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工作中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问题进行的专门性总结,总结某一方面的成绩、经验。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消费投诉工作总结篇一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共创xxx消费和谐xxx做好20xx年消费维权工作,xx区商务局结合xxx3·15xxx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开展酒类普法宣传咨询工作,现就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为确保我局的普法宣传活动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我局党组领导高质重视,及时成立了“普法宣传月”领导小组。根据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普法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把宣传活动作为加强商务局酒类普法宣传、执法的重要内容,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领导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由于我局领导重视、组织有序、保障有力、有力地促进了对酒类普法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学习商务法和《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是全局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也是“3·15”普法的.内容之一。商务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领导,取得了实效,做到宣传人员、宣传内容、宣传时间、宣传效果四落实。
坚持普法宣传与依法行政相结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是商务局普法宣传活动的落脚点。一是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准则,坚决执行商务工作各项法律法规,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职尽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改进作风建设;三是从严执法,继续加大对酒类市场秩序的不良行为进行整治;四是高度重视维护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坚决贯彻全面、协调、可持续和统筹兼顾的原则,把贯彻各项法律法规放在第一位,坚持依法、按程序、便民等各项措施,坚决遏制不良行为的发生,努力实现企业和群众满意的机关;五是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坚决纠正工作中不良行为,以便为下次更好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参加了“20xx年3·15消费维权”、“20xx食品安全宣传周”“20xx节能环保宣传周”、“20xx信访宣传周”等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共计接待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传单及宣传资料3000余份,利用布置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对商务领域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宣传。
全年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酒类流通市场集中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8台(次),执法人员20余人次,主要检查了超市、商行、散酒坊等28家。进行行政罚款处理1家;没有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的13家,已口头警告,责令限期整改;走访酒类经营商超及餐饮店247家,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对随附单管理不规范的经营者进行了宣传教育工作,要求每次进货必须索要酒类流通随附单,并建立台账,将随附单按日期装订保存。通过检查宣传,提高了酒类经营者规范管理的意识,进一步净化了酒类经营市场,依法经营。
我局在消费维权工作中能够联系工作实际,做到“六个结合”,做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相结合;同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相结合;同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全局法治化管理水平相结合;同继续以深化商务工作相结合;同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制观念相结合;同加强干部培训工作,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相结合。我局将进一步做好各类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充分认识法律法规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崇高地位和重要作用,把为人民群众做好普法宣传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消费投诉工作总结篇二
本地区现有消费人口万人,占地面积平方米,占地面积平方米,居住房类别平方米。居住人口万人,占地面积342489平方米,居住房类别17776平方米。
二、基本情况
我县属高危行业,是高危行业之一。为加快我县高危行业发展步伐,提高我县消费市场竞争力,xx年底,高危行业总产值达亿元,比xx年提高,其中:高危行业总产值万元占比、xx年高危行业总产值达万元占比,比xx年提高。
xx年我县在产品中,主要产品有:
一)高危产品生产经营企业
1.高危企业:全县21家高危企业,其中高危企业4家,高危品生产企业3家,高危物流配送中心4家,其他26家。
2.高危物流中心:高危产品额达万元,比xx年提高;
3.高危物流运输:全县物流车辆41辆,其中货运车辆18辆、货运车辆13辆,货运车辆24辆。
4.高危品加工企业:全县物流加工企业44家,其中物流加工企业5家,物流配送中心2家,运输车辆44辆。
5.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全县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19家,其中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5家,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5家。
6.企业消防和道路管理:全县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1974户,其中高危企业154户,危化品生产经营户37户,危化品生产经营户3户,其他50户,高危作业场所270户,危化品生产经营户30户。
三、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领导,加强监管。高危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关系到我县社会稳定发展大局,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坚持从严治企、依法办事,严格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管理,严格监督。为加强我县危化品管理工作的领导,我们建立健全了高危企业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了危废管理制度及监督检查制度,对危化企业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档案。
1.高危物品经营企业
1.高危作业场所:县高度重视高危作业场所、危险化学品经营场所建设,投资50多万元,对高危作业场所进行了整顿,目前,该所已正式批准建设,并在建工程正处于施工中。
2.高危作业场所:高危作业场所的建设工作由县危化局统一组织进行。
3.高危物品经营场所:高危作业园区内的高危作业场所都配置了灭虫剂和防蝇设施,有效地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了企业消灭高危作业场所和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
三、存在问题:
1.高危物品运输环节:由于我县属高危行业的特殊性,企业多以农资作业为主,运输环节较复杂,安全管理难度较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这些情况直接影响到我县的社会稳定。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环节:我县危化企业主要是生产加工、储存、使用企业,且各企业生产、经营产能均处于一定的规模,但是高危作业场所多以农药、兽药作业,危险作业场所多以生产加工、储存和使用企业为主,这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多以生产、贮存和使用企业为主,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这些危险作业场所多以农药、兽药及其他有毒作业场所为主,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这种安全隐患较多的企业主要是农药、兽药及其他有毒作业。
四、建议
1.加大对高危作业场所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危险作业场所的各项制度,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的监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及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要进一步加大对危化产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及监管措施,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处理,对发生事故的,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要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的
消费投诉工作总结篇三
一、抓好新《消法》等法律规章的贯彻实施。《消法》颁布实施20年来,经过首次较大规模的修改,新《消法》于今年3月15日起正式施行,与新《消法》配套的法规、规章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也于3月15日起同步实施。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新《消法》和配套的规章,指挥中心制定了贯彻实施新《消法》工作方案,一方面组织全系统内部人员培训工作。1月9日,组织召开全市工商系统贯彻落实新《消法》培训视频会议,邀请省工商局消保处程翔云副处长为大家进行新《消法》解读和授课。各县级局通过聘请律师授课、专家点评、典型案例研讨等形式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全市系统在2014年1月30日前完成全员培训工作。另一方面抓好对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各地结合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开展宣传新《消法》、消费咨询、消费教育等活动;组织全系统开展以“倾听消费者心声、解决消费者难题”为主题的“12315社会开放日”活动,宣传新《消法》,征求意见建议,解决维权难题;各县级局依托43个省级12315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点,举办面向经营者层面的新《消法》知识培训讲座,提高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的自律意识。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录制《聚焦维权》专题片,播放《12315守护您身边》等公益宣传片,宣传全系统消费维权成果,提高法律素养,促进社会消费维权工作。
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和深化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按照新《消法》和《工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实施办法》规定,依法按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上半年,全市12315消费维权服务网络共受理投诉1808件,已办结1793件,诉求办结率99.1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8.33万元;受理举报371件,已办结366件,办结率为98.65%,罚没款4.69万元;指挥中心解答消费咨询3387件,占受理总量的60.85%,参与或指导调解疑难、较大投诉件76件;全系统运用12315行政调解与法院诉讼调解衔接工作机制消费调解确认312件,为挽回消费者损失63.02万元;全市省级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受理投诉580件,已办结576件,和解息诉率97.2%。深化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利用消保网发布消费教育、消费警示16篇,发布12315数据分析报告7期,依据数据分析结果,对被投诉较多的企业、行业开展行政约谈3次。
三、深入推进12315“诉转案”工作。在2013年制定《12315行政调解与行政处罚衔接工作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上半年,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诉转案”具体操作规程和“诉转案”工作考核办法,加大“诉转案”工作力度,全市12315机构通过消费投诉筛查案源线索66条,移交办案机构立案查处17件,罚没5.92万元,其中立案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7件。下半年,市局将开展“诉转案”、“消费侵权案件”量化比较考察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在12315消费投诉举报中筛查案源线索,在案源线索中查找违法,在查处中提升维权服务效能。
四、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监管执法,维护消费安全。一是突出重点领域,部署专项整治执法。根据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关于开展流通领域服装质量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从3月26日起,以儿童服装、内衣等为重点品种,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流通领域服装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销售不合格和假冒违劣服装案件9件,案值3.22万元。根据省工商局、xx市食安办转发国务院食安办等3部门《关于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商职能,重点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侵权仿冒、虚假广告、无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扣假冒伪劣食品数量69.5公斤,取缔无照食品经营户3户,立案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5件。
二、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根据《福建省工商系统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方案》(闽工商消〔2013〕418号)文件精神,上半年,流通领域商品以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为重点,服务领域以美容美发业、洗染服务业、快递服务业、通信服务业为重点,继续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工作,1至6月,全市系统共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案件数17件,罚没金额30.514万元;共立案查处有关服务领域违法案件53件,罚没金额12.48万元。
五、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根据新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和2014年度省局重点商品抽查检验安排,从5月5日开始,指挥中心开展以儿童服装、成人内衣为主要品种的纺织产品的抽查检验工作,监测区域以市区主要服装批发区、百货、超市、大卖场为主,检测甲醛含量、色牢度、禁用偶氮染料、纤维成分及含量等项目指标,共抽检40个纺织品样品,经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依法认定8个样品为不合格商品,指挥中心已通知梅列、xx区工商局责令被抽样的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并配合两区工商局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依法处理。4月份,根据省局消保处抽检计划,配合省局商品检验分局在三明辖区抽检化肥商品,经省局商品检验分局检测,依法认定xx县工商局辖区3户经营者3个复合肥料样品为不合格商品,指挥中心已通知xx县工商局责令被抽样的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并组织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依法处理。全系统通过执法抽样取证检测,依法查处不合格化肥商品8吨和一批不合格装饰装修材料等商品,立案7件,罚没4.404万元。目前,指挥中心正在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流通领域柴油商品抽查检测工作。
消费投诉工作总结篇四
20x年,**************区**********************公司在*********委员会的领导下,在***************领导下,按照国家、*************标准,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改善服务为宗旨,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实现我司全年无重大、无重复、无重复、无重复和重复的生产安全事故,较好的完成了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
20x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提高企业形象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以质量为中心,通过多种宣传途径,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理念。一是利用宣传栏、宣传单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倡导科学、文明的消费理念;二是组织员工开展“节约一张纸,从身边做起”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公司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宣传途径,向广大消费者和消费者宣传节约用纸、节约用电和爱护公物的理念。通过开展各项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企业文化,营造了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和公司良好的社会信誉。三是加大了对节能的宣传力度,组织员工深入社区居民、学校、企业、学校等进行现场消费咨询活动,并发放节能宣传单、标语等宣传品,向广大群众宣传节能知识。
2、积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各项活动
存在问题
3、由于我司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在节能降耗、科学管理方面的工作做的还不够到位。
4、在节约用水方面,有许多员工对用水节电和节料节约方面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浪费现象。
20x年工作计划
5、进一步加强日常节能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以节约为主,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做到人走灯灭。
6、加大节能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使大家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以节约为宗旨,以节约为荣,以浪费为耻,以节约为耻,以提高全员节约意识,增强我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7、继续加强节水节电和节水节电管理,加强对水龙头、水表的管理,减少水能的浪费现象。
消费投诉工作总结篇五
一、专项整治及维权执法工作方面:
按照市局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安排并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加强老年人、残疾人消费维权”“加强妇女消费维权”等工作。
1、各工商所对校园周边食杂店、小商店及小饭桌进行检查,净化师生消费环境;在辖区中、小学校建立消费投诉站,加强与学校联络员联系,做好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及师生消费投诉工作。
2、各工商所设置老年人、残疾人消费投诉绿色通道,及时为老年人、残疾人处理投诉、举报。
3、加强与妇联工作联系,共同维护妇女消费权益,制定工作机制,及时受理妇女举报及投诉。
继续查处餐饮业设置最低消费、强制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费用等违法行为,抓好重点商品和有关服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查处家用电器、服装鞋帽、装修材料行业中的违法行为。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案件110起,结案98起,罚没款99.48万元。
二、重点商品的检测抽查:
按照市局要求,制定本局的重点商品抽检检测计划,上报市局,配合市局对我局辖区华凌市场20个批次的装饰装修材料进行抽检。
10月13日至17日在华凌市场受自治区工商局委托与质量检测部门对家具(140批次)、地板(40批次)共180批次进行抽检,并抽检结果发放到被抽检单位。
三、12315“四个平台“建设:
2014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我局受理12315网络分流转办及自办案件,1855件,其中:申诉1623件、举报232件,已办结1855件,办结率100%;申诉案件调解成功1474件,调解成功率91%,争议金额2368.91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1.06万元。
能够及时办理分流,督促办结案件,未出现案件推诿、干部服务态度恶劣情况。
市局转办网络问政案13起,规定时间办结,并答复市局消保处。
“新疆消费维权”网络平台受理各类消费维权案件52起,已调解成功51起。
四、“一会两站”工作:
对79个“一会两站”2013年工作进行考核,共16家“一会两站”单位和16名“一会两站”工作人员因工作成绩显著,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认可,被市工商局、市消协评为2013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行在册登记,及时更新“一会两站”在册名录,目前我区共有街道、管委会10个,社区139个,村6个,已建站79个。对新设立还未建立“一会两站”的社区进行统计,由消保科统一向市消协申报,争取我区“一会两站”覆盖率达到100%。
按照乌消维办发﹝2014﹞3号《转发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改进和加强我区消费维权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结合片区实际情况推荐消费者协会分会6个和消费维权教育宣传、服务站12个,已向区政府请示,已上会研究通过。
五、12315“五进”工作:
大力推进12315“五进”工作,及时清理消费维权服务站,保留投诉量集中,工作较为规范的服务站,目前我区在商场、企业、超市、市场、景区已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16个,目前受理投诉量654件。
六、消费教育引导工作:
件。活动月期间(3月1日——4月15日)受理申诉举报案件360起,办结36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18万元。
亚博会期间,受理现场咨询12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摆放消费维权指示牌8块,设立消费维权岗1个,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8起,挽回经济损失25538元。
七、亮点工作:
1月14日申请开通新疆《消费警示》平台,坚持每天在《新疆消费警示》平台发布消费警示、典型案例及最新法律法规,提高关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该平台开通的消息已被各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并得到消费者的不断关注及好评,目前,关注该平台人数450人,信息阅读人数39495人,阅读次数112126次,分享转发5504次。
八、业务督导工作:
组织集中学习新消法,提高干部处理投诉能力,认真分析工作重点,每月到工商所业务指导,促进消费维权工作顺利开展。
九、宣传工作:
我局先后组织开展“3〃15在行动大型咨询服务活动”、12〃4普法日新《消法》宣传服务活动、3〃15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新《消法》,讲解新《消法》,活动期间,通过在各led显示屏上播放新《消法》内容、悬挂宣传布标、摆放展板、现场发放资料、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使消费者了解该法,学会使用法律维权。
为进一步落实新《消法》普及工作,我局组织企业代表、个体经营户集中学法3次,并在3〃15活动月期间将宣传工作深入学校,使同学们了解如何在消费过程中进行自我保护的相关知识,讲解“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及提高消费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常识;进入社区,和社区干部共同向群众解答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相关知识,发放相关宣传材料,将工商职能与社区工作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进入超市、企业,通过设置咨询服务台、制作led宣传视频、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消费知识,受理消费投诉等活动,紧紧围绕“履行社会责任,保障消费安全”主题,全面宣传、认真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宣传活动使经营者依法履行自身义务,使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新法宣传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为我局贯彻落实新《消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十、大维权工作:
信、和谐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
按照市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为使水磨沟区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水区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区政府办、区工商局、区卫生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文体旅游局6家单位组成的考核组,对水区30家成员单位进行半年工作考核,同时做好材料搜集整理及上报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年终考核正在进行中,我科室负责收集30家成员单位工作总结及材料并上报市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评定。
水磨沟区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得到上级认可,被评为优秀单位,全市系统排名第一。
十一、工作存在的不足
1、对工商所的业务督导不够,各类专项整治虽然按时开展,但整治力度不度,效果不好。
2、科室消费维权案件查办工作不力,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案件任务。
全年工作已告一段落,目标责任状的目标要求已基本完成,但工作仍存在不足之处,需要继续努力和改进工作方法,争取圆满完成上级安排的目标任务。
水磨沟区工商局消保科
2014年12月25日
消费投诉工作总结篇六
xx年基层中医指导科在医院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各临床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开展基层指导工作,围绕年初工作计划及医院业务建设目标,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了创建全省特色中医医院的工作,并按照要求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开展了对基层卫生院的中医药业务指导,全年共安排20人次中医专家组成员到基层进行培训、讲座及技术指导,提高了基层医务人员应用中医药的水平。
三、根据卫生局的安排今年开展了一次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中级以下中医药人员的培训,制定了培训计划及教学安排,培训结束后并组织了考试提高了中医药人员的中医理论水平及实际操作能力确保了培训质量。
四、根据卫生局的安排今年开展了一次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培训,制定了推广培训计划及教学安排,培训乡镇卫生院及乡村医生216人,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今年组织开展了中医药知识专题讲座两次重点介绍了中医药发展的新动向、新进展及新技术等内容。
六、全年组织中医药人员下乡开展中医药知识宣传活动四次,发放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材料3000余份开辟中医药知识宣传专栏四期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中医药防病治 病知识提高了广大群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度。
七、开展了与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协作及对口援助工作,今年共援助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及器械价值近两万元人民币,免费接受了10名基层卫技人员来我院进修学习,提高了基层卫技人员的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