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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工作报告总结篇一
按照区民政厅《关于做好城乡低保整改工作的通知》(桂民电[20xx]14号)、《关于开展落实城乡低保政策消除“保人不保户”现象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桂民电[20xx]28号)和县民政局6月8日召开的城乡低保规范化整改工作会议要求,为彻底纠正现阶段我县城乡低保存在问题,以进一步规范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特制订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成立领导小组。各村、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低保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排查整改方案。
(二)成立调查组、评议组。各村、单位要按《玉林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及评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评议细则》)的要求,成立入户调查组、民主评议组。每个村、单位按实际组成若干个调查小组,每个调查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评议组组长由乡镇干部担任,成员包括村委全体干部、调查组成员以及三名群众代表组成。领导小组、调查组、评议组名单及工作方案要上交一份到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办公室。
(三)彻底排查、整改。按上级要求对现享受低保家庭全部入户调查,做到入户调查率100%,对需要整改的也要100%整改,彻底纠正“保人不保户”及不符合条件的“高楼保”、“小车保”、“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坚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调查、评议、公示:15天内完成(6月11日至6月25日)
1、入户调查
各村、单位以现享受低保家庭为排查对象,全部逐户认真调查,并做好调查,记录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及实际生活水平,调查组人员要亲自签字以示负责。
2、评议
调查工作完成后,由村主任或支书或单位领导主持,评议组对排查对象(即现享受低保家庭)全部逐一进行评议,填写民主评议记录一式三份(议程按《评议细则》)并投票表决,同意票占80%以上的通过,评议组全体成员要亲笔签字以示负责。
3、公示
对评议通过的对象填写公示,在村、单位公示栏、自然村人员较集中地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二)审核:10天内完成(即6月26日至7月5日)
1、核查
镇政府接到村公示无异议家庭初审材料后,派员核查其收入、财产、劳动力状况及实际生活水平。
2、审核
工作人员提出复核意见后,报负责人审核,并以现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为基础,制定出整改后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城乡低保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其规范与否关系到社会稳定。因此各村、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调查评议机构,切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切实纠正“保人不保户”、“关系保、人情保”等不规范行为,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规范操作,严格把关。村委会以现享受低保家庭为排查对象,对照户口簿以同一户口共同生活为原则,认真核查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凡因出嫁、死亡等不在一起生活的人员要及时核减,对于违法生育和有劳动能力不从事生产劳动及赌博、吸毒屡教不改人员,不得享受低保。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
(三)材料齐备,规范建档。低保户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户口簿的相一致,重病、残疾人员家庭需要复印病、残证件,每户需有村主要领导签字的家庭收入生活情况调查证明。各项材料要齐备且不能有任何涂改,在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所有材料要及时规范建档。
(四)加强督查,认真整改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林华生(镇党委书记)
何达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吕永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吴仁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陶烈龙,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公室。
2、成立两个督查组
(1)第一督查组
组长:吕永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陈卫、黎兴新、陈姗华、杨龙
成员:驻村工作队长、相关包村干部、民政办干部
督查村:平乐村、六凤村、长旺村
(2)第二督查组
组长:吴仁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覃升波、杨宁、覃常绿
成员:驻村工作队长、相关包村干部、民政办干部
督查村:新兴村、桥头村、三安村、石村村
3、督查内容
(1)督查各村是否成立有排查领导小组、调查组及评议组,并督查调查评议情况。
(2)督查各村是否按时公示,是否公示到村、屯、片,是否存在拼户、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现象,是否存在村干部向低保户索要存折、冒领截留低保金问题。
(3)督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填写是否准确。
4、督查要求
(1)每个村抽查三分之一的生产队,按督查内容认真检查并作记录。
(2)发现问题当即指正,同时反馈给该村,要求该村进行自查自纠。
(3)督查结束后,各组把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集中汇报。
低保工作报告总结篇二
我镇2017开展城乡低保工作汇报如下:
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我镇、各村居委员会按照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协调开展。
(一)严格核实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经调查,我镇共有农村贫困对象1180户、1549人。这部分贫困对象今年要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我镇要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工作程序要求,及时收集保障对象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户主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享受农村低保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等),确保申报材料不重、不漏、真实、准确、齐全。同时,要认真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报镇政府审核后,务必于4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市民政局审批,确保我镇今年5月份之前能顺利发放低保金。
(二)严格资金管理,切实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我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资金管理上要高度重视,一定要落实制度,堵塞漏洞,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绝不允许发生挤占、挪用、截留和虚报冒领等任何问题。对于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要完善资金监督机制,切实解决重资金分配、轻监督管理的问题。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定期检查、监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和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严格审批程序,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委会核实、镇政府审核,镇民政科审批、村委员会张榜公示,发放低保证和保障金等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工作。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玩忽职守、贪污、挪用、冒领和扣押农村低保金等情况出现。对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低保工作水平。明确规范了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我镇要依法办事,及时受理农村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我镇建立完整的农村低保对象档案,强化痕迹管理;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网络化管理,增强低保工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宣传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规定,让这一惠民工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众,支持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差金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我镇2017年城乡低保工作在2016年工作基础上,在以村居委会为中心和镇民政科的支持下有序推进,城乡低保工作逐步纳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初步实现了“保障对象公开化、运行程序规范化、保障办法多样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的“四化建设”。
2017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我镇城乡低保保障总对象1549人。
(二)为使低保对象做到“有进有出”、低保标准“能升能降”,不断加大动态管理力度。2017年我镇对原享受城乡低保人员进行了核查,对核查中发现超标的10户30人给予退出低保保障,换成更困难的老百性。使我镇城乡低保工作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三)2017年我镇对享受城乡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6户6人给予了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支出救助资金3万元。
(四)2017年按照上级要求对城乡低保进行整改,我镇抽调了相关工作人员对新增申请享受城乡低保52户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审批前调查、走访,对新申报对象做到三级评议、评审、三榜公布。并将所有的1180户、1549人农村低保人员名单在各村委会公开栏张榜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给予了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进一步加大了群众监督力度,确保了我镇城乡低保审核、审批从真正意义上作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2017年我镇对城乡低保户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因病、因灾灾、因上学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6户6人给予了城乡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共发放救助金5400元。
(六)2017年我镇完成了城乡低保微机信息的复查、汇总、上传工作。
(八)2017年为使新增农村低保名额审批做到程序合法,步骤到位,我镇对八个村委会上报的低保材料进行逐一认真仔细审批,对审批不合格人员材料全部返还所属村委会,要求重新调查审核上报。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各类数据报表上报工作做到上报数据真实、准确、按时、按质、按量。
(九)2017年我镇完成接待农村低保方面来访15余人次,对不明政策群众耐心细致的进行政策讲解,对来信所反映问题给予了全面妥善的书面答复,对杜村党总支有些村所提建议、意见给予答复并对他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给予了致谢。
(一)、城乡低保名额有限,矛盾突出,压力较大。虽然去年我镇进行了动态管理,纳入了一部份城乡困难家庭,但要求享受城乡低保家庭较为突出,目前收到申请180户1549人,工作难以开展,社会压力较大。
(二)社镇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设立关于城乡低保的公益性岗位,申请人在申请低保过程中瞒报收入情况,部分隐形收入上报不如实。导致社镇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进行调查了解时难以掌握,造成部分收入超标家庭人员被纳入低保。
(三)、由于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大,导致乡、村、组三级工作人员对农村低保政策“吃不透”,时有群众因不了解低保政策上访的情况发生。
(四)农村的宗亲氏族关系特点更为明显,农村干部的工作素质与城镇居委会干部工作素质存在较大差距,农村低保资格的鉴别审核更为复杂,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收入难度大。部分该享受的农村低保家庭人员未纳入到低保管理体系当中,而不该享受低保人员被纳入低保对象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农村居民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获得的货币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它包括了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大项。由于收入多元化,农产品乡场价格不稳定,加上家庭养殖自养自给部分,临时工收入带有很大的隐蔽性等原因,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有的农民瞒报收入情况,现行法律法规也末明确村民必须履行如实告知其收入的义务,也没有赋予民政部门对村民收入的调查权,另外农民大部分外出务工,大部分没有通过职业介绍所或村委会登记,客观上造成故意隐瞒收入的可能。因此,是否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纳入低保范围增加了难度。
(六)、城乡低保工作机构、人员与经费严重不适应工作需要。就目前来看,困难居民多,工作难度大,尤其是低保工作即要接受申请、进行调查核实、收集每一个低保对象的有关备案材料、建档造册,还要做好审批及证件、资金的发放等,同时还要进行定期核查,加强动态管理,而且每一次的低保对象核定和审批就需二、三个月,任务极为繁重。
低保工作报告总结篇三
2019年以来,县民政局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统筹各类社会保障措施,建立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的综合保障体系,为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就业来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不断提升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低保兜底力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一是摸清底数。截止5月底,全县共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1655户31948人,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5135万元。目前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正在享受低保政策的有19728人,我们将对尚未脱贫的3438户7119人作为重点对象,围绕兜底保障职能,结合开展的年度低保领域治理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对因病因灾,重病重残明显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二是加强管理。强化业务指导,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二)规范特困供养体系,有效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进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由各乡镇组织各村两委干部和医务人员对10271名特困供养人员进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评估失能人员469人,半失能人员652人。二是签订监护协议书。对8810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订监护协议书,落实监护责任,确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有效落实,保障其基本生活。三是提高集中供养能力。对1121名失能半失能人员进行集中供养,将其中135名全失能人员送百神庙厚德护理院,有效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全方位服务。四是加强安全管理。在“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检查中,重点对35所农村公办敬老院加大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进行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增强特困供养机构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创新临时救助制度,充分发挥“救急难”作用
(四)拓展居家养老服务,探索兜底新模式
一是扩大试点面。由一个试点乡镇增加到三个试点乡镇。在去年汤池镇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到桃溪镇,百神庙镇。二是扩大保障面,由一类保障人群扩至6类困难人员。在为60周岁以上低保人员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上,将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烈属、烈士老年子女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失能人员增为保障面。截止目前已摸底登记三个乡镇6类人员4290人。同时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招投标程序正在进行中。目前,已在汤池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4177人次,投入资金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不够。局民政工作力量严重不足,造成工作力不从心的被动局面。因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不及时,低保工作督查不到位,造成低保应保未保,应退未退的信访案件时有发生。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特困供养人员叠加享受其他政策的现象,突出表现在同时享受计生奖扶、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
(二)信息化利用程度不高。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难度较大。农村低保和扶贫政策在对象认定、工作目的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适用法律法规各不相同,所以在对象识别和动态管理的衔接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困难。
(三)“救急难”工作推进缓慢。救急难工作全县推广已一年时间,可资金使用率却一直不高。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救助对象如何认定才更准,如何规范入户调查,救助标准如何细化,如何规范有效上传附件,村级互助社如何长期有效运转等问题,都需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作出积极应对。
三、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动态管理。我们将重点关注低保边缘人群,特别是重病、重残等困难群体,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兜住底线。并同时做到过程规范透明,结果公平公开,提高兜底保障服务水平,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低保工作报告总结篇四
以来,火车站街道办事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的领导下,在市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街道劳动保障所在低保工作中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服务意识,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做好低保工作,全方面,高效率做到了应保尽保,目前辖区享受低保人员45户,共80人,1-6月共发放低保金140313元,为1人申请临时救助。现将20上半年开展低保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全方位宣传低保政策
今年4月,火车站低保工作在火车站广场开展了大型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以“认真执行新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工作,进一步扩大保障覆盖面”为主题,设立了咨询服务台,开展了低保政策和临时救助工作的咨询服务,本次共接待辖区居民30余人次。
此次活动领导重视,准备充分,得到了社区居民的热心支持,我们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让广大的居民了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低保户如何享受医疗救助和辖区居民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如何享受临时救助等政策,本着“应保尽保的原则”,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困难群众是弱势群体,他们需要政府的关心,社会的救助,我们按照“政策公平、程序规范、结果透明”的要求,从根本上缓解辖区低收入群众的实际生活困难问题。
二、强化服务,尽全力做好低保工作
低保工作是党和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条件下,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生活困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关系到社区和谐发展基础工程,也关系到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此,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十分重视低保工作,把此项工作做为办事处全年度的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领导小组,年初与其它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讲评,并指定一名副职负责该项工作,认真安排、精心部署,每次都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仔细研究,经常对负责社区低保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同时还配备专人负责低保工作,在工作中我们的具体做法是:始终坚持把握“三条基本原则、”抓好“五个工作环节”、全面落实“三公开制度”,确保了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是始终坚持把握三条基本原则。一是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原则。在坚持政策的基础上,还要根据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确保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能及时得到求助;二是逶明公开,接受监督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尽量减少和避免失误;三是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相结合评估的原则。在评估过程中,不能单纯看目前的收入情况,还要结合过去的收入以及家庭财产和实际消费水平综合评估。
二是抓好五个工作环节。一看、二访、三核、四评、五定。看:就必须亲自到申请人家中实地察看,观察其人居环境、条件、财产状况,消费水平,用我们直观感觉看看这个家庭生活水平在当地处于一个什么样的状态。访:就是到申请对象的邻居、居民代表和工作单位进行走访,通过走访,了解家庭成员的工作和收入情况。核:就是取证核实,通过工作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税务及市场管理等部门进一步核实其收入情况,包括一些隐性收入。评:就是对申请对象进行评细的评估,主要是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同时我们要求社区也可邀请社区中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会议。每个季度都要定期对申报的每份申请材料及调查核实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评估,形成会议纪要。定:就是最终确定申请人是否作为低保对象,并确定低保对象应享受多少差额补助,形成文字材料,上报至街道。街道再次核实后上报民政局。今年街道低保户增至45户,虽然数量不大,要想准确核对也并非易事,因此我们把低保户分成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孤寡老人,“三无”人员,家庭收入固定不变的;第二种是家庭收入变化很小的;第三种是家庭收入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比较大变化的(孩子大中专毕业找到工作,下岗失业人员找到新的工作岗位,到了退休年龄,已领取退休金)。第三种类型是我们再次核实的重点,力求做到了准确,高效界定家庭收入。
三是全面落实三公开制度。一是公开低保内容、标准、申请条件、工作程序、工作人员姓名、咨询电话、服务承诺;二是公开低保申请人姓名、住址、家庭人口、家庭收入,享受低保金额以及在动态中的变动情况;三是公开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建立“低保信访薄”,专人负责,记录反映的问题以及情况调查处理结果。
由于严格程序,认真核实,准确上报,保证了街道低保做到公开、公平、公证,做到有进有出,补助金有增有减的动态管理,做到该享受的一个不漏,不该享受的一个也不能享受。几年来,街道低保工作没有因工作不到位或处理不公而受到举报。
三、严格把关,高效率确定低保人员
在做好低保工作中,我们重点严把“四关”,确保了高效率荐定低保人员。
第一严把政策关。以社区专干为政策宣传员,广泛宣传低保条例,负责传达并解释有关政策,为群众排疑解惑,提供咨询服务,使每个居民对低保政策有个正确认识,明白“低保”审批程序;第二严把审核关。街道以社区低保工作人员为主,进入社区入户,深入摸底、了解周围群众对申请人的意见、看法,实地核实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并组织有居民代表参加的评审小组召开“低保”评议会,无异议后上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再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上报市民政局;第三严把监督关。公示拟享受低保人员名单,公示期内居民无异议的方可成为下月“低保”对象;并建立举报制度,凡居民举报不符合低保范围的人员,坚决予以取缔,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第四严把责任关。一是实行责任追究制,狠杀低保工作不正之风,杜绝人情“保”,确保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坚持低保动态管理制,要求街道社区的低保工作人员勤入户、勤跑腿,及时掌握低保家庭的现状,同时还要求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每月到社区居委会参加两次义务劳动,并且坚持每月两次签到,进行相关的政策学习和谈心,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了解他们的隐性收入,全面地掌握了他们的动态;三是坚持核查制度,确保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实现了低保“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确保了低保工作无漏保、无错保现象发生。
四、存在的问题
二是个别低保工作人员吃苦意识还不够强。当前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大多是刚毕业的大中专生,他们生活在当前优越的工作环境中,对工作还是基本满意,但对吃苦的意识还不够,特别是深入居民一线调查了解情况中时常有畏难情绪等现象。
三是各级对低保工作的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目前,虽然低保人员是社会的弱势群体,靠国家政策以享受补助金生活,这部分人员虽然不多,但对社会的影响还是较大,如不能及时帮助解决就业渠道,同样会对社会稳定带来一定影响,为此,各级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看待这个社会群体,要从源头上解决这部分人员的现实问题,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火车站街道办事处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业务部门和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作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加强服务,提升效率,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民生工作做好做实,为我市低保事业的发展社会稳定贡献一份力量。
低保工作报告总结篇五
(一)社保兜底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起,我县低保标准城乡统筹。2020年6月,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6996元/年.人(583元/月.人)提高到7500元/年.人(625元/月.人)。目前,全县有农村低保保障对象23527户47873人,农村低保覆盖率为,今年累计保障243257人次,累计发放低保资金 万元。截至目前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742户2194人,将符合条件的383户880人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二)临时救助工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灵璧县民政局、灵璧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严格把关,截至目前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万元,救助352人次,有效缓解了因病因灾致贫家庭的临时困难,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补充作用。
(三)城市的低保工作
目前保障城市低保对象2172户3490人,城市低保覆盖率为,累计保障21255人次,累计发放低保资金万元,截至目前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62户143人,将符合条件25户68人纳入城市低保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二、具体做法。
(1)开展全面困难对象排查。保障特殊时期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落实到位,要求各乡镇民政所对低保、特困、残疾人及孤困儿童等困难群众进行深入细致排摸,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全县排查低保、特困群众等1万多人次。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低保、特困人员、残疾人及孤困儿童等困难对象的生活状况,时刻关心关注困难群众诉求需求、冷暖安危,对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加大救助力度,尽可能简化救助审批程序,必要时采取先救助、后补手续的方式,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2)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重点排查,将其中符合低保条件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按照低保操作程序及时纳入低保范围,进行最低生活保障。同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纳入低保范围,确保低保兜底保障不落一人,政策覆盖不留一片阴影。
(3)夯实村级协助责任。所有村干部签订低保的承诺书,有近亲属享受低保的,要完善备案制。对全县村(居)两委干部(含村级民政专干),以及涉及具体办理和分管低保受理、审核(包括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批等事项的乡镇(开发区)工作人员和他们的近亲属均列为备案对象。为促进低保公开、公平、公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树立良好形象,全县共2147名村干部及低保经办人员签订阳光低保承诺书,确保承诺人不插手、不干预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等日常管理工作,协助乡镇政府对低保进行审核,发现低保对象人员、财产发生变化、收入超标等情况及时向乡镇政府汇报。同时坚决抵制人情保、关系保,认真纠正错保、漏保、骗保等问题。
(4)下发低保审批权限。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审批和监管职能有效分离,优化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流程,提高识别精度和能效保障,更好地衔接和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我县于2020年7月16日出台了《灵璧县城乡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推行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制度,将继续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要求,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规范乡镇的低保申请、核对、调查、审核、公示、审批等操作程序,民政局加大定期核查和监督力度,精准认定低保对象。
2.加大政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大对低保政策法规的宣传,为低保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通过多种方式,全方位地对低保政策进行宣传。
3.巩固城乡低保长期末端公示制度,优化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继续推行和完善低保的无纸化办公,创新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着力打造“阳光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