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烟草专卖许可证出租 租赁合同篇一
地 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一、承租的营业房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___(层/厅/排)____________号营业房,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库房位置为____________(层/厅/排) ____________号,库房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____ 个月。
三、租金 乙方承租的营业房月租金为_______元/平方米,库房月租金为 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每月/季/年应支付甲方营业房的租金为 _______元(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每月/季/年的1 日至7 日为付款期(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
四、经营质量保证金
(一)甲方收取的保证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给乙方计息。
(二)保证金应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本合同终止后,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应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返还。
4、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拖欠税费或行政管理机关罚没款的,甲方有权使用保证金及利息进行支付。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未如约支付,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
6、甲方每年按保证金的_______%计提营业房折旧费。
(三)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按照本条(二)的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必须提前 3 日书面通知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按照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应保存好相关凭证。
(四)在租赁期限内使用乙方保证金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10 日内将保证金补足。
(五)本合同终止后 180 日内,经甲方确认乙方不存在本条(二)约定之情况且依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办理完工商行政注销、变更登记时,甲方依照本条(二)第 5 项的约定提取折旧费后,将保证金及利息余额返还乙方。
六、甲方权利义务 (一)依法制订市场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七、乙方权利义务
(一)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依法领取证照经营。遵守甲方的市场规定,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维护店容卫生。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三)应按期支付租金,依法缴纳各项税费。
(四)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
(五)与甲方安全部门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
(六)必须爱护营业房及配套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有损坏,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乙方确需装修、改建时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因乙方对营业房及配套设备的装修、改建给市场或其他经营户带来不便时,应当向甲方交纳一定的施工管理费。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租的,甲方对乙方的装修、改建不予补偿。
(七)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八)应按照约定的用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九)将营业房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承租人交换营业房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
(十)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十一)营业房外立面及内部非乙方承租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八、违约责任
(一)除水电提供者的原因外,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租金的5%向甲方交纳违约金。如乙方逾期十五日仍未向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并交纳违约金时,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承租的营业房提供水、电、冷气或暖气的供应。
九、合同的解除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签订解除协议,并按照承租营业房年租金的 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承租营业房年租金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项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时,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一)在租赁期限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二)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营业房,经甲方三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三)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四)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三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六)逾期30 日仍未向甲方履行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
(七)违反本合同保证金的有关约定的。
(八)除法定节假日外,未经甲方同意连续15 日未按时开展经营活动的。
(九)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十、免责条款
(一)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营业房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营业房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因国家建设开发、拆迁安置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甲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乙方的经济损失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办理,甲方不予补偿。
十一、续租 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续租营业房的,应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依照原合同的条款续租,续租期限为一年。
十二、营业房的交还 合同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三日内将租赁的营业房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续租时,应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手续。
十三、合同形式及附件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四、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及补充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市场登记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烟草专卖许可证出租 租赁合同篇二
浴池是指供洗澡的池塘;借指澡堂。那么签订浴池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浴池租赁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邯郸市鸡毛山四厂家属院大众浴池的两楼房承租给乙方经营洗浴使用,设备和物品经双方清点后建立清单。
二、租赁期为3年,20xx年9月1日 -20xx年8月30日止。
三、每年租金为叁万元整租金一次付清(于合同签订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乙方将租金付给甲方);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续租事宜。
四、甲方允许乙方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情况下,可根据经营需要进行室内外的自由装修改造,增添设施和服务项目。装修改造以及增补物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装修改造以及增补物品合同期满乙方不得擅自拆除。
五、在乙方承租经营期间,设备的损坏都有乙方修复。
六、甲方原来售出的月票乙方必须延续使用(不超过100张)。
七、租赁期间,乙方能继续使用的设备、物品可以无偿使用,乙方认为已不能继续使用的需要更新换代的可自行更换,更换下来的设备物品,由甲方收回。
八、甲方不得擅自解除租赁合同,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经营活动;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使合同解除的,甲方应返还乙方已经交付的剩余期限的租金。
九、乙方保证依法经营,不得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如发生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十、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如因乙方其他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则甲方不返还乙方已经交纳的租金。
十一、如果因城市规划或城市改造等行为,需要对该楼进行拆除或拆迁,甲方应返还剩余期限的租金,拆除的设备和其他物品归甲方所有。
十二、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使租赁房屋及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甲方应返还乙方剩余期限的租金。
十三、租赁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不在继续承租该房屋,则乙方投入的所有装修改造物品,租赁期满后统一归甲方所有。
十四、乙方承租期间,如遇工商、税务交费,城管、环保部门罚款交费,由甲方出面解决。如遇外来力量(如冰雹)造成屋顶太阳能设备损坏,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且由甲方负责修复。
十五、乙方租赁期间如不想继续租赁应提前通知甲方,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六、甲方以前遗留的一切事故与责任,与乙方无关。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____ ___
第一条 租赁物
1、甲方浴池房屋位于 ,甲方把该浴池房屋及室内现存洗浴设备、固定用品租赁给乙方使用。
2、该房屋面积: 平方米(附本房屋平面图,此图是本合同的附件);房屋内全部设备、管路、线路,经双方盘点登记造册后,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租赁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甲方从 20xx年 月 日起,将 浴池房屋及室内设备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本合同终止。租赁期满终止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金
一次性付清。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人民币给付甲方池。乙方所交租金的确认,以甲方开据的收据为准。保证金在合同到期浴池设备正常使用无损坏的前提下,予以退还。 2乙方向甲方交付水电费押金 元,合同到期在双方查实无欠费后,予以返还。
租赁期间的房屋使用相关的物业费、卫生费取暖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租赁物用途
1、甲方不承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租赁物能够满足乙方使用目的。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应根据房屋状况,对房屋进行修缮、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装饰物的工、料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装饰物的权属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根据使用需要,可以对浴池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有益改造、维修维护,但应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改造,维修维护的工、料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要保持改造、维修维护原样,权属归甲方,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第五条 权利义务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依法办理法人营业执照变更相关手续,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
2、乙方在租赁期间或使用租赁物经营的过程中,凡是国家机关安全方面有规定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都要依照规定采取足以防止他人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害的措施,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牌、标志牌等。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租赁期间或使用租赁物经营的过程中,凡是涉及安全管理、安全检查等方面的事务完全由乙方负责,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均要依法自主经营。为了经营的需要,对从甲方通过租赁取得使用权的房屋、设备、各种管路等,均由乙方负责检查、检验、维修、维护,费用自行承担。因为乙方没有检查、检验、维修、维护租赁物而使用租赁物,给甲方、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人身和财产损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发生的债权由乙方享有,债务由乙方偿还。
6、乙方防火、防盗、防洪、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防范设施和工作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租赁物发生损毁时,要按价赔偿。甲方没有对租赁物进行维修或者更新以达到乙方使用目的的义务。
第六条 租赁物的移交
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十五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回全部租赁物,双方如有纠纷另行解决。乙方迟延交还租赁物一日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因地震、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事由出现,任何一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2、其他情形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经双方书面确认。 3如遇政策性房屋拆迁,甲方退换未到期部分的房屋租金和设备折旧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剩余租金和保证金不予返还,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擅自将承租物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作为与他人交换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甲方利益的;
(3)乙方承租期间,不按行业安全服务标准认真负责,发生三次人身伤害责任事故的;本合同违约金为10.000.00元。
烟草专卖许可证出租 租赁合同篇三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将位于 路与 路交接处“ 酒店”整体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并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租赁物业定义
1、租赁的具体范围、面积及单价、总金额
指甲方根据合同条款出租给乙方的位于 路与 路交接处的“ 酒店”。该房产整体租赁,建筑面积为33494.5平方米(最终精确面积由房产部门测绘确认为准),单价为30元/平方米/月,计币:壹仟贰佰零伍万捌仟元/年。
2、配套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租赁的物业可以满足对方需要的相应配套的水、电(含增容动力、照明、配电)、燃气、消防安全设施、通讯设施、冷暖气空调设施、电梯、环保设施(排水、排污、排烟等)等由乙方确认具备正常使用功能的设备。
甲方的物业附带现有的配套设施(具备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并据此作为约定相应的合同条款的因素。
第二条 期限定义
1、合同期限
租赁共2019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 日止。
2、物业交付日期
甲方在20xx年x月x日前,将竣工的物业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条规定的合同期限根据逾期交付天数相应顺延,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补偿乙方经济损失1万元,逾期超过6个月的,乙方可选择终止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增幅
租金:按照乙方租赁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基本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30元。 增幅:从租金计算日第三年起,在基本租金基础上每一年递增5%。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于每月月首前5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当地税务及相关部门要求的租赁费发票,乙方在收到上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将当月租金交付甲方。
第五条 保证金
交付物业而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乙方可在开业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转入甲方账户。由甲方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按季向乙方支付保证金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满,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保证金。
如遇甲方不按规定时间交付物业或物业不符合乙方经营的要求,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法律规定返还双倍保证金。
第六条 租赁
甲方拥有将所建的“ 酒店”整体出租给乙方经营的权力,并特声明酒店出租已取得购买酒店业主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权不清,发生有关纠纷,造成乙方损失,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与设备供应商联系维修,甲方在接到设施、设备故障报告应立即组织维修,甲方未及时实施上述行为,乙方有权自行联系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保修期过后因设施、设备老化造成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更换,更换之新设施、设备应不低于现有设施、设备的标准;乙方负责所有设施、设备的年检和物业内正常的维修、维护。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 酒店的物业使用权,甲方租赁物业给乙方作酒店经营,并保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甲方需保证所提供的物业符合和具备乙方经营酒店的基本条件(含基本装饰、二次装修、消防、冷暖气空调设备、停车场、电力、室外排污、排水及出入口的完备)。具体要求见国家酒店评定标准、星级酒店计分标准,上述基本条件在约定交付使用时必须同时具备。
3、甲方有权按合同条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赁费发票未能达到当地税务局或政府其它部门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补交税款、罚款或遭受其它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可以选择从应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损失。
4、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其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租赁登记管理费、如增加建筑面积需补交的地价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收取涉及房产的相关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5、甲方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移交给乙方,双方当场验收清点后签字确认,物业移交前如设备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资修复。
6、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及消防验收合格批文的复印件给乙方备案。
第九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章纳税,按双方商定的场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以及办理其它经营所需的缴交税收及各种费用。
2、有关证照申领后,乙方必须将各种证照的复印件交壹份给甲方备案,以便进行有效的监督。
3、乙方按照当地规定领取营业执照,并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相应责任。如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发生劳资纠纷而造成的后果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合理科学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须按时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向有关部门交纳水电、卫生等费用及政府规定的各种税费。
第十条 不可抗力及维修责任
1、房屋租赁期内,房屋及设备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致使房产、设施损坏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缮、更换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使其恢复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业或不能正常营业,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间的租赁费。
2、酒店经营属于主体结构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维修的,由甲方负责无偿维修;若引起乙方财产损坏,甲方负责其损坏财产部分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结构损坏的,乙方必须负责赔偿。
a、乙方可进行所有必须的重建复原工程,而甲方应补偿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费及开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复原工程在发生损失之后30天仍未动工,严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乙方可选择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抵押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保证如实提供场地和建筑物有无任何的抵押情况及有无被执法部门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如有上述事实,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具体内容,并向抵押权人或相关执法部门取得认可租赁的文件。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内,如甲方将其土地使用权或其建筑物的所有权抵押予其他人,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为而受影响和改变。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正常营运,否则视为违约。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及相关规定或造成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即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500万元的违约金及补偿对方受到的具体损失。
3、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缴交场地租金,时间超过10天,经甲方催讨,自第11天起,每延迟一天按拖欠的总金额的0.2‰每天向甲方缴交滞纳金(10天允许期为考虑假日或人为疏失,超过60天则属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4、如因甲方对租赁物的权利出现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业出现质量问题,给乙方带来损失,甲方须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通知
一方发给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须是书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发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须由邮局传递、专人传递或通过传真传送。如邮局传递或专人传递,则于送达时视为正式送交。如以传真发送,则以传真确实收到该通知为准。更改地址、执照内容等重要文件要在7天之内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 保密
甲乙双方不得向传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双方在具体接触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关于经营、决策等方面的非公开的内容。
第十六条 合同终止的约定
本合约期满后如乙方想继续承租本合同所指物业,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遵循优先权原则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重新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其他
如因与甲方有关的其他特殊约定,导致停水、停电、停业;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八条 附则
1、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的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赁合同不能生效,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在此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并互不追究责任。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终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四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工商部门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烟草专卖许可证出租 租赁合同篇四
承租方: 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及国家、当地政府对厂房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厂房座落、间数、面积、质量
1、出租方保证向承租方出租的厂房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2、出租厂房概况:
出租厂房座落地址:________
出租厂房用途: ________
出租厂房间数:________
出租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出租厂房使用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出租厂房质量: 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厂房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____年零________月,承租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将出租厂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保证金条款
1、租金每(季度)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元整)
2、租金按(季度)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内,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8日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
3、租金支付方式:
4、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只提供普通收据,如承租方要求支付有效发票,则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发票税。
5、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在签定本合同书时,出租方收取承租方保证金每年人民币 元正(大写: 元整)
第四条 相关费用
1、厂房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租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2、租赁期间,承租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装修费用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厂房的使用权归承租方,包括出租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厂房外墙、屋顶、及厂房的附属配套设施(厂房内的空地、汽车车位)等。
第五条 厂房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1、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旧出租方的权利和承担旧出租方的义务,旧出租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厂房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与出租方重新签定新的合同书,出租方有权没收原承租方的保证金。
3、租赁期间,出租方欲对厂房设立抵押权,须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承租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出租方的行为。如承租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到达出租方的次日起计算。出租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出租方违约责任。
4、出租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承租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
第六条 厂房修缮
1、租赁期间,出租方应负责厂房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只保证厂房能满足承租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2、租赁期间,如厂房发生非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承租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20天内予以修缮,超过20天的,承租方有权自行修缮。
3、租赁期间,如厂房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承租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承租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出租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承租方可以退租或代出租方修缮。
第七条 出租方权利与义务
1、出租方保证如实向承租方解释和说明厂房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厂房权属、厂房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承租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2、出租方要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承租方提供租赁厂房。
3、租赁期间,如出租方确需收回厂房自用,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承租方。解除合同后,出租方应支付违约金共计人民币5000元正,并如数退还保证金。
4、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给承租方。
第八条 承租方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出租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承租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2、租赁期间,如承租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出租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承租方应付给出租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50%计算,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全部保证金。
3、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改变厂房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厂房和设备的毁损、倒塌,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厂房当年市场价值的经济损失。承租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4、承租方在厂房内的装修,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全部均属出租方,但安装的设备、物品除外。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承租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厂房原状。超过7天,出租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承租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5、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正式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承租方短期内另找厂房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出租方应允许承租方延期20天,但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5日内厂房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承租方放弃所有权,由出租方处理。
6、租赁期满,承租方需续租,应提前10天通知出租方,出租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承租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出租方不予以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承租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半年,自10天期满次日起计算。
7、租赁期满,承租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 不可抗力和例外
1、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2、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 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当地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承租方原因,厂房发生漏水、倒塌,或厂房被认为危房原因致使承租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则由出租方负责维护或修缮。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出租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20天内返还承租方支付的保证金和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厂房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0天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0天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索赔
1、如果因出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出租方应返回承租方多交付的租金及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偿给予承租方1个月内的时间搬迁。
2、如果因承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租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补偿金人民币5000元正。作为对出租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出租方有权扣留承租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和保证金。承租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4、承租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的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1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1个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达30天以上的,则属违约,出租方有权收回厂房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5、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复印件无效),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3、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签合时间: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方证明人: ________(盖印)
烟草专卖许可证出租 租赁合同篇五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身份证件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电话:
通讯地址:
第1条定义
(1)“项目”是指位于项目(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甲方确定的为准)。
(2)“租用面积”是指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用于本合同项下计算商铺租金的实测面积,是商铺的“套内建筑面积”。
(3)“交付状态及附属设施”是指与商铺相关的供电、供水、电讯以及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管线等设施。有关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交房标准》。
2.1承租商铺位于 ,商铺的具体位置及范围见本合同附件1。
2.2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为平方米(暂测),最终确定的租用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准。
2.3本合同所述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各项费用的依据,最终以实测租用面积进行结算。在甲方确定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之前,乙方应当按照第2.2条所述面积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在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结算此前已缴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4承租商铺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标准》中列明。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二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承租商铺给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承租商铺的验收依据。
广告位、配套设施……
3.1双方确认,乙方承租商铺须用于商业经营活动。
3.2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承租商铺的用途。
3.3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使用、允许或默许承租商铺用作任何非法、违背公序良俗、损害项目整体商誉的用途。
3.4乙方在开业经营前应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经营本合同第3.1条所述营业事项所必要的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并应保证在租赁经营期间,上述证照均持续有效。
3.5甲方承诺并保证,承租商铺符合甲方的租赁用途,不会因商铺的经营性质等原因不能办理经营餐饮业务所必要的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等情形。
承租商铺通过消防部门的相关验收,能够用于乙方经营餐饮店。
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
4.1商铺租赁期限为15年,自交付日开始计算。双方暂定商铺的交付日为年月日,从交付日起至年月日为装修免租期。租赁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届满。如交付日因故迟延,双方同意租赁期及免租期自动相应顺延。
4.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的装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但须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装修产生的相关费用。
5.1乙方应以下列标准计算租金金额,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铺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及推广费。
5.2乙方应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预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应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向甲方预付。本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届满以后,每应付款月日之前(含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下期的租金。
5.3支付方式:
乙方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汇款或转账。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号:
5.5乙方汇入每笔租金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5.6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各项税费。
6.1物业管理费
(1)双方约定,作为商铺的承租人,乙方应当自交付日(年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缴纳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按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计算,计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每月累计元人民币。装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装修期届满后按正常标准缴纳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2)商铺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月预付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业管理费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缴纳,其后各期物业管理费应于上月【25】日之前(含当日)预付。首期物业管理费和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均以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日物业管理费计算。
(3)租赁期间内,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关规定,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调整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并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执行。
(4)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汇款或转账。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5)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后,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6.2推广费、能源费等其他费用
(1)乙方应于免租期届满后按月向甲方交纳承租商铺的推广费,用于为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广、促销活动以及广告费等的费用支出。推广费按商铺租用面积计算,缴纳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该项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不单独缴纳。
(2)自承租商铺交付日起,乙方还应当承担并支付其使用的水、电、燃气、通讯、宽带费、非正常营业时间空调供应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本款所述费用的支付方式、标准和时间,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书面通知或相关规定为准。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为由延付各项费用。
(3)双方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或延迟缴纳前款所述费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费用导致政府或相关供应单位中断或停止对项目的相关能源供应,则因此而导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7.1租赁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署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相当于乙方承租商铺【叁】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其中个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赁保证金时,必须将个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给“出租人”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5.8款);另外将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6.1(4)款)。
(1)在租赁期内,如因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基本租金和或物业管理费调整导致实际基本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数额变化的,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或甲方应支退相应数额,以保证该保证金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段都相当于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经向甲方支付了租赁意向金/预付款的,则该意向金/预付款等额在本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的一部分。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
(4)双方同意,甲方有权不以租赁保证金抵作租赁期间内任何时间乙方所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应缴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用、违约金、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有关欠款及延迟履行违约金。
(5)如甲方选择使用租赁保证金以冲抵乙方前述应付款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租赁保证金补足,使其达到本条约定的金额。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冲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除补足租赁保证金外,还应支付租赁保证金不足冲抵部分的欠款。
(6)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间届满后双方未能就续租达成协议或双方在租赁期间内协商解除本合同的,则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还承租商铺、缴清所有应付费用、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及履行完毕其他合同义务之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剩余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8.1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预定交付日为年月日,由于甲方以外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权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赁期和免租期相应顺延。
8.2承租商铺交付日前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入驻手续,进行承租商铺的交接,交付日乙方应当派员参加。
8.3甲乙双方按以上8.2条约定当场交接的,应于交接当日在甲方物业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铺交接单》上签字,以示承租商铺交接完毕。
8.4乙方在办理商铺的交接手续时须按照约定足额交清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导致免租期的顺延。
8.5双方确认:该商铺交付时为毛坯房。乙方对此已充分知悉,在验收交接时不持任何异议。如在交接时或进场后发现商铺设施根据实际经营使用的需要而须调整的,不影响商铺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的申请,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并具备可行性的情况下将配合乙方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8.6双方确认:若在该商铺交付时,该商铺交付条件基本具备,而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结束而导致的缺陷或瑕疵的,并不影响商铺的交付。甲方应在交付后立即进行必要的修复。
9.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及其他有关装修的规章制度进行装修。
9.2乙方应在免租期内进行商铺的装修。
9.3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装修设计文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按照法律规定装修设计文件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则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9.6乙方在承租商铺装饰装修期间如有与甲方的承包商进行的与承租商铺相关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双方均应当给予配合和协助。
10.1商铺初步确定的开业时间为年月日,乙方应按照确定的前述开业日对外营业。
10.2乙方应在取得全部必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和批准文件),完成承租商铺的装修和必要的准备工作后,经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准后,正式对外营业(包括试营业)。未经甲方或管理公司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开业。如乙方已经完成了开业准备,具备开业条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认为乙方的开业符合项目的整体运营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开业。
11.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消费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11.3乙方所租商铺应当全年营业,节假日不停业。每天的营业时间和空调供应时间为上午点分至晚上点分。同时,甲方有权按季节变化或项目运营实际需要更改或延长营业时间及空调供应时间。乙方因自身经营需要,其营业时间与上述统一规定的营业时间不一致的,须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并自行承担因此增加的空调费等各项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于本条约定的营业时间内暂停营业或变更营业时间。
11.4乙方所陈列或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权或获得充分授权之商品名称、商标、肖像、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权利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1.5租赁期间内,乙方须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组织的统一或相关的推广活动,以保证项目的对外统一的风格和良好声誉。乙方同意将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品牌(包括商标及其图形、文字)合理用作项目或甲方举办之其他推广活动之用。
11.6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在承租商铺及项目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叫卖、兜售、招徕、播放过大音量的宣传口号、音乐及做出其他影响其他商户之利益或项目运营秩序之行为。
11.7乙方举办大型开业活动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广、促销、庆祝、联谊、慈善等各类型活动,活动方案及活动时间经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审批。
11.8乙方自行保管该承租商铺内以及其他被许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库房、仓库、储物间内的所有财物。无论是否设置保安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甲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保安和保管责任。
11.9乙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保证该商铺营业标志、橱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状态。为项目整体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许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相应电路。
11.10甲方或管理公司在项目内适当的公共地方张贴管理规则及其他规定的通知及布告,即构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对乙方的有效通知。
12.1甲方应保证在租期内该商铺及交付时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12.2在商铺使用过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甲方对扩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承租商铺的房屋结构、外墙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并应保持该店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可使用状态(自然损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对前述各项设备、设施等造成损毁,则乙方负责承担有关的维修和更新费用。
12.4乙方自行负责维修、保养承租商铺内自行装修、改动、装饰、添置部分以及商铺窗户、玻璃门、店面橱窗或玻璃幕墙,自行负责损毁发生的更换费用。
12.5乙方不得对承租商铺包括阳台、露台(如有)及其设施设备进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设;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不合理的缩短承租商铺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使用期限的行为。
12.6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货物或其他财产发生损害或导致乙方蒙受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12.7如在租赁期间内,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商铺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采取限制性措施,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和执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担。
13.1乙方在承租商铺内以及项目内的公共部位和与承租商铺相连接的区域、部位或设施设备设置招牌、广告等任何文字、标记、标示或告示,应当事先将招牌、广告的设置方案报甲方审批,并在获得甲方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设置。如需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13.2上述乙方自行设置的广告、招牌的报批、安装、更换、清洁、维护、保养、拆除以及照明电费均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乙方还应当承担因该广告的设置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13.3对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设置的招牌、广告,或乙方拒绝对出现毁损或渗漏现象的招牌、广告予以维修或更换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换或拆除的,则甲方有权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关的墙面等的复原工作,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4.1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赁保证金及相关费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超过【7】日,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后暂停承租商铺的水、电、电话等公共设施的供应和物业管理服务,直至拖欠款项及其违约金全部清偿为止。
14.2甲方保证享有本合同项下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甲方完全有权向乙方出租该商铺。
14.3甲方应当对商铺的主体结构部分、空调设备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适租状态。
14.6甲方应积极配合提供乙方办理经营、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工商注册、环保、水、电、通讯、消防、卫生及其他成都市地方政府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所需证明文件,但是,相关手续及因办理报批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5.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5.2租赁期间内,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对于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制度。
15.3乙方应当保持承租商铺的外观整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商铺所在的楼宇结构及商铺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外墙、橱窗及玻璃等)的外观。
15.4租赁期限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将业务承包给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赁期期限内使用或占用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
15.5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4.4条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双方未就续租达成一致,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6个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90天(若双方在此之前未就续租达成一致)的期间内,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商铺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预先约定的时间向客户展示该商铺以及对该商铺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检查等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1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将商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但甲方需书面通知乙方,并将该商铺已出租给乙方的事实披露给受让人,并保证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权利。
16.2乙方承诺放弃其在租赁期间对承租商铺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乙方的该项承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生效,并不得撤销。
16.3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甲方可向任何银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铺及其相关权益,但该抵押不应影响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根据本合同的条件和条款占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铺的权利。
16.4在甲方将承租商铺向第三方转让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该第三方的要求办理相应租约关系转移手续。
17.1在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未按8.2条约定办理商铺交接手续超过【90】日的;
(6)未按9.1条约定进行装修的;
(7)未按10.1条约定期限进行开业的;
(8)乙方未取得政府相关批准进行经营活动或违反11.3条约定,擅自中断、停止经营超过【5】日的。
(9)未按13.1条约定设置招牌、广告的;
(10)违反15.4条约定擅自转租、分租的;
(12)乙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原因开始清算时。
17.2在甲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甲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理由开始清算时。
17.3本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2)双方就本合同终止协商一致。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不可抗力后,已无实际履行的可能的,则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17.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的处理方法
(1)双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则乙方应无条件地按第17.5条规定将承租商铺返还给甲方,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结清各项相关费用。
17.5承租商铺的返还
(1)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后【3】日内,乙方应当将承租商铺交还甲方。
(2)乙方在交还承租商铺前,应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给予修复,并承担费用,未能修复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交还日前的本合同项下所有欠付款项均应予结清。
(3)乙方对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而添加设施、设备的,除甲方书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还承租商铺时应自担费用将其拆除并恢复到承租商铺交付时的原状,拆除时应确保不损坏承租商铺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结构。在拆除时对承租商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书面同意保留的,该添加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
(4)无论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将恢复至交付时原状的承租商铺交还甲方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约定基本租金【2】倍的违约金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同时,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采取换锁、对承租商铺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控制人员从承租商铺进出、阻止乙方继续开业经营或自行将商铺恢复原状等强制措施。甲方亦有权选择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将商铺恢复至交付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乙方向甲方交还承租商铺的同时,或乙方已经实际撤离承租商铺之后,乙方在承租商铺内遗留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乙方放弃了所有权及一切权利,甲方有权自行予以处置(包括作为垃圾予以处理等等),而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2)迟延办理商铺交接手续的;
(3)迟延开业经营的。
18.5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诺、保证、确认的,则甲方有权通知其改正,乙方应当改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6)因政府及公共事业机构施工造成的影响;
(7)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规、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规则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坏或伤亡。
在任何上述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应支付之租金或物业管理费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减除或停止支付。
19.2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包括项目所在地发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发生的火灾、爆炸以及战争、社会动乱或动荡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变化以及政府征收、征用。
19.3如发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因这种事件的发生而无法履行,此种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一方延迟履行义务之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该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19.4如遇不可抗力,各方应立即与对方协商,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所带来的后果减至最低限度。
20.1乙方应当于其开业(含试营业)后的1个月内自费就该商铺内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财产、人身伤亡按照甲方认可的保险种类和保险金额自费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并应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单之复印件。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保单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条规定购买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险之前,甲方对该商铺在此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坏、灭失和对第三方的责任,一概不负责任。
20.2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20.3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发生时,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承租商铺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1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本合同所述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电传、专人手递等方式。
22.2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3以传真方式发出的,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传真的发送报告单为发送凭证;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发送凭证。以邮寄方式发出的,以发出后第7日为收悉日,以邮局的邮件发送记录为发送凭证。
22.4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变更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5一方向另一方发送之涉及本合同项下权利或义务的主张、放弃或变更等重要事宜时,必须采用书面通知。该等书面通知文件须有发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亲笔签字或加盖公章(授权签字人签字时应向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23.1甲方有权让任何人或任何组织根据甲方认为合适的条款和条件,在该项目的公共区域及其任何部分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销。
23.2甲方有权在该项目商业部分的公共区域内安装一个扩音系统及播放、转播和广播或允许任何其他人播音、转播或广播音乐及公告等。
23.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依其自主决定对该项目商业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随时进行变更,但甲方应在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新名称后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无须就该项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变更而对乙方做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24.1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所有的口头及书面陈述、协议、承诺或保证。
24.2本合同的签订、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4.3本合同某一条款或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4.4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影响该等权利或补救权,或被视为对其的放弃,或妨碍其在其后任何时候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而且单一或部分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妨碍对该等权利或补救权的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或妨碍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权。
24.5本合同附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和乙方可以对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事项通过协商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约定之外,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24.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4.8本合同用中文书写,共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时签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内容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则以中文文本为准。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
附件一:承租商铺的平面图
附件二:
交房标准
烟草专卖许可证出租 租赁合同篇六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的位置、建筑面积
该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2、甲方应保证有该物业的使用权及出租权,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承租期间不能使用此物业,甲方就赔偿乙方由此所受到的所有相关损失。
3、 因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所产生的土地使用费、税费及与其相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 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__年。从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到期前6个月,甲乙双方可以就续订租赁合同事宜另行商议,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期权。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
本合同项下每一年的租金为每年人民币____万元。
2、 保证金条款
本合同签订前三日内,乙方向甲方将会人民币贰拾万元作为保证金,待乙方进场后此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度上半年租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
1、 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房屋装修、装饰、广告设置及其他与使用装修物业有关的各种手续。
2、 甲方为乙方提供电量及现有的供水及相关实施,如电量不足,甲方负责增容。
乙方
1、 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的时间,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2、 乙方在承租期间,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进行分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进行分租,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进行转让或设置抵押。
3、 乙方应将承租的房屋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的保别及标准按保险公司的规定办理,保费由乙方支付;如乙方不向保险公司投保,乙方在租赁该地期间,出现的一切问题由乙方全额支付出租方因房屋损坏的一切费用。
4、 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该房屋结构及室内的一切设施应爱护使用,使其保持完好。乙方如需对该地的建筑物及室内进行装饰。维修或发行,需征得甲方同意,并按城建改造程序申报获准后方可进行。维修、改造、装饰的现状,不得拆除或损毁,维修发行装饰的费用不再清退。
5、 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该地的水、电、暖气等费用以及社会各部门需征缴的或与经营有关的各种费用和乘积由乙方自行交纳至有关单位或部门。
6、 乙方在租赁期间,出租房屋内的供电、供水、供暖及其他公共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因乙方过失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7、 乙方在此经营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及法规,合法经营。在经营期间因乙方过错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民事纠纷、债权债务及民事责任由乙方负责解决。同时负责该地的防火,防盗及安全保卫工作。
8、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该地承租的房屋及不可移动设施完好的交付给甲方。如出现损坏,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修理费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及其赔偿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给定的期限履行合同,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一方违约时的年度租金总额。
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时,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日租金的1%;乙方拖欠租金超过30日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乙方违约时年度租金总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本合同签字后,在甲方与乙方约定的合同期内,除战争、地震、洪水、政府(包括拆迁行为)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类似事件,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不视为违约。但遇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租赁场所进行拆迁、征用,由甲方全权受理一切拆迁、征用事宜,拆迁赔偿与乙方无关,按国家规定给予乙方的经营及装修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同意由本合同项下出租房屋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商定,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烟草专卖许可证出租 租赁合同篇七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经办人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鉴(公)证机关电挂: 电挂:(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烟草专卖许可证出租 租赁合同篇八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 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个月的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__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年零___月,出租方从_____年__月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_份,送__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经办人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鉴(公)证机关
电挂: 电挂: (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烟草专卖许可证出租 租赁合同篇九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上海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某某办公楼事宜,签订《某某办公楼租赁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第二条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上海市、浦东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
1.甲方提供的某某(装修/未装修)办公室内建筑指标说明(附件一)
2.甲方提供的某某办公楼-----层平面图(附件二)
3.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三)
4.乙方提供的环境保护告知与承诺(附件四)
5.乙方提供的防汛防台、生产、防火和社会治安安全责任书(附件五)
第四条 甲方系经政府批准成立,负责xx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第五条 乙方将在园区投资建立从事实验室产品的销售。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出租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号,---楼---座,建筑面积共计约为----平方米,甲乙双方没有异议,作为乙方项目办公的场所。
第七条 乙方向甲方租赁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租期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八条 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的租金为每月-----元人民币,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首笔租金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支付,以后支付日期为每三个月后的同一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张江支行开立账户,并保证在合同核定的租金支付日前公司帐户内有足够的金额。房屋租金将由银行进行代扣,乙方须与银行签订房屋租金《收款委托协议》。物业管理由甲方委托上海悦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具体由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元人民币(约合三个月的某某办公楼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待租赁期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将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交还甲方后,该款项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不计息),但如出现乙方应赔偿甲方之情形,则在甲、乙双方对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才退还乙方,且甲方有权从中扣除赔偿款额。如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未收到上述保证金,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及时交纳保证金,如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仍未收到上述保证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使用的水、电、通讯等的公用事业费用,将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委托协议》及《管理公约》的收费标准计收。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协议》,物业管理费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支付。
第十一条 乙方使用的停车位的具体费用和付费方法按《物业管理委托协议》规定及实际实施情况办理。
第十二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十五天内正式开出某某办公楼《入住通知书》给乙方,以将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交付乙方使用。
第十三条 乙方应于接到甲方开出的某某办公楼《入住通知书》后30天内完成装修并正式进驻,否则甲方有权为乙方另行安排租赁场地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十四条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其所租某某办公楼范围以外的部分;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不得改变其所租用某某办公楼用途;乙方保证在此某某办公楼内从事的项目不会对周围及园区环境构成任何污染。乙方若有上述违约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包括供电、供水、电讯、雨水排放、污水排放管线的接口、空调、室内装修及停车场所、区内道路、电梯、楼梯过道等。乙方不可以任何方式损坏配套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十六条 本合同第六条所指某某办公楼仅用于乙方依照合同第五条所述用途自用办公,乙方不得将其转租、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第十七条 乙方对某某办公楼的装修方案必须征得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方可实施。乙方在安装设备、管道等设施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涉及相邻业主所属部位的,应征得相邻业主的同意,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某某办公楼。如有违反,乙方应负责排除妨碍和恢复原状,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十八条 乙方所租赁的某某办公楼在使用期间与他方发生相邻关系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在乙方租赁期间,如乙方将本合同第六条所述某某办公楼全部或部分空置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将空置部分收回。
第二十条 某某办公楼的外墙和屋顶不得擅自搭建任何附加建(构)筑物。有关某某办公楼公用部位管理、区内环境管理等工作均以《物业管理委托协议》为准办理。乙方在使用本合同所定的某某办公楼时,必须遵守《物业管理委托协议》。
第二十一条 甲方需要在乙方所租赁的某某办公楼内进行配套设施作业的,应事先通报乙方;造成乙方机器设备损坏的,甲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或存放在某某办公楼中。如有违反,或对相邻业主造成影响,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结构,如特殊需要并征得甲方同意改变建筑结构的,租赁期满后,乙方负责修复。
第二十四条 由于乙方改变建筑结构,如屋面、外墙面等,其保修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支付甲方预留的原施工单位保修金的等额数量。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应将其所租赁的某某办公楼恢复出租前的原样。甲乙双方在租赁期满之日后的十五天内正式办理某某办公楼的退租交接。交接时甲乙双方共同核查某某办公楼及其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正常损耗外的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二十六条 如乙方未满租赁期需提前退租,应在提前退租日的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提前退租书面通知,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的保证金。甲方应于接到乙方的提前退租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与乙方接洽,协商具体的提前退租事宜。
第二十七条 如乙方要求延长本合同租赁期限的,应在不迟于某某办公楼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文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二十八条 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租的,应在不迟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通知,甲方应于接到乙方的退租通知后一个月内与乙方接洽,协商具体的退租事宜。
第二十九条 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在乙方某某办公楼租赁期满后无法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某某办公楼的,乙方除应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按本合同所定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
第三十条 除本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
3.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
1.损坏各类配套设施;
3.未按规定将租赁某某办公楼交还甲方;
4.未按期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5.未按规定时间装修和进驻的
6.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1.日违约金为300元人民币;
2.违约天数=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纠正违约之日止的日历天数;
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第三十三条 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
第三十四条 违约金、赔偿金的付款币种为人民币。
第三十五条 违约金、赔偿金最迟于违约方被通知之日起十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续的,违约金、赔偿金最迟应于当月月底以前付清。
第三十六条 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或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一的比例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它款项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某某办公楼并不退还保证金,乙方同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在租赁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就,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xx有限公司
盖章:
乙方:
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烟草专卖许可证出租 租赁合同篇十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协议。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_________使用。
出租房屋的登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为期_____________年,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将房屋腾空并交付乙方使用。
1.数额:双方商定租金为每月_________元整(含管理费)。乙方以_________形式支付给甲方。
2.租金按月为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于每月的 _________日以前缴纳,先付后住(若乙方以汇款形式支付租金,则以汇出日为支付日,汇费由汇出方承担);甲方收到租金后予书面签收。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七天,则每天以月租金的0.3%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十天,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为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同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给甲方押金_________元整,甲方在收到押金后予以书面签收。
2.除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乙方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3.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坏赔偿金和其它相关费用,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日内补足。
4.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在租赁期内正常租用该物业,甲方应立即全额无息退还押金予乙方,且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须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详见附件)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设施如因质量原因、自然损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受到损坏,甲方有修缮并承担相关费用的责任。如甲方未在两周内修复该损坏物,以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设施,乙方有权终止该合约,并要求退还押金。
3.甲方应确保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如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事件,甲方应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协议所有条款,反之如乙方权益因此遭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4.甲方应为本协议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因未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致该协议无效或损害乙方租赁权利,应由甲方负责赔偿,且甲方应承担该协议相关的所有税费。
1.乙方应按协议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押金。
2.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在房屋内添置设备。租赁期满后,乙方将添置的设备搬走,并保证不影响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分租,并爱护使用该房屋如因乙方过失或过错致使房屋及设施受损,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 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费、收视费、一切因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
1.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任何滞留物,如未取得甲方谅解,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
3.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不履行本协议规定条款,导致本协议中途终止,则视为该方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_________元整,若违约金不足弥补无过错方之损失,则违约方还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赔偿金。
2.若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事情时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1.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