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小区小店转让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依据双方协商及有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建筑施工合作中的权利、义务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平罗县锦绣华城
工程地点:新平中西大门对面
由甲方开发的锦绣华城______号楼,需要大量的沙石料,由乙方承包拉运。石子按每立方单价______________、沙子按每立方单价______________。
由甲方顶乙方房屋做为沙石料款。
顶房子为_____层、_______、该房面积为_______平米,每平米_______单价为元,楼号_______单元号________。
房屋如按揭,所有手续由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房屋内壁挂炉由甲方购买安装。乙方自此合同签订之日起,必须履行此合同义务,自房屋款顶够时就拥有此房屋的所有权和支配权,乙方有权将此房屋出售给他人,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此房屋售于他人或阻止、干涉乙方售房。如房屋款顶超,甲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将剩余运费款一次性付清。
房屋面积最终以面积认证书为主。房屋不动产税金由甲方支付办理。
小区小店转让合同篇二
甲方(转让人):
乙方(受让人):
根据《^v^城市房地产管理法》、《^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一、概况及转让内容
由乙方受让甲方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为工程顶账房地产(甲方顶账合同复印件见附件),有房屋所属权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现出售给乙方,房屋办理产权证时以乙方名义办理,在乙方结清购房款之前房屋仍属甲方所有,乙方有居住使用权。
(二)房地产座落: xxxxx小区, xx#楼xx 户。
(三)房屋建筑面积:xxxxx平方米,实际测量时房款由乙方多退少补。
(四)交房时间: xxxx年xx月xx日。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小区小店转让合同篇三
出受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所认购的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开发位于市街的物业,现房出售。
2、甲方同意乙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甲方开发的 ___ 栋 单元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单价为 元/平方米,总价为 元整。
3、分期付款方式
4、乙方应在本协议书签订后至 年 月 日前,带齐相关资料到___物管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同时交清购房款,乙方交付的购房首付款无息转为购房款的一部分。
5、若乙方未在本合同第3条约定期限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甲方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出售,乙方购房首付款不予退还;甲方在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时间内,若将乙方所认购物业另行出售,则甲方双倍退还乙方所付购房款。
6、乙方保证本合同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否则,因此造成的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即生效。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动作废。
甲方: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小区小店转让合同篇四
甲方:史丽宏,女,汉族,24岁,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现住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个体户,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郭丽娥,女,汉族,49岁,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现住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个体户,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实现债权,盘活资产,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房屋顶付欠款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有偿、自愿、诚实守信原则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截止20xx年6月6日,乙方总计欠甲方现金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元)整。
二、乙方用其所有的、位于北京市北苑路康斯丹郡小区1号楼2单元503室90平方米住宅楼房及楼房内的家具、设施、设备等顶付欠甲方现金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元)整。
三、乙方下欠甲方现金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元)整,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前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顶付甲方的楼房按揭贷款本金及利息均有乙方按期足额偿还。
五、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将顶账楼房及其一切房产
小区小店转让合同篇五
甲方:史丽宏,女,汉族,24 岁,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 胜区人,现住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个体户,身份证号 码: , (以下简称“甲方”。 )
乙方:郭丽娥,女,汉族,49 岁,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 胜区人,现住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个体户,身份证号 码: , (以下简称“乙方”。 )
为了实现债权, 盘活资产,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合 根据 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房 、 屋顶付欠款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有偿、自愿、诚实守信 原则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截止 xx 年 6 月 6 日,乙方总计欠甲方现金人民 币肆拾万元(400,000 元)整。
二、乙方用其所有的、位于北京市北苑路康斯丹郡小区 1 号楼 2 单元 503 室 90 平方米住宅楼房及楼房内的家具、 设 施、设备等顶付欠甲方现金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 元) 整。
三、乙方下欠甲方现金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 元) 整,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前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顶付甲方的楼房按揭贷款本金及利息均有乙方 按期足额偿还。
五、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将顶账楼房及其一切房产 手续交付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