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计划吧。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将时间、有限的资源分配给不同的任务,并设定合理的限制。这样,我们就能够提高工作效率。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计划书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工作计划材料篇一
根据省局《20xx年安徽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计划》(皖食药监械[20xx]58号和《20xx年全省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为切实解决保障当前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公众用械安全隐患,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了检查。
我县日前拥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4家,医疗器械零售企业31家。具有三类医疗经营资格企业8家,其中具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资格的企业5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300余家。
(一)全面整治、突出重点
在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专项检查活动中,重点开展了计划生育用械、医疗机构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购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原辅料采购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1、整顿和规范医疗器械生产
(2)督促二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顿,并将整顿报告报至我局。
2、整顿和规范医疗器械流通秩序。
(1)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xxx范围经营等违法活动;
(2)加大医疗器械零售企业购销记录不完备等违规行为。
(4)开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对供货方资质、购销记录、产品质量和库存条件进行检查。
3、整顿和规范医疗器械使用秩序。
(1)对我县辖区内的3家县级医疗机构和36所乡镇卫生院开展全面检查。
把外科、检验科、妇产科、检验科的医疗器械作为重点,认真审查供方提供的资质证明和产品注册证,并对照国家公布的假劣医疗器械数据库进行检查。
(2)对农村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重点品种进行逐一核对,检查产品资质和可追溯情况,规范其医疗器械的`购进和使用。
(3)宣传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知识。
在20xx年中,我局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涉械企业150多家(其中生产企业2家,批发企业4家),出动300多车次,取缔无证经营医疗器械户2家,查获假劣医疗器械20多种。达到对涉械单位监管的`100的履盖率。
20xx年工作思路
一、充分发挥“两网”监管资源,加强对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使“两网”积极发挥作用,认真开展对处医疗器械的监督和举报案件查处。
二、在完成日常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管,保证每年二次以上的监督检查。
三、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加大监督力度,对重点品种和容易出问题的品种予以重点监测。
四、加强对医疗器械产品的外包装标识进行监督检查。尤其对农村市场所出现的夸大适用范围的医疗器械进行检查。
五、加强广告监测。
六、建立健全监管档案。
工作计划材料篇二
在过去的5个月中,销售部在工作中也面临了一些问题:
1,目前汽配市场鱼龙混杂,副厂件较多;
4,公司的订单周期较长,订单执行还存在不到位的情况。面对以上问题,希望公司领导加强打假力度,满足部分经销商的观望心态的同时予以强力威慑。
(一)线下业务扩张目前在上海市场我司已有一定的影响力,年后将会有更多的经销商从我司走货。针对汽配行业这个全国性的大饼,我们必须将视野放大:一是先以周边省份如浙江、江苏、安徽作为突破口;二是大众车型保有量大的北京等其他省份。
工作计划材料篇三
根据医院需要和院领导对设备管理工作的要求,在总结20xx年度设备管理的基础上,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我们制定出20xx年度设备管理工作计划。
20xx年工作思路是进一步建立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医疗设备管理体系。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完好率,减少或杜绝人为损坏,保证医疗设备处于最佳状态。
(一)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
(二)维修保养停工率小于5%
(三)杜绝重大设备责任事故。
(四)设备维修费用率符合医院规定要求。
(五)加强资料管理,确保其真实性、准备性和实用性。
(六)建立建全设备台帐及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一)转变设备管理思路,加大医院设备管理力度,保证医院正常经营,对重要设备的维护保养,通过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保障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二)组织专项设备管理活动,在做好日常设备管理的基础上,开展“降低消耗、增收节支”的'活动。
(三)编制落实设备的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做好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益。
认真作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制度。保证设备的平稳运行是设备管理的核心,在新的一年中为临床一线的医疗活动保驾护航。
工作计划材料篇四
为全面深入治理高值医用耗材,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办公厅的决策部署及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xx〕1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理顺高值医用耗材价格体系,完善高值医用耗材全流程监督管理,净化高值医用耗材市场环境和医疗服务执业环境,实现高值医用耗材阳光交易,推动形成高值医用耗材质量可靠、流通快捷、价格合理、使用规范的治理格局,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
(一)完善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高值医用耗材虚高价格
1.明确治理重点。根据国家明确的治理范围,将自治区统一发布的治理清单作为重点治理对象。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一的高值医用耗材分类和编码标准。(各县(区)医保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保障科、基金监督管理科(法制科)负责落实)
2.强化监督管理。利用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和医保支付平台,对高值医用耗材质量、价格、采购、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管。(各县(区)医保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保障科、基金监督管理科(法制科)负责落实)
3.实行高值医用耗材目录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统一医保耗材目录有关要求,对高值医用耗材实行目录管理。(各县(区)医保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保障科负责落实)
4.完善分类集中采购办法。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公立医疗机构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须在采购平台上公开交易、阳光采购。逐步推行以带量采购为基础的分类集中采购。将医疗机构采购高值医用耗材情况纳入日常监管体系,与医保支付挂钩。(各县(区)医保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基金监督管理科(法制科)负责落实)
5.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实现全部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因取消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财政适当补助、做好同医保支付衔接等方式妥善解决。(各县(区)医保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保障科、基金监督管理科(法制科)负责落实)
6.落实医保支付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医保支付政策,医保基金和患者按医保支付标准分别支付高值医用耗材费用,引导医疗机构主动降低采购价格。(各县(区)医保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基金监督管理科(法制科)负责落实)
(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控高值医用耗材不合理使用
7.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管理。将国家和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管理有关考核指标,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内容,对违反协议情况通过约谈、警示、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以及暂停或解除协议等方式进行处理。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黑名单”制度,完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各县(区)医保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三)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8.完善质量管理。落实国家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实现从源头生产到临床使用全链条追溯医疗器械通查通识,加强全生命周期监管。(各县(区)医保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9.强化流通管理。规范购销合同管理,探索通过“两票制”等方式减少高值医用耗材流通环节,推动购销行为公开透明。加强对市场流通环节高值医用耗材的监督抽检,建立完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制度,及时信息共享并公示,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和预警,强化履约管理。(各县(区)医保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10.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持续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涉及高值医用耗材典型案例通报力度,形成震慑。(各县(区)医保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基金监督管理科(法制科)负责落实)
(四)完善配套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1.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以及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利用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腾出的空间,在总体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结构,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比价关系,促进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在医疗总收入中的比例,为理顺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创造有利条件。(各县(区)医保局、医疗保障科负责落实)
1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支持和推进市级统筹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按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促进医疗机构主动控制高值医用耗材使用。(各县(区)医保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医保局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县(区)医保局局长、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和局机关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市医疗保障系统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疗保障科,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有关事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在集中学习、安排部署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密切协调配合,确保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措施落实落地。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反复学习、及时准确解读政策,深入宣传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工作的意义、措施和成效,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工作计划材料篇五
原材料:购进熟料万吨,水渣万吨,石粉及米石万吨,粉煤灰8000吨,石膏8000吨。
设备及备品备件按需购买。
管理安排
一、多渠道收集信息
三、加强仓储管理
对新上岗的库管,增强培训和学习,以对各种材料及备品备件的库存做到心中有数,少于一定库存的时候及时告知领导,方便安排采购。
四、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多与其他部门沟通合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虚心与其他部门交流好的工作方法。
工作计划材料篇六
为全面深入治理高值医用耗材,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v^办公厅、自治区人民办公厅的决策部署及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0〕1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理顺高值医用耗材价格体系,完善高值医用耗材全流程监督管理,净化高值医用耗材市场环境和医疗服务执业环境,实现高值医用耗材阳光交易,推动形成高值医用耗材质量可靠、流通快捷、价格合理、使用规范的治理格局,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
(一)完善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高值医用耗材虚高价格
1.明确治理重点。根据国家明确的治理范围,将自治区统一发布的治理清单作为重点治理对象。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一的高值医用耗材分类和编码标准。(各县(区)医保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保障科、基金监督管理科(法制科)负责落实)
2.强化监督管理。利用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和医保支付平台,对高值医用耗材质量、价格、采购、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管。(各县(区)医保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保障科、基金监督管理科(法制科)负责落实)
3.实行高值医用耗材目录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统一医保耗材目录有关要求,对高值医用耗材实行目录管理。(各县(区)医保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保障科负责落实 )
4.完善分类集中采购办法。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公立医疗机构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须在采购平台上公开交易、阳光采购。逐步推行以带量采购为基础的分类集中采购。将医疗机构采购高值医用耗材情况纳入日常监管体系,与医保支付挂钩。(各县(区)医保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基金监督管理科(法制科)负责落实)
5.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实现全部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因取消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财政适当补助、做好同医保支付衔接等方式妥善解决。(各县(区)医保局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保障科、基金监督管理科(法制科)负责落实)
6.落实医保支付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医保支付政策,医保基金和患者按医保支付标准分别支付高值医用耗材费用,引导医疗机构主动降低采购价格。(各县(区)医保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基金监督管理科(法制科)负责落实)
(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控高值医用耗材不合理使用
7.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管理。将国家和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管理有关考核指标,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内容,对违反协议情况通过约谈、警示、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以及暂停或解除协议等方式进行处理。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黑名单”制度,完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各县(区)医保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三)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8.完善质量管理。落实国家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实现从源头生产到临床使用全链条追溯医疗器械通查通识,加强全生命周期监管。(各县(区)医保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9.强化流通管理。规范购销合同管理,探索通过“两票制”等方式减少高值医用耗材流通环节,推动购销行为公开透明。加强对市场流通环节高值医用耗材的`监督抽检,建立完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制度,及时信息共享并公示,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和预警,强化履约管理。(各县(区)医保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10.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持续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涉及高值医用耗材典型案例通报力度,形成震慑。(各县(区)医保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基金监督管理科(法制科)负责落实)
(四)完善配套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1.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以及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利用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腾出的空间,在总体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结构,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比价关系,促进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在医疗总收入中的比例,为理顺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创造有利条件。(各县(区)医保局、医疗保障科负责落实)
1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支持和推进市级统筹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按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促进医疗机构主动控制高值医用耗材使用。(各县(区)医保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医保局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县(区)医保局局长、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和局机关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市医疗保障系统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疗保障科,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有关事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在集中学习、安排部署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密切协调配合,确保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措施落实落地。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反复学习、及时准确解读政策,深入宣传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工作的意义、措施和成效,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工作计划材料篇七
第一部分 财务工作
一、财务基础工作
(一)、制定财务制度及相关流程执行标准。
1、从公司实际出发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公司财务制度。
2、制定各项财务工作的执行流程及规范标准。
3、寻求创新和突破,细化和改善财务管理工作中各环节的监督、管理职能。
4、完善内部控制,不断查找财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总经理,并对应完善相关制度。
(二)、拟定财务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定财务部岗位及岗位人员配置,制定岗位职责、工作标准、考核制度。
2、按照规范、精细、科学的标准,提升会计人员综合素质和强调工作的主动性,以提升财务部整体工作水平。
3、以培训带动基础工作的落实
工作计划材料篇八
2、于老客户保持良好关系,在周末时发送祝福短信,让客户感受到被重视;
3、新品上架或换季活动时主动通过电话通知顾客,邀约顾客到店消费。
二、人员分配
将店铺每天的工作按照员工特点分配,合理利用人力资源。每人每天至少五名试穿顾客,至少成交两单,提高试穿率及成交率。因x月份是春季新款刚上市的时候,我会组织大家背款号了解货品,积极调整陈列,让顾客感到耳目一新。
三、经营管理
1、加强商品进、销、存的管理,掌握规律,提高商品库存周转率,不积压商品,不断货,使库房商品管理趋于科学化、合理化。
2、因店铺进商场之初没有进行装修及形象设计,希望公司于春节后及时作出升级店面形象的计划,我会积极配合公司做好装修期间一切工作。
3、利用节假日做文章,多做些促进销售的活动,如新品满额赠礼品等吸引顾客眼球的活动。
4、积极抓住接待工作,做好一人接待,全面协调,让顾客感到热情、贴心的服务。
5、要做到积极维护卖场陈列,新货到店及时熨烫。
6、无论任何班次必须保证门口有门迎,且顾客进店后必须放下手中任何工作接待顾客。
7、为了完成目标业绩需上级领导给予货品与活动方面支持,保证每款不断码及大量赠品支持。
工作计划材料篇九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更好地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根据《^v^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4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协同监测。充分利用国家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平台,省级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以下简称省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医疗保障、药品监督管理等各相关部门建立协同监测机制,实现原料药和制剂在注册、生产、采购、价格等方面的信息联通共享和协同监测。同时,细化可操作的监测和预警标准,按照省、市、县三级监测预警的原则,实时动态监测预警并每季度形成监测报告,加强协同应对。(省卫生健康委、各相关部门负责。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落实分级应对。各市州要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各市州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市州卫生健康委)要在10天内组织核实监测发现的短缺或不合理涨价线索并根据情况协调应对。市级不能协调解决的,要在规定时限内向省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报告。省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核实和协调应对,必要时在规定时限内报国家联动机制。(省卫生健康委、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分别负责为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别牵头,下同)
(三)实施分类处置。对于部分替代性差、企业生产动力不足、市场供应不稳定的.短缺药品,采取完善和落实集中采购政策、省属医药企业直采、强化储备等方式保障供应。(省医保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分别负责)支持企业生产或临时进口采购短缺药品等方式保障供应。(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长沙海关、省药品^v^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停止生产短缺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应按照规定向^v^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省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省药品^v^负责)
(四)实施清单管理制度。在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基础上,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省级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和短缺药品清单,并定期对其实行动态调整,及时调出市场供应充足、能够形成有效竞争、可被风险效益比或成本效益比更优的新品种所替代的药品。对短缺药品清单中的药品,由各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及时做好应对。(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v^、省医保局、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
(五)促进基本药物保障供应和优先配备。促进国家基本药物按程序纳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和医疗机构采购范围。(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加强用药监管和考核,指导督促医疗机构优化用药目录和药品处方集。医疗机构要加强药事管理,促进基本药物首选和优先配备使用。20xx年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品种数量占比及金额占比分别不低于70%、40%、25%(专科医疗机构可适当下调),品种数量占比每年递增5%,逐步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原则上分别不低于90%、80%、60%,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1”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x”为非基本药物)用药模式,优化和规范用药结构。(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六)强化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积极推动医疗机构定期开展处方点评,强化临床药师配备,建立药师与临床联系制度,提升药师临床服务能力。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目录遴选、采购、使用等全流程管理,并将其纳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内容,推动落实“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等要求,促进科学合理用药。坚持公立医疗机构药房的公益性。医疗机构应优先选择服务能力强、服务质量高的配送企业。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配送情况的监管,并定期对其开展工作督导。(省卫生健康委、省^v^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