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住房合同精选篇一
(二)对数据加工。对财政总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及明细项目、国地税等征管部门完成收入等基础数据指标,按完成状况、与上期同口径、与年初目标任务进行计算比较;对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与上期同期、占调整预算数比较,为定性分析做定量准备。
(三)撰写分析报告。目前,预算执行分析采取的主要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定期分析,包括一般预算收支执行分析(每月),即对财政收支及其构成明细完成状况、同口径同比进行简要分析;定期全面综合分析(每季、半年和全年),对收支预算执行状况、主要特点及增减主要因素、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措施进行分析。另一种是专题分析,比例说围绕县委、县政府的税源经济工作重点,对全县工业五大产业税收收入完成状况的分析、三产服务业税收收入完成状况的分析、全县各镇区的和重点企业宝胜集团收入完成状况的点评,为领导的工作决策带给有益的参考。
二、预算执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难点、不足和原因
(一)基础信息不全。在预算执行定期分析中,除了对预算收支已完成状况及原因分析外,还要对当年收入全面完成状况进行预测,由于对税收税源信息无法提前掌握,需依靠于国、地税部门的带给,给收入预测的及时性带来必须的影响。再比如对我县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的房地产业,涉及商品房开发许可、批准施工许可、商品房预(销)售许可、成交、实现销售面积等等的信息,需与房管部门反复联系,还有每月对税收通用户的税收界定,同样也对执行分析及时性产生影响。
(三)分析重收入、轻支出。由于我县财政目前还是保工资、保运转、保民调研生的吃饭财政,财政以收定支,往往侧重于如何挖掘、培植税源,强化收入组织,分析收入完成状况及其影响因素,进行收入预测;支出预算执行状况分析环节薄弱,一是支出统计与预算编制口径不一致,难以比较,我县编制的部门预算其实质还是综合预算,预算内资金和非税资金共同使用,我们向上报送的月报(全省统一)只统计一般预算内资金和基金支出,其他未缴库的非税资金的使用未在统计范围,难以全面反映预算的执行状况。预算编制时,部门支出分为基本和项目支出,但执行统计没有这一统计口径,难以透过预算执行状况检验编制质量。二是支出进度分析难度较大,为到达按上级财政部门加快支出进度要求,许多科室的专项资金存在“以拨代支”现象,再加之上级财政部门许多指标往往在最后一季度甚至12月才下达,项目资金受工程进度影响,这些都对执行分析带来必须难度。
(四)调研力度不够。开展调研是掌握第一手资料、获得针对性基础分析资料的有效方式之一。目前,主动到基层、到重点企业及我县的三大重点经济版块开展调研工作较欠缺,仅限于领导安排专项分析工作时才进行,习惯于透过联系的方式,客观上受其他工作安排影响,还不能做到专一的从事分析工作。
三、加强预算执行分析措施和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完善财、税、库银联席会议制度。离开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分析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为及时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工作,务必依靠全县各经济部门的信息支持,进一步完善财、税、库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门的协作,充分利用各方面的数据和分析资料,使我们更多地掌握税源变化状况,及时发现财政收支执行中的新状况、新问题,并对我县财政收支基本走势作出准确及时的分析和决定。
最新住房合同精选篇二
性质:
地址:
根据《_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限采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形式: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1、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2、乙方应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3、甲方实行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八个半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从事电气焊、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待遇和其他待遇
1、乙方月工资按双方约定执行,但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制度确定,实行技能等级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岗位技能等级为 ,试用期工资为 。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工作表现和日常出勤状况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时间,并按照双方约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资。
4、甲方应在每月15日发放乙方的工资。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5、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甲方以转账形式将工资转入个人工商银行工资卡中。
6、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双方依法缴纳各项社保费用,其中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7、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劳动教育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六)严重违反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报经甲方批准,30日后方可离职。未经甲方批准提前离职者,甲方应扣除乙方违约金(30天工资),并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额承担。
5、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六、经济补偿和法律责任
1、因甲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最新住房合同精选篇三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北京市劳动局制甲方乙方姓名性别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居民身份证号码单位地址家庭住址邮政编码所属街道办事处根据《^v^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终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
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最新住房合同精选篇四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向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申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____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待收费。
其标准为:_________。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住房合同精选篇五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时限
甲、乙两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时限:
(一)固定时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个月。
(三)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限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商定终止,限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商定劳动合同终止要求;即使商定了,该商定也无效。
限定到岗时间的借口在于:《劳动合同法》限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人之日(通常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公司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商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商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认可从事职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两方商量认可,能够变换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限定的工作数量,达到限定的质量准则。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职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职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由在于:调整工作职位隶属变换合同做法,按照《劳动合同法》限定,变换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商定涉嫌掠夺劳动者的合同商量变换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职责、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1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出7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出4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两方商量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受国家限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限定休假规则。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要求
(一)甲方根据生产职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限定为乙方配备必要 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规则;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规则,严禁违规作业,防止劳动经过中的意外,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职责规则,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注:劳动保护、劳动要求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薪水准则为______________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薪水为______________元,绩效薪水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1、计时薪水。乙方的薪水由基本(固定)薪水和绩效薪水组成。基本(固定)薪水为______________元/月,绩效薪水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薪水规则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职位变动,按新的薪水准则确定。
2、计件薪水。甲方应制定科学合法的劳动定额准则,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规则为准。
3、其他薪水形式。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薪水,发薪日为每月15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薪水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限定的最低薪水准则。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薪水准则,绩效薪水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薪水支付单位分散的情况,即“外派用人”的情形。“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法期间晚发薪水的情况。
(1)甲、乙两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限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限定按时向^v^门所属社会保险组织交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交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薪水中代扣代缴。
(2)乙方因工负伤(丧命)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得到医疗救治、经济赔偿的权利。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限定的医疗期。
(4)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限定执行。
第七条 合同变换、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两方能够变换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两方商量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招致劳动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能够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2.严重违背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规则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导致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训练或者调整工作职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能够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法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法职位和训练机会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第八条 其他商定条款
(1)凡由甲方给钱训练乙方,两方另行签订《训练/教育协议》,因乙方原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训练等花费,具体赔偿准则执行《训练/教育协议》的商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之前劳动关系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答允其真实性。若因有意漏报、掩瞒前述基本情况,欺骗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做法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导致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部承受。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限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导致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部承受。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经过中,若甲方变换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职位职务做法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要求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两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背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背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借口被辞掉。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训练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商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置。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限定的,按法律法规限定执行;法律法规无限定的,由两方商量解决;两方商量一致,能够变换本合同。若两方商量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