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个人土地出租合同篇一
发包方:
租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所有权的耕地租赁给租赁方种植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租赁地名:
1、 面 积:
2、租赁形式:家庭租赁外其他方式租赁
3、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年)。(双方约定不得超过3年)
4、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5、交款方式及时间:
二、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2、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合法使用租赁土地。
3、发包方有义务维护租赁者的合法权益。
4、创造条件,尽可能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三、租赁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方有经营自主权。
2、租赁方有权享受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3、租赁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上交租赁款。
4、租赁方未经发包方书面允许不得在租赁地内种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变地貌,只允许种植庄稼,严禁将租赁地用于违法经营。
5、租赁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意外,其继承人可以继续租赁,直至合同期满。
7、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征用或村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征用后,租赁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补偿费。其他待遇归发包方。
四、违约责任:如1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如租赁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使用土地,发包方1经发现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发包土地并不退还租赁方的租赁费。
五、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合同1式 份,发包方和租赁方各执1份,报市中街道办事处租赁合同管理机关各备案1份。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公章): 租赁方(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土地出租合同篇二
甲方 (租赁方) :
乙方 (承租方) :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在国家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乙方不得进行与农业种植无关的产业。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由 在 租用土 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租地租金为 元/亩,20xx年 月 日支付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的租金,次年 月 日之前付下一年的租金。
第五条 如土地被国家、政府征用,普通青苗费属于农户所得,地表基础设施和钢架大棚为公司所得(田埂及界石不动)。
第六条 土地退还农户须提前半年通知农户,如未通知,损失由乙方承担,土地内的所有设施由乙方负责清理干净。
第七条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土地出租合同篇三
出租方: (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受托的××街道××村××个组农户约 ×××亩土地(具体以实际测量结果为准,其中不包括机耕路、水泥路、渠道、墩头所占面积)(地名、四至、土地用途附后)出租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土地应属于家庭承包土地,出租后不得改变农业用途。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租价格
出租价格为每年每亩 斤粳稻折算。粳稻价格按上年12月1日国家挂牌价计算为准。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
租金按年分两次支付,上半年 月 日前支付50%,下半年 月 日前支付50%,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如乙方不能按期足额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为 元/亩。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一次性支付,出租期满前,乙方无违约行为,转为最后一年租金,多退少补。
五、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给乙方,甲方要积极做好矛盾协调工作,确保乙方能正常使用。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应该履行受托方的义务。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依据甲方与委托方的委托合同而导致甲方承担的责任和损失,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出租期限内因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核发的救灾款以及国家政策性惠农补贴、保险等,相关手续及责任利益分摊按如下约定履行:良种、农机购臵补贴、以乙方为主体作为人的补贴归乙方所有,农业综合补贴、种植补贴等归农户所有。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履行其他合同义务,同时因乙方经营等需要在承包期内转租转包的,必须经甲方严格把关认可,否则乙方不得转租转包。
6.乙方不得改变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否则甲方有权制止并解除合同。
7.乙方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打乱水系,不影响第三人生产经营和流转期满后保证复耕的前提下,对租用的土地有生产经营自主权。
8.乙方必须管好、用好租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破坏性经营。要积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不得焚烧秸秆,不得丢弃农业投入品的包装袋(瓶)以及其他违规排污行为等。
9.乙方有权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机耕路两旁种植绿化并对该绿化享有所有权,如乙方不能继续承包,需在合同到期前6个月内自行处理完。乙方可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在承包区范围内建设相应配套设施,但必须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实施。
10.乙方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打乱水系的前提下,乙方享有正常农业灌溉,其费用由乙方按当地同等价格支付。
11.乙方享有租赁土地范围内水面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但不得影响农户的生产、生活。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收征用、使用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出租期限内如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书面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3、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调整,双方应按照新的政策、法律法规执行。
4、乙方具有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按时交纳土地租金;
(2)改变土地用途;
(3)擅自转让、转租土地经营权;
(4)其他严重违法、违约或损坏甲方(或委托方)利益的行为。
5、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6个月通知另一方。
合同期满如不继续承包的,乙方在承包期内所投入的固定资产(包括苗木、附属用房、拖拉机、播种机、收割机等)、水电设施(抽水、送电设施)需在合同到期前6个月自行处理,合同期满乙方未做处理,无偿归甲方(或委托方)所有。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按每亩500元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如甲方违约,除退还履约保证金外,还应承担该保证金一年期的双倍利息(以当年同期人行贷款利率计算)。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实际损失情况确定(依据中介机构定损)。
九、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3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镇街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所调解。
2、提请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承包经营土地所在地乡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所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个人土地出租合同篇四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地址及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的土地 亩,出租给乙方从事农业综合开发(含观光、休闲、旅游、种养殖业)附土地承包经营户姓名、流转的土地面积。乙方在租赁期间行使土地经营权,可以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出租期限
1、出租期限为30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续租由乙方续租。
2、因国家土地承包期限只剩20xx年,20xx年后相关变动按国家变动条款变动。
3、租用30年后,乙方需用按本合同条款继续租用。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乙方采取以实物和现金形式支付租金。即水田按每年每亩普通稻谷 斤,并按当年 月 日潼南市场普通稻谷价格折算成现金,土每年每亩 元人民币,委托村或社支付到社员各户。
四、支付时间
甲方第一次收取三年租金,今后每年收取租金一次,乙方于当年的 月 日之前支付全年土地转包金。
五、甲方承包地的竹树木转让给乙方,乙方给予甲方一次性补偿,具体数额另行商定。
六、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拟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七、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承包金;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土地。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原国家有给予土地承包户的粮食种植补贴仍归甲方所有。从土地流转合同生效后,国家给予土地新增的优惠政策及资金补偿归乙方所有。
4、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7、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转包金。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8、乙方在从事生产经营期间如需要使用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单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力,并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甲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服从乙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配,如有出现怠工、损害乙方生产工具以及不服乙方管理人员安排等行为,乙方有权拒绝安排其工作。
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流转合同到期后,乙方所建设的交通、水利设施归甲方所有。所建设的房屋和配套设备等固定建筑物归乙方所有。
九、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4、在租凭期限内,因国家政策因素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各项赔偿按规定执行,地上附属设施补偿费及各种经济损失的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收取当年的租金不再退还,双方合同自动终止。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不按时限交纳土地转包金的。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两年土地出租金,同时,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十一、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应当附社员委托书、社员分户面积花名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三、其他条款
1、在本合同期满后,若国家农村土地政策不变,甲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社、镇各送一份存档。
个人土地出租合同篇五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鉴于:
1.甲方已以出让方式取得本合同所列的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为年。
2.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上述的该宗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该土地使用权。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向乙方出租土地使用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范围
1.甲方向乙方出租的土地共甲方租给乙方的土地的使用证号、宗地位置、宗地面积、批准用途等内容详见土地使用证)。
2.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本合同租赁范围。
3.甲方保证其已通过授权经营方式取得上述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有合法出租的权利。
第二条租赁期限
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分两段,即第一段为5年,自20xx年1月1日起算,至第二段为自年月日起算,至xx。
第三条租金
1.第一段(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内)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租金贰万元人民币。
2.第二段年月日止,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租金叁万元人民币。
3.在租赁期间,甲方自己的私人小车(一辆)乙方免费清洗,如需美容,则美容费用由甲方自理。
4.乙方在租用的五年内,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由乙方按20000.00元/年支付甲方,租金应于每年1月1日前付甲方。
5.支付租金方式使用土地一年,支付一年的租金。如果在使用期限内,由于政府规划、拆迁等自然灾害引起无法使用土地的,乙方不支付甲方租金。
6.在乙方租赁期限内,如乙方不提出终止合同,甲方不得将土地转租他人使用。
第四条土地用途
1.本宗土地系供洗车场及汽车美容之用,不得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有改装设施之必要时,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自行装设。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宗土地全部或部份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它方法由他人使用土地。
3.乙方可随时归还甲方土地,但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第五条租赁期间内,水电等其它因乙方需要所生之费用由乙方负担。最后一期水电等应由乙方负担之费用,乙方应于迁离前向甲方结清。
第六条本合同租赁期限未届满前,一方拟终止租约时,应得他方之同意。如甲方提出终止租约时,乙方只支付给甲方已使用年限的租金。如乙方提出终止租约时,乙方只支付给甲方已使用年限的租金。并支付给甲方以未满年限每年1000元作为损害赔偿。
第七条乙方如有下列事,甲方有权终止租约并请求损害赔偿;
1.违反第三条之规定者。
2.积欠租金额达二个月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者。
第八条在乙方租用甲方土地使用期间,因乙方退出或者不在使用土地时,乙方在甲方租用土地上所建盖的房物改造等设施,由乙方自行带走,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本合同书壹式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二0xx年一月一日 二0xx年一月一日