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岩棉保温板工程合同 风管保温施工合同实用篇一
乙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发包人(全称): 甘肃天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_合同法》和《_建筑法》及其有关其它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外墙保温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特签定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甲方提供工程图纸范围内及甲方现场指定的外墙保温工程。
承包方式:总承包管理范围的专业分包。工程承包范围:乙方承担所施工项目的人工、机械(吊篮及保温工程所用工具)材料费用及完成该工程所需的其它费用、并承担本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全部责任和风险。
岩棉保温板工程合同 风管保温施工合同实用篇二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民法典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该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概况:
外墙外保温计算总面积约17000 *方米。
4、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5、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按甲方下达乙方材料进场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开始计算工期。(此时工地应具备施工条件)
每幢单位建筑有效日为 35 天。
工程实施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果现场不具备开工条件,乙方必须书面告知甲方,甲方根据现场情况书面答复工程延期时间,否则引起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施工条件
乙方外墙保温材料进场的前道工序(基层墙体*整、外窗辅框安装、洞口节点处理、及脚手架布置调整)应由甲方、工程监理方验收合格,并符合节能建筑基层墙体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甲方协调现场的水源和电源,但一切水、电费以及水、电安全防护措施皆由乙方负责。
甲方提供乙方完整的土建施工图。
保温工程造价及结算
工程总造价(预算):万元。
金润城 项目10楼外墙保温真石漆饰面保温面积为8460*方米,
2、总价:万元。
(以上单价包括材料费以及现场施工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各项材料质量检测费、安全技术措施费、2%总包配合费、利润、税金等)。
工程实施:
工程造价(决算): 按实结算 。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外墙保温施工面积决算;结算。
8、付款方式及结算程序
、本工程无预付款
、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的20万元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期间始终有效。
、乙方进场施工,待单体楼保温系统施工面积完成50%工作量付总价款1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交付齐全、正确、有效、手续完备双方开始结算,结算完成后甲方付款至总价款90%作为进度款。
、剩余结算总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小区交付两年期满后结清。
工程验收
工序施工完成后,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方提出验收申请,监理方在收到申请后安排验收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质监、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备案之日为准。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确保拥有本合同项目的发包(或转包)权,签约后乙方不得对本项目再进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
甲方应负责安排总包方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施工工作面;
甲方应协调总包方安排乙方堆放材料的场地。
乙方提供合格保温材料。材料的性能指标符合规范的技术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提供全套验收检验资料。
乙方进场施工要服从总包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要求。总包单位对乙方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等各项活动)可能发生的隐患的地方提出合理的意见,乙方必须进行整改和实施,否则总包方有权进行处罚,并报甲方进行停工整顿。
乙方施工期间应组织安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对实施合同范围内工程质量、安全负责,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施工,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概与总包方、甲方无关。
11、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____省有关验收的要求。
工程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_年,并终身有偿维修(非乙方工程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维修),如果在质保期内因乙方材料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保质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2、违约责任
未经甲方审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约定品牌外的材料进场施工,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质量问题。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如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延误时间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的,乙方在与甲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停工,工期相应顺延,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节点工期未能按时完成的,甲方根据节点工期延误对甲方造成的影响确定并罚款30000元,如下一节点前将工期抢回后,甲方扣除违约金退还暂扣款,否则暂不退还暂扣款: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乙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经验收,工程质量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返工工期均计入总工期。
13、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乙方投标保证金20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
甲方委派 为本项目现场负责人; 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乙方委派为本项目现场负责人。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本合同一经生效,各方均应严格遵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岩棉保温板工程合同 风管保温施工合同实用篇三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龙城福第三期
二、 地 址:江阴璜土小湖
三、 承包内容:外墙外保温系统
四、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 工程总价及付款方式:
1、 工程单价:每平方米程量结算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变更及建设单位签证据实结算。
2、 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后年底支付 ,其余 ;
六、 施工工期: 天(甲方具备施工条件提前5天通知乙方)。 由于气候等因素造成的停工,工期自然顺延;乙方如遇施工障碍需和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工期如有改变,甲方须提前一周通知乙方。由于工期改变误工造成的直接误工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七、 工程条件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甲方必须提供以下条件:
a. 施工基面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b. 提供施工所需脚手架,进入现场交叉施工时双方配合。
c. 施工现场所需水、电。
八、 工程管理
1、乙方按经甲方批准的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任意更改设计,如发现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经双方研究决定。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时,甲方协助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用电、用气、用水以及施工用的储藏场地。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与生产单位方面的配合,由甲方现场代表进行协调,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5、现场代表:
甲方派 为工地全权代表。
乙方派 为工地全权代表。
九、 工程质量:
1、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由于产品质量及施工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工程质量保修期一年,保质期五年,保证不开裂不变形。
2、 乙方必须按规定对施工现场成品进行保护,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
3、 工程完工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及甲方使用不当出现的问题,由甲方负责。
4、 本工程不得分包,如需分包必须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
十、 安全施工:
1、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甲方事先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 遵守甲方管理,遵守建设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接受保安的管理。进入现场须办理出入证。
3、 由施工方所造成的施工质量事故及个人伤亡事故,由施工方承担。
4、 乙方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保持场地整洁卫生,建筑垃圾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
十一、 违约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1、违约责任:因乙方施工质量、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注:在书面通知后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 工程验收
1、乙方材料进场后,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甲方如有异议请在一周内提出;如需额外检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验不合格,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施工完毕后,甲方应及时验收,验收未完之前,甲方不得使
3、质量保修条款: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在质量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材料、施工)问题,发包人有义务发现质量问题时立即提醒承包人,且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48小时内组织维修,否则发包人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其发生的维修费用从承包人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承包人并承当因此超出的费用,若发包人违此条款不提醒承包人,擅自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责任与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十三、 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四、 合同生效与终止
十五、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十六、 本合同附件: 报价,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材料检测报告。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岩棉保温板工程合同 风管保温施工合同实用篇四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现就保温施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保温面积约平方米,保温材料厚度mm计:该工程面积为计划数,双方最终以实际收方量结算为准。
二、施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三、合同使用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及标准:
合同语言:汉语。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外墙外保温技术规程》jgj144-20__、《居住建筑节能保温隔热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程》gb50210-20__和《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四、计价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单价包干的方式。包干单价元/m2:包干价中含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上下车费、管理费、损耗、材料检、试验费、场地转运、保管、做材料样板墙、税金、人工费等所有费用,包干价外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暂定:万元(大写人民币:)最终双方以实际面积决算价为准。
六、付款方式:
保温材料进场并开始施工一周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造价的20%;保温层施工完成后一周内付至合同总造价的50%;施工完毕在一周内经监理、甲方进行验收,进行实际面积测算,测算完成后一周内付至实际工程款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清一切竣工资料后一个月内付至实际工程款的95%,留5%作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甲方全部退还保修金。
七、材质要求:
进场产品均为合格产品,且经“四川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符合《居住建筑节能保温隔热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
八、甲方工作:
1、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及时审定施工方案,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水、电、垂直运输及脚手架由甲方负责。
3、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处理工程质量、进度、验收等事宜,若发现有偷工减料、违反操作程序和原材料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等质量问题,有权要求其返工直至合格为止。(范_文_先_生_网)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拒绝收货品。
4、现场符合乙方进场条件后,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进场。
5、组织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6、协调乙方与其它施工单位关系,协助乙方成果保护。
九、乙方工作:
1、在施工期间严格货品施工质量、安全、进货时间,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规程。
2、若乙方质量原因造成的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刑事责任,并负责赔偿一切损失。
3、接受建设方委托的监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和评定工作。
4、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处理工程质量、进度、验收等事宜。
5、向甲方提供企业执照、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等全套软件资料。
6、该合同成果未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前,由乙方负责保管,若发生损坏和损失,乙方自费按期修复。
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其它方建筑成果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
十、工程验收及保修:
1、工程验收:乙方所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全部完成后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并进行。
2、工程验收以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和承包内容作为依据,工程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和内容,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条款责任。
3、工程验收包括产品及工程进程中的一切资料。
4、保修范围:乙方所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若乙方质量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一切损失。
5、保修期:自该单位工程全面验收合格次日起一年时间。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进行处理。若乙方不能到场,甲方另行处理,其费用在乙方保修金内支付。
6、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按结算总价的5%作保修金,保修期满经甲方检验无质量问题后10日内退还保修金。
7、乙方保修及赔偿义务不受保修金额限制,保修金不足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十一、合同价款的调整:
1、施工中如发生设计变更(应有书面依据),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2、施工中如增加项目,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完工,按合同总金额每日向甲方支付0.05%的违约金。逾期达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工程款本息,并向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相应损失。
2、乙方施工不符合约定,按不能按期交工处理,交工特指监理、有关方验收产品及技术档案资料合格,但甲方不得无故拖延竣工验收。
3、乙方进场材料及施工过程中达不到约定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和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乙双方一方无故终止合同,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甲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并向甲方收取每日合同总造价的0.05%的违约金,且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三、安全、文明施工:
1、按国家、绵阳市现行安全、文明生产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施工期间房地产e网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十四、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但乙方应负有不可抗力举证责任,并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2、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未交工验收前的人员、机具、成果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解决合同争议方式:
1、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向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结清决算价款后自然失效。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岩棉保温板工程合同 风管保温施工合同实用篇五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1 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补充协议;
1.2 本合同;
1.5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1.6 设计、施工图纸;
1.7 工程量清单;
1.8 工程报价单、预算书及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文件
第二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3.2工程地点:
3.3工程内容:
3.4 工期: 本合同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3.5 图纸
3.5.1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名称、日期和套数: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后 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疑问, 日内没有提出书面疑问,则视为没有疑问并完全、准确的理解图纸要求。
3.5.2 乙方额外要求提供的图纸和资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
3.5.3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至图纸失密时止,应对图纸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措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泄密的,应承担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
4.1 甲方委派项目负责人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工程师/工程师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及其它事宜。
4.2 甲方的指令、通知由甲方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发出并监督执行,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或其授权人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指令应予以执行。
4.3 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4.4 甲方的监督不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
第五条 工程监理
5.1 甲方委托 (以下称监理单位) 对本工程实施全过程社会监理,负责本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等方面的监理工作。
5.2 监理单位委派 为监理工程师,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见证。
5.3 甲方委派的监理单位和具体监理人员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
(包括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变动,如需变动,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变动。否则,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擅自变更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其它人员擅自变更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给予乙方项目经理或总负责人的任何书面指示将视为已经有效地给予乙方。
6.2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签字后递交甲方代表/或甲方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6.3 乙方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若离开,须向甲方代表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离开。
6.4 乙方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出现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到位。
6.5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可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逾期视为认可。在紧急情况下,甲方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执行,乙方拒不按时执行指令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按合同有关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
第七条 双方一般权利义务
7.1 甲方在开工前提供水、电接口至施工现场,由乙方安装计量表具并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乙方进场后,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
7.2 开工前甲方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交给乙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7.3 乙方应每周提供本周施工进度统计报表及下周施工进度计划。冬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应在开工前 日向甲方提供,经甲方确认并以书面通知后方可执行 。
生的费用。
7.5 乙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自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及移交之日止,负责甲方及监理人员办公区的全部水、电、 排污及环境卫生等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
7.6 乙方需按政府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关费用 。
7.7 乙方在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由甲方负责。
7.8 乙方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提出方案并报甲方、工程师及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被破坏的公共设施,恢复原状,并承担费用 。
7.9 乙方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卫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直到工程完工。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
7.10 乙方必须按本施工合同进行组织施工,完成并修补施工中的缺陷。在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授权的范围内,涉及工程或与工程有关的事情,乙方都应依照并严格遵守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11 乙方应建立健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操作工艺流程、技术要求施工,设置各级技术管理和质量检查人员,并严格按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查,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须返工修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延误的工期乙方承担责任。做好自检和工序交接检查,符合质量要求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发现乙方所报项目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乙方须返工、修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所延误的工期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12 在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
7.13 乙方有义务对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进行优化,但优化的最终方案以甲方或设计院认可为准。
7.14 施工中如现场情况与图纸有出入时,乙方有责任将现场尺寸通过施工草图递交给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事情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等)。除不可抗力或甲方指令原因外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16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私自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所有的设计变更需设计院、监理、施工单位和甲方四方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责任自负。
7.17 对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员的损害或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甲方因涉及此类损害与赔偿或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18 乙方应及时交纳水、电和其他相关费用,因不及时交纳造成工程停工,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7.19 乙方必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7.20 乙方须按甲方的工程所需,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及施工图纸。
7.21 乙方必须使用甲方要求或书面认可的材料,并向甲方提交材料来源以及合格的证明文件。甲方要求是指:甲方明确提出的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购买的材料。甲方认可是指:辅助性材料或主要材料,甲方没有指定,可由乙方自行决定购买的情况,但必须经过甲方认可方能使用。
7.22 甲方有权根据设计单位的意见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向乙方提出调整或变更本合同产品的数量或型号,综合单价不高于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
7.23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生产场所的制作进行监造;有权对乙方现场安装施工的质量、流程、工艺、安全、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7.2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类制作、安装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验,对于超出国家现行规范的检查或检验,乙方同意全面配合。对超出国家现行规范的检查或检验,若存在额外费用,检验合格的,由甲方承担,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7.25 甲方对于乙方在制作、安装工程中存在的不合规范、质量瑕疵问题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8.1 本合同价款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总价款(合同暂定总价)为 元整(大写: 元整),综合单价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税金等,综合单价不因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价格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变动做任何调整,综合单价不因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
在图纸中已经设计的项目或者工序或者材料,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该部分的分部分项项目的,在招标阶段投标人没有提出的,该部分漏项的分部分项的造价视同包含在其他分部分项的报价中。
8.2 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有合同单价的执行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但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与合同单价相近、只涉及主材变化的,通过与合同单价的主材价格进行补差,补差部分只计税金,不再计取其它费用。没有合同单价可以参照的项目,按照投标水平重新编制单价。
8.3 乙方同意现场签证按甲方的签证制度执行,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8.4 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审核,甲方有权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计,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8.4 除8.1款规定情况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由于乙方自行核算导致的漏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工程量确认
9.1 乙方在每月 20 日前向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提交上月工程量统计报告,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设计图纸核定已完工程量(计量),并按甲方规定书面确认后,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
9.2 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
前,乙方需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和15%的履约保函。保函格式见附件。
10.2 承包方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按月支付上月已完成工程量进度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前,承包方提供施工、造价单位、发包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形象工程进度证明材料、相关进度验收单及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作为施工进度付款依据,承包方积极配合发包方及造价单位进行进度款审核工作,在承包方进度款资料报送发包方及造价单位审核完毕后,次月10日前完成进度款支付。每次付款承包方必须提供同等金额的发票。
10.3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承包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初次审核后,发包方、承包方、造价咨询单位三方确认后,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 85%;二审完成后,发包方、承包方、造价咨询单位三方确认后,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 95%,承包方提供工程类100%发票。
10.4 留工程结算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4个月,提供无质量问题和无索赔的相关文件后,无息返还 。
10.5 从开工后第二个月起,三个月内平均扣回预付款。
10.6 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认为承包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有权中止付款。
10.7 承包方申请资金支付(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工程款、保修金在内的全部款项支付)必须满足发包方资金专用申请表(附后)的要求,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付款,承包方自行承担责任。
10.9 工程决算费用:承包方报审工程决算价不得大于中介机构审定工程造价的5%,报审项目净核减额(净核减额=施工方报审额-咨询方审定额)占报审额5%以内的审计费由发包人承担,净核减额占报审额超5%以上部分,按照核减金额的5%计取审计费,由承包方承担(由发包方直接从该承包及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
果,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11.2 乙方所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饰面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符合规定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测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使用。设备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的原件,材料原则上应提供产品合格证的原件。
11.3 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报验材料有异议,可按规定程序进行抽检,若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11.4 本工程所有安装材料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和乙方共同检查验收,签署验收合格文件后方可使用。已进场的材料和设备,经双方验收合格的材料交由乙方照管,期限至整体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给甲方为止。以上进场材料和设备未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署出场许可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11.5 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材料的检验认可并不免除以后因材料缺陷引起工程质量缺陷时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1.6 在施工工程中,甲方有权对使用材料进行更改,变更后的材料由乙方重新报价,经监理公司审核后报甲方确认,经确认后的单价作为以后结算单价。
11.7 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指定的材料,乙方不得变更。如需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 工程变更
12.1 工程变更包括重大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由乙方施工质量、技术问题导致设计修改或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此条以甲方同意为前提,若甲方不同意变更,则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或重作,工期不顺延。乙方不同意返工或重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2.2 乙方同意由于设计变更、设计不清晰需要确认导致的停工、窝工、倒运、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不向甲方提出或要求赔偿,工期可顺延。
12.3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或修改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12.4 乙方不得随意提出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若因特殊情况必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修改,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12.5 工程变更价款采用补充合同方式结算,未纳入补充合同的工程变更资料不能作为乙方工程变更价款结算的依据。
进行汇总,并分批次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
12.7 工程量清单中漏项但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项目,乙方应无条件承认该工程量。甲方不做工程量及工期、价款上的任何调整。
第十三条 质量与验收
13.1 工程质量
13.1.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格工程,并应符合本合同或技术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本合同约定(优先适用)、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直致达到规定合格要求,返工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1.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具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3.2 检查和返工
13.2.1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3.2.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监理工程师或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施工,乙方应按要求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2.3 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检查检验不合格时,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顺延。
13.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3.3.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重做后重新验收。
13.3.2 甲方对乙方隐蔽工程有质量疑问时,可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符合质量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结果不能满足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因此对乙方进行索赔的权利。
13.3.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验收,自行验收甲方不予认可,也不予结算,乙方应重新组织验收。乙方拒不重新组织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3.4 重新检验
无论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是否进行验收,甲方都可以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乙方应予配合,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负责重做或修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四条 竣工资料
(1)设计变更文件及图纸;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记录,施工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
(3)工程竣工图;
(4)其他需存档的施工技术资料。
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
15.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15.2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全部费用。
15.3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15.4 工程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书,乙方做到工程完工后清场,正式移交甲方管理。
15.5如本合同工程需在后续工程完工后方能验收的,保修期自后续工程验收合格时起算。
第十六条 竣工结算
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按照第十四、十五条的约定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报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第十七条 保修
17.1 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计为_ __个月。
17.2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害、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7.3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7.4 保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17.5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甲方要求派人到现场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它单位修理,所发生费用从甲方应付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17.6 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7.7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17.8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7.8.1 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17.8.2 质量保修期;
17.8.3质量保修责任;
17.8.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17.9 质量保修书乙方应承担的保修责任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标准。
17.10 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保修期自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重新计算。
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
18.1 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甲方和政府主管部门,并采取一切措施减少损失或损害。
18.3 对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员的损害或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保证甲方不负担涉及此类损害与赔偿或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8.4 由于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事件),造成停工或被禁止施工,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政府部门对甲方可能的处罚),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 工程转包、分包
19.1 禁止乙方转包工程。
19.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19.3 乙方转包、擅自分包工程的,甲方没收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30%的违约金,在结算价款中扣除,结算价款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9.4 若经确认有未经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施工单位或个人进场施工,视
为乙方已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20.1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主要形象进度比批准的计划拖后 天时,乙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 天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拨付工程款。
20.2 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是本工程的初步施工设计,乙方应在收到每个阶段工程施工图纸后 天内对该设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后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一条 开工、施工现场及竣工管理
进场后,视为接受并认可开工条件,不得再以未具备开工条件等理由推迟开工或拖延施工,否则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日,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本合同23.1款执行,可累计处罚,乙方同意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2 施工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等)。
21.3 乙方项目经理(副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若有)、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以监理工程师组织例会签到考核为确认依据。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如离开工地超过一天(含一天),应向甲方代表请假并经批准,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
21.4 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三天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并按照甲方指令要求变更过来);乙方应提供其驻本工程工地管理人员表。
21.5 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提出,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 否则乙方按每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完成用合格人员(甲方批准)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否则每拖延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每人次,拖延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a.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不积极执行甲方指令的人员;b.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正常工作的人员;c.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的人员;d.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的人员;e.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f.高空抛倒建筑垃圾的人员;g.随地大小便的人员等。
21.6 对于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职务或玩忽职守人员的指令,乙方应立即执行,并应提供其它称职人员接替其工作,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同意,被撤换的人员不应再承担本工程中的任何工作。
甲方书面报送《下周施工计划》和《本周完成工程月报》,《下周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如不能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支付本期工程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
21.8 乙方须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因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工作,协商解决,服从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
21.9 乙方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而导致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被甲方要求撤换,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每人次;项目部其他人员因上述原因被要求撤换或调职调岗者,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20xx元/每人次违约金。
21.10 乙方必须考虑污水处理办法,排至甲方指定位置,费用自理。
21.11 从开工之日起,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止,乙方对所有有关工程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和配套设备装置的照管负全责,并承担毁损、火(水)灾、丢失的风险。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承担损失。但对那些已办理中间接收手续并交付甲方的工程,从办理接收手续之日起,此照管责任转给甲方。
21.12 乙方应对所有工地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当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负责。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
21.13 乙方负责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
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符合甲方及监理单位要求的书面形式,并且必须提前三天发文给甲方。乙方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和规范的文件编号,由项目经理签发,甲方代表签署后生效。
21.15 乙方所需场地应经监理单位报甲方核批后方能使用。工程验收后 天内,乙方应将场地清理干净退还甲方。乙方负责标段内厕所垃圾清除外运及相关的一切费用,并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若乙方不履行此义务,甲方可自行委托他人,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以市场价按实际发生数计算)。
质量、安全事故问题或者其他原因,被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曝光或受到政
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处罚,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甲方有权从工程款或保修款中直接扣除。
21.17 乙方对甲方或监理任何指令必须按时完成,否则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累计3次后,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且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单位完成该项指令。甲方有权按实际发生金额的 倍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18 乙方必须保证按时发放其所雇佣民工的工资,为保证其履行诺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一份承诺证明,保证乙方所雇佣民工若因工资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1.19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组织或聚集民工到甲方办公机构闹事或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否则,发生一次上述情形,罚款 元,由甲方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21.20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施工人员向甲方索要工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索要人,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
21.21 乙方提供的工程决算资料(包括工程量和总金额)与甲方聘请的造价或审计机构做出的最终决算报告差额不能超过 10 %,若超出,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审计等一切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22 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资料保存及信息沟通,保证信息沟通、反馈及时。因资料丢失、信息沟通不畅造成工程延误,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1.23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规范性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并按每日或每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提交监理工程师和甲方,若延迟,则每一天承担违约金1万元。
第二十二条 冬季施工
22.1 本合同工程价款包含冬季施工费的,如因乙方或其他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在正式开工或工程进行一部分(总工程量的 %)时已过冬季,则无需支付冬季施工费,甲方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相应冬季施工费 。
22.2 本合同工程价款包含冬季施工费的,在施工期间超过2天气温达到无需支付冬季施工费温度的,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将相应扣除冬季施工费。
22.3 冬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应在开工前 日向甲方提供,经甲方确认并以书面通知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 违约责任
23.1 乙方逾期竣工,从逾期的次日起,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价 %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 天仍未能竣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23.2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确定每日、每周施工工程量,甲方对其进行考核。若未完成周工程量,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造成逾期竣工的,按前款执行,可双重处罚。
23.3 乙方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和规范要求的,乙方必须无偿、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同和规范要求,返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工期延误,按23.1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乙方交付的工程无法通过返修修复的或主体工程存在瑕疵导致修复不能的或经二次返修仍不能达到使用状态的或已完工程明显不符合合同质量标准且在甲方提出后不能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4 乙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设备或擅自更换已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设备的,乙方负责更换合格产品、返工重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本条23.1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5 乙方因使用不合格材料引起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事故隐患、瑕疵,或违反安全施工规定,导致甲方损失或损失可能或造成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或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方施工人员不服从监理单位监督和指令或未能积极与监理单位协调配合做好施工工作造成工程修改、返工的,如甲方同意乙方继续施工的,返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合同暂定价10%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工期延误,按本条23.1款的规定由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7 乙方未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撤换不能胜任职务或玩忽职守人员的指令,乙方拒绝执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8 依据本合同条款约定或法律规定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解除。
负。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损失或赔偿,由乙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未支付的工程款不再支付,甲方只结算已完工程并确认为合格工程部分的材料费及人工费。合同解除后 5 日内,由甲方、乙方双方共同指定审计或鉴定机构对已完工程进行审计鉴定,若3日内乙方不配合,甲方可自行委托审计或鉴定机构进行确认,乙方对前述鉴定结论予以认可。无论是双方共同委托还是甲方自行委托,审计或鉴定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合同解除后,乙方还应按照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合同被确认为无效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同上。
23.10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的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器械等。
23.11 乙方若未执行监理单位的指令或对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严重敷衍了事,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处罚外,甲方还有权停发本期工程进度款,直至乙方完成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指令,达到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
补或赔偿,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工程款中将此部分款项扣回。
23.13 乙方施工场地清洁不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能达到文明工地的标准,或施工结束后未按规定要求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退还甲方,未将余泥垃圾运出本工程外,或逾期未退场,甲方则按所占场地面积每天 元/m2计罚乙方。
23.14 保修期内,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可委托他人进行维修,也可自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未支付的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全额赔偿。
23.15 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3.16 乙方应及时交纳水、电和其他相关费用,因不及时交纳造成工程停工,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导致甲方垫付的,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按垫付的金额和时间按日计收万分之五的利息。
方按照应付部分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23.18 本合同项下甲方要求乙方赔偿的损失计算方法:直接损失加间接损失。
付违约金 元;未完整提供竣工资料,甲方有权拒收。导致迟延交付,按照前述约定执行,甲方并有权拒绝支付结算款,责任、损失自负。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在短期内对本合同的履行无重大影响,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无法消除,严重影响合同的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条 保险
25.1 甲方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承担费用 25.2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现场内自有人员、第三人生命财产、运至施工现场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及施工机械办理保险,并承担费用。
第二十六条 送达
甲方给乙方的函电,按下述地址、传真号码发送,如有变更,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否则若按本地址和号码发送的,视为正确送达。
地址: 传真号码:
第二十七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二十八条 其它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对甲方已经或可能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对甲方不发生效力。
第二十九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 __
地址:
电话:
传真:
岩棉保温板工程合同 风管保温施工合同实用篇六
工程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合同法》 、 《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遵循互利互惠、自负盈亏、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并鉴于甲方与总包方已经签订的外墙装饰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承包范围: 外墙保温、外墙非
保温抹灰施工。(包括设计变更)
四、 承包单价:
2保沙灰施工劳务包干价元/m。
五、 工期: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40天完成。(不扣除雨天)
六、 付款及结算方式:
1. 工程完工后,按实际施工面积扣除门窗洞口计算工程量。
2. 每月30号,按施工进度申报工程量,经验收合格,各方面工作都符合甲方要求后由项目部技术员核对工程量,签发结算书。结算工程量的80%。(总体完工后结算10%,其余10%在工程竣工验收后60日内付清)乙方拿到结算书后,报送给项目经理部会计做工资发放表,随甲方自有工人同时进行发放。领取工资时,乙方须由操作工人亲自签字按食指手印领取,严禁代领。
七、 甲方职责:
1. 负责按照总包方要求编制的施工方案,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 对乙方操作技术人员进行工程技术交底,保证施工计划。
3. 负责对乙方现场施工的指导和对施工质量的监督。
4. 负责完工后的施工面积收方并办理结算。
5. 负责提供施工用脚手架(电动吊篮)。
八、 乙方职责:
1. 负责组织与工程相适应的劳务施工班组,全面履行分包合同,组织实施劳务施工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甲方负责。
2. 按照甲方的计划要求调配劳动力,负责所属工人的生活服务和劳动福利。
3.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一切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施工技术交底施工,服从甲方对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等工作的安排、监督和指导。
4. 教育工人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管理,材料管理,劳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照各方的相关规定执行处理。
5. 组织技术学习,提高工人的质量意识,确保施工质量,负责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安全的管理。
6. 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所造成的的工程质量事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 负责现场所领出材料保管、场内搬运;负责外墙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清运(运送到指定地点,不能混合在楼层的其他建筑垃圾中,不能污染楼层上的墙地面。如有污染必须即时清理干净,造成后果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8. 负责对甲方的成品进行保护,如果在施工中破坏了甲方的成品,必须无条件修复,如需要第三方修复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 安全:
1. 乙方进场后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施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2. 由乙方自行购买工程意外保险。
3. 本工程所发生的工伤事故总金额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所发生的工伤事故。总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扣除由乙方承担的5000元后,由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十、 质量:
1. 工程质量等级应达到总承包单位检验评定标准,严格按照保温施工工序及甲方技术交底要求执行。
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乙方无条件返工。乙方无条件服从,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3.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质量要求部分,由乙方承担一切返工费用(包括材料损失),工期不予顺延,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达标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进度:
根据该工期确定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及节假日与农忙时间的劳动力的保证措施,并经甲方批准后实施,若未按施工进度计划完成进度的,逾期一天处罚1000元,以此类推。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吊篮资源浪费的由乙方承担吊篮租赁费用,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工期顺延。
十二、材料、施工设备、机具及劳保用品:
1. 施工设备、机具的提供:由甲方提供电动吊篮,其他施工设备(包括搅拌机)、机具及施工所用工具由乙方自行配备。
2. 甲方向乙方提供安全帽,其他所有劳保用品均由乙方自行提供(包括安全带、手套、雨具等)。
3. 由甲方核定每平米原材料用量,扣除原材料合理损耗,超用材料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直接从人工费中扣除。
4. 乙方必须提前三天提出材料计划,并且按设计要求准确计算材料。
5. 本工程施工所用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由专人统管,乙方对领出的施工材料负责进行管理。
十三、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将依
法承担责任。
十四、工程验收:
乙方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规范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后,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由甲方通知相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如果工程验收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对不合格部位进行无条件整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五、违约责任:
1. 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必须提交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给甲方,作为施工班组人员安排到位、工期、质量的履约保证金(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条为依据),待工程全部完工后履约保证金全部退还。乙方必需按甲方进度要求安排足够施工人员在本项目上进行正常施工作业,且与花名册无太大出入。如果达不到甲方的进度要求,甲方有权依照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
2. 如果乙方中途无故停工或者拖延工期,乙方按20xx元/天赔偿甲方损失,且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已完成的工作量按合同价的50%结算。
3. 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损失,同时按本条第二项处理。
十六、合同终止:
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工程验收合格,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