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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策划篇一
xx 县卫生健康局有关开展医疗机构安全风险排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范文(通用 6 篇)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部署,以监督制约公权力为核心,以单位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为重点,明确反腐败风险排查防范的重点和突破口,真正解决工作措施中的问题&lsquo 什么&rsquo 如何预防和控制问题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 xx 县卫生健康局有关开展医疗机构安全风险排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的文章 6 篇 ,欢迎品鉴!
xx 县卫生健康局有关开展医疗机构安全风险排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篇 1
近期,市xxx下发了《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并将于 5 月中旬到各区对档案安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此外,去年 9 月巴西国家博物馆毁于大火,最近法国巴黎圣母院发生重大火灾,今年以来国内也先后多次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一次又一次给档案安全敲响了警钟。
为贯彻落实市xxx通知要求,同时深刻吸取国内外重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筑牢档案安全防线,为庆祝新中国 70 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现下发此通知,请各立档单位按通知要求抓好整治工作。
一、总体要求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xxxxxx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xxx关于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标准、重实效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档案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摸清档案安全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全面落实责任,对各类档案安全风险隐患督促整改到位,全方位夯实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硬件维护、日常管理等工作基础,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毫不松懈抓好档案安全工作。
二、整治时间
20xx 年 5 月 17 日至 5 月 25 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档案馆、设立档案室或其他类型档案机构的各立档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档案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工作制度机制,迅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和问题整改,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档案馆主要负责人、各立档单位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是档案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档案安全工作要亲自抓、亲自管。
(二)开展摸底排查
通知》和《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对本单位档案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排查摸底,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处风险隐患。
(三)重点整治内容
1.档案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建设方面。重点检查档案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单位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是否为档案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否确定专门科室及人员具体负责档案安全。
2.档案安全工作应急机制建立方面。是否建立档案安全工作应急机制,档案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完善,与应急、公安、保密等部门是否建立了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是否进行了演练;是否建立档案排查整治台账。
3.档案实体安全管理方面。档案实体清查工作是否定期开展并建立台账;档案鉴定销毁工作是否开展;各门类档案是否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归档文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存在档案底数不清情况;是否发生档案丢失损毁现象;保管的档案是否有破损、霉变、字迹褪变、虫蛀等现象;档案原件确需出库时,登记档案卷件数量、卷件号、事由、时间、利用人等情况是否详细。
措施是否到位;档案库房是否有出租、出借改作他用的情况,是否存有危及档案安全的物品;档案库房及其设备的建设、改造、维修、装修等管理是否严格,安全风险是否已经完全杜绝。
(四)及时督促整改
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认真研究,逐一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要明确任务分工,将问题的整改落实到岗位,指定人员,档案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督办。要设定整改时限,抓好督促落实,对账销号。
(五)强化教育培训
要深入开展档案安全警示教育,筑牢档案安全的思想防线。要加强档案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使其覆盖全体工作人员。要根据《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和《档案馆防治灾害工作指南》等相关要求,抓紧对有关火灾、爆炸、信息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加以修改完善,尚无预案的要抓紧制订。要与应急、公安、保密等部门加强协作,建立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中最大限度保护档案安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区档案馆、全区各立档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是档案工作的生命线,严格落实档案安全责任制,认真制定整治方案,精心组织开展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的检查,根据需要邀请消防等有关方面的专业力量参与,切实把影响档案安全的风险隐患找准找全,确保档案绝对安全。
3.加强培训。区档案馆近期至少要组织一次消防应急演练,确保相关工作人员熟悉消防器材使用、应急处置流程和疏散逃生路径,熟练掌握报警、救火、逃生等基本技能。
4.及时报告。区档案馆、全区各立档单位在 5 月 25 日上午12:00 前将自检自查小结通过 oa 办公平台重要通知反馈至区委办公室督查室邢娟平台处,列明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区xxx将适时组织开展档案安全抽查,抽查结果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
xx 县卫生健康局有关开展医疗机构安全风险排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篇 2
市卫健委:
制度建设情况 1.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县各医疗机构制定了医疗质量及安全管理方案与考核标准,健全完善了各项医疗管理制度职责。医疗质量管理按照管理方案和考核标准的要求,定期深入科室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核心制度的落实,检查结果以质量分的形式与医院绩效考核方案挂钩,有效地促进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
2.加强医疗风险管理。
县各医疗机构制定医疗风险防范措施、医疗安全与医疗风险管理体系和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监管,做好药械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置工作。并加强医务人员医学伦理教育和增强法律观念的培训。
3.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
县各医疗机构通过召开职工大会的形式,对全员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并与各科室有关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加强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培训和考核。举办了医疗质量安全等培训。加强三基、三严的培训与考核。
4.加强宣传,提升能力。
了医疗机构职工对消防器材(如应急照明、消防栓、灭火器等)的使用及实操能力。
(二)涉医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情况 1.落实医疗安全监管职责。
县各医疗机构明确医疗安全岗位职责,建立医疗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建立重大医疗纠纷预管机制,制定突发纠纷事件等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处置医疗纠纷。加强了内部治安防范。
2.落实职责,全面防范。
(1)医疗业务方面的风险隐患。
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无论是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患沟通等都是易引发医患纠纷的原因。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小组定期对医务人员业务培训,使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认真落实病情告知制度,采取适宜技术,避免过度治疗、过度检查,畅通医患沟通渠道,保证医疗质量,提高患者对医院的满意度,努力减少医疗医患矛盾和纠纷。
(2)药品方面的风险隐患。
期抽查处方和住院病历进行处方点评,对不合格的处方和病历,按照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当事医务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加大了对处方和医嘱用药管理,保证合理用药,安全用药,减少诊疗过程中可能存在医疗事故风险隐患。
(3)医疗服务方面的风险隐患。
开设急诊病人绿色通道,实行 24 小时急诊服务和检查结果限时报告制,门诊实行导医导诊服务,确保患者就医有序、方便、快捷。
(4)开展排查,摸排线索。
通过日常检查、接收群众情况反映、接受医疗机构职工举报等多渠道摸排问题线索情况,暂时尚未发现涉黑涉恶等相关问题线索。
(三)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情况 1.医疗机构自行开展专项检查,
成立消防安全巡查小组。建立定时巡查和定期防火检查制度,结合各项专项隐患防范措施,突出对医疗机构部门的新装修、翻新、扩建、重点部位(如氧房、电房、仓库等危险地方)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对压力容器管道、锅炉、特种设备、电梯、车辆等生产设备均要求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定时检查,落实责任,对查处存在的问题,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始终保持及时排查、有效预防的高压态势。
2.对易燃易爆物品、医用放射性物质、有毒生物制剂等危险物质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及意外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教育,落实责任。使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灾害事故时,能及时开展救援工作。
并在重要部门(如保安室、急诊、住院病房等)配备防护设备。
(四)警医联动机制情况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公安局已联合开展对县各医疗机构督查;
县公安局在督查过程中,认真指导、监督了医疗机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开展;
目前未发现医疗机构周边存在乱点整治情况。
二、存在问题(一)目前有部份医疗机构科室人员对突发事件风险认识不够,在学习、培训、演练等环节中不够积极主动。
(二)有关处理突发事件的制度、措施、物资的配备还不够完善、充足。
(三)部分医疗机构监控设备、防爆装备、在建工地管理、疫情防控措施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一)坚持目标管理考评制度。县各医疗机构定期开展质量管理与改进的专题考评会,分别对医疗、护理、医技、院感、门急诊、药事、行政后勤及患者满意度等进行考评,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普遍存在重视专业知识而轻视质量管理知识的学习,质量管理知识缺乏,质量意识不强,这样就不能自觉地、主动地将质量要求应用与日常医疗工作中,就很难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加强医务人员的质量管理基本知识的学习,提高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与防范意识。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核心制度的落实。
1.要加强三基训练与考核,要不断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注重考核的实效,不能流于形式。
2.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的监控。
严格执行各项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要将工作做细,不能应付。要进一步加大医疗机构感染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力度,让每个医务人员都要认识到...
热点事件策划篇二
一、说明:由于活动准备较早,怕赞助会影响进度,所以在校学生会出台《申报活动流程》之前,自律会已经拉到赞助,在此望老师见谅。
二、活动背景:进入大学,有的同学选择当学霸、有的同学选择从事学生工作、有的同学加入自己喜欢的社团、有的同学选择社会兼职,剩下的则碌碌无为的荒度大学时光,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多的同学选择生足不出户,闭门玩电脑,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日子。
三、活动目的:旨在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外出娱乐的平台,于此同时增进宿舍之间的联系与友谊,在团队活动中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给大学生活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四、承办组织:由校学生会校自律会牵头,华侨大学电影协会、音乐协会协办,集三个部门的人力、财力、物力共同承办该项活动,在活动流程中分工明确,注入电影、音乐元素,通力合作使活动更加色彩纷呈。
五、赞助商:由“xpace真人密室逃脱”的黄明华老板全额赞助,提供千元现金及丰厚奖励(海南双人游,正规渠道),也受到大力支持,在老师同意批复后,就进行合同的签订。
六、活动的内容:以电影及音乐的形式呈现,包括才艺表演环节、团队协作环节、团队竞技比拼环节,在“我爱记歌词”活动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和改良,吸引力强、活动趣味性高,应该有较大的影响力。
七、活动举办时间:活动举办时间在期中考后,定于12月初,与学习并不冲突,也可以当做是期中考后的一次放松,帮助同学们更好的备战期末考,更好的适应大学生活,提升对华侨大学、学生处、校学生会的认同感。
八、活动的影响:活动过程中参赛者将会认识不同的同学,在团队协作过程中可以增进宿舍之间的友谊,对大一新生来说是一个意义深远的平台。
九、活动特色:
1.由校学生会自律会主办、华侨大学电影协会、音乐协会协办,强强联合。
2.活动新颖性强,同学认可度高,宣传效果好的话必然可以吸引大量的参赛者和观众。
3.活动以宿舍为单位,自行组队,旨在增进宿舍间同学的友谊。
十、自律会和本活动的关系:
1.本活动任何部门办都可以,但是自律会办该活动的目的在于以宿舍为单位申报、增进宿舍友谊;也希望可以鼓励大家走出宿舍多参与活动、扩大自己的人际圈。
2.楼栋自律会是校自律会的后备力量,参赛者与观众的安排都可以从楼栋自律会中调拨人员,可以把这个活动办成以楼栋为单位而进行比拼的活动。
热点事件策划篇三
6年前,朱伯荣从部队转业到浙江!
“士兵突击”
9月,已有15年军龄的朱伯荣成了德清县纪委的一名“新兵”。这意味着,他将从零开始新的职业生涯,只有拿出比在部队争第一、当标兵更大的干劲,才能在新的阵地有所作为、不辱使命。他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很快就从一名纪检监察队伍的“新兵”,变成了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
而这一切都得从学习开始。到纪委工作后,他一边抓紧自学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业务知识,一边自费参加了法律专业成人自学考试。步入纪委的头三年,他的业余时间全部用在了学习上,没有参加过一次同学、战友聚会。
几年来,他记下的读书笔记有100余万字,撰写各类体会文章50余篇,先后向县委、县政府和纪委监察局提交了《当前农村财务管理现状》《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等10余篇调研报告,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他撰写的《关于有效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对策研究》,被评为当年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优秀调研文章。
4月,他负责调查一起医疗纠纷,为在第一时间内摸清纠纷情况,防止事态扩大,他及时找相关医务人员了解情况,连续工作7天,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随后,他针对全县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置制度存在的不足,主动担负起解决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专题调研,历时半月完成了《关于如何规范全县医疗纠纷处置的调查报告》,得到了县主要领导的批示和好评,县政府根据调研成果及时出台了《县医疗纠纷处置办法》。
近几年,他始终盯牢征地拆迁、土地出让、农民减负、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热点焦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先后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25起,处罚金额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人,没有一起当事人要求行政复议;组织开展强农惠农、农民减负检查,共清退违规资金300余万元;受理调处征地拆迁件12件,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切实保护了群众的利益。
撬不动的脑筋
朱伯荣担任执法监察室主任这几年,找上门来的老同学、老战友以及亲戚朋友越来越多,有的希望他在执法监察当中对自己的项目睁只眼闭只眼,有的想请他与项目老板打招呼照顾自己的生意,还有的想让他在招投标等活动中给予协调帮助,等等。面对一张张熟悉、亲切的笑脸,他总是坚持原则,耐心劝说。
去年9月,全县经济适用房安置进入审核阶段,有一位老同学打电话来,说他的一个亲戚已经提出申请,并经所在居委会同意报到了县房管处,要他在审核时给予关照。作为审查监督小组成员,朱伯荣对此事异常谨慎,在集体会审时,他发现同学亲戚的家庭实际收入要比报告数额多出一倍,不具备享受经济适用房资格,表决时投了反对票。事后的一次聚会上,这个同学当面指责他:“朱主任在部队时间呆长了,脑子一点都不开窍!”他坦然地说:“我在部队就是钢铁战士,所以我的脑子你们是撬不开一丝缝隙的。”
对待身边亲朋好友违反原则的求助他无动于衷,对待那些有求于自己的工程老板、企业主甚至是相关部门的领导,他同样铁面无私。底,一位机关部门的领导给他介绍了一个做办公用品的老板,希望他给政府采购办打个招呼、帮个忙,他当时就婉言推脱了,表示政府采购办虽在自己的监督范围之内,但自己没有能力去控制采购招投标活动。没想到那个做办公用品的老板却三番五次找到他家中,先是送烟酒、购物卡,被他一一退回后,最后竟然在他家里偷偷放了一万元现金,他知道后当即跑到这位老板办公室,把钱退回。
到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以来,朱伯荣从不,不贪占任何便宜,以自己廉洁从政的实际行动,在机关和监察对象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两难中的选择
这么写道。他也是这么做的。他的父母年近70,而且两位老人分别在前些年遭遇车祸,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尤其是经过开颅手术的老父亲,落下了癫痫后遗症,需要长年吃药才能控制病情。屋漏偏逢连阴雨。近几年,他的岳母患上了直肠癌,手术化疗之后,生活无法自理;岳父又被诊断患上了前列腺癌,因年事已高,医院采取了药物控制的保守治疗办法。在如此严峻的家庭困难面前,朱伯荣虽然来回奔波,忙得焦头烂额,但他始终把事业和工作放在首位,没有因为照顾家中老人而降低工作标准。他刚调执法室监察室担任主任时,在编人员就他一个,是名副其实的“光杆司令”,后来临时借调了一个同志帮忙,也因业务不熟悉,只能边学习边工作。面对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压力大以及家中4位老人急需照顾的困难,他不怨天尤人,而是咬紧牙关,默默承受,拿出比常人多出数倍的时间和精力为岗位尽责、为老人尽孝。
7月中旬的一个下午,朱伯荣的老父亲突发癫痫病,与此同时,他的老岳父也高烧不止,两位老人的病情都非同小可,稍有耽搁就有生命之忧。他匆忙将两位老人送进医院治疗,刚跑完各种手续、把两位老人安顿好,领导的电话打了过来,告诉他一个乡镇的石矿出了安全事故,让他立即赶赴现场处理。一边是两位正躺在病床上挂水吸氧的亲人,一边是安全事故可能随时引发的不安定因素。虽然内疚,但没有丝毫犹豫,他马上跟爱人打了个电话,请她两边兼顾两位老人,随后火速赶往发生矿山安全事故的乡镇,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协助领导处置善后事宜、面对面地疏导围观群众,一直忙到次日下午。当他带着一身尘土再次走进医院病房时,两位老人都已转危为安,他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这些年,类似这样置他于两难境地的事情发生过很多次,而他选择的总是岗位职责。用他自己的话来概括:“我是军人出身的党员干部,再苦、再累、再难,阵地不能丢!”
热点事件策划篇四
为建立健全我院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提高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的质量和效率,指导各科室妥善处置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推动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xxx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 、报告要求
(二)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及损害人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分为三级:
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 2 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1)造成 2 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2)造成 3 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 3 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残疾。
(三)发生或发现存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上报时限:
1.医院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上报时限如下:
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日起 15 日内,上报有关信息。
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时起 12 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时起 2 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2.各科室在半小时内电话向医教科上报,书面上报时限如下:
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日起 2 天内,上报有关信息。
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时起 2 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时起半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四)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实行逢疑必报的原则,医院通过以下途径获知可能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时,应当按照本规定报告:
1.日常管理中发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
2.患者以医疗损害为由直接向法院起诉的;
3.患者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其他法定鉴定的;
4.患者以医疗损害为由申请人民调解或其他第三方调解的;
5.患者投诉医疗损害或其他提示存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情况。
(五)医院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上报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者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报告完成初次报告、核对后,应当根据事件处置和发展情况,及时补充、修正相关内容。
二、事件调查处理
(一)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者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后,医教科等主管职能科室配合科室积极采取措施,并对患方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避免、减少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维持正常的医疗秩序。
(二)职能部门职责:
• 医教科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
• 护理部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
• 感染办
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
• 药学部
药品(器械)安全(不良)事件
• 设备科
设备安全(不良)事件
• 后勤保障科
设施安全(不良)事件
• 监察室
服务及风纪安全(不良)
• 保卫科
安全不良事件
科室配合职能部门做好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查找事件的性质、原因,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分析整改成效,院科两级进行资料汇总。
(三)相关职能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调查分析,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最大限度的降低受害人的损失。认真查找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不良事件后,医院启动《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
(四)职能部门处理后,将《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反馈至医疗质量管理科,由医疗质量管理科统一备案。医疗质量管理科每季度对收集到的不良事件报告进行分析、汇总,跟踪不良事件的整改效果,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三、监督管理
由医疗质量管理科对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报告例数进行汇总,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兑现奖惩。
(一)医院鼓励职工主动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每上报一例,奖励 30 元。
(二)凡发现漏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情况,每漏报一例,视其情节轻重给予 100-500 元处罚;凡故意隐瞒不报引起医疗纠纷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 500-2000 元处罚。
(三)已经构成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由医院职能部门根据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于积极配合医院调查处理并认真整改的可酌情减轻处罚。
四、附则
(一)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诊疗过错、医药产品缺陷等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明显人身损害的事件。
(二)各科室应当按照本制度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谎报、缓报。
(三)本制度所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不包括药品不良反应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有关药品不良反应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报告,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制度所称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的核对,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及时性、完整性的核对,不涉及事件性质、原因、责任等。
(五)本制度由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制度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热点事件策划篇五
摘 要: 在我国,医疗纠纷已经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解决医疗纠纷时,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种种的社会矛盾,因而医疗纠纷的解决程序也应走上法制的建设道路,通过法律制度的明确规范避免此种敏感的社会问题所造成的矛盾冲突。
关键词: 医患; 纠纷; 法律; 调节
一、我国现行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及其缺陷
我国现有医疗纠纷解决机制本身不够创新,调查机构的调查方式单一,欠缺专业性民间调查组织和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就该机制整体而言,无论是其调解方式还是调查取证方式都十分单一,难以适应纠纷本身的纷繁复杂。并且该机制难以保证医疗纠纷的公平合理的解决――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往往容易出现因医患双方在医学和法律专业知识上的不对称造成的医患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实质地位不平等的情况,导致协商结果有失公允;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第三方调解者的独立性和中立性已逐渐受到公众质疑;人民委员会本身虽具有中立性和客观性较好,但其在进行调查调和时并无实际权限,往往仍需依赖于卫生行政部门的协助。另外,解决医疗纠纷的关键在于促成医患双方就损害赔偿金额达成一致,但医患双方往往在赔偿金的问题上分歧极大,进而又加剧了医患双方的矛盾。如何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从其他各国的经验来看,引进专业性民间调查组织和医疗责任保险是一种解决之道。
(一)专业性民间调查组织
专业性民间组织作用在于:
其次,专业性民间调解组织因其中立性从而保证了调查结果的公正性。卫生行政部门是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相互接触频繁,无论是其职责、业务还是工作人员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并且卫生行政部门往往以医院利益代表者的身份出现于公众视野中,因而其作为第三方调解者的中立性已遭到质疑,并且在实际制度的运作中,基于此种特殊关系,卫生行政部门确实难以保持其中立性,在调查过程中或多或少都会偏袒于医院一方。像此种“老子”查“儿子”的行政调查方法已非偶尔,从“假老虎”到“躲猫猫”再到“钓鱼执法”,因调查方难以保持中立性导致调查结果严重失实的事件实是在一遍又一遍重复上演。2002年由xxx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了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医学会,并规定了种种体现“程序正义”的制度,如规避制度、参与鉴定的医学专家的产生程序等等,力在使其保持足够的中立性。但是,医学会鉴定制度运行至今,医学会的中立性也已渐渐受到挑战。医学会依行政区划分级设立,从区医学会直至中华医学会,全部由医学专家组成,这些专家分别来自于本级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各家医院,并且都必须具有较高的学历和资质。当出现医疗事故时,医患双方或卫生行政部门都可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在组成医学专家组时,肇事医院的医学专家需回避,与肇事医生有亲属、朋友、同学等关系的医学专家也需回避。从医学会专家组的构成方式来看,其确实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中立性,但实际上,对于较低级别的医学会而言保持中立性有一定的困难,原因在于行政区划范围越小,在此区划内的各家医院之间联系就越紧密,其医学专家之间的关系也就越紧密,即便有规避制度的存在,患者又何以能够全面了解到各个医学专家之间是否存在某种私人关系。因而低级别的医学会在进行鉴定时,人情关系往往会不可避免地对鉴定结果产生影响。而另一方面,可以看到的是,医学会中的专家仅是医学专家而非是像法医这样的鉴定专家,在其长期遵守的职业操守中仅有救死扶伤之义务,而无保持鉴定人之中立性的职业要求,因而纯粹由医学专家组成的鉴定机构其中立性本身就先天不足。将医疗事故的鉴定处于这种由医务人员构成的封闭环境之中,难以鉴定结果的公正公平。
至此,我们不难得出结论,一个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与医疗机构、由医学专家和非医学专家共同组成的民间性调查组织才具有较高其中立性及专业性,从而得以保证医疗事故调查结果的准确和公正,并通过多角度多方位全面的调解方式,进一步推动医疗纠纷的顺利解决。一支合格的专业性民间组织首先应当独立存在于卫生行政机关和医疗机构之外,从而避免人情、利益关系的影响;其次,组织的组成人员最基本应包括医学、法律、保险、医政管理、法医、经济师等专业人士,另根据个案需求还可召集其他领域的专家;最后,专业性民间调查组织必须有其应有的社会、法律地位,有稳定的机构设置。
(二)医疗责任保险机制
医疗责任保险,也称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属专家责任险,在西方称为医疗过失责任保险,在我国台湾地区称为医师责任保险,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与保险公司订立医疗责任保险合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因为疏忽、过失,违反其业务上应尽的责任,直接导致病人病情加剧、伤残或死亡,依法应由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承保该业务的保险公司负赔偿责任的保险。
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在解决医疗纠纷这一问题上,有其不可代替的作用和价值。医疗责任保险兴起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得到迅速发展,至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欧美等国家已经逐步形成较为健全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目前,医疗责任保险在全世界范围内已经成为了一种重要的责任保险,其对于实现医疗风险的转移、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医疗责任保险分散了医疗机构承受的风险,有利于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众所周知,医务人员的工作直面着人的生命,具有一定的探索性,有些后果的产生也难以预料,导致医疗活动具有高风险性,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需承担较高的责任义务。由于骤然上升的医疗纠纷,加之患者维权意识的增强以及患者索赔金额的增加,许多医务人员为规避风险,避免自己承担医疗责任,采取了防御性医疗措施或过度性医疗措施,拒绝进行高风险的手术,原本已可凭借经验确诊却徒增许多额外的检查项目。医务人员此种减少医疗活动或徒增医疗检查以减少自身风险的方法不仅违背了其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也破坏了正常的医疗活动秩序,不利于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因而引进医疗责任保险,分散集中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身上的风险,使其摆脱损害赔偿带来的经济压力,全身心地投入于治病救人的医疗活动中去,从而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促进我国卫生事业正常发展。其次,医疗责任保险可缓解医患矛盾。近些年来,我国医疗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医患矛盾急剧升级,在某些地区已演化为暴利事件,医患之间的冲突俨然已经成为了一场两败俱伤的激烈对抗。2006年12月下旬,深圳市山厦医院的医务人员为保护自己免于受到索赔患者的人身伤害,连续数日戴钢盔上班,更凸显了我国医患矛盾的剧烈。而医疗责任保险的引入可以缓解医方与患方之间的矛盾。医患矛盾多基于索赔金额无法达成一致,而保险机构作为第三方介入,依照相关规定,负责处理纠纷、协商赔偿金额、支付保险金,避免医患双方直接接触;另外保险机构进行理赔相比医方赔偿更加快速,患者就可更容易更早地获得赔偿,从而避免患方与医方争执不休、矛盾激化,避免可能发生的恶性事件。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基于我国医患关系紧张,医患矛盾突出,医疗纠纷剧增的现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引入有其绝对的必要性。
二、我国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的协调发展需依赖于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专业性民间调查组织面临的法律问题
其次,专业性民间调查组织的调查程序无法律规定。因专业性民间调查组织是处于法律制度规定之外的医疗纠纷解决机构,其法律地位尚不明确,故而其调查程序、构成人员资质、人员构成程序、权利来源、调查范围等等程序上的问题都未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需法律加以强制性规定
美国于1898年就出现了医疗责任保险公司,约有10个州的法律强制性规定参加医疗职务保险是医生的法定义务,另外一些州如加里福利亚是将医疗责任保险看作是医院取得执照的重要考虑因素,还有一些州如印第安纳的医疗责任保险虽然没有法律的强制色彩,但其法案提倡医务人员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在美国,因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故医疗责任保险覆盖范围广,并一直处于运作状态。在英国,除有与美国相同的商业保险公司外,还另有一个互保险机构(nhs),即医生维权联合会、医生保护协会和国民医疗诉讼委员会三个各自独立的组织。这些组织均是非营利性的社团法人,因其公益性、互,入会医生所缴纳的保费要比商业保险的保险费低得多,且不会发生拒赔现象,承保范围广,覆盖医生在执业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赔偿责任,胜诉率较高。另外,该组织还为医生提供法律帮助。医疗事故发生后,只要医生及时通知该组织,其就会全面介入,代表医生与患者协商,保护医生免受患者家属的骚扰,甚至代医生进行诉讼或为医生提供法庭辩护,使得医生得以独立于医疗纠纷之外,安心执业。
我国自上世纪八十年末开始在深圳、云南、青岛、广州、黑龙江、内蒙古等省市先后建立了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进行试点,2000年开始逐步向全国推广。现在设有医疗责任保险的公司有中国人寿保险、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几家大型保险公司。相关省市也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引导医疗责任保险的发展。但从现状来看,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在发达国家风靡的医疗责任保险,在我国却遭遇了“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局面。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目前仍十分缺乏有关医疗责任保险的法律规范与措施,导致医疗责任保险处于松散状态,发展缓慢,覆盖率较低,远未发挥保险市场“大数法则”的规模效应。以北京市医疗责任保险的发展状况为例,1998年,北京市有19家医院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但因保费的计算厘定欠缺科学性,又无政策推动和法律强制,出现了不规定的承保、投保和理赔行为,到2003年,由市场运作的医疗责任保险濒临崩溃。2005年1月1日,北京市政府开始采取强制措施,规定所有非营利医院必须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因强制性措施的实施,北京市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才有所起色。此外,上海市、云南省政府也在采取措施推广医疗责任保险,而其他省市地区,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仍处于寒冬时期。
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对解决医疗纠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此点上文已述。而面对我国医疗责任保险难以广泛推行的现状,其最根本的解决方法就在于法律的强制规定。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在我国境地尴尬,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制度的缺失,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首先就必须在法律上明确它,强制推行,完善制度设计,这是其发展之根基。参考现行于欧美国家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我国应像美国一样以立法方式首先强制要求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但同时不能完全依赖于商业保险公司来分担风险,应学习英国建立此非营利性的自助保险机构,此外,政府也应投入资金,抵御医疗风险。而这种医疗责任保险模式的建立必依赖于法律明确详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