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某种工作实施结果的总鉴定和总结论,是对以往工作实践的一种理性认识。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作总结生活上篇一
由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将从11月15日起实施。从明天起,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违者将受到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条例规定,这些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当在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并要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供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不得设立互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条例规定,国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立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从事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设立审批。
条例还特别对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上网营业场所的消防安全作出规定:这些场所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营业期间禁止封堵或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者将受到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工作总结生活上篇二
国务院授权新华社今天播发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自11月15日起,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违者将受到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条例规定,这些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当在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并要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供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不得设立互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条例规定,国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立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从事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设立审批。
条例还特别对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上网营业场所的消防安全作出规定:这些场所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营业期间禁止封堵或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者将受到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近年来,中国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上网营业场所存在大量违法违规经营现象,经营秩序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火灾等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了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工作总结生活上篇三
霍山县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在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根据国务院、文化部及省文化厅关于整顿和规范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作部署,在工作中紧紧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全面进行了清理整顿。通过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我县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确定了工作目标和整治重点
加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是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充分认识到了网吧市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只有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真正落到实处,才能尽快实现我县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秩序的根本好转,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因此我们把网吧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确定为严厉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及超时经营行为;坚决打击在网上传播有害文化信息的行为;切实治理网吧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问题;坚决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整治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行为。
二、具体的措施
2、重点开展了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和超时经营整治行为
今年元月和4月份两次召开网吧经营业主大会,对网吧经营业主传达了上级关于对网吧进行清理整顿的文件精神,并将网吧违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了通报;与网吧签订了《互联网上网经营场所守法经营责任书》。为了贯彻落实文化部提出的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制定了由县政府转发并执行的《霍山县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霍山县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周行动方案》,联合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在4月26至30日、6月14至18日开展了两个整治周活动,查处网吧违规行为近20起,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还联合乡镇、街道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另外我局还根据市场特点调整了市场检查时间,采取每日下午16点上班20时下班,午夜搞零点行动等方式不定时、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加强市场的监管。通过这一系列的整治活动,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和超时经营现象有了明显好转,群众反映不再如以前强烈。对群众举报,做到了受理有反应,处理有结果,结案率达到100%,到得了社会的认可。6月份还把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的43家网吧予以曝光,让其在整改过程中接受社会的监督。依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金额达10万余元。
3、抓住重点,有效防止了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网吧的违规行为,最大的问题是接纳未成年人进入。问题存在不仅有网吧经营业主法律意识谈薄、唯利是图、铤而走险的因素,还有我们管理措施不到位,管理人员责任性不强,工作中满足一般性的检查有关。为此,我们在7月7日又召开了一次网吧业主大会,组织网吧业主继续学习网吧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其经营行为,强调暑期来临是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高峰期,要求他们合法经营,守法经营,自觉拒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同时,制定了《霍山县暑假期间开展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特别行动方案》,现正按方案要求进行实施。我们还将加大处罚力度,把那些多次(三次)违规的网吧吊销一批,腾出市场空间,扶持守法经营的。同时,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业务学习,提高执法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紧紧围绕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这个重点做工作,对违法违规经营场所予以从严、从重打击,防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4、解决难点,杜绝了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经过我们对市场监管,调查研究发现,经常接纳未成年进入的'网吧,主要是那些偏僻,小型,环境差,地处偏僻,电脑陈旧老化的网吧。这是网吧市场管理的一个难点。如,一些乡镇的网吧,离中心城区远,管理人员一个月难得检查一两次,是未成年人特别是小学生经常光顾的场所,经常是一群一群的进入。经过几年的管理,我们认为,大型网吧比小型网吧好管理,集中经营的网吧比分散经营的网吧好管理。大型网吧要违规,所担的风险大,不要说经济处罚,就是责令其停止整顿的行政处罚,它的损失也很大,所以就不敢冒这个风险。集中经营的网吧一家违规受到处罚,对其他的场所会起到震摄作用,只要管住了其中一两家经营违规的,其他的就管住了。所以在以后的发展中,宁大勿小。对那些小、乱、差的场所要慢慢让他们退出市场。
5、长效管理,为未成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自我检查报告来自范文搜-,仅供学习,请注明出处。工作总结生活上篇四
从长寿区政府官网上获悉,近日,区文化委、区公安局和葛兰镇政府联合对葛兰镇老街、葛兰镇枣子街、葛兰镇川主庙街等五家黑网吧经营场所进行查处,清理上网服务终端138台。一是区文化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教委、区残联和葛兰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制订查处方案,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区政府。二是区文化委、区公安局和葛兰政府联合对葛兰镇五家黑网吧经营场所进行调查取证,责令立即停止经营行为和拆除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三是区教委负责督促葛兰镇各中小学校加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引导学生自觉抵制黑网吧的经营行为。四是区文化委、区公安局和区工商分局联合督促电信企业停止为葛兰镇五家黑网吧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五是区残联、区民政局和葛兰镇政府按照自职责做好残疾人经营者的基本生活保障等后续工作。
下一步,区文化委将对全区无证文化经营场所进行排查摸底,及时查处无证文化经营场所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文化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工作总结生活上篇五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公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指通过计算机等装置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网吧、电脑休闲室等营业性场所。
学校、图书馆等单位内部附设的为特定对象获取资料、信息提供上网服务的场所,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为上网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服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上网消费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开展文明、健康的上网活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并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电信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分别实施有关监督管理。
第五条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也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
第六条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并对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二章设立
第七条国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第八条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三)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
(四)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五)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最低营业面积、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数量、单机面积的标准,由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规定。
审批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除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规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总量和布局要求。
第九条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十条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章程;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资金信用证明;
(四)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
(五)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条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设立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
申请人完成筹建后,持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到同级公安机关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批准文件。
申请人持公安机关批准文件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最终审核。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对申请人的申请,文化行政部门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公安机关经审核不合格的,应当分别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人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第十二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第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或者对营业场所进行改建、扩建,变更计算机数量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应当经原审核机关同意。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到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第三章经营
第十四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五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不得进行下列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的;
(三)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第十六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接入互联网,不得采取其他方式接入互联网。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提供上网消费者使用的计算机必须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不得直接接入互联网。
第十七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经营非网络游戏。
第十八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活动。
第十九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建立场内巡查制度,发现上网消费者有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所列行为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第二十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二十一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第二十二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
第二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并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在保存期内不得修改或者删除。
第二十四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职责,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标志;
(二)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
(四)营业期间禁止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五)不得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违法批准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或者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含有的内容的信息,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上网消费者有前款违法行为,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
(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
(三)经营非网络游戏的;
(四)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
(五)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
第三十一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的;
(三)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
(五)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的。
第三十二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利用明火照明或者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者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
(二)允许带入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三)在营业场所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的;
(四)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的;
(五)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
第三十三条违反国家有关信息网络安全、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电信管理等规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电信管理机构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件。
第三十四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被处以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五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第三十六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和违法所得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自11月15日起施行。4月3日信息产业部、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工作总结生活上篇六
岗位职责:
3.负责对内、对外发函、申请、通知等文件的起草工作;
6.负责组织公司工作总结、董事会报告等文件编制工作; 7.其它临时性工作。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行政管理或企业管理专业;
5.性格开朗,遇事冷静果断,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6.较强的学习能力,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工作总结生活上篇七
销售人员笔试试题
行政秘书笔试试题
行政人事笔试试题
基层管理人员笔试试题
销售人员面试试题
采购人员面试试题
管理人员面试试题
文秘助理人员面试试题
客户服务人员面试试题
分析决策能力
人际沟通能力
团队合作能力
情绪控制能力
灵活应变能力
团队领导能力
面试评估表
面试综合考核表
招聘笔试管理制度
面试实施管理细则
面试通知单
面试工作总结
结构化面试实施方案
工作总结生活上篇八
(一)机组检修情况
1、计划____项,实际进行____项,完成____项,未完成____项,未完成原因是__________。
2、简单总结检修中发现的重大缺陷、处理过程及结果。
3、检修后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方案。
(二)公用系统检修情况
1、计划____项,实际进行____项,完成____项,未完成____项,未完成原因是__________。
2、简单总结检修中发现的重大缺陷和隐患、处理过程及结果。
3、检修后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方案。
二、20____年度设备缺陷统计与分析
(一)设备缺陷及消缺统计数据
1、截止11月30日,全年发生设备缺陷____项,其中二类缺陷____项,三类缺陷____项。缺陷及时消除____项,占总数的____%;由于各种原因本周消除____项,占总数的____%;本月消除____项,占总数的____%;隔月消除____项,占总数的____%。
2、未及时消除缺陷原因统计:因备件未及时消除____项,占未及时消除缺陷总数的____%;因设备运行方式未及时消除____项,占未及时消除缺陷总数的____%;其他原因未及时消除____项,占未及时消除缺陷总数的____%。
(二)设备缺陷及消缺统计情况的分析
1、典型缺陷分析:根据统计确定主要缺陷类型并说明控制措施。
2、未及时消除缺陷的分析:对全年发生的设备消缺情况进行分析(从运行方式、机组检修、设备质量、管理、备品配件等方面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主要措施等。
三、技改及特殊项目完成情况
(一)逐项简单总结全年完成的技改和非标项目(项目名称、改造原因、改造后效果、资金使用情况,并注明是否上级公司批准的项目)。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简单总结技改及特殊项目工程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设备评级(年度)分析
1、设备健康评级统计数据(以11月份统计为准)
2、设备存在的重大设备隐患及缺陷
五、检修管理方面
1、简述各专业管理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简述本专业物资材料的使用情况:包含本年度计划资金、实际发生资金、生产及非生产浪费情况分析、超算的分析及控制材料费用的措施。
3、本专业人员情况(含外委单位)、问题分析及建议
六、20____年的重点工作
1、设备方面
2、管理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