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起重机违规使用要处罚篇一
一.以案为鉴,牢固树立合规意识
案例中每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无不发人深思。越过高压线之后的惨痛代价,引人叹息。人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则贻误事业发展,一旦追名逐利、恃权轻法,则极易触犯法律,受到应有的制裁。“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因此,我们需以案为鉴,做到知行合一,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度,做到有章必循,规范操作。绝不能以习惯代替制度,以人情代替纪律,以信任代替管理。要恪守职业操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自身的合规经营意识和制度执行力。
二.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
思想决定行动,合规行动必须提高自身思想意识,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强化合法意识。通过学习案例,明确什么是“底线”,什么是“红线”,对违规违法的事敬而远之。加强学习,提高辩明是非的能力,树立正确的职业操守,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以正确的三观引导自己始终保持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严格遵从操作规范,在日常工作中把合规经营理念贯穿到每一项工作中。
三.坚定合规意识,从我做起
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员工,必须身正行直,牢记合规合法的宗旨,强化责任意识,注重学习与本岗位相关的各类业务知识、合规知识,法律知识,坚决抵制有违于法律法规的事情,认清违规与违法的明确界限,对自身负责,对银行负责,把合规执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切实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和技能,满足快速发展的需要,满足新形势下合规管理的需要。
通过本次警示教育活动的学习,加强了对风险防控重要性的认知,丰富了合规执业的知识,提升了自身业务能力。在日后工作中,努力做到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以案为戒,恪守道德,做遵纪守法的建行人。
起重机违规使用要处罚篇二
旁听了一天的法院审理违法案例,让我不禁深叹社会道德水平的悲哀。经过深刻的思考,我对此产生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段,违法行为可谓五花八门。从刑法的角度来看,违法行为很难归纳到一个集合之中。法庭上的案例中,盗窃、故意伤害、强奸等等不同类型的违法行为让人目不暇接。尤其是那些因为一时的犯罪而把自己推向了劫后余生的人,常常令人无语。
第二段,罪刑相适应原则非常重要。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以罪刑相适应原则作为判断案情的关键因素。根据法律法规,罪行应该能够承受相应的刑罚。一些被告人尝试逃避法庭的审判,让人感到他们对自己的罪行的认知并没有到达法律规定的程度。
第三段,法律的正义性始终是至关重要的。正义是一切审判的根本。法律的正义性体现在对合法和非法行为之间的的辩证看待、尊重被告人的人权。唯有尊重被告人的人权,才能让合理的审判行为得以展开。
第四段,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司法制度非常重要。法律的实施,最终是由司法机关完成,因此,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司法制度是非常重要的。此外,对政府工作人员、法官专业人员的职业责任制进行加强,并逐步建立起权利和义务的统一,能够有效地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
第五段,所有人都应该接受教育和教育的重要性。法庭审判后,我们应该对社会道德建设的缺陷有所认识,不断地加强社会法律教育的力度,让每个人都意识到,社会的和谐需要法律的维护。
作为一名普通人,我对法院审理违法案例有如下一些心得体会:违法行为普遍存在,刑罚应该与罪行相称,正义非常重要,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司法制度和强化职业责任制是非常必要的,所有人都应该接受教育和教育的重要性。让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遵守法律规定,把社会建设得更加美好。
起重机违规使用要处罚篇三
这次专题警示教育,紧紧围绕汲取张坚违纪违法案件教训,通过学习中央《通报》精神、观看警示教育片、集中讨论交流,使我进一步认清张坚违纪违法问题给党的形象、给政法系统政治生态带来的严重危害,进一步增强了警钟长鸣的紧迫感、廉洁从政的责任感。作为一名政法干部,必须以案为鉴保持清醒,坚决守住“四条底线”不动摇,努力做一名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
一、坚决守住理想信念底线不动摇。
张坚的违纪违法事实,表面上看贪腐问题,深层次看还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他背弃初心使命,同党离心离德,搞两面派、当两面人,成为对党不忠诚的反面教材。这警示我们,崇高理想信念是我们共产党员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任何时候都要牢牢坚守。
一是对党的信仰要坚定不移。习总书记记指出,对共产党来讲,动摇了信仰、背离了党性、丢失了宗旨,就可能在围猎中被人捕获。在当前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更加激烈,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高度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始终在复杂环境中头脑清醒,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立场。
二是对党的理论要真学深悟。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要把身子沉下去,把精力投进去,把思想融进去,发扬好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自觉运用创新理论所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高举旗帜、听党指挥的坚定信仰;转化为统筹谋划、开展工作的思路办法;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实际举措,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
三是对党的承诺要一生践行。我们都有过入党宣誓的经历,这就是向党的承诺、向组织的承诺。要经常想一想党的事业,看一看自己应尽的责任;想一想先进和榜样,看一看自己的斗志;想一想职能使命,看一看自身素质;想一想岗位要求,看一看表率作用,真正树立正确的仕途观、政绩观。
二、坚决守住思想品质底线不动摇。
当前,随着形势发展、环境变化,党员干部面临的诱惑、经受的侵蚀越来越多,我们必须深刻汲取张坚违纪违法问题教训,常扫思想上的灰尘,常修品质上的裂痕,时刻正人品、修德行。
一是要锤炼党性。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要求自己,看自己的思想和言行有没有错误,使自己的一言一行置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纪、政纪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之下;就是要警示和告诫自己,警告自己不要违背政治原则和道德规范,时刻用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鞭策自己。
二是要心怀感恩。回顾一下自己成长进步的过程,哪一步能离得开组织的培养?哪一个岗位能离得开同志们的支持?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能忘组织的教诲之恩、栽培之恩,不能忘同志们的战友之情、相助之功,切实做到“顺境中学会感恩,逆境中心存喜乐”。
三是要弘扬正气。培育坚强的意志品质,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退缩,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始终保持乐观向上的积极心态和坚韧不拔的昂扬斗志。保持浩然正气,胸怀坦荡、光明磊落,主持正义、树立正气,凭一身浩然之气抵御各种诱惑,维护好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坚决守住生活行为底线不动摇。
从近年来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绝大多数都是从生活行为上的不检点开始,进而发展到贪钱恋色、腐化堕落,最终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从这个意义上讲,生活行为不是小事,而是事关党的作风和形象的重大问题。因此,党员干部必须保持严肃的生活态度、倡导良好的生活行为、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确保思想上不放任、行为上不出轨。
一是要培养健康情趣。站在政治高度看待业余爱好和生活情趣,做到“趣”而有度、“好”而有方,切实把情趣、爱好限制在法规纪律允许范围内,自觉抵制诱惑影响,努力在思想上筑牢“拒腐蚀,永不沾”的防线。纯洁人际关系,大力提倡“君子之交淡如水”,做到择善而交、择真而交、择美而交,不能什么样的人都交、都来往。
二是要严守纪律规矩。时刻怀着对纪律、对群众、对组织的一种敬畏之心,不能为所欲为、无所顾忌;时刻牢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例外,抓不好纪律规定落实是失职,出了问题要被问责;时刻主动接受监督,敢于把权力行使置于“阳光”下,主动接受群众对人、财、物权的监督;敢于把“两个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和娱乐圈置于“大庭广众”中,严格约束自己;敢于把个人重大事项置于“报告表”上,开诚布公接受监督。
三是要管住小事小节。就是要“慎微”。要明白:“大必起于小,多必起于少”,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我们一定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管好自己、家庭成员的行为小节,“勿以恶小而为之”。
四、坚决守住职业道德底线不动摇。
作为政法系统党员干部,岗位重要、责任重大。守住职业道德底线,是我们的职责所系、岗位所需,必须长抓不懈。一是要忠于职守。新时代政法工作担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任务使命,我们要把使命看得高于一切、把责任看得重于泰山,无论是什么职务、在什么岗位,只要是自己职责范围内事情,不管大小、轻重,都要主动承担起来,尽全心去办、使全力去干,做到事不避难、勇于担当、奋勇向前。
二是要振奋精神。克服功利心态,勇于摆脱名缰利索的缠绕和羁绊,始终把心思放在干好工作上;要克服失衡心态,正确对待得失、荣辱,坚信付出必有回报;要克服消极心态,正视自己的差距,克服自己的缺点,抑制自己的欲望,加强自我调节,振奋精神,努力工作。
起重机违规使用要处罚篇四
近年来,证券市场违法案例频发,这些违法行为必须受到严惩。我通过对几个典型案例的深入了解,深刻认识到证券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必须坚决加强监管,提高证券市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二段:案例分析
首先,我们来看看中信建投证券违规开展证券市场业务的案例。该行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让交易市场产生了极大不稳定。这种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破坏了证券市场秩序,而且也侵犯了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兴业证券发布虚假信息的案例也是一个典型。该事件直接导致上市企业的巨额损失,引起了市场的强烈反响。虚假信息发布不仅严重影响上市企业的信誉和形象,也会让投资者受到重大损失。
第三段:分析心得
这些违法行为都属于恶意炒作或者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可见毫无疑问的是,这些违法行为对于证券市场不仅影响极大,也会让整个股市付出惨痛的代价。对于这些违法行为,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它们的危害性,坚决予以打击,加强证券市场监管力度,切实把证券市场维持在公平、公正、透明的运营状态。
第四段:对策建议
对于建立一个健康、公正、透明的证券市场,我们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加强诚信经营和市场规范化管理;保证市场监管机构的有效监管和制度执行力度;加强对于投资者保护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创造出一个合理、有序、稳定的股市环境,构建一个稳定的金融体系。
第五段:总结
综上所述,证券市场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支柱产业,必须加强对其治理和监管。通过对这些违法案件实际情况的学习和分析,提高我们对于违法案例的认识与防范能力,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市场的公正、透明,推动我国证券市场的更加健康发展。
起重机违规使用要处罚篇五
按照局里要求读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一书中的后三节内容。通过阅读中国畜牧业协会原秘书长、全国城市贸易联合会原副会长沈广,北京陶然亭公园原园长肖绍祥,福建省建阳市国税局原局长吴波的三个案例,我总结了以下三点。
一、违反纪律设立“金库”,终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中国畜牧业协会原秘书长、全国城市贸易联合会原副会长沈广。沈广表面上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给人的印象是聪明、能干、稳重。实际上却是一个伪装得很巧妙的贪官。沈广曾有这样的表述:“国家三令五申禁止设置账外资金,我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我的思想存在麻痹的问题,没有对这个问题及时制止,没有充分认识到账外资金的危害。
沈广为协会发展是做出来了贡献的,但是沈广违法犯罪给协会带来的后果也是严重的,不仅在经济上造成了巨额损失,而且在声誉上带来了很坏的影响。
沈广利用担任中国畜牧业协会秘书长的职务便利贪污行为协会公款,千方百计转移资金线路,处处伪装。然而,伪装得外衣终被撕破,等待他的终究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二、要把权力的使用通过制度规范下来
北京陶然亭公园原园长肖绍祥一案所折射出来的问题就是“小官大贪”现象。从根本上讲,小官大贪现象的根源在于“位小权大,监督缺失”。
仔细分析近年来发生的“小官大贪”案件,不难发现,这类涉案官员所处的都是地地道道的“小职位”,但却大多掌握着人事管理权、物资分配权、项目审批权等极具“含金量”的权力,又可谓“大权在握”。许多同肖绍祥有着类似情况的官员,都因为手中的权力与自身政治、经济地位的差异对比明显,加之个人意志不坚定,对金钱狂热追求、对党纪国法无视,从而慢慢丧失了自己的党性和理智,取而代之的则是扭曲的价值观和无尽的贪欲。
腐败的发生不仅在于人的道德滑坡、底线失守,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权力运行不规范、权力之手乱伸。肖绍祥在对于自己分管的工作向来是独断专行,没有任何监督和约束,而这也是许多落马“小官”所曾经面临的境遇。缺乏监督让他们恣意妄为,而每一次对国家财产的“成功”侵吞都助长了一份贪欲和嚣张的气焰,直到坠向堕落的深渊。
“位小权大”是为了社会更好地运行而向基层下放权力的必然结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正确的价值观引导,把贪腐的种子扼杀在萌芽之中。同时,有权力就要有监督,要把权力的使用通过制度规范下来,充分运用内部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一种监督的合力,把权力牢牢束缚在制度的框架之内,消灭贪腐滋生的土壤。
三、权力是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
福建省建阳市国税局原局长吴波从受贿一台电视机开始慢慢走进了监狱。一句话,一台电视,改变了吴波一生。他完全是自我膨胀,贪欲作怪,一句轻描淡写的话,就换回了一台1万元的电视机。此后,吴波多次以借款为由,向他管辖的企业负责人“借款”,但是他所谓的借款并没有想着归还。吴波的警示有以下三点。
一、务必“慎初”。不少腐败分子走上不归路最初都是因为小节有亏,吴波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从与企业主觥筹交错,到欣然接受企业主行贿,最后到主动向企业索取贿赂,吴波的堕落过程有着清晰的轨迹。对腐败行为的一个经典比喻就是轿夫穿新鞋抬轿子,起初遇到水坑是东躲西躲,一旦一脚踩进水坑后就会无所顾忌,最后双脚沾满污泥浊水,不可收拾。
二、务必“畏权”。对权力应时刻保有敬畏之心。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公权力所涉范围,不是掌权者的私人领地,不可为所欲为。吴波对此没有清醒认识,对权力的滥用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甚至因个人琐事对管理对象进行报复。殊不知权力是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恣意弄权必然剑走偏锋,最后引剑自戗。
三、必须“安贫”。“甘蔗没有两头甜”,既然选择了当一名公职人员,就应该放弃“发横财”的想法。吴波收受的贿赂很大一部分被其用来进行所谓的“投资”,最后不但没有实现其富贵之梦,反而让其深陷囹圄。
起重机违规使用要处罚篇六
有机肥是农业生产中的一种重要肥料,它具有安全环保、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土壤肥力等诸多优势,备受农民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然而,在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了一些有机肥违法案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讨论,分析有机肥违法案例背后的原因和教训,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首先,有机肥违法案例揭示了监管不力的问题。正常生产经营中,有机肥的生产、销售和使用都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但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追求利润,采取了违法违规的手段,如使用禁用物质、谎报有机肥含量等。这些案例说明了监管体制存在漏洞,监管人员的执法意识不够强烈,导致了有机肥乱象的出现。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有机肥的监管,加大惩罚力度,确保农民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有机肥违法案例暴露了供需矛盾的问题。有机肥违法案例之所以频频发生,与市场需求过大、供应不足有一定关系。在一些地方,有机肥的需求量很大,但供应量却无法满足,于是一些企业和个人便利用这个机会,生产、销售假冒有机肥。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市场调控,增加有机肥的生产和供应,保证市场供需平衡,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再次,有机肥违法案例给农业生产带来了负面影响。有机肥被广泛使用是为了改善土壤肥力,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然而,一些使用假冒有机肥的农民往往得不到预期的效果,这不仅浪费了农民的财力物力,更严重地损害了土壤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健康。因此,有机肥的质量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有机肥产品的质量监测, 提高农民的科学种植意识,提供真实可靠的有机肥指导和技术支持。
最后,有机肥违法案例同时也提醒我们,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农民和消费者的法律法规意识。有机肥是农业生产中的一种专业肥料,由于其市场价格相对较高,有些商家就以次充好、打击价格垄断,可能会出现很大的利润,故此有机肥也给商家带来相应的欲望。然而,消费者对于有机肥的了解相对较少,容易上当受骗。因此,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有机肥的宣传教育,普及有机肥的知识,提高农民和消费者的鉴别能力。
总之,有机肥违法案例的发生提示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在监管、市场调控、宣传等方面加大力度,推动有机肥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只有这样,农业生产才能更加绿色环保、高效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