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赠与合同父母赠与一方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购房等事宜基于客观真实的情况共同作出如下约定: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为甲方购买如下商品房:__________,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第二条 乙方所代理购买的以上商品房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乙方不得对此房屋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及赠与等。
第三条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对此房屋进行抵押、出租。
第四条 购房首付款、按揭还款、抵押费、保险费等所有购房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支付,所有交款凭据由甲方保管。
第五条 该房屋产权证暂办至乙方名下,产权证由甲方保管,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将产权变更至本人名下或甲方指定的其他人名下,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 乙方有义务将本协议代理购房事宜通知乙方的所有利害关系人,保证其不得主张该房屋所有权利。
第七条 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四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赠与合同父母赠与一方篇二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乙方名义购房达成如下协议:
20______年11月30日,甲方以乙方名义购买______市______镇新村建设项目部21幢4单元4—2住房一套(以下简称“所购房屋”),乙方同意甲方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以上房屋。
甲方以乙方名义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以及将来因该房屋产生的利益(比如:升值、拆迁补偿等)和损害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购房首付款、按期付款等所有因所购房屋所产生的款项均由甲方承担处理;以上所有交款凭据均由甲方保管。
1、甲方享有对所购房屋全权占有、永久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
2、因甲方实际占有并使用该楼房,乙方不得做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甲方使用过程中,涉及必须乙方出面签名等事项应给予配合。
3、乙方及其亲属不得对该房屋主张任何权益,更不得作为遗产发生继承关系。
4、乙方负责将本协议购房事宜告知乙方的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父母、子女及配偶。
5、因甲方为该房屋的所有人及使用人,作为代理人的乙方和名义上的产权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对该楼房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等行为,乙方以上行为均无效,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乙方若就所购房屋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视为乙方违约;
2、对于乙方造成的违约行为,将由乙方负责,除应赔偿甲方购房、装修房及户口转迁产生的实际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房屋评估价值的10%计)。
1、甲方支付乙方壹仟元作为甲方借用乙方名义购房可能给乙方带来的风险补偿。所购房屋建成交房、产权办理下来后,乙方户口迁回原籍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3、自签约日起表示甲乙双方自愿同意达成协议内容,并履行协议义务
至房产证办理妥当,且房产证由甲方永久保管。
4、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和按印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证明人: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赠与合同父母赠与一方篇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上所述,如果儿女为父母出资买房的,那么双方可以选择签订一份买房协议书,当然给父母买房是为了给父母一个定居的地方,在父母去世后可以保证房产仍然是属于自己的,避免出现其他的意外,就可以选择签订买房协议书。
赠与合同父母赠与一方篇四
同事的女儿结婚,考虑到以后外孙上学问题,决定把唯一的一套房产赠与女儿。就武汉而言现在小孩上学,必须要有父或母所在地户口、房屋产权人也必须是父或母,而且房屋产权所有时间必须在五年以上才可对口入学。故为她起草“房产赠与协议”,也可供需要者参考。
甲方(赠与人):父亲身份证号
甲方(赠与人):母亲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人):女儿身份证号
甲方与乙方,系父母女儿关系,因为考虑到外孙上学问题,甲方自愿将由自己出资购买的名下房产一套赠与乙方(女儿)。并将该房产登记在女儿名下。按照合同法等有关的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名下房产赠与乙方(女儿)一人所有,乙方自愿接受该房产。该房产情况如下:
(一)、该房产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层室厅。
(二)、赠与房产的所有权证号为。
(三)、该房取得时间。
第二条、乙方必须尽心尽力赡养甲方,为甲方养老送终。
第三条、在甲方(父母)健在的情况下,该房屋的使用居住权归甲方(父母),乙方不得要求父母腾房。
第四条、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的所有权,不得擅自处理该房产,如有需要处理,必须双方协商决定。
第五条、如果乙方有违被该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收回房产或按市值收回房产全款。
第六条、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需费用有甲方承担。
第七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见证人:
年月日
赠与合同父母赠与一方篇五
我们在《新规则:2021年1月1日起,婚后买房,父母出资,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里讲过,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9条对父母在子女结婚后出资购房的出资性质进行了新的规定:有约定按约定,没有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赠与处理。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是从2021年1月1日开始生效,在这个时间之后买房产生争议的话,就会使用新规定。
经过案例检索(为排除登记对赠与一方还是双方的影响,我们检索的案例均是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情形),法院一般有以下四种处理方式:
1.直接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6条规定,首先考虑是否存在借款关系,父母的举证责任较小,即使没有借条的情况下,法院依然会认定是借款,夫妻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直接适用旧的婚姻法司法解释,认为父母应对出资属于借款进行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应被认定是赠与双方。
3.即使出资发生在2021年之前,仍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9条来认定出资性质,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会被认定是赠与双方。
4.出资发生在2021年之前,但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9该条规定系基于父母有赠与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解决的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的问题,不能由该条得出只要父母向夫妻双方转账用于购买房屋的行为,就是赠与行为。主张是赠与的一方应当举证是赠与,不然应承担败诉的后果。
总结一下:
就是无论是适用原来的司法解释还是新的司法解释,法院都有两种不同的处理,要么认定是借款,要么认定是赠与(对双方)。不过,在适用新司法解释的条件下,法院认定属于对双方赠与的案例占多数。
至于在适用新的司法解释还是旧司法解释的问题有不同理解,主要是因为父母出资时间与子女的离婚时间存在时间间隔。
如果房屋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
,这里还要区分两种情况:父母是全款出资还是部分出资。
父母出全资购房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的,如果出资发生在2021年之前,仍然会被视为是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因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有明确规定。
如果出资发生在2021年之后,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若干重点问题的理解与适用一文中的观点是仍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
还记得我们在《父母以买卖形式赠与房产,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文中讲过吗,父母以买卖形式将房屋赠与到子女一方名下,被认定为是对双方的赠与。
所以,2021年之后父母出全资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到底是对一方的赠与还是对双方的赠与,在司法实践中肯定还会存在争议。
在父母部分出资购房的情况下
,是借款还是赠与,法院仍有不同观点。在父母出资被认定是赠与的情况下,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也存有争议。不过可以预测,在新司法解释已经生效的前提下,被认定是赠与双方的可能性将会增加。
最好能与子女签订一份赠与协议,明确出资仅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
以下为一份父母出首付的赠与协议模板。
赠与协议
赠与人:
张某1,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
赵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
受赠人:
张某2,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
张某2是张某1、赵某的儿子,张某2于××年××月××日与王某登记结婚。现张某2欲购买a处房屋一套,张某1、赵某自愿为张某2出资50万元作为张某2购买房屋的首付,该出资视为对张某2一人的赠与,与其配偶王某无关。
张某2对此赠与表示接受。
赠与人:受赠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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