱人的增量收益与增量成本之间的落差即“制度性利润”时,才能引致人们采用它。因此,它的设计应经济合理、简明实用,有较强的适用性与可操作性。
首先,它应该也可以包容于原有的会计系统,其根本原因在于,原有的会计系统本身就是关于组织拥有或控制的各种资源的货币计量的信息系统(尽管原来对人力资源的计量反映很不充分),而人力资源会计的主要目的也正是要提供关于人力资源的货币计量的信息。
其次,虽然从理论上说,只要是组织拥有或控制的人力资源就应成为人力资源会计的核算对象。但是组织人员众多,要对每项人力资源进行同样详尽的记录反映既不经济,也不符合现实条件,因此必须根据重要性原则与成本-效益原则进行分类处理。人力资本理论的创立者、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theodore sehultz)指出,并非一切人力资源,而是通过一定方式的投资并掌握了专门的知识和技能的人力资源才是一切资源中最重要的资源,即人力资本。因此,可以把由于先天的天赋与后天投资而形成的、专业性的、特殊性的人力资源称为人力资本。进一步从实践应用的角度看,只有那些非替代性的或者替代成本高昂的、能显著增强组织竞争力的、能给组织带来超额经济利益的人力资源才称之为人力资本。而把其他的人力资源称为普通的人力资源。[8]即只把认定的人力资本作为人力资源会计的重点对象,而其他普通的人力资源则只进行简略的核算。
3.人力资源的属性确认。企业不能声称对其人力资源拥有所有权,它只是通过产权交易拥有了它的支配权等派生权利,因此,不能按照历史成本原则将原有投资形成的人力资源记为自己的资产。对于企业通过职业培训、研究与开发等投资形成人力资源,则可视为一种债权,记入专设的“人力资产”账户。但是,如果企业其他产权主体允许特殊的经营管理或技术人才以其人力资源人股,则是将其收益权予以资本化了,应借记“人力资产”,同时贷记“普通股”下专设的“人力资本股”。
对于人力资源所有者参与企业的权益分配,主要以两种形式予以确认:(1)如果人力资源已经入股,并在“人力股”中予以体现,则参照“普通股”分红的方式进行明细化处理。(2)按照上述企业利润划分为一般利润与超额利润的方法、比例与分配方法,将因人力资源特别是人力资本充分利用或利用不足而产生的超额利润或亏损计入“未分配利润科目下”专设的明细账户“人力资源权益分配”中,或者进一步分为“人力资本权益分配”与“普通人力资源权益分配”的明细账户,再通过这些明细账户计量人力资源的权益分配。
基于以上产权分析而设计的人力资源会计制度,可以比较经济合理地收集、处理、提供一些关于组织(企业)人力资源存量、投资、利用效益、权益分配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引导组织去发现人力资源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信息使用者的合理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
产权工作汇报篇二
一、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引发的问题
产权问题是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问题,新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经历了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及进一步稳定与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等前后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变迁,时至今日,农村土地产权模糊状态还没有根本转变过来。国家赋予的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或曰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权,或曰法律规定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转让、抵押、继承等权利屡遭侵害,究其原因就是农村土地产权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表现为所有权主体虚置,使用权缺乏自主性、稳定性,收益权被分割,缺乏独享性,转让权不自由,并由此引发了困扰“三农”的诸多问题。
(一)农民产权主体被虚置,农民的土地收益权没有被充分尊重
有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但“集体”是哪一级,法律规定得较为含糊。如《宪法》笼统界定为集体所有;《民法通则》中界定为乡(镇)、村两级;而《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界定为乡(镇)、村或村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实际七由于土地所有权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复存在,农村县、乡(镇)、村的基层^v^组织成了事实上的土地产权所有者。所有权主体虚置,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支配权被层层分解,国家作为超经济主体对土地享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控制、处置农村土地,如国家或公共权力机关随意征用或过度使用土地,资本大力圈占土地。代表集体行使土地实际所有权的基层政府主管部门及领导也时常侵占农民的利益。农民仅凭使用权很难有话语权,土地收益几乎被各利益部门掠去,农民所获补偿甚微。有资料显示,地方政府大约在土地用途转变增值的权益分配中得60%至70%,村集体的25%-305,农民自身只得5%-10%。
(二)农村土地流转受限,土地市场被割裂、扭曲。
国家以垄断身份处置农村土地,规定农村土地不准买卖,土地的唯一买者只有国家,农村土地市场的微观主体难以进行有效的资源配置,统一的农村土地市场无法形成。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主体不确定,其所有权被分割,为众多的行政村或村民小组所掌握,造成行政村(或村小组、社区、城乡)之间的壁垒,土地产权市场被割裂、扭曲。与实际市场行为相背离,使二元经济结构难以打破。而真正的所有权主体(农民)又缺位,被剥夺以土地要素进入市场交易的权利,不可能很好地履行土地流转和土地市场运作的权力,仅有土地使用权(以契约方式订立的土地承包权,其内容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土地的流转受到极大限制,因而造成农村土地资源浪费或低效配置。
集体产权所隐含的产权模糊和集体成员权利和责任的平分机制造成了地权分散化和经营的细碎化趋势不断加剧。严重制约了现代农业的发展。集体土地不能在不同集体间方便的转移,农民土地承包转让权不能超过承包期,本集体外的成员不能直接承包机体内的土地,限制了人们对土地的长期投资,特别限制了城市资本向农村的转移,也限制了土地的规模经营。
二、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方向的考辨
确两个层次的问题。
(一)第一个层次
必须弄清以下两个问题:
(1)农村土地产权到底归谁合理?从产权经济理论看,产权是一组权利,由法律明确界定,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不同的产权安排会有不同的经济效率,而私有产权的效率是最高的,只要产权明确界定为私有,无论采取哪一种合约,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都会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同样,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回归农民,使农民能够成为真正完整独立的经济主体,在法律的保护下自主决策、权衡利弊,放心大胆地行使土地财产的“三权”(使用权、收入的独享权和转让权),符合经济学的基本规律。从现实看,1979年以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有自主支配土地的权力,但仅有使用权的土地在其绩效最大限度发挥之后,随着社会转型、断裂与分化,原订的制度效应逐渐弱化,“三农”问题日益突显。政府虽意识到了产权问题,却只在使用权上做文章,土地承包期一再延长,到目前承诺永久不变,其本意也是土地回归农民,然而没有最终所有权的实现,结果必然是农民的土地被大量侵吞、占有和流失,农民的利益屡遭侵害。所以,实现土地产权制度的根本性变革就是土地回归农民。
(2)产权归属清晰能否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许多人认为,产权回归农民不可能解决因产权模糊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几乎所有坚持产权私有化的学者甚至包括反对者们都认可的一个公理性假设条件是:产权明晰会导致市场交易成本降低,交易效率提高,从而提高整个市场效率,这个前提基本被大家认可。我们不否认产权回归会产生问题,但相比土地国有或集体所有,产权回归农民至少有以下好处:其一,提高农业效率。上地产权私有是土地市场化的基础,能使土地和农村劳动力流动起来,不但有利于交易费用的降低和效率的提高,而且有利于城乡二元体制的破解、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其二,减少政府干预。土地产权回归能增强农民与政府博弈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集体以公共利益名义侵害农民土地,如“在转让过程中拥有地权的农民至少还有点发言权,是交易的主体方,在许多情况下农民的所得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少”;其三,保障农民利益。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如果把土地私有了,村民会自发维护自己的权益,土地不会被轻易出卖;土地补偿费会给每一户村民,乡村官员失去了一大人块腐败的机会,这对于村民权益,对于廉政建设都足有好处的”。
(二)第二个层次
(1)产权回归是否会造成土地兼并,出现社会危机?许多人认为,农民一量有了私有权就会失去土地,就会发生土地兼并,出现社会危机。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如果国家允许土地私有化,必然会带来频繁的土地兼并,很多干部会成为大地主,很多农民会因天灾人祸而失去土地,成为佃民;土地的自由买卖将彻底完成国际资本与新兴资本对土地的占有和瓜分,形成金融资本兼并士地。事实上农村土地私有化小会出现土地兼并和大量无地农民,“土地兼并主要由于政治势力的介入,例如封赐、圈地、投献豪门等。若非政治势力介入,土地私有制也不会导致土地高度兼并和社会**”;旧中国的农村上地私有制所出现的‘土地集中兼并’或‘农民两极分化’的现象,根源不在于土地买卖与产权流转,而是政治强权造成的”。农民也是理性经济人,出卖土地是非常谨慎的,如果“农民卖地完全是自愿的选择,就像城市居民不会为了变现把私有住房卖掉向露宿街头一样”,各国经验证明,在民主与法治条件下,可以防止土地恶性兼并现象发生,“土地的适度集中,小仅不会导致社会冲突,反而是社会进步的重要表现”。
社会保障。其理由是,中国农村不具备土地私有化的基本条件,基国国情决定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也是农民的就业保障和绝人多数农民的谋生手段;如今农民已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土地作为生存保障也只有在贫困地区或西部地区,对绝人多数地区的农民而言已不把土地作为生活保障,农业通常是弱质产业,许多地方种地反而亏本,农民收入主要来自第二、三产业,农民看病、孩子上学等主要依靠打工收入。
对于学术界支持土地私有化的学者所提出的。土地产权私有将导致土地规模效益的观点,有很多学者提出质疑,例如,裴小林在其一个研究中引入了“土地产出率极限法则”来重新构建马尔萨斯模型,在他的分析中,证明是土地生产率极限和土地面积的极限性这两个自然法则导致制度产权理论在解释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和土地问题时失灵。并用此模型结合新古典分析,断言了土地私有化会使中国的粮食亩产和总产量水平下降,从而影响到中国的粮食安全。在这一点上有待进一步探讨。
通过分析,各种改革思路和主张孰优孰劣,不言而明。纯粹的农村土地国有或集体所有已经被证明足发展的死胡同;纯粹的私有化在中国又不具有现实性,强烈的路径依赖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国有或集体主导下的实现形式难以根本突破公有制的局限性;相比之下强化农民私权的两极或多极所有制不是最好的方案,但应是最优的方案,应成为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方向探究
(一)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并赋予产权主体相应的权能。
明晰农村土地产权主体并确定产权主体对土地的权利、义务、利益和责任的限度,使产权主体行使相应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1)国家土地终极所有者的权能。国家拥有土地的宏观调控权,通过决策、计划、指导、协调、审批、监控来规范农村土地的基本用途、土地流转及征地行为,特别对地方政府的土地决策及执行活动予以监督、规划、约束,即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保障农民土地私权的享有。(2)集体(乡、镇、村或村小组)必须退出对土地的自己支配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对自己产权领域的职责,对农村的土地由过去的产权土体和直接参与者转变为农民权力行使的维护者、监管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3)农民个人或家庭对自己的土地拥有绝对所有权。国家要明确农民土地私权的范围、国家公共利益的边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让农户享有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收益权、流转权,即包括所有权在内的所有权能,使农民拥有独立的经济主体地位和权利。
(二)转变政府职能与干部政绩观,进行土地管理体制改革。
约束地方政府的行为,改变农民绝对弱势地位,必须在明确农村土地产权的基础上进行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把土地资源市场化作为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实施中央到地方垂直管理,国家对土地履行规划、管理、调控和监督职责;转变地方政府职能,使地方政府从上地交易中退出,把精力主要放在上地规划的制定和执行上,充当纯粹的服务者、监管者和仲裁者;创新政府官员的考评机制,转变政府政绩观。只有这样,政府职能才不至于缺位、越位、错位,才能有效摆正领导干部的政绩观,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三)加强和完善土地立法,使法律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相协调。
中国拥有最严格的立法,但土地违法却令人触目惊心。其原要在于,只有严格的土地审批法,却没有约束政府行为失范的法;只有保护公共利益如何实现的法,却没有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法;现有的土地立法足粗线条的,弹性大,没有更为细致和专门的立法,而且已有的立法存在相冲突的地方,对土地关系的处理方面主要依靠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来调整,而不足靠具体的法律来严格规范、界定、保护农民的土地权利。所以,一要通过立法来确定各产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规范其土地使用、流转和补偿等行为,依靠法律规范、界定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的权限、义务及行政行为。二要完善现有农村土地法律法规。如解决《农村土地承包法》表述过于宽泛、缺乏实施条例的问题,统一《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解决中国征地制度中存在的“二律背反”现象;优化土地征用的审批程序;制定土地抵押贷款的法律等。三要进行司法制度改革,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当农民土地权益遭受侵害时,要有能为农民提供救济的制度与机制,如法院不受地方政府控制,拥有独立审判权,能相对公平地裁判农民与地方政府间的土地纠纷。
(四)建立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相配套的其他制度或机制。
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效益,还必须考虑其他约束条件:第一,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以防止短期内出现“大土地所有制”,即所谓的“土地兼并”,或防止农民因天灾病祸出卖土地,出现“贫民窟”;第二,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户籍制度,让所谓“盲流”的农民工真正城市化并成为“稳定流”;第三,建立真正的村民自治,让农民成为发展主体,改变过去垄断农民话语权和代民作主的行为,让农民组织成为农民的代言人,以增强农民集体或农民合作组织与政府谈判的能力,使土地产权改革与国家治理、乡村民主自治糅合起来;第四,完善市场机制,确保农民能自由地在市场上支配土地,进行合法的土地交易和买卖,并适时推进土地证券化和建立土地银行的改革。
产权工作汇报篇三
今后我们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将知识产权融入到人民群众生活中去、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中去,坚持知识产权知识普及、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保护三位一体,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总结,欢迎参考!
按照国、省知识产权局部署,我局结合本市实际,紧紧围绕“设计未来”这一主题,精心制定宣传方案,认真落实活动内容,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氛围,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活动准备工作
我局于20__年4月13日召开了“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筹备会议,成立了以副局长了范涪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对“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作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要求市知识产权联席办公会各成员单位、县(区)局按照《__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在全市开展20__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统一配合、统一行动、统一宣传,搭建知识产权的宣传平台,扩大知识产权宣传的覆盖面,提高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的效果。
二、措施得力、重点突出,创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新局面
本届“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加强了部门协调联动,按照筹备会议的总体部署,各部门及县区局责任明确、分工合作、相互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使活动开展得丰富多彩、有声有色。
1、悬挂宣传横幅、派发知识产权宣传册。__市、县知识产权局都在城市中心,繁华路段悬挂宣传横幅、发放知识产权宣传资料。开展知识产权成就图板展示,设立咨询点,接受知识产权保护咨询和投诉。让广大公众了解知识产权就在身边,引导他们学习知识产权知识、树立创新理念、形成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活动周期间全市共发放知识产权宣传资料10000多份。
2、邀请成都天嘉专利事务所在4月25日到29日期间深入我市三县二区及市级各园区企业,开展了5场知识产权专题讲座。帮助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创新型企业因地制宜的制定了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普及了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共计培训企业及县区知识产权管理人员260余人次。
3、与__日报联合开展“创新促发展?记者走企业”的主题活动,采访我市高金、美宁、柏狮、回春堂等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及农业产业化农头企业,展现我市企业在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新技术新管理理念推动下实现快速发展的鲜活事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持续增长,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正在遂州大地上茁壮成长。
4、4月25日-27日期间在__日报上连载发表了“__专利知多少”的主题文章,宣传报道我市时期知识产权工作成就,让全市人民了解科技创新已成为遂州大地的主旋律。创新理念已深入人心,单纯依靠发展劳动密集型实现利润增长、企业发展的传统经营理念早已摒弃,注重科技创新、以创新促发展被作为企业的动力源泉。实现了从“要我创新”到“我要创新”的巨大转变,昭示着我市的企业已步入了一个健康、可持续的发展轨迹。
5、4月26日,为隆重庆祝世界知识产权日,进一步提升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创新人才队伍,我局和市经信委联合举行了企业自主创新研讨会。全市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通过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规模以上生产型企业等共计90余家企业、县区科知局、经信委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了研讨会。会议特别邀请了来自北京东鹏资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师,为大家全面介绍了当前企业自主创新成果的保护及措施、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状况以及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方面的知识。今年的世界知识产权日,__局以联合举办大型培训会的形式隆重庆祝,旨在使全市广大公众了解知识产权,增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认识,提高对知识产权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作用的认知。
6、围绕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设计未来”,我局通过__科技信息网平台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设立了宣传专栏,及时全面地反映知识产权知识和信息,宣传专利制度在促进__经济、科技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三、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宣传周期间,__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市知识产权联席办公会议14家成员单位对我市摩尔春天百货、家福来电器、回春堂药业连锁等5家重点商贸企业开展了“雷雨”、“天网”执法专项行动现场检查。
本次现场检查是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展开的,执法人员结合问题商品,就如何防止专利、商标假冒侵权行为,如何识别和防止盗版图书、音像、软件等进行了现场讲解。
相关部门还就企业如何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明确职能部门、落实第一责任人,加强员工培训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建议。我局还向企业管理人员赠送了《中国知识产权报――创新特刊》,把执法行动与宣传培训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公民和企业的守法意识。
县(区)知识产权局、工商局、药监局、质监局、文化稽查大队、公安局等部门也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开展了5次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了以保护知识产权为重点的市场大检查,对县区图书、音像制品经营户进行检查。向全社会展示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进一步净化了全市的知识产权市场。
产权工作汇报篇四
2009年,在省知识_正确领导下,知识产权工作紧紧围绕全市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综合实力提升为目标,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作用,进一步优化自主创新环境,圆满完成全年目标。全市有20项专利获得省专利补贴,36项专利获得市级专利资助,专利申请量达425件,比上年增长22%。
1、加强知识产权宣传,营造鼓励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知识_与东安区科技局、长安办事处幸福社区联合开展了以“文化、战略、发展”为主题的知识产权社区宣传活动,各单位的有关领导出席了这次宣传活动,牡丹江市丹江专利事务所设立了咨询台,现场解答公众提出的有关专利、商标等问题,通过知识产权宣传板、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宣传知识产权知识,传播知识产权文化。活动期间发放宣传品1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50人次。
2、抓好专利试点示范,进一步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全面抓好省级专利试点和产业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帮助企业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从而完善企业的综合防御、维护、反侵权能力,促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点带面推进全市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提高。通过相关政策约束企业,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和管理手段的完善。到2009年底,牡丹江市有5户企业被省知识_列为专利试点企业和专利产业化示范企业。
3、强化知识产权培训,提高知识产权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产权工作汇报篇五
一、召开知识产权联席会议部分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崇明县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部分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传达学习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和市知识产权局相关文件,共同研讨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工作计划,联合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要求部分成员单位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开展各具特色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宣传工作。
二、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活动
崇明县知识产权局联合工商崇明分局、崇明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三家单位10名执法人员,在县知识产权领导带领下,开展保护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活动。执法活动集中在城桥镇商业街进行,重点检查了有证音像制品门店和书店,电子类商品的专卖店及轻纺、家居建材、食品、药品、超市等市场,发放知识产权方面宣传资料(专利法、中国知识产权报宣传特刊、知识产权环保袋、世界知识产权宣传画)500余份。
三、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
1、利用多种宣传载体,营造知识产权宣传周的氛围。一是制作知识产权宣传周口号与标语,悬挂和张贴在全县乡镇、主要街道和社区;二是通过乡镇科技网络和科技动员办公室把中国知识产权特刊、知识产权宣传图片资科环保袋等送到企业、学校、部队、机关和社会团体。
2、开展科普早市活动
通过此次宣传周活动,推进“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努力培育知识产权文化、促进社会创新发展,使全县广大市民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更好地在全县形成尊重知识产权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产权工作汇报篇六
进入知识^v^两年来,我从一个对知识产权没有概念的“小学生”,通过认真学习市委市*、国家知识^v^的相关政策及专利专业知识,到如今对知识产权有了虽然浅显但比较全面认识的“中学生”,中间经历了许多的曲折与不断的锤炼。突出的表现是:一年前,有专利申请人来办公室咨询的时候,我会显得手足无措,不知如何作答,而现在,我能比较自如的应付一些咨询,并谨慎作答。接下来,准备响应袁局长的号召,力争通过专利工程师考试,在专业知识方面再进一步。
十三届*专利奖有突破,由我局推荐的力帆公司的“摩托车”获得“第十三届*外观设计金奖”,实现了自2009年以来近三届以来金奖项目零的突破,另获专利优秀奖八项,主要呈现以下特点:获奖项目最多,是第10-12届获奖项目的总和;获奖率最高,申报11项,获奖9项,获奖率82%,我局还获得最佳组织奖,获奖专利项目实现产品出口3700万美元,出口到欧洲、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主要做法是做到“三个结合”:把专利奖申报同项目申报结合起来;同试点示范工作结合起来;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制定结合起来。
我们的工作对象是企业,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了解企业, 对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也应有更多的思考。按照分工联系的产业集群,通过多种形式调研了企业12家,其中软件类企业3家,化工类企业2家,装备制造类企业7家,通过与企业的交流,学习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能力,不仅使我了解了实际,增长了见识,更拓宽了视野、提升了工作能力,对一些问题有了全新的、独立的思考。
在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上有新的提高;二是要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提高效率,保证质量,更加熟悉基本业务,厚积薄发;三是提高综合素质,特别是要强化学习、责任、创新意识,提高做、说、想、写四种本领。
产权工作汇报篇七
转眼间xx年就要过去了,新的一年就要开始了。回顾逝去的20xx年,我有很多值得我回忆的地方。不说感情是我有了新的归宿,就说事业上我也是得意异常。过去的一年是我激动的一年,不过我并没有感到非常的自满,我觉得我还是有很多地方要改正。
xx年,在联社党委及理事会、主任室、监事会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的主题,紧紧围绕为基层、为经营服务的主线,切实履行部门工作职能,合理整合和配置人力资源,着力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不断强化企业管理力量和管理效能,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较好地完成了部门工作任务。
一、坚持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为抓手,促进部门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化,尤其是法人治理结构的逐步完善和员工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现有的相关管理规章的滞后性已显现出来,对此,我们根据省联社的工作要求,联系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运行机制,在充分征询基层各层次人员以及银监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一系列管理制度进行建立和完善,内容涉及员工假期、劳动用工、收入分配、学历职称等,使本部门现行管理制度更具科学性、时效性和针对性。
二、坚持把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作为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增强农村信用社核心竞争力。提高全辖干部员工综合素质是适应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形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首要措施。今年,我们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战略性举措抓在手中。一是举办本科函授班,分别与南京农业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建立办学关系,组织集中专升本复习,重点提高辖内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的文化素质,提升中坚力量的文化层次,参考人数达**人,目前已被录取**人。二是继续抓好南京审计学院大专后续教育工作,鼓励取得大专学历证书的同志,参加后续课程的学习,目前已有**人通过了全部课程的,预计至20xx年元月,所有参加学习的**名同志可全部取得大专文凭。三是紧密联系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工作的实际,注重提高一线人员基础性业务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在拟订较为完善的年度培训计划的基础上,与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先后举办了信贷法律知识、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微机综合上线业务、现金管理及出纳业务等一系列业务培训班,为了提高培训质量,先后两次邀请南京审计学院专业教授来联社讲授,重点培训了联社领导班子成员、全辖中层管理人员及全体信贷人员,取得了较好收效。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起**期,参训人数达***次。四是积极鼓励干部员工在岗自学,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考试,全辖年轻员工参加各类自学尉然成风,全年新取得各等级学历人员**人,新取得各级技术职称**人。
三、坚持以创建文明行业为平台,切实提高农村信用社服务质量和社会形象。20xx年我社被评为**市标兵文明单位,同时并授予省级文明行业。今年我们注重把已取得的荣誉作为抓好三个文明建设的起点和动力,着力提升农村信用社综合服务水平。
1、抓细小环节,促整体质量的提高。
2、以提高全辖服务质量为中心,制订了目标更高,更为完善的服务标准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
3、切实加强文明服务的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服务是信合人孜孜追求的永恒主题的意识和理念。
4、扎实开展 双十佳、青年文明号、群众满意农村基层站所等一系列创建活动。做到年初有计划,创建有目标,过程有考核,将之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之中。
5、采取多种形式,强化优质文明成效。为了督促检查日常服务情况,我们采用明查暗访,电话查询,走访客户以及征询函等形式,全面考查客户满意度,促进服务质量的提高。
我已经准备好了,我可以在新的一年中取得更好的工作成绩,只要我努力。现在能够有一份好的工作并不是那么的容易,我会好好珍惜的。努力听从领导正确的领导,团结好周围的同事,形成合力,共同工作。
只有形成合力了,那么我们工作就会更加容易的进行,我们的业务发展就在明天!
产权工作汇报篇八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镇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根据霍政办〔20xx〕62号和xx县人民政府的财政局财资〔20xx〕39号xx县财政局(^v^)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县政府及财政局有关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财政分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真实的反映我镇国有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情况。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以20xx年xx月xx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年xx月xx日以前经县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一)我镇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财政分局及镇直单位负责人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负责人将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镇财政分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镇直单位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县财政局(^v^)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镇财政分局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上报登记。
(一)准备阶段(20xx年x月)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镇直各单位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xx年x月-x月)
1.镇直各部门、单位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应指导本单位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镇财政分局,各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xx年x月xxx日前报送镇财政分局。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年x月x日前,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可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3. 20xx年x月x日前镇财政分局按照财政部和省、市县的要求,编制全镇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连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报送上级财政部门。
(三)总结阶段(20xx年x月-x月)。
1. 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县政府报告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
2. 镇财政分局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3.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镇财政分局按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各单位负责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镇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产权工作汇报篇九
为充分呈现宣传效果,我局利用党组会和企业座谈会,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主题宣传活动,将主题宣传与签集倡导活动紧密联系,凝聚社会呼声与力量。在我局对口社区等重点区域,集中开展知识产权讲座、维权咨询等服务,为群众提供实际帮助。
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进企业活动,与企业高层、员工交流互动,发放宣传读本资料,帮助他们认识理解国家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鼓励他们争做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员和引导员,为国家的知识产权事业做出贡献。同时,我局还向社会各界人士尤其是重点人群广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案例故事等,积极营造抵制盗版、反对侵权的社会氛围。
对开展的主题宣传、科普讲座等活动效果、氛围营造情况进行评估,对受众人群的活动满意度状况进行研究分析,对下一步宣传重点进行预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合理可行的宣传计划,对重要活动的方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听取专业人士意见,争取活动效果突出,产生较好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