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面临各种变化和不确定性。计划可以帮助我们应对这些变化和不确定性,使我们能够更好地适应环境和情况的变化。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清扫工作计划 楼宇巡查每日工作计划篇一
20xx年度,公司共经营服务“80街区”、“武科大物业”及沿街门店的物业服务工作。总服务面积,公司在集团的领导下秉承业主至上,优质服务合理经营,共创和谐的原则。尽职尽责的完成各自的工作和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公司为了规范化管理,做到有序可循、有规可依,在原有的规章制度基础上,逐步完善健全了消防制度、公共设施维修保养制度,以及财务管理物业收费、业主装修、秩序维护、岗位责任奖罚等多项管理制度,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物业队伍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年来公司一直把知识当做企业发展的优先选择,为了培育加强员工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思想道德、责任教育,针对工作情况采取灵活务实的多种方式,适时召开会议,谈话的形式,宣传集团和公司的经营思路和重大决策,学习房产管理部门的行业文件及物业管理服务的责任与要求和相关规定,以及当前物业市场,住宅小区应当注意的事项和工作中发生事故方面的应急处理方法。比如停电后,要检查电梯里是否有人,应急灯是否打开。总之如何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随时把损失和危险降到最低点,减少损失确保安全。由于教育措施得力,方法灵活及时,员工尽职尽责。20xx年度未发生有影响的盗抢,安全文明责任事故。
公司领导严把费用审核关,做到该用的费用必开支,该节约的材料必审查,把握购进材料支出费用环节精打细算、开源节流、控制一吨水、一度电从源头开始,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经营习惯和作风,经过不懈努力才使公司朝着良好的势头稳步发展。
20xx年度物业费收入:元,合计收入元
1、受社会用工制度的影响,人员流动性大且工资费用增加,以及水电费用的调增都给公司的稳定和经营造成了潜在的影响和冲击。
2、物业费用收缴困难。
3、经营理念属求稳怕乱,开拓意识有局限性。整体员工素质风险意识仍有待提高。
回顾20xx年对百佳佳物业来讲,可以说是喜忧参半。因为20xx年的成绩只能属于过去,但20xx年度的不足才是鞭策新的一年不断发展的无限动力,只有继续发扬成绩,吸取教训后新的一年才会有好的开端新的起点。
20xx年度工作安排
一、继续按照集团公司的安排部署,与其保持高度的一致,配合做好物业服务工作。以物业的后方稳定促进集团的强劲发展,继续做大做强。
二、继续强化核算经营理念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在内部管理方面按照集团和公司规定强化费用开支审核程序,控制不必要的费用开支、增收节支做好物业费用收取工作。
三、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健全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用制度来激励公司的发展,来促进员工队伍的素质提高和稳定。面对市场各项费用浮动,员工队伍流动性大的现状,在公司内部做好诸如水电、人工费用上涨的幅度和预测,做好员工的岗位技能教育,提升员工爱企业的信念稳定员工队伍。并根据费用及人员的市场浮动性,做好防备预案,以免因此造成公司经营和队伍建设的不稳定。
四、提升物业至尊、业主至上的高度。物业公司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是物业服务的收费,因此要想发展,必须在保持好现有服务的物业小区外,审时度势的适时发展新的物业项目,要想长足发展,就必须有物业至尊、业主至上的思想和精神,把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全身心的做好物业范围内的实效性服务。视业主、业委会为上帝,及时真心的帮业主排忧解难,并与他们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建立好互信桥梁。经过努力全方位的为业主创造力所能及的宜居环境,在现有条件下,让他们能舒心、安心、放心的居住。互信的提高能使物业服务提升了新的高度,这样业主和物业企业都能在和谐的氛围^v^同受益。业主的真心支持物业才能正常经营和不断的发展,这是公司新一年一项重要工作。
五、物业经营将会增加新的困难。
1、工程维修期过后,业主的房屋
质量是造成个别业主拒交物业费的不合理理由(工程质量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
2、公共设施设备的逐步老化将增加维修次数和投入的费用。
3、不可抗拒的社会性水电费、人工费增加也是影响公司经营的一大难题。
六、继续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协调,随时配合业主做好服务工作。
七、加强与外界同行业先进单位的学习与沟通,学习外部的物业先进经验来提升公司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使公司逐步的做大做强。总之,前进的道路上是没有平坦的道路可走,我们坚信在集团的领导下在公司自身的不懈的努力下,公司一定会在20xx年里取得又一个新的胜利,创造又一个辉煌。
百佳佳物业管理公司
清扫工作计划 楼宇巡查每日工作计划篇二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农村居住在危险房屋中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户、其他脱贫户(以下简称“6类重点对象”)。我办秉着发现一户、鉴定一户、改造一户、验收一户的原则,全力保障老百姓住房安全。
二、 工作要求
(一) 精准核查存量危房
(二) 规范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认定程序
农户申请。尊重农户意愿,引导农户积极申请实施危房改造。对于危房户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且无改造意愿的,在履行确认程序后可不再将其危房纳入改造范围,但必须提醒农户主动拆除或不再使用危房。
村级评议。建制村应组织村支两委干部和5名以上村民代表对提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请的农户开展村级评议,评议结果需要评议人员签字、按手印。
联合审核。各乡镇对通过村级评议的名单,要开展本级扶贫、民政、残联、财政等部门的初步联合核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扶贫、财政、民政、残联、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对通过村级评议的名单开展联合审核,确保已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家庭成员有其他安全住房的农户不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三级公示。各乡镇严格执行村、乡镇公示制度,将联合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分别在村务公开栏、乡镇政府公示。其中村级公示内容包括农户基本情况(户主姓名、家庭人口、4类重点对象类型)、房屋危险性等级、评议结果、新建房屋面积、补助金额等。
宣传制度。各乡镇应宣传制度,将改造方式、新建房屋面积、进度、质量安全、拆除旧房等要求和补助金额等告知农户。
(三) 合理控制建设面积,提升改造效果
合理控制建房面积。坚持既保障基本居住安全又不提高建设标准,引导农户量力而行、理性建房。拆除重建的房屋原则上按人均25平方米建设不得超标建设、豪华装修。
提升改造效果。各乡镇要按照市危改办印发的危房改造图集进行改造,加强指导和服务,推动图集落地使用。在确保基本住房安全基础上,合理设置厨房、厕所,满足基本使用功能要求。注重与农村“厕所革命”、村庄风貌管控、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乡村旅游等工作结合起来,整合政策和资源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全面提升改造效果。
(四) 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强化质量安全责任。农村危房改造采用自建方式的,农户及其委托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施工单位,对房屋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采用统建方式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房屋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
坚持基本质量安全要求。各乡镇要严格执行《住房城乡_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17〕47号)和《住房城乡_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2018〕172号)的要求,全面实行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引导农户按抗震要求设置构造柱和圈梁,提高农房抗震能力,确保房屋质量安全有保障。通过修缮加固方式进行改造的,必须消除房屋危险性评定中发现的危险点和安全隐患,适度改善使用功能。要防止降低安全要求,禁止单独进行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改造行为。
加强质量检查和技术指导服务。各乡镇、村要开展现场质量巡查,覆盖全部危房改造户。市危改办也将定组织技术人员对质量安全进行检查,并做好现场记录。要加强技术指导,提前将危房改造基本质量安全要点告知农户、农村建筑工匠或施工单位。要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农村建筑工匠的技术水平,积极向农户推荐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或施工队伍并指导双方签订合同。在指导服务过程中凡是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整改到位。
加强竣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市危改办组织各乡镇、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农户、农村建筑工匠(施工单位)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凡发现不符合验收基本要求、基本安全评定为不合格的则责令限期整改达标,否则停发其危改资金。
(五) 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
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补助资金标准不低于中央资金的平均值。实施自建的,实行由市财政在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合格三个月内,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户 “一卡通”账户。
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实行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公布制度,补助资金拨付到户后1个月内,农户名单及补助金额应在村务公开栏。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套取骗取、重复申请补助资金等有关问题。
全面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管理,落实资金使用者的绩效主体责任,明确绩效目标,加强执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 加强农户档案管理
各乡镇应严格执行危改办指定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完善纸质档案,及时准确录入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完善纸质档案。建立健全村级、乡镇、市农村危房改造台账管理制度。各乡镇按照统一下发填报模板,逐户建立档案,严格落实“一户一档”要求,填写完善档案内容,规范档案管理。待竣工验收后,整理好纸质档案,统一上交市危改办保存归档。
提高信息系统数据质量。各乡镇应将农村危房改造开工、竣工等进展情况录入《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并确保今年6月底前将4类重点对象档案信息100%录入农户档案检索系统。
清扫工作计划 楼宇巡查每日工作计划篇三
落实“点位长”达标履职。街道“点位达标负责人”***主持召开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会和环保工作推进会20余次,听取相关部门和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70余次,现场实地调研、督查辖区内重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市考空气站、降尘点位、餐饮油烟整治、建筑工地、道路扬尘污染、企业大气污染整治项目、河道、排口整治共计100余处。上报“点位达标人”周调度会议、月调度履职、大气管控检查日报320余份。
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对辖区建筑工地(拆迁地块)、堆场、搅拌站等30余个扬尘源开展日常巡查350余次,巡查辖区建筑工地项目200余次,重点对裸土未覆盖、道路积尘、未湿法作业及上级部门通报等问题立行立改100余次,不断提高在建工程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成效。对各上级部门通报的问题做到反复复查、抽查及“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果,长效削减辖区降尘量。20xx年1-9月份降尘量为吨/平方千米·月,较去年同期显著下降。
推进企业分类分级管理。落实绩效引领污染天气管控。辖区重点管控企业共4家,申请绩效引领1家,其余3家混凝土单位按污染级别进行实际管控。加强涉vocs企业治理。对接第三方督促辖区内3家voc企业做好现场app活性炭核查系统及平台信息更新,做好台账记录。推进新区老旧车辆淘汰工作,全面梳理**辖区内国三以下车辆(含国三)111辆。
深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开展规范整治,确保达标排放;滚动梳理餐饮重点整治企业名录,针对信访投诉集中、整改反复的餐饮服务单位持续开展强化综合整治,积极化解矛盾。20xx年**街道餐饮整治任务为规范整治40家,其中加装、更换高效油烟净化器15家,安装油烟在线监控10家。推进辖区餐饮单位“码上洗”平台注册,目前辖区共完成112家大型餐饮及烧烤重油烟单位的注册推广,剩余轻油烟餐饮单位做好持续推广工作。
(二)夯实防汛排涝基础保障,巩固提升水环境治理成效
全面落实河长制和水环境提质增效工作相结合,科学有序地整治水环境。常态化河道养护,签订年度养护合同,累计投入养护费用***万元,增设河道安全警示牌56块。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开展河长制主题专项培训,积极推动落实街道级、社区级和志愿者河道巡查履职,累计巡河1299次,形成全街道河道水系管护责任机制。开展河道排口整治。结合前期中央环保反馈引水河、龙南河河水水质问题,对区域内18条河道生活排口、农业排口、城镇雨洪排口和工业排口,逐一标注、逐一溯源核查,已完成整治排污口98个,完成率达96%。同时加强360个河道排口日常监管、水质检测,杜绝污水下河入江。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配合***、***等开展水环境提升、雨污分流、不稳定水体专项整治。着力打造亲水空间。结合全河长制主题公园、**河河道改造、**商业步行街改造、地铁口整治,纵深推动河道、绿道、贯通联通,打造亲水生态长廊。
(三)筑牢生态安全防线,有效防范化解环境风险
坚持底线思维,以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为导向,强化信访化解和维稳保障,加强风险意识,系统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宝安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稳定。
中央督交办案件得到有序化解。圆满办结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13个交办件,目前均按照区、市两级关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销号件要求,初步完成销号工作。后期将严格按照销号要求,落实长效管理,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环境信访总量同比稳步下降。认真贯彻落实“群众利益无小事”工作理念,高效率、高标准推进群众生态环境信访调处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12345、12369环保水务投诉工单383条,同比下降,综合满意度。对11件上级日常检查交办、督办件做到了快速处理,及时上报,实现办复率100%。
环境安全形势平稳可控。一是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行业、汛期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累计巡查企业260家次,排查隐患问题29处均已按要求整改。二是加强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对辖区内3家加油站地下油灌开展排查,对已完成地下油罐防渗改造进行回头看。三是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领域隐患排查整治:辖区内共10家,其中二类一家,三类9家,均已按照**市x射线探伤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指南要求落实。四是推进**高风险遗留地块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和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前期风险管控排查**街道2家单位针对部分特殊因子超标,编制处置方案。五是督促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管理工作,及时排查产废单位收运情况。做好涉疫小区医疗危废安全处置,联系有资质单位单位进行行政代处置。
清扫工作计划 楼宇巡查每日工作计划篇四
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水事违法行为、水事纠纷的发生,维护我市正常水事秩序,现根据《市水政监察巡查制度》,制订本年度全市水政巡查计划。
一、巡查目的
水政执法巡查工作是及时发现水事违法行为,提高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率,维护正常水事秩序的有效手段。加强巡查,严格执法,是切实履行水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通过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涉河建设、占用水域、取土和取水等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全市正常稳定的水事秩序。
二、巡查重点
4、正在实施的涉河(包括跨河、穿河、临河、穿堤)建设项目;
5、排污口的设置或扩大以及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情况;
6、取水口的设置或扩大、取水计量设施的安装、运行情况;
8、其他属于水政监察职责范围内处理的情况。
三、巡查安排
水政巡查结合防汛检查及日常水利工作,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要求,采取经常巡查与专题巡查结合、重点巡查与日常巡查结合、定期巡查与不定期巡查结合的方式,扎实有效地开展水政巡查工作。水政大队每月巡查不少于5次,各镇(街道)水政员监察员结合日常工作巡查,每月不少于4次。
集中联合巡查安排:
1、一季度:水政大队结合水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大队工作人员分片巡查,各镇(街道)水政员参加水法宣传活动。
2、二季度:汛期前,水政大队会同防汛办、海塘管理所、农水站、城防所组织开展对全市各主要行洪排涝河道、一线海塘、农村圩区、城防包围圈的大巡查。
3、三季度:水政大队组织对我市辖区内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涉河建设项目、水利工程项目、其他重点涉河工程等进行巡查,每个工程项巡查不少于二次,项目所在镇(街道)水政人员参加。
4、四季度:做好重点河道巡查、重点涉河项目巡查,做好年度巡查“回头看”工作。
5、积极配合上级水政部门组织的专项执法活动,进行水政巡查。
6、结合河道长效保洁监管工作,做好每月一次的全市各镇(街道)河道巡查,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结合河道保洁,做好日常巡查。
四、巡查要求
1、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要认真按照《市水政监察巡查制度》和本巡查计划,根据辖区内的.水域、水工程等分布情况及重要程度,结合河道管理和水资源管理的实际,合理安排好辖区内的年度巡查工作。
2、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应填写巡查台帐,组织巡查次数和参加人次将列入年终水政岗位工作考核内容;水政巡查情况应列为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上报的年度水政工作总结内容。
3、开展执法巡查时,必须有2名以上水政监察员,并持证上岗。须严格遵守巡查纪律,规范巡查行为,提高服务意识和文明执法意识,树立水政监察队伍良好形象。
4、对水事违法行为,要按照合法、合理、合情原则进行处理。对有可能发生水事纠纷和水事违法行为的,应有针对性地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对巡查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经教育后违法当事人当场自觉改正的,可采取口头警告,免予处罚;对正在发生和已经发生的水事违法行为,如违法事实清楚,情节轻微,可根据《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在调查取证后当场处理;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严重的行为,不适合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在做好现场取证的同时,应及时上报水政大队,依法立案查处。
月份巡查内容
1月对全市辖区内擅自取水、擅自开采地下水、占用水域等行为进行巡查,并继续加大打击力度。
2月结合河道保洁工作,对节后全市各镇(街道)河道状况、水利设施等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发生。
3月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法宣传为契机,做好辖区内河道的巡查和相关宣传工作,各镇(街道)农水中心积极配合做好水法宣传。
4月水政大队会同防汛办、海塘管理所、农水站、城防所组织开展对全市各主要行洪排涝河道、一线海塘、农村圩区、城防包围圈的大巡查,确保安全度汛。
5月结合防汛、河道保洁工作,对全市各镇(街道)河道进行巡查。
6月进一步加强汛期巡查,排除安全隐患。
7月对在建涉河工程进行重点巡查,各镇(街道)农水中心做好对各自辖区内在建涉河工程的定期巡查和监督,督促和指导施工单位规范施工,安全度汛。
9月对重点涉河工程,水利工程、水利设施进行集中巡查。
10月结合河道保洁工作,做好重点河道集中执法巡查。
11月对群众举报、市长电话交办单、上级水利部门组织的专项执法行动等事项进行回头看巡查。
12月对全市重大水事违法行为当事人的执行情况进行巡查,全年度发现、处理完毕的水事案件进行再巡查。
清扫工作计划 楼宇巡查每日工作计划篇五
路产保护巡查队工作职责(草案)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明确安全生产^v^的工作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v^安全生产法》、《广东省乡镇安全监察员管理办法》、《宝安区安全生产巡查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安全生产^v^是指各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各社区居委会的安全生产^v^。
第三条^v^应该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第四条^v^应该按照规定的巡查区域和路线,对辖区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督促、指导和协助隐患单位整改事故隐患。
第五条^v^应及时报告所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及时收集、报告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情况。
第六条^v^在巡查中发现的一般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向被检查的单位指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对重大的应立即处理而又超出自身处理权限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向街道安监办(居委会)领导报告;街道安监办(居委会)领导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向街道分管领导报告。
第七条^v^在巡查过程中可通过摄像、摄影、制作讯问笔录、填写巡查登记表等形式保存巡查证据。制作的讯问笔录和巡查登记表须有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的有效签名。
第八条^v^在当日巡查完毕后,应将巡查情况向队长作简要汇报,队长应将掌握的情况及时向安监办(居委会)领导汇报。
第九条^v^应坚持重点巡查和一般巡查相结合的原则,对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等重点单位每个月巡查一次,其他一般单位每半年巡查一次。
第十条巡查队伍每星期要进行一次工作小结,每月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并形成工作纪要。
第十一条各巡查队须在每月3日前将上个月巡查工作情况向街道安监办汇报,安监办须在每月5日向区安监局汇报。
第十二条^v^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进行巡查,或发现隐患没有及时报告和责令整改,没有监督指导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的,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