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棚改工作总结篇一
市委、市*决定在全市重大项目观摩会期间,套开这次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现场会,充分体现了棚改在促投资稳增长中的重要地位。会前,大家实地参观了商南县西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刚才,商南县介绍了棚改工作经验,高健副市长通报了全市棚改工作进展情况;待会儿,润泽书记还将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速度倒逼。坚持快字当头,把速度贯穿于规划、拆迁、安置、建设的全过程,短短1个月时间就完成了西街项目1066户房屋拆除任务,创造了全市拆迁记录。
二是让利于民。征收补偿方案接地气,过渡费标准暖人心,让老百姓尝到了甜头,从而把要我搬变为我要搬。
三是奖惩并重。*了棚改项目责任追究办法和考核奖惩办法,对工作不力的进行诫勉谈话,对贡献突出的予以提拔重用,有惩处,有激励,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
这次现场会之所以放在商南召开,就是让大家通过现场参观,受到启发,得到感悟。为什么在同样的政策环境下,商南能实现房屋征迁工作的平稳*推进?大家一定要好好思考、找准问题、奋起直追,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前一阶段全市棚改工作成绩
一是政策体系完备。*了一机制、一意见、四办法,明确了棚改的政策要求、工作程序、补偿标准及奖惩措施,特别是选购商品房异地安置走在全省前列,被省住建厅提出在全省推广。
二是推进机制有效。建立了党委、*牵头,人大、政协参与的领导机制,完善了市级领导包抓、四大班子联动、部门协作配合的推进机制,健全了资金筹措、跟踪督查、考核奖励等保障机制,市区县棚改机构全部组建到位。
三是七包责任落实。对中心城市十大棚改项目实行厅级领导包抓,严格落实包进度、包协调、包征收、包安置、包建设、包招商、包维稳的七包工作责任制,为项目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工作合力形成。市、区县*及相关部门,在棚改政策宣传、项目策划包装、资金筹措等方面,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了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成绩有目共睹,但问题更不容忽视。从全市层面看,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部分区县对棚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普遍存在就棚改抓棚改的思想,实施项目的热情不高、主动*不强。二是推进效果不好。在项目策划包装、手续办理、资金申报、征地拆迁等重要环节,没有建立绿*通道,效率不高、推进不快。三是违法建设泛滥。普遍存在对违法建设管控不严、打击不力的问题,违法建设蔓延成为棚改推进的最大掣肘。四是货*化安置率低。各区县的货*化安置率仅为40。3%,中心城市为53。8%,都没有达到市上的规定要求。
从中心城市十大棚改项目推进情况来看,也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整体进度慢。黄沙桥片区、行政中心北侧、杨峪河片区、北新街东片区等6个项目至今未启动房屋征收工作,没有发挥应有的示范作用。二是畏难情绪大。普遍存在自降标准、自我放松的现象,工作中畏难情绪较大,推而不动、落而不实,很多工作仍停留在纸面上,停滞在沟通协调阶段。三是作风不扎实。个别包抓领导习惯于遥控指挥,关键少数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抽调干部没有脱岗工作,不能专职专心。四是等靠思想严重。普遍存在等一等、看一看的思想,不求创新突破,只求按部就班、亦步亦趋。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推进棚户区改造提速,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更是促投资、稳增长、调结构、扩内需的有力支撑,具有多重拉动效益。对此,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认识,既要看到成绩,坚定信心、下定决心,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又要看到问题,对照差距、精准发力,采取针对*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二、准确把握中省对棚改工作的新政策新要求
一是扩大了棚改范围。将城市规划区内的城中村、城郊村、城边村,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的城市危房和旧住宅小区,以及水电气暖、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配套纳入棚改规划。且在项目计划管理上,是能快则快、能多则多。
二是改变了融资模式。从明年起,棚改融资将从统一授信、统一评审、统借统还的三统一模式,转变成*购买服务模式。这种新的融资模式,有利于改变*大包大揽的传统做法,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构建多元化棚改服务供给体系。
三是提高了货*化安置率。省*明确要求,从明年起,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货*化安置率不低于50%,将此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对货*化安置率高的棚改项目加大支持,从严控制新建安置房项目贷款。
四是加大了督查力度。中省已将今年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工作纳入专项督查范围,并下发了督查通知。省*已从9月份开始,要求各地市在每月底前上报棚改进展情况,并对各市进行排名,对不按时上报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对于这些新政策、新要求,大家一定要深入学习、认真研究,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特别强调的是,各区县、各部门要扎实做好省*专项督查的准备工作,对照目标任务,认真查漏补缺,确保任务完成。
三、突出重点强势推进全市棚改工作提速提效
突出抓好以下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抓房屋征收。各区县、各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年初确定的任务不变、数量不变的原则,务必在4月底前完成项目风险评估等工作,并签订补偿协议,启动房屋征收。二是抓建设开工。要找准制约项目推进的卡脖子问题,采取5+2、白+黑的超常规措施,全力以赴加快建设进度,今年的项目力争在4月底前全部开工。三是抓手续完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特事特办、简化程序,开辟棚改绿*通道,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完善各项审批手续,为融资打好基础。四是抓工程质量。要严格落实项目建设五制管理,加强建材选用、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监管,确保棚改项目程序规范、质量优良、管理有效、生产安全。
第二,要大力推进棚改货*化安置。棚改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城市更宜居,让城市更美好,让生活更便捷。特别是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低迷的大背景下,货*化安置是消化存量商品房、稳定房地产发展的有效举措,更是群众早搬迁、早受益的关键渠道。重点抓好三件事。一是加大政策支持。适当提高货*化安置奖励标准,依托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提高货*化安置比例。二是搭建回购平台。尽快建立回购安置商品房储备库和商品房选购中心,帮助企业消化存量商品房,满足安置户多层次住房需求。三是分解目标任务。围绕中心城市货*化安置率60%、区县50%的要求,通过直接发放补偿资金、群众自行选购、*购买存量商品房等方式,把目标分解到具体项目。
第三,要千方百计扩大棚改融资。重点抓好三件事:一是积极争取贷款。主动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的沟通对接,尽快签订贷款合同,落实好30个项目76亿元贷款资金。二是加强招商引资。强力推进ppp模式,最大限度开放合作领域,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大力推进*购买服务。这是明年棚改融资的新模式,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研究,熟练掌握政策程序。同时,请市建设局牵头,棚改办、财政局、金融办配合,抓紧制定我市的实施细则,尽早启动方案设计、贷款申请审批等工作。
第四,要抓紧确定明后两年棚改项目。按照中省部署,明后两年我市的棚改任务不但不会减少,而且还会有所增加。对此,各区县要及早做好明年棚改项目的筛选确定、策划包装和前期准备工作,务必于4月10日前将棚改项目计划上报市棚改办。同时,市住建局、棚改办、发改委等部门要尽快启动全市棚改及配套设施三年规划编制工作,争取更多项目挤进省上的大盘子。
四、通力协作坚决打赢全市棚改攻坚战
简而言之,就是要落实好三个到位:
一是包抓责任要到位。各级包抓领导要严格落实七包责任制,亲自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特别是各位市级包抓领导,更要以上率下、真包实抓,切实发挥好关键少数的作用,坚持每周深入包抓项目一线开展调研,了解情况、宣讲政策,现场办公、破解难题。
二是打击违建要到位。非法建设这件事,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越往后拖、掣肘越大、成本越高。各级各相关部门一定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违法建设问题。请市政法委牵头,成立中心城市集中打击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公检法司及规划、建设、城管、国土等部门为成员,每月要开展一次集中拆除行动,联合执法、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长效管控,坚决遏制违法建设泛滥势头。
三是督查问责要到位。市建设局、棚改办要会同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等部门,加大联合督查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要健全考核问责机制,严格实行月检查、季点评、年考核制度,对未完成计划任务、资金土地未落实或政策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予以约谈问责。
同志们,加快推进棚改工作是践行三严三实的生动实践。大家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的部署上来,抢抓机遇、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切实把棚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幸福商洛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棚改工作总结篇二
丰溪街道
为加快城市改造步伐,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共广丰、广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意见》,按照、县政府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统一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丰溪街道。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界定范围、突出重点、典型引路、分步实施原则,采取政府“搭台”、居民“唱戏”模式,实现居民得实惠、城市变形象要求,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切实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全面提升我街道城市建设水平,保障我街道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丰溪新辉煌。
二、基本原则
改造的基本原则是: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县政府确定的原则、政策、目标,认真组织实施。
2、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认真组织,科学合理,不降低标准;实行连片改造,不留死角,全面完成我街道所承担的建设任务。
3、坚持量力而行、积极而为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改革与改善相结合,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4、按照县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实行阳光操作,依法运作,保持稳定。
三、改造模式
服务等工作。街道作为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安排确定居委会改造时序和实施主体(居委会及居民理事会),提供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
四、拆迁安置办法
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原则上实行“实物安置、价值结差”办法,以原地安置为主,异地安置为辅。
1、棚户区居民(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改前通过市场评估确定补偿价值,拆迁后安置其同等价值的商品房。
2、棚户区居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改时建筑物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状况评估确定补偿价值。房屋占用的土地(包括有合法证件的宅基地),比照同地段国有出让土地评估价值60%计算补偿价值。补偿安置商品房既要参照原有住房面积,又要适当均衡人均住房水平,同步解决本地住房困难户的住房困难问题。属于改造区域内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房屋人均低于60㎡(建筑面积)的,可按60㎡标准给予补足,补足部分按成本价结算。安置商品房价格依其成本价确定。
3、被拆迁房屋原有的规划、土地、产权等相关证
件,由拆迁改造主体代为收缴交回发证机关。
4、先签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完毕的被拆迁人,可以先行挑选安置房。
5、棚户区改造前的店面,可在改造区域内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安置后剩余店面,可由拆迁改造主体单位实行公开销售;棚户区改造资金宽裕的,安置区多余店面可不对外销售,由原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居民)以股份制形式共享。
五、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棚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到棚改办专门负责棚改工作。
的观念和思维耐心引导、坚决扭转;让棚改居民吃下定心丸。
3、搞好调查摸底,做好改造方案。对棚户区改造区域内的情况做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棚户区改造要坚持政府协调和市场运作相结合,要通过对棚户区改造区域的难易程度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通过阳光操作,依法运作,确保拆迁户准时回迁,住上放心房。
4、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理事会的作用。棚户区改造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很多矛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帮助拆迁户解决在租房、生活等问题上的实际困难,搞好拆迁以及监督建设单位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
5、要充分发挥政策的推动作用。要通过调查摸底,了解棚户区所处位置的优劣、改造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把省、市关于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给足、给到位,尽最大可能提高新建居民区环境质量。
的通知
为顺利推进xxxx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妥善解决改造范涉及居户的补偿问题,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5号)、《x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xx政发xxxxx号)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范围及内容
(一)改造范围。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改造主要内容。
1.整体拆除重建。拆除原有破败、丧失居住功能的建筑物,腾空土地,按照《xx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规划选址及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行选址并建设安置房。
2.街道立面包装整治。拆除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构)筑物,对建(构)筑物的外立面进行清洁,增加保温层,提高建筑物保温节能性能,同时丰富外墙色彩。
3.建(构)筑物附着物(包括广告、雨棚、空调、防盗栏、店招、灯箱、牌匾等)包装整治。拆除影响城镇景观的建(构)筑物附着物,对广告及店招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形成和谐统一的建筑形象。
城镇亮化更美更有特色。
5.县城公共空间秩序整治。对城镇道路、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的宣传栏、标识标牌、占道经营点位、车辆停放等行为进行规范治理,做到整齐划一、秩序井然。
二、工作时限及步骤
改造征收时间:xxx年xxx月xxx日- xxx年xxx月xxx日。
(一)宣传动员阶段(xxx年xxx月xxx日)
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开展城乡风貌改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目标要求、进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先进典型,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城镇风貌改造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全区城乡风貌改造的浓厚氛围。
(二)协调补偿事宜(xxx年xxx月xxx日)
在尊重群众意愿,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的基础上与改造涉及居户就改造过程中的个人设施拆除及补偿、改造工作对环境影响等事宜做好沟通工作,对需要补偿的户签订补偿协议,为项目建设做好铺垫。
(三)组织实施项目建设阶段(xxx年xxx月xxx日) 按“因地制宜,成熟一个开工一个”的原则,积极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并做好项目立项、规划、招标和项目建设的监督审计等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
(四)验收阶段(xxx年xxx月xxx日)
—2—
项目完成建设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相关制
度,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考核验收。
(五)考核总结阶段(xxx年xxx月xxx日)
完成项目验收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
考核、总结。
三、补偿办法
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拆迁安置补偿方式要坚持改造与发展并重
和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以货币补偿为主,以实物安置进行产权调换为辅,被改造征收房屋的类型以县房管所产权登记簿上所登记的类型为准。
(一)实行货币补偿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
筑面积、结构、成新等,由产权人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签订改造协议,明确出资比例,在由政府统一招标选定的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改造,分片区选举业主代表,对整个该做过程实施监督。
(二)实行产权调换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由各建设单位政
—3—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任组长,县住
1.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具体负责项目筹划包装和申报、规划设计、招投标、
技术指导、工程验收、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规划协调组,由住建局、发改局、旅游局组成,由住建局局长兼任组长。
职责:负责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涉及选址定点、规划和设计审批等有关规划方面的工作,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改造建设规划,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城乡风貌改造设计和施工方案图集;协调处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规划技术方面的问题。
3.资金协调组,由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组成,由财政局局长兼任组长。
职责:负责研究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的筹措、拨付、使用办法,明确改造资金的配套比例以及市、县财政的承担比例,筹措和拨付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做好补助资金的管理和拨付,监督指导财政性资金的规范使用。
4.督查审计组,由监察局、审计局负责,审计局局长兼任组—4—
长。
职责: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
完成改造任务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
媒体和发放宣传册(单)等方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各项优惠政策,宣传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各项措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到棚户区改造工程中来。
(三)强化督查考核。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改善民生的重
要内容,也是省市年度目标考核的重点工作内容。县住建局要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协调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并要督促各责任单位按期完成改造任务。县政府督查室、考核办要加大对目标任务落实的跟踪督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年终严格兑现考核加减分和奖惩。
—5—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对于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和生活条件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加快通州棚户区改造及新城建设的进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政府主导,金融搭台,以人为本,全面改造。政府主导:动员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全力推进;金融搭台:充分利用开发银行融资优势,解决资金瓶颈问题;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居民需求,妥善安置棚户区内的居民;全面改造:完善教育、医疗、消防、治安等配套设施,实现改造区域与周边区域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改造任务上营、南大街及区水务局西墙外、西海子周边、水月院等区域居民居住环境差、房屋危破、缺乏必要市政基础设施、居住者多为中低收入群体,亟待改造,上述区域列入棚户区范围,以政府主导方式加以改造。棚户区占地144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86万平方米,涉及1.2万户家庭,2.4万人。上营区域:东至滨河路,西至故城东路及西上园小区,南至玉带河大街,北至新华大街。南大街区域:东至故城东路,西至新建街,南至玉带河大街,北至新华大街。其他区域:包括区水务局西墙外、西海子周边及水月院周边等平房区域。按照先行试点,先易后难的改造思路,2015年启动上营区域改造,2011年进行区水务局西墙外、西海子周边及水月院等平房区域改造,2012年进行南大街区域改造,力争2015年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安置拆迁任务。
三、改造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利民惠民的'原则,做好棚户区居民安置工作。(二)坚持先行试点、先易后难的原则,统筹考虑,逐步推进。(三)坚持保障性住房及限价商品房、安置房与棚户区改造紧密联接的原则,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四)坚持整体联动、分片推进、重点先行、事企优先的原则。整体联动:所有相关单位通力合作,举全区之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分片推进:改造片区分块操作,分期实施;重点先行:先期启动重点区域的棚户区改造;事企优先:事业、企业等单位先行拆迁、教育设施先期建设。
四、资金筹措与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主要通过市场化运作与政府筹措相结合的方式解决:一是通过市场化运作,贷款筹集资金;二是拆迁完成后腾空土地收益;三是争取市财政支持;四是通过社会捐赠及其他方式筹集资金。棚户区改造拆迁资金由政府指定部门设立资金专户、专款专用。监察、审计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及审计。
规划,棚户区安置补偿以住房安置为主,货币补偿为辅。(四)安置房建设。依据我区建设总体规划,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安置房建设计划及标准。棚户区改造实施主体依法组织安置房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招标;依法履行建设程序,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施工图审查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等项制度,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注重提高工程的科技含量,广泛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推广节能省地型住宅设计。(五)优惠措施。给予棚户区改造区域内城市低保家庭政策扶持。符合申请廉租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可以优先配租实物廉租住房,低保家庭因其房屋拆迁所得的拆迁补偿费、临时过渡周转费等不计入其家庭收入。受益的低保家庭必须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楼 奖励办法8月15日前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奖励10万元,16日起每超一天扣减一万元奖励费。
上营棚户区拆迁补助表
租房周转费用1500元/月
电话移机费235元/部
空调移机费400元/台
有线电视移机费300元/户
热水器移机费400元/台
据了解,上营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为东至规划滨河中路,南至玉带河东街,西至西上园、中上园现状小区,北至新华东街。改造涉及2700多户居民(不含上营村村民)。
此次拆迁改造,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安置。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被拆迁人,不能购买本次上营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定向安置房。
目前,定向安置房房源已经确定,为京贸家园(即芙蓉花园)限价房、玉桥东小区经济适用房,房源充足。
记者注意到,根据方案,被拆迁人除获得现有房屋按重建现价折旧后的补偿补助外,还按照1.7至3倍的面积进行房屋置换。
同时,还有一系列的奖励、补助措施予以辅助,以加快改造进度。
据了解,此方案目前仅适用于居民身份的拆迁户,对于上营棚户区的农民(含农转非居民)由村委会自行拆迁安置,具体事项需另行商定。
货币补偿标准仍在制定中,预计近期内就能出台。
相关奖励补贴措施
电话空调移机补贴明码标价
措施一:为了奖励被拆迁人,8月15日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奖励费用为10万元,8月16日起每超一天扣减一万元。
措施二:由于定向安置房目前尚不能入住,选择房屋安置的被拆迁人,可享受每月1500元的租房周转费用。
措施三:搬迁补助费为被拆迁正式房屋的建筑面积按1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非住宅房屋被拆迁的,搬迁补助费以被拆迁正式房屋的建筑面积按25元/平方米给予补助。
措施四:对电话移机按235元/部补贴,对空调移机按400元/台补贴,对有线电视移机按300元补贴,热水器移机按400元/台补贴。
上营棚户区定向安置房安置标准
被拆迁人情况 房屋置换方案
的被拆迁人
均价楼层建筑面积的京贸家园限价房
附:符合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的被拆迁人,选购玉桥东小区经适房户型及面积,按照住房保障部门公布的保障性住房配售标准进行审定。
被拆迁人应按置换面积选择购买京贸家园限价房。被拆迁人购买的定向安置房建筑面积超出置换面积的部分,被拆迁人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补交房价款。
新洲区
为加快推进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切实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实施原则
(一)以人为本,依法征收。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确定和安置补偿方案的制订,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多种方式征询群众意见,在得到大多数群众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让群众得到实惠。
(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根据棚户区改造总量要求以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结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棚户区改造的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对不能以市场方式改造的棚户区,主要通过财政补助、政策扶持、企业和棚户区居民参与等方式统筹实施。
(四)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坚持整治、保护与改造相结合,严
格界定改造范围。对可整治的旧住宅区和规划保留的建筑,主要进行房屋维修、配套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要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切实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
(五)统筹兼顾,配套建设。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
地、综合开发,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从2015年开始,用 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区城市棚户区改造。
2015年我区上报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是 户;该要采用货币安置
补偿方式进行,其中,在 实施 户, 实施 户, 实施 户, 实施 户。2015年--2020年预计完成 户以上,对老城片区、城中村、城边村和城市规划区内小城镇建设乡镇及工矿棚户区进行改造,使棚户区居民的居住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三、实施范围
棚户区是指国有土地上简易结构房屋较多、使用功能不全、房屋
划区内小城镇建设乡镇及工矿棚户区改造,力争用 年时间完成棚户区改造工作。具体实施项目及地点另行确定。
四、工作机构与实施主体
棚户区改造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区政府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协调相关单位解决棚户区改造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 (简称区棚改办)。棚户区改造工作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绿色通道”制度,优先办理相关手续。
五、改造方式
(一)征收新建(开发)型改造(整体搬迁型改造)。适用于区域面积较大、居住人口较多、建筑物破旧、居住功能不完善、公用设施老化、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棚户区。
(二)新建公共设施型改造。适用于受空间限制或规划控制,以及修建市政道路、广场、公厕、公共绿化等公益设施的需要,原房屋拆除后不能再建住宅的棚户区。
边距离满足规划要求,改造后不影响规划的棚户区。改造时,由原居户单独出资或由居户与单位或政府共同出资改造。
(四)维修完善型改造。适用于建筑物尚好,无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但建筑物外观破旧,房屋功能不完善,居民环境差的棚户区。改造时,一般采取建筑物“穿衣戴帽”、公共设施完善配套的方法实施改造。建筑物改造的费用由居户和政府共同负责,完善配套公共设施的费用由政府负责。
对尚未纳入棚改计划项目点的城区旧房,经社会或有关单位申报,由区棚改办和区规划局现场踏勘,报区政府审查决定后列为棚户区。
六、拆迁安置方式
(一)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价值向被征收人支付货币补偿费,另给予被征收人装饰装修补偿、附属设施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其他相应的补偿、补助和奖励。
(二)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另给予被征收人装饰装修补偿、附属设施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其它相应的补偿、补助和奖励。
面积就近靠档选取产权调换安置房屋。
七、政策支持
(一)资金筹措。
1.按照区棚改办统一上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补助资金。
2.区政府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棚户区改造资金专户,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所有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出让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工作。
3.棚户区改造新建住宅应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上级补助资金按规定统筹用于棚户区改造工作。
4.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健全棚户区改造贷款还款保障机制,积极吸引信贷资金支持,个别项目区政府可给予贷款贴息。
5.采取自筹共建方式,引导企业、居民和社会参与棚户区改造。棚户区居民应合理承担维修和建设资金。
6.支持实力强、信誉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
(二)土地供应。
对于棚户区改造中的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地,棚户区配套建设的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用地,实行有偿使用,以出让方式供地。
(三)税费政策。
1.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按规定标准的最低限额减半收取。
2.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可以分 期支付,但必须在申请房屋预售之前全部缴清。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按国家规定扣除计提部分外,安排区级财政的部分作为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其中,80%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20%作为城中村改造补助奖励资金,由区财政统筹预算安排。
3.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排水、网络、电视、电话等配套工程建设费用按实际成本收取,施工供电、供水管网由供电、供水企业负责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工程成本价收取管线接入工程建设费用,管网增容费减半收取。
4.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
5.棚户区被征收居民取得的征收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因征收重新购置住房的,对与原征收补偿额等值的购房款部分免征契税。
6.棚户区改造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24号)规定的优惠政策。
7.对经营性用房实行货币补偿后,被征收人异地继续经营的,区工商、税务、卫生等有关部门及时办理手续,免征区级权限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以上优惠政策由政府按“一事一议”原则确定。
八、经费保障
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政府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的同时,区财政建立稳定的经费渠道,并设立棚户区改造经费专户,保障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九、组织实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
1.各实施棚改的街道,协助做好辖区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等工作。
2.区财政局:建立棚户区改造资金专户,确保棚户区改造资金落实到位,做好资金使用监管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
3.区监察局:对项目建设过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区政府督办:对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督办督查。
5.区发改局:将棚户区改造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相关工作。
6.区公安局:配合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查处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
7.区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
8.区建设局: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施工手续,指导招投标工作,监管工程建设。
9.区国土规划局: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指标报批、分配工作,按规定完善项目土地手续。加强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设计的指导,优先办理相关规划手续;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10.区房屋拆迁办: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房屋征收与补
偿工作。
11.区房产局: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申报工作;协调上级部门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支持,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及检查,优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12.区民政局: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低收入家庭情况的审查工作。
13.区城-管局:加强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及周边秩序的管理和维护。
14.区环保局: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环评审批手续。
15.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制定文化遗产与文物保护方案,配合做好有关征收补偿工作。
16.区人民银行: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融资服务。
17.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广电网络公司等部门:主动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确保改造工程顺利实施。
(二)强化规划管理。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编制棚户区改造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要因地制宜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年度棚户区改造的具体项目、规模和改造方式等,并认真组织实施。
设计,有效降低建设成本,在较小户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满足基本居住需要。要按照节能、省地、环保要求,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四)强化监督检查。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全方位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各种问题,坚决制止棚户区改造中损害居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区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棚户区改造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查处违法乱纪行为;区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区国土部门要加强对棚户区改造用地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区统计部门要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各类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棚户区改造工作要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区考核办公室要制定考核办法,建立问责制度。对工作落实、责任目标完成好的部门和乡镇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和乡镇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街镇及社区(居委会)要广泛宣传,做好法规政策宣传解释和群众思想工作,充分发动群众,发挥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改造政策、补偿标准、安置措施、工作进度等涉及居民的切身利益事项,要及时公布,提高工作透明度,取得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棚改工作总结篇三
(一)规划工作情况
(1)健全工作机构。xxxx年x月机构改革,城乡规划职能部门由住建系统划归自然资源系统,城乡规划委员会改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负责市域法定规划、具体项目建设规划选址、规划方案的审议和实施全市城乡规划、城市勘察、城市测量、城市景观和城市雕塑政策法规等工作,为城市规划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促进规划工作的规范化进程。
(2)严格开展项目规划审查,强化监督管理力度。机构改革至今,共召开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项目xx个;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xx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xxx份,出具《项目规划核实意见书》xxx份,出具用地规划条件xxx份,开展规划巡查xx次。
(3)科学开展编制各项规划工作,坚持高起点、严要求,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注重勤、细、精,做到规划调查深入实际勤,解决规划细节细,体现规划思想精。截止目前,《xx市西山坝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已召开听证会,完成批前公示,并于xxxx年x月x日获得xx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在开展老城区平方公里外区域、xx片区、xx片区、xx片区、xx片区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4)解决居民住房安全问题。xxxx年xx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x办x号)将老城区平方公里列为禁建区,该范围内居民无法拆旧建新。因老城区房屋多是木结构,部分房屋年代久远,加之xx雨季较长,已成危房,为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从xxxx年开始该类居民在做危房鉴定报告后确定为危房无法居住必须拆除重建的,向规划主管部门提交拆旧建新申请,在建筑风貌、高度、退距等满足《xx市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同意其建设与原建筑体量相等的房屋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5)启动干部规划家乡行动,落实好xx市委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做好村庄规划的决策和部署,加大村庄规划力度,为乡村振兴奠定基础。加快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优化农村地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展格局,促进乡村振兴,目前,正在开展xx个社区村庄规划编制经费申请及规划编制单位确定工作,其中,x省古茶试点x个,x省实用性村庄规划试点社区x个,x市级实用性村庄规划试点社区x个,xx市级实用性村庄规划试点社区x个。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1)城乡规划编制经费没有纳入市、乡财政预算,没有形成长效的经费保障机制,部分乡镇缺乏必要的规划经费保障。
(2)机构改革前城乡规划人员部分从住建局相关股室抽调,由于机构改革及规划从城市到城乡的拓展和转变,工作量增加,专业技术人员较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规划编制的跟踪协调服务工作。控规编制工作虽然取得一系列的成就,但仍然存在部分问题。
(3)《xx市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为平方公里,建成区仍有约xx平方公里的范围未编制控规,控规覆盖率较低,不利于城市发展。缺乏技术管理人才,规划批后管理力度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规划编制的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4)规划监管难度大,xx正处于高质量转型跨越发展时期,经济发展迅速,在建项目众多,加之xx个城市社区集体土地建房审批管理职责划转和老城区居民建房解禁,规划监管人员有限,工作难度加大。
(5)我市村庄规划的整体水平不高,缺少精品工程和特色工程,详细规划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扩大。同时,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技术性强,我市虽设置村镇规划建设保护中心,但专业人员较少,具体工作落实难。
(一)严格开展项目规划审查,强化监督管理力度。目前,共召开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一次,审查项目xx个,正在积极筹备xxxx年第二次规委会;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xx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xxx份,出具《项目规划核实意见书》xx份,出具用地规划条件xx份,开展规划巡查xx次。
(二)倾听群众心声,为民排忧解难。自xxxx年x月老城区禁建以来,群众建房需求强烈,本着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初心,请求政府解除了禁建区,实现了老城区群众的夙愿,有建房需求的居民可根据申请流程,按规划要求进行拆旧建新。三是加大村庄规划力度,为乡村振兴奠定基础。为加快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优化农村地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展格局,促进乡村振兴。
(一)强化项目审批管理。明确城市发展定位,加强政策宣传,严格执行项目审批跟踪管理制度,强化规划管理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加大批后项目的巡查力度,打造城市整体风貌,围绕建设世界健康生活目的地、现代公园城市的城市定位,紧扣生态、人文、开放、宜居四大核心发展理念,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完善功能、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推动全市城乡一体化,以全域旅游、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为抓手,通过规划引领、项目拉动、产业推动和经济互动,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形成功能互补、各具魅力、彰显特色城乡新格局。
(二)继续推进干部规划家乡工作,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利用x年时间,按照xxxx年底前完成xx%、xxxx年底前完成xx%、xxxx年完成其余xx%的计划,完成全市城镇开发边界以外xxx个行政村(农村社区)村庄规划编制。通过规划,打造各具特色、风格各异的美丽村庄,实现基层党建有提升、村庄发展有目标、产业发展有布局、耕地保护有实效、重要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有改善、乡村治理有实效。
(三)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根据需求完善开发边界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重点推进xx,荷花湾,曲马固等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报批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落地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做好规划服务保障工作。
(四)严格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局党组的各项工作安排,部署政策。
棚改工作总结篇四
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x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居住品质为目标,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努力打造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有序的居住小区,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1、*主导,多方参与。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督导。区住建局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主体,会同各街道做好本辖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产权单位、物业公司、业主参与小区改造决策和监督实施。
2、综合改造,突出重点。结合区域特点和设施现状,充分听取小区居民诉求,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以安全设施改造和基础设施改造为重点,鼓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
3、财政支持,多方共担。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改造费用分摊规则。通过居民合理分担、单位投资、市场运作、财政奖补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确保改造工程顺利实施。
4、整管结合,注重长效。改造与管理相结合。提前确定改造后小区管理方式,做到前期改造和后期管理无缝衔接,建立老旧小区管理长效机制。
5、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先行推进一批老旧小区改造示范项目的实施,总结推广工作经验,为全面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样板、标杆。
(三)工作目标
力争用五年时间完成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其中,在xxxx年全区老旧小区调查摸底的基础上,xxxx年重点放在前期宣传,熟悉情况,入户调查,试点推动等工作;根据实际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对一批条件成熟的老旧小区启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改造;xxxx年——xxxx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xxxx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二、改造范围
重点改造城镇和工矿区中xxxx年前建成投入使用、配套设施较差、功能不完善、公共服务及社会服务不齐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不包括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以及城中村等)。xxxx年(不含)以后建成,但小区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物业管理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也可纳入改造范围。
三、改造内容
(一)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包括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安防、消防、绿化、照明、围墙等设施的更新改造。
(二)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包括小区内配套养老抚幼、无障碍设施、环卫设施、便民市场、物业管理等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
(三)品质提升设施改造。包括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屋顶美化、补建停车位和充电桩、配置体育健身设施,有条件的居住建筑加装电梯等。
(四)小区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
各街道组织对辖区范围内老旧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符合认定标准的老旧小区数量及相应的户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建成时间等基本情况,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台账。
(二)制定年度计划
区*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时序,科学制定年度改造计划和改造任务。结合财政承受能力,优先安排各类基础设施缺失或失养失修严重,特别是水电路气等必要基础设施亟需更新的老旧小区改造。
(三)组织实施
1、编制改造方案。各乡街结合拟改造小区实际和业主需求,拟定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菜单、整治改造方案和小区管理模式初步方案,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征求居民意见。
2、审批改造方案。区*组织有关部门审查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和投资预算,核准小区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格,并依法确定小区改造投资跟踪审计机构。
3、依法招标采购。牵头单位依法办理招标或*采购手续,确定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和有关材料、设备供应商,完成合同签订。
4、科学组织施工。牵头单位与乡街要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专业经营单位和专项改造实施单位,科学安排各分项工程与专业经营设施改造工程、专项改造工程的工序和工期。
(四)竣工验收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后,由区*组织相关部门、专业单位、街道社区和居民代表进行综合验收。老旧小区改造中涉及的管线迁移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等验收工作由专业经营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物业移交接管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经验收合格,移交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后期管理维护。要建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考核评定制度,确保整治效果有效保持。
五、资金来源
区*负责筹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所需资金。根据小区实际,充分运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通过*、业主、产权单位、社会力量共同出资方式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给予的资金奖补。水电气暖等改造优先列入运营单位本系统工程改造计划,按市*有关规定相应安排专项资金。居民出资部分可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金融消费升级信贷等渠道落实,鼓励居民个人捐资捐物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未来可产生收益的改造项目可调动社会的积极性,引入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积极申请中央补助支持资金。
六、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xx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乡管理局、区市场*、区文旅局等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涉及街道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相关政策制定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各相关街道:配合实施主体根据本方案开展工作;协调老旧小区物业、业主;入户调查摸底;处理突发矛盾;依法对老旧小区违建进行拆除。
区住建局:会同相关单位编制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内容清单、制定改造标准;制订改造计划、编制整治改造方案、组织实施和验收;配合海绵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改造。负责老旧小区物业移交接管的指导、监督工作;为各街道健全老旧小区业主管理组织提供政策指导。
区发改局:会同区住建局办理项目立项、申报等工作;负责争取老旧小区改造上级资金补助。
区财政局:会同区发改局、住建局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财政资金使用办法,做好各项奖补及财政资金的安排、拨付等工作。
区城乡管理局:指导各街道开展“两下、两进、两拆”整治整治及垃圾分类处理、绿化提升和绿地养护管理工作以及老旧小区有关管道与市政管道的对接改造和小区道路维修等工作; 协调相关企业按照改造内容对小区水、气、暖设施及管道进行维护和改造。
区市场*:负责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指导及职责范围的监管工作。
区工信局:负责协调移动、联通、电信、有线等通信单位线缆入地事宜。
*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旅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旧小区各类安全、市政、服务设施改造提升的指导、配合和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科学谋划,狠抓落实,确保改造任务完成。区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的管理职责,指导、配合各街道开展工作,落实各部门、各专业经营单位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的工作任务。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群众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主体地位,提高群众参与感、认同感,把群众满意作为改造工作的重要标准。
(二)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台账制度。区、街道要逐级建立老旧小区台账, 实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登记和销号制度。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掌握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改造工作中的问题,总结改造工作经验。
3、建立联审联批制度。区*结合市直部门出台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建立区老旧小区改造联审联批流程,建立老旧小区改造联审联批制度,以满足小区居民实际需求为原则,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4、建立工作专报制度。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每月底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保证工程质量
严格工程招标,选择资质等级高、管理能力强、信誉信用好的施工及监理公司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强化现场管理,做好各项施工工程的统筹,落实专人负责,督导各施工单位规范管理,强化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工程质量。
(四)严格资金管理
老旧小区改造资金要专户存储、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转移、挪用。审计部门要跟踪审计,加强资金监管力度。资金使用情况要向社会公开,确保财务透明,阳光操作。
(五)严格督导考核
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计划制定、任务落实、工作进度进行定期督导考核,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六)注重长效管理
要根据老旧小区实际,落实整管结合的要求,理顺小区管理体制,细化长效管理的具体措施,不断提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覆盖率,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同时,进一步完善社区物业管理功能,持续推进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努力提高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水*。
棚改工作总结篇五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1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xxxx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xxxxx地区行署、集团公司xxxx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xxxxx地区xxxx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xxxx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40、48、58、68平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25%,48平方米户型占45%,58平方米户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行署、集团公司配套资金。
2、县(局)财政、财务匹配。
3、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贷款。
4、政府对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扶持。
5、个人出资。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四、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1、土地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所需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其中开发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项目的建设用地,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税费减免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税务部门同意后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税;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减半收取,其他按地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执行。
3、拆迁安置政策。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回迁楼房,对不愿回迁的住户,实行货币拆迁,不做产权调换安置。被拆迁人选择就地或就近回迁安置的,实行结构差价及按“部分面积”结算。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行拆一补一,原有私产房屋面积回迁部分交纳每平方米300元结构差价,超出原面积部分并在合理享受面积内按1000元/平方米结算差价;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结算,交足购房款享受全部产权。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人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合理享受面积部分系安置标准与原房屋面积差额部分;超出合理扩大面积部分为按照居民意愿要求安置的户型面积超出正常安置标准部分。
4、回迁的低保户家庭,私有产权的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不收结构差,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减收200元房款,如仍无能力出资购买合理扩大面积部分,则允许欠款入住,缓交房款时间定为2年,第一年交房款的60%,第二年交40%。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够欠款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期后仍无能力交纳欠款的,则按廉租房管理。
5、对达标的节能住宅,实行取暖费减免政策,按非节能住宅取暖费标准的70%比例收取。
五、组织实施
1、入户调查摸底。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户的房屋产权归属,建筑结构、面积及附属情况,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组成、就业情况、经济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详实资料。
2、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入户调查、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棚户区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达到推动和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要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4、建设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棚改工作总结篇六
承包方(乙方):长沙弘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v^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锅炉房及空调水泵房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_电力疗养院院区内
承包范围:
: 锅炉房及空调水泵房改造需挖排水沟约3米、电缆沟约60米、墙面、顶面、天棚刷涂料二遍、配电箱安装、电缆线敷设、锅炉水路管道安装、锅炉机座、地面瓷砖,详细见预算表及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
承包方式:_包工包料_(地面磁砖甲方提供)。
工期:本工程安装部分工程于_20xx年_4_月_30_日前竣工,土建部分于 _20xx_年_5 _月 20 日竣工。 工程质量:按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等级。
合同预算价款及付款方式:本合同预算价款约 10万元,(其中电缆、电缆铺设、拆卸、设备电缆、控制柜电缆安装、多余电缆搬运至仓库,安装工时费包干价为3万元,材料以工程量现场签证,按定额计价),作为付款依据。
合同签订后5天内甲方付合同价款的30%(小计30000元),作为工程预付备料款,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工程款的95%(小计65000元),余款5%(小计5000元),留作质保金,保修期一年满后付清。
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指派_易伟良、邓志平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验收、工程量签证需甲方两人以上签字认可。
第三条 乙方工作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指派_ 张胜平 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驻工地代表需驻守在工地,如离开工作岗位,需经甲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将按500元/天扣除工程款。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电工要求持证上岗。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客房家具、绿化苗木不受损坏,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费用。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扫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施工,如发生伤亡事故,责任自负,并在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与甲方安全保卫部门签订《安全协议》和办理临时人员施工进院出入证和暂住证手续;做到文明施工,遵守甲方有关规章管理制度;爱护环境,做到工完场清;自行处理施工人员食宿问题。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
工程竣工后10天内向甲方报送工程结算及签证等有关资料一式两份、竣工图纸一式肆份。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本工程采用按竣工图纸、现场经济签证等按实结算的方式,根据湘建价[20xx]406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中的综合单价法和相应的《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关取费标准取费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养老保险费不计取);装修部分的人工工资按 78 元/工日,强弱电安装人工工资按每工日 62 元/工日计算,主材价格参照施工同期《长沙建设造价》上的预算,价格文件中没有的以甲方签证确认的价格作为结算依据,由乙方将工程结算资料提交甲方送审计部门审计后结算。
第六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电缆品牌顺选用衡阳金杯。
2、乙方应采购优质材料,如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禁止使用;材料运到工地现场后,应向甲方提交出厂证明、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检测资料等,提请甲方验收认可;主材未经甲方验收,不得用于本工程;若擅自使用不合格产品,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v^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申请补偿损失的书面报告,报经甲方认可。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按停工或窝工的人数支付乙方20元/人/天。,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500元,作为奖励。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未办理验收手续或乙方认可,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 宁乡县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附则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户 名:帐 号:
开户行:税 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棚改工作总结篇七
南 湖
浙江嘉兴一南湖, 圣水红舟在上游。 xxx首届党代会, 为拯华夏绘宏图。
井 岗 山
棚户改造绘新图(二首)
老屋旧院已拆除, 政府惠民百愿足。 栋栋高楼平地起, 红砖蓝瓦绘新图。
灼灼热浪地生烟, 建筑工人汗透衫。 烈日炎炎不叫苦, 居民期盼早回迁。
对弈诗二首
楚河汉界兵家争, 将帅筹谋各用功。 炮打隔山迎顶地, 车平逸马卧槽中。 孙庞斗智思竭勇, 相士维权苦尽忠。 尺寸方城决胜负, 失足一步满盘倾。
对弈诗之二
安祥楼里百家居, 柳陌黄花胜景区。 耋耄老人插鬓坐, 闲亭对弈笑拈须。
五月端阳诗二首
踏 青
五月端阳去踏青, 登山越岭赏花浓。 林中百鸟争鸣唱, 草绿花红流水声。
荡 舟
和风细浪荡轻舟, 属酒邀朋一日游。 三闾应吟盛世句, 繁荣百业乐悠悠。
回 乡
未当校长半楼书, 调到粮食病退休。 二中打工整六载, 携妻归里度春秋。
晚 年
人生不觉已白头, 只顾为民岁月流。 都道夕阳无限好, 景好毕竟不常留。
黑龙江省肇州县第二中学 王占忠
棚改工作总结篇八
为加快我县棚户区改造步伐,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3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通知》(建保〔〕190号)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湘政发〔〕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棚户区是指城镇内集中成片、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主要是指集中成片不能居住的危房区和不能正常使用需整修的旧房区。棚户区改造对象为棚户区原住户,是指长期居住在棚户区内的当地原家庭住户(棚户区内原改制企业及下岗职工已进行住房改造的不在其中,不属于原住户的改制企业下岗职工可优先享受租赁保障房。)
棚户区改造包括对棚户区危房和使用功能不完善需整修的旧房进行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棚户区改造范围包括县城区和相关乡镇棚户区。
总体目标:x年至x年完成县城内棚户区改造; x年至20xx年完成全县棚户区改造。
改造任务:从x年至x年共申报并下达棚户区改造计划4700户,其中县城区改造2645户,改造范围包括原纺织厂、原机械厂、原烟厂、原水泥厂、原无线电厂、原大理石厂、前港公司、建一和建二公司宿舍区等企事业单位居住区,主要分布在河西、城南、城中、城东、城北、艾坪社区;相关乡镇改造2055户,改造范围包括芙蓉镇、松柏镇、塔卧镇、万坪镇等乡镇集中成片居民区。
(一)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结合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棚户区改造目标和任务,通过“一区一地一测、一地一议、成熟一块解决一块”的方式逐步推进,优先改造县城区改制企业下岗职工集中成片棚户区,逐步改造其他棚户区。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注重发挥政府组织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 坚持棚户区改造与保障房建设及房地产开发相结合,不断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坚持整修与改造建设相结合,坚持完善配套设施与住房同步建设,坚持按照不同类型分多种方式进行改造,坚持人民群众满意的原则。
(四)合法合理,确保稳定。严格执行棚户区改造相关规定,严格规划控管,坚决打击棚户区内非法买卖土地和侵占国有资产行为。妥善解决棚户区居民住房困难问题,坚持依法改造中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置棚户区居民,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成立永顺县棚户区改造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房产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行政执法局、县城镇规划局、县广播电视台、县电力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灵溪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肖绍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县发改局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招标核准;县住建局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县城镇规划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规划编制;县房产局负责棚户区征地拆迁、危房认定和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县财政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的落实;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的测绘、评估、出让和供应;县公安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突发事件的维稳处置;县行政执法局负责棚户区内违法违章建筑的拆除;灵溪镇政府负责棚户区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和住户的走访、稳控;县广播电视台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跟踪报道和舆论引导;其他有关单位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棚户区原住户安置分为就地安置和异地安置,补偿方式分为保障房实物补偿和货币补偿。
1、“出让开发”改造方式:一是根据国土部门土地评估价标定最低出让价(为评估价的70%)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由有资质的开发企业竞标,出让后以开发方式进行改造安置,由开发商给安置住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二是其建筑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户以内,具体安置建筑面积由原住户与开发商议定,安置验收合格签订补助协议后,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棚改办)对原住户按2万元/户标准进行补助。三是鼓励采取两次拍卖方式即先进行投资权拍卖后进行土地使用权拍卖。
2、“公租房建设”改造方式:由县住建局将棚户区改造建设成公租房进行安置,或利用其他已建成的公租房进行就近安置。公租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由棚户区原住户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租金后居住,原住户只有居住权,没有房屋产权。
3、“共有产权”改造方式:由县住建局与棚户区原住户共同联合建设,县住建局作为业主修建公租房,基本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户。超出基本建筑面积部分由原住户负责出资,其出资金额按公租房合同承包价测算,总建筑面积控制在120 平方米/户以内,使用五年后,县人民政府将公租房产权按公租房成本价(包括土地出让价款)出售给共有产权的原住户,并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4、“整修”改造方式:对于棚户区住房没有结构安全危险的房屋,可由县棚改办或原住户自行按规定方案整修,自行整修的经验收合格后按2万元/户进行补助。
1、“转让开发”改造方式:是指原住户将已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转让给开发商后,由开发商对其进行安置,县棚改办对棚户区原住户按2万元/户进行补助,其总建筑面积控制在150平方米/户。
2、“整修”改造方式:对于棚户区住房没有结构安全危险的房屋,可以由县棚改办或原住户自行按规定方案整修,使原住房使用功能完善,整修验收合格后按2万元/户进行补助。
3、“私建程序”改造方式:棚户区内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原住户修建五层及以下房屋的,可按私人建房程序进行建设,建成后按2万元/户进行补助。
(三)老旧街道棚户区
1、“招商引资”改造方式:由开发商按规定方案先投资改造,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办理结算后,由县棚改办据实结清改造建设资金。
2、“自行整修”改造方式:由县棚改办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施工建设。
按照湘政发〔〕11号《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凡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均实施以下优惠政策: 一是免收除劳动保险基金外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其他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下限减半收取;二是土地出让金除上交省、州规定比例外,全部返还到县棚改办用于解决棚户区基础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三是由县棚改办优先安排基础设施配套资金实施棚户区其它公共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四是优先办理棚户区改造过程中项目立项、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房屋产权登记等手续;五是税收减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101号)执行。
七、若以后上级出台相关规定,出现与本实施方案相应条款冲突的情况,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本实施方案相应条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