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思想汇报规定字大小吗 各国的母亲节时间规定优秀篇一
挪威:母亲节定于二月的第二个星期天。
阿根廷:则在十月的第二个星期天庆祝母亲节。
黎巴嫩:在春天的第一天庆祝母亲节。
南非:母亲节则定于五月的第一个星期天。
南斯拉夫:南斯拉夫的塞尔维亚人称母亲节为materice,于每年圣诞节的前两个礼拜庆祝。庆祝的习俗是:小孩子们在母亲节的清晨溜进母亲房间,将母亲绑在床上,母亲醒来时发现自己被五花大绑,便哀求孩子们放开她,并以她预先藏在枕头下的小礼物作为交换。
西班牙与葡萄牙的母亲节则与教会有密切的关系。12月8号是纪念圣母玛利亚的日子,同时也是孩子们表达对母亲的爱的节日。
瑞典在五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庆祝母亲节。在母亲节前夕,瑞典红十字会会举办塑料制的母亲花的义卖,义卖所得将作为赞助育有许多小孩的母亲的度假经费。
埃及:每年三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是埃及的母亲节。这一天,全国各地的青少年都要给母亲赠送鲜花和礼物,为母亲举办音乐会和文娱演出,并评选出全国最理想的母亲。
印度:每年四月五日是印度的妈妈节。这一天,凡是生了孩子的妈妈都要穿上五彩缤纷的纱丽,戴上精美的首饰,来到公共场所尽情娱乐,以显示做母亲的女性风采。
中非:每年五月二十九日,中非共和国就要隆重庆祝传统的妈妈节。这天,妈妈们身着盛装,怀抱孩子在首都班吉市举行盛大游行。国家领导人和政府官员也要参加她们节日的活动,使节日更加隆重热烈。
泰国:每年的八月十二日是泰国的母亲节。节日期间,全国最有意义的活动是“评选优秀母亲”,然后,成千上万的女儿手持洁白的茉莉花作为“母亲之花”敬献给母亲,以表达感激之情。
日本:每年五月的第二个星期日为日本母亲节。在日本,这个节日充满思念的气氛。为表示对母亲的尊敬,一般以赠送康乃馨为主。
加拿大:每年五月的第二个星期日为“母亲节”。在这天,家庭成员除向母亲送礼物外,并要做各种让母亲欢喜事情,以表示敬爱之情。
瑞士:每年的一月一日至四日为“妇女掌权日”。在这四天里,家庭一切大权由妇女掌管,男人甘愿听从摆布,以示对妇女的尊重。
希腊:每年的一月八日是英诺克莱西亚镇的“妇女接管日”。这一天,妇女接管镇上的领导权,而男人们则代替他们呆在家里干家务活。在希腊,每年逢除夕的第二天,为“主妇休息日”,妇女们丢下家务,尽情吃喝玩乐。
德国:在每年的狂欢节里,另有妇女们的专门活动——“女人节”。这天,妇女们冲进市政大厅,闯入办公室,坐上办公桌,以表示妇女接替政权。八月是汉堡市的“太太节”,节日里,由妇女组织的艺术团分别在全市各家剧院演出,节目内容大都是男女平等。
英国:英格兰为表达对母亲们的敬意,乃订四旬斋(指复活节前夕之前,星期天除外的四十天)的第四个星期日为“motheringsunday”,人们在这一天回家探视双亲,并致礼表示敬意。当时,有许多的穷人必须在有钱人家里当佣工,而被迫离家寄宿在主人家里,在这一天,主人们会放他们假,并鼓励他们返家与妈妈团聚。
墨西哥:每年的十二月十二日是墨西哥的“圣母节”,以纪念一位心地善良、乐于救人的圣母。这天,人们身穿民族服装,高举圣母像旗帜,在老人的带领下载歌载舞。
全世界的母亲节:虽然,许多国家是在一年中不同的时节庆祝属于他们的母亲节。然而,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如中国、丹麦、芬兰、意大利、土耳其、澳洲和比利时,都是在五月的第二个星期日庆祝母亲节的。
思想汇报规定字大小吗 各国的母亲节时间规定优秀篇二
(3)中小型、小型非运营载客汽车六年之内可免检标志2次(需每2年领取一次年检标志);超出六年的,每一年检验1次;超出十五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想要知道如何车检的,可以看:不花钱不看汽车 最新政策六年免检验车感受。
如今,车辆管理所针对大龄汽车年检時间要求更加严苛,在私车在开展输出功率检验时,汽车底盘功率不可小于汽车发动机最大功率的60%或较大净输出功率的65%。与此同时,新标准明确提出,在一个机检周期时间内的车子,安全性不合格、环境保护不合格将强制报废。输出功率检验新项目也将代替目前的耗油量新项目,用于取代性能参数较弱的车子。
此外,车辆每个人能够在汽车年检合理满期前三个月内向型注册地车管所申请办理检验合格标示,换句话说如果你是6月份参与的汽车年检,你能选用在4、5、6月份去开展汽车年检。
驾照网提醒: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机动车辆每个人在机动车辆检验合理满期前三个月内可以向备案地车管所申请办理检验合格标示,假如贷款逾期年审,则机动车辆每个人可能被惩处200元,记三分的扣罚。
思想汇报规定字大小吗 各国的母亲节时间规定优秀篇三
中央纪委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把作风建设抓到底、抓出成效。10月24日,经开部组织民品子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共同学习了全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材料,以及多省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截至8月底,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共120xx起,处理1399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14人,反映出党中央切实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
通过认真学习我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理当时刻比照党章,对照中央政治局会议做出的“八项规定”,想一想,自身思想是否有偏差、工作是否有疏漏、服务群众是否到家、作风是否有不足,时刻认清自己的身份,考虑群众的感受,珍惜自己的名誉,努力做思想纯洁、品行端正的示范者,爱岗敬业、行动务实、敢于负责的力行者。
常怀不足,常思己过,作为基层党员干部的我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和自省,发现自身不足和缺点,不断调整、提升、完善自我,在日常的工作中按照八项规定的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和员工。
一、厉行勤俭节约。
1、日常工作中厉行节俭,从珍惜一笔一纸的细节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
2、在生产中贯彻节约,在生产加
工和原料采买环节下功夫,避免不必要的成本和原料浪费;
3、严禁公款吃喝、娱乐,不在单位报销审批流程完成前动用任何费用。
二、轻车简从,简化接待。
1、严格遵守公司用车制度,杜绝公车私用;
3、严格控制出差人员、时间,禁止出差期间旅游、娱乐等行为。
三、改进文风、会风。
2、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汇报人:
思想汇报规定字大小吗 各国的母亲节时间规定优秀篇四
新劳动法对于关于工作上班时间和加班时间有什么规定呢?如何有效地进行时间管理?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上班时间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上午8~12,下午1~5。
二、迟到早退按50元每小时计算扣除工资(不足1小时按50元,超过1小时按旷工处理)。有事提前请假,未请假或未批准请假,算旷工一天,按工资二倍罚。
三、 员工工作期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上班时间玩手机、上网玩游戏、聊天、睡觉、在车间不允许吸烟等,发现每次扣工资20元。
四、 没事情做的时候,自已主动找事做,或要求安排,上班时间不作为的,扣工资每次20元。
五、 下班前10分钟整理自己的工具,并按公司要求放在指定的地方,如发现乱存乱放的,扣工资每次20元。另及时搞好车间环境卫生。
六、 售后服务,回公司必须带回售后服务单,若没有不计工资。
七、 中午吃饭时间,必须打完卡统一吃饭,不打卡则按早退处理。
八、 早上晨会由***负责安排工作,有问题及时上报。
以上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1、什么是工时?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是多少?
答:工时,又称为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中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工时是劳动者进行劳动的时间,是劳动的自然尺度,是衡量每个劳动者的劳动贡献和付给劳动报酬的计算单位。工时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工作日,即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内的工作时间长度。所谓标准工时制度,是指通过立法的形式规定劳动者为履行劳动义务而消耗时间的最长限度的一种工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是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在正常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2、哪些企业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答: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应当明确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概念。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企业生产特点或工作性质等原因不能均衡生产,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连续生产或工作,以一定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一种特殊工时制度。根据国家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上海市劳动局《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的有关规定,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一是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二是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三是因受季节条件限制,淡旺季节明显的瓜果、蔬菜等食品加工单位和服装生产,以及宾馆、餐馆的餐厅和娱乐场所的服务员等;四是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作制的职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计算周期一般以周、月、季、年为周期,且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时间基本相同。
3、符合哪些条件的职工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答:所谓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劳动者因生产条件或工作的特殊性,在一段时间内必须进行连续生产或工作,而不受固定工作时间的限制,不进行固定计算工作日而无定时工作,采用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的一种特殊工时制度。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上海市劳动局《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的有关规定,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是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是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是企业的消防和化救值班人员、值班驾驶员等;四是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4、企业可以自行决定实行特殊工时制吗?
答:根据上海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对不符合规定和未经批准而擅自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坚决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处罚”的规定,为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企业不得自行决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特殊工时制。实行特殊工时制,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报劳动保障行政机关批准。按照上海市劳动局上述规范性文件及《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的规定,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按下列权限报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审批:(一)中央直属企业,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劳动部批准,报市劳动局备案; (二)市属企业,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劳动局批准,报所在区、县劳动局备案;(三)区、县属企业,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劳动局批准;(四)外商投资企业按现行管理体制分别报市、区、县劳动局审批;(五)其他无主管部门的企业,报所在地区、县劳动局批准;(六)外省市在沪建筑施工企业由所在省市的劳动部门审批,在本市登记的外省市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审批;(七)本市与外省市联营的企业联营一方为本市市属企业的,由市劳动局审批,其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审批;(八)有多个主管部门的企业,按无主管部门企业的审批办法,由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审批。
5、企业能否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
答: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但是,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在保证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基础上,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
6、为保障职工的休息权,法律对加班加点的条件作了哪些限制?
答:加班加点,即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是指用人单位依法要求劳动者在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从事工作的时间;加点是用人单位依法要求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之外延长工作的时间。加班加点必然占有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为保障职工的休息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的条件规定为:一是生产经营的需要;二是在程序上必须在加班加点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三是加班加点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每日一般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总时数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答: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延长工时时间的限制包括正常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且每月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的总时数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所以,休假日加班的时间也应当计算在每月的总时数之内,所谓休假日加班不受法律规定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限制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8、在哪些情况下职工不得拒绝延长工作时间?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并严格按法律规定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但是,用人单位出现以下特殊情形和紧急任务之一的,劳动者不得拒绝延长工作时间:(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四)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在上述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条件限制,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9、可以用提高劳动定额来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和上海市劳动局《关于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的通知〉的意见》“对实行计件工作的职工,企业应当根据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的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在每日八小时的标准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计件数量为标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计件报酬标准,是我国法律允许的合理劳动定额。但是,用人单位如果超过这一合理的标准确定的劳动定额,使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实际上等于延长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这是我国法律禁止的。
答: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所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如果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过该周期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的,超过部分应当作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国家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且平均每月延长工作时间的总时数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倘若在整个综合计算同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内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其中某一日工作时间超过八小时,其超过的部分不应作为延长工作时间。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在支付劳动者正常工资报酬外,另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 150%支付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12、企业是否有权自定加班加点的工资标准?
答:依据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的规定,延长工作时间日工资的计算标准是:劳动者在正常情况下的本人月实得工资的70%,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按劳动部的规定,我国现行的月制度工作天数为20.92天。如果计算小时工资,则将日工资标准除以8小时。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有权按照上述计算标准,在不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但是,倘若低于法定标准的,是法律不允许的。
答: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2条的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应当依照不低于劳动者正常情况下本人日工资的3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所以,企业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为由,不支付加班工资是违法的。
14、哪些节日企业应当放假?
答: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以下节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放假:(一)新年(元旦),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 (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四)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五)妇女节(3 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六)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15、节日正逢劳动者休息日的,是否应当补假?
答: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新年、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而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16、企业可以暂不实行年休假制度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是,国务院关于职工年休假的规定至今尚未颁布,按照劳动部的规定,在国务院作出新规定之前,可根据原办法安排职工休假。目前,本市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于1992年颁发的《关于本市企业职工休假问题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安排职工休假,由于该实施意见中规定企业在确保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可以安排职工休假。暂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在条件具备后再安排职工休假。所以,在目前的情况下,企业可以暂时不实行年休假制度。
思想汇报规定字大小吗 各国的母亲节时间规定优秀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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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发布____广告。
四、广告采用样稿(样带),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样带)。
五、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六、广告样稿(样带)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七、广告单价____元,加急费____元,其他费用____元,扣除优惠____元,扣除代理费________元,播出(刊登)次数____,总计________元。
九、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十二、广告的编排方式和发布时间表: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思想汇报规定字大小吗 各国的母亲节时间规定优秀篇六
你对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事宜了解多少呢?一份劳动合同应该囊括的内容有哪些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喜欢。
试用期满才签劳动合同属违法,因为《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上述条款强制性地规定: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
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
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__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
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
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为止。
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聘用合同。
合同期从__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__之日止(起止时间必须明确具体)。
二、工作性质和考核指标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四、劳动报酬
乙方在聘用期间的基本工资为月________________元,奖金见甲方的奖金发放制度。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http:///
(一)甲方的.权利
1.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2.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甲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企业环境。
2.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企业管理知识、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2.有权享受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疗需要,有申请延长医疗期的权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二)乙方的义务
1.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办扣缴。
八、违约责任http:///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2.乙方在职期间,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或乙方属甲方有偿引进的人才,当乙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或有偿引进费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支付的培训费或引进费总额的20%。
3.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在双方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书面通知;
2.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
归还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财产。
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交接工作;
4.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5.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6.办理户口、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
自乙方提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
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按程序办妥手续的,则办理时间可以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但如这种延误系甲方原因,则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手续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