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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者的思想汇报优秀篇一
大家下午好!
党100岁了,在感慨之际,我想起一句歌词: 我们把蓝图蓝图,再一次描绘,让时代检阅让时光体会,我们是否问心无愧。
是的,党100岁了,我们为党的历史之久而高兴,更为党在100岁之际,依然干劲十足,依然蓬勃向上,依然前途无量而自豪。
说起党的奋斗历程,总不会忘记想起那一句“枪杆子里出政权”.我一直认为南昌起义是党奋斗的真正的开始,因为从那一刻起,我们再也不是靠着几个人来掀些小小波澜了,我们有了自己的武装。
我们也总不会忘记说起二万五千里长征,特别是让中国共产党开始真正独立的遵义会议,艰苦的长征走出了共产党人宝贵的乐观奋斗精神,淘出了真正的共产主义战士,播下了生命力顽强的革命火种;遵义会义更是开出了我们自己的个性。
党的历史也是一部挫折史。正如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的一样,新生事物的前途是光明的,但是道路是曲折的。
革命年代,国内有反动派、国外有帝国主义,这些强大的势力无不致力于将共产主义扼杀在摇篮之中,这一切都让我们党的革命历程走得无比艰辛。
只是幸好,我们有一代代的伟人,一代代的坚强的领导核心,我们有乐观且坚强的人民,我们有着正义的思想指导!所以,在每一个生死关头,我们都能走出错误,获得成长,因而,我们走到了今天。
“建设农村革命根据地”“长征”“遵义”“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十一届三中全会”“改革开放”……真正的中国人永远不会忘记这些字眼,每一个词语的背后都记录着我们的不易与成长。享受着幸福的人们,永远也不会忘记一代代人的付出,永远也不会大意,我们会有忧患意识。
教育工作者的思想汇报优秀篇二
敬爱的党组织:
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也在学习的过程中深刻体会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也是党所有工作的生命线。党发展壮大的历程,是一部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生动历史;党长期执政的历程,是一部为了群众、服务群众的鲜活历史。正因为我们党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并且创造性地贯彻于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贯彻于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全部活动中,我们党才得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真诚拥护。
"要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实质上就是对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和各行各业及其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党的根本宗旨上提出了新要求,也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新要求”,虽然是老话题,但却赋予崭新的内涵,其新点、亮点和关键点,就是“新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新要求”,就是在国际国内新形势下,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关键性的新阶段,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内涵、新目标、新任务、新举措、新要求,完全符合时代潮流、符合党心民心,符合人民群众的期待,富有新意、更有深意,鼓舞人心,令人振奋,吹响党和人民同心同德建四化、齐心协力奔小康的进军号角,吹响了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我们党提出的“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号角,具有极强鼓舞力、感染力和号召力,具有广泛的社会反响和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效益。
xx大报告指出:“只有植根人民、造福人民,党才能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群众路线是无产阶级政党一切工作的根本路线,随着时代的不断变革,它在今天被赋予了新的含义。作为新时期的社区工作人员,应该把党的群众路线的精神实质,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努力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政治上代表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为了群众,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才能在建设和发展中取得新胜利。
回顾我们党在战争年代能取得胜利,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坚持了党的群众路线。历史证明,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是我们党无往不胜的根本。在长期革命战争中,我们党依靠群众,依靠信念,勇于胜利,取得了伟大的胜利。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样需要这种精神。如果没有这些精神,就不能算是一名合格的党员。
教育工作者的思想汇报优秀篇三
什么是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也就是说党员先进性的基本内涵是什么?通过一个阶段来办公室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以及自学党章和中央省市领导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我个人的理解和体会,从三个方面来谈心得。
一、从理论上来认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党员的先进性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要求。革命战争时期提出党员的先进性是为了解放全中国,不怕流血牺牲英勇战斗,带领人民翻身作主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要求党员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发挥工人阶级的先锋模范作用;改革开放时期,要求党员走在时代的前列,敢于第一个吃螃蟹,做到敢闯、敢试、敢冒,敢走古人、前人没有走过的路,敢于闯过“禁区”,敢于突破一些陈旧的条条框框和清规戒律。那么当代对党员先进性的要求是什么呢?是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六个坚持”。这6个坚持归结起来体现在4个方面。
1、坚持以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在思想上保持先进性。
2、坚持理想信念、组织纪律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政治上保持先进性。
3、坚持推进社会发展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工作上保持先进性。
4、坚持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和艰苦奋斗,在作风上保持先进性。这些从理论上阐述党员先进性的涵义,在我们所分发的各种读本上都有了,这里不想再进一步阐述。
这是我对党员先进性基本内涵在理论上的理解和体会。
二、从现实意义上理解什么是党员先进性。 我把它理解为6个字,即:品质、能力和行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现实生活中体现为品质、能力和行为的统一。
第一,品质,亦即品格、品行、素质、素养,它是内在的、潜存的、是稳定的、深刻的。品质上的先进性,主要是指思想境界高,精神风貌好,道德修养优。一个人只有品质优秀、素质优良,才能是先进的,才能成为人们学习效仿的榜样。前不久央视评选的2012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中有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他是2012年华中农业大学的毕业生,在学研究生,叫徐本禹。在2012年他与7名同学一起去贵州一个贫困的山区支教,那里条件十分恶劣,吃一顿饭有时就吃出了一只苍蝇,或一只蝗虫来,而且所吃的饭不是白米饭,而是玉米棒、窝窝头之类,更不见什么鱼肉、蔬菜,连寄一封信就要跑到18里外的邮局去寄。就是在这种环境下,他把所有精力知识用在了140多名农村山娃娃的培养教育上,语文、数学、英语他一个人教。有一次他得到500元奖学金,他留下100元,其余全部资助给比他更困难的同学。有一次他勤工俭学得到50元报酬,他用46元给孩子买学习用品。对我们来讲,46元没有什么,但对一个家里贫穷的农村孩子来讲,意味着什么?所以说像徐本禹这样的年轻人,之所有能够被评为2012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我想首先是他的崇高品质,得到了人们的充分认可,在他身上无疑体现了当代共产党员应有的品格。他这种思想境界,精神风貌是我们所应当学习的。这次搞的驻村进户调查,是一个好办法,他可以使我们贴近百姓,倾听百姓的呼声。所以我们说党员的先进性,品质是基础。
第二、能力。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品质的延伸,是品质由内向外的过渡和转化,能力既包括具有内在倾向性的思维能力、评价能力、分析能力、综合能力等,又包括具有外在倾向性的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处事能力、工作能力等。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主要看发挥运用在什么地方,运用在为党的事业,为群众的利益上,你就是体现了党员的先进性,你的能力如果是用在索取上、跑关系要官上,就不是党员的先进性了。所以我们平常都有这样那样的议论,说某一个人很有能力,也就是能耐,短短几年,连升三级五级,但衡量一个人的能力,主要应该看他为老百姓、为国家做了一些什么。当然光有能力,没有责任,也是不行的。詹毅最近经常强调责任意识,他说,光有能力还不行,要强化责任,有了责任心你才会发挥自己的能力,没有责任什么都不做,能力也就荒废了,所以能力是党员的先进性核心。
第三,行为,行为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外在展示,是品质、能力的现实表现。行为是人的实践、活动、所作所为的总称,是人的工作情况、交往状态、处事方式的全面体现。我们平常所说的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说到底是共产党员的行为,也就是共产党员的行动,体现在党员在实际工作中的行为表现,体现在工作实际效果上。最有讽刺意思的是,这几年揪出来的那些大贪官们,平时在台上天花乱坠,一派冠冕堂皇地大喊大叫如何如何廉洁,怎样怎样先进,而实际行为呢?可以用一句话来描画,既要当婊-子又要树牌坊,贪得无厌,自欺欺人,所以我们说行为是体现先进性的关键。品质必须优秀,能力必须高强,行为必须模范。这三个方面涵盖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的要义,囊括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主旨,揭示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精髓。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党员的先进性最直接的表现在品质、能力和行为的统一上。这是体会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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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者的思想汇报优秀篇四
党章作为党内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也是党员干部行为的尺子、正己的镜子。以来,党内先后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对规范党员行为、纯洁党内风气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针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正深入开展,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通过重读党章,从心底唤醒党章意识,从而将党章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要学好读懂用实党章这部党内最严肃大法,真正做到走心,就必须坚决防止重读党章形式化、表面化和庸俗化。基层党组织在引导党员重读党章、唤醒党章意识过程中,应当迈好三大步。
首先,学得进是要迈好的第一大步。学习并遵守党章是党员的基本义务。党章作为党的政治纲领,不是武侠言情小说,更不是诗词散文,学起来不可能轻松惬意。要让党员学得进党章,既要下达硬指标,也要配套软办法。一方面要严格要求党员逐字逐句学习党章,另一方面也要配合诸如抄写默写党章比赛、党章知识知晓率竞赛、学习党章心得体会座谈等形式多样的活动。通过活动活跃学习气氛,提高学习效果,促使党员想学党章、爱学党章,让基层党员真正学明白党章规定。
其次,悟得透是要迈好的第二大步。由于基层党员文化水平和理解能力各异,对党章的领悟力必然大不同。重读唤醒党章意识,就需要党员深刻学习领悟党章规定且达到认识一致。要让党员掌握党章本质和深厚意涵,就应当在党员自学或集体学习的基础上,结合现实加以分析和引导。一方面基层党组织书记要精心准备上好党课,答疑释惑,消除基层党员困惑和认识误区;另一方面需要邀请专家结合以来的时事,深入分析解读全面从严治党思维和举措,让基层党员与时俱进深刻领悟弄懂党章规定。
再则,守得住是要迈好的第三大步。重读唤醒党章意识,其根本目的在于切实遵守党章规定。要让基层党员知晓并守住党章规定,就应当给以正面引领和反面警戒。一方面要组织配套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正面引导基层党员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另一方面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清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这六大纪律的严重后果,让基层党员不越雷池一步,自觉坚守党章规定。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当一名合格党员最基础、最根本的要求,就是树立党章意识、学习贯彻党章,自觉用党章规范言行。如果党章意识不强、学习党章不力,甚至将党章束之高阁,就必然出现党的观念淡漠、理想信念动摇、组织纪律涣散等问题,近几年这方面的教训实在太多太深刻。因此,对广大党员而言,树立党章意识才能坚守党员本分;对各级党组织来说,学习贯彻党章才能履行应尽职责。
教育工作者的思想汇报优秀篇五
目前,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都发生了较大的变革,出现了江-泽-民同志所概括的经济成份和利益格局多样化、社会生活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多样化等“四个多样化”特点,这是我国社会生活众多变化的突出反映,是深化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多样化”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也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内涵,同时也提出了挑战。特别是在社会生活方式的多样化情形下,一些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腐朽生活方式会乘机传播,社会风气遭到污染,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会增加,党风廉政建设正面宣传教育其渗透力、辐射力会受到或多或少的削弱,监督难以到位,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这些问题同样也会在人民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中有所体现。因此,如何有效地应对“多样化”对人民法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带来的挑战,是人民法院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下面我将结合我院近几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拟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五个问题以及当前的几点对策和思考等内容来谈一下如何加强和改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此抛砖引玉,希望得到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
一、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
有的中层领导偏面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因此,在具体工作中也就必然存在“一手硬一手软”和“严下不严上,严小不严大”的不正常现象。少数党员干部认为,我们既无人事权又无财权,更无决策权,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头头的事、领导层的事,与我们无关。还有的则存在“业务建设上去了,党风廉政建设自然会好的”偏面认识,没有认识到高质量地完成审判任务必须靠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而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又离不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这一辩证关系。正因为少数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够到位,以致出现该管的不管,该严的不严的现象。
(二)宣传教育不够到位。
在党风廉政教育中,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在绝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已感受到党风廉政教育的重大意义。但也有极少数人在教育方面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一是“教育无用论”,他们认为党风廉政教育年年抓、经常搞,而且教育的力度比较大,但社会上不廉政的现象还是层出不穷,因此感到教育没有什么作用;二是“教育过时论”,少数人感到现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经济部门只要把经济搞上去,我们法院只要把业务抓上去就是好的,而且现在教育都是些老套套,没有新意,跟不上形势,认为教育已经过时了;三是在教育中有急功近利的思想,少数同志认为抓一、二项教育,就可以把党风扭转过来,忽视了党风廉政教育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的客观事实,有急于求成的思想,造成了思想认识方面的误差,产生廉政教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落实起来不要的错误想法。
(三)责任分解不够到位。
按照上级的要求,每年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有些部门还签到每一位同志,但从责任制的内容看,基本都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没有根据不同的岗位、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对象、不同的特点来设置不同的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如对中层干部去作“不准违反规定配备小汽车,不准用公-款装修、购买住房”等规定,是完全多余的,毫无意义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这个权力,没有犯这个错误的可能性,由于联系实际不够到位,因此,所签的责任状内容就比较含糊、笼统,其结果往往是流于形式,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监督落实不够到位。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上至中央下至基层党组,对加强和搞好党风廉政建设都制订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也不断出台许多新的规定和政策。我们法院也不例外,这些政策规定的出台,都是维护和加强党的领导地位,密切党群关系,维护-法官形象,提高法院威信的必要举措。但从调查中发现,个别中层干部对有关党风廉政规定仅限于上面怎么讲,我也怎么讲,制订制度成为一种形式,检查落实、执行监督则基本不到位,甚至对责任范围内的工作往往以事务繁忙、不熟悉纪检监察业务为由,把工作和责任推到监察部门身上,这种“两张皮”的现象,必然导致责任制的落实成为一句空话。
(五)责任追究不够到位。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端正党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法官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但从以往情况看至少存在三种值得注意的问题,一种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缺乏理解和支持,个别中层干部认为来实的、动真的查办案件会影响政绩,思想上有后顾之忧,因而对纪检干部采劝你不来问我,我也不去管你”的消极态度,甚至有抵触情绪;另一种是责任部门对查办案件处于应付状态,抱着民不告、官不究的态度,即使查也只查一般案件,小的弄弄,大的不去涉及,怕过问了会影响大局;再一种是对已构成违纪违法的案件,在处理过程中,说情的多,要求降低处分档次,存在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不痛不痒的现象,这些局面如不彻底扭转,党风廉政建设就无法落到实处。
二、法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对策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教育是基础
1、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教育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
江-泽-民同志指出:“几十年的历史表明,革命也好,建设也好,要取得伟大的胜利,都离不开宣传思想工作,这是我们党的一条基本经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教育,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党风廉政教育,着力解决广大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广大干警树立起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廉洁从业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党的xx大确立了我国今后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奋斗目标,也为法院司法改革指明了方向,因此建立起一支党和人民信任的职业化法官队伍是我们努力要实现的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我们有很多有利条件,同时也面临困难和挑战。因此,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大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教育这个有力武器的作用,增强广大干警抵御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要立足于教育防范工作,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建立起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努力使广大干警做到慎始、慎微、慎欲、慎权、慎独、慎友;要通过严厉查处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纯洁法院队伍,并通过反面警示教育,增强干警的自律意识,使他们不断提高认识,明辨是非,站稳立场,坚定方向,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经受各种挑战和考验。
2、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场涉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许多领域的深刻变革,在新的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环境、任务、内容、课题和对象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我们要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探索新办法,以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要结合党中央和上级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总体部署以及阶段性工作重点来开展教育活动,现阶段要认真组织广大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xx大报告精神,学习胡-锦-涛同志在西北坡考察时所作的重要讲话,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实施办法。二是要结合区域调整后干警思想动态的变化,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通过谈心活动,掌握分析干警的思想动向,特别是要了解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各种模糊和错误认识,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入手,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三是要通过走访活动了解情况,结合群众反映的一些“热点”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抓好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四是要结合评先创优活动,大力弘扬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廉洁勤政等方面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发挥好先进人物的带动作用,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效果。通过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使教育活动具有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
3、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整合功能
党风廉政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要依靠和整合各方面的力量来共同完成,扩大党风廉政教育的影响力。形式上具体抓好“四个结合”:一是抓好集中式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的结合,在年初制定全年思想政治工作计划时,做到每季有安排,月月有计划,安排一定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同时,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的阶段性工作重点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的专题教育。二是抓好形象教育与警示教育的结合。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努力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氛围;同时针对身边发生的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做好对干部的警示教育,努力使党风廉政教育推得深、沉到底。三是抓好组织教育与家庭教育的结合。通过组织生活、集中教育、廉政谈话等有效措施,开展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目标的组织教育;尝试将廉政教育向家庭延伸,通过走访干警家庭、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等形式,号召干警家属争当“贤内助、廉内助”,共同帮助干警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四是抓好党风廉政教育与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的相互渗透。党风问题说到底就是作风问题,反映到法院中来就是工作作风、审判作风问题,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同样也是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两者之间既存在区别,也有许多的相同之处,抓好两者的结合,有利于增强教育的效果。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制约是保证
党风建设所要解决的是党员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问题,廉政建设所要解决的是干部拒腐防变、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问题,人民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要解决干警的审判作风和廉洁办案的问题。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拥有最终裁判权。如果对法官尤其是法院领导干部运用权力监督不力,必然会产生作风不正、从业不廉的问题。实践证明,权力失去监督就可能导致腐-败。因此,要落实从严治院的方针,确保法院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廉洁从业、廉洁办案,就必须确保监督到位。
1、要严格规范干警的交际行为。
目前,随着社会生活方式的多样化,干警与社会的交往也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多样化。应当肯定,多数交往活动是正当的、积极的,但如果把握不好就会产生负面影响。特别是一些掌握审判权、执行权的干警,如果交往过多、过滥,就很容易遭到“糖衣炮弹”的攻击,发生权钱交易等问题。因此,法院干警交友要慎,要讲政治、守规矩,切实增强自控能力。我们要认真落实省高院关于八小时以外干警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约束业外活动,对广大干警要常提醒、勤过问、多关心,权力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检查就延伸到哪里,确保组织管理不失控、干警行为不越轨,做到“八小时以内管住,八小时以外管好”。
2、要合理分权制约。
要通过合理调整权力结构,实现有效的权力制约,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具体到审判和执行工作,就是要进一步推进审判、执行流程管理机制,实行立案、裁判、执行及执行中裁决、实施、监督的合理分权制约;对于掌管人、财、物的“热点”职位,应明确界定权限,明确所要承担的责任,防止扩大和滥用权力;上一级不仅要管下一级的工作,还要管思想、管作风,对下一级的权力活动要充分行使管理权、检查权和监督权;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班子成员之间,既要各司其责,又要相互制约,形成纵横交错的监督制约机制。当前,我们还要完善案件决策模式,增强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严防暗箱操作,防止出现审判权、执行权监督的真空。
3、要加大干部交流轮岗的力度。
实践证明,法院干部在一个岗位工作时间久了,社会关系也会随之增多,难免会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一些不正常的关系就可能成为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外部条件。因此,要加大对审判人员岗位交流的力度,推行中层岗位竞争上岗制度,适时调整院领导分管工作,切实从审判人力资源配置上有效地切断或限制法院干部的一些不正常的社会关系,抑制腐-败现象的滋生与蔓延,改善法院执法的外部环境。
4、要确保各项党风廉政制度的落实。
制度最多最好,如果不注重检查落实,那么这些制度就是虚设,不仅起不到任何作用,而且还会对那些自觉遵守制度的同志造成消极影响。因此,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以制度来保证监督的有效性,关系到监督能否到位、是否到位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从班子成员抓起,要通过领导的率先垂范,形成落实制度的强大推动力;职能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严格执行纪律;各项制度出台一项,就要落实一项,见效一项;对有章不循,违反制度的,要抓住典型,严肃处理,从而促使每一位干警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和规定。
5、要形成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立体监督体系。
要进一步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党组要充分信任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正确行使职权,要配好配足纪检监察队伍,关心纪检监察队伍的思想和业务建设,使纪检监察队伍成为法院内部的精兵强将;纪检监察职能部门要全方位了解掌握法院各项工作,做到纵向到边,横向到沿,使法院各项工作、每位干警都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不留死角。同时,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积极作用,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善纳群言,主动让下级来“管”自己;另一方面,要让广大群众增强行使监督权利的观念,主动通过正常途径和渠道,向上级领导干部提出批评和建议。我们还要进一步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的力度,拓宽监督渠道,将监督工作延伸到八小时以外,真正实现全天候监督。通过上下联动、左右互通的立体监督网络,形成人人接受监督,人人参与监督的良好机制。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是关键
从过去几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来看,确实还存在责任不明、追究不力等问题,虽然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认为出了问题应追究而不追究或避重就轻是党风建设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因此,人民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应实行“一把手”工程,而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是关键。
1、应正确理解责任追究的内涵和政策界限。
责任追究是指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发生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领导干部虽然本身不是违法违纪当事人,但负有失职、失察责任的,就要受到追究。实际上,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往往混淆概念,把它当成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明明不属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也要生搬硬套,把责任追究混同于对违法违纪当事人处理。因此,要正确界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涵,理顺与其他纪律规定的关系,明确应当追究的责任主体,细化应受追究的具体行为,一旦出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职能部门要查清有关领导干部是否负有失职责任,分清是直接领导责任还是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并且要查明发生问题的原因,是领导干部指使、纵容下属造成的,还是领导干部官僚主义、疏于管理造成的,或者纯粹是下属阳奉阴违、我行我素造成的,只有准确予以认定,才能使责任追究客观、公正,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2、应严格责任追究程序和形式。
在责任追究程序方面,要严格按规定的立案、检查、处理程序进行,要注意正确区分和处理责任追究与一般违纪的关系,分清主客观原因,分清是集体责任还是个人责任,在此基础上确定要不要追究领导责任,追究到什么程度。追究领导责任,按党风廉政建设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的实际情况,原则上上追一级,问题严重的可上追二级,特别重大的问题,责任到哪里,就追究到哪里。在责任追究形式上,可以采取诫勉提醒、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三种形式。对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责任制规定的职责,检查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且情节较轻的,可实行诫免谈话、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限期整改或取消评先资格等;对被评定为不合格且情节较重的,可会同组织部门对其责令辞职、停职、免职处理;对被评定为不合格且情节严重的,按有关党纪政纪条观对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从客观情况看,如果被追究的领导干部不是因为自己违犯党纪、国法,而是因管理不严致使所主管部门出现重大问题,这种情况下,对其采取责令停职、免职、调离原岗位等组织处理形式,这样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震动和警示其他领导干部,意义更大,效果更好。因此,组织处理作为一种程序简便、效果明显的追究形式,应是人民法院责任追究中可广泛采取的一种有效形式。
3、应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加强对责任追究的监督检查。
实践中,对出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重大问题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往往会出现误区,有的对应予追究的案件视而不见,没有组织力量予以调查,对上级有关部门的督办也故意回避,有的甚至捂盖子;有的“一把手”故意“揽过”,尽力为班子成员开脱,或在量纪方面避重就轻,故意从轻处罚了事,或将应有个人承担的责任由集体共同来背,结果是谁也不予追究;有的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没有细化分解,责任不明确,出了问题要追究责任无从下手,结果只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此,必须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有效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责任追究落到实处。要建立上下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法院与同级党委纪检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信息网络,拓宽信息渠道,避免责任追究案源的流失。同时,要加强对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应追究而不追究或追究过于宽软的情况发生,完善对监督部门、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如发生应追究而不追究或追究宽软的情况,应追究职能监督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对于领导干部任期内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不论何时暴露出来,也不论其岗位是否发生变化,都应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