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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细胞建设工作总结篇一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遵循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进一步夯实健康柯桥建设基础,实现“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良好开局,奋力在健康村镇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上领跑全市、竞跑全省,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v^成立100周年。
巩固和提升卫生村镇创建成果,建设“环境宜居、社会和谐、人群健康、服务便捷、富有活力”的健康村镇,到20xx年11月,夏履、漓渚、平水、王坛、稽东等5个镇全部建成浙江省健康镇,90%以上的村开展健康村建设,其中符合省级健康村建设标准的达到30%以上。
详见《浙江省健康乡镇建设标准》(附件1)、《浙江省健康村建设标准》(附件2)。
1.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5月)。各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健康镇建设实施方案(于5月底前上报区爱卫办),落实牵头领导、工作人员、职责分工,落实配套政策,召开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举办业务培训,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20xx年9月)。对照创建标准,紧扣相关指标和重点任务,采取扎实措施,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基本形成健康镇(村)建设初步效应,开展自我评估,接受区、市两级爱卫会现场评估,整改落实存在问题与不足,确保完成创建任务。
3.完善提高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1月)。各镇要对照健康镇(村)建设标准,拉高标杆,补短板,强弱项,积极打造省健康镇建设“柯桥样板”,实现省健康镇建设“领跑全市、竞跑全省”一流目标。
1.加强组织领导。省健康镇创建工作由区爱卫办牵头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区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实施工作和业务指导。各镇要充分认识创建省健康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创建省健康镇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下属有关部门(单位)职责任务,把握时间节点,科学有序推进,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康镇(村)建设。各镇于20xx年5月20日下班前将《创建浙江省健康镇申报表》(附件3)、《创建浙江省健康镇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附件4)报区爱卫办俞林萍“钉钉”。《健康村(家庭)创建基本情况表》(附件5)于20xx年9月30日下班前统一报送。
2.广泛宣传动员。各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健康镇(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全面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力量和志愿者积极参与、支持健康镇(村)建设,形成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健康镇(村)建设的良好局面。
3.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要按照健康镇(村)建设标准,量化细化亮化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落实专人,做细做实台账资料(图片),发动全员,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创建工作见行见效。要采取有效措施,突出工作重点,攻克工作难点,定期听取汇报和会商交流,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职责,加强目标考核,把创建工作列入辖区内各村(居、社区)、各单位和镇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区爱卫办要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督导检查,掌握工作进度,确保创建实效。凡创建工作不力、推诿敷衍、影响工作大局的,将严肃问责追责。
健康细胞建设工作总结篇二
建设健康镇是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载体,也是推进健康田楼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推进健康镇建设,不断提高我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xx)61号)、省爱卫会《江苏省健康镇(县城)标准》《江苏省健康村(社区)标准》的通知(苏爱卫〔20xx〕9号)和《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保障和促进人的健康为宗旨,通过建设健康镇,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发展健康文化,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健康田楼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总体目标
20xx年成功建成江苏省健康镇。
(二)工作目标
1.建立镇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健康镇工作机制与体制。
2.建立和完善健康镇工作体系,加强健康教育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3.规范开展健康镇各类指标的监测、干预和评估。
4.创新体制机制,总结适合基层实际的、可推广的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模式,建立促进健康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指标
1.建设周期末,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90%以上,城乡医疗、养老保险覆盖率97%以上,近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成人吸烟率达25%以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成人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2.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制定有利于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
3.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发挥健康村、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程度。
4.提高健康教育能力,加强行政人员和健康教育专业人员培训,制作健康主题宣传材料,开展健康巡讲活动。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阶段(20xx年4月-20xx年5月)
成立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立由党委书记为政委、镇长为总指挥的建设省健康镇指挥部。召开各成员单位、各部门、各村负责人、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建设省健康镇工作动员大会,加大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多方位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百姓群体,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掀起建设工作的新热潮。要求各职责部门、各村、各单位迅速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制订工作计划,按照《江苏省健康镇标准》的要求,认真组织,全面开展。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xx年5月-20xx年8月)
对照建设标准和要求,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和咨询活动,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建设支持性环境,建设健康促进场所,针对优先领域和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健康综合干预活动,同时进行不定期监督指导。建设单位按照《田楼镇建设省健康镇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逐条逐项过堂,实行倒计时工作制,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数据、有关资料及时上报建设办,资料组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第三阶段:资料申报、迎接验收(20xx年9月-20xx年10月)
对照《江苏省健康镇标准》各项指标要求,由镇建设办牵头、建设成员单位参加,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责任人,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完善和规范台帐资料,并报上级爱卫部门,迎接考核评估。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加强长效管理,迎接省爱卫会的考核评估(20xx年10月-20xx年11月)
主要工作是:完善、规范长效管理机制和措施,确保来之不易的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和提高,以建设办为主,督促各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评比活动,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细致的工作作风,迎接省爱卫会的考核评估。
(一)建立健全健康镇建设工作体制机制
1.镇政府公开承诺开展建设工作,把建设省健康镇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制订建设省健康镇建设实施方案。
2.制定建设省健康镇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及相关政策。
(1)成立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健康镇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和办公室。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2)镇政府和各部门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梳理各部门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探索开展健康影响评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多部门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每个部门制定配套实施方案。
(3)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制定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建设重点任务,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3.创新健康镇工作机制。
健康细胞建设工作总结篇三
一、指导思想
二、目标任务
按照县爱卫会要求,到2020年底,我镇创建省级卫生村6个,健康村2个,健康学校1个,健康医院1个。
三、实施步骤
各相关村(社区)、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落实人、财、物等要素保障,要明确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要制定具体可行工作方案,要组织召开动员会议,专门安排部署卫生创建和健康村镇健康细胞建设工作,明确工作具体目标任务。要充分利用宣传单、宣传专栏、led屏、村民会、村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各相关村(社区)、单位务必要认真对照卫生创建和健康村镇健康细胞工程建设指导标准,围绕重点和工作难点,详细分解细化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分级分类抓好各项工作,突出抓好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全民健康教育、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和公共卫生管理等工作,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卫生创建和健康村镇健康细胞工程建设的标准和质量。根据《巴中市健康村镇和健康细胞工程建设示范点评估验收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巴市爱卫办发〔2018〕1号)文件要求,各驻村干部、教育督导办公室和卫健办分别牵头抓好健康村(社区)、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建设工作,搞好业务培训、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
卫生村(社区)创建由镇政府负责开展考评,并向县爱卫会提出初评意见,对符合要求的推荐到省市爱卫会考核命名,其余卫生创建单位按照申报表要求向主管部门、社区居委会等逐级申报,卫生创建申报工作要在2020年8月15日前完成。各健康村镇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单位对照标准开展自查,经自查达到建设指导标准后,要在2020年8月15日前向县级相关部门按程序申请评估验收。其中,健康村(社区)由镇负责初验,初验合格后再向县级部门申报。健康医院向县卫健局提出申请,健康学校向县教科体局提出申请。
四、工作要求
健康细胞建设工作总结篇四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临渭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实施方案》,引导全体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增强全体师生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全面提高全体师生的健康素养水平。
1.全区高中、初中、城区小学及农村中心小学,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并根据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2.制定有利于全体师生健康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校内全面禁烟、食品安全、饮水和环境设施、合理安排课时、保障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健康素养、查验预防接种证、禁用违禁药物、确保学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困难学生帮扶等内容。
3.校内无人吸烟,无烟头,无烟草销售和广告,有禁烟标识。符合无烟学校参考标准,全体师生对健康促进学校的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
4.成立校长或分管校长为组长的健康促进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定期召开例会。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专(兼)职人员和相应健康教育工作设备、健康促进和场所。制定健康促进学校工作计划,根据学校特点和学生主要健康问题,选择合适的健康问题作为切入点。
5.全区全体师生健康素养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成人吸烟率下降3%;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成人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
6.过程性资料齐全,整理规范。
第一阶段:公开承诺。工作启动(20xx年5月10日—5月15日)根据区局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召开全体师生大会,安排部署学校创建工作。创建标准见“渭临爱卫办〔20xx〕5号”文件。
第二阶段:落实方案,全面推进(20xx年5月15日—5月25日)按照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充实完善,迎接达标验收(20xx年5月25日——5月31日)。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创建工作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各高中、初中、城区小学、农村中心小学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创建要求。
1.书面承诺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动员全体师生参与创建活动。
2.各单位有健康促进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有系列健康促进文件、制度、计划总结。
3.各项健康促进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4.积极开展无烟学校创建,有控烟宣传;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公共场所禁烟。
5.教师设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平方米;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不低于2米;桌椅每人一席;教室应配备9盏以上40瓦荧光灯。
6.为师生提供安全、合理的营养膳食,提供充足、安全的饮用水。
7.学校应配有相应的卫生室/保健室和人员,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8.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学生健康管理机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学生常见病与多发病管理机制。
9.定期开展健康教育课、体育锻炼、心理健康教育课、健康教育活动等。
9.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职工对健康促进学校知晓率达70%以上。
10.落实“健康促进学校”各项指标和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材料的积极上报。
1.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督察协调创建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创建的工作机制。
2.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对创建工作进行经常性宣传、报道,让全体师生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努力营造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学校的良好氛围。
3.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要在实施方案中将目标责任分解到具体部分,各分管领导要做好对学校创建工作的检查督导。
健康细胞建设工作总结篇五
为全面推进我镇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确保成功创建江苏省健康镇,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v^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健康江苏”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意见》为依据,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树立“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核心健康观,增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全面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省健康镇标准。
(一)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各村(场、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干部职工和群众健康的工作方案。
(二)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全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在原基础上提高20%,成人吸烟率下降3%;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成人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三)建设无烟环境。全镇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卫生健康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
(四)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全镇30%的村(场、社区)符合健康村(场、社区)标准;健康家庭各村(场、社区)达到5户以上。
(五)镇卫生院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六)镇中小学校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教师、学生的健康素养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
(七)镇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